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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基础释经法 by 苏克

四、解释预言应遵守甚麽原则?

正如第三章所讨论的,解经的推论是以两个定理为基础一一圣经是一本人写的书和圣经是一本神写的书。这两个定理也为解释预言的原则提供了参考。前三个原则以圣经是一本人写的书的定理为基础,後五个原则以圣经是一本神写的书的定理为基础。

1根据释经系统的正常原则一一一

历史、丈法、文学解经

解释预言时要考虑历史因素,即考虑先知当时的文化背景及情况。先知代表神说话,负责将来自神的信息传达出去。先知通常论说他们那个时代的状况,有时会指出神在不久的将来有何作为,有时也会预测一些在很久以後才会应验的事情。换

言之,神的话并非离开历史的潮流而独存,即使是保罗那有关教会被提的讲论(前四13-18),都是针对帖撒罗尼迦信徒正面对的问题而发出的。当信徒正在罗马皇帝多米田(Domitian,51-96)统治下遭受逼迫时,使徒约翰便写了启示录给他们。当第一世纪的基督徒读到神的计划,其中包括基督将在地上建立治权,毁灭他的敌人时,得到极大的安慰;自此之後,每一世代的信徒亦在这信息中找到同样的安慰。

摩西、撒母耳、以赛亚、耶利米、以西结、但以理,以及由何西阿直到玛拉基的十二个先知,还有新约的先知,都是在当时的文化背景下传讲神的预言。

2按字词正常的丈法意义去解释预言

圣经没有任何一处指出当我们读到经文的预言部分时,可以不理会字词和句子的正常意义。预言文学跟非预言文学一样,应按文法的准则来解释。

我们应当按照预言的字句来解释预言的应验。以赛亚提到千禧年时说,许多人的寿数会超过一百岁(赛六五20),我们没有理由不按正常的文法意义来解释这个预言。接著的一节(2l节)说:「他们要建造房屋,自己居住;栽种葡萄园,吃

其中的果子。」经文中也没有任何地方暗示应将建造房屋象徵化。

当然预言的经文运用了许多象徵和比喻,但这并非表示所有的预言均为象徵或比喻。我们应先假设每个字都以正常意义来解释,除非经文指明用了修辞手法或象徵(第七章有更详细的讨论),否则不应寻求更深一层的神秘意义。

有些预言是以听众的回应为条件,然而也有预言是无条件的。在创世记第十五章中,当神与亚伯拉罕立约时,他单独承担责任,并在他所劈开、分成两半的祭牲肉块中间经过(创一五12-20)。神应许将那块土地给亚伯拉罕後裔时,没有附带任何条件。重申亚伯拉罕的约亦显明这个约是「永远的约」,「迦南全地」将属於他们,作为「永远为业」(创一七7-8)。同时请参考创世记十七章十三、十九节,二十六章二至四节,二十八章十三至十五节;历代志上十六章十六至十七节;诗篇一○五篇九至十节,可见此约的性质是永恒的。

由於以色列还没拥有创世记十五章十八至二十一节所清楚划出的疆土,我们便应将亚伯拉罕之约视为无条件的、尚待成就的应许。

3考虑能辨认比喻及象徽语言的文学因素

正如第七章所讨论的,语言包括修辞手法的使用。圣经的第一个预言是记载在创世记三章十五节,其中包括修辞用语。「你要伤他的脚跟」,预言撒但会伤害夏娃的後裔,包括大部分的人类及其後基督的受难。接著女人的後裔基督要「伤你(撒但)的头],击败撒但,这可能运用了举隅法(synecdoche),用部分来代表全体,以撒但的「头」来代表撒但。基督在第二次再来时便会成就这预言。

约翰在启示录一章十三至十六节形容荣耀的基督时,使用了几个明喻,比喻词有「如同」、「好像」。启示录中正有许多修辞手法,例如隐喻、借代、拟人法、夸张法和反问。启示录十八章五节便是一个夸张法的例子:「因他的罪恶滔天。」启示录十三章四节包含了反问:「谁能比这兽?]另一个反问可见於十八章十八节:「有何城能比这大城呢?」

圣经预言文学中大部分是记载先知在异象中所见之事,称为「启示文学」(apocalypticliterature),包括以西结书、但以理书、部分撒迦利亚书,以及大部分敌示录。[“Apocalyptic”源自希腊文“apokalypsis”,在启示录一章一节译为「启示」(revelation),意为神所揭露的事。]大多数的启示文学,是先知在以色列本土以外的地方写成的:以西结及但以理在巴比伦,使徒约翰在拔摩海岛。撒迦利亚虽已由巴比伦返回耶路撒冷,但他写作的时候以色列仍然受外邦人的统治;他於大利乌王第二年,即主前五二○年写下了前六章的预言;他又於大利乌王第四年,即主前五一八年写下了後来的预言(亚七至一四章)。这些效示的作品能激励、鼓舞正在受**的神的子民。9

启示文学除了在被掳时期或受外邦人**时期写成之外,还有四个特徵:(1)由详尽的异象构成的预言;(2)包含许多象徵;(3)天使时常出现於异象之中,并解释异象;(4)包括描述久远的未来信息。

预言文学中大量的象征语言,使解释预言分外困难。这亦导致许多解经学者有这样的假设:预言中有部分是象征性的,因此预言的全部内容都带有象徵意义。这是一个错误的假设。若我们依循正常文法的基本释经原则,则我们便会理解到预言

文学和其他形式的圣经文学一样,是应该按著其正常的、普通的字面意义来解释的,除非有足够的理由去支持,才能按比喻或象征来解释经文。

例如启示录八章一节记载天上寂静「约有二刻」,没有理由不按字面意义来解释,也没有理由不按字面意义来理解第七节的「雹子与火搀著血」。约翰在同一节写道:「地的三分之一和树的三分之一被烧了,一切的青草也被烧了」;同样,在最近的上下文中,没有一处指出这些字不应按普通的意义来理解。然而,在同章的第八节写道:[有彷佛火烧著的大山扔在海中」,由约翰的用字看来,他不是指一座真实的山。

若经文按普通意义来解释,是不可能或不合逻辑时(请参考第七章的讨论),则表示该段经文运用了修辞手法。因此第十节里烧著的大星「好像火把从天上落下来,落在江河的三分之一和众水的泉源上」,很可能不是一颗真实的星,因为我们

知道所有的星球都比地球大;有些人认为这颗[星]可能是一颗流星。第十二节记述一位真实的天使吹号角,那显然没有理由不将日头的三分之一、月亮的三分之一及星辰的三分之一解释为真实地遭到击打。然而下一节(13节)说到一只鹰大声说

话,因为鹰不会说话,所以这显然可以理解为象徵语言。**显然不能同时坐在七座山上(一七9),因此我们可以断定那些山是象徵性的。事实上,在同一节中已有解释:那七座山代表七位王,亦即表示他会控制七位王。根据第十四节,有十王

「与羔羊争战」,从其他经文可知羔羊是指耶稣基督(约一29;启五6-13),因此这是象徵,然而「争战」(一七14)却应是真实的争战。

预言文学中的数字又当如何解释?有一个作家建议:「圣经中几乎所有数字都具有象徵意义(七印、七号、七碗等;十四万四千个以色列人;四十二个月/一千二百六十日/三年半),难道一千年不应视为一段很长的时间,而非实际的一千年吗?」10但是这些数字果真都是象徵吗?它们真的不是普通的真实数字吗?若七、四十二、一千二百六十非真实的数目,则十一章三节所提到的两位见证人又如何呢?若一千不过是指一个很大的数目,则十一章十三节的七千人又指甚麽呢?我们根据甚麽来说那七千不是真实的呢?若一千果真是一个很大的约数,那麽四位天使(七1)及七位天使(八6)是否指很少的数目?若启示录中的数字果真没有正常的、真实的数字价值,那麽对正常的文法解经原则有何影响?七章五至八节明明指出那十四万四千以色列人是由以色列十二支派中各取一万二千人集合而成,我们怎能说那是一个象徵数字呢?

新後千禧年派人士(neopostmillennialists)也倾向於将启示录中的数字象征化。例如奇尔顿(ChiIton)说败示录二十章四至六节的一千年是指「一个很大的约数……代表『众多』的意思。」11

许多无千禧年派人士推论启示录既然是一卷极度象徵化的书卷,其中大部分的预言文学应不单按字面解释,而是加以「灵意化」。阿里斯支持此论点,说:「神是灵,圣经中最宝贵的教导均为属灵的教导。」12圣经中的确涉及许多属灵的事实

和真理,但不能根据这点将预言文学灵苍化,不按照正常的文法来解释经文。例将「锡安的民」(亚九9)解释为教会是没有根据的。该节的其他部分指到他们的王基督「骑著驴]也应该按字面意义来理解。因著其连贯性,锡安的民及耶路撒冷的民都指犹太人,而非教会。

有时无千禧年派会反驳说神赐给亚伯拉罕的应许,在属灵上已实现於教会之中,因为现在的信徒称为亚伯拉罕的子孙(加三7、29;参罗四11;加三9、14)。这些经文指出自亚伯拉罕开始,信徒都是因信得救,正如亚伯拉罕因信称义一样

(罗四1-3、9.13、16-17),就这一层意义而言,所有信徒都是亚伯拉罕的子孙。我们因信蒙恩得救,正如亚伯拉罕一样,故此我们在灵性上与他相连,此事实绝对不会使亚伯拉罕肉身的後裔那得应许地为永远产业的应许失效。

4预言焦点主要在於弥赛亚及其统治权的建立

这原则和以下四个原则均与圣经是神写的书这个定理有关。既然圣经的作者是神,若说圣经预言是集中於基督第一次及第二次的降临,自然不足为奇。正如天使对使徒约翰说:「预言中的灵意乃是为耶稣作见证」(启一九10),预言的目的

是见证耶稣基督,使它得荣耀。他第一次降临,目的是要在地上建立统治权,但以色列民族却弃绝他(约一11),因此他说神的国必从他们中间夺去,赐给将来的世代(太二一43)。耶稣对们徒说:「他必须先受许多苦,又被这世代弃绝。」(路

一七25)

圣经清楚地指出耶稣会再来,在地上建立他的统治权。他现正在天上掌权,但当他亲自再来时,他的统治将会彰颜在地、上。诗篇将他描述为将要进到耶路撒冷城门的「荣耀的王」(诗二四7-10)。根据以赛亚书九章六至七节,世界的政权会落在他的肩头上,他会在大卫的宝座上治理他的国。他是大卫公义的後裔,他必「掌主权,行事有智慧,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二三5)。出生於伯利恒的耶稣,「在以色列中……作掌权的」(弥五2),「耶和华要在锡安山作王治理他们」(弥四7)。撒迦利亚说:「他的脚必站在耶路撒冷前面朝东的橄榄山上」,他「必降临」,「必作全地的王」(亚一四4-5、9)。

历史的发展,是根据神所定的计划前进的,基督再来时便到达终点。他继而在地上统治一千年,接著便是建立新天新地的永恒国度。显而易见地,我们若将神的国度变为仅是主在人心灵中的统治,又或认为他的国度就是信徒的永活不死,那些见解均是错误的。

5认识「缩简」(foreshortening)的原则

先知们预见基督的两次降临,就如同两座中间隔有低谷的山峰一样。他们可以看见山塞,却不见其中的低谷。若由我们的观点来看,我们回顾便会发现基督第一次与第二次降临之间有时间差距。旧约常常将基督两次的降临混为一谈,以赛亚书六十一章一至二节便是例子。主在拿撒勒会堂宣读此段经文(路四16-21)时,他读到第二节中间「报告耶和华的恩年」(编者注:此句在路加福音四章十九节译作「报告神悦纳人的禧年」)便停住了,并没有继续读完「和我们神报仇的日子」,

後者显然是指主在第二次降临时,会向他的敌人报仇。以赛亚书九章六至七节是另一个例子。第六节的前半段是指耶稣的出生,而第六节中段至第七节则提及政权将落在他的肩头上和他必在大地的宝座上治理他的国,以此指向他的第二次降临。

旧约先知未能分清基督两次降临的事件,亦不明白那将如何展现。就加彼得所说:「论到这救恩,那预先说你们要得恩典的众先知早已详细的寻求考察,就是考察在他们心里基督的灵,预先证明基督受苦难,後来得荣耀,是指著甚麽时候,并怎样的时候。」(彼前一10-11)

「先知通常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对於藉著异象启示出来的事,其中大部分是他们一无所知的。因为预言缩简的关系,先知可能只见到头尾的事件,对於中间的事件则无任何头绪。」13约珥预言在主耶和华的日子(珥二28-32),圣灵将被

浇灌在以色列人身上。当彼得在五旬节讲道时,他指出当时圣灵的降临「正是先知约珥所说的」(徒二16)。然而,这只不过是部分的应验,因为约珥不但预测到圣灵的浇灌,同时也预言人民要作异梦、见异象,且有非比寻常的奇事「在天上地下」显现出来。显然「血、火和烟柱」及[日头要变为黑暗、月亮要变为血」(珥二30-31)并未发生於五旬节,因此这都是未来才应验的事件。故此在五旬节时,约珥的预言只是部分应验,而最终的应验则有待未来。我们最好将此视为「部分一一一终极的应验」(partial-finalfulfillment),而非「双重意义」(doublemean-ing)或「多重应验」(muItiplefulfillment)。一件事件,是另一件更大的、终极的事件的预兆。

6寻求神在经文中固有的解释

有时圣经预言本身已包含了解释。先知看见异象的时候,通常都会有一位天使从旁解释,这些都记录作启示文学。在但以理书第二章,尼布甲尼撒梦中大像的金头代表尼布甲尼撒王(但二37-38),银的胸膛和膀臂代表继巴比伦帝国而起的玛代波斯国(39节),铜的国代表下一个国,即希腊(39节),

从山而出的一块石头代表神的国度(44-45节)。

一位天使向但以理解释那第四兽(亦即第四国)的十角代表十王(但七24)。双角的公绵羊代表玛代和波斯王,公山羊则代表希腊王;公山羊两眼当中的大角,就是希腊的头一个王(但八20-21)。撒迦利亚在异象中见到坐在量器中的妇人,

代表以色列人的罪恶(亚五6)。

滕慕理(Tenney)指出启示录有数个象征都已有了解释,其中包括七星代表七个教会的使者(一20);七灯台代表小亚细亚的七个教会(一20);七盏火灯代表神的七灵(四5);香代表众圣徒的祈祷(五8);大龙代表撒但(一二9);兽的七头代表七王(一七9);兽的十角代大十王(一七12);**坐的众水代表「多民、多人、多国、多方」(一七15);**所代表的大城(一七18),即是十八章二节的巴比伦。14

启示录中也有些象徵是没有解释的,那些包括一块白石(17)、柱子(三12)、二十四位长老(四4)、两个见证人(一一3)、身披日头的妇人(一二1-2、14)、酒酵(一四19-20,一九15)。然而,有些象徵是可以根据当地的风俗来解释的。

例如,白石可能是用作投票的选票,或是在免费娱乐时当作票根的小石,也有可能是审判官在宣判犯人无罪时所投掷的小石。同样地,柱子可能是指那些在罗马神庙中用来支撑屋顶或装饰门廊的柱廊。因此,每一位信徒都被喻为稳重庄严

的柱子,只不过它们不是在罗马的神庙中,而是在神的殿中。15

7比较平行的经文

因为圣经中有许多经文在写成之时是预言性的(约有四分之一),又因为它们全都是圣灵所默示的,故此当我们看到这些预言的经文并合成一幅连贯的未来图像时,实在无须大惊小怪。这些即将发中的事件的所有细节,彼此不会出现矛盾。启

示录第十三章与但以理书第九章彼此关联,故应对照研读,而约珥书第二章结尾的经文应启示录第十九章对照研究。以赛亚书第九及二十四章、约珥书第二章、撒迦利亚书第十四章及启示录二十章一至十节等多处记载了千禧年的经文,亦应同时考查。薛弗雨(Chafer)指出旧约有七个主要的预言主题:有关外邦人、以色列国、以色列的分散及归回、弥赛亚的降临、大灾难、耶和华的日子及弥赛亚国度的预言。接著,他又指出新约预言的主题包括新的教会时代、神的新计划、以色列国、外邦人、大灾难、撒但及邪恶势力、基督第二次再来、弥赛亚国度,以及永恒的国度。16这些事件都是和谐、不存矛盾的,并在神的默示之下互相配合,成为一幅连贯的未来图像。

8寻找已实现和尚未实现的预言

如前所述,我们必须知道,约珥书第二章结尾的经文,只不过是部分应验在五旬节中;约珥书二章十八至三十二节最终的应验,则要等到基督在千禧年统治的时候。

既然圣经是神写的书,我们自然会期望它是前後一贯的。这意味著既然有些预测按照字面意义实现了,我们则可以预期那些尚未实现的预言,亦会同样地按照字面意义应验。「事实上,那麽多的预言已经按字面意义应验了,这使我们确信尚未

应验的预言也将会同样按照字面意义应验。」17

总而言之,下列的问题是我们在研读圣经预言时应该问的:

1.何为有条件的?何为无条件的?

2.何为象徵性的?何为非象徵性的?

3,何为已应验的?何为要等到将来才应验的「远」预言?

4.甚麽是神已在经文中作出解释的?

5,甚麽是在平行的经文中找解释?

一如本章开始时所说,研究预言虽会出现某些困难,在属灵上却能带来极大的祝福。每位信徒都应「爱慕他显现」(提後四8),亦即向往他的再来。正如使徒约翰在圣经未後所说:「主耶稣啊!我愿你来」(启二二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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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解释预言应遵守甚麽原则? 正如第三章所讨论的,解经的推论是以两个定理为基础一一圣经是一本人写的书和圣经是一本神写的书。这两个定理也为解释预言的原则提供了参考。前三个原则以圣经是一本人写的书的定理为基础,後五个原则以圣经是一本神写的书的定理为基础。 1根据释经系统的正常原则一一一 历史、丈法、文学解经 解释预言时要考虑历史因素,即考虑先知当时的文化背景及情况。先知代表神说话,负责将来自神的信息传达出去。先知通常论说他们那个时代的状况,有时会指出神在不久的将来有何作为,有时也会预测一些在很久以後才会应验的事情。换 言之,神的话并非离开历史的潮流而独存,即使是保罗那有关教会被提的讲论(前四13-18),都是针对帖撒罗尼迦信徒正面对的问题而发出的。当信徒正在罗马皇帝多米田(Domitian,51-96)统治下遭受逼迫时,使徒约翰便写了启示录给他们。当第一世纪的基督徒读到神的计划,其中包括基督将在地上建立治权,毁灭他的敌人时,得到极大的安慰;自此之後,每一世代的信徒亦在这信息中找到同样的安慰。 摩西、撒母耳、以赛亚、耶利米、以西结、但以理,以及由何西阿直到
玛拉基的十二个先知,还有新约的先知,都是在当时的文化背景下传讲神的预言。 2按字词正常的丈法意义去解释预言 圣经没有任何一处指出当我们读到经文的预言部分时,可以不理会字词和句子的正常意义。预言文学跟非预言文学一样,应按文法的准则来解释。 我们应当按照预言的字句来解释预言的应验。以赛亚提到千禧年时说,许多人的寿数会超过一百岁(赛六五20),我们没有理由不按正常的文法意义来解释这个预言。接著的一节(2l节)说:「他们要建造房屋,自己居住;栽种葡萄园,吃 其中的果子。」经文中也没有任何地方暗示应将建造房屋象徵化。 当然预言的经文运用了许多象徵和比喻,但这并非表示所有的预言均为象徵或比喻。我们应先假设每个字都以正常意义来解释,除非经文指明用了修辞手法或象徵(第七章有更详细的讨论),否则不应寻求更深一层的神秘意义。 有些预言是以听众的回应为条件,然而也有预言是无条件的。在创世记第十五章中,当神与亚伯拉罕立约时,他单独承担责任,并在他所劈开、分成两半的祭牲肉块中间经过(创一五12-20)。神应许将那块土地给亚伯拉罕後裔时,没有附带任何条件。重申亚伯拉罕的约亦显明
这个约是「永远的约」,「迦南全地」将属於他们,作为「永远为业」(创一七7-8)。同时请参考创世记十七章十三、十九节,二十六章二至四节,二十八章十三至十五节;历代志上十六章十六至十七节;诗篇一○五篇九至十节,可见此约的性质是永恒的。 由於以色列还没拥有创世记十五章十八至二十一节所清楚划出的疆土,我们便应将亚伯拉罕之约视为无条件的、尚待成就的应许。 3考虑能辨认比喻及象徽语言的文学因素 正如第七章所讨论的,语言包括修辞手法的使用。圣经的第一个预言是记载在创世记三章十五节,其中包括修辞用语。「你要伤他的脚跟」,预言撒但会伤害夏娃的後裔,包括大部分的人类及其後基督的受难。接著女人的後裔基督要「伤你(撒但)的头],击败撒但,这可能运用了举隅法(synecdoche),用部分来代表全体,以撒但的「头」来代表撒但。基督在第二次再来时便会成就这预言。 约翰在启示录一章十三至十六节形容荣耀的基督时,使用了几个明喻,比喻词有「如同」、「好像」。启示录中正有许多修辞手法,例如隐喻、借代、拟人法、夸张法和反问。启示录十八章五节便是一个夸张法的例子:「因他的罪恶滔天。」启示录十三章四节包
含了反问:「谁能比这兽?]另一个反问可见於十八章十八节:「有何城能比这大城呢?」 圣经预言文学中大部分是记载先知在异象中所见之事,称为「启示文学」(apocalypticliterature),包括以西结书、但以理书、部分撒迦利亚书,以及大部分敌示录。[“Apocalyptic”源自希腊文“apokalypsis”,在启示录一章一节译为「启示」(revelation),意为神所揭露的事。]大多数的启示文学,是先知在以色列本土以外的地方写成的:以西结及但以理在巴比伦,使徒约翰在拔摩海岛。撒迦利亚虽已由巴比伦返回耶路撒冷,但他写作的时候以色列仍然受外邦人的统治;他於大利乌王第二年,即主前五二○年写下了前六章的预言;他又於大利乌王第四年,即主前五一八年写下了後来的预言(亚七至一四章)。这些效示的作品能激励、鼓舞正在受**的神的子民。9 启示文学除了在被掳时期或受外邦人**时期写成之外,还有四个特徵:(1)由详尽的异象构成的预言;(2)包含许多象徵;(3)天使时常出现於异象之中,并解释异象;(4)包括描述久远的未来信息。 预言文学中大量的象征语言,使解释预言分外困难。这亦导致
许多解经学者有这样的假设:预言中有部分是象征性的,因此预言的全部内容都带有象徵意义。这是一个错误的假设。若我们依循正常文法的基本释经原则,则我们便会理解到预言 文学和其他形式的圣经文学一样,是应该按著其正常的、普通的字面意义来解释的,除非有足够的理由去支持,才能按比喻或象征来解释经文。 例如启示录八章一节记载天上寂静「约有二刻」,没有理由不按字面意义来解释,也没有理由不按字面意义来理解第七节的「雹子与火搀著血」。约翰在同一节写道:「地的三分之一和树的三分之一被烧了,一切的青草也被烧了」;同样,在最近的上下文中,没有一处指出这些字不应按普通的意义来理解。然而,在同章的第八节写道:[有彷佛火烧著的大山扔在海中」,由约翰的用字看来,他不是指一座真实的山。 若经文按普通意义来解释,是不可能或不合逻辑时(请参考第七章的讨论),则表示该段经文运用了修辞手法。因此第十节里烧著的大星「好像火把从天上落下来,落在江河的三分之一和众水的泉源上」,很可能不是一颗真实的星,因为我们 知道所有的星球都比地球大;有些人认为这颗[星]可能是一颗流星。第十二节记述一位真实的天使吹号角,那显然没
有理由不将日头的三分之一、月亮的三分之一及星辰的三分之一解释为真实地遭到击打。然而下一节(13节)说到一只鹰大声说 话,因为鹰不会说话,所以这显然可以理解为象徵语言。**显然不能同时坐在七座山上(一七9),因此我们可以断定那些山是象徵性的。事实上,在同一节中已有解释:那七座山代表七位王,亦即表示他会控制七位王。根据第十四节,有十王 「与羔羊争战」,从其他经文可知羔羊是指耶稣基督(约一29;启五6-13),因此这是象徵,然而「争战」(一七14)却应是真实的争战。 预言文学中的数字又当如何解释?有一个作家建议:「圣经中几乎所有数字都具有象徵意义(七印、七号、七碗等;十四万四千个以色列人;四十二个月/一千二百六十日/三年半),难道一千年不应视为一段很长的时间,而非实际的一千年吗?」10但是这些数字果真都是象徵吗?它们真的不是普通的真实数字吗?若七、四十二、一千二百六十非真实的数目,则十一章三节所提到的两位见证人又如何呢?若一千不过是指一个很大的数目,则十一章十三节的七千人又指甚麽呢?我们根据甚麽来说那七千不是真实的呢?若一千果真是一个很大的约数,那麽四位天使(七1)及七位天
使(八6)是否指很少的数目?若启示录中的数字果真没有正常的、真实的数字价值,那麽对正常的文法解经原则有何影响?七章五至八节明明指出那十四万四千以色列人是由以色列十二支派中各取一万二千人集合而成,我们怎能说那是一个象徵数字呢? 新後千禧年派人士(neopostmillennialists)也倾向於将启示录中的数字象征化。例如奇尔顿(ChiIton)说败示录二十章四至六节的一千年是指「一个很大的约数……代表『众多』的意思。」11 许多无千禧年派人士推论启示录既然是一卷极度象徵化的书卷,其中大部分的预言文学应不单按字面解释,而是加以「灵意化」。阿里斯支持此论点,说:「神是灵,圣经中最宝贵的教导均为属灵的教导。」12圣经中的确涉及许多属灵的事实 和真理,但不能根据这点将预言文学灵苍化,不按照正常的文法来解释经文。例将「锡安的民」(亚九9)解释为教会是没有根据的。该节的其他部分指到他们的王基督「骑著驴]也应该按字面意义来理解。因著其连贯性,锡安的民及耶路撒冷的民都指犹太人,而非教会。 有时无千禧年派会反驳说神赐给亚伯拉罕的应许,在属灵上已实现於教会之中,因为现在的信徒称为
亚伯拉罕的子孙(加三7、29;参罗四11;加三9、14)。这些经文指出自亚伯拉罕开始,信徒都是因信得救,正如亚伯拉罕因信称义一样 (罗四1-3、9.13、16-17),就这一层意义而言,所有信徒都是亚伯拉罕的子孙。我们因信蒙恩得救,正如亚伯拉罕一样,故此我们在灵性上与他相连,此事实绝对不会使亚伯拉罕肉身的後裔那得应许地为永远产业的应许失效。 4预言焦点主要在於弥赛亚及其统治权的建立 这原则和以下四个原则均与圣经是神写的书这个定理有关。既然圣经的作者是神,若说圣经预言是集中於基督第一次及第二次的降临,自然不足为奇。正如天使对使徒约翰说:「预言中的灵意乃是为耶稣作见证」(启一九10),预言的目的 是见证耶稣基督,使它得荣耀。他第一次降临,目的是要在地上建立统治权,但以色列民族却弃绝他(约一11),因此他说神的国必从他们中间夺去,赐给将来的世代(太二一43)。耶稣对们徒说:「他必须先受许多苦,又被这世代弃绝。」(路 一七25) 圣经清楚地指出耶稣会再来,在地上建立他的统治权。他现正在天上掌权,但当他亲自再来时,他的统治将会彰颜在地、上。诗篇将他描述为将要进
到耶路撒冷城门的「荣耀的王」(诗二四7-10)。根据以赛亚书九章六至七节,世界的政权会落在他的肩头上,他会在大卫的宝座上治理他的国。他是大卫公义的後裔,他必「掌主权,行事有智慧,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二三5)。出生於伯利恒的耶稣,「在以色列中……作掌权的」(弥五2),「耶和华要在锡安山作王治理他们」(弥四7)。撒迦利亚说:「他的脚必站在耶路撒冷前面朝东的橄榄山上」,他「必降临」,「必作全地的王」(亚一四4-5、9)。 历史的发展,是根据神所定的计划前进的,基督再来时便到达终点。他继而在地上统治一千年,接著便是建立新天新地的永恒国度。显而易见地,我们若将神的国度变为仅是主在人心灵中的统治,又或认为他的国度就是信徒的永活不死,那些见解均是错误的。 5认识「缩简」(foreshortening)的原则 先知们预见基督的两次降临,就如同两座中间隔有低谷的山峰一样。他们可以看见山塞,却不见其中的低谷。若由我们的观点来看,我们回顾便会发现基督第一次与第二次降临之间有时间差距。旧约常常将基督两次的降临混为一谈,以赛亚书六十一章一至二节便是例子。主在拿撒勒会堂宣读此段经文(路四1
6-21)时,他读到第二节中间「报告耶和华的恩年」(编者注:此句在路加福音四章十九节译作「报告神悦纳人的禧年」)便停住了,并没有继续读完「和我们神报仇的日子」, 後者显然是指主在第二次降临时,会向他的敌人报仇。以赛亚书九章六至七节是另一个例子。第六节的前半段是指耶稣的出生,而第六节中段至第七节则提及政权将落在他的肩头上和他必在大地的宝座上治理他的国,以此指向他的第二次降临。 旧约先知未能分清基督两次降临的事件,亦不明白那将如何展现。就加彼得所说:「论到这救恩,那预先说你们要得恩典的众先知早已详细的寻求考察,就是考察在他们心里基督的灵,预先证明基督受苦难,後来得荣耀,是指著甚麽时候,并怎样的时候。」(彼前一10-11) 「先知通常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对於藉著异象启示出来的事,其中大部分是他们一无所知的。因为预言缩简的关系,先知可能只见到头尾的事件,对於中间的事件则无任何头绪。」13约珥预言在主耶和华的日子(珥二28-32),圣灵将被 浇灌在以色列人身上。当彼得在五旬节讲道时,他指出当时圣灵的降临「正是先知约珥所说的」(徒二16)。然而,这只不过是部分的应验,因为约
珥不但预测到圣灵的浇灌,同时也预言人民要作异梦、见异象,且有非比寻常的奇事「在天上地下」显现出来。显然「血、火和烟柱」及[日头要变为黑暗、月亮要变为血」(珥二30-31)并未发生於五旬节,因此这都是未来才应验的事件。故此在五旬节时,约珥的预言只是部分应验,而最终的应验则有待未来。我们最好将此视为「部分一一一终极的应验」(partial-finalfulfillment),而非「双重意义」(doublemean-ing)或「多重应验」(muItiplefulfillment)。一件事件,是另一件更大的、终极的事件的预兆。 6寻求神在经文中固有的解释 有时圣经预言本身已包含了解释。先知看见异象的时候,通常都会有一位天使从旁解释,这些都记录作启示文学。在但以理书第二章,尼布甲尼撒梦中大像的金头代表尼布甲尼撒王(但二37-38),银的胸膛和膀臂代表继巴比伦帝国而起的玛代波斯国(39节),铜的国代表下一个国,即希腊(39节), 从山而出的一块石头代表神的国度(44-45节)。 一位天使向但以理解释那第四兽(亦即第四国)的十角代表十王(但七24)。双角的公绵羊代表玛代和波斯
王,公山羊则代表希腊王;公山羊两眼当中的大角,就是希腊的头一个王(但八20-21)。撒迦利亚在异象中见到坐在量器中的妇人, 代表以色列人的罪恶(亚五6)。 滕慕理(Tenney)指出启示录有数个象征都已有了解释,其中包括七星代表七个教会的使者(一20);七灯台代表小亚细亚的七个教会(一20);七盏火灯代表神的七灵(四5);香代表众圣徒的祈祷(五8);大龙代表撒但(一二9);兽的七头代表七王(一七9);兽的十角代大十王(一七12);**坐的众水代表「多民、多人、多国、多方」(一七15);**所代表的大城(一七18),即是十八章二节的巴比伦。14 启示录中也有些象徵是没有解释的,那些包括一块白石(17)、柱子(三12)、二十四位长老(四4)、两个见证人(一一3)、身披日头的妇人(一二1-2、14)、酒酵(一四19-20,一九15)。然而,有些象徵是可以根据当地的风俗来解释的。 例如,白石可能是用作投票的选票,或是在免费娱乐时当作票根的小石,也有可能是审判官在宣判犯人无罪时所投掷的小石。同样地,柱子可能是指那些在罗马神庙中用来支撑屋顶或装饰门廊的柱廊。因此,每一位信徒
都被喻为稳重庄严 的柱子,只不过它们不是在罗马的神庙中,而是在神的殿中。15 7比较平行的经文 因为圣经中有许多经文在写成之时是预言性的(约有四分之一),又因为它们全都是圣灵所默示的,故此当我们看到这些预言的经文并合成一幅连贯的未来图像时,实在无须大惊小怪。这些即将发中的事件的所有细节,彼此不会出现矛盾。启 示录第十三章与但以理书第九章彼此关联,故应对照研读,而约珥书第二章结尾的经文应启示录第十九章对照研究。以赛亚书第九及二十四章、约珥书第二章、撒迦利亚书第十四章及启示录二十章一至十节等多处记载了千禧年的经文,亦应同时考查。薛弗雨(Chafer)指出旧约有七个主要的预言主题:有关外邦人、以色列国、以色列的分散及归回、弥赛亚的降临、大灾难、耶和华的日子及弥赛亚国度的预言。接著,他又指出新约预言的主题包括新的教会时代、神的新计划、以色列国、外邦人、大灾难、撒但及邪恶势力、基督第二次再来、弥赛亚国度,以及永恒的国度。16这些事件都是和谐、不存矛盾的,并在神的默示之下互相配合,成为一幅连贯的未来图像。 8寻找已实现和尚未实现的预言 如前所述,我们必须知道,约
珥书第二章结尾的经文,只不过是部分应验在五旬节中;约珥书二章十八至三十二节最终的应验,则要等到基督在千禧年统治的时候。 既然圣经是神写的书,我们自然会期望它是前後一贯的。这意味著既然有些预测按照字面意义实现了,我们则可以预期那些尚未实现的预言,亦会同样地按照字面意义应验。「事实上,那麽多的预言已经按字面意义应验了,这使我们确信尚未 应验的预言也将会同样按照字面意义应验。」17 总而言之,下列的问题是我们在研读圣经预言时应该问的: 1.何为有条件的?何为无条件的? 2.何为象徵性的?何为非象徵性的? 3,何为已应验的?何为要等到将来才应验的「远」预言? 4.甚麽是神已在经文中作出解释的? 5,甚麽是在平行的经文中找解释? 一如本章开始时所说,研究预言虽会出现某些困难,在属灵上却能带来极大的祝福。每位信徒都应「爱慕他显现」(提後四8),亦即向往他的再来。正如使徒约翰在圣经未後所说:「主耶稣啊!我愿你来」(启二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