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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圣经无谬误的重要 2

圣经难题汇编 by 艾基新

另有一个校勘上的问题,影响更加深远,就是利未记十六6「阿撒泻勒」,这个字充满神秘感。以色列人在旷野期间,大祭司要在赎罪日为两只羊拈阄,决定将那一只献为祭牲。NIV记述这节经文:「一阄归于主,一阄归于替罪羊(“za-zel)。但马所拉经文记载一个不为人所知的专有名词——阿撒泻勒。中世纪的拉比认为,阿撒泻勒是指在旷野一只多毛的魔鬼。照这种解释,亚伦就是为一只魔鬼拈阄了。然而,旧约律法从没有准许以色列人拜魔鬼,因此,为魔鬼拈阄极不可能在这里发生(在同一章的稍后几节经文,亦有这个情况出现)。对于这个暧昧不明的字眼,我们有一个显浅的方法,就是从‘aza-zel分为-ez-azel,意思是「一只分离或除去的羊」。第十节将「分离」或「除去」的意思更加显明出来,因为这节经文记载,第二只羊要被带往旷野,在那里放走。这个行动象征了从营地带走全体以色列人的罪。七十士译本及拉丁文武加大译本无疑是接纳了这个解决方法,分别译为toapopompaio(为那被放走的一位)及caproemissario(为那被放走的羊)。由此看来,假如我们将希伯来文中误被连在一起的字分开,所得出的意思会更适合上文下理,且毋须使以色列人与拜魔鬼的事扯上关系。换言之,「替罪羊」才是正确的意思(参KIV,NASB,NIV),而不是「阿撒泻勒」(ASV,RSV)。



5.Fission误将字母分开

意思是不恰当地将一个字分为两个。以赛亚书六十一1是其中一个例子。依照马所拉经文,这节的最后一个字是P"qah-qah。除却这段经文,旧约圣经(或甚至所有以希伯来文写成的古代文献),都没有将qoah如此划分为二的。昆兰古卷的以赛亚书也只是将这个字写成一个重复的字根pqzhqwh,许多较后期的希伯来文抄本都采纳上述写法。参照所有圣经译本,都不曾显示出有将上述字眼写成两个字的意思,全部译本都将这个字翻作「自由」、「释放」甚或「重睹光明」——将pqhqwh连于字根pqh,意思是使某人的眼睛张开,以致看得更清楚。毫无疑问,这字中间的连字号(maqqef)应从经文中移去,使这字自成一体。

另一个例子亦使人颇感兴趣,就是以赛亚书二20,马所拉经文记载这节为lahporperot(给老鼠的洞)。这无疑使文意难以理解。昆兰第一洞的以赛亚古卷则将上述两个字连合为一,成为lhrprm(加上阳性案数的字尾,取代阴性字尾),于是使文意变为「给田鼠」。狄奥多田(Theodotion)将旧约圣经译成希腊文时,不晓得如何处理这个字,就只好转写为没有意思的pharpharoth。但在最低限度,狄奥多田的做法也可显示出在希伯来文圣经原稿中,上述两个字原本是连合为一个的。于是,这节经文可以被恰当地解释为;那些梦幻破灭了的拜偶像者,将异教偶像弃置于田间,任由田鼠咬食。无论如何,应要在此指出,将上述经文重新修订的方法没有足够证据支持,所以只属尝试性质。



6.Homophony同音异义的谬误

世界上的各种语言,差不多都有同音异义的情况,即是字音相同,但含意迥异。例如英文的beat与beet,甚至名词well动词well和形容词well亦常会混淆。上文已提及以赛亚书第九章所出现的同音异义的谬误,马所拉经文将1o(为他)误写作1o-(不)。另一个明显的例子是弥迦书-15。马所拉经文写为‘abilak(我父给你),却不写作’abilak(我将带给你一一这意思显然与上文下理符合一致)。马所拉经文的边注较趋向于为abi加上一个’(aleph)。七十士译本及武加大译本均采纳上述修改,分别将这句经文译为aggoSoi和adducamtibi。事实上,我们可以推想出,在弥迦先知的时代(主前八世纪),上述动词的未完成时态(将带),可以不将aleqh读出,因为那时候,希伯来文显示读音的符号还是较为简单的。

7.Misreadingsimilar-appearingletters误读形状相似的字母

希伯来文字母的演变过程,可分为各种不同的阶段,而某些字母前后期变化颇大,到了后期,有一些字母形状很相似。因此,我们可以确实地知道这种错误出现于历史上的那个时期。关于这种错误,最主要的例子是字母y(yodh),由被掳归回的时期开始,出现了方块形状的希伯来文字,这时候,y(yodh)与W(Waw)非常相似。耶稣曾在登山宝训提及yodh是最细小的字母:「律法的一点一划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太五18)然而,直至主前六世纪初叶为止,yodh仍是一个很大的字母,就像希伯来文的许多其他字母一样,形状也不大与w相像。因此,我们当然可以将yodh与waw起混淆日期,定为主前三世纪或稍后时代。

昆兰第一洞的以赛亚古卷,带有大量形状相似字母的谬误。例如以赛亚书三十三13,昆兰古卷写作vd-w(让他们知道),马所拉经文则作wd-w(你知道)。还有另一处更加显着的例子是诗篇一十二篇17(中文和合本是16节),马所拉经文有一节令人讶异的句子「我的手和脚像狮子」(ka-"riyadaywraglay),再参看上下文,可知这节经文的全部是:「犬类围着我,恶党环绕我。我的手,我的脚像狮子。」这是毫无意义的,因为狮子不会在其猎物的脚旁走来走去。狮子通常会扑向猎物,撕咬、吞噬。此外,在这节解作「狮子」的原文是ari这是较不常见的写法,翻作「狮子」是颇令人疑惑的。因为本章第十三节亦提及狮子,该处是正常的写法’arveh。作者似乎不会在短短三节内,就运用两个不同的写法来指狮子。更有可能的写法是ka-ru(他们[即犬类或作恶者]扎了我的手和脚)。这修正方法受到大部份译本支持。只要将字尾的yodh改为waw,就可使这个字变成第三身众数动词的过去式。七十士译本的用语亦与上述修正方法符合:oryxan。(他们已经忍受)反映出kur(刺透)这个动词的主词是karu。武加大译本亦与此符合:roderunt(他们刺穿)。叙利亚文简易本用baz-w,意思是「他们扎/刺穿」。ka-ru里面的aleh(-)极可能只代表了一个元音延长符号,这是主前二世纪的用法,可见于当时的哈斯摩年文献(如昆兰第一洞以赛亚古卷)以及教外文件。

另一对很容易混淆的字母是d(daleth)和r(resh)。无论在那个阶段,诸如古代的铭文及后期的方块状希伯来文字母,d和r这两个字母形状都相似。因此,创世记十4的「多单」族,在历代志上一7却变为「罗单」。一般学者都认为「罗单」是较佳的读法,因为这名词似乎可以指小亚细亚沿岸的罗德岛。七十士译本的撒迦利亚书十二10,有一段异乎寻常的翻译,我们可以将这个歧异解释为将r与d混淆而产生的结果。撒迦利亚书十二10在马所拉经文是:「他们必仰望我,就是他们所扎的(daqaru)。但希腊文版本却译为:「他们将面向我,因为他们在「我」上面胜利地跳舞。」跳舞这字眼与上文下理毫不配合,应是将daqaaru误读为raqadu;可能是将两个词里的d与r混淆了,因为两个字母的形状相似。然而狄奥多田(Theodotion)将这个字翻译为exekentesan。(他们扎),保持了正确的读法。

因字母形状相似而起混淆,有一个极使人感兴趣的例子,是阿摩司书五26节。在七十士译本里,这节记载的异教神的名字似乎出错了。马所拉经文将这个异教神的名字读为kywn。(KJV作Chiun)’而七十士译本则作Raiphan,意味着经文原稿所用的字是rypn考据这段有问题的经文,我们发觉在伊里芬丁蒲纸写成的时候(约主前五世纪),k(kaph)的形状与r(resh)极相似,w(waw)则与P(pe)相像,由此看来kywn可能被误写作rypn。假如七十士译者曾参看的原稿之写法看来像rypn,译者就没有办法可以将这字改写得更达意,因为这是一个异教神的名字。从最近的亚喀得文研究结果得知,撒土拉神(管农事)的名字是Kaiwanu,故此,kywn才是在阿摩司先知时代这个神的正确名字。参看使徒行传七43,可知司提反曾引用阿摩司书五26,内中亦有Raiphan这个字。当时,司提反的听众中有说希腊语的犹太人,亦有说亚兰语的犹太人。正如向散居各地的犹太人传讲神的信息一样,司提反引用旧约的七十士译本,而不直引希伯来原文。在使徒时期,传福音者向罗马帝国中说希腊话的人传福音时,所引用的旧约经文都根据七十士译本,因为这是说希腊话的人唯一可读的旧约圣经。听众细心聆听使徒的讲论,然后仔细地查考圣经,以了解保罗等人所说的是否有歪曲了神的教导,他们所能够查考的,当然只有七十士译本。

另一方面,七十士译本所保存的某部份经文,亦可能较马所拉经文为佳,虽然这情况较为少见。使徒行传十五章记述在当时的耶路撒冷会议,雅各曾引用旧约,以证明不须强迫那些归信基督的外邦人守犹太教的律例。雅各以阿摩司书九11-12的应许作为立论的根据:「叫剩余的人,就是凡称为我名下的外邦人(ethne,nations),都寻求主。」(徒十五17)但再参看阿摩司书相应部份的经文:「使以色列人得以东所剩余的,和所有称为我名下的国。」(摩九12)假如以上希伯来经文是公元一世纪所通行的,那么,雅各的论点根本不应被接纳,因为他所指的是:「剩余的」即将「寻求主」。假如阿摩司书九12这个字的唯一正确写法是yirsu(得),却非yidrsu(后者为七十士译本所蕴含的意思,「他们会寻求」)。那么,雅各的论点根本就不对题。然而,经文讹误的过程很容易便可追溯出来。假设阿摩司书这段的原文是lma-anyidrau-oto(w)seritadan(余民会寻找他),我们发觉‘asam(人)很容易会被误读为edom(以东),因为在较早期的表音法,这两个字极之相似。此外,yidresu亦可能与yirresu相似,尤其是在拉吉陶片放逐期(periodoftheLachishOstraca,耶利米时代)以后,d(daleth)有一条较短的尾巴,上述两字就更容易混淆。于是,当抄写员看见yidresu(与yirresu相似)这个字时,以为其中的r是不必要的重复,便将它改写为yiresu;接着,yiresu又再被改写为yi(y)resu(源自yaras「得」),因为依照较古老的表音法,一个字里有两个y,第二个y就不会被写出来。

’et是直接受词的记号,但在马所拉经文里,’et可能是原来的’oto(w)之讹误。引致这个歧异的原因,极可能是r和d混淆了,而w则从’oto(w)被删掉。事实上,与雅各一起参与耶路撒冷会议的其他犹太人,都是深谙希伯来文旧约的,假如雅各错引旧约,必遭他们指正。然而其他与会者都没有驳斥雅各,就足证七十士译本在这里是忠于希伯来原文的。

8.Homoeoteleuton错误的遗漏(句末相同)



9.Homoeoarkton错误的遗漏(句首相同)

这个希腊字的意思是「以相同的字眼开首」。抄写员的视线由第一节开首部份转而至第二节,将中间的经文遗漏了。撒母耳记上十四41是极显着的例子,马所拉经文记载:「扫罗说:耶和华以色列的神阿,求你给一位完全的[即:一个完全的阄]。在扫罗统治期间,以色列国面临危机,需要寻求神的引导。参看七十士译本可知,扫罗作出这个请求前,还有一段颇长的说话:「永恒主以色列的神阿,你今天为什么不回答你仆人呢?这罪孽如果是在我或我儿子约拿单,永恒主以色列的神阿,求你给『乌陵』罢;但这罪孽如果是在你人民以色列那么,永恒主以色列的神阿,求你给『土明』罢。」(译按——中文译句依照吕振中)希伯来原文中,「一位完全的」(tamim)与「土明」(tummim)有相同的辅音字母。根据撒母耳记可知,扫罗军队与非利士人交战时,扫罗曾起誓说,在夜晚之前进食的以色列军人必受咒诅,但儿子约拿单不知道扫罗的誓言,吃了蜂蜜。结果,扫罗在当晚掣签以决定是否追杀非利士人时,却不得神的答复。扫罗因而决定再掣签,以弄清楚是谁犯了错。抄录这段经文时,抄写员的目光由第一个“loheyisrael(永恒主以色列的神)转移至第二个「永恒主以色列的神」,遗漏两者之间的二十六个希伯来字。幸好希腊文七十士译本提供了在马所拉经文遗漏了的一段文字,我们藉此可以修正希伯来原文的错漏。祈特尔(Kittel)希伯来文圣经的附录亦作出同样修正。

1O.Accidentalomissionofwords遗漏单字

因句末或句首相同而产生错误的遗漏,通常会将整个句子漏掉,但另有一种遗漏是与单字有关的。在这情况下,句首或句末相同并非导致文士犯错的原因。有某些古代译本(例如七十士译本)的证据,使我们知道流传下来的希伯来经文失掉了某几个单字。有某些单字在主前三世纪以前就遗漏了,故此参照七十士译本也不能将经文复原。例子之一是撒母耳记上十三1,马所拉经文谓「扫罗登基,年……岁」经文中的数字被漏掉了,毫无办法追溯。很多经文校勘学者提议,有另一段经文漏掉了几个字。然而,这些提议都只是那些学者推测构想出来的意见。因此,最佳的处理方法就是以客观的态度来研究我们手头上的资料,就是流传至今的经文及早期的译本。假如没有神特别加以引领,所有意见都只不过是出于人意的猜想吧了。



11.Variantsbasedonvowelpointsonly加入错误的元音字母

上文已经提及,旧约时代的希伯来文圣经只有辅音字母。事实上,这种纯以辅音字母书写圣经的方法,一直维持到公元前七至八世纪。在马所拉经文以前,旧约圣经亦没有元音字母。亚兰文及亚拉伯文的情况也相同,都是延至较晚期才有元音字母。然而,古代文士保存着固有的口述传统,知道如何读出那些只用辅音字母写成的字。根据七十士译本,我们得知主前二、三世纪的希伯来文的读音,因为有很多希伯来文专有名词的读音都以希腊文字母拼出来。公元三世纪时,有一个名叫俄利根(Origen)的学者曾着有《六种经文合璧》(Hexapla,将旧约的六种译本并列),在经文合璧的第二栏内,俄利根以希腊文同位字译写出旧约经文的读音。但这份《六种经文合璧s》只有极少的残余部份存留至今。

将元音字母加以辅音字母写成的经文,已是极晚期的事,直至马所拉经文时代,才系统化地进行这项工作。故此,我们极需依赖负责保管旧约原文的犹太学者的口传读音。在这情况下,我们假设他们加上元音字母而得到的读音,绝大部份与旧约经文原作者的意思相同。然而,旧约圣经里仍有某些值得商榷的经文,其加上的元音字母只稍有不同,就令读音的含义相距千里。一般来说,纵然希伯来文没有元音字母,但在日常生活里使用希伯来文的人,当然会完全明白希伯来文的意思。事实上,时至今日,以色列的公文只写有辅音字母,但从没有发生过字音或字义混淆的情况(亚拉伯文及亚兰文的情况也一样)。无论如何,二千年前写成的希伯来文,其读音系统当然会迥异于今日的文字,这是无可否认的事实,尤以诗体的情况有最大歧异。故此,加上元音才足以保证我们不会对经文诠释错误。

以下,我要指出某些关于加上元音字母所产生的问题,就拿与主耶稣有关的例子看看。马所拉经文所加的元音字母,与早期译本或(在某些情况下)新约经文所显示的意思有所不同。

(1)在以赛亚书七11,以赛亚邀请犹大王亚哈斯向神求一个兆头,以证明以赛亚所言——神会拯救犹大的信息是真确的。根据马所拉抄本可知,以赛亚说:「你向耶和华你的神求一个兆头,或求显在(salah)深处,或求显在高处……(中文经节依照和合本)从这节经文看来,以赛亚邀请亚哈斯求一个兆头,可以是高至天上的,又或可与地底下的有关。使人感兴趣的是,所有希腊文译本都将sealah这个字写为不同元音字母所代表的意思,就是selah,意即「往阴间」。七十士译本作eisbathos(往深处),亚奎那、辛马库及狄奥多日均翻作eisbathos或eisHaden(往阴间)。耶柔米及武加大则作inPdrodfunduminferni(往阴间的深处)。上述众多译本的证据,显出修订后的经文较为准确。

(2)马所拉经文的以赛亚书九5(中文本是九6):「有一人(或『他』)将称他为奇妙……」。然而,七十士译本则翻作现在被动语态的kaleitai,意即「他的名字被称为」;武加大则作vocabitur,同样是被动式:「将被称为」;叙利亚文是ethqri,亦属于现代被动语态,七十士译本的情况也一样。上述译本所用的字句,都证明了将马所拉的yiqra改写作yiqqare(将被称为)是较佳的方法,因为这意思较合上文下理,而毋须将原文的辅音字母改写。

(3)弥迦书五1(中文本是五2)记载了基督生于伯利恒的预言。马所拉抄本写成「在犹大的千(众数,alPe)中是小的」,意即「被算为一个拥有一千个或以上家庭的社区」。但马太福音二6引用弥迦书这节圣经时,却写为「你在犹大首要(参吕振中,照原书直译是『众领袖』)的乡村中是很小的」。希腊文hegemosin(众领袖),显示了希伯来原文应是-alluPe,并非马所拉经文的-alPe。马太福音这经节的用语亦不是源于七十士译本,因为后者的Chiliasin。(「千」,众数),与马所拉抄本的含义相同。由此看来,马太福音二6所引用的旧约,必定是较早期的传统,与七十士译本或留存为马所拉抄本的原稿没有关连。

(4)诗篇二9是父神向他那作为弥赛亚的儿子的说话,马所拉经文记载:「你必用铁杖打破他们」,被攻击的对象是那些背叛神的君王。希伯来原文(加上了元音字母)teroem(打破),有这节的下半部作为支持证据:「你必将他们如同窖匠的瓦器摔碎。」另一方面,七十士译本则作poimaneis(你将管治),意味着希伯来文加上元音字母将是tir-em;「杖」(sebet)亦成为支持的证据,因为这个字通常是指牧人看管羊群的杖或君主的权杖。启示录二27所引用的,正是这节经文:「他必用铁杖管辖(原文作『牧』)他们,将他们如同窖匠的瓦器打得粉粹。」此外,启示录十二5记载:「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是将来要用铁杖辖管(poimainein)万国的。」从上述两段经文看来,内容的重点并非打破或摔碎,却是强调管治者牧养或辖管全地。因此,我们可能要将tero-em的元音改写为tir-em;后者的意思与拉丁文reges及叙利亚文ter-e-相同,两者均解作「你将管治」。

(5)诗篇第二十二篇——受苦之诗——马所拉抄本的第九节写为:「你(gol)信靠耶和华,他将拯救他(或作『让他拯救他』),搭救他(意即:使诗人脱离受苦和降卑的境况),因为他喜悦他。」在同一经节所指的同一个人,却混淆了第二身人称(你信靠)及第三人称(他)。然而,七十士译本的用语是「他信靠耶和华,让他拯救他」。这段经文的用语,意味着原文的gol应改写为gal——蒲音相同,元音有别;gal受到拉丁文speravit与及叙利亚文-ettekel的支持。最重要的是,当马太二十二43引用这节经文时,是用第三身单数:「他倚靠(pepoithen)神……现在可以救他。」从上文下理看来,早期译本及新约经文都作出良好的修订,将gol改写为gal。

(6)诗篇九十2,马所拉抄本写为:「诸山未曾被生出,地与世界你未曾产生……你是神。」但在差不多所有的早期译本中,「产生」被写成被动语态(watteholal,被产生);因此使下半截用语的语态与上半截的「被生出」和谐一致。七十士、亚奎那、辛马库、耶柔米,甚至亚兰文他尔根(通常依照马所拉抄本)都将动词写为被动式。从加利奥井里沙(CarioGenizah)找到的一份古代希伯来文经文抄本,亦将这字写为被动语态。因此,我们可以接纳上述修正方式,将经文改写为被动语态——「被生出」,意即痛苦地扭曲,就像妇人分娩一样。

乙经文校勘的几个原则



上文陈述了十一种抄传上的错误,在完结这段导论的时候,我将列出七项「原则」(或「步骤」),这些原则适当地引领着经文校勘过程,使那些歧异的经文读音得以被准确地修订,使经文校勘者下明智的决定。下述原则的排列次序,乃依照它们的重要性及相对价值来衡量。

原则一一般而论,较古老的读法比后期抄本为佳。然而,古老如昆兰第一洞的以赛亚古卷亦会有不确实的读音,固中原因,只不过是后者乃一份在较短时间内写成的抄本,为个人使用,而不是在公众崇拜中诵读教导之用。无论如何,较古老的抄本通常会与原稿有较少差异。

原则二较困难的读音(lectiodifficilior)比容易的读音为佳。因为抄写员通常都倾向于将他们根据的经文中较困难的字改写为较简单的,却不会将简单的字变成复杂。但必须指出,若困难读法是由于抄写员混淆了经文的意思,或将字母倒置调乱了,这项原则便不适用。此外,若这些字句的困难程度甚高,以致不能猜度其意思,又或者这些困难字句的含意与该经卷其余部份所表达的观点大相迳庭,则第二项原则就不适用。

原则三较短的读音比较长的读法为佳。为了澄清经文的含意,抄写员倾向于将经文写得较详尽或加插某些字眼,但抄写员不会从他所根据的经文中减省某几个字。然而,若经文因句末或句首相同而被遗漏了,这项原则当然不适用。

原则四能够解释所有译本所带歧异经文的读法,极可能是原本的读法。上文会讨论过的诗篇二十二16,可以恰当地解释这项原则。该节经文的karu(他们扎了)被误读作kari(因为waw与yodh非常相似),而前者的含意才可恰当地与马所拉抄本的上文下理和谐一致,「像狮子」(ka-ari)却歪曲了经文。

原则五得到多种语文抄本支持的读法,准确程度通常较只得一种语文抄本支持的读音为高。因此,有七十士译本、古拉丁语及埃及科普替语支持的读音,若与有武加大及七十士译本(诗篇除外)支持的读音相比,则前者的准确程度较低。因为古拉了语及科普替语的抄本,都是根据七十士译本翻译而成的,却非依照希伯来原文;甚至七十士译本与撒玛利亚古本所支持的读音,都比较可信。例子之一是民数记二十二35,七十士译本的意思及撒玛利亚古本均为tismorledabber(你将小心说话),而马所拉经文则写为tedabber(你将说)。纵使有某些七十士译本的古卷可在昆兰团体的图书馆内找到,但我们可确定七十士译本与撒玛利亚古本之间的关系很弱,没有互相影响;若两者都共同支持一个读音,则比单由马所拉抄本支持的歧异读音更为准确。

原则六某个字眼的读音,若与此经卷作者在其余部份的风格、措辞与观点都和谐一致,则比另一些据上述因素看来是歧异的读音较为可靠。当然,我们要小心应用这项原则,因为经文原作者可以比我们想像中更易拥有相异的观点,也可以改变自己的看法至出乎现代自由派学者意料之外。因此,我们必须禁绝自己以个人喜好、偏见或主观来对被认为歧异的经文作出修正。

原则七那不带有抄写员在教义上的偏差的经文读音,其准确程度较那些反映出党派主义的读音为高。以赛亚书一12是极明显的例子,马所拉学者避开那被指为神人同性的语句:「你们来朝见(lera-ot)我,谁向你们讨这些,使你们践踏我的院宇呢。」追溯这经文原来未加元音字母时的写法应该是主动语态不定词(lir-ot),却非被动语态不定词(lera-ot)。抄写员基于神学上的理由,才将动词改为一般被动语态。因为人类肉眼永不能看见神,因此,先知不会愚昧到禁止以色列人做人类永不能达成的事情。问题在于马所拉有元音字母的经文,「在我前面」通常写为lepanay,而不是简单的Panay-后者含意是「我的脸」。鉴于上述两个理由,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马所拉抄本因着反对拟人法描绘,lire-ot被加入错误的元音字母,成为被动语态。马所拉学者认为神是超越一切的灵,所以他们不敢用图像化的表达手法来写「我的脸」;然而,这却是先知以赛亚的原意。在以赛亚的时代,「脸」极可能是往圣殿崇拜和祈祷的象征性语句。panim的意思可以是「脸」或「临在」,亦因为耶和华临在于至圣所里面的约柜之上,陈设饼桌在希伯来原文是「临在饼之桌」(sulhanweleempanim):因为这些饼是摆放在神的面前,所以被称为临在饼。



丙修正经文的基本法则

上面略述了七条原则,这些原则指引我们在互相歧异的经文之间选取正确的读音。现在,我们援引胡安勒的一番意见作结(参ErnstWurthwein,TheTextoftheOldTestament,NewYork,Macmillan,1957,pp.80-81),胡安勒并非福音派学者,但他在经文校勘学的领域内是水准极高的德国学者;他所提议校勘经文的步骤是无可置疑的。(但站在经文的校勘立场看来,他可能会歪曲经文的原意以符合自己的意见。)下列是胡氏倡议的步骤:

(1)有马所拉抄本及其他证据支持的读音,若是合乎文理的话,就不要对这读音加以修正(不应拒绝这读音而凭己意推测另外的意思)。

(2)假如受某些证据支持的读音,与马所拉抄本的读音迥异,而两者都合文意,那么,应采纳马所拉经文。

(3)假如马所拉抄本因某些原因而启人疑窦,或所陈述的意思不大确实(诸如:从文法角度观察而觉不合理,或文意不合上文下理),而另一些译本却提供合适的意思,那么,后者应被详加考虑。假如马所拉抄本看来是出了抄传上的错误(上文所述的其中某种),尤需参照其他译本。另一方面,若有理由支持我们相信古代译经者之所以写出含意清晰的经文,乃因为他自己不明白所根据经文的含义,就凭自己推测,将他所认为的经文含意记下,则第三项步骤就不可应用了。于是,我们便面对含意不清的经文,我们所能做的,就只有推测出一些较可能的解决方法,尝试解决问题了。

(4)马所拉抄本及其他证据所陈述的经文,都令人生疑;那么,经文校勘者就只好推测了。但他必须尽量重组经文——考虑经常引致讹误的情况、从原稿可能会发展出的所有读音;进而将受到损毁的文句重组。

(5)处理出现问题的经文时,经文校勘者必须恰当地考虑抄写员的心理状况。假如出了抄写上的错误,那么,抄写员为何会犯了这错误呢?发生这项错误的原因,是否与他的思考习惯有关,与此经卷的其余部份的抄写步骤又是否一致呢?

胡安勒(ErnstWurthwein)以仔细的态度实行上述准则,他演绎了一套有效的方法——合乎科学的客观态度及以有系统上步骤来修正有问题的经文;一般人所以为正确、由经文校勘所得的修正,若在胡氏所倡议的步骤所审核下,往往有大部分能被证为不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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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一个校勘上的问题,影响更加深远,就是利未记十六6「阿撒泻勒」,这个字充满神秘感。以色列人在旷野期间,大祭司要在赎罪日为两只羊拈阄,决定将那一只献为祭牲。NIV记述这节经文:「一阄归于主,一阄归于替罪羊(“za-zel)。但马所拉经文记载一个不为人所知的专有名词——阿撒泻勒。中世纪的拉比认为,阿撒泻勒是指在旷野一只多毛的魔鬼。照这种解释,亚伦就是为一只魔鬼拈阄了。然而,旧约律法从没有准许以色列人拜魔鬼,因此,为魔鬼拈阄极不可能在这里发生(在同一章的稍后几节经文,亦有这个情况出现)。对于这个暧昧不明的字眼,我们有一个显浅的方法,就是从‘aza-zel分为-ez-azel,意思是「一只分离或除去的羊」。第十节将「分离」或「除去」的意思更加显明出来,因为这节经文记载,第二只羊要被带往旷野,在那里放走。这个行动象征了从营地带走全体以色列人的罪。七十士译本及拉丁文武加大译本无疑是接纳了这个解决方法,分别译为toapopompaio(为那被放走的一位)及caproemissario(为那被放走的羊)。由此看来,假如我们将希伯来文中误被连在一起的字分开,所得出的意思会更适合上文下理,且毋须使以色列
人与拜魔鬼的事扯上关系。换言之,「替罪羊」才是正确的意思(参KIV,NASB,NIV),而不是「阿撒泻勒」(ASV,RSV)。 5.Fission误将字母分开 意思是不恰当地将一个字分为两个。以赛亚书六十一1是其中一个例子。依照马所拉经文,这节的最后一个字是Pqah-qah。除却这段经文,旧约圣经(或甚至所有以希伯来文写成的古代文献),都没有将qoah如此划分为二的。昆兰古卷的以赛亚书也只是将这个字写成一个重复的字根pqzhqwh,许多较后期的希伯来文抄本都采纳上述写法。参照所有圣经译本,都不曾显示出有将上述字眼写成两个字的意思,全部译本都将这个字翻作「自由」、「释放」甚或「重睹光明」——将pqhqwh连于字根pqh,意思是使某人的眼睛张开,以致看得更清楚。毫无疑问,这字中间的连字号(maqqef)应从经文中移去,使这字自成一体。 另一个例子亦使人颇感兴趣,就是以赛亚书二20,马所拉经文记载这节为lahporperot(给老鼠的洞)。这无疑使文意难以理解。昆兰第一洞的以赛亚古卷则将上述两个字连合为一,成为lhrprm(加上阳性案数的字尾,取代阴性字尾),于是使文意变为「给田鼠
」。狄奥多田(Theodotion)将旧约圣经译成希腊文时,不晓得如何处理这个字,就只好转写为没有意思的pharpharoth。但在最低限度,狄奥多田的做法也可显示出在希伯来文圣经原稿中,上述两个字原本是连合为一个的。于是,这节经文可以被恰当地解释为;那些梦幻破灭了的拜偶像者,将异教偶像弃置于田间,任由田鼠咬食。无论如何,应要在此指出,将上述经文重新修订的方法没有足够证据支持,所以只属尝试性质。 6.Homophony同音异义的谬误 世界上的各种语言,差不多都有同音异义的情况,即是字音相同,但含意迥异。例如英文的beat与beet,甚至名词well动词well和形容词well亦常会混淆。上文已提及以赛亚书第九章所出现的同音异义的谬误,马所拉经文将1o(为他)误写作1o-(不)。另一个明显的例子是弥迦书-15。马所拉经文写为‘abilak(我父给你),却不写作’abilak(我将带给你一一这意思显然与上文下理符合一致)。马所拉经文的边注较趋向于为abi加上一个’(aleph)。七十士译本及武加大译本均采纳上述修改,分别将这句经文译为aggoSoi和adducamtibi。事实上,
我们可以推想出,在弥迦先知的时代(主前八世纪),上述动词的未完成时态(将带),可以不将aleqh读出,因为那时候,希伯来文显示读音的符号还是较为简单的。 7.Misreadingsimilar-appearingletters误读形状相似的字母 希伯来文字母的演变过程,可分为各种不同的阶段,而某些字母前后期变化颇大,到了后期,有一些字母形状很相似。因此,我们可以确实地知道这种错误出现于历史上的那个时期。关于这种错误,最主要的例子是字母y(yodh),由被掳归回的时期开始,出现了方块形状的希伯来文字,这时候,y(yodh)与W(Waw)非常相似。耶稣曾在登山宝训提及yodh是最细小的字母:「律法的一点一划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太五18)然而,直至主前六世纪初叶为止,yodh仍是一个很大的字母,就像希伯来文的许多其他字母一样,形状也不大与w相像。因此,我们当然可以将yodh与waw起混淆日期,定为主前三世纪或稍后时代。 昆兰第一洞的以赛亚古卷,带有大量形状相似字母的谬误。例如以赛亚书三十三13,昆兰古卷写作vd-w(让他们知道),马所拉经文则作wd-w(你知道)。还有另一处更加显
着的例子是诗篇一十二篇17(中文和合本是16节),马所拉经文有一节令人讶异的句子「我的手和脚像狮子」(ka-riyadaywraglay),再参看上下文,可知这节经文的全部是:「犬类围着我,恶党环绕我。我的手,我的脚像狮子。」这是毫无意义的,因为狮子不会在其猎物的脚旁走来走去。狮子通常会扑向猎物,撕咬、吞噬。此外,在这节解作「狮子」的原文是ari这是较不常见的写法,翻作「狮子」是颇令人疑惑的。因为本章第十三节亦提及狮子,该处是正常的写法’arveh。作者似乎不会在短短三节内,就运用两个不同的写法来指狮子。更有可能的写法是ka-ru(他们[即犬类或作恶者]扎了我的手和脚)。这修正方法受到大部份译本支持。只要将字尾的yodh改为waw,就可使这个字变成第三身众数动词的过去式。七十士译本的用语亦与上述修正方法符合:oryxan。(他们已经忍受)反映出kur(刺透)这个动词的主词是karu。武加大译本亦与此符合:roderunt(他们刺穿)。叙利亚文简易本用baz-w,意思是「他们扎刺穿」。ka-ru里面的aleh(-)极可能只代表了一个元音延长符号,这是主前二世纪的用法,可见于当时的哈斯摩年
文献(如昆兰第一洞以赛亚古卷)以及教外文件。 另一对很容易混淆的字母是d(daleth)和r(resh)。无论在那个阶段,诸如古代的铭文及后期的方块状希伯来文字母,d和r这两个字母形状都相似。因此,创世记十4的「多单」族,在历代志上一7却变为「罗单」。一般学者都认为「罗单」是较佳的读法,因为这名词似乎可以指小亚细亚沿岸的罗德岛。七十士译本的撒迦利亚书十二10,有一段异乎寻常的翻译,我们可以将这个歧异解释为将r与d混淆而产生的结果。撒迦利亚书十二10在马所拉经文是:「他们必仰望我,就是他们所扎的(daqaru)。但希腊文版本却译为:「他们将面向我,因为他们在「我」上面胜利地跳舞。」跳舞这字眼与上文下理毫不配合,应是将daqaaru误读为raqadu;可能是将两个词里的d与r混淆了,因为两个字母的形状相似。然而狄奥多田(Theodotion)将这个字翻译为exekentesan。(他们扎),保持了正确的读法。 因字母形状相似而起混淆,有一个极使人感兴趣的例子,是阿摩司书五26节。在七十士译本里,这节记载的异教神的名字似乎出错了。马所拉经文将这个异教神的名字读为kywn。(KJV作Chi
un)’而七十士译本则作Raiphan,意味着经文原稿所用的字是rypn考据这段有问题的经文,我们发觉在伊里芬丁蒲纸写成的时候(约主前五世纪),k(kaph)的形状与r(resh)极相似,w(waw)则与P(pe)相像,由此看来kywn可能被误写作rypn。假如七十士译者曾参看的原稿之写法看来像rypn,译者就没有办法可以将这字改写得更达意,因为这是一个异教神的名字。从最近的亚喀得文研究结果得知,撒土拉神(管农事)的名字是Kaiwanu,故此,kywn才是在阿摩司先知时代这个神的正确名字。参看使徒行传七43,可知司提反曾引用阿摩司书五26,内中亦有Raiphan这个字。当时,司提反的听众中有说希腊语的犹太人,亦有说亚兰语的犹太人。正如向散居各地的犹太人传讲神的信息一样,司提反引用旧约的七十士译本,而不直引希伯来原文。在使徒时期,传福音者向罗马帝国中说希腊话的人传福音时,所引用的旧约经文都根据七十士译本,因为这是说希腊话的人唯一可读的旧约圣经。听众细心聆听使徒的讲论,然后仔细地查考圣经,以了解保罗等人所说的是否有歪曲了神的教导,他们所能够查考的,当然只有七十士译本。 另一方面,七十士译
本所保存的某部份经文,亦可能较马所拉经文为佳,虽然这情况较为少见。使徒行传十五章记述在当时的耶路撒冷会议,雅各曾引用旧约,以证明不须强迫那些归信基督的外邦人守犹太教的律例。雅各以阿摩司书九11-12的应许作为立论的根据:「叫剩余的人,就是凡称为我名下的外邦人(ethne,nations),都寻求主。」(徒十五17)但再参看阿摩司书相应部份的经文:「使以色列人得以东所剩余的,和所有称为我名下的国。」(摩九12)假如以上希伯来经文是公元一世纪所通行的,那么,雅各的论点根本不应被接纳,因为他所指的是:「剩余的」即将「寻求主」。假如阿摩司书九12这个字的唯一正确写法是yirsu(得),却非yidrsu(后者为七十士译本所蕴含的意思,「他们会寻求」)。那么,雅各的论点根本就不对题。然而,经文讹误的过程很容易便可追溯出来。假设阿摩司书这段的原文是lma-anyidrau-oto(w)seritadan(余民会寻找他),我们发觉‘asam(人)很容易会被误读为edom(以东),因为在较早期的表音法,这两个字极之相似。此外,yidresu亦可能与yirresu相似,尤其是在拉吉陶片放逐期(period
oftheLachishOstraca,耶利米时代)以后,d(daleth)有一条较短的尾巴,上述两字就更容易混淆。于是,当抄写员看见yidresu(与yirresu相似)这个字时,以为其中的r是不必要的重复,便将它改写为yiresu;接着,yiresu又再被改写为yi(y)resu(源自yaras「得」),因为依照较古老的表音法,一个字里有两个y,第二个y就不会被写出来。 ’et是直接受词的记号,但在马所拉经文里,’et可能是原来的’oto(w)之讹误。引致这个歧异的原因,极可能是r和d混淆了,而w则从’oto(w)被删掉。事实上,与雅各一起参与耶路撒冷会议的其他犹太人,都是深谙希伯来文旧约的,假如雅各错引旧约,必遭他们指正。然而其他与会者都没有驳斥雅各,就足证七十士译本在这里是忠于希伯来原文的。 8.Homoeoteleuton错误的遗漏(句末相同) 9.Homoeoarkton错误的遗漏(句首相同) 这个希腊字的意思是「以相同的字眼开首」。抄写员的视线由第一节开首部份转而至第二节,将中间的经文遗漏了。撒母耳记上十四41是极显着的例子,马所拉经文记载:「扫罗说:耶和华以
色列的神阿,求你给一位完全的[即:一个完全的阄]。在扫罗统治期间,以色列国面临危机,需要寻求神的引导。参看七十士译本可知,扫罗作出这个请求前,还有一段颇长的说话:「永恒主以色列的神阿,你今天为什么不回答你仆人呢?这罪孽如果是在我或我儿子约拿单,永恒主以色列的神阿,求你给『乌陵』罢;但这罪孽如果是在你人民以色列那么,永恒主以色列的神阿,求你给『土明』罢。」(译按——中文译句依照吕振中)希伯来原文中,「一位完全的」(tamim)与「土明」(tummim)有相同的辅音字母。根据撒母耳记可知,扫罗军队与非利士人交战时,扫罗曾起誓说,在夜晚之前进食的以色列军人必受咒诅,但儿子约拿单不知道扫罗的誓言,吃了蜂蜜。结果,扫罗在当晚掣签以决定是否追杀非利士人时,却不得神的答复。扫罗因而决定再掣签,以弄清楚是谁犯了错。抄录这段经文时,抄写员的目光由第一个“loheyisrael(永恒主以色列的神)转移至第二个「永恒主以色列的神」,遗漏两者之间的二十六个希伯来字。幸好希腊文七十士译本提供了在马所拉经文遗漏了的一段文字,我们藉此可以修正希伯来原文的错漏。祈特尔(Kittel)希伯来文圣经的附录亦作出同样修正。
1O.Accidentalomissionofwords遗漏单字 因句末或句首相同而产生错误的遗漏,通常会将整个句子漏掉,但另有一种遗漏是与单字有关的。在这情况下,句首或句末相同并非导致文士犯错的原因。有某些古代译本(例如七十士译本)的证据,使我们知道流传下来的希伯来经文失掉了某几个单字。有某些单字在主前三世纪以前就遗漏了,故此参照七十士译本也不能将经文复原。例子之一是撒母耳记上十三1,马所拉经文谓「扫罗登基,年……岁」经文中的数字被漏掉了,毫无办法追溯。很多经文校勘学者提议,有另一段经文漏掉了几个字。然而,这些提议都只是那些学者推测构想出来的意见。因此,最佳的处理方法就是以客观的态度来研究我们手头上的资料,就是流传至今的经文及早期的译本。假如没有神特别加以引领,所有意见都只不过是出于人意的猜想吧了。 11.Variantsbasedonvowelpointsonly加入错误的元音字母 上文已经提及,旧约时代的希伯来文圣经只有辅音字母。事实上,这种纯以辅音字母书写圣经的方法,一直维持到公元前七至八世纪。在马所拉经文以前,旧约圣经亦没有元音字母。亚兰文及亚拉伯文的情况也相同
,都是延至较晚期才有元音字母。然而,古代文士保存着固有的口述传统,知道如何读出那些只用辅音字母写成的字。根据七十士译本,我们得知主前二、三世纪的希伯来文的读音,因为有很多希伯来文专有名词的读音都以希腊文字母拼出来。公元三世纪时,有一个名叫俄利根(Origen)的学者曾着有《六种经文合璧》(Hexapla,将旧约的六种译本并列),在经文合璧的第二栏内,俄利根以希腊文同位字译写出旧约经文的读音。但这份《六种经文合璧s》只有极少的残余部份存留至今。 将元音字母加以辅音字母写成的经文,已是极晚期的事,直至马所拉经文时代,才系统化地进行这项工作。故此,我们极需依赖负责保管旧约原文的犹太学者的口传读音。在这情况下,我们假设他们加上元音字母而得到的读音,绝大部份与旧约经文原作者的意思相同。然而,旧约圣经里仍有某些值得商榷的经文,其加上的元音字母只稍有不同,就令读音的含义相距千里。一般来说,纵然希伯来文没有元音字母,但在日常生活里使用希伯来文的人,当然会完全明白希伯来文的意思。事实上,时至今日,以色列的公文只写有辅音字母,但从没有发生过字音或字义混淆的情况(亚拉伯文及亚兰文的情况也一样)。无论如何,
二千年前写成的希伯来文,其读音系统当然会迥异于今日的文字,这是无可否认的事实,尤以诗体的情况有最大歧异。故此,加上元音才足以保证我们不会对经文诠释错误。 以下,我要指出某些关于加上元音字母所产生的问题,就拿与主耶稣有关的例子看看。马所拉经文所加的元音字母,与早期译本或(在某些情况下)新约经文所显示的意思有所不同。 (1)在以赛亚书七11,以赛亚邀请犹大王亚哈斯向神求一个兆头,以证明以赛亚所言——神会拯救犹大的信息是真确的。根据马所拉抄本可知,以赛亚说:「你向耶和华你的神求一个兆头,或求显在(salah)深处,或求显在高处……(中文经节依照和合本)从这节经文看来,以赛亚邀请亚哈斯求一个兆头,可以是高至天上的,又或可与地底下的有关。使人感兴趣的是,所有希腊文译本都将sealah这个字写为不同元音字母所代表的意思,就是selah,意即「往阴间」。七十士译本作eisbathos(往深处),亚奎那、辛马库及狄奥多日均翻作eisbathos或eisHaden(往阴间)。耶柔米及武加大则作inPdrodfunduminferni(往阴间的深处)。上述众多译本的证据,显出修订后的经文较为准确。
(2)马所拉经文的以赛亚书九5(中文本是九6):「有一人(或『他』)将称他为奇妙……」。然而,七十士译本则翻作现在被动语态的kaleitai,意即「他的名字被称为」;武加大则作vocabitur,同样是被动式:「将被称为」;叙利亚文是ethqri,亦属于现代被动语态,七十士译本的情况也一样。上述译本所用的字句,都证明了将马所拉的yiqra改写作yiqqare(将被称为)是较佳的方法,因为这意思较合上文下理,而毋须将原文的辅音字母改写。 (3)弥迦书五1(中文本是五2)记载了基督生于伯利恒的预言。马所拉抄本写成「在犹大的千(众数,alPe)中是小的」,意即「被算为一个拥有一千个或以上家庭的社区」。但马太福音二6引用弥迦书这节圣经时,却写为「你在犹大首要(参吕振中,照原书直译是『众领袖』)的乡村中是很小的」。希腊文hegemosin(众领袖),显示了希伯来原文应是-alluPe,并非马所拉经文的-alPe。马太福音这经节的用语亦不是源于七十士译本,因为后者的Chiliasin。(「千」,众数),与马所拉抄本的含义相同。由此看来,马太福音二6所引用的旧约,必定是较早期的传统,与七十士译本或
留存为马所拉抄本的原稿没有关连。 (4)诗篇二9是父神向他那作为弥赛亚的儿子的说话,马所拉经文记载:「你必用铁杖打破他们」,被攻击的对象是那些背叛神的君王。希伯来原文(加上了元音字母)teroem(打破),有这节的下半部作为支持证据:「你必将他们如同窖匠的瓦器摔碎。」另一方面,七十士译本则作poimaneis(你将管治),意味着希伯来文加上元音字母将是tir-em;「杖」(sebet)亦成为支持的证据,因为这个字通常是指牧人看管羊群的杖或君主的权杖。启示录二27所引用的,正是这节经文:「他必用铁杖管辖(原文作『牧』)他们,将他们如同窖匠的瓦器打得粉粹。」此外,启示录十二5记载:「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是将来要用铁杖辖管(poimainein)万国的。」从上述两段经文看来,内容的重点并非打破或摔碎,却是强调管治者牧养或辖管全地。因此,我们可能要将tero-em的元音改写为tir-em;后者的意思与拉丁文reges及叙利亚文ter-e-相同,两者均解作「你将管治」。 (5)诗篇第二十二篇——受苦之诗——马所拉抄本的第九节写为:「你(gol)信靠耶和华,他将拯救他(或作『让他拯救他』),搭
救他(意即:使诗人脱离受苦和降卑的境况),因为他喜悦他。」在同一经节所指的同一个人,却混淆了第二身人称(你信靠)及第三人称(他)。然而,七十士译本的用语是「他信靠耶和华,让他拯救他」。这段经文的用语,意味着原文的gol应改写为gal——蒲音相同,元音有别;gal受到拉丁文speravit与及叙利亚文-ettekel的支持。最重要的是,当马太二十二43引用这节经文时,是用第三身单数:「他倚靠(pepoithen)神……现在可以救他。」从上文下理看来,早期译本及新约经文都作出良好的修订,将gol改写为gal。 (6)诗篇九十2,马所拉抄本写为:「诸山未曾被生出,地与世界你未曾产生……你是神。」但在差不多所有的早期译本中,「产生」被写成被动语态(watteholal,被产生);因此使下半截用语的语态与上半截的「被生出」和谐一致。七十士、亚奎那、辛马库、耶柔米,甚至亚兰文他尔根(通常依照马所拉抄本)都将动词写为被动式。从加利奥井里沙(CarioGenizah)找到的一份古代希伯来文经文抄本,亦将这字写为被动语态。因此,我们可以接纳上述修正方式,将经文改写为被动语态——「被生出」,意即痛苦地扭
曲,就像妇人分娩一样。 乙经文校勘的几个原则 上文陈述了十一种抄传上的错误,在完结这段导论的时候,我将列出七项「原则」(或「步骤」),这些原则适当地引领着经文校勘过程,使那些歧异的经文读音得以被准确地修订,使经文校勘者下明智的决定。下述原则的排列次序,乃依照它们的重要性及相对价值来衡量。 原则一一般而论,较古老的读法比后期抄本为佳。然而,古老如昆兰第一洞的以赛亚古卷亦会有不确实的读音,固中原因,只不过是后者乃一份在较短时间内写成的抄本,为个人使用,而不是在公众崇拜中诵读教导之用。无论如何,较古老的抄本通常会与原稿有较少差异。 原则二较困难的读音(lectiodifficilior)比容易的读音为佳。因为抄写员通常都倾向于将他们根据的经文中较困难的字改写为较简单的,却不会将简单的字变成复杂。但必须指出,若困难读法是由于抄写员混淆了经文的意思,或将字母倒置调乱了,这项原则便不适用。此外,若这些字句的困难程度甚高,以致不能猜度其意思,又或者这些困难字句的含意与该经卷其余部份所表达的观点大相迳庭,则第二项原则就不适用。 原则三较短的读音比较长的读法为佳。为了澄清经文的含意,抄
写员倾向于将经文写得较详尽或加插某些字眼,但抄写员不会从他所根据的经文中减省某几个字。然而,若经文因句末或句首相同而被遗漏了,这项原则当然不适用。 原则四能够解释所有译本所带歧异经文的读法,极可能是原本的读法。上文会讨论过的诗篇二十二16,可以恰当地解释这项原则。该节经文的karu(他们扎了)被误读作kari(因为waw与yodh非常相似),而前者的含意才可恰当地与马所拉抄本的上文下理和谐一致,「像狮子」(ka-ari)却歪曲了经文。 原则五得到多种语文抄本支持的读法,准确程度通常较只得一种语文抄本支持的读音为高。因此,有七十士译本、古拉丁语及埃及科普替语支持的读音,若与有武加大及七十士译本(诗篇除外)支持的读音相比,则前者的准确程度较低。因为古拉了语及科普替语的抄本,都是根据七十士译本翻译而成的,却非依照希伯来原文;甚至七十士译本与撒玛利亚古本所支持的读音,都比较可信。例子之一是民数记二十二35,七十士译本的意思及撒玛利亚古本均为tismorledabber(你将小心说话),而马所拉经文则写为tedabber(你将说)。纵使有某些七十士译本的古卷可在昆兰团体的图书馆内找到,但我们
可确定七十士译本与撒玛利亚古本之间的关系很弱,没有互相影响;若两者都共同支持一个读音,则比单由马所拉抄本支持的歧异读音更为准确。 原则六某个字眼的读音,若与此经卷作者在其余部份的风格、措辞与观点都和谐一致,则比另一些据上述因素看来是歧异的读音较为可靠。当然,我们要小心应用这项原则,因为经文原作者可以比我们想像中更易拥有相异的观点,也可以改变自己的看法至出乎现代自由派学者意料之外。因此,我们必须禁绝自己以个人喜好、偏见或主观来对被认为歧异的经文作出修正。 原则七那不带有抄写员在教义上的偏差的经文读音,其准确程度较那些反映出党派主义的读音为高。以赛亚书一12是极明显的例子,马所拉学者避开那被指为神人同性的语句:「你们来朝见(lera-ot)我,谁向你们讨这些,使你们践踏我的院宇呢。」追溯这经文原来未加元音字母时的写法应该是主动语态不定词(lir-ot),却非被动语态不定词(lera-ot)。抄写员基于神学上的理由,才将动词改为一般被动语态。因为人类肉眼永不能看见神,因此,先知不会愚昧到禁止以色列人做人类永不能达成的事情。问题在于马所拉有元音字母的经文,「在我前面」通常写为lepanay
,而不是简单的Panay-后者含意是「我的脸」。鉴于上述两个理由,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马所拉抄本因着反对拟人法描绘,lire-ot被加入错误的元音字母,成为被动语态。马所拉学者认为神是超越一切的灵,所以他们不敢用图像化的表达手法来写「我的脸」;然而,这却是先知以赛亚的原意。在以赛亚的时代,「脸」极可能是往圣殿崇拜和祈祷的象征性语句。panim的意思可以是「脸」或「临在」,亦因为耶和华临在于至圣所里面的约柜之上,陈设饼桌在希伯来原文是「临在饼之桌」(sulhanweleempanim):因为这些饼是摆放在神的面前,所以被称为临在饼。 丙修正经文的基本法则 上面略述了七条原则,这些原则指引我们在互相歧异的经文之间选取正确的读音。现在,我们援引胡安勒的一番意见作结(参ErnstWurthwein,TheTextoftheOldTestament,NewYork,Macmillan,1957,pp.80-81),胡安勒并非福音派学者,但他在经文校勘学的领域内是水准极高的德国学者;他所提议校勘经文的步骤是无可置疑的。(但站在经文的校勘立场看来,他可能会歪曲经文的原意以符合自己的意见。)
下列是胡氏倡议的步骤: (1)有马所拉抄本及其他证据支持的读音,若是合乎文理的话,就不要对这读音加以修正(不应拒绝这读音而凭己意推测另外的意思)。 (2)假如受某些证据支持的读音,与马所拉抄本的读音迥异,而两者都合文意,那么,应采纳马所拉经文。 (3)假如马所拉抄本因某些原因而启人疑窦,或所陈述的意思不大确实(诸如:从文法角度观察而觉不合理,或文意不合上文下理),而另一些译本却提供合适的意思,那么,后者应被详加考虑。假如马所拉抄本看来是出了抄传上的错误(上文所述的其中某种),尤需参照其他译本。另一方面,若有理由支持我们相信古代译经者之所以写出含意清晰的经文,乃因为他自己不明白所根据经文的含义,就凭自己推测,将他所认为的经文含意记下,则第三项步骤就不可应用了。于是,我们便面对含意不清的经文,我们所能做的,就只有推测出一些较可能的解决方法,尝试解决问题了。 (4)马所拉抄本及其他证据所陈述的经文,都令人生疑;那么,经文校勘者就只好推测了。但他必须尽量重组经文——考虑经常引致讹误的情况、从原稿可能会发展出的所有读音;进而将受到损毁的文句重组。 (5)处理出现问题的经文时,经文校勘者
必须恰当地考虑抄写员的心理状况。假如出了抄写上的错误,那么,抄写员为何会犯了这错误呢?发生这项错误的原因,是否与他的思考习惯有关,与此经卷的其余部份的抄写步骤又是否一致呢? 胡安勒(ErnstWurthwein)以仔细的态度实行上述准则,他演绎了一套有效的方法——合乎科学的客观态度及以有系统上步骤来修正有问题的经文;一般人所以为正确、由经文校勘所得的修正,若在胡氏所倡议的步骤所审核下,往往有大部分能被证为不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