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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记 3

圣经难题汇编 by 艾基新

现在的基督徒仍然被禁止吃血吗?



洪水以后,神向挪亚更新神的盟约,并给予他某些基本指引,以维持洪水以后社会的秩序(创九1-16)。第四节记载一条重要的禁令:「惟独肉带着血,那就是他的生命(nepes),你们不可吃。」血是特别神圣的,因此神颁下命令,无论是谁犯了流人血的罪,必会被判以死刑。稍后,利末记十七10-11清楚说明了禁止吃血的原因:「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若吃什么血,我必向那吃血的人变脸,把他从民中剪除。因为活物的生命(nepes)是在血中,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赎罪。」第十二节继续指出,纵然是打猎得来的野兽,在吃掉它之前必要把它的血放出来。

新约信徒所面对的问题是,究竟这项禁令是否仍适用于今天。在使徒行传十10-15,彼得接获启示,古时摩西律法中的禁令,关于那些食物不可吃的,现在已毋须遵守了。所有四足的动物,爬行生物及飞鸟,都被认为是洁净的,适合作人类的食物。其中最重要的因素是,这个原则可推广应用于全人类,包括犹太人与外邦人——藉着耶稣流出的血,外邦人和犹太人都能够接受救赎和恩典。可是,我们的问题仍未解决,利未记十一1-45及申命记十四3-21所详细记载有关不洁食物的禁令,纵使被彼得所见的异像抵消了,但是否同时将有关食血的禁令取消了呢?基督经已流出他的宝血,但是否抵消了所有血的神圣呢?抑或仍然因着血是各各他的表征而被尊为宝贵?换言之,容许吃所有动物、鸟类,无分洁与不洁,是否包括了容许吃这些生物的血?抑或应先由屠夫宰杀了这些生物,放了血,人才可将这些生物煮熟作食粮?

最后一条问题的答案是:「对」。彼得在梦中接受神的特别谕令后数年,耶路撒冷的会议举行了,为要讨论外邦信徒是否要遵守犹太教的礼仪才可成为基督徒。这次会议的主席雅各说:「所以据我的意见,不可难为那归服神的外邦人,只要写信吩咐他们禁戒①偶像的污秽和②奸淫,并③勒死的牲畜,和血。」(徒十五19、20)雅各的意见被其余与会者接纳,因此,他们决定了以下述说话来回答安提阿、叙利亚及基利家的外邦归信者:「因为圣灵和我们,定意不将别的重担放在你们身上,惟有几件乃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和奸淫。这几件你们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愿你们平安。」(徒十五28-29)

从上述经文,我们得知:①有关禁止吃血的劝戒,是在彼得见到异像之后才发出的。因此,这些劝诫没有因着较早时使徒行传第十章而被废除或有所修改;②禁止吃血的劝诫与严禁奸淫的禁令一同发出,而奸淫的禁令,永远不会被视为过时而作废,却是一条历久常新的命令,每一个有良知的基督徒都会接受;③坚持血的神圣地位,并非出自人的意念,这项谕令乃来自圣灵自己的权威。当然会有人根据保罗稍后在哥林多前书第八章有关祭偶像之肉的讲论,而推断耶路撒冷议会所发出的并非长久都有约束的效力。然而,保罗的目的不在于吃祭偶像之肉所必然产生的罪。他所强调的却是吃祭偶像之肉会成为初信者的绊脚石,因为这些异教归信者以前是向偶像献祭的。

在哥林多前书十27-28,保罗继续针对这件事情加以引申讨论:「倘有一个不信的人请你赴席,你们若愿意去,凡摆在你们面前的,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若有人对你们说,这是献过祭的物,就要为告诉你们的人,并为良心的缘故,不吃。」这段经文的含义是,信徒在其他人面前吃那些曾呈献给异教祭坛的肉,便会使旁人产生疑惑。因为吃祭过偶像的肉可能会对外邦的初信者造成属灵上的伤害,所以新约时代的信徒便要避免不吃。经文的含义异常明显:我们仍然要尊重血的神圣,因为神曾命定血作为耶稣基督代贩的血的表征。因此,每一个愿意服从圣经教训的基督徒,都不应吃血。

在约翰福音六53-58,基督曾庄严地宣告,信徒要以信心来吃他的身体及喝他的血,但这段经文很明显只是提出了真信徒对于基督在各各他献上牺牲赎罪祭的「属灵」反应。当我们完全相信基督的生命是无罪的,并相信他献上无罪的身体作为对我们罪的代赎,那么,我们就是藉着信心来占用他的身体及宝血,以及他的拯救的权利了。神曾作出诚恳的劝告,禁止我们将生物的血当作食物;然而,上述提及基督代赎,与我们是否接受神在这方面的劝诫并无关系。

挪亚的咒诅和奴隶制

根据创世记九24-28的记载,挪亚咒诅最小的儿子,但为何他说迦南应作奴仆?这些咒诅是否奴隶制度的开始呢?神是否赞同奴隶制?



挪亚咒诅儿子含,是因为含看见父亲喝醉酒,赤裸着昏昏大睡,便羞辱父亲。虽然挪亚自己做了愚蠢的事情(很明显,挪亚以前从未试过喝酒),但含也应用尊重的态度对待父亲。然而,我们应小心阅读经文,得知只有含其中的一个儿子迦南承受这个咒诅。创世记九25引述挪亚的说话:「迦南当受咒诅,必给他弟兄作奴仆的奴仆(希伯来文ebed"badim)。」

除迦南外,含还有三个儿子,他们的名字是「古实」、「麦西」和「弗」(创十6),但挪亚的咒诅只由迦南承受。迦南是巴勒斯坦地迦南人的祖先;而古实和弗的后裔则可能是埃塞俄比亚及非洲的黑人,他们却不用受咒诅。在约书亚攻占迦南时(约主前1400年),这次咒诅便应验了;此外,当波斯帝国战败腓尼基人及迦南人时,挪亚的咒诅亦再一次应验,因为波斯人可能是雅弗的儿子玛代的后裔。在圣经里,希伯来文ebeb解作「奴隶」的意思,似乎最早可见于记载挪亚咒诅的这一次。

有历史记录的国家,全部都有奴隶;埃及人、苏默人、巴比伦人、亚述人、腓尼基人、亚兰人、摩押人、亚扪人、以东人、希腊人、罗马人,其他民族都有奴隶。奴隶制度就如商业、税制和庙宇中的崇拜一样,是古代文化中不可分割的一部份。直至福音传开了,人们接受圣经的教导,知道人是照着神的形像而被造的,有与生俱来的尊严,在那时候,信奉基督教的国家才对奴隶制度产生强烈的反应,质疑这种制度应否存在;然而,我们无法在非基督教的世界看见同样的废止奴隶制度的运动。

在创世记九25里,-ebed的意思是在政治上从属于外国的势力。根据摩西的律法,奴隶经过六年的服务后就得到自由;除非他们因着对主人的爱而自愿留下(出二十一2-7),否则,他们不能一生都作奴隶。在某些情况下,奴仆拥有高度的荣耀;譬如说,贵族常一般称为「王的仆人(-badim),这是带有荣誉的称衔,有些像保罗称自己「为主被囚」一样。

在新约时代,当奴仆成了基督徒后,便被视为自由民的真正弟兄,同样可作神国里的嗣子。作奴仆的应该以乐意、尊敬及忠实地服侍自己的主人,就好像服侍神一样(弗六5-8)——纵然他们应该在有可能的时候求取自己的自由(林前七21)。

圣经表明了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且会成为天国的子民(藉着悔改、信靠及委身于主),这是一条富有动力的原则,使奴隶制度不攻自破。上述原则首先在基督教世界中显明出来,后来才影响至其他宗教或文化背景的国家,他们因为基督徒的见证而感到羞耻,故此在他们自己的领土内亦废止奴隶制度。因此,神最终的目的便得以完成。

挪亚预言雅弗住在闪的帐棚内,这个预言是什么意思?(创九27)



根据圣经的记载,挪亚的整句预言是:「愿神使雅弗扩张,使他住在闪的帐棚里,又愿迦南作他的奴仆。」(创九27)这句预言是接着二十六节而发的,而二十六节乃显示迦南的后裔将会作闪族人和印欧人的奴隶。在主前三三O年,亚历山大大帝征服了整个波斯帝国,将这块土地加入他那广大的欧洲帝国的版图内。打败腓尼基人、苏默人、亚述人及巴比伦人后,亚历山大大帝在各地设立代理人,并安置他的兵团于征服地;亚历山大所设立的帝国维持了三年。这个帝国存在期间,雅弗(希腊人或雅完人的祖先)着实是「住在闪的帐棚里」了。

在亚历山大之前,迦南人曾被约书亚的军队进侵,当时大约是主前一四OO年。在这情况下,迦南人除了成为雅弗的奴隶之外,还是闪的奴仆(亚历山大占领巴勒斯坦期间,迦南人成为雅弗的奴仆)。但我们若细看九章二十七节「愿迦南作『他』的奴仆」,其中不甚明显的代名词「他」似乎只代表「雅弗」。由此看来,要在亚历山大的希腊及马其顿军队占领迦南地(或巴勒斯坦)时,挪亚的预言才应验,而迦南便成为雅弗的「奴仆」。

人类的语言数量问题

根据创世记十5、2O、31的记载,人类说多种方言;但创世记十一1却说:「那时天下人的口音言语,都是一样。」这两句经文如何能和谐一致?



创世记第十章记载在洪水之后,挪亚的后裔开始在地面繁殖,而发展出不同的种族及分散至各地。这段记载包括了种族发展及散居的全部过程;在时间方面,则延续至主前二千年刚开始的时候,恰好在亚伯拉罕出现之前。

在简略地作一个综览之后,创世记作者转而记载一段在较早时期发生的事情,就是在洪水以后,当时的人尝试建巴别塔但不成功(创十一1-9),接着便是他们的口音变乱了。这件事情必定在洪水之后数世纪内发生。

闪、含及雅弗的后裔的不同种族,都说同一种语言(大抵是挪亚所说的言语),但他们极小心地保持着自己的种族的独特性。那时候,神要将他们傲慢自大的人性及「世界整体」的措施终止(他们背叛神,尝试离开神而自己生活);于是,神便变乱他们的口音,使一个种族不再能了解另一个种族的说话,当时的人类便没有可能进行他们的集体工程了。

我们无法知道巴别塔事件之前全人类所共有的语言,是否保存在巴别塔事件以后的其中一种方言里。(有人认为希伯来文就是这种最原始的语言,以致在创世记三及四章内有「亚当」、「夏娃」、「该隐」等等的名称。然而,因为希伯来文明显是由西北闪族语系发展出来的较后期语言,又或是在这语系之下的迦南语言类。由此看来,圣经的希伯来文似乎不是全人类语言中最原始的一种。)

我们只能推断,在巴别塔事件以后,不同的种族拥有不同的语言,这种语言上的差异使各种族之间不能沟通。但在巴别塔变乱口音的事件之后,各种族仍按自己的谱系而保持团结,由此可看出每个种族都被赋与自己的语言,使同族人可以互相沟通。

亚伯拉罕家族的起源地到底在哪?

创世记十一28记载亚伯拉罕家族的起源地是迦勒底的吾珥;为什么创世记二十四4会记载亚伯拉罕的本族本地是在哈兰?



亚伯拉罕的家庭起源于吾珥,后来才移居哈兰。哈兰位于巴利加河(BleachRiver)河岸,离幼发拉底河六十哩,在「肥沃的新月形地带」极北之处。他们整族人移离吾珥,其中包括亚伯兰、拿鹤及罗得(罗得是已故的哈兰的儿子)。因此,他们是整族人移居至巴旦亚兰,而哈兰是此地区的都会。他们在哈兰居住了数十年,在哈兰人的环境里生儿育女。亚伯拉罕在七十五岁(创十二4)时才离开亚兰,到后来,当他回顾这个自己逗留了多年的地方时,当然有理由称它为第二故乡。虽然亚伯拉罕会有一些血缘较疏的亲属仍居于吾珥(参创十二1),但他称呼两个兄长的儿女为自己的族人,也是很正常的事。

有些学者认为,亚伯拉罕的先祖所居住的吾珥,事实上有可能很靠近哈两,就在巴旦亚兰的境内。根据比天拿道的着作(G.Pettiness,“BARInterviewsGiovanniPettiness,”BiblitalArchaeologyReview6,no.5[September-October198O」:51),在伊浦拉泥版(EblaiteTablets)中发现Urn这地方,是位于米索不达美亚北部的。但在苏默或亚甲文中,UrU只解作「城市」,因此,Uru这字可用以代表米索不达美亚的不同地方。创世记十一28记载得非常清楚,亚伯拉罕乃来自「迦勒底的吾珥」。在古时,这个吾珥非常接近波斯湾的海岸线,大概在目前的海岸线西北一百哩。因此,吾珥极容易受到加勒底海盗的劫掠,这些海盗就来自附近的地区,即是现在的科威特。

神为何会让亚伯拉罕藉着撒谎而致富?



根据创世记十二10-20及二十1-18的记载,亚伯拉罕曾两次撒谎,说撒拉是他的妹妹,以避免招致杀身之祸。第一次撒谎记载于创世记第十二章,当时迦南地有极重的饥荒,亚伯拉罕觉得,必须逃到埃及才可生存(创十二10)。但当他到达这个败坏的异教国家时,他发觉这个社会将会用罪恶的手段夺取他的美丽妻子,将她送给国工作姬妾。亚伯拉罕相信,假如那里的人知道他是撒拉的丈夫,便一定会杀死他;于是他说服撒拉和他一起撒谎,因他认为这是保存性命的唯一方法。在当时的情况下,撒拉和他合谋是可以理解的。他们二人都有罪,失去了在埃及的异教社会里为真理的神作见证的好机会。

正如亚伯拉罕所预见的一样,法老的密探带走了撒拉,使她成为法老众多姬妾里的一个(在六十五岁以后,她仍然漂亮)。但令亚伯拉罕尴尬的,是法老送给他很多礼物,包括仆人、牲畜、金和银,因而大大增加了亚伯拉罕的财富(创十二16,十三2)。但正当撒拉进入法老的房间时,法老便立刻病倒了,于是他被迫求问预言家,为什么会有突然的灾难临到。当法老知道实情后,却没有因亚伯拉罕欺骗他而要报复;可能法老知道亚伯拉罕是被迫这样做的,因为亚伯拉罕或许会因妻子的缘故而被杀害。另一方面,法老也因自己涉及奸淫的罪而深感不安——埃及的宗教严禁人犯奸淫罪(参看BookOftheDeadchap.125sec.B19,inPtitchard,ANET,p.35)。法老因亚伯拉罕的神的力量而震惊,因为他击打法老,使他在感到极度不适之前,不能带撒拉上他的床。因为这个缘故,他让亚伯拉罕和撒拉离开,还能带同他们的牲畜及婢仆,作为撒拉的护卫,使他返回巴勒斯坦途中,免受侵扰。

亚伯拉罕下埃及的这段插曲,忠实地报道了他的失败及缺乏信心。在亚伯拉罕要下埃及的时候,如果他不相信耶和华神有能力保守他的安全及荣耀,那么,他决不会往埃及去。在埃及,他的不荣耀是咎由自取的;在埃及的道德标准之前,他自招羞辱。至于法老所给予亚伯拉罕的礼物却是必须的,因为他要向亚伯拉罕道歉,以补偿埃及地腐败社会向陌生人所行的恶行。当法老获悉真相时,也承认亚伯拉罕撒谎是合理的;因为他必须这样做才可以保存性命。由上述解释看来,亚伯拉罕藉此事致富并不是神的旨意,而是出于法老的意思,因为他觉得自己没有理由向亚伯拉罕收回那些礼物,虽然他已获知真相。当亚伯拉罕回到神应许他的地方——迦南时,他仍拥有着从埃及法老处得来的财富。然而,神的应许之所以延迟成就,令亚伯拉罕苦闷不堪(他要苦候二十年或更长的时间,直至一百岁时),部分原因可能是他在埃及在和稍后在基拉耳的失败见证——怀疑神的保守能力。

创世记二十章记载亚伯拉罕又犯了同样的错误。在基拉耳时,他害怕美丽的妻子会使他遭受杀身之祸,于是再运用诡计。第十一节记载亚伯拉罕向基拉耳的亚比米勒解释:「我以为这地方的人总不惧怕神,必为我妻子的缘故杀我。」他又接着解释,撒拉着实是他同父异母的妹妹,而下嫁他作妻子罢了。但亚伯拉罕再次失去信心,怀疑神保守他免杀身之祸的能力,他没有在不信的人的眼前高举神的荣耀权能。纵然亚比米勒给他一千舍客勒银子作为将撒拉带至王宫的补偿,但亚伯拉罕仍不能免除羞辱,在不名誉的阴影下离去。我们从这段经文可知,亚伯拉罕不能免除罪孽(和埃及地那些事件一样),也是带着失败、不名誉与羞辱地离开基拉耳;从创世记十二及二十章可看出,亚伯拉罕对埃及人和基拉耳人都没有影响力。创世记十四章记载亚伯拉罕打败米索不达美亚(米所波大米)的几个王。这段记载是否属实?

直至现时为止,没有任何考古学的证据,直接证明亚伯拉罕生平的这段事迹属实;因此,若有人认为创世记的第十四章不是历史事实,我们也没有科学上的基础来反对这种意见。关于米索不达美亚的事迹,除了创世记外,就只有主前二千年的吾珥的文件有提及。以拦王基大老玛(Chedorlaomer),包含有常见的以拦文:kudur意即仆人,而Lagamasr是以拦神中的一个女神。吉青(Kitchen,AncientOrient,p.44)则认为应以Kutir取代Kudur,他同时引述最少有三个以拦王族有这种名字。他又将Tid-al等同于一个赫人的名字Tudkhaliya,此名字在主前一千九百年左右开始存在。以拉撒王亚略(Arioch)是Eri-aku(「月神之仆」),亚甲文是Arad-Sin(意思相同),马里的泥版有提及称为Ariyuk的人,楔形文字的原文是Amraphel;这名字以前曾被视为等同于巴比伦的汉摩拉比。然而,本段经文所记载的事情发生于主前二千年,因此上述意见并不正确(汉摩拉比的日期是主前一千八百年左右),但根据哈夫蒙(H.B.Huffmon)的意见,Ariyuk可能与亚摩利人的名字Amud-Pa-ila有关。(参看上文吉青的着作,页44的注释。)

在底本说极为通行的期间,学者都轻看创世记十四章的记载,认为这段经文只不过是后期杜撰的小说。正当底本说极兴盛时,前一段所提及的资料却出现了。着名如衮克尔(H.Gunkel)及奥伯莱(W.F.Albright)的本世纪学者,也认为创世记十四章是根据主前二千年初期历史的可靠背景而写成的。奥伯莱评论说:「虽然我们不能确实地指出这章圣经所记载的事迹发生于何时,但我们肯定这些事迹都是发生于极古远的期间。其中有某些字句在圣经的其余部份不能找到,而现在学者发现了这些字句乃属于主前二千年的。经文题及在约但河东岸的某些城镇亦十分古老。」(H.C.AllemanandE.E.Flack-sOldTestament,Commentary[Philadelphia:Fortress,1954],P.14)在此应要加插指出,伊浦拉文件(Ebla,2400-2250B.C)至尊地位的研究者比天拿道(G.Pettinato)认为,在伊浦拉泥版中有提及所多玛(读作Si-da-mu)、蛾摩拉(苏默人的楔形文字读作I-ma-ar)及琐珥(Za-e-ar)。比天拿道认为上述城市极可能就是创世记十四章提及的那几个城cf."BARInterviewsPettinato,"p.48)。

纵然我们不采取「圣经之完全可信性」的观点(当然,每个真信徒都会承认圣经是完全可信的),而只就做学问的客观态度来研究,上文提出的证据已使创世记十四章的历史背景的可靠性,在高度的可能性之下被建立了。至于创世记十四章所记述的事迹的可靠性,我们只可以承认像亚伯拉罕如此和平的一个四处漂流的牧人,能打败米索不达美亚的侵略者(他们的士兵都训练有素),是一个绝无仅有的英勇事迹。米索不达美亚的侵略者击溃所多玛联军,使他们落荒而逃;这些侵略者获得丰富的战利品,他们本应可以迅速地击败亚伯拉罕的318个族人与及亚摩利人联军的老弱残兵;后者不会超过一千人。

假如在日间的情况下,亚伯拉罕的军队无论在那个战场与米索不达美亚侵略者作战,都是自取灭亡。然而,亚伯拉罕等人是连夜行军追赶上他们,趁着米索不达美亚的士兵毫无作战准备下就偷袭他们。亚伯拉罕将军队分成多队来进行攻击(创十四15),他所用的策略,明显地与基甸的战略很相似。据土师记七章十九至二十二节记载,基勾手下只有三百人,但能击溃米甸人数众多的军队。若从人的观点看来,亚伯拉罕之所以得胜,是在异族联军中引起恐慌,这些联军由不同种族组成,他们在黑夜裹不清楚受到多少敌人袭击,也不知道可以从那个方向逃走。然而,亚伯拉罕得胜的真正原因,是在于神的奇妙的力量,他使亚伯拉罕在这次事件中大获胜利——不只可以拯救侄儿罗得,还象征了在五百七十年以后,亚伯拉罕的后裔在约书亚的领导下获得至终胜利。

麦基洗德是真有其人,抑或只是神话里的人物?

创世记十四章十八至二十节的记载,就像这章圣经其余的经文一样,平铺直叙地说出一段历史事实。这段经文告诉我们撒冷(大概是耶路撒冷)的王及祭司名叫麦基洗德,当亚伯拉罕在但及何巴之间杀败米索不达美亚的侵略者而凯旋归来时,麦基洗德便恭贺亚伯拉罕,并为那些在战场上打斗得疲倦了的士兵设宴。麦基洗德还诚恳地恭贺亚伯拉罕英雄式的胜利,以「至高神」的名为他祝福;在圣经里,「至高神」(-El-Elyon)此名只用以代表耶和华自己。麦基洗德无疑是一个真正的信徒,他保持着对独一真神的信仰(就正如约伯和他那四位在北亚拉伯的朋友、摩西的米甸人外父叶忒罗,还有由幼发拉底河谷的昆夺而来,耶和华的先知巴兰)。挪亚和他三位儿子的见证,显然在吾珥及哈兰以外的中东其他地方保存着。

无论如何,有关麦基洗德的记载中,存在一种令人诧异的特色:没有提及他的父母,也没有记载他的出身及死亡。希伯来书七章十三节澄清了创世记没有记载这些资料的原因:「他无父、无母、无族谱、无生之始、无命之终,乃是与神的儿子相似。」希伯来书的上文下理显出,麦基洗德是主耶稣——弥赛亚的预表。为要带出麦基洗德作为弥赛亚的预表的特性,圣经便着意地省略了有关他的出生、父母及先祖的记载。但这不是说麦基洗德没有父亲或不是从人而生的(因为纵然是作为原像的拿撒勒人耶稣,也有圣灵作为他的父亲,而福音书也有提及他的母亲马利亚:耶稣作为一个人,取了人类的特质,也是在平安夜里出生的)。麦基洗德的突然出现,充满了戏剧性,只是为了指出他是神的发言人,向亚伯拉罕说话。亦指出麦基洗德是将来的基督的预表——将神的福气赐与神的子民。

麦基洗德表现出自己是至高的祭司——耶稣基督的预表和先驱。耶稣基督所成就的祭司的功绩,比亚伦和利未人所成就的更加伟大和有效。在大卫时代的诗篇(诗一一O4),指着将要来的以色列的「拯救者」而说:「耶和华起了誓,决不后悔,说,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希伯来书七章一及二节指出麦基洗德作为基督的预表的特征:

1Melchi-sedeg实际的意思是「仁义王」。

2麦基洗德是撒冷(salem)王,salem,与salom(和平)来自同一个字根。

3希伯来书没有记载他的出生、父母或族谱,这适宜于作为神的儿子的预表;因为那永生的神是没有开始的,也没有终结,他道成肉身,成了拿撒勒人耶稣。

4基督依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作祭司(诗一一O4),基督所肩负的祭司职份,完全超越了在摩西律法之下而建立的亚伦的祭司职份;基督永远作至高的祭司,因为他是长远活着的(来七22-24)。

虽然有某些拉比持着希奇古怪的遗传(早在昆兰教派时已经出现;可参第十一洞的麦基洗德残篇),他们认为麦基洗德是某种天使或超自然生物。然而,圣经的记载清楚地指出他是真有其人的,在亚伯拉罕的时代作耶路撒冷的王。希伯来书七章三节对麦基洗德的描绘是apator,ametor,agenealogetos(「无父、无母、无族谱」),但我们不能将这段经文解作麦基洗德没有父母或任何先祖,因为麦基洗德是耶稣基督的预表,但对于耶稣来说,上述三个形容词在字义上都解不通。反之,这段经文的意思只不过是说创世记十四章没有记载麦基洗德的身世;创世记故意不记载上述资料,目的是要强调那位原像——赛亚——的神圣本质及其永恒性。

为何圣经中有不合科学的用语,例如「日落」及「地的四角」?



有某些批评圣经可信性的学者,在圣经中找到一些语句,可以证明圣经在科学资料方面的不准确。例子有创世记十五章十七节:「日落」;创世记十九23:「日头已经出来了」。假如这些批评是合理的话,就同样可以应用于现代,因为我们仍然在日常用语中说「日出」和「日落」,纵然是科学家也一样说这些话。我们现在当然晓得是地球绕着太阳作公转及自转,而不是太阳移动。这种形容自然现象的用语,无论在何时何地也会被人接受,不同种族中的语言上都有这种用语。事实上,在闪族语系中是用「日出之地」及「日落之地」来代表「东」及「西」。因此,这种争论是无聊的,只可显示提出这些问题的批评学家是何等天真。

同样,有些人引用「地的四角」(例:赛十一12),就说圣经指出地球不是一个球体,而是一个正方体。「角」的原文是kenapot,意思是「翼」,这字可解作「翼尖」,在罗盘上显示东、南、西、北四个方向。至于地球的形状,约伯记二十二14、箴言八27,以赛亚书四十22均指出地球是一个hug(解作「大圈」、「圆盘」或「界」)。绝没有人认为一个圆圈是有角的,古代希伯来人及现代科学家也不会有这种意见!

为何神在创世记十七章命令要守割礼?



创世记十七章没有清楚地列出理由,也未解释为何要设立割礼作为亚伯拉罕家族及其后裔所必受的规条。神只是说:「你们要守割礼,这是我与你们立约的证据。」(11节)在亚伯拉罕的家人或后裔中,若有任何人拒绝或疏忽了守割礼,就必会与恩典的约完全隔离(14节)。因此,希伯来文民族是否守割礼,对耶和华来说是一个重要的事情。罗马书四9-10解释说,人得救不在乎守割礼,而是在于人类相信并接受神的应许,这样,神就会将他的恩典施加在罪人的身上。在亚伯拉罕守割礼之前,神已称他为义(比较创十五6,十七23、24);但保罗继续在罗马书四章十一节里解释割礼的目的:「并且他受了割礼的记号,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使他们也算为义。」

割礼这个仪式(即用手术割去包皮),是作为神与信徒所立的约的一个象征和印记。结婚指环的功能也是一样,象征了新娘及新郎在有生之年要完全委身于对方,并作为他们彼此承诺的一个印记。因此,在神圣的典礼中除去男性器官的这部份,是一个血的印记,见证了信徒已将生命转向神,并完全委身地为神而活,在他有生之年都依靠神的恩典而活。割礼这行动作为一个印记,可比拟旧约中表示所有权的一个印章——受割礼的人不再属世界、撒但或自己,而是属于那为人类预备拯救的主耶和华自己。

歌罗西书二章十一至十三节更深入地解释了割礼的功能:「你们在他里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礼,乃是基督使你们脱去肉体情欲的割体。你们既受洗与他一同埋葬,也就在此与他一同复活,都因信那叫他从死里复活神的功用。你们从前在过犯和未受割礼的肉体中死了,神赦免了你们一切过犯,便叫你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上述经文包含有关割礼的三项重要意义:

1.割礼象征地移去了作为不义器具的「肉体情欲」;若不守割礼,罪人的身体仍然是「未受割礼的肉体」。

2.守割礼的另一含意,就是向圣洁委身。在申命记十章十六节,摩西督促群众:「所以你们要将心里的污秽除掉(译按:照NIV翻译是『你的心要守割礼』,不可再硬着颈项。)这节经文显出守割礼包含了的意思是:信徒的心要圣洁,完全向着神并服从他的话。(与此相反的意思是:那些自称为基督徒的却心硬和固执。)利未记二十六章四十一节提及以色列人将来的一代会被掳离开家园,但亦同时应许会原谅他们,并使他们归回故土,「那时他们未受割礼的心,若谦卑了,他们也服了罪孽的刑罚」。在被掳至巴比伦之前不久,先知耶利米向同胞宣告(他们无疑在婴孩时代已受了割礼):「犹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哪,你们当自行割礼,归耶和华,将心里的污秽除掉,恐怕我的愤怒,因你们的恶行发作,如火燃起,甚至无人能以熄灭。」(耶四4)由此看来,割礼含有完全委身于圣洁生活的意思,就是相信神,并服从他的诫命。

3.旧约信徒所了解割礼的意义,就等如新约信徒所了解洗礼的意义一样——被接纳作为得救的大家庭里的一份子。基督将要在髑髅地成就的救赎大事,本来是古时希伯来人所不能知道的,但神的恩典却将基督在十字架上牺牲的救赎,给予耶稣被钉之前的守割礼的信徒,正如耶稣拯救的大能及复活的胜利也给予新约信徒一样。在新约与旧约的救赎中,都有神圣的印记与象征加在信徒之上(信徒的婴儿子女也要接受这个记号,因为藉着信,那约的应许也同样向他们发出)。主耶稣基督的父神要求旧约时代的信徒守割礼,亦是这位神要求在新约之下的信徒接受水的洗礼——据歌罗西书二章十一节看来,洗礼构成了在灵里的守割礼。

在亚伯拉罕的时代,巴勒斯坦境内有非利士人吗?



创世记二十章记载亚伯拉罕寄居于基拉耳。在这时候,亚伯拉罕又撒谎了;他隐瞒着自己与撒拉的夫妇关系,以免当地人知道真相后就暗杀他。第二十一章记载一段插曲,描写亚伯拉罕确保自己拥有别是巴井的权利;经文记述:「他在别是巴立约,亚比米勒就同他军长非各,起身回非利士地去了。」(三十二节)根据二十六章一节,我们得知以撒「往基拉耳去,到非利士人的王亚比米勒那里」。(因为二十一章与二十六章所记载的两件事倩已相隔超越六十年了「比较二十五26」,所以我们可以万无一失地假设,二十六章一节所指的亚比米勒,是老亚比米勒的儿子或孙儿,并采用了他的名字。沿用祖先的名称,是埃及和腓尼基王朝流行的习俗。)

许多权威人士都认为,在主前二0五0年(亚伯拉罕的时代)就提及非利士人是不可能的。EncyclopediaBritannica(14thed.,s.v."Philistia")明确地肯定:「创世记二十一32、34,并出埃及记十三17,十五14,廿三31提及在巴勒斯坦地的非利士人,都有年代上的错误。」学者们之所以坚持上述意见,是因为直至目前为止,在埃及文献里有关非利士人的最早记载是兰塞三世时的记录,提及兰塞王在尼罗河上的海战中击败「海上民族」(SeaPeopleS)。当时是主前——九O年左右。学者们假设P-r-s-t(埃及语的「海上民族」)及其同盟军被英勇的法老王击溃后,便退到巴勒斯坦的南部沿海地区,以那块地方为永久的军事根据地。最早提及非利士人的埃及文献是主前——九0年的记录;然而,学者若单从上述事实就下结论说,「在——九O年以前从未有非利士人由基提移居至巴勒斯坦」,就是不负责任地违犯了逻辑。

在所有考古学的文献中,希伯来文圣经是最可靠的(因为圣经由始至终都在圣灵引领下写成),而圣经清楚记载,早在主前二十一世纪,非利士人已居于巴勒斯坦。圣经亦记录了非利士人的堡垒控制若由埃及往巴勒斯坦的北道,使这道路在摩西的时代难以通行(主前一四四0年)。因此,当以色列人前往应许之地时,绕道而行南路是最安全的了(出十三17)。由摩西写成的这些记录,显然比兰塞三世的为早;我们没有理由假设较早的记录必定是不可靠的。似前有某些圣经批评者认为创世记十八至十九章有关所多玛蛾摩拉的记载是不可靠的,只是一些传说,并非真有其事。但最近发现了于主前二十四世纪写成的伊浦拉泥版,其中有记载所多玛及蛾摩拉均与伊浦拉有商业贸易。由此便显出那些批评者的意见是何等荒谬可笑了。有关伊浦拉泥版中Si-da-mu及I-ma-ar的记载,请参比天拿度的着作(G.Pettinato「“BARInterviewsPettinato,"p.48)。因此,上述圣经批评学者的意见被推翻了。非利士人的五个重要城市(最低限度是已被发掘的那些),全都显出在许克索斯王朝时代之前已有人类居住。在亚实突所掘出的,在历史年代中可算作最早的一层,肯定是主前十七世纪的遗迹(参看H.F.Vos,ArchaeologyinBibleLands「Chicago:Moody,1977」,P.146)。在迦萨发现的碑刻文记载有埃及第十二王朝王帝的名字,亚曼念纥三世(AmenemhetIII)就是其中之一(同上引书,页一六七)。由此看来,这些地方在族长时代曾被强大的帝国占据,并肯定有非利士人以前的居民在此地。

对于基提人来说,巴勒斯坦南部非常适于作贸易及长期居留之地。根据圣经记载,非利士人属于几个不同的种族,有迦菲托人、基利提人及比利提人。基提人以商业活动而着名,他们贸易的范围极广;因此,基提人的的航海者必会发现(甚至较亚伯拉罕为早)巴勒斯坦海岸气候温和及土地肥美,雨量亦充沛,适合农业发展。基提人无疑会迁居至此地,移民的浪潮一个接着一个。在世界历史里,人类由自己的祖家经过海洋而迁居别处,是屡见不鲜的事情。所以我们也不要对基提人的移居存惊讶的态度,他们移居过程历时数世纪,由亚伯拉罕的时代已经开始了,直到主前十二世纪,他们循海路进击埃及人不成功为止。由上述论证看来,我们可以下结论说:没有真正的科学证据,证明五经里关于非利士人的记载乃不真确及年代误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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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基督徒仍然被禁止吃血吗? 洪水以后,神向挪亚更新神的盟约,并给予他某些基本指引,以维持洪水以后社会的秩序(创九1-16)。第四节记载一条重要的禁令:「惟独肉带着血,那就是他的生命(nepes),你们不可吃。」血是特别神圣的,因此神颁下命令,无论是谁犯了流人血的罪,必会被判以死刑。稍后,利末记十七10-11清楚说明了禁止吃血的原因:「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若吃什么血,我必向那吃血的人变脸,把他从民中剪除。因为活物的生命(nepes)是在血中,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赎罪。」第十二节继续指出,纵然是打猎得来的野兽,在吃掉它之前必要把它的血放出来。 新约信徒所面对的问题是,究竟这项禁令是否仍适用于今天。在使徒行传十10-15,彼得接获启示,古时摩西律法中的禁令,关于那些食物不可吃的,现在已毋须遵守了。所有四足的动物,爬行生物及飞鸟,都被认为是洁净的,适合作人类的食物。其中最重要的因素是,这个原则可推广应用于全人类,包括犹太人与外邦人——藉着耶稣流出的血,外邦人和犹太人都能够接受救赎和恩典。可是,我们的问题仍未解决,
利未记十一1-45及申命记十四3-21所详细记载有关不洁食物的禁令,纵使被彼得所见的异像抵消了,但是否同时将有关食血的禁令取消了呢?基督经已流出他的宝血,但是否抵消了所有血的神圣呢?抑或仍然因着血是各各他的表征而被尊为宝贵?换言之,容许吃所有动物、鸟类,无分洁与不洁,是否包括了容许吃这些生物的血?抑或应先由屠夫宰杀了这些生物,放了血,人才可将这些生物煮熟作食粮? 最后一条问题的答案是:「对」。彼得在梦中接受神的特别谕令后数年,耶路撒冷的会议举行了,为要讨论外邦信徒是否要遵守犹太教的礼仪才可成为基督徒。这次会议的主席雅各说:「所以据我的意见,不可难为那归服神的外邦人,只要写信吩咐他们禁戒①偶像的污秽和②奸淫,并③勒死的牲畜,和血。」(徒十五19、20)雅各的意见被其余与会者接纳,因此,他们决定了以下述说话来回答安提阿、叙利亚及基利家的外邦归信者:「因为圣灵和我们,定意不将别的重担放在你们身上,惟有几件乃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和奸淫。这几件你们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愿你们平安。」(徒十五28-29) 从上述经文,我们得知:①有关禁止吃血的劝戒,是在彼得
见到异像之后才发出的。因此,这些劝诫没有因着较早时使徒行传第十章而被废除或有所修改;②禁止吃血的劝诫与严禁奸淫的禁令一同发出,而奸淫的禁令,永远不会被视为过时而作废,却是一条历久常新的命令,每一个有良知的基督徒都会接受;③坚持血的神圣地位,并非出自人的意念,这项谕令乃来自圣灵自己的权威。当然会有人根据保罗稍后在哥林多前书第八章有关祭偶像之肉的讲论,而推断耶路撒冷议会所发出的并非长久都有约束的效力。然而,保罗的目的不在于吃祭偶像之肉所必然产生的罪。他所强调的却是吃祭偶像之肉会成为初信者的绊脚石,因为这些异教归信者以前是向偶像献祭的。 在哥林多前书十27-28,保罗继续针对这件事情加以引申讨论:「倘有一个不信的人请你赴席,你们若愿意去,凡摆在你们面前的,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若有人对你们说,这是献过祭的物,就要为告诉你们的人,并为良心的缘故,不吃。」这段经文的含义是,信徒在其他人面前吃那些曾呈献给异教祭坛的肉,便会使旁人产生疑惑。因为吃祭过偶像的肉可能会对外邦的初信者造成属灵上的伤害,所以新约时代的信徒便要避免不吃。经文的含义异常明显:我们仍然要尊重血的神圣,因为神曾命定血作
为耶稣基督代贩的血的表征。因此,每一个愿意服从圣经教训的基督徒,都不应吃血。 在约翰福音六53-58,基督曾庄严地宣告,信徒要以信心来吃他的身体及喝他的血,但这段经文很明显只是提出了真信徒对于基督在各各他献上牺牲赎罪祭的「属灵」反应。当我们完全相信基督的生命是无罪的,并相信他献上无罪的身体作为对我们罪的代赎,那么,我们就是藉着信心来占用他的身体及宝血,以及他的拯救的权利了。神曾作出诚恳的劝告,禁止我们将生物的血当作食物;然而,上述提及基督代赎,与我们是否接受神在这方面的劝诫并无关系。 挪亚的咒诅和奴隶制 根据创世记九24-28的记载,挪亚咒诅最小的儿子,但为何他说迦南应作奴仆?这些咒诅是否奴隶制度的开始呢?神是否赞同奴隶制? 挪亚咒诅儿子含,是因为含看见父亲喝醉酒,赤裸着昏昏大睡,便羞辱父亲。虽然挪亚自己做了愚蠢的事情(很明显,挪亚以前从未试过喝酒),但含也应用尊重的态度对待父亲。然而,我们应小心阅读经文,得知只有含其中的一个儿子迦南承受这个咒诅。创世记九25引述挪亚的说话:「迦南当受咒诅,必给他弟兄作奴仆的奴仆(希伯来文ebedbadim)。」 除迦南外,含还有三个儿子
,他们的名字是「古实」、「麦西」和「弗」(创十6),但挪亚的咒诅只由迦南承受。迦南是巴勒斯坦地迦南人的祖先;而古实和弗的后裔则可能是埃塞俄比亚及非洲的黑人,他们却不用受咒诅。在约书亚攻占迦南时(约主前1400年),这次咒诅便应验了;此外,当波斯帝国战败腓尼基人及迦南人时,挪亚的咒诅亦再一次应验,因为波斯人可能是雅弗的儿子玛代的后裔。在圣经里,希伯来文ebeb解作「奴隶」的意思,似乎最早可见于记载挪亚咒诅的这一次。 有历史记录的国家,全部都有奴隶;埃及人、苏默人、巴比伦人、亚述人、腓尼基人、亚兰人、摩押人、亚扪人、以东人、希腊人、罗马人,其他民族都有奴隶。奴隶制度就如商业、税制和庙宇中的崇拜一样,是古代文化中不可分割的一部份。直至福音传开了,人们接受圣经的教导,知道人是照着神的形像而被造的,有与生俱来的尊严,在那时候,信奉基督教的国家才对奴隶制度产生强烈的反应,质疑这种制度应否存在;然而,我们无法在非基督教的世界看见同样的废止奴隶制度的运动。 在创世记九25里,-ebed的意思是在政治上从属于外国的势力。根据摩西的律法,奴隶经过六年的服务后就得到自由;除非他们因着对主人的爱而自愿留下
(出二十一2-7),否则,他们不能一生都作奴隶。在某些情况下,奴仆拥有高度的荣耀;譬如说,贵族常一般称为「王的仆人(-badim),这是带有荣誉的称衔,有些像保罗称自己「为主被囚」一样。 在新约时代,当奴仆成了基督徒后,便被视为自由民的真正弟兄,同样可作神国里的嗣子。作奴仆的应该以乐意、尊敬及忠实地服侍自己的主人,就好像服侍神一样(弗六5-8)——纵然他们应该在有可能的时候求取自己的自由(林前七21)。 圣经表明了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且会成为天国的子民(藉着悔改、信靠及委身于主),这是一条富有动力的原则,使奴隶制度不攻自破。上述原则首先在基督教世界中显明出来,后来才影响至其他宗教或文化背景的国家,他们因为基督徒的见证而感到羞耻,故此在他们自己的领土内亦废止奴隶制度。因此,神最终的目的便得以完成。 挪亚预言雅弗住在闪的帐棚内,这个预言是什么意思?(创九27) 根据圣经的记载,挪亚的整句预言是:「愿神使雅弗扩张,使他住在闪的帐棚里,又愿迦南作他的奴仆。」(创九27)这句预言是接着二十六节而发的,而二十六节乃显示迦南的后裔将会作闪族人和印欧人的奴隶。在主前三三O年,亚历山大大帝
征服了整个波斯帝国,将这块土地加入他那广大的欧洲帝国的版图内。打败腓尼基人、苏默人、亚述人及巴比伦人后,亚历山大大帝在各地设立代理人,并安置他的兵团于征服地;亚历山大所设立的帝国维持了三年。这个帝国存在期间,雅弗(希腊人或雅完人的祖先)着实是「住在闪的帐棚里」了。 在亚历山大之前,迦南人曾被约书亚的军队进侵,当时大约是主前一四OO年。在这情况下,迦南人除了成为雅弗的奴隶之外,还是闪的奴仆(亚历山大占领巴勒斯坦期间,迦南人成为雅弗的奴仆)。但我们若细看九章二十七节「愿迦南作『他』的奴仆」,其中不甚明显的代名词「他」似乎只代表「雅弗」。由此看来,要在亚历山大的希腊及马其顿军队占领迦南地(或巴勒斯坦)时,挪亚的预言才应验,而迦南便成为雅弗的「奴仆」。 人类的语言数量问题 根据创世记十5、2O、31的记载,人类说多种方言;但创世记十一1却说:「那时天下人的口音言语,都是一样。」这两句经文如何能和谐一致? 创世记第十章记载在洪水之后,挪亚的后裔开始在地面繁殖,而发展出不同的种族及分散至各地。这段记载包括了种族发展及散居的全部过程;在时间方面,则延续至主前二千年刚开始的时候,恰好在亚伯
拉罕出现之前。 在简略地作一个综览之后,创世记作者转而记载一段在较早时期发生的事情,就是在洪水以后,当时的人尝试建巴别塔但不成功(创十一1-9),接着便是他们的口音变乱了。这件事情必定在洪水之后数世纪内发生。 闪、含及雅弗的后裔的不同种族,都说同一种语言(大抵是挪亚所说的言语),但他们极小心地保持着自己的种族的独特性。那时候,神要将他们傲慢自大的人性及「世界整体」的措施终止(他们背叛神,尝试离开神而自己生活);于是,神便变乱他们的口音,使一个种族不再能了解另一个种族的说话,当时的人类便没有可能进行他们的集体工程了。 我们无法知道巴别塔事件之前全人类所共有的语言,是否保存在巴别塔事件以后的其中一种方言里。(有人认为希伯来文就是这种最原始的语言,以致在创世记三及四章内有「亚当」、「夏娃」、「该隐」等等的名称。然而,因为希伯来文明显是由西北闪族语系发展出来的较后期语言,又或是在这语系之下的迦南语言类。由此看来,圣经的希伯来文似乎不是全人类语言中最原始的一种。) 我们只能推断,在巴别塔事件以后,不同的种族拥有不同的语言,这种语言上的差异使各种族之间不能沟通。但在巴别塔变乱口音的事件之后
,各种族仍按自己的谱系而保持团结,由此可看出每个种族都被赋与自己的语言,使同族人可以互相沟通。 亚伯拉罕家族的起源地到底在哪? 创世记十一28记载亚伯拉罕家族的起源地是迦勒底的吾珥;为什么创世记二十四4会记载亚伯拉罕的本族本地是在哈兰? 亚伯拉罕的家庭起源于吾珥,后来才移居哈兰。哈兰位于巴利加河(BleachRiver)河岸,离幼发拉底河六十哩,在「肥沃的新月形地带」极北之处。他们整族人移离吾珥,其中包括亚伯兰、拿鹤及罗得(罗得是已故的哈兰的儿子)。因此,他们是整族人移居至巴旦亚兰,而哈兰是此地区的都会。他们在哈兰居住了数十年,在哈兰人的环境里生儿育女。亚伯拉罕在七十五岁(创十二4)时才离开亚兰,到后来,当他回顾这个自己逗留了多年的地方时,当然有理由称它为第二故乡。虽然亚伯拉罕会有一些血缘较疏的亲属仍居于吾珥(参创十二1),但他称呼两个兄长的儿女为自己的族人,也是很正常的事。 有些学者认为,亚伯拉罕的先祖所居住的吾珥,事实上有可能很靠近哈两,就在巴旦亚兰的境内。根据比天拿道的着作(G.Pettiness,“BARInterviewsGiovanniPettiness,”Bi
blitalArchaeologyReview6,no.5[September-October198O」:51),在伊浦拉泥版(EblaiteTablets)中发现Urn这地方,是位于米索不达美亚北部的。但在苏默或亚甲文中,UrU只解作「城市」,因此,Uru这字可用以代表米索不达美亚的不同地方。创世记十一28记载得非常清楚,亚伯拉罕乃来自「迦勒底的吾珥」。在古时,这个吾珥非常接近波斯湾的海岸线,大概在目前的海岸线西北一百哩。因此,吾珥极容易受到加勒底海盗的劫掠,这些海盗就来自附近的地区,即是现在的科威特。 神为何会让亚伯拉罕藉着撒谎而致富? 根据创世记十二10-20及二十1-18的记载,亚伯拉罕曾两次撒谎,说撒拉是他的妹妹,以避免招致杀身之祸。第一次撒谎记载于创世记第十二章,当时迦南地有极重的饥荒,亚伯拉罕觉得,必须逃到埃及才可生存(创十二10)。但当他到达这个败坏的异教国家时,他发觉这个社会将会用罪恶的手段夺取他的美丽妻子,将她送给国工作姬妾。亚伯拉罕相信,假如那里的人知道他是撒拉的丈夫,便一定会杀死他;于是他说服撒拉和他一起撒谎,因他认为这是保存性命的唯一方法。在当时的情况
下,撒拉和他合谋是可以理解的。他们二人都有罪,失去了在埃及的异教社会里为真理的神作见证的好机会。 正如亚伯拉罕所预见的一样,法老的密探带走了撒拉,使她成为法老众多姬妾里的一个(在六十五岁以后,她仍然漂亮)。但令亚伯拉罕尴尬的,是法老送给他很多礼物,包括仆人、牲畜、金和银,因而大大增加了亚伯拉罕的财富(创十二16,十三2)。但正当撒拉进入法老的房间时,法老便立刻病倒了,于是他被迫求问预言家,为什么会有突然的灾难临到。当法老知道实情后,却没有因亚伯拉罕欺骗他而要报复;可能法老知道亚伯拉罕是被迫这样做的,因为亚伯拉罕或许会因妻子的缘故而被杀害。另一方面,法老也因自己涉及奸淫的罪而深感不安——埃及的宗教严禁人犯奸淫罪(参看BookOftheDeadchap.125sec.B19,inPtitchard,ANET,p.35)。法老因亚伯拉罕的神的力量而震惊,因为他击打法老,使他在感到极度不适之前,不能带撒拉上他的床。因为这个缘故,他让亚伯拉罕和撒拉离开,还能带同他们的牲畜及婢仆,作为撒拉的护卫,使他返回巴勒斯坦途中,免受侵扰。 亚伯拉罕下埃及的这段插曲,忠实地报道了他的失败及缺乏信心。在亚伯
拉罕要下埃及的时候,如果他不相信耶和华神有能力保守他的安全及荣耀,那么,他决不会往埃及去。在埃及,他的不荣耀是咎由自取的;在埃及的道德标准之前,他自招羞辱。至于法老所给予亚伯拉罕的礼物却是必须的,因为他要向亚伯拉罕道歉,以补偿埃及地腐败社会向陌生人所行的恶行。当法老获悉真相时,也承认亚伯拉罕撒谎是合理的;因为他必须这样做才可以保存性命。由上述解释看来,亚伯拉罕藉此事致富并不是神的旨意,而是出于法老的意思,因为他觉得自己没有理由向亚伯拉罕收回那些礼物,虽然他已获知真相。当亚伯拉罕回到神应许他的地方——迦南时,他仍拥有着从埃及法老处得来的财富。然而,神的应许之所以延迟成就,令亚伯拉罕苦闷不堪(他要苦候二十年或更长的时间,直至一百岁时),部分原因可能是他在埃及在和稍后在基拉耳的失败见证——怀疑神的保守能力。 创世记二十章记载亚伯拉罕又犯了同样的错误。在基拉耳时,他害怕美丽的妻子会使他遭受杀身之祸,于是再运用诡计。第十一节记载亚伯拉罕向基拉耳的亚比米勒解释:「我以为这地方的人总不惧怕神,必为我妻子的缘故杀我。」他又接着解释,撒拉着实是他同父异母的妹妹,而下嫁他作妻子罢了。但亚伯拉罕再次失去信
心,怀疑神保守他免杀身之祸的能力,他没有在不信的人的眼前高举神的荣耀权能。纵然亚比米勒给他一千舍客勒银子作为将撒拉带至王宫的补偿,但亚伯拉罕仍不能免除羞辱,在不名誉的阴影下离去。我们从这段经文可知,亚伯拉罕不能免除罪孽(和埃及地那些事件一样),也是带着失败、不名誉与羞辱地离开基拉耳;从创世记十二及二十章可看出,亚伯拉罕对埃及人和基拉耳人都没有影响力。创世记十四章记载亚伯拉罕打败米索不达美亚(米所波大米)的几个王。这段记载是否属实? 直至现时为止,没有任何考古学的证据,直接证明亚伯拉罕生平的这段事迹属实;因此,若有人认为创世记的第十四章不是历史事实,我们也没有科学上的基础来反对这种意见。关于米索不达美亚的事迹,除了创世记外,就只有主前二千年的吾珥的文件有提及。以拦王基大老玛(Chedorlaomer),包含有常见的以拦文:kudur意即仆人,而Lagamasr是以拦神中的一个女神。吉青(Kitchen,AncientOrient,p.44)则认为应以Kutir取代Kudur,他同时引述最少有三个以拦王族有这种名字。他又将Tid-al等同于一个赫人的名字Tudkhaliya,此名字在主前
一千九百年左右开始存在。以拉撒王亚略(Arioch)是Eri-aku(「月神之仆」),亚甲文是Arad-Sin(意思相同),马里的泥版有提及称为Ariyuk的人,楔形文字的原文是Amraphel;这名字以前曾被视为等同于巴比伦的汉摩拉比。然而,本段经文所记载的事情发生于主前二千年,因此上述意见并不正确(汉摩拉比的日期是主前一千八百年左右),但根据哈夫蒙(H.B.Huffmon)的意见,Ariyuk可能与亚摩利人的名字Amud-Pa-ila有关。(参看上文吉青的着作,页44的注释。) 在底本说极为通行的期间,学者都轻看创世记十四章的记载,认为这段经文只不过是后期杜撰的小说。正当底本说极兴盛时,前一段所提及的资料却出现了。着名如衮克尔(H.Gunkel)及奥伯莱(W.F.Albright)的本世纪学者,也认为创世记十四章是根据主前二千年初期历史的可靠背景而写成的。奥伯莱评论说:「虽然我们不能确实地指出这章圣经所记载的事迹发生于何时,但我们肯定这些事迹都是发生于极古远的期间。其中有某些字句在圣经的其余部份不能找到,而现在学者发现了这些字句乃属于主前二千年的。经文题及在约但河东岸的某些城镇亦
十分古老。」(H.C.AllemanandE.E.Flack-sOldTestament,Commentary[Philadelphia:Fortress,1954],P.14)在此应要加插指出,伊浦拉文件(Ebla,2400-2250B.C)至尊地位的研究者比天拿道(G.Pettinato)认为,在伊浦拉泥版中有提及所多玛(读作Si-da-mu)、蛾摩拉(苏默人的楔形文字读作I-ma-ar)及琐珥(Za-e-ar)。比天拿道认为上述城市极可能就是创世记十四章提及的那几个城cf.BARInterviewsPettinato,p.48)。 纵然我们不采取「圣经之完全可信性」的观点(当然,每个真信徒都会承认圣经是完全可信的),而只就做学问的客观态度来研究,上文提出的证据已使创世记十四章的历史背景的可靠性,在高度的可能性之下被建立了。至于创世记十四章所记述的事迹的可靠性,我们只可以承认像亚伯拉罕如此和平的一个四处漂流的牧人,能打败米索不达美亚的侵略者(他们的士兵都训练有素),是一个绝无仅有的英勇事迹。米索不达美亚的侵略者击溃所多玛联军,使他们落荒而逃;这些侵略者获得丰富的战利品,他们本应可
以迅速地击败亚伯拉罕的318个族人与及亚摩利人联军的老弱残兵;后者不会超过一千人。 假如在日间的情况下,亚伯拉罕的军队无论在那个战场与米索不达美亚侵略者作战,都是自取灭亡。然而,亚伯拉罕等人是连夜行军追赶上他们,趁着米索不达美亚的士兵毫无作战准备下就偷袭他们。亚伯拉罕将军队分成多队来进行攻击(创十四15),他所用的策略,明显地与基甸的战略很相似。据土师记七章十九至二十二节记载,基勾手下只有三百人,但能击溃米甸人数众多的军队。若从人的观点看来,亚伯拉罕之所以得胜,是在异族联军中引起恐慌,这些联军由不同种族组成,他们在黑夜裹不清楚受到多少敌人袭击,也不知道可以从那个方向逃走。然而,亚伯拉罕得胜的真正原因,是在于神的奇妙的力量,他使亚伯拉罕在这次事件中大获胜利——不只可以拯救侄儿罗得,还象征了在五百七十年以后,亚伯拉罕的后裔在约书亚的领导下获得至终胜利。 麦基洗德是真有其人,抑或只是神话里的人物? 创世记十四章十八至二十节的记载,就像这章圣经其余的经文一样,平铺直叙地说出一段历史事实。这段经文告诉我们撒冷(大概是耶路撒冷)的王及祭司名叫麦基洗德,当亚伯拉罕在但及何巴之间杀败米索不达美亚
的侵略者而凯旋归来时,麦基洗德便恭贺亚伯拉罕,并为那些在战场上打斗得疲倦了的士兵设宴。麦基洗德还诚恳地恭贺亚伯拉罕英雄式的胜利,以「至高神」的名为他祝福;在圣经里,「至高神」(-El-Elyon)此名只用以代表耶和华自己。麦基洗德无疑是一个真正的信徒,他保持着对独一真神的信仰(就正如约伯和他那四位在北亚拉伯的朋友、摩西的米甸人外父叶忒罗,还有由幼发拉底河谷的昆夺而来,耶和华的先知巴兰)。挪亚和他三位儿子的见证,显然在吾珥及哈兰以外的中东其他地方保存着。 无论如何,有关麦基洗德的记载中,存在一种令人诧异的特色:没有提及他的父母,也没有记载他的出身及死亡。希伯来书七章十三节澄清了创世记没有记载这些资料的原因:「他无父、无母、无族谱、无生之始、无命之终,乃是与神的儿子相似。」希伯来书的上文下理显出,麦基洗德是主耶稣——弥赛亚的预表。为要带出麦基洗德作为弥赛亚的预表的特性,圣经便着意地省略了有关他的出生、父母及先祖的记载。但这不是说麦基洗德没有父亲或不是从人而生的(因为纵然是作为原像的拿撒勒人耶稣,也有圣灵作为他的父亲,而福音书也有提及他的母亲马利亚:耶稣作为一个人,取了人类的特质,也是在平
安夜里出生的)。麦基洗德的突然出现,充满了戏剧性,只是为了指出他是神的发言人,向亚伯拉罕说话。亦指出麦基洗德是将来的基督的预表——将神的福气赐与神的子民。 麦基洗德表现出自己是至高的祭司——耶稣基督的预表和先驱。耶稣基督所成就的祭司的功绩,比亚伦和利未人所成就的更加伟大和有效。在大卫时代的诗篇(诗一一O4),指着将要来的以色列的「拯救者」而说:「耶和华起了誓,决不后悔,说,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希伯来书七章一及二节指出麦基洗德作为基督的预表的特征: 1Melchi-sedeg实际的意思是「仁义王」。 2麦基洗德是撒冷(salem)王,salem,与salom(和平)来自同一个字根。 3希伯来书没有记载他的出生、父母或族谱,这适宜于作为神的儿子的预表;因为那永生的神是没有开始的,也没有终结,他道成肉身,成了拿撒勒人耶稣。 4基督依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作祭司(诗一一O4),基督所肩负的祭司职份,完全超越了在摩西律法之下而建立的亚伦的祭司职份;基督永远作至高的祭司,因为他是长远活着的(来七22-24)。 虽然有某些拉比持着希奇古怪的遗传(早在昆
兰教派时已经出现;可参第十一洞的麦基洗德残篇),他们认为麦基洗德是某种天使或超自然生物。然而,圣经的记载清楚地指出他是真有其人的,在亚伯拉罕的时代作耶路撒冷的王。希伯来书七章三节对麦基洗德的描绘是apator,ametor,agenealogetos(「无父、无母、无族谱」),但我们不能将这段经文解作麦基洗德没有父母或任何先祖,因为麦基洗德是耶稣基督的预表,但对于耶稣来说,上述三个形容词在字义上都解不通。反之,这段经文的意思只不过是说创世记十四章没有记载麦基洗德的身世;创世记故意不记载上述资料,目的是要强调那位原像——赛亚——的神圣本质及其永恒性。 为何圣经中有不合科学的用语,例如「日落」及「地的四角」? 有某些批评圣经可信性的学者,在圣经中找到一些语句,可以证明圣经在科学资料方面的不准确。例子有创世记十五章十七节:「日落」;创世记十九23:「日头已经出来了」。假如这些批评是合理的话,就同样可以应用于现代,因为我们仍然在日常用语中说「日出」和「日落」,纵然是科学家也一样说这些话。我们现在当然晓得是地球绕着太阳作公转及自转,而不是太阳移动。这种形容自然现象的用语,无论在何时何地也
会被人接受,不同种族中的语言上都有这种用语。事实上,在闪族语系中是用「日出之地」及「日落之地」来代表「东」及「西」。因此,这种争论是无聊的,只可显示提出这些问题的批评学家是何等天真。 同样,有些人引用「地的四角」(例:赛十一12),就说圣经指出地球不是一个球体,而是一个正方体。「角」的原文是kenapot,意思是「翼」,这字可解作「翼尖」,在罗盘上显示东、南、西、北四个方向。至于地球的形状,约伯记二十二14、箴言八27,以赛亚书四十22均指出地球是一个hug(解作「大圈」、「圆盘」或「界」)。绝没有人认为一个圆圈是有角的,古代希伯来人及现代科学家也不会有这种意见! 为何神在创世记十七章命令要守割礼? 创世记十七章没有清楚地列出理由,也未解释为何要设立割礼作为亚伯拉罕家族及其后裔所必受的规条。神只是说:「你们要守割礼,这是我与你们立约的证据。」(11节)在亚伯拉罕的家人或后裔中,若有任何人拒绝或疏忽了守割礼,就必会与恩典的约完全隔离(14节)。因此,希伯来文民族是否守割礼,对耶和华来说是一个重要的事情。罗马书四9-10解释说,人得救不在乎守割礼,而是在于人类相信并接受神的应许,
这样,神就会将他的恩典施加在罪人的身上。在亚伯拉罕守割礼之前,神已称他为义(比较创十五6,十七23、24);但保罗继续在罗马书四章十一节里解释割礼的目的:「并且他受了割礼的记号,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使他们也算为义。」 割礼这个仪式(即用手术割去包皮),是作为神与信徒所立的约的一个象征和印记。结婚指环的功能也是一样,象征了新娘及新郎在有生之年要完全委身于对方,并作为他们彼此承诺的一个印记。因此,在神圣的典礼中除去男性器官的这部份,是一个血的印记,见证了信徒已将生命转向神,并完全委身地为神而活,在他有生之年都依靠神的恩典而活。割礼这行动作为一个印记,可比拟旧约中表示所有权的一个印章——受割礼的人不再属世界、撒但或自己,而是属于那为人类预备拯救的主耶和华自己。 歌罗西书二章十一至十三节更深入地解释了割礼的功能:「你们在他里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礼,乃是基督使你们脱去肉体情欲的割体。你们既受洗与他一同埋葬,也就在此与他一同复活,都因信那叫他从死里复活神的功用。你们从前在过犯和未受割礼的肉体中死了,神赦免了你们一切过犯,便叫你们与基督一同活过
来。」上述经文包含有关割礼的三项重要意义: 1.割礼象征地移去了作为不义器具的「肉体情欲」;若不守割礼,罪人的身体仍然是「未受割礼的肉体」。 2.守割礼的另一含意,就是向圣洁委身。在申命记十章十六节,摩西督促群众:「所以你们要将心里的污秽除掉(译按:照NIV翻译是『你的心要守割礼』,不可再硬着颈项。)这节经文显出守割礼包含了的意思是:信徒的心要圣洁,完全向着神并服从他的话。(与此相反的意思是:那些自称为基督徒的却心硬和固执。)利未记二十六章四十一节提及以色列人将来的一代会被掳离开家园,但亦同时应许会原谅他们,并使他们归回故土,「那时他们未受割礼的心,若谦卑了,他们也服了罪孽的刑罚」。在被掳至巴比伦之前不久,先知耶利米向同胞宣告(他们无疑在婴孩时代已受了割礼):「犹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哪,你们当自行割礼,归耶和华,将心里的污秽除掉,恐怕我的愤怒,因你们的恶行发作,如火燃起,甚至无人能以熄灭。」(耶四4)由此看来,割礼含有完全委身于圣洁生活的意思,就是相信神,并服从他的诫命。 3.旧约信徒所了解割礼的意义,就等如新约信徒所了解洗礼的意义一样——被接纳作为得救的大家庭里的一份子。基督将
要在髑髅地成就的救赎大事,本来是古时希伯来人所不能知道的,但神的恩典却将基督在十字架上牺牲的救赎,给予耶稣被钉之前的守割礼的信徒,正如耶稣拯救的大能及复活的胜利也给予新约信徒一样。在新约与旧约的救赎中,都有神圣的印记与象征加在信徒之上(信徒的婴儿子女也要接受这个记号,因为藉着信,那约的应许也同样向他们发出)。主耶稣基督的父神要求旧约时代的信徒守割礼,亦是这位神要求在新约之下的信徒接受水的洗礼——据歌罗西书二章十一节看来,洗礼构成了在灵里的守割礼。 在亚伯拉罕的时代,巴勒斯坦境内有非利士人吗? 创世记二十章记载亚伯拉罕寄居于基拉耳。在这时候,亚伯拉罕又撒谎了;他隐瞒着自己与撒拉的夫妇关系,以免当地人知道真相后就暗杀他。第二十一章记载一段插曲,描写亚伯拉罕确保自己拥有别是巴井的权利;经文记述:「他在别是巴立约,亚比米勒就同他军长非各,起身回非利士地去了。」(三十二节)根据二十六章一节,我们得知以撒「往基拉耳去,到非利士人的王亚比米勒那里」。(因为二十一章与二十六章所记载的两件事倩已相隔超越六十年了「比较二十五26」,所以我们可以万无一失地假设,二十六章一节所指的亚比米勒,是老亚
比米勒的儿子或孙儿,并采用了他的名字。沿用祖先的名称,是埃及和腓尼基王朝流行的习俗。) 许多权威人士都认为,在主前二0五0年(亚伯拉罕的时代)就提及非利士人是不可能的。EncyclopediaBritannica(14thed.,s.v.Philistia)明确地肯定:「创世记二十一32、34,并出埃及记十三17,十五14,廿三31提及在巴勒斯坦地的非利士人,都有年代上的错误。」学者们之所以坚持上述意见,是因为直至目前为止,在埃及文献里有关非利士人的最早记载是兰塞三世时的记录,提及兰塞王在尼罗河上的海战中击败「海上民族」(SeaPeopleS)。当时是主前——九O年左右。学者们假设P-r-s-t(埃及语的「海上民族」)及其同盟军被英勇的法老王击溃后,便退到巴勒斯坦的南部沿海地区,以那块地方为永久的军事根据地。最早提及非利士人的埃及文献是主前——九0年的记录;然而,学者若单从上述事实就下结论说,「在——九O年以前从未有非利士人由基提移居至巴勒斯坦」,就是不负责任地违犯了逻辑。 在所有考古学的文献中,希伯来文圣经是最可靠的(因为圣经由始至终都在圣灵引领下写成),而圣经清楚记载,早在主前
二十一世纪,非利士人已居于巴勒斯坦。圣经亦记录了非利士人的堡垒控制若由埃及往巴勒斯坦的北道,使这道路在摩西的时代难以通行(主前一四四0年)。因此,当以色列人前往应许之地时,绕道而行南路是最安全的了(出十三17)。由摩西写成的这些记录,显然比兰塞三世的为早;我们没有理由假设较早的记录必定是不可靠的。似前有某些圣经批评者认为创世记十八至十九章有关所多玛蛾摩拉的记载是不可靠的,只是一些传说,并非真有其事。但最近发现了于主前二十四世纪写成的伊浦拉泥版,其中有记载所多玛及蛾摩拉均与伊浦拉有商业贸易。由此便显出那些批评者的意见是何等荒谬可笑了。有关伊浦拉泥版中Si-da-mu及I-ma-ar的记载,请参比天拿度的着作(G.Pettinato「“BARInterviewsPettinato,p.48)。因此,上述圣经批评学者的意见被推翻了。非利士人的五个重要城市(最低限度是已被发掘的那些),全都显出在许克索斯王朝时代之前已有人类居住。在亚实突所掘出的,在历史年代中可算作最早的一层,肯定是主前十七世纪的遗迹(参看H.F.Vos,ArchaeologyinBibleLands「Chicago:Moody
,1977」,P.146)。在迦萨发现的碑刻文记载有埃及第十二王朝王帝的名字,亚曼念纥三世(AmenemhetIII)就是其中之一(同上引书,页一六七)。由此看来,这些地方在族长时代曾被强大的帝国占据,并肯定有非利士人以前的居民在此地。 对于基提人来说,巴勒斯坦南部非常适于作贸易及长期居留之地。根据圣经记载,非利士人属于几个不同的种族,有迦菲托人、基利提人及比利提人。基提人以商业活动而着名,他们贸易的范围极广;因此,基提人的的航海者必会发现(甚至较亚伯拉罕为早)巴勒斯坦海岸气候温和及土地肥美,雨量亦充沛,适合农业发展。基提人无疑会迁居至此地,移民的浪潮一个接着一个。在世界历史里,人类由自己的祖家经过海洋而迁居别处,是屡见不鲜的事情。所以我们也不要对基提人的移居存惊讶的态度,他们移居过程历时数世纪,由亚伯拉罕的时代已经开始了,直到主前十二世纪,他们循海路进击埃及人不成功为止。由上述论证看来,我们可以下结论说:没有真正的科学证据,证明五经里关于非利士人的记载乃不真确及年代误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