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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甲 要具备三件事

读经之路 by 倪柝声

一要属灵

“我……的话就是灵”

主耶稣在约翰福音六章六十三节告诉我们说:“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所以圣经的话不只是话语,不只是字句,并且也是灵。我们也要记得约翰福音四章二十四节,主耶稣说:“神是个灵,所以拜祂的必须用灵……”(照原文直译)主在这里告诉我们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神是灵,人非用灵不能摸着祂。神是灵,我们如果不用灵,就不能拜祂;神是灵,我们如果用灵以外的东西,就不能拜祂;神是灵,我们如果用思想,就不能拜祂;神是灵,我们如果用情感,就不能拜祂;神是灵,我们如果用意志,就不能拜祂。歌罗西书二章二十三节所说的“用私意崇拜”,就是用意志敬拜,那是不行的。为什么?因为神是灵。神是灵,所以拜祂的必须用灵。约翰福音六章主所说“我……的话就是灵”,这里基本的原则也是一样的,意思说主的话是灵,所以读祂的话也必须用灵。换句话说,属灵的东西必须用灵才能摸着。

圣经这一本书,不只是话语,不只是文字,不只是用纸所印的书;圣经这一本书,以它基本的性质来说,乃是灵。所以一切要读这本书的人,非用灵来摸它不可,非用灵来读它不可。我们这里所说的灵,乃是指重生的人所有的灵,我们姑且简称它为“重生的灵”。这个灵不是每一个人都有,所以圣经不是每一个人都能读;惟独有这个灵的人才能读圣经,没有这个灵的人就不能读。这个灵是为着敬拜神用的,也是为着读圣经用的。人没有这个灵就没有法子认识神,也没有法子读圣经。也许你是从基督教家庭里出来的,当你回想你没有重生之先,也曾读了许多圣经,但是你一点意思也不懂得。圣经里面的历史你都知道,事迹你都记得,但是你一点都不懂。这样的事一点不希奇,因为神的话是灵,若不用灵,就没有法子读这本书。所以,人在什么时候才能明白圣经呢?从他接受主的那一天起,他就会明白圣经了。从那一天起,圣经对于他就变作一本新的书。从那一天起,他开始懂得了,他宝贵这一本书了。虽然一下子不能懂得许多,但总是喜欢读它,天天读,年年读,不读好像觉得饿,好像有所缺。人这样读圣经,就会明白神的话。缘故在哪里?缘故是人得着了重生,缘故是“从灵生的,就是灵”(约3:6)。我们最好把这三节圣经连在一起:“神是灵”,“我……的话就是灵”,“从灵生的,就是灵”。圣经的话是灵,人重生时所得的生命也是灵,是灵的人,去读是灵的话,圣经在他身上才开始发亮,才开始有用处。不管一个人多聪明,多会读书,如果他没有重生,这一本书在他身上是莫名其妙的。一个重生的人,即使文化很低,但是他读圣经的力量远比一个没有重生的大学教授好,因为一个人有重生的灵,一个人没有重生的灵。圣经不是靠聪明、靠研究、靠天分高就能懂得,因为神的话是灵,必须有重生的灵的人才能懂。圣经的根是属灵的,圣经的本质是属灵的,所以,人若没有重生的灵,就不领会这本书,这本书在他身上就成了一本封闭的书。

在约翰福音六章,主耶稣说:“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当时那些不信主耶稣的犹太人一听,觉得这是什么话,怎么能吃祢的肉,喝祢的血!可是重生人都知道这是指着神的儿子说的,并且俯伏下来说:“我的生命是因着祢的肉,因着祢的血。没有祢的肉,我今天没有生命;没有祢的血,我今天不能活。祢的的确确是我们的粮食。”有重生的灵的人读主的话,不只不奇怪,并且会感谢,会赞美。

主说:“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约6:63)在这里我们看见有两个范围:一个范围是灵,一个范围是肉体。在灵的范围里的都是活的,都是有用的;在肉体的范围里的都是无用的。读圣经非有灵不可,非在灵的范围里不可。不管一个人学问多深,研究、分析的力量多好,如果缺了这个灵,就没有法子在神面前读圣经。

神是灵,我们今天有灵,所以我们认识神。也许有不信的人和我们辩论,我们口才不如他,聪明不如他,讲不出许多大道理,但是我们知道我们认识神,因为我们已经重生,我们已经有了重生的灵,我们能用这个灵去摸着神。讲得出道理也好,讲不出道理也好,都没有关系,总之我们已经摸着神了。不认识神的人盼望藉着分析、归纳、讲理由来寻找神。但是,分析有了,归纳也有了,理由也有了,他还是不能相信,因为神不是给人分析、归纳出来的。约伯说:“你考察(研究),就能测透神么?”(伯11:7)人没有法子把神研究出来。人只有一个法子能找出神来,就是要有重生的灵。以这样的灵来碰神,一碰就知道。除此以外,别的方法都没有用。人要读圣经,也必须有重生的灵才能读,就像人必须有重生的灵才能摸着神一样。比方:一个人装了电灯要接火,他手里所有的材料是木头、竹竿和布,却没有铜丝,就电厂里虽然有电,也没有方法使电灯亮。不管有多少布,不管有多少竹竿,也不管有多少木头,总没有法子把电引来。另外一个人,布、竹竿、木头,一样都没有,只有一点铜丝,他却能使电灯亮,因为铜丝能把电引来。照样,人必须有重生的灵,才能摸着神;必须有重生的灵,才能摸着神的话。

我们里面所有的成分,只有一部分可以读圣经的,那就是我们经过重生的灵。我们若用其余任何的部分去读圣经,那都是在神之外的,根本摸不着神的东西。这一本圣经,可以在人身上变作肉体,也可以在人身上变作灵。人如果没有重生的灵,只有肉体和肉体所包括的一切东西,圣经在他身上就变作肉体;人如果有重生的灵,有这个灵的功能在他身上,当他摸着神的话的时候,也就摸着灵。这并不是说圣经会变作不是灵。圣经本身是灵。主耶稣说:“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主耶稣的话是灵。但是主耶稣的话在信祂的门徒身上是灵,在不信祂的犹太人身上却变作肉体;在有重生的灵的人身上是灵,在没有这个灵的人身上就变作肉体。有许多人读的圣经,使人觉得可笑,就因为他们缺了这个灵。人不能用自己的头脑、自己的聪明读神的话。人必须有这个灵才能读神的话。

“将属灵的事交通给属灵的人”

有人也许要问:我是一个重生的人,我是一个有重生的灵的人,为什么我读圣经也读得不大好?为什么圣经对于我好像是关闭似的?要答复这个问题,我们来读一处圣经──哥林多前书二章,先读一至四节:“弟兄们,从前我到你们那里去,并没有用高言大智对你们宣传神的奥秘。因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我在你们那里,又软弱,又惧怕,又甚战兢。我说的话、讲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语,乃是用圣经和大能的明证。”这一章圣经的题目,是讲到保罗讲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语。再读五至七节:“叫你们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神的大能。然而在完全的人中,我们也讲智慧,但不是这世上的智慧……我们讲的,乃是从前所隐藏、神奥秘的智慧,就是神在万世以前预定使我们得荣耀的。”又九至十三节:“……神为爱祂的人所预备的,是眼晴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人心也未曾想到。只有神藉着圣灵向我们显明了;因为圣灵参透万事,就是神深奥的事也参透了。除了在人里头的灵,谁知道人的事;像这样,除了神的灵,也没有人知道神的事。我们所领受的,并不是世上的灵,乃是从神来的灵,叫我们能知道神开恩赐给我们的事。并且我们讲说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语,乃是用圣灵所指教的言语,将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这末了一句的翻译,我们看小字:“将属灵的事,讲与属灵的人。”(按原文的字义,小字译得更好。因为三章是指着人说的,所以二章末了不能是指着事说的。根据解经的律,在一段圣经里,将一个同样的字解得不同,是不可以的。)由此可见保罗是将属灵的事交通给属灵的人。(“讲与”或“解释”这个词,在希腊文里的意思是“连在一起”、“调在一起”、“配在一起”,所以可以译作“交通”,意即“将属灵的事交通给属灵的人”。)

把这一段圣经读一下,我们就可以看出灵和圣经有什么关系。保罗在这里都是讲到圣灵启示的话、圣灵指教的话、圣灵智慧的话──不是人智慧的话。人智慧的话是什么呢?人眼睛所看见的,耳朵所听见的,心所想到的,这都是人的话。保罗在这里给我们看见,他的启示是从哪里来的呢?他的启示是从圣灵来的,因为只有圣灵知道神的事。这个圣灵的启示,人怎么能知道呢?他说,人必须有神的灵──像我们刚才在约翰福音所看见的一样一式。他说,除了神的灵,没有人知道神的事。所以没有神的灵,就不能知道这些事。他说:我们讲这些话,我们讲这些事,不是用高言大智,不是用人的智慧所指教的言语,乃是用圣灵指教的言语,将属灵的事交通与属灵的人。

保罗在这里是说属灵的事只能交通给属灵的人。有的人不能交通给他,不能调和到他身上去。十四节:“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属灵的事,属血气的人不只不领会,“反倒以为愚拙”,以为我们信耶稣的人笨得很;属血气的人不只不知道,“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这句话,已经爬到这一段圣经的高峰,它给我们看见:属灵的事,只有属灵的人能看透;属血气的人不只不能看透,并且不能知道。这不是花不花功夫的问题;他就是花了功夫,还是不知道,还是不能知道,因他缺少一个机构。“血气”这个词,按希腊文的意思是“魂”(“魂”字在中文里不容易懂,所以译“血气”也好)。属血气的人就是属魂的人。用科学上的说法,就是属乎心理的人,意思就是受心理支配的人。用属灵上的说法,就是没有得着重生的人。属血气的人,就是属魂的人,天然的人,没有重生的人,就像亚当那一个活的魂一样,这样的人里面没有神的灵,就没有法子知道神的事。

人作了基督徒之后,按规矩能知道属灵的事,但是有许多弟兄姊妹还是不能知道,这是什么缘故?这是因为他虽然有了重生的灵,但是他不一定作一个属灵的人。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二章和三章,不是注重“灵”,乃是注重“属灵”。约翰是注重“灵”,保罗是注重“属灵”。人不只要有这个灵而已,并且还要属这个灵。要有灵,没有灵没有办法。但是,如果不是服在这个灵的原则之下,不是活在灵里面,顺着灵而行,作一个属灵的人,就仍然没有用。

引一个比方:如果你带一个生来的瞎子到园子里去,对他说,在这里有一棵芒果树,这棵树结的果子是怎样怎样,你想这瞎子能够明白吗?即使他非常聪明,辨别力很强,听觉很灵敏,但你说芒果树是这样怎样,他总不能领会。你告诉他什么叫做绿色,他也根本不知道。视的世界和听的世界不一样,视的世界和思想的世界也不一样。照样,必须用灵,才能知道什么叫做属灵的世界。但是,有眼睛的也不一定能看见。有了眼睛,还必须使用眼睛来看才行。一个瞎眼的人不能看见芒果,一个有眼睛的人也必须使用眼睛才能看得见芒果。瞎眼的人用耳朵听不出芒果来,明眼的人用耳朵也听不出芒果来。今天的难处是:瞎眼的人没有眼睛看芒果,明眼的人却用耳朵去听芒果。固然,属血气的人不能认识神,凭着血气的机构,没有一个人能认识神;但就是有重生的灵的人,凭着血气也不能认识神。不是有了灵就一定能认识神。即使神的灵进到人里面,他还可能不认识神。聪明长在外教人身上不能帮助他认识神,聪明长在基督徒身上也不能帮助他认识神。知识在外教人身上不能教他明白圣经,知识在基督徒身上也不能教他明白圣经。明白圣经的方法是要用灵。所以不只是有灵的问题,并且是属灵的问题。不是说我得着了灵却可以不顺着灵而行,还是用我本来的那一套。我从前没有这个灵,这些东西不能用;我今天有了这个灵,这些东西还是不能用。认识圣经的基本的路,是在灵里。所以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二章给我们看见,不只是有灵没有灵的问题,并且是属灵不属灵的问题。属灵的事只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

哥林多前书三章一节:“弟兄们,我从前对你们说话,不能把你们当作属灵的,只得把你们当作属肉体,在基督里为婴孩的。”在这里又有一个词:“属肉体”。哥林多的信徒在基督里是婴孩,他们是属肉体的人。所以二节就说:“我是用奶喂你们,没有用饭喂你们。”属灵的事,他们不是不能摸,但是只有最浅显的启示,他们摸得着,比较深的就摸不着。因为他们是属肉体的人,所以他们只能吃奶,不能吃饭。奶只是起头的时候吃的,那是指基督教最浅显的启示,饭是一生吃的,那是指高深的启示。人不是一直吃奶的,一生之中,只有几十分之一的时间吃奶。但是有一班人一直吃奶,像保罗所说的哥林多的信徒一样,“那时你们不能吃,就是如今还是不能。”

哥林多前书二、三章给我们看见有三种人:

第一,属血气的人。这种人只有属魂的一切,或可称为属心理的人。属血气的人没有重生,没有重生的灵,缺少明白神的话的机构,这一种人不能明白圣经。

第二,属肉体的人。这一种人有神的生命,有神的灵在他们里面,可是他们不顺着灵而行,反而顺着肉体而行。得着灵而没有用灵,得着灵而没有服在灵的权柄之下,得着灵而没有受灵的支配,得着灵而没有让灵管辖一切,这样的人,圣经称之为属肉体的人。这样的人所明白的圣经也十分有限。他们只能吃奶,不能吃饭。奶是经过母亲消化过的,所以不是指直接的启示,乃是指间接的启示。这样的人,在神面前不能直接得着启示,是别的属灵的人得着了启示,再把启示转到他身上。

第三,属灵的人。这种人得着了神的灵,并且活在灵的力量之下,顺着灵的原则而行。他们所得的启示,是没有限量的。神的话是说,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属灵的事。

我们读圣经,必须记得这个基本的条件:要属灵,要顺着灵而行。

二要奉献

〖心要敞开〗

圣经是神的话,里面充满了神的光,但这光乃是照亮向祂敞开的人。哥林多后书三章十八节说:“我们众人既然敞着脸,得以看见主的荣光……”敞着脸来看主,乃是被荣光照亮的基本条件。人若蒙着脸来朝见主,荣光就不能照亮他。神的光只能照亮向祂敞开的人。人向神若不是敞开的,就没有法子得着神的光。有的人的难处,就是他在神面前是一个关闭的人。他的灵向着神是关闭的,他的心向着神是关闭的,他的意志向着神是关闭的,他的思想向着神是关闭的,所以,圣经的光就不能照亮他。这就像太阳原是充满了光来普照这一个世界的,可是,我们如果坐在房子里,把门窗全掩起来,光就不能进来照我们。难处不在光身上,难处是在人身。光只能照亮向它敞开的人。物质的光是如此,属灵的光也是如此。什么时候我们关闭起来,什么时候光就不能照亮我们。有的人在神面前是一个关闭的人,所以总是看不见神的光。我们不要光花功夫在诵读上,我们也要注意我们在神面前是不是一个敞开的人。人如果不敞着脸,主的荣光就不能照着他。人的心如果不向神敞开,神就不能给他看见光。

光有它一定的律。向着光敞开的人,光就照亮他;敞开有多少,光照也有多少。这是一定的律。我们即使在房间里把门窗全关了,但只要有一条缝,光还会射进来。所以得着光并不是困难的事,只要顺着这个律,就能得着光。反之,违反了光的律,就怎么也得不着光。一个向神关闭的人,即使他研究得很多,祷告得很多,却仍旧是一个不能读圣经的人。人向着神不敞开而盼望能得着光照,这就非常困难。神的光并不是无条件地赐给人的。人要得着神的光,必须履行得着光的条件。

虽然神的众儿女都有一本圣经,但是,各人从圣经中得着光照的情形并不相同,有的人对于圣经还是一窍不通似的,有的人读圣经稍为得着一点光,有的人读圣经充满了光。所以有不同,是因为读的人不一样。神的光是一样,但是人并不一样。有的人在神面前是敞开的人,所以他能读圣经。有的人在神面前是关闭的人,所以他不能读圣经。有的人的关闭是全部的,他的黑暗就也是全部的;有的人的关闭是局部的,他所得着的光就也是局部的。我们在神面前不管有何种程度的看不见,是重大的或者是微小的,是全部的或者是局部的,都证明在我们身上有黑暗。所以,千万不要以为读圣经读不好是小可的事。圣经读不好,就显明一个事实──这个人是住在黑暗里!人读神的话如果一直不懂,一直看不见亮光,那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

那么,我们要问,怎样才是向神敞开?这一个敞开,必须从没有条件的、没有保留的奉献而来。向神敞开不是一时的态度,向神敞开乃是人在神面前的性情。敞开不是偶然一次的,敞开乃是继续不断的。人要向神敞开,只有从一个没有条件、没有保留的奉献而来。人向着神的奉献如果是完全的,是绝对的,自然而然他对于神的态度就没有保留,就没有一个地方是关闭的。任何的关闭都说明奉献的不完全。所有的黑暗是因着关闭,所有的关闭是因着没有奉献。什么地方人没有奉献,就在那一个地方他要保留。什么地方人在神面前服不下来,就在那一个地方他要为自己辩护,也就在那个地方他没有法子明白圣经的真理,一碰到那一件事情,他就绕圈子。所以,黑暗是由于关闭,关闭是由于不奉献。一切的黑暗,都是因着关闭;一切的关闭,都是因着在神面前有不奉献的地方,有服不下来的地方。

〖眼睛要纯一〗

圣经里有许多处很明显地说到光。在马太福音六章,主耶稣说到心里的光的问题,主说:“眼睛就是身上的灯。”(22节)注意,主在这里不是说眼睛就是身上的光,乃是说眼睛就是身上的灯。光是神的,灯是我们的。光在神的话里,灯在我们身上。灯乃是我们得着光的地方。换句话说,灯是神摆光的地方,灯是我们接受光的地方,灯也是我们释放光的地方。要神的话在我们身上光照,那就必须在我们身上有灯。这个灯是我们的眼睛。“你的眼睛若纯一(‘瞭亮’照原文可译作‘纯一’),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恶(‘昏花’照原文可译作‘恶’或‘坏’),全身就黑暗。”(22-23节)如果我们要全身都亮,都充满光,主告诉我们有一个条件,就是我们的眼睛必须纯一。

什么叫做眼睛纯一呢?我们的眼睛虽然有两个,但是焦点只有一个,两个眼睛同时只看一件东西。假使人的眼睛有病,不纯一,两个眼睛就有两个焦点,同时看见了两件东西,看得都不清楚。眼睛要看得准,就只可有一个焦点,不可有两个焦点。我们要得着光,有没有光是一个问题,眼睛看得见看不见也是一个问题。我们如果没有蒙恩典,没有蒙怜悯,光就不在我们身上;我们已经蒙了恩典,已经蒙了怜悯,光就已经在我们身上。所以我们现在的难处不是在光上,乃是在眼睛上。眼睛不纯一,光就不能彰显。许多人眼睛不纯一,不是看见一件东西,而是看见两件东西,或者把一件东西看成两件东西,所以光在他们身上是不清楚的,甚至于是完全黑暗的。

主说:“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你们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玛门。”(24节)许多人所以不能看见光,是因为眼睛不纯一;眼睛所以不纯一,是因为他们在神面前没有奉献。什么叫做奉献?奉献的意思是我单单要事奉耶和华。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他不是重这个,就是轻那个;不是恶这个,就是爱那个;不能两个都事奉得好,总没有法子维持平均。谁也不能一面事奉主,一面事奉玛门。所有事奉两个主的人,迟早会发现:到结果必定是爱一个,恶一个。若不是彻底奉献给主,就是完全事奉玛门。主说,眼睛要纯一,意思就是事奉要纯一,奉献要纯一。人的眼睛的纯一,就是表明人的奉献的纯一。

求神给我们看见这个基本的原则:我们如果要读圣经,要明白圣经的教训,要得着圣经里面的启示,我们在主面前就有一个责任,就是绝对完全地奉献给主。这样,我们才能看见圣经里面的光。我们的奉献一出事情,我们的看见就出事情。我们的看见如果出问题,我们的奉献必定出了问题。我们必须彻底地认识: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

这另外一个主的名字是叫做玛门。玛门所代表的,就是财利。多少圣经的光,受了玛门的亏;多少人因着玛门而看不见圣经的光。有些人所以看不见圣经的真理,乃是因为在神之外有一个财利的问题,乃是因为不肯放弃自己对于财利的追求,乃是因为真理与个人的利益发生了冲突。人若能把个人的得失放在一边,不顾及代价,只要真理,自然而然圣经就很清楚了。不少人因为玛门的问题没有解决,就委屈了圣经的教训。基督徒如果都能根本解决玛门的问题,就顺服神的人不知道要增加多少。所以我们要在神面前受警告,什么时候一不小心,只要稍为顾一点自己的私利,神的光就立刻会被蒙蔽。要看见光,就不可事奉玛门。我们不能有两个利益:不能有神的利益,又有个人的利益。我们只能考虑一个利益,只能顾到神的利益。我们个人的利益一摆进去,就变作两个主,眼睛就不纯一。三心二意的人不能读圣经,要保留什么个人利益的人不能读圣经。眼睛纯一的人才能读圣经。

眼睛怎样能纯一呢?主说:“你的财宝在那里,你的心也在那里。”(21节)有一件事非常希奇,如果我们支配玛门,那就玛门不只不能害我们,反而能帮助我们。我们的心本来是爱玛门的,本来是贪恋财利的,要我们的心倾向神是非常困难的,但我们若能支配我们的财宝,我们就能支配我们的心。所以我们要学习把财宝送出去。主说:“你的财宝在那里,你的心也在那里。”当人把他的财宝往主那一边送的时候,就自然而然他的心也往主那一边去。人的财宝往天上去,人的心也往天上去。我们的财宝在那里,我们的心也在那里。我们如果把一切都归给神,自然而然我们的心也归给神,我们的眼睛就纯一了。

我们要明白圣经,就必须有一个完全的奉献。没有奉献,我们的心就不能往神那里去。奉献有非常特别的一点,就是奉献能使我们的心往神那里去。我们把一切奉献给神的时候,我们的心不去也得去,因为财宝已经到那边去了。人奉献,可能有两种情形;有的人心先去,有的人心后去。有的人心受了感动以后才奉献,有的人奉献了心才去。我们不管心能去也好,心不能去也好,我们只管奉献。有什么东西是我们所最吝啬的,就要最先送出去,奉主的名送给有需要的人去。我们把东西送出去的时候,我们的心也到主那边去了。等东西都到主那里去了,眼睛就纯一了。

眼睛一纯一,眼睛就清楚起来,光就能照亮。主说:“全身就光明。”什么叫做全身光明?就是有够清楚的光教我们的脚走路,有够清楚的光教我们的手做事,有够清楚的光教我们头脑思想,换句话说,各方面都有光。光能够充满在我们的情感里,光能够充满在我们的意志里,光能够充满在我们的思想里,光能够充满在我们的爱里,光能够充满在我们的行为里,光能够充满在我们的路上,没有一个地方看不见,因为我们的眼睛是纯一的。

我们在前面已经说过,只有属灵的人能读圣经。现在我们加上一件:只有奉献的人能读圣经。人如果不是一个奉献的人,圣经怎么读也读不好。他稍为一读,就碰到他不奉献的地方,黑暗就在他身上。他再读,又碰到他不奉献的地方,黑暗又在他身上。黑暗一罩在人身上,人就不能在神面前有所得着。人心须在神面前绝对,不能一面要事奉主,一面又盼望走自己的路。有的人说:我实实在在要明白神的旨意,但是我不知道圣经对于这件事的教训是什么。这是他的推诿,这并不是事实。他所以不知道,是因为他不要走主的路。他如果实实在在地要走主的路,他就要看见主的路在他面前总是明显的。只有一种人是迷糊的,就是眼睛不纯一的人。

〖顺服要继续〗

神对于圣经的道理的启示,是根据于我们的顺服而给我们的。我们在神面前的顺服有多少,得着的光也有多少。我们如果继续不断地顺服神,我们就能继续不断地有所看见。没有奉献,就根本没有法子看见;没有继续的顺服,就没有逐步的看见。奉献不够彻底,光照在我们身上就不够大;顺服不够仔细,光照在我们身上就也不够仔细。所以基本的问题是在奉献。人如果不明白什么叫做奉献,就没有法子明白圣经。奉献的人不只要有一次基本的奉献而已,并且在主面前要有继续不断的顺服,才能有继续不断的看见。光在人身上照亮的有多少,乃是看人奉献之后顺服到底有多少。我们如果能作一个完全顺服的人,就能作一个完全看见的人。

我们要特别注意主耶稣在约翰福音七章十七节所说的话:“人若立志遵着祂的旨意行,就必晓得这教训或是出于神,或是我凭着自己说的。”人如果立志要照着神的旨意行,就必定知道。换句话说,顺服乃是知道的条件。立志顺从神的旨意,是知道神的教训的条件。人如果不想遵行神的旨意,又要知道神的教训,那是不可能的事。要明白神的教训,就必须立志遵行神的旨意。立志是态度的问题,神要我们先有顺服的态度。人在神面前的态度是顺服的,神的教训在他身上就清楚。我们不要一直问到底圣经的教训是什么,而是要问我们肯不肯听主的话。问题是在我们的态度,问题不在圣经的教训。圣经能不能向我们显明,是看我们在神面前的态度到底如何。我们负责我们的态度,神负责祂的教训。我们的态度一对,神就立刻启示我们,给我们看见;我们立刻顺服,接下去就又有一个对的态度,又有一个神的启示。有了对的态度,然后有启示;有了启示而能顺服,就再产生对的态度,再得着启示。

圣经的真理有许多人说是看见了,但是,只有立志遵着神旨意行的人才真的看见,才可以说是看透了,看清楚了。这一个“立志”是主在我们身上花了许多功夫才有的。我们不要以为看见光是不出代价的。每一次的看见都是贵重的,都是要出代价的。有时候,神必须带领人经过两三件事,人才能看见一件事;有时候,神必须带领人经过六七件事,人才能看见一件事。神的光有许多是用反照的方法使人看见的。先照在那一边,从那一边再反照到这一边来。神的光许多都是折射的光。从这一边得着光,才能看见那一边的光。再从这一边得着光,才能再看见那一边的光。有的时候,需要在神面前有好些个经历,才能看见一个光。我们如果有一件事不顺服,启示也就失掉了。神的光许多都是这样,要从多方面来看才清楚。人在神面前越肯处处出代价,就越看见神的光。这一个顺服引到那一个顺服,那一个顺服再引到另一个顺服;这一个光引到那一个光,那一个光再引到另一个光。神所有的安排都有祂的用意。什么时候人在神面前失掉两个顺服、三个顺服,他在神面前就受到损失。

所以不管那一次,不管什么时候,不管我们多相信自己是一个奉献的人,不管我们多相信自己是一个顺服的人,如果有一点看不见,就必定是奉献有病。看不见总是因为我们眼睛不行。神总不会没有光,但是,神一见我们里面稍为有一点不愿意,神就不说话。神从来不强迫人,神也从来不把祂的话便宜地说出去。我们一有一点不愿意,圣灵好像是害羞的,祂立刻退,祂不便宜地说话。人奉献的情形一不对,神就不给他光。人不明白圣经不是小事;人不明白圣经,就是他的奉献出毛病。属灵的眼睛是需要出代价去买的,不是白给的。所有的看见都是要出代价的,没有一个看见是不出代价的。

三要有熟练的习惯

希伯来来书五章十四节:“惟独长大成人的,才能吃干粮,他们的心窍习练得通达,就能分辨好歹了。”(“长大成人”译作“成人”即可,“习练”可以译作“习惯”。)人要接受神的话,是有一个条件的。这个条件是什么呢?就是成人的人才能吃干粮。为什么成人才能吃干粮?因为他们有这个习惯。惟独成人能吃干粮,因为他们习惯了,他们的心窍有了训练,就能分辨好歹了。上面十三节所说“熟练仁义的道理”,就是熟练神的话。“熟练”在希腊文里是工业上的用词,意思是有技巧。在工人中间,有的是生手,有的是熟手。熟手就是经过相当训练,技术纯熟的人。“熟练仁义的道理”,意即对于神的话是训练有素的,是有技术的。一个人要明白神的话,要读圣经,必须有熟练的习惯。

圣经会将人的情形显露出来。什么种人,就会读出什么种圣经。你要知道一个人的性情、习惯如何,你不妨拿一章圣经给他读,看他读出什么东西来。总是什么种人就读出什么种东西来。一个好奇的人,读出来的圣经就是好奇的。一个头脑大的人,读出来的圣经就是在那里讲理由的。一个不用思想的人,读出来的圣经就是一节一节的字面而已。这是一个事实,就是人的性情、习惯会在他读圣经的中间显露出来。人的性情、习惯在神面前没有受对付,这些性情、习惯就要把他带到完全错误的路上去,叫他读圣经没有属灵的结果。

那么,人的性情、习惯要怎样才能读圣经呢?

〖(一)不要主观〗

第一,所有读圣经的人都应该客观。没有一个主观的人是能读圣经的。一切主观的人,是不宜于学习的人。你对一个客观的人说话,说一遍他就听懂。你对一个主观的人说话,说了三遍,他还听不懂。许多人听话听不懂,不是因为他头脑不好,乃是因为他太主观。他完全活在他自己的思想里,所以别人的话听不进去。他里面满了思想,满了意见,满了主张,别人的话就格格不入。他在那里想水,别人对他说山的时候,他还以为是山上的水。一个主观的人,连人的话都听不清楚,还盼望他听神的话?一个主观的人,讲世界的事都不懂,还盼望和他讲属灵的事?

有一件希奇的事:所有会读圣经的人,听话都非常快。你一说,他就懂。你怎么说,他怎么领会。一个不主观的人,能听话,就也能读圣经。相反地,有许多人你对他说一遍,他没有印象;你对他说两遍,他仍然没有印象。这是因为他里头的东西多得很,思想也多,意见也多,主张也多。你对他说一遍、两遍,他一点都听不进去。我们若要试验自己是不是一个主观的人,只要看:别人说话,我能不能懂?人家轻轻地说,我能不能懂?我们活在地上的年日有限,如果再主观,我们的时间就不知道要打多少折扣。客观的人读一遍圣经,比主观的人读十遍还要好。主观的人读圣经,读一遍漏掉,读两遍也漏掉,读九遍、十遍都漏掉。圣经从他身上滑过去,圣经在他身上留不下印象。

我们记得撒母耳的故事。当主喊他的时候,他总是跑去看以利,因为他已经有一个思想,以为晚上喊他的一定是以利。神喊他,他却以为是以利喊他。以利的声音他曾听过多少次,这次不是以利的声音,难道分不出来吗?就是因为撒母耳主观,他以为喊他的总是以利,所以他就分不出是以利的声音或者是神的声音了。

有些人的难处,就是不让神拆掉他的主观。所以不管他怎么读圣经都没有印象,好像神说话他总听不见。我们在神面前读神的话,我们的思想必须向神开起来,我们的意见也得向神开起来,我们的感觉也得自神开起来,我们的心也得向神开起来,我们的一切都得向神开起来。换句话说,我们不要作一个主观的人。我们越过越要看见这话的紧要。人在这件事上若没有经过对付,圣经就读不好。一个客观的人,里面充满了等候,等候神说话;里面是安安静静地让神说话。人在神面前达到这一个地步,他读神的话;就很容易明白神所说的是什么。不必问人属灵不属灵,只要问他这一章圣经说什么。有的人说不上来,这就证明他是一个主观的人。主观的人是不容易听话的人。正如希伯来书五章十一节所说的:“你们听不进去。”有些人里面就是充满了东西,别人把话塞都塞不进去。主观是非常严重的一件事。一个人一主观,他就没有法子听神的话,他就摸不着属灵的东西。

〖(二)不要马虎〗

第二,读圣经的时候不可马虎。圣经是一本非常准确的书,可以说,一个字都不能错,一个字都不能差。只要稍为马虎一点,就把神的话漏掉。一个主观的人会把神的话漏掉,一个马虎的人也会把神的话漏掉。所以我们要谨慎。一个人越认识神的话,就越谨慎。马虎的人读出来的圣经一定是马虎的。我们只要听一个弟兄怎样念圣经,就知道他是一个马虎的人,或者是一个谨慎的人。有许多人,读一节圣经或者背一节圣经,常把非常重要的字随便地念错,这是非常不好的习惯。我们的习惯常常容易犯不准确的毛病,因此对于圣经的认识也往往不够准。有许多地方只要稍为马虎一点,就把神的话弄错了。现在举几个例子于下:

圣经里面对于“单数”和“多数”是非常讲究的。单数和多数不可不分,不可随便。例如:“罪”在原文就有单数和多数的不同。单数的罪是指人的罪性,多数的罪是指人的罪行。圣经里面说到神赦免人的罪,都是指多数的罪──罪行。神从来不赦免人的单数的罪──罪性,单数的罪是不能赦免的。我们的罪性(单数的罪)需要脱离,我们的罪行(多数的罪)需要赦免。这在圣经里是分得非常清楚的。

“罪”和“罪的律”也不一样。人若没有脱离罪的律,就不能脱离罪。罗马书六章讲脱离罪,七章讲罪的律。我们马虎一点,就看两个都差不多。我们读到罗马书六章,以为罪的问题到此就完了,因为保罗写到六章末了,已经引到十二章的起头,已经说到奉献身体和肢体的问题了。但是,保罗清楚:要脱离罪,还得认识“罪的律”;要胜过“罪的律”,还得有八章的“圣灵的律”。如果不是一个谨慎的人,也许以为“罪”和“罪的律”差不多。这样,就把神的话忽略了。神的话是炼过的,神的每一句话都有它看重的点。如果我们说的是马虎的,就以为神的话也是马虎的,就不能懂得神的话。

罗马书七章除了“罪的律”以外,还有一个律,就是“死的律”。我们如果马马虎虎,又要以为“罪的律”和“死的律”差不多。但是,事实上二者完全不同。罪是指着污秽说的,死是指着无能说的。立志行善而不能行善,这是“死的律”。立志不要行的恶,反而去行,这是“罪的律”。我不要作的,没有法子不作,这是罪。我要作的作不出来,这是死。我们藉着同死,脱离罪的律;藉着同复活,脱离死的律。罗马书七章不只给我们看见“罪的律”,也给我们看见“死的律”。我们一粗心,一马虎,这些真理就都被忽略过去了。所以,有一件事是相当明显的,就是所有读圣经读得好的人,都是谨慎的人,准确的人。

我们曾听见人说到我们穿上了主耶稣的义袍,说神把主耶稣的义赐给我们作义袍,所以我们不赤身露体了,所以我们能到神面前去。但是,圣经里并没有这样的教训。圣经没有一个地方说神将主耶稣的义赐给我们作义。圣经是说神将主耶稣赐给我们作义。神不是将主耶稣的义撕一块下来做我们的义,神乃是将主耶稣这个人赐给我们作义。这里面的分别有多大!马虎的人却以为主耶稣“的”义和主耶稣“作”义差不多。岂知主耶稣的义是祂自己的,不能挪到我们身上来。每一个人在神面前都得有义,主耶稣在神面前也得有义,主耶稣的义是为着祂自己的。主耶稣的义是祂在地上活出来的义,如果能转让到我们身上来,我们就已经有义了,主耶稣何必死呢?主耶稣的义不能转让给人。祂的义永远是祂的,没有一个人能分祂的义。我们的义是主耶稣这个人,我们的义不是主耶稣的义。在全部新约里,除了彼得后书一章一节有另外的意思之外,所有的地方都是说主耶稣作我们的义,不是说主耶稣的义作我们的义。主耶稣的义,只叫主耶稣自己有资格作救主;祂因为有义,祂自己就用不着赎罪。主耶稣自己是神所称义的,神是将“祂”赐给我们作义,神赐给我们的义是祂。我们是把祂穿上,我们是披上基督,就是披上义。我们不是有多少行为得以在神面前称义,乃是把基督穿在我们身上,基督是我们的义。我们是在爱子里蒙悦纳,不是因爱子的义蒙悦纳。我们要把圣经读得好,就必须准确,不可马虎地过去。

有人说到主耶稣的血是给我们生命,意即我们的新生命是根据于主耶稣的血。他们说,我们喝了主耶稣的血,就得着了生命。他们引什么圣经节呢?就是引利未记十七章十四节的话说:生命就在血中。如果我们只在表面上读这些字句,也会以为这话有道理。但是,血并不是给我们新生命。血是为着赎罪的,血是为着满足神的要求的。出埃及记十二章十三节的话,是对于血所规定的原则:“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血是给神看的。血是为着满足神的要求,不是为着满足我们的要求。圣经里只有一个地方讲到血对我们有用处,就是在良心上,但良心也是对神的。

那么,利未记十七章所说的“生命”是什么意思呢?这个“生命”,原文是“魂”字,是指“魂的生命”。主耶稣是将祂自己的魂倾倒出来。以赛亚书五十三章十二节说,祂倾倒祂的魂以致于死(照原文,“命”应译作“魂”)。主耶稣把祂的血流出来,把祂的魂倾倒出来,这是为着赎罪。祂在十字架上说:“父啊,我将我的灵交在祢手里。”(路23:46,照原文直译)说了这话气就断了。祂的身体挂在十字架上;魂在血里面倒出来为着赎罪(因为人的特点是魂,犯罪的魂必须死,人格所在的地方要死);灵交给神。

约翰福音六章有几次说吃我肉、喝我血的人有生命,也有几次说吃我肉的有生命,却没有一次说喝我血的有生命。喝了血,还得吃肉才有生命。我们需要学习作一个谨慎的人。神所分开的,我们把它混在一起,就发生误解。我们不可随便地讲圣经。必须从神的话里很仔细地看过,把全部圣经里几百次讲到血的地方都找出来,都读过,才能看见;血是为着满足神的要求,不是为着满足我们的要求。

假定我们听见卫斯理来对我们说,主耶稣的血要洗我们的心,要把我们的罪根洗掉,这样我们就不会再犯罪,那我们怎么说?我们要说,主耶稣的血,从来没有洗我们的心。圣经里没有一个地方说主耶稣的血洗我们的心。神是给我们一个新的心。人的心比万物都诡诈,怎么洗都洗不干净。血是为着赎罪,不是为着洗净;血是为着赦免,不是为着圣洁(在神面前的圣洁和在人里面的圣洁不一样)。或许有人要说,希伯来书十章岂不是说,主耶稣的血洗我们的心吗?不。希伯来书所说的是洗我们心中的天真。天真是心中的一部分。我们人感觉罪的唯一的部分,就是我们的天真。血满足了神的要求,也就满足了我们天真的要求。我们看见有主耶稣赎我们的罪,自然而然我们的良心就不感觉有罪了。所以血在我们良心里的功用,不是使我们不犯罪,乃是使我们不感觉有罪。不犯罪,那是圣灵工作的结果。血的工作和圣灵的工作不一样,不要混在一起。

我们必须在神面前有准确的习惯。如果我们是不准确的人,我们就亏损了神的准确。如果我们有不准确的习惯,读圣经就读不出什么东西来。我们必须看见圣经是何等地准确,准确到一个地步,不许可弄不清楚!我们必须在神面前接受准确的训练。

〖(三)不要好奇〗

第三,我们可以寻求准确,但是千万不要好奇。神的话都是准确的,但是我们不可存着好奇的心去寻求它。如果以好奇的心去寻求神的话,就完全失去属灵的价值。圣经是一本属灵的书,必须用灵才能懂得。如果我们寻求准确的目的是为着满足好奇心的要求,而不是为着满足属灵的要求,那我们的路就走错了。可惜有许多人读圣经,是一直在那里寻找奇怪的事。例如有人花很多功夫去证明分别善恶树就是葡萄树,这样的读圣经并没有用处。我们要记得圣经是一本属灵的书,我们要摸着生命,摸着灵,摸着主。我们看见了属灵的东西,我们也就看见圣经字面上的准确,因为所有属灵的东西都是准确的。如果不从追求属灵的东西出发,那就错了。

有些人爱往好奇的路上走,连读预言也是为着好奇。他们读预言,不是为了等候主再来,却是光要知道将来的事。这中间属灵和不属灵的分别太大。如果我们这个人是好奇的,那就所有属灵的、有价值的东西,一落到我们身上,都变作不属灵的、死的东西了。这是非常严重的。我们在神面前要分别什么是有价值的,什么是不大有价值的;什么是重要的,什么是无关紧要的。是主耶稣说,律法的一点一画都不能废去;也是主耶稣说,律法中有更重要的事(太23:23)。律法是准确到一个地步,连一点都不能废去,但是,律法中也有更重要的事。那些好奇的人,专把轻的事情拿来读,如果一直这样往轻的路上走,他们就成了轻的人。他们这种情形,就是主耶稣所说的,把骆驼吞进去,把蠓虫滤出来。他们会把最小的滤出来,却把最重大的吞进去。这样读圣经,是完全走错了路。这一种错,是从我们好奇的性情来的。所以我们的性情如果不更改,我们就不能盼望读得好圣经。

上面所说的主观、马虎、好奇,是我们人所常有的毛病。我们必须在神面前把这些毛病校正过来,成为一个客观的人,准确的人,不好奇的人。这些客观、准确、不好奇等等的性格,不是一次两次、一天两天的事,是要我们不断地训练自己,成为一种习惯才行。我们一拿起圣经来读,就是客观地在那里读,就是准确地在那里读,就是不好奇地在那里读。这样,当我们的性情、习惯对了的时候。我们读圣经才能读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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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属灵 “我……的话就是灵” 主耶稣在约翰福音六章六十三节告诉我们说:“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所以圣经的话不只是话语,不只是字句,并且也是灵。我们也要记得约翰福音四章二十四节,主耶稣说:“神是个灵,所以拜祂的必须用灵……”(照原文直译)主在这里告诉我们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神是灵,人非用灵不能摸着祂。神是灵,我们如果不用灵,就不能拜祂;神是灵,我们如果用灵以外的东西,就不能拜祂;神是灵,我们如果用思想,就不能拜祂;神是灵,我们如果用情感,就不能拜祂;神是灵,我们如果用意志,就不能拜祂。歌罗西书二章二十三节所说的“用私意崇拜”,就是用意志敬拜,那是不行的。为什么?因为神是灵。神是灵,所以拜祂的必须用灵。约翰福音六章主所说“我……的话就是灵”,这里基本的原则也是一样的,意思说主的话是灵,所以读祂的话也必须用灵。换句话说,属灵的东西必须用灵才能摸着。 圣经这一本书,不只是话语,不只是文字,不只是用纸所印的书;圣经这一本书,以它基本的性质来说,乃是灵。所以一切要读这本书的人,非用灵来摸它不可,非用灵来读它不可。我们这里所说的灵,乃是指重生的人所有的灵,我们姑且简称它为“重生的灵”。
这个灵不是每一个人都有,所以圣经不是每一个人都能读;惟独有这个灵的人才能读圣经,没有这个灵的人就不能读。这个灵是为着敬拜神用的,也是为着读圣经用的。人没有这个灵就没有法子认识神,也没有法子读圣经。也许你是从基督教家庭里出来的,当你回想你没有重生之先,也曾读了许多圣经,但是你一点意思也不懂得。圣经里面的历史你都知道,事迹你都记得,但是你一点都不懂。这样的事一点不希奇,因为神的话是灵,若不用灵,就没有法子读这本书。所以,人在什么时候才能明白圣经呢?从他接受主的那一天起,他就会明白圣经了。从那一天起,圣经对于他就变作一本新的书。从那一天起,他开始懂得了,他宝贵这一本书了。虽然一下子不能懂得许多,但总是喜欢读它,天天读,年年读,不读好像觉得饿,好像有所缺。人这样读圣经,就会明白神的话。缘故在哪里?缘故是人得着了重生,缘故是“从灵生的,就是灵”(约3:6)。我们最好把这三节圣经连在一起:“神是灵”,“我……的话就是灵”,“从灵生的,就是灵”。圣经的话是灵,人重生时所得的生命也是灵,是灵的人,去读是灵的话,圣经在他身上才开始发亮,才开始有用处。不管一个人多聪明,多会读书,如果他没有重生,这一本书在
他身上是莫名其妙的。一个重生的人,即使文化很低,但是他读圣经的力量远比一个没有重生的大学教授好,因为一个人有重生的灵,一个人没有重生的灵。圣经不是靠聪明、靠研究、靠天分高就能懂得,因为神的话是灵,必须有重生的灵的人才能懂。圣经的根是属灵的,圣经的本质是属灵的,所以,人若没有重生的灵,就不领会这本书,这本书在他身上就成了一本封闭的书。 在约翰福音六章,主耶稣说:“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当时那些不信主耶稣的犹太人一听,觉得这是什么话,怎么能吃祢的肉,喝祢的血!可是重生人都知道这是指着神的儿子说的,并且俯伏下来说:“我的生命是因着祢的肉,因着祢的血。没有祢的肉,我今天没有生命;没有祢的血,我今天不能活。祢的的确确是我们的粮食。”有重生的灵的人读主的话,不只不奇怪,并且会感谢,会赞美。 主说:“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约6:63)在这里我们看见有两个范围:一个范围是灵,一个范围是肉体。在灵的范围里的都是活的,都是有用的;在肉体的范围里的都是无用的。读圣经非有灵不可,非在灵的范围里不可。不管一个人学问多深,研究、分析的力量多好,如果缺了这
个灵,就没有法子在神面前读圣经。 神是灵,我们今天有灵,所以我们认识神。也许有不信的人和我们辩论,我们口才不如他,聪明不如他,讲不出许多大道理,但是我们知道我们认识神,因为我们已经重生,我们已经有了重生的灵,我们能用这个灵去摸着神。讲得出道理也好,讲不出道理也好,都没有关系,总之我们已经摸着神了。不认识神的人盼望藉着分析、归纳、讲理由来寻找神。但是,分析有了,归纳也有了,理由也有了,他还是不能相信,因为神不是给人分析、归纳出来的。约伯说:“你考察(研究),就能测透神么?”(伯11:7)人没有法子把神研究出来。人只有一个法子能找出神来,就是要有重生的灵。以这样的灵来碰神,一碰就知道。除此以外,别的方法都没有用。人要读圣经,也必须有重生的灵才能读,就像人必须有重生的灵才能摸着神一样。比方:一个人装了电灯要接火,他手里所有的材料是木头、竹竿和布,却没有铜丝,就电厂里虽然有电,也没有方法使电灯亮。不管有多少布,不管有多少竹竿,也不管有多少木头,总没有法子把电引来。另外一个人,布、竹竿、木头,一样都没有,只有一点铜丝,他却能使电灯亮,因为铜丝能把电引来。照样,人必须有重生的灵,才能摸着神;必须
有重生的灵,才能摸着神的话。 我们里面所有的成分,只有一部分可以读圣经的,那就是我们经过重生的灵。我们若用其余任何的部分去读圣经,那都是在神之外的,根本摸不着神的东西。这一本圣经,可以在人身上变作肉体,也可以在人身上变作灵。人如果没有重生的灵,只有肉体和肉体所包括的一切东西,圣经在他身上就变作肉体;人如果有重生的灵,有这个灵的功能在他身上,当他摸着神的话的时候,也就摸着灵。这并不是说圣经会变作不是灵。圣经本身是灵。主耶稣说:“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主耶稣的话是灵。但是主耶稣的话在信祂的门徒身上是灵,在不信祂的犹太人身上却变作肉体;在有重生的灵的人身上是灵,在没有这个灵的人身上就变作肉体。有许多人读的圣经,使人觉得可笑,就因为他们缺了这个灵。人不能用自己的头脑、自己的聪明读神的话。人必须有这个灵才能读神的话。 “将属灵的事交通给属灵的人” 有人也许要问:我是一个重生的人,我是一个有重生的灵的人,为什么我读圣经也读得不大好?为什么圣经对于我好像是关闭似的?要答复这个问题,我们来读一处圣经──哥林多前书二章,先读一至四节:“弟兄们,从前我到你们那里
去,并没有用高言大智对你们宣传神的奥秘。因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我在你们那里,又软弱,又惧怕,又甚战兢。我说的话、讲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语,乃是用圣经和大能的明证。”这一章圣经的题目,是讲到保罗讲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语。再读五至七节:“叫你们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神的大能。然而在完全的人中,我们也讲智慧,但不是这世上的智慧……我们讲的,乃是从前所隐藏、神奥秘的智慧,就是神在万世以前预定使我们得荣耀的。”又九至十三节:“……神为爱祂的人所预备的,是眼晴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人心也未曾想到。只有神藉着圣灵向我们显明了;因为圣灵参透万事,就是神深奥的事也参透了。除了在人里头的灵,谁知道人的事;像这样,除了神的灵,也没有人知道神的事。我们所领受的,并不是世上的灵,乃是从神来的灵,叫我们能知道神开恩赐给我们的事。并且我们讲说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语,乃是用圣灵所指教的言语,将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这末了一句的翻译,我们看小字:“将属灵的事,讲与属灵的人。”(按原文的字义,小字译得更好。因为三章是指着人说的,所以二章末了不能是指着
事说的。根据解经的律,在一段圣经里,将一个同样的字解得不同,是不可以的。)由此可见保罗是将属灵的事交通给属灵的人。(“讲与”或“解释”这个词,在希腊文里的意思是“连在一起”、“调在一起”、“配在一起”,所以可以译作“交通”,意即“将属灵的事交通给属灵的人”。) 把这一段圣经读一下,我们就可以看出灵和圣经有什么关系。保罗在这里都是讲到圣灵启示的话、圣灵指教的话、圣灵智慧的话──不是人智慧的话。人智慧的话是什么呢?人眼睛所看见的,耳朵所听见的,心所想到的,这都是人的话。保罗在这里给我们看见,他的启示是从哪里来的呢?他的启示是从圣灵来的,因为只有圣灵知道神的事。这个圣灵的启示,人怎么能知道呢?他说,人必须有神的灵──像我们刚才在约翰福音所看见的一样一式。他说,除了神的灵,没有人知道神的事。所以没有神的灵,就不能知道这些事。他说:我们讲这些话,我们讲这些事,不是用高言大智,不是用人的智慧所指教的言语,乃是用圣灵指教的言语,将属灵的事交通与属灵的人。 保罗在这里是说属灵的事只能交通给属灵的人。有的人不能交通给他,不能调和到他身上去。十四节:“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属灵的事,属血气的人
不只不领会,“反倒以为愚拙”,以为我们信耶稣的人笨得很;属血气的人不只不知道,“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这句话,已经爬到这一段圣经的高峰,它给我们看见:属灵的事,只有属灵的人能看透;属血气的人不只不能看透,并且不能知道。这不是花不花功夫的问题;他就是花了功夫,还是不知道,还是不能知道,因他缺少一个机构。“血气”这个词,按希腊文的意思是“魂”(“魂”字在中文里不容易懂,所以译“血气”也好)。属血气的人就是属魂的人。用科学上的说法,就是属乎心理的人,意思就是受心理支配的人。用属灵上的说法,就是没有得着重生的人。属血气的人,就是属魂的人,天然的人,没有重生的人,就像亚当那一个活的魂一样,这样的人里面没有神的灵,就没有法子知道神的事。 人作了基督徒之后,按规矩能知道属灵的事,但是有许多弟兄姊妹还是不能知道,这是什么缘故?这是因为他虽然有了重生的灵,但是他不一定作一个属灵的人。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二章和三章,不是注重“灵”,乃是注重“属灵”。约翰是注重“灵”,保罗是注重“属灵”。人不只要有这个灵而已,并且还要属这个灵。要有灵,没有灵没有办法。但是,如
果不是服在这个灵的原则之下,不是活在灵里面,顺着灵而行,作一个属灵的人,就仍然没有用。 引一个比方:如果你带一个生来的瞎子到园子里去,对他说,在这里有一棵芒果树,这棵树结的果子是怎样怎样,你想这瞎子能够明白吗?即使他非常聪明,辨别力很强,听觉很灵敏,但你说芒果树是这样怎样,他总不能领会。你告诉他什么叫做绿色,他也根本不知道。视的世界和听的世界不一样,视的世界和思想的世界也不一样。照样,必须用灵,才能知道什么叫做属灵的世界。但是,有眼睛的也不一定能看见。有了眼睛,还必须使用眼睛来看才行。一个瞎眼的人不能看见芒果,一个有眼睛的人也必须使用眼睛才能看得见芒果。瞎眼的人用耳朵听不出芒果来,明眼的人用耳朵也听不出芒果来。今天的难处是:瞎眼的人没有眼睛看芒果,明眼的人却用耳朵去听芒果。固然,属血气的人不能认识神,凭着血气的机构,没有一个人能认识神;但就是有重生的灵的人,凭着血气也不能认识神。不是有了灵就一定能认识神。即使神的灵进到人里面,他还可能不认识神。聪明长在外教人身上不能帮助他认识神,聪明长在基督徒身上也不能帮助他认识神。知识在外教人身上不能教他明白圣经,知识在基督徒身上也不能教他明白圣经
。明白圣经的方法是要用灵。所以不只是有灵的问题,并且是属灵的问题。不是说我得着了灵却可以不顺着灵而行,还是用我本来的那一套。我从前没有这个灵,这些东西不能用;我今天有了这个灵,这些东西还是不能用。认识圣经的基本的路,是在灵里。所以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二章给我们看见,不只是有灵没有灵的问题,并且是属灵不属灵的问题。属灵的事只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 哥林多前书三章一节:“弟兄们,我从前对你们说话,不能把你们当作属灵的,只得把你们当作属肉体,在基督里为婴孩的。”在这里又有一个词:“属肉体”。哥林多的信徒在基督里是婴孩,他们是属肉体的人。所以二节就说:“我是用奶喂你们,没有用饭喂你们。”属灵的事,他们不是不能摸,但是只有最浅显的启示,他们摸得着,比较深的就摸不着。因为他们是属肉体的人,所以他们只能吃奶,不能吃饭。奶只是起头的时候吃的,那是指基督教最浅显的启示,饭是一生吃的,那是指高深的启示。人不是一直吃奶的,一生之中,只有几十分之一的时间吃奶。但是有一班人一直吃奶,像保罗所说的哥林多的信徒一样,“那时你们不能吃,就是如今还是不能。” 哥林多前书二、三章给我们看见有三种人: 第一,属血气的人。这
种人只有属魂的一切,或可称为属心理的人。属血气的人没有重生,没有重生的灵,缺少明白神的话的机构,这一种人不能明白圣经。 第二,属肉体的人。这一种人有神的生命,有神的灵在他们里面,可是他们不顺着灵而行,反而顺着肉体而行。得着灵而没有用灵,得着灵而没有服在灵的权柄之下,得着灵而没有受灵的支配,得着灵而没有让灵管辖一切,这样的人,圣经称之为属肉体的人。这样的人所明白的圣经也十分有限。他们只能吃奶,不能吃饭。奶是经过母亲消化过的,所以不是指直接的启示,乃是指间接的启示。这样的人,在神面前不能直接得着启示,是别的属灵的人得着了启示,再把启示转到他身上。 第三,属灵的人。这种人得着了神的灵,并且活在灵的力量之下,顺着灵的原则而行。他们所得的启示,是没有限量的。神的话是说,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属灵的事。 我们读圣经,必须记得这个基本的条件:要属灵,要顺着灵而行。 二要奉献 〖心要敞开〗 圣经是神的话,里面充满了神的光,但这光乃是照亮向祂敞开的人。哥林多后书三章十八节说:“我们众人既然敞着脸,得以看见主的荣光……”敞着脸来看主,乃是被荣光照亮的基本条件。人若蒙着脸来朝见主,荣光就不能照亮他
。神的光只能照亮向祂敞开的人。人向神若不是敞开的,就没有法子得着神的光。有的人的难处,就是他在神面前是一个关闭的人。他的灵向着神是关闭的,他的心向着神是关闭的,他的意志向着神是关闭的,他的思想向着神是关闭的,所以,圣经的光就不能照亮他。这就像太阳原是充满了光来普照这一个世界的,可是,我们如果坐在房子里,把门窗全掩起来,光就不能进来照我们。难处不在光身上,难处是在人身。光只能照亮向它敞开的人。物质的光是如此,属灵的光也是如此。什么时候我们关闭起来,什么时候光就不能照亮我们。有的人在神面前是一个关闭的人,所以总是看不见神的光。我们不要光花功夫在诵读上,我们也要注意我们在神面前是不是一个敞开的人。人如果不敞着脸,主的荣光就不能照着他。人的心如果不向神敞开,神就不能给他看见光。 光有它一定的律。向着光敞开的人,光就照亮他;敞开有多少,光照也有多少。这是一定的律。我们即使在房间里把门窗全关了,但只要有一条缝,光还会射进来。所以得着光并不是困难的事,只要顺着这个律,就能得着光。反之,违反了光的律,就怎么也得不着光。一个向神关闭的人,即使他研究得很多,祷告得很多,却仍旧是一个不能读圣经的人。人向着
神不敞开而盼望能得着光照,这就非常困难。神的光并不是无条件地赐给人的。人要得着神的光,必须履行得着光的条件。 虽然神的众儿女都有一本圣经,但是,各人从圣经中得着光照的情形并不相同,有的人对于圣经还是一窍不通似的,有的人读圣经稍为得着一点光,有的人读圣经充满了光。所以有不同,是因为读的人不一样。神的光是一样,但是人并不一样。有的人在神面前是敞开的人,所以他能读圣经。有的人在神面前是关闭的人,所以他不能读圣经。有的人的关闭是全部的,他的黑暗就也是全部的;有的人的关闭是局部的,他所得着的光就也是局部的。我们在神面前不管有何种程度的看不见,是重大的或者是微小的,是全部的或者是局部的,都证明在我们身上有黑暗。所以,千万不要以为读圣经读不好是小可的事。圣经读不好,就显明一个事实──这个人是住在黑暗里!人读神的话如果一直不懂,一直看不见亮光,那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 那么,我们要问,怎样才是向神敞开?这一个敞开,必须从没有条件的、没有保留的奉献而来。向神敞开不是一时的态度,向神敞开乃是人在神面前的性情。敞开不是偶然一次的,敞开乃是继续不断的。人要向神敞开,只有从一个没有条件、没有保留的奉献而来。人
向着神的奉献如果是完全的,是绝对的,自然而然他对于神的态度就没有保留,就没有一个地方是关闭的。任何的关闭都说明奉献的不完全。所有的黑暗是因着关闭,所有的关闭是因着没有奉献。什么地方人没有奉献,就在那一个地方他要保留。什么地方人在神面前服不下来,就在那一个地方他要为自己辩护,也就在那个地方他没有法子明白圣经的真理,一碰到那一件事情,他就绕圈子。所以,黑暗是由于关闭,关闭是由于不奉献。一切的黑暗,都是因着关闭;一切的关闭,都是因着在神面前有不奉献的地方,有服不下来的地方。 〖眼睛要纯一〗 圣经里有许多处很明显地说到光。在马太福音六章,主耶稣说到心里的光的问题,主说:“眼睛就是身上的灯。”(22节)注意,主在这里不是说眼睛就是身上的光,乃是说眼睛就是身上的灯。光是神的,灯是我们的。光在神的话里,灯在我们身上。灯乃是我们得着光的地方。换句话说,灯是神摆光的地方,灯是我们接受光的地方,灯也是我们释放光的地方。要神的话在我们身上光照,那就必须在我们身上有灯。这个灯是我们的眼睛。“你的眼睛若纯一(‘瞭亮’照原文可译作‘纯一’),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恶(‘昏花’照原文可译作‘恶’或‘坏’),全身
就黑暗。”(22-23节)如果我们要全身都亮,都充满光,主告诉我们有一个条件,就是我们的眼睛必须纯一。 什么叫做眼睛纯一呢?我们的眼睛虽然有两个,但是焦点只有一个,两个眼睛同时只看一件东西。假使人的眼睛有病,不纯一,两个眼睛就有两个焦点,同时看见了两件东西,看得都不清楚。眼睛要看得准,就只可有一个焦点,不可有两个焦点。我们要得着光,有没有光是一个问题,眼睛看得见看不见也是一个问题。我们如果没有蒙恩典,没有蒙怜悯,光就不在我们身上;我们已经蒙了恩典,已经蒙了怜悯,光就已经在我们身上。所以我们现在的难处不是在光上,乃是在眼睛上。眼睛不纯一,光就不能彰显。许多人眼睛不纯一,不是看见一件东西,而是看见两件东西,或者把一件东西看成两件东西,所以光在他们身上是不清楚的,甚至于是完全黑暗的。 主说:“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你们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玛门。”(24节)许多人所以不能看见光,是因为眼睛不纯一;眼睛所以不纯一,是因为他们在神面前没有奉献。什么叫做奉献?奉献的意思是我单单要事奉耶和华。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他不是重这个,就是轻那个;不是恶这个,就是爱那个
;不能两个都事奉得好,总没有法子维持平均。谁也不能一面事奉主,一面事奉玛门。所有事奉两个主的人,迟早会发现:到结果必定是爱一个,恶一个。若不是彻底奉献给主,就是完全事奉玛门。主说,眼睛要纯一,意思就是事奉要纯一,奉献要纯一。人的眼睛的纯一,就是表明人的奉献的纯一。 求神给我们看见这个基本的原则:我们如果要读圣经,要明白圣经的教训,要得着圣经里面的启示,我们在主面前就有一个责任,就是绝对完全地奉献给主。这样,我们才能看见圣经里面的光。我们的奉献一出事情,我们的看见就出事情。我们的看见如果出问题,我们的奉献必定出了问题。我们必须彻底地认识: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 这另外一个主的名字是叫做玛门。玛门所代表的,就是财利。多少圣经的光,受了玛门的亏;多少人因着玛门而看不见圣经的光。有些人所以看不见圣经的真理,乃是因为在神之外有一个财利的问题,乃是因为不肯放弃自己对于财利的追求,乃是因为真理与个人的利益发生了冲突。人若能把个人的得失放在一边,不顾及代价,只要真理,自然而然圣经就很清楚了。不少人因为玛门的问题没有解决,就委屈了圣经的教训。基督徒如果都能根本解决玛门的问题,就顺服神的人不知道要增加
多少。所以我们要在神面前受警告,什么时候一不小心,只要稍为顾一点自己的私利,神的光就立刻会被蒙蔽。要看见光,就不可事奉玛门。我们不能有两个利益:不能有神的利益,又有个人的利益。我们只能考虑一个利益,只能顾到神的利益。我们个人的利益一摆进去,就变作两个主,眼睛就不纯一。三心二意的人不能读圣经,要保留什么个人利益的人不能读圣经。眼睛纯一的人才能读圣经。 眼睛怎样能纯一呢?主说:“你的财宝在那里,你的心也在那里。”(21节)有一件事非常希奇,如果我们支配玛门,那就玛门不只不能害我们,反而能帮助我们。我们的心本来是爱玛门的,本来是贪恋财利的,要我们的心倾向神是非常困难的,但我们若能支配我们的财宝,我们就能支配我们的心。所以我们要学习把财宝送出去。主说:“你的财宝在那里,你的心也在那里。”当人把他的财宝往主那一边送的时候,就自然而然他的心也往主那一边去。人的财宝往天上去,人的心也往天上去。我们的财宝在那里,我们的心也在那里。我们如果把一切都归给神,自然而然我们的心也归给神,我们的眼睛就纯一了。 我们要明白圣经,就必须有一个完全的奉献。没有奉献,我们的心就不能往神那里去。奉献有非常特别的一点,
就是奉献能使我们的心往神那里去。我们把一切奉献给神的时候,我们的心不去也得去,因为财宝已经到那边去了。人奉献,可能有两种情形;有的人心先去,有的人心后去。有的人心受了感动以后才奉献,有的人奉献了心才去。我们不管心能去也好,心不能去也好,我们只管奉献。有什么东西是我们所最吝啬的,就要最先送出去,奉主的名送给有需要的人去。我们把东西送出去的时候,我们的心也到主那边去了。等东西都到主那里去了,眼睛就纯一了。 眼睛一纯一,眼睛就清楚起来,光就能照亮。主说:“全身就光明。”什么叫做全身光明?就是有够清楚的光教我们的脚走路,有够清楚的光教我们的手做事,有够清楚的光教我们头脑思想,换句话说,各方面都有光。光能够充满在我们的情感里,光能够充满在我们的意志里,光能够充满在我们的思想里,光能够充满在我们的爱里,光能够充满在我们的行为里,光能够充满在我们的路上,没有一个地方看不见,因为我们的眼睛是纯一的。 我们在前面已经说过,只有属灵的人能读圣经。现在我们加上一件:只有奉献的人能读圣经。人如果不是一个奉献的人,圣经怎么读也读不好。他稍为一读,就碰到他不奉献的地方,黑暗就在他身上。他再读,又碰到他不奉献的
地方,黑暗又在他身上。黑暗一罩在人身上,人就不能在神面前有所得着。人心须在神面前绝对,不能一面要事奉主,一面又盼望走自己的路。有的人说:我实实在在要明白神的旨意,但是我不知道圣经对于这件事的教训是什么。这是他的推诿,这并不是事实。他所以不知道,是因为他不要走主的路。他如果实实在在地要走主的路,他就要看见主的路在他面前总是明显的。只有一种人是迷糊的,就是眼睛不纯一的人。 〖顺服要继续〗 神对于圣经的道理的启示,是根据于我们的顺服而给我们的。我们在神面前的顺服有多少,得着的光也有多少。我们如果继续不断地顺服神,我们就能继续不断地有所看见。没有奉献,就根本没有法子看见;没有继续的顺服,就没有逐步的看见。奉献不够彻底,光照在我们身上就不够大;顺服不够仔细,光照在我们身上就也不够仔细。所以基本的问题是在奉献。人如果不明白什么叫做奉献,就没有法子明白圣经。奉献的人不只要有一次基本的奉献而已,并且在主面前要有继续不断的顺服,才能有继续不断的看见。光在人身上照亮的有多少,乃是看人奉献之后顺服到底有多少。我们如果能作一个完全顺服的人,就能作一个完全看见的人。 我们要特别注意主耶稣在约翰福音七章十七
节所说的话:“人若立志遵着祂的旨意行,就必晓得这教训或是出于神,或是我凭着自己说的。”人如果立志要照着神的旨意行,就必定知道。换句话说,顺服乃是知道的条件。立志顺从神的旨意,是知道神的教训的条件。人如果不想遵行神的旨意,又要知道神的教训,那是不可能的事。要明白神的教训,就必须立志遵行神的旨意。立志是态度的问题,神要我们先有顺服的态度。人在神面前的态度是顺服的,神的教训在他身上就清楚。我们不要一直问到底圣经的教训是什么,而是要问我们肯不肯听主的话。问题是在我们的态度,问题不在圣经的教训。圣经能不能向我们显明,是看我们在神面前的态度到底如何。我们负责我们的态度,神负责祂的教训。我们的态度一对,神就立刻启示我们,给我们看见;我们立刻顺服,接下去就又有一个对的态度,又有一个神的启示。有了对的态度,然后有启示;有了启示而能顺服,就再产生对的态度,再得着启示。 圣经的真理有许多人说是看见了,但是,只有立志遵着神旨意行的人才真的看见,才可以说是看透了,看清楚了。这一个“立志”是主在我们身上花了许多功夫才有的。我们不要以为看见光是不出代价的。每一次的看见都是贵重的,都是要出代价的。有时候,神必须带领
人经过两三件事,人才能看见一件事;有时候,神必须带领人经过六七件事,人才能看见一件事。神的光有许多是用反照的方法使人看见的。先照在那一边,从那一边再反照到这一边来。神的光许多都是折射的光。从这一边得着光,才能看见那一边的光。再从这一边得着光,才能再看见那一边的光。有的时候,需要在神面前有好些个经历,才能看见一个光。我们如果有一件事不顺服,启示也就失掉了。神的光许多都是这样,要从多方面来看才清楚。人在神面前越肯处处出代价,就越看见神的光。这一个顺服引到那一个顺服,那一个顺服再引到另一个顺服;这一个光引到那一个光,那一个光再引到另一个光。神所有的安排都有祂的用意。什么时候人在神面前失掉两个顺服、三个顺服,他在神面前就受到损失。 所以不管那一次,不管什么时候,不管我们多相信自己是一个奉献的人,不管我们多相信自己是一个顺服的人,如果有一点看不见,就必定是奉献有病。看不见总是因为我们眼睛不行。神总不会没有光,但是,神一见我们里面稍为有一点不愿意,神就不说话。神从来不强迫人,神也从来不把祂的话便宜地说出去。我们一有一点不愿意,圣灵好像是害羞的,祂立刻退,祂不便宜地说话。人奉献的情形一不对,神就不
给他光。人不明白圣经不是小事;人不明白圣经,就是他的奉献出毛病。属灵的眼睛是需要出代价去买的,不是白给的。所有的看见都是要出代价的,没有一个看见是不出代价的。 三要有熟练的习惯 希伯来来书五章十四节:“惟独长大成人的,才能吃干粮,他们的心窍习练得通达,就能分辨好歹了。”(“长大成人”译作“成人”即可,“习练”可以译作“习惯”。)人要接受神的话,是有一个条件的。这个条件是什么呢?就是成人的人才能吃干粮。为什么成人才能吃干粮?因为他们有这个习惯。惟独成人能吃干粮,因为他们习惯了,他们的心窍有了训练,就能分辨好歹了。上面十三节所说“熟练仁义的道理”,就是熟练神的话。“熟练”在希腊文里是工业上的用词,意思是有技巧。在工人中间,有的是生手,有的是熟手。熟手就是经过相当训练,技术纯熟的人。“熟练仁义的道理”,意即对于神的话是训练有素的,是有技术的。一个人要明白神的话,要读圣经,必须有熟练的习惯。 圣经会将人的情形显露出来。什么种人,就会读出什么种圣经。你要知道一个人的性情、习惯如何,你不妨拿一章圣经给他读,看他读出什么东西来。总是什么种人就读出什么种东西来。一个好奇的人,读出来的圣经就是好奇
的。一个头脑大的人,读出来的圣经就是在那里讲理由的。一个不用思想的人,读出来的圣经就是一节一节的字面而已。这是一个事实,就是人的性情、习惯会在他读圣经的中间显露出来。人的性情、习惯在神面前没有受对付,这些性情、习惯就要把他带到完全错误的路上去,叫他读圣经没有属灵的结果。 那么,人的性情、习惯要怎样才能读圣经呢? 〖(一)不要主观〗 第一,所有读圣经的人都应该客观。没有一个主观的人是能读圣经的。一切主观的人,是不宜于学习的人。你对一个客观的人说话,说一遍他就听懂。你对一个主观的人说话,说了三遍,他还听不懂。许多人听话听不懂,不是因为他头脑不好,乃是因为他太主观。他完全活在他自己的思想里,所以别人的话听不进去。他里面满了思想,满了意见,满了主张,别人的话就格格不入。他在那里想水,别人对他说山的时候,他还以为是山上的水。一个主观的人,连人的话都听不清楚,还盼望他听神的话?一个主观的人,讲世界的事都不懂,还盼望和他讲属灵的事? 有一件希奇的事:所有会读圣经的人,听话都非常快。你一说,他就懂。你怎么说,他怎么领会。一个不主观的人,能听话,就也能读圣经。相反地,有许多人你对他说一遍,他没有
印象;你对他说两遍,他仍然没有印象。这是因为他里头的东西多得很,思想也多,意见也多,主张也多。你对他说一遍、两遍,他一点都听不进去。我们若要试验自己是不是一个主观的人,只要看:别人说话,我能不能懂?人家轻轻地说,我能不能懂?我们活在地上的年日有限,如果再主观,我们的时间就不知道要打多少折扣。客观的人读一遍圣经,比主观的人读十遍还要好。主观的人读圣经,读一遍漏掉,读两遍也漏掉,读九遍、十遍都漏掉。圣经从他身上滑过去,圣经在他身上留不下印象。 我们记得撒母耳的故事。当主喊他的时候,他总是跑去看以利,因为他已经有一个思想,以为晚上喊他的一定是以利。神喊他,他却以为是以利喊他。以利的声音他曾听过多少次,这次不是以利的声音,难道分不出来吗?就是因为撒母耳主观,他以为喊他的总是以利,所以他就分不出是以利的声音或者是神的声音了。 有些人的难处,就是不让神拆掉他的主观。所以不管他怎么读圣经都没有印象,好像神说话他总听不见。我们在神面前读神的话,我们的思想必须向神开起来,我们的意见也得向神开起来,我们的感觉也得自神开起来,我们的心也得向神开起来,我们的一切都得向神开起来。换句话说,我们不要作一个主观
的人。我们越过越要看见这话的紧要。人在这件事上若没有经过对付,圣经就读不好。一个客观的人,里面充满了等候,等候神说话;里面是安安静静地让神说话。人在神面前达到这一个地步,他读神的话;就很容易明白神所说的是什么。不必问人属灵不属灵,只要问他这一章圣经说什么。有的人说不上来,这就证明他是一个主观的人。主观的人是不容易听话的人。正如希伯来书五章十一节所说的:“你们听不进去。”有些人里面就是充满了东西,别人把话塞都塞不进去。主观是非常严重的一件事。一个人一主观,他就没有法子听神的话,他就摸不着属灵的东西。 〖(二)不要马虎〗 第二,读圣经的时候不可马虎。圣经是一本非常准确的书,可以说,一个字都不能错,一个字都不能差。只要稍为马虎一点,就把神的话漏掉。一个主观的人会把神的话漏掉,一个马虎的人也会把神的话漏掉。所以我们要谨慎。一个人越认识神的话,就越谨慎。马虎的人读出来的圣经一定是马虎的。我们只要听一个弟兄怎样念圣经,就知道他是一个马虎的人,或者是一个谨慎的人。有许多人,读一节圣经或者背一节圣经,常把非常重要的字随便地念错,这是非常不好的习惯。我们的习惯常常容易犯不准确的毛病,因此对于圣经的认
识也往往不够准。有许多地方只要稍为马虎一点,就把神的话弄错了。现在举几个例子于下: 圣经里面对于“单数”和“多数”是非常讲究的。单数和多数不可不分,不可随便。例如:“罪”在原文就有单数和多数的不同。单数的罪是指人的罪性,多数的罪是指人的罪行。圣经里面说到神赦免人的罪,都是指多数的罪──罪行。神从来不赦免人的单数的罪──罪性,单数的罪是不能赦免的。我们的罪性(单数的罪)需要脱离,我们的罪行(多数的罪)需要赦免。这在圣经里是分得非常清楚的。 “罪”和“罪的律”也不一样。人若没有脱离罪的律,就不能脱离罪。罗马书六章讲脱离罪,七章讲罪的律。我们马虎一点,就看两个都差不多。我们读到罗马书六章,以为罪的问题到此就完了,因为保罗写到六章末了,已经引到十二章的起头,已经说到奉献身体和肢体的问题了。但是,保罗清楚:要脱离罪,还得认识“罪的律”;要胜过“罪的律”,还得有八章的“圣灵的律”。如果不是一个谨慎的人,也许以为“罪”和“罪的律”差不多。这样,就把神的话忽略了。神的话是炼过的,神的每一句话都有它看重的点。如果我们说的是马虎的,就以为神的话也是马虎的,就不能懂得神的话。 罗马书七章除了“罪的律”
以外,还有一个律,就是“死的律”。我们如果马马虎虎,又要以为“罪的律”和“死的律”差不多。但是,事实上二者完全不同。罪是指着污秽说的,死是指着无能说的。立志行善而不能行善,这是“死的律”。立志不要行的恶,反而去行,这是“罪的律”。我不要作的,没有法子不作,这是罪。我要作的作不出来,这是死。我们藉着同死,脱离罪的律;藉着同复活,脱离死的律。罗马书七章不只给我们看见“罪的律”,也给我们看见“死的律”。我们一粗心,一马虎,这些真理就都被忽略过去了。所以,有一件事是相当明显的,就是所有读圣经读得好的人,都是谨慎的人,准确的人。 我们曾听见人说到我们穿上了主耶稣的义袍,说神把主耶稣的义赐给我们作义袍,所以我们不赤身露体了,所以我们能到神面前去。但是,圣经里并没有这样的教训。圣经没有一个地方说神将主耶稣的义赐给我们作义。圣经是说神将主耶稣赐给我们作义。神不是将主耶稣的义撕一块下来做我们的义,神乃是将主耶稣这个人赐给我们作义。这里面的分别有多大!马虎的人却以为主耶稣“的”义和主耶稣“作”义差不多。岂知主耶稣的义是祂自己的,不能挪到我们身上来。每一个人在神面前都得有义,主耶稣在神面前也得有义,主耶稣
的义是为着祂自己的。主耶稣的义是祂在地上活出来的义,如果能转让到我们身上来,我们就已经有义了,主耶稣何必死呢?主耶稣的义不能转让给人。祂的义永远是祂的,没有一个人能分祂的义。我们的义是主耶稣这个人,我们的义不是主耶稣的义。在全部新约里,除了彼得后书一章一节有另外的意思之外,所有的地方都是说主耶稣作我们的义,不是说主耶稣的义作我们的义。主耶稣的义,只叫主耶稣自己有资格作救主;祂因为有义,祂自己就用不着赎罪。主耶稣自己是神所称义的,神是将“祂”赐给我们作义,神赐给我们的义是祂。我们是把祂穿上,我们是披上基督,就是披上义。我们不是有多少行为得以在神面前称义,乃是把基督穿在我们身上,基督是我们的义。我们是在爱子里蒙悦纳,不是因爱子的义蒙悦纳。我们要把圣经读得好,就必须准确,不可马虎地过去。 有人说到主耶稣的血是给我们生命,意即我们的新生命是根据于主耶稣的血。他们说,我们喝了主耶稣的血,就得着了生命。他们引什么圣经节呢?就是引利未记十七章十四节的话说:生命就在血中。如果我们只在表面上读这些字句,也会以为这话有道理。但是,血并不是给我们新生命。血是为着赎罪的,血是为着满足神的要求的。出埃及记十二
章十三节的话,是对于血所规定的原则:“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血是给神看的。血是为着满足神的要求,不是为着满足我们的要求。圣经里只有一个地方讲到血对我们有用处,就是在良心上,但良心也是对神的。 那么,利未记十七章所说的“生命”是什么意思呢?这个“生命”,原文是“魂”字,是指“魂的生命”。主耶稣是将祂自己的魂倾倒出来。以赛亚书五十三章十二节说,祂倾倒祂的魂以致于死(照原文,“命”应译作“魂”)。主耶稣把祂的血流出来,把祂的魂倾倒出来,这是为着赎罪。祂在十字架上说:“父啊,我将我的灵交在祢手里。”(路23:46,照原文直译)说了这话气就断了。祂的身体挂在十字架上;魂在血里面倒出来为着赎罪(因为人的特点是魂,犯罪的魂必须死,人格所在的地方要死);灵交给神。 约翰福音六章有几次说吃我肉、喝我血的人有生命,也有几次说吃我肉的有生命,却没有一次说喝我血的有生命。喝了血,还得吃肉才有生命。我们需要学习作一个谨慎的人。神所分开的,我们把它混在一起,就发生误解。我们不可随便地讲圣经。必须从神的话里很仔细地看过,把全部圣经里几百次讲到血的地方都找出来,都读过,才能看见;血是为着满足神的要求,不是为
着满足我们的要求。 假定我们听见卫斯理来对我们说,主耶稣的血要洗我们的心,要把我们的罪根洗掉,这样我们就不会再犯罪,那我们怎么说?我们要说,主耶稣的血,从来没有洗我们的心。圣经里没有一个地方说主耶稣的血洗我们的心。神是给我们一个新的心。人的心比万物都诡诈,怎么洗都洗不干净。血是为着赎罪,不是为着洗净;血是为着赦免,不是为着圣洁(在神面前的圣洁和在人里面的圣洁不一样)。或许有人要说,希伯来书十章岂不是说,主耶稣的血洗我们的心吗?不。希伯来书所说的是洗我们心中的天真。天真是心中的一部分。我们人感觉罪的唯一的部分,就是我们的天真。血满足了神的要求,也就满足了我们天真的要求。我们看见有主耶稣赎我们的罪,自然而然我们的良心就不感觉有罪了。所以血在我们良心里的功用,不是使我们不犯罪,乃是使我们不感觉有罪。不犯罪,那是圣灵工作的结果。血的工作和圣灵的工作不一样,不要混在一起。 我们必须在神面前有准确的习惯。如果我们是不准确的人,我们就亏损了神的准确。如果我们有不准确的习惯,读圣经就读不出什么东西来。我们必须看见圣经是何等地准确,准确到一个地步,不许可弄不清楚!我们必须在神面前接受准确的训练。
〖(三)不要好奇〗 第三,我们可以寻求准确,但是千万不要好奇。神的话都是准确的,但是我们不可存着好奇的心去寻求它。如果以好奇的心去寻求神的话,就完全失去属灵的价值。圣经是一本属灵的书,必须用灵才能懂得。如果我们寻求准确的目的是为着满足好奇心的要求,而不是为着满足属灵的要求,那我们的路就走错了。可惜有许多人读圣经,是一直在那里寻找奇怪的事。例如有人花很多功夫去证明分别善恶树就是葡萄树,这样的读圣经并没有用处。我们要记得圣经是一本属灵的书,我们要摸着生命,摸着灵,摸着主。我们看见了属灵的东西,我们也就看见圣经字面上的准确,因为所有属灵的东西都是准确的。如果不从追求属灵的东西出发,那就错了。 有些人爱往好奇的路上走,连读预言也是为着好奇。他们读预言,不是为了等候主再来,却是光要知道将来的事。这中间属灵和不属灵的分别太大。如果我们这个人是好奇的,那就所有属灵的、有价值的东西,一落到我们身上,都变作不属灵的、死的东西了。这是非常严重的。我们在神面前要分别什么是有价值的,什么是不大有价值的;什么是重要的,什么是无关紧要的。是主耶稣说,律法的一点一画都不能废去;也是主耶稣说,律法中有更重要的事(
太23:23)。律法是准确到一个地步,连一点都不能废去,但是,律法中也有更重要的事。那些好奇的人,专把轻的事情拿来读,如果一直这样往轻的路上走,他们就成了轻的人。他们这种情形,就是主耶稣所说的,把骆驼吞进去,把蠓虫滤出来。他们会把最小的滤出来,却把最重大的吞进去。这样读圣经,是完全走错了路。这一种错,是从我们好奇的性情来的。所以我们的性情如果不更改,我们就不能盼望读得好圣经。 上面所说的主观、马虎、好奇,是我们人所常有的毛病。我们必须在神面前把这些毛病校正过来,成为一个客观的人,准确的人,不好奇的人。这些客观、准确、不好奇等等的性格,不是一次两次、一天两天的事,是要我们不断地训练自己,成为一种习惯才行。我们一拿起圣经来读,就是客观地在那里读,就是准确地在那里读,就是不好奇地在那里读。这样,当我们的性情、习惯对了的时候。我们读圣经才能读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