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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种死:灵死—身死—永死

灵魂不灭 by 伯特纳

一、灵死——就是灵魂与神分离的意思。在原则上来说,灵死就是撒旦与鬼魔所居的情况,但因有神普通恩典的缘故,人在今世陷入罪恶中多少受到限制,所以还没有进行到他们里面应当败坏的那种程度。这灵死就是在伊甸园中威胁亚当的根本刑罚。既然人只能当与神有交通时才能真实生活,那么灵死对于他是完全毁坏并继续使他的情形恶化。那也就是说人仍能行许多善事,但不能当作得救的功德,因这些善行不是出于爱神的正当动机。灵死有如毒泉,使整个生命水流变为污秽,假如没有普通恩典的约束的影响,一般人的生活就变成活地狱。

灵死的反面就是灵命。这就是主对马大所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翰11:25,26。祂又说: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异教出死入生了,”翰5:24。

二、身死——是身体与灵魂的分离。这也是为罪受刑罚的一部分。人的受造与天使不同,人有灵魂与身体。他由五官的感觉得到知识。他的身体就是用以与其他人类接触的器官。及至死时,他失去这接触,据我们所知道的,凡死去的灵魂不再与活人接触,至于天使用何方法彼此交接,吾人不得而知,但我们能推想他们是直接交通,不用涉入的手段,与我们所谓的直觉相同。无论如何圣经并未叫我们相信死了的人能与活人有交通,乃完全相反。

在死时,人的身体(用三十多种不同的化学元素所组成)复归于土,因为人是由土而出。死的这种局面,当基督为祂的百姓作成赎罪的时候,也给征服了,因他们至终要领受荣耀的复活身体。

三、永死——是灵死的继续到永远。伯克富教授说:“这可以说是灵死的顶点与完成。现在的约束除去,罪之败坏已完成其工作。神忿怒的重担降在被咒诅者身上。他们完全与喜乐之源的神分离,这就是死的极其可怕的意义。论到他们恶人灵魂的内部情况,现今正与外部情况相吻合。受良心与身体上的痛苦。“他受苦的烟往上冒,直到永永远远,”启14:11。”

第一次的死,,是肉身的死,这肉身的死在等候着每一个人。第二次的死,是属灵的死,这属灵的死只等候着在基督以外的人。那是个人的与神永远分离,那乃是那些名字未有记载在生命册上之人的永远刑罚(启20:12-15)。另一方面,圣经提到重生,实际上那就是属灵的更生:“你们必须重生,”翰3:3,7。只生过一次的人(肉身的生),他要死两次,即肉身的死与属灵的死(或永死)。生过二次的人,只死一次,即肉身的死。后者乃主的赎民。

根据世人的眼光只从死的本身看,赫治博士说:“死是最可怕的事。”他接着又说:“贪生怕死,人之常情。非但出于本然,也是合理的。是人类生存之结局。以人感官来看,死乃为消灭。由一切外表来观察,死者为不存在的,犹如未生。死犹如丧失所有物,与一切可享乐的根源断绝。一切社交关系,父母与子女亲情的最终分离。

“虽然从感官的眼光来看死是消灭,但从理性与良知的眼光来看,却并非如此。这就是一个人的理智与德道性,人在死后都觉得有一个环境。但那环境为何,人不可以理解。科学的火把与哲学之灯光在坟墓前就熄灭。死人的灵魂进入不可知,黑暗,无限,永世之乡!

虽然如此,这并不是使死成为如此可怕的理由。死的毒钩就是罪。罪当然包括罪孽,罪孽就等候着可怕的审判。因此,对罪辜者死必定是,也当然是最可怕的。有许多人无知无识而死,有如牛马。也有的人太粗心,甚至向神挑战,说神任凭你倒行逆施。还有大多数的人在死期量到时,顽迷不灵,毫无所知。这些事实并不能改变情形。对未与神和好的人,事实确然如此,死在诸事中是最为可怕的。”ConferencePaper,p.257脱离死亡恐惧的唯一妙法就是人脱离罪恶的重担。但神不能只发出罪得赦免,又置之不理,犹如毫无果效。起初神学设立了律法,违犯律法的刑罚就是死。那不仅是恐吓。那乃是道德律的声明,是根据祂自己的圣性。在事实上,那道德律乃是神圣律法的抄本,因此是不变的,不可说服的。神律法的要求就是祂圣性的要求。但这些要求如何得以满足?为达到此目的,人凭着牺牲,遁世,修行,自律,祈祷,禁食,入教来寻求自己的救恩,但均归无效。人凭着自己根本不能付上罪债。

但我们所不能行的,神早已为我们完成了,基督为我们的代替者,为我们的救恩,为我们降世为人,取人性于己身,成为我们的代替,在自己的律法前成为犯罪者,由于自己的受苦并死于十架,为我们的罪担当了刑罚,我们称此为祂“被动的”顺服,而且又为我们的代替者,并由于祂完全顺服了道德律,祂在在世三十三年过了无罪的生活,为我们赚得了永生的福气,我们称此为祂“自动的”顺服。基督的这两方面的工作,对我们的得救都是必须的。因为祂是神成了肉身,而且又是具有无限价值与尊严的一位,祂的顺服律法与受苦乃有无限价值,因此成为神救祂所欲救之人的方法。神与祂百姓之间的道德关系就如此恢复了。结果祂百姓的罪孽得以洁净;并受圣灵的更新,而复得神的形像。

由于基督所完成的救赎之结果,肉身之死变成祂百姓进入天堂的门户,是他们脱离身体,进入主面前的过度。死已失掉它的毒钩。“死已被得胜吞灭了,”林前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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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灵死——就是灵魂与神分离的意思。在原则上来说,灵死就是撒旦与鬼魔所居的情况,但因有神普通恩典的缘故,人在今世陷入罪恶中多少受到限制,所以还没有进行到他们里面应当败坏的那种程度。这灵死就是在伊甸园中威胁亚当的根本刑罚。既然人只能当与神有交通时才能真实生活,那么灵死对于他是完全毁坏并继续使他的情形恶化。那也就是说人仍能行许多善事,但不能当作得救的功德,因这些善行不是出于爱神的正当动机。灵死有如毒泉,使整个生命水流变为污秽,假如没有普通恩典的约束的影响,一般人的生活就变成活地狱。 灵死的反面就是灵命。这就是主对马大所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翰11:25,26。祂又说: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异教出死入生了,”翰5:24。 二、身死——是身体与灵魂的分离。这也是为罪受刑罚的一部分。人的受造与天使不同,人有灵魂与身体。他由五官的感觉得到知识。他的身体就是用以与其他人类接触的器官。及至死时,他失去这接触,据我们所知道的,凡死去的灵魂不再与活人接触,至于天使用何方法彼此交接,吾人不得而知,但我们能推
想他们是直接交通,不用涉入的手段,与我们所谓的直觉相同。无论如何圣经并未叫我们相信死了的人能与活人有交通,乃完全相反。 在死时,人的身体(用三十多种不同的化学元素所组成)复归于土,因为人是由土而出。死的这种局面,当基督为祂的百姓作成赎罪的时候,也给征服了,因他们至终要领受荣耀的复活身体。 三、永死——是灵死的继续到永远。伯克富教授说:“这可以说是灵死的顶点与完成。现在的约束除去,罪之败坏已完成其工作。神忿怒的重担降在被咒诅者身上。他们完全与喜乐之源的神分离,这就是死的极其可怕的意义。论到他们恶人灵魂的内部情况,现今正与外部情况相吻合。受良心与身体上的痛苦。“他受苦的烟往上冒,直到永永远远,”启14:11。” 第一次的死,,是肉身的死,这肉身的死在等候着每一个人。第二次的死,是属灵的死,这属灵的死只等候着在基督以外的人。那是个人的与神永远分离,那乃是那些名字未有记载在生命册上之人的永远刑罚(启20:12-15)。另一方面,圣经提到重生,实际上那就是属灵的更生:“你们必须重生,”翰3:3,7。只生过一次的人(肉身的生),他要死两次,即肉身的死与属灵的死(或永死)。生过二次
的人,只死一次,即肉身的死。后者乃主的赎民。 根据世人的眼光只从死的本身看,赫治博士说:“死是最可怕的事。”他接着又说:“贪生怕死,人之常情。非但出于本然,也是合理的。是人类生存之结局。以人感官来看,死乃为消灭。由一切外表来观察,死者为不存在的,犹如未生。死犹如丧失所有物,与一切可享乐的根源断绝。一切社交关系,父母与子女亲情的最终分离。 “虽然从感官的眼光来看死是消灭,但从理性与良知的眼光来看,却并非如此。这就是一个人的理智与德道性,人在死后都觉得有一个环境。但那环境为何,人不可以理解。科学的火把与哲学之灯光在坟墓前就熄灭。死人的灵魂进入不可知,黑暗,无限,永世之乡! 虽然如此,这并不是使死成为如此可怕的理由。死的毒钩就是罪。罪当然包括罪孽,罪孽就等候着可怕的审判。因此,对罪辜者死必定是,也当然是最可怕的。有许多人无知无识而死,有如牛马。也有的人太粗心,甚至向神挑战,说神任凭你倒行逆施。还有大多数的人在死期量到时,顽迷不灵,毫无所知。这些事实并不能改变情形。对未与神和好的人,事实确然如此,死在诸事中是最为可怕的。”ConferencePaper,p.257脱离死亡恐惧
的唯一妙法就是人脱离罪恶的重担。但神不能只发出罪得赦免,又置之不理,犹如毫无果效。起初神学设立了律法,违犯律法的刑罚就是死。那不仅是恐吓。那乃是道德律的声明,是根据祂自己的圣性。在事实上,那道德律乃是神圣律法的抄本,因此是不变的,不可说服的。神律法的要求就是祂圣性的要求。但这些要求如何得以满足?为达到此目的,人凭着牺牲,遁世,修行,自律,祈祷,禁食,入教来寻求自己的救恩,但均归无效。人凭着自己根本不能付上罪债。 但我们所不能行的,神早已为我们完成了,基督为我们的代替者,为我们的救恩,为我们降世为人,取人性于己身,成为我们的代替,在自己的律法前成为犯罪者,由于自己的受苦并死于十架,为我们的罪担当了刑罚,我们称此为祂“被动的”顺服,而且又为我们的代替者,并由于祂完全顺服了道德律,祂在在世三十三年过了无罪的生活,为我们赚得了永生的福气,我们称此为祂“自动的”顺服。基督的这两方面的工作,对我们的得救都是必须的。因为祂是神成了肉身,而且又是具有无限价值与尊严的一位,祂的顺服律法与受苦乃有无限价值,因此成为神救祂所欲救之人的方法。神与祂百姓之间的道德关系就如此恢复了。结果祂百姓的罪孽得以洁净
;并受圣灵的更新,而复得神的形像。 由于基督所完成的救赎之结果,肉身之死变成祂百姓进入天堂的门户,是他们脱离身体,进入主面前的过度。死已失掉它的毒钩。“死已被得胜吞灭了,”林前1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