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聖訊讀書 目录 A-AA+ 书签 朗读

             

第贰章 身体的死亡

系统神学(章力生) by 章力生

引言在圣经里面,死亡乃有三种意义:一为身体的死亡;二为灵魂的死亡;三为永远的死亡——或简称为身死、灵死、与永死。一般而言,身死与灵死乃在讲罪恶论时一并讨论;而永死则特别在讲末世论,世界的结局(GeneralEschatology)时加以检讨。关于个人的归宿(IndividualEschatology),乃可分:一、身体死亡的性质;二、罪与死亡的关系;三、信徒死亡的意义,三点来分别讨论:壹身体死亡的性质

圣经对于身体死亡的性质,有好几处给我们深切的晓谕。主耶稣说:「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太一○28)又说:「……那杀身体以后不能再作什么的,不要怕他们。我要指示你们当怕的是谁;当怕那杀了以后又有权柄丢在地狱里的,我实在告诉你们,正要怕他。」(路一二4-5)从主耶稣基督的教训,我们清楚认识,身体死亡与灵魂(Psuche)死亡,两者乃是不同的。身体乃为活的机体;而灵魂乃是人的命脉(Pneuma),乃为属灵的原素,是我们自然生命的本原。使徒彼得深明此理,所以他说:「你们就是为义受苦,也是有福的。不要怕人的威吓,也不要惊慌;只要心里尊主基督为圣。有人问你们心中盼望的缘由,就要常作准备,以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存着无亏的良心,叫你们在何事上被毁谤,就在何事上可以叫那诬赖你们在基督里有好品行的人自觉羞愧。上帝的旨意若是叫你们因行善受苦,总强如因行恶受苦;因基督也曾一次为罪受苦,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引我们到上帝面前。按着肉体说,他被治死;按着灵性说,他复活了。」(彼前三14一18)圣经对于身体的死亡,乃有各种说法,有些经文,乃是讲生命的结束与失丧。例如:马太福音二章二十节说:「起来!带着小孩子和他母亲往以色列地去,因为要害小孩子性命的人已经死了。」马可福音三章四节与路加福音六章九节「耶稣对他们说:在安息日行善行恶,救命害命,那样是可以的呢?」约翰福音十二章二十五节、十三章三十七至三十八节主耶稣说:「『爱惜自己生命的,就失丧生命;在这世上恨恶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彼得说:『主阿!我为什么现在不能跟你去?我愿意为你舍命。』耶稣说:『你愿意为我舍命么……?』」使徒行传二十章二十四节保罗说:「我却不以性命为念,也不看为宝贵,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从主耶稣所领受的职事,证明上帝恩惠的福音。」圣经对于死亡,还有一种说法,乃就是身体与灵魂的分离,例如传道书十三章七节说:「尘土仍归于地,灵仍归于赐灵的上帝。」(参创世记二章七节说:「耶和华上帝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名叫亚当。」)雅各书二章二十六节说:「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约翰福音十九章三十节说:「耶稣尝了那醋,就说:『成了!』便低下头,将灵魂交付上帝了。」使徒行传七章五十九节说:「他们正用石头打的时候,司提反呼吁主说:『求主耶稣接收我的灵魂;』」腓立比书一章二十三节说:「我正在两难之间,情愿离世与基督同在,因为这是好得无比的。」从以上这些经文来看,身体的死亡,乃为肉体生命的终结,身体与灵魂的分离,但这绝非消灭。有些教派以为此乃恶人的结局,实不合圣经的教训。死亡并非生存的灭绝,乃为一种关系的断绝。此非生存的有无问题,而乃为生存方式的不同问题。我们可说,罪恶本质上就是死亡。罗马书五章十二节说:「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而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人是照上帝的形像造的,人犯了罪,就失去上帝的形像,就破坏了与上帝生命的关系。结果就使身体与灵魂分离,此乃为身体的死亡,因此我们要进而论罪与死亡的关系。

贰罪与死亡的关系伯拉纠派(Pelagians)和苏西尼派(Socinians)倡言,人乃天生要死亡的;人不但是要被死亡所吞灭,而且因为他在受造之时,即已受死亡之律所支配,到了时候,就必归于死亡。始祖亚当并非因为受了试探而死亡,而乃在事实上,在犯罪堕落之前,乃是必然要死的。鼓吹这种见解的人,其主要的目的,乃是要想否定原罪。现代的科学也似乎要支持此种主张,他们强调,照有机物的定律,因为在它里面有朽坏与死亡的种子,所以死乃必有的事实。有些初期教父以及后来的新神学家,例如华白敦(Waburton)以及赖特劳(Laidlaw)也采取这种谬见,认为始祖亚当是天生必死的,因此乃受死亡之律的支配;但是这个定律乃要在人犯了罪始能生效。倘使他能证明他是善良的,就能升到一个不朽的境界。可是他的罪却不能使他改变本性,因此在上帝的审判之下,仍受死亡之律的支配,失去他不朽的福分。这种道理乃是想符合事实,又要藉着科学,以求自圆其说,结果乃心劳日拙。藉曰他们能够证明在罪恶未曾进入世界以前动植物都是必死的;但这未必可证明人类亦必如此。退一步说,甚至他们能够证明一切血肉的机体,连人在内,乃都有死亡的种子,仍未必能够证明,人类在始祖没有堕落以前,也是这样。尤有进者,我们可从以下各种经文,证明此说之妄:

1.创世记一章二十六至二十八节说:「上帝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上帝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上帝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照此看来,人类最初的境界,乃是十全十美的,而且「上帝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创一31)则当然绝不可能在上帝当初所造的人类里面,乃有死亡的种子。此乃显然之理,不待智者,必能了悟,无待论辩。2.圣经里面,从来未讲罪恶乃是人类原有的情况自然发展的结果;而乃是因为他灵性死亡所生的恶果。罗马书五章二十一节说:「罪作王叫人死……」;六章二十三节说:「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哥林多前书十五章五十六节说:「死的毒钩就是罪……」。雅各书一章十五节说:「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显证罪恶绝对不是上帝原来所造的人自然发生的结果。3.圣经明明白白确切指示我们,死亡乃是人类犯罪所引入世界的恶果,乃完全是上帝对罪恶的惩罚。创世记二章十七节说:「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三章十七至十九节说:「又对亚当说:『你既……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地必为你的缘故受咒诅,你必终身劳苦……地必给你长出荆棘和蒺藜来……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直到你归了土,因为你是从土而出的,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罗马书五章十二、十七节说:「这就如罪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因一人犯罪就定罪……审判是由一人而定罪……若因一人的过犯,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六章二十三节说:「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雅各书一章十五节说(见上文所引)。4.罪恶并不是仅仅因为人生不能达成理想境界的一种缺陷,而实乃为不合并且敌对人生,而为上帝震怒的表现。诗篇九十篇七、十一节说:「我们因你的怒气而消灭,因你的忿怒而惊惶。」这乃是上帝的审判(罗一32「上帝的判定」);又是上帝的定罪(罗五16「因一人犯罪就定罪……审判是由一人而定罪」);且是上帝的咒诅(加拉太三13「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此在人心里面充满惊恐和畏惧。凡此乃都是因罪而来;但是这并非说,那些低级的受造之物,就与罪无关,也无咒诅死亡。创世记三章十七至十九节已晓谕我们(见上引)。罗马书八章二十至二十三节更清楚的说:「因为受造之物服在虚空之下,不是自己愿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脱离败坏的辖制,得享上帝儿女自由的荣耀。我们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叹息、劳苦,直到如今。不但如此,就是我们这有圣灵初结果子的,也是自己心里叹息,等候得着儿子的名分,乃是我们身体得赎。」

照严格的公义说,上帝在始祖犯罪以后,本可立刻处以死刑,因为创世记二章十七节,上帝清楚吩咐说:「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但是上帝虽是公义的,他又是慈爱的,所以一方面藉着他的普通恩典,他限制罪恶与死亡的果效;同时,更藉着在主耶稣基督里的特殊恩典,征服魔鬼罪恶的权势。罗马书五章十七节说:「若因一人的过犯,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么?」哥林多前书十五章四十五节说:「经上也是这样记着说:『首先的人亚当成了有灵的活人』。末后的亚当(基督)成了叫人活的灵。」提摩太后书一章十节说:「但如今藉着我们救主基督耶稣的显现,才表明出来了。他已经把死废去,藉着福音,将不能坏的生命彰显出来。」希伯来书二章十四至十五节说:「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他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特要藉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并要释放那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启示录一章十七至十八节、二十章十四节说:「……他用右手接着我说:『不要惧怕。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过,现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远远;并且拿着死亡和阴间的钥匙。……死亡和阴间也被扔在火湖里;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现在死已被救主耶稣基督,我们生命之主所征服,死亡只能在那些故意拒绝救主耶稣救他脱离死亡之人的身上施展其作为。但是那些皈依基督的信徒,就必得脱离罪恶死亡的权势,与主和好,有美好的交契,且要得到永远的生命。约翰福音三章十六节说:「上帝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六章四十节说:「因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罗马书五章十七至二十一节说:「若因一人的过犯,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吗?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服,众人也成为义了。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只是罪在那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样,恩典也藉着义作王,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八章二十三节说:「不但如此,就是我们这有圣灵初结果子的,也是自己心里叹息,等候得着儿子的名分,乃是我们的身体得赎。」歌林多前书十五章二十五、二十六、五十一至五十七节说:「因为基督必要作王,等上帝把一切仇敌都放在他的脚下。尽末了所毁灭的仇敌就是死……。我如今把一件奥秘的事告诉你们,我们不是都要睡觉,乃是都要改变;就在一霎时,眨眼之间,号筒末次吹响的时候;因号筒要响,死人要复活成为不朽坏的,我们也要改变。这必朽坏的总要变成不朽坏的;这必死的总要变成不死的;这必朽坏的既变成不朽坏的;这必死的既变成不死的;那时经上所记『死被得胜吞灭的话』就应验了。死阿!你得胜的权势在那里?死阿!你的毒钩在那里?死的毒钩就是罪,罪的权势就是律法。感谢上帝,使我们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胜。」叁信徒死亡的意义圣经讲身体的死亡,乃为一种惩罚,是「罪的工价」(罗六23)。信徒既已因信称义,在地位上,因为他的救主耶稣基督「义的代替不义的」(彼前三18),已经「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彼前二24)。已经不负罪债,则他们为什么还要死,付罪的工价呢?很显然的,这些信徒,死亡惩罚的成分已经免除。他们也「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罗六14)他们一切的罪已经得到完全的赦免,也不再负工约上的义务。他们的救主耶稣基督已经成为他们的咒诅。既然如此,则上帝为什么认为还需要领他们经过死亡惨苦的经验呢?为什么不直接立刻就送他们上天堂呢?有人以为身体死亡,乃是到天上去绝对必需的条件,因为这才能完全成圣。但是这种解释,乃显与以诺与以利亚带着身体,直接升天的例证不符。创世记五章二十四节说:「以诺与上帝同行,上帝将他取去,他就不在世了。」列王纪下二章十一至十二节说:「他们(以利亚与以利沙)正走着说话,忽有火车火马,将二人隔开,以利亚就乘旋风升天去了。以利沙看见,就呼叫说:『我父阿!我父阿!以色列的战车马兵阿!』以后不再见他了。」再从帖撒罗尼迦前书四章十六、十七来看「因为主必亲自从天降临,有呼叫的声音和天使长的声音,又有上帝的号吹响;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复活。以后我们这活着还存留的人,必和他们一同被提到云里,在空中与主相遇。这样,我们就要和主永远同在。」益可证以身体死亡为升天的绝对必需条件的解释,并非确当。还有一种解释,认为信徒的死亡,乃可令其脱离疾病和今世各样的痛苦,并使其灵魂解除今生肉体的情欲以及尘世的劳累。但是这种解释,也非尽当,因为上帝可以将圣徒忽然提升到天上,如上述的例证一样。

信徒的死亡,乃为上帝对圣徒管教的极峰。死亡虽被视为一种不幸的事;然而在上帝恩典的计划上,乃可藉痛苦使圣徒灵性得以长进,对神国乃最有裨益。回忆著者在一九七五年于雪中滑倒,折断股骨,当时的剧痛,使余觉得好像天翻地覆,认为平生最大的不幸。深夜在医院祈祷,上闻主声:「一宿虽(然)有哭泣,早晨便必欢呼」(诗三○5)。果即不痛,到了早晨,医生本拟施行手术,因已无痛,遂再照X光,股骨果已由神医治,叹为神迹。疗养两月,专心灵修、读经祈祷,感而以中英文撰《信心的试炼——伪装的祝福》(FaithOnTlial:BlessinginDisguise)两本小书,分为三部:(1)从哭泣到欢呼(诗三○5);(2)从破池到活水(耶二13);(3)从风闻到目见(伯四二5)。正如约伯一样,「我从前风闻有你,现在亲眼看见你。」(另详拙著《苦难哲学——胜世奥秘》。)不但我自己因祸得福,甚至医生护士,来访亲友也都蒙恩。世人对于死亡的思虑,生离死别的伤感,疾病痛苦的忧惧,都是死亡的预兆,将临死亡的自觉;但是凡此种种,却对上帝的子民,反会发生有益的影响。质言之,这些乃能使骄傲的人学习谦卑;治死他们的邪情恶欲,不再贪爱世界,且复能激发他们关心属灵的事。因为圣徒和主耶稣基督有奥秘的联合,这就使他们能分享他宝贵的经验。正如他藉着受苦与死亡进入他在天上的荣耀;他们只需藉着成圣,就可进入荣耀,得到永远的赏赐。死亡乃是他们里面信心强弱最高的考验。尤其在他们似乎要失败的时候,要强烈的表现他们战胜艰难困苦的心志。诚如使徒彼得说:「亲爱的弟兄阿,有火炼的试验临到你们,不要以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倒要欢喜;因为你们是与基督一同受苦,使你们在他荣耀显现的时候,也可以欢喜快乐。你们若为基督的名受辱骂,便是有福的;因为上帝荣耀的灵常住在你们身上。」(彼前四12一14)他们且要立刻成为「被成全之义人的灵魂」,「有名录在天上诸长子之会所共聚的总会」,「名字写在羔羊的生命册上」,要进入「由上帝那里从天而降」的「圣城新耶路撒冷」。(参来一二23;启二一章)死亡不是信徒生命的终点,乃为一种完美生命的开始。他们进入死亡,乃有确实的保证,死的毒钩已经消灭,死亡已被得胜吞灭(参林前一五51一57)。所以信徒的死亡乃为进到天国的大门。罗马书八章十一节说:「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者的灵若住在你们心里,那叫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也必藉着住在你们心里的圣灵,使你们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帖撒罗尼迦前书四章十六、十七节说:「因为主必亲自从天降临,有呼叫的声音和天使长的声音,又有上帝的号吹响;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复活。以后我们这活着还存留的人,必和他们一同被提到云里,在空中与主相遇。这样,我们就要和主永远同在。」主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一一25)使徒保罗对死乃有一种愉快的意识,所以他能说:「我活着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处。」在他将要结束他生命历程的时候,他欢欢乐乐的说:「我现在被浇奠,我离世的时候到了。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从此以后,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就是按着公义审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赐给我的;不但赐给我,也赐给凡爱慕他显现的人。」(提后四6一8)

温馨提示:您随时都可以用鼠标在阅读页面划词,会调出百科对该词的注释
当他人从你分享的链接访问本页面时,每一个访问者的点击,你将获得[1阅点] 的奖励,一个IP计算一次.

打开手机扫描阅读

书架 书评

上一页
引言在圣经里面,死亡乃有三种意义:一为身体的死亡;二为灵魂的死亡;三为永远的死亡——或简称为身死、灵死、与永死。一般而言,身死与灵死乃在讲罪恶论时一并讨论;而永死则特别在讲末世论,世界的结局(GeneralEschatology)时加以检讨。关于个人的归宿(IndividualEschatology),乃可分:一、身体死亡的性质;二、罪与死亡的关系;三、信徒死亡的意义,三点来分别讨论:壹身体死亡的性质 圣经对于身体死亡的性质,有好几处给我们深切的晓谕。主耶稣说:「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太一○28)又说:「……那杀身体以后不能再作什么的,不要怕他们。我要指示你们当怕的是谁;当怕那杀了以后又有权柄丢在地狱里的,我实在告诉你们,正要怕他。」(路一二4-5)从主耶稣基督的教训,我们清楚认识,身体死亡与灵魂(Psuche)死亡,两者乃是不同的。身体乃为活的机体;而灵魂乃是人的命脉(Pneuma),乃为属灵的原素,是我们自然生命的本原。使徒彼得深明此理,所以他说:「你们就是为义受苦,也是有福的。不要怕人的威吓,也不要惊慌;只要心里尊
主基督为圣。有人问你们心中盼望的缘由,就要常作准备,以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存着无亏的良心,叫你们在何事上被毁谤,就在何事上可以叫那诬赖你们在基督里有好品行的人自觉羞愧。上帝的旨意若是叫你们因行善受苦,总强如因行恶受苦;因基督也曾一次为罪受苦,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引我们到上帝面前。按着肉体说,他被治死;按着灵性说,他复活了。」(彼前三14一18)圣经对于身体的死亡,乃有各种说法,有些经文,乃是讲生命的结束与失丧。例如:马太福音二章二十节说:「起来!带着小孩子和他母亲往以色列地去,因为要害小孩子性命的人已经死了。」马可福音三章四节与路加福音六章九节「耶稣对他们说:在安息日行善行恶,救命害命,那样是可以的呢?」约翰福音十二章二十五节、十三章三十七至三十八节主耶稣说:「『爱惜自己生命的,就失丧生命;在这世上恨恶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彼得说:『主阿!我为什么现在不能跟你去?我愿意为你舍命。』耶稣说:『你愿意为我舍命么……?』」使徒行传二十章二十四节保罗说:「我却不以性命为念,也不看为宝贵,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从主耶稣所领受的职事,证明上帝恩惠的福音。」圣经对于死亡,还
有一种说法,乃就是身体与灵魂的分离,例如传道书十三章七节说:「尘土仍归于地,灵仍归于赐灵的上帝。」(参创世记二章七节说:「耶和华上帝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名叫亚当。」)雅各书二章二十六节说:「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约翰福音十九章三十节说:「耶稣尝了那醋,就说:『成了!』便低下头,将灵魂交付上帝了。」使徒行传七章五十九节说:「他们正用石头打的时候,司提反呼吁主说:『求主耶稣接收我的灵魂;』」腓立比书一章二十三节说:「我正在两难之间,情愿离世与基督同在,因为这是好得无比的。」从以上这些经文来看,身体的死亡,乃为肉体生命的终结,身体与灵魂的分离,但这绝非消灭。有些教派以为此乃恶人的结局,实不合圣经的教训。死亡并非生存的灭绝,乃为一种关系的断绝。此非生存的有无问题,而乃为生存方式的不同问题。我们可说,罪恶本质上就是死亡。罗马书五章十二节说:「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而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人是照上帝的形像造的,人犯了罪,就失去上帝的形像,就破坏了与上帝生命的关系。结果就使身体与灵魂分离,此乃为身体的死亡,因此我们要进而论罪与死亡的
关系。 贰罪与死亡的关系伯拉纠派(Pelagians)和苏西尼派(Socinians)倡言,人乃天生要死亡的;人不但是要被死亡所吞灭,而且因为他在受造之时,即已受死亡之律所支配,到了时候,就必归于死亡。始祖亚当并非因为受了试探而死亡,而乃在事实上,在犯罪堕落之前,乃是必然要死的。鼓吹这种见解的人,其主要的目的,乃是要想否定原罪。现代的科学也似乎要支持此种主张,他们强调,照有机物的定律,因为在它里面有朽坏与死亡的种子,所以死乃必有的事实。有些初期教父以及后来的新神学家,例如华白敦(Waburton)以及赖特劳(Laidlaw)也采取这种谬见,认为始祖亚当是天生必死的,因此乃受死亡之律的支配;但是这个定律乃要在人犯了罪始能生效。倘使他能证明他是善良的,就能升到一个不朽的境界。可是他的罪却不能使他改变本性,因此在上帝的审判之下,仍受死亡之律的支配,失去他不朽的福分。这种道理乃是想符合事实,又要藉着科学,以求自圆其说,结果乃心劳日拙。藉曰他们能够证明在罪恶未曾进入世界以前动植物都是必死的;但这未必可证明人类亦必如此。退一步说,甚至他们能够证明一切血肉的机体,连人在内,乃都有死亡的种子,仍
未必能够证明,人类在始祖没有堕落以前,也是这样。尤有进者,我们可从以下各种经文,证明此说之妄: 1.创世记一章二十六至二十八节说:「上帝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上帝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上帝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照此看来,人类最初的境界,乃是十全十美的,而且「上帝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创一31)则当然绝不可能在上帝当初所造的人类里面,乃有死亡的种子。此乃显然之理,不待智者,必能了悟,无待论辩。2.圣经里面,从来未讲罪恶乃是人类原有的情况自然发展的结果;而乃是因为他灵性死亡所生的恶果。罗马书五章二十一节说:「罪作王叫人死……」;六章二十三节说:「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哥林多前书十五章五十六节说:「死的毒钩就是罪……」。雅各书一章十五节说:「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显证罪恶绝对不是上帝原来所造的人自然发生的结果。3.圣经明明白白确切指示我们,死亡乃是人类犯罪所引入世界的恶果,乃完全是上帝对罪恶的惩罚。创
世记二章十七节说:「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三章十七至十九节说:「又对亚当说:『你既……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地必为你的缘故受咒诅,你必终身劳苦……地必给你长出荆棘和蒺藜来……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直到你归了土,因为你是从土而出的,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罗马书五章十二、十七节说:「这就如罪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因一人犯罪就定罪……审判是由一人而定罪……若因一人的过犯,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六章二十三节说:「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雅各书一章十五节说(见上文所引)。4.罪恶并不是仅仅因为人生不能达成理想境界的一种缺陷,而实乃为不合并且敌对人生,而为上帝震怒的表现。诗篇九十篇七、十一节说:「我们因你的怒气而消灭,因你的忿怒而惊惶。」这乃是上帝的审判(罗一32「上帝的判定」);又是上帝的定罪(罗五16「因一人犯罪就定罪……审判是由一人而定罪」);且是上帝的咒诅(加拉太三13「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此在人心里面充满惊恐和畏惧。凡此乃都是因罪而来;但是这并非说
,那些低级的受造之物,就与罪无关,也无咒诅死亡。创世记三章十七至十九节已晓谕我们(见上引)。罗马书八章二十至二十三节更清楚的说:「因为受造之物服在虚空之下,不是自己愿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脱离败坏的辖制,得享上帝儿女自由的荣耀。我们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叹息、劳苦,直到如今。不但如此,就是我们这有圣灵初结果子的,也是自己心里叹息,等候得着儿子的名分,乃是我们身体得赎。」 照严格的公义说,上帝在始祖犯罪以后,本可立刻处以死刑,因为创世记二章十七节,上帝清楚吩咐说:「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但是上帝虽是公义的,他又是慈爱的,所以一方面藉着他的普通恩典,他限制罪恶与死亡的果效;同时,更藉着在主耶稣基督里的特殊恩典,征服魔鬼罪恶的权势。罗马书五章十七节说:「若因一人的过犯,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么?」哥林多前书十五章四十五节说:「经上也是这样记着说:『首先的人亚当成了有灵的活人』。末后的亚当(基督)成了叫人活的灵。」提摩太后书一章十节说:「但如今藉着我们救主基督耶稣的显现,才
表明出来了。他已经把死废去,藉着福音,将不能坏的生命彰显出来。」希伯来书二章十四至十五节说:「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他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特要藉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并要释放那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启示录一章十七至十八节、二十章十四节说:「……他用右手接着我说:『不要惧怕。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过,现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远远;并且拿着死亡和阴间的钥匙。……死亡和阴间也被扔在火湖里;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现在死已被救主耶稣基督,我们生命之主所征服,死亡只能在那些故意拒绝救主耶稣救他脱离死亡之人的身上施展其作为。但是那些皈依基督的信徒,就必得脱离罪恶死亡的权势,与主和好,有美好的交契,且要得到永远的生命。约翰福音三章十六节说:「上帝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六章四十节说:「因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罗马书五章十七至二十一节说:「若因一人的过犯,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吗?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
;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服,众人也成为义了。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只是罪在那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样,恩典也藉着义作王,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八章二十三节说:「不但如此,就是我们这有圣灵初结果子的,也是自己心里叹息,等候得着儿子的名分,乃是我们的身体得赎。」歌林多前书十五章二十五、二十六、五十一至五十七节说:「因为基督必要作王,等上帝把一切仇敌都放在他的脚下。尽末了所毁灭的仇敌就是死……。我如今把一件奥秘的事告诉你们,我们不是都要睡觉,乃是都要改变;就在一霎时,眨眼之间,号筒末次吹响的时候;因号筒要响,死人要复活成为不朽坏的,我们也要改变。这必朽坏的总要变成不朽坏的;这必死的总要变成不死的;这必朽坏的既变成不朽坏的;这必死的既变成不死的;那时经上所记『死被得胜吞灭的话』就应验了。死阿!你得胜的权势在那里?死阿!你的毒钩在那里?死的毒钩就是罪,罪的权势就是律法。感谢上帝,使我们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胜。」叁信徒死亡的意义圣经讲身体的死亡,乃为一种惩罚,是「罪的工价」(罗六23)。信徒既
已因信称义,在地位上,因为他的救主耶稣基督「义的代替不义的」(彼前三18),已经「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彼前二24)。已经不负罪债,则他们为什么还要死,付罪的工价呢?很显然的,这些信徒,死亡惩罚的成分已经免除。他们也「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罗六14)他们一切的罪已经得到完全的赦免,也不再负工约上的义务。他们的救主耶稣基督已经成为他们的咒诅。既然如此,则上帝为什么认为还需要领他们经过死亡惨苦的经验呢?为什么不直接立刻就送他们上天堂呢?有人以为身体死亡,乃是到天上去绝对必需的条件,因为这才能完全成圣。但是这种解释,乃显与以诺与以利亚带着身体,直接升天的例证不符。创世记五章二十四节说:「以诺与上帝同行,上帝将他取去,他就不在世了。」列王纪下二章十一至十二节说:「他们(以利亚与以利沙)正走着说话,忽有火车火马,将二人隔开,以利亚就乘旋风升天去了。以利沙看见,就呼叫说:『我父阿!我父阿!以色列的战车马兵阿!』以后不再见他了。」再从帖撒罗尼迦前书四章十六、十七来看「因为主必亲自从天降临,有呼叫的声音和天使长的声音,又有上帝的号吹响;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复活。以后我们这活着
还存留的人,必和他们一同被提到云里,在空中与主相遇。这样,我们就要和主永远同在。」益可证以身体死亡为升天的绝对必需条件的解释,并非确当。还有一种解释,认为信徒的死亡,乃可令其脱离疾病和今世各样的痛苦,并使其灵魂解除今生肉体的情欲以及尘世的劳累。但是这种解释,也非尽当,因为上帝可以将圣徒忽然提升到天上,如上述的例证一样。 信徒的死亡,乃为上帝对圣徒管教的极峰。死亡虽被视为一种不幸的事;然而在上帝恩典的计划上,乃可藉痛苦使圣徒灵性得以长进,对神国乃最有裨益。回忆著者在一九七五年于雪中滑倒,折断股骨,当时的剧痛,使余觉得好像天翻地覆,认为平生最大的不幸。深夜在医院祈祷,上闻主声:「一宿虽(然)有哭泣,早晨便必欢呼」(诗三○5)。果即不痛,到了早晨,医生本拟施行手术,因已无痛,遂再照X光,股骨果已由神医治,叹为神迹。疗养两月,专心灵修、读经祈祷,感而以中英文撰《信心的试炼——伪装的祝福》(FaithOnTlial:BlessinginDisguise)两本小书,分为三部:(1)从哭泣到欢呼(诗三○5);(2)从破池到活水(耶二13);(3)从风闻到目见(伯四二5)。正如约伯一样,「我从前
风闻有你,现在亲眼看见你。」(另详拙著《苦难哲学——胜世奥秘》。)不但我自己因祸得福,甚至医生护士,来访亲友也都蒙恩。世人对于死亡的思虑,生离死别的伤感,疾病痛苦的忧惧,都是死亡的预兆,将临死亡的自觉;但是凡此种种,却对上帝的子民,反会发生有益的影响。质言之,这些乃能使骄傲的人学习谦卑;治死他们的邪情恶欲,不再贪爱世界,且复能激发他们关心属灵的事。因为圣徒和主耶稣基督有奥秘的联合,这就使他们能分享他宝贵的经验。正如他藉着受苦与死亡进入他在天上的荣耀;他们只需藉着成圣,就可进入荣耀,得到永远的赏赐。死亡乃是他们里面信心强弱最高的考验。尤其在他们似乎要失败的时候,要强烈的表现他们战胜艰难困苦的心志。诚如使徒彼得说:「亲爱的弟兄阿,有火炼的试验临到你们,不要以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倒要欢喜;因为你们是与基督一同受苦,使你们在他荣耀显现的时候,也可以欢喜快乐。你们若为基督的名受辱骂,便是有福的;因为上帝荣耀的灵常住在你们身上。」(彼前四12一14)他们且要立刻成为「被成全之义人的灵魂」,「有名录在天上诸长子之会所共聚的总会」,「名字写在羔羊的生命册上」,要进入「由上帝那里从天而降」的「
圣城新耶路撒冷」。(参来一二23;启二一章)死亡不是信徒生命的终点,乃为一种完美生命的开始。他们进入死亡,乃有确实的保证,死的毒钩已经消灭,死亡已被得胜吞灭(参林前一五51一57)。所以信徒的死亡乃为进到天国的大门。罗马书八章十一节说:「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者的灵若住在你们心里,那叫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也必藉着住在你们心里的圣灵,使你们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帖撒罗尼迦前书四章十六、十七节说:「因为主必亲自从天降临,有呼叫的声音和天使长的声音,又有上帝的号吹响;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复活。以后我们这活着还存留的人,必和他们一同被提到云里,在空中与主相遇。这样,我们就要和主永远同在。」主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一一25)使徒保罗对死乃有一种愉快的意识,所以他能说:「我活着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处。」在他将要结束他生命历程的时候,他欢欢乐乐的说:「我现在被浇奠,我离世的时候到了。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从此以后,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就是按着公义审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赐给我的;不但赐
给我,也赐给凡爱慕他显现的人。」(提后四6一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