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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特点”的起源

改革宗信仰 by 伯特纳

七、“五特点”的起源

要想了解历史上所谓加尔文主义神学系统的起源以及其“五特点”的成因,就必须首先认识十七世纪初叶在荷兰神学界所发生的争论。

(一)阿民念派的抗辩

主后一六一○年,正是阿民纽斯(JamesArminius荷兰神学教授)死了一年以后,由他的门徒根据他的教训而拟定“五项信条”。阿民念派的人(即他的随从者)向荷兰政府呈上这五教条作为抗议文(Remonstrauce)。阿民念党派坚持要按照他们在抗议文中所拟定的信条来修订“比利时信经”(BelgicConfessionofFaith)以及“海得堡要理问答”(HeidelbergCatechism),(即荷兰教会有关教义立场的正式表白)。阿民念派的人反对教义问答以及信经中所教导的神至尊无上的主权,人完全不能自救,无条件的拣选与预定,有限度的救赎、不能抗拒的恩召、圣徒永远得蒙保守。阿民念派的人要求荷兰教会当局修改的乃是与这些基要信仰有关的教义。

(二)阿民念派的五教条

美国麻省“高登神学院”教授尼罗哲(RogerNicole)在“培克神学辞典”中(Baker’sDictionaryofTheology)把“抗议文”的五点归纳如下:“(1)神拣选或惩罚乃是按照他所预见人的信或不信。(2)虽然惟有相信的人才得救,但基督乃是为全人类,为每一个人而死。(3)人是败坏了,需要神的恩典,以致生发信心或善行。(4)人可以抗拒神的恩惠。(5)真正重生的人是否确保其信仰,这一点还等考证。”

最后一条,他们后来又加以修改,以致于断定说:已经真正重生的人可能会失去他的信仰,也会丧失他的救恩。然而阿民念派人士,对于这一点意见却不一致——因为有些阿民念派的人仍然相信,凡已经由神的灵所重生的人,是永远稳妥决不会灭亡的。

(三)阿民念派的哲学根据

柏克博士(J.I.Packer)在分析抗议宗的思想体系时说,“在历史上为人所知的阿民念派的神学是从两项哲学原理而来的:第一,神的主权与人的自由不合,因此也与人的责任相迳庭;第二,人的能力要限制他的义务(心有余而力不足)……。”根据这两项原理,阿民念派引申出来两个推论:第一,圣经既然认为信心是一种自由与负责任的行动,那么信心就不能说是从神来的,或言神使之发生的,乃与神无关,是独立行使的,第二,圣经既然认为在所有听福音的人这方面必须有信心,那么凡听见福音的人都必须有信的能力。因此阿民念派主张圣经一定有以下的教训立场:①人从来没有完全被罪败坏,所以当福音传给他的时候,都能够来信福音而得救。②人也不是完全被神所控制,所以人能拒绝福音。③神拣选那些得救的人是出于神的预先看见他们要甘心愿意的信。④基督的死并不担保人能获得救恩,因为基督的死并不是为每个人获得信心的恩赐(也没有这种恩赐);基督的死给凡相信的人造成一个得救的机会(这意思是说基督死是死了,不过给人一个机会,但如果人不相信,基督的死还不能救人,人得救是因为他的信心。换句话说,人得救的主因是自己的相信,基督的死是次因。)⑤信徒要凭着继续持有信心来保守自己在恩典中的境况;凡是不能坚持信心的就沉沦灭亡了。这样一来,阿民念派使人的得救完全在乎他自己,得救所必须的信心在他们看来完全是人自己的工作,既然是他自己的工作,所以在他里面就没有神的工作。

(四)阿民念派为多特总会所拒绝加尔文主义五点成立

一六一八年于多特(Dort)召开全国总会,目的是要本着圣经来检讨阿民念派的各项主张。大会于一六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由荷兰政府总理主持开会。全体出席会员为八十四位,另外有外界代表。其中包括由德国、帕勒斯坦、瑞士与英国的代表廿七位。在七个月之间大会总共召开了一五四次,来讨论这些问题,最后一次会议是在一六一九年五月九日。

华波敦(Warburton)写道,“大会对于抗议派(指阿民念派)所提出之五点曾作详尽的研讨,并将其中所提各项教义来与圣经的见证相对照。既发现抗议派的教训与圣经不符,所以为大会全体所拒绝,因大会坚确声称唯有圣经才是他们信仰的准则。”大会全体会员觉得只是一味否认“抗议文”还是不够。

因之,荷兰教会当局也只好把凡与真正加尔文主义的教训,一切有关而引起异议的事项都加以阐明。大会如此进行了,把加尔文主义的立场简化为五章,即如今称之为“加尔文主义五特点”。加尔文主义的名称是由伟**国的改教家约翰加尔文(JohnCalvin1509-1564)得来。加氏对于以上所提诸点的解释与辩护不遗余力。

今天有多人似乎感到希奇,为什么多特总会竟然拒绝阿民念派所赞成的五项教义为异端,因为那些教义广为现代教会所接受。事实上,在本世代中很少有人对那些教义发生疑问。然而在当时有大多数抗罗宗的神学家对于此事多持大不相同的见解。他们主张圣经所阐述的教义体系与阿民念派所提出的完全不同。多特总会的会员认为人得救从始至终是神恩典的工作;他们决不相信罪人能够救自己或对自己得救的事有所贡献。亚当的堕落已完全败坏了人类。在属灵方面,所有的人在本质上已经死了,人的意志受罪与撒但的捆绑。人相信福音的能力是神所赐给的,只赐给神所选召作为他白白恩惠对象的那些人。决定那些罪人蒙恩得救的是神、不是人。这是多特总会的会员们在本质上对圣经教训所有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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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特点”的起源 要想了解历史上所谓加尔文主义神学系统的起源以及其“五特点”的成因,就必须首先认识十七世纪初叶在荷兰神学界所发生的争论。 (一)阿民念派的抗辩 主后一六一○年,正是阿民纽斯(JamesArminius荷兰神学教授)死了一年以后,由他的门徒根据他的教训而拟定“五项信条”。阿民念派的人(即他的随从者)向荷兰政府呈上这五教条作为抗议文(Remonstrauce)。阿民念党派坚持要按照他们在抗议文中所拟定的信条来修订“比利时信经”(BelgicConfessionofFaith)以及“海得堡要理问答”(HeidelbergCatechism),(即荷兰教会有关教义立场的正式表白)。阿民念派的人反对教义问答以及信经中所教导的神至尊无上的主权,人完全不能自救,无条件的拣选与预定,有限度的救赎、不能抗拒的恩召、圣徒永远得蒙保守。阿民念派的人要求荷兰教会当局修改的乃是与这些基要信仰有关的教义。 (二)阿民念派的五教条 美国麻省“高登神学院”教授尼罗哲(RogerNicole)在“培克神学辞典”中(Baker’sDictionaryofTheology)
把“抗议文”的五点归纳如下:“(1)神拣选或惩罚乃是按照他所预见人的信或不信。(2)虽然惟有相信的人才得救,但基督乃是为全人类,为每一个人而死。(3)人是败坏了,需要神的恩典,以致生发信心或善行。(4)人可以抗拒神的恩惠。(5)真正重生的人是否确保其信仰,这一点还等考证。” 最后一条,他们后来又加以修改,以致于断定说:已经真正重生的人可能会失去他的信仰,也会丧失他的救恩。然而阿民念派人士,对于这一点意见却不一致——因为有些阿民念派的人仍然相信,凡已经由神的灵所重生的人,是永远稳妥决不会灭亡的。 (三)阿民念派的哲学根据 柏克博士(J.I.Packer)在分析抗议宗的思想体系时说,“在历史上为人所知的阿民念派的神学是从两项哲学原理而来的:第一,神的主权与人的自由不合,因此也与人的责任相迳庭;第二,人的能力要限制他的义务(心有余而力不足)……。”根据这两项原理,阿民念派引申出来两个推论:第一,圣经既然认为信心是一种自由与负责任的行动,那么信心就不能说是从神来的,或言神使之发生的,乃与神无关,是独立行使的,第二,圣经既然认为在所有听福音的人这方面必须有信心,那么凡听见福音的
人都必须有信的能力。因此阿民念派主张圣经一定有以下的教训立场:①人从来没有完全被罪败坏,所以当福音传给他的时候,都能够来信福音而得救。②人也不是完全被神所控制,所以人能拒绝福音。③神拣选那些得救的人是出于神的预先看见他们要甘心愿意的信。④基督的死并不担保人能获得救恩,因为基督的死并不是为每个人获得信心的恩赐(也没有这种恩赐);基督的死给凡相信的人造成一个得救的机会(这意思是说基督死是死了,不过给人一个机会,但如果人不相信,基督的死还不能救人,人得救是因为他的信心。换句话说,人得救的主因是自己的相信,基督的死是次因。)⑤信徒要凭着继续持有信心来保守自己在恩典中的境况;凡是不能坚持信心的就沉沦灭亡了。这样一来,阿民念派使人的得救完全在乎他自己,得救所必须的信心在他们看来完全是人自己的工作,既然是他自己的工作,所以在他里面就没有神的工作。 (四)阿民念派为多特总会所拒绝加尔文主义五点成立 一六一八年于多特(Dort)召开全国总会,目的是要本着圣经来检讨阿民念派的各项主张。大会于一六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由荷兰政府总理主持开会。全体出席会员为八十四位,另外有外界代表。其中包括由德国、帕
勒斯坦、瑞士与英国的代表廿七位。在七个月之间大会总共召开了一五四次,来讨论这些问题,最后一次会议是在一六一九年五月九日。 华波敦(Warburton)写道,“大会对于抗议派(指阿民念派)所提出之五点曾作详尽的研讨,并将其中所提各项教义来与圣经的见证相对照。既发现抗议派的教训与圣经不符,所以为大会全体所拒绝,因大会坚确声称唯有圣经才是他们信仰的准则。”大会全体会员觉得只是一味否认“抗议文”还是不够。 因之,荷兰教会当局也只好把凡与真正加尔文主义的教训,一切有关而引起异议的事项都加以阐明。大会如此进行了,把加尔文主义的立场简化为五章,即如今称之为“加尔文主义五特点”。加尔文主义的名称是由伟**国的改教家约翰加尔文(JohnCalvin1509-1564)得来。加氏对于以上所提诸点的解释与辩护不遗余力。 今天有多人似乎感到希奇,为什么多特总会竟然拒绝阿民念派所赞成的五项教义为异端,因为那些教义广为现代教会所接受。事实上,在本世代中很少有人对那些教义发生疑问。然而在当时有大多数抗罗宗的神学家对于此事多持大不相同的见解。他们主张圣经所阐述的教义体系与阿民念派所提出的完全不同。多
特总会的会员认为人得救从始至终是神恩典的工作;他们决不相信罪人能够救自己或对自己得救的事有所贡献。亚当的堕落已完全败坏了人类。在属灵方面,所有的人在本质上已经死了,人的意志受罪与撒但的捆绑。人相信福音的能力是神所赐给的,只赐给神所选召作为他白白恩惠对象的那些人。决定那些罪人蒙恩得救的是神、不是人。这是多特总会的会员们在本质上对圣经教训所有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