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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两系统的基本观念在多特大会之前早已存在

改革宗信仰 by 伯特纳

八、两系统的基本观念在多特大会之前早已存在

(一)伯拉纠与奥古斯丁的争端

加尔文与阿民纽斯都不是负有他们名字的思想系统中基本概念的首创者。二系统的基本原则都可以追溯到他们活着的时代以前的许多世纪。例如,加尔文立场的基本教义在第五世纪时曾由奥古斯丁大力支持并采用来反驳伯拉纠的看法。甘宁汉(WilliamCunningham)在其所着《历史神学》一书中说“加尔文的加尔文主义在本质上并不是新的,照样,阿民纽斯的阿民念教条也不是新的……阿民纽斯的教训可以追溯至亚历山大的革利免(ClemensAlexandrinus),同时在第三、第四世纪似乎也有许多教父采取此种看法,此种教训被混杂到教会中的原因,乃是由于腐化的异教哲学的影响。伯拉纠以及他的随从者在第五世纪曾经断然反对加尔文主义,正如十七世纪的阿民纽斯一样,然而伯拉纠及他的随从者常会比阿民纽斯更远离纯正的教义。”

伯拉纠否认人的本性已被罪所腐败。他主张亚当犯罪的结果只不过为人类立了一个坏的榜样,这是人类所受到的惟一坏影响。根据伯拉纠的看法,凡来到世上的婴孩都与亚当堕落之前的光景一样。伯拉纠所教导的首要原则乃是:“人的意志绝对自由”。因此每一个人在他的内心中都有能力相信福音,同时也能完全遵守神的律法。

反之,奥古斯丁坚持人的本性由于亚当的堕落而完全败坏,以致没有一个人能靠着自己来遵守律法,或接受福音。如果罪人要相信以致得救,神的恩惠是不可缺少,而且神的恩惠只赐给那些神在创世以前就预定要得永生的人。所以,信心的行动不是罪人自由意志的效果(如伯拉纠教导的)却是出于神的恩惠,而且是单赐给蒙选的人。

(二)半伯拉纠派乃阿民念派的先驱

史米顿(GeorgeSmeaton)在他所着《圣灵的教义》一书中指出“半伯拉纠派”(即阿民念派的前身)是怎样产生的,他说:“奥古斯丁所提出不能被驳倒的神学论争,在论战方面使伯拉纠派完全失去立足之点,因之基督徒已不能再接受伯拉纠的看法。伯拉纠派完全失败了。随之而起的有一种新的系统,他们的教训说:人藉着自己本身的能力,能够对于自己悔改的行动采取第一个步骤,由此而赢得了圣灵的扶助。喀西安(Cassian)……为此骑墙派的创始人,历来被称为‘半伯拉纠派’,因为此派的看法乃是采取伯拉纠派与奥古斯丁教义之间的中间路线,也采用两者的教训。他承认亚当的罪确是临到了他的后裔,人类的本性也被原罪所腐败。然而在另一方面,他又认为人人都能得到普遍的恩惠,因之最后的决定还是在于个人怎样运用他的自由意志。”史米顿论到喀西安的随从者又说:“他们都认为在信心的同意上最初的意志行动,必定是出于人心中自然的能力。这是他们最基本的错误。他们的格言是:从恩惠而来的扶助是在乎神,衷心愿意相信乃在于我。(神有恩典,我有信心,我若不信,神恩无用。)他们都坚持说:耶稣基督的恩惠是足以为全人类的,然而每一个人必须按照他自己的意志,来顺服或拒绝神的邀请,因神盼望人人都得救,也扶助所有的人,毫无偏心……所以这个系统乃是骑墙派,将错谬与真理的成分混在一起,与后来的阿民念派毫无分别:因为在改教者重新发现了恩惠的教义之后,阿民念派又将这种半真理混入各教会之中。”

(三)加尔文主义乃改教时代的神学

十六世纪改教时代的领袖们拒绝伯拉纠派和半伯拉纠派的教训,理由是这两个系统都不合乎圣经。改教者象奥古斯丁一样,接纳神至尊无上主权,人全然败坏及无条件拣选的教义。如同伯特纳博士在《基督教预定论》一书论到改教者怎样持守他们对预定的观点时,说:“传授此教义的,不单是加尔文一人,此外如路德、兹运理、墨兰顿(虽然墨氏后来退到半伯拉纠派的立场)布令格以及宗教改革时期的众领袖。彼等在其他教义上论点虽各有不同,但在预定论上所持的意见均无二致并且谆谆教导之。路德的杰作:《奴隶的意志》(TheBondageoftheWill)一书,表示他对本教义的衷心拥护,正如加尔文一样”(《基督教预定论》赵中辉译)。

伯克说:“改教的初期,所有着名的改革宗神学家们,都站在同一正确的立场上。在其他的观点上,他们或有异见,然而对于人在罪中无助的光景,神在恩惠中的无上主权的信仰,他们却完全一致。他们都认为,这些教义为基督教信仰的命脉……对改教者来说,决定性的问题,不只是神使信徒得称为义是否不靠律法与行为的问题,乃是广泛的问题:就是罪人在他们的罪中是否完全无助,抑或是否神能以用白白的、无条件的、不可抗拒的恩惠来拯救他们,不但是当他们相信时为了基督的缘故而使他们称义,而且也藉着赐生命的圣灵使他们从罪与死的本性中复活过来,以致可以叫他们有信心。最主要的问题乃是:神只是叫他们称义的主,而不是赐我们信心的主吗?(换句话说,神不但使我们称义,他也将信心赐给我们,叫我们因信称义。)归根结蒂,就是说:基督教究竟是完全依赖神赐我们救恩以及一切与救恩有关之事的宗教呢,抑或是依赖自己或必须靠自己努力而得救的宗教?”

由此可知,一六一九年多特大会所草拟的加尔文主义五基要信仰决非新的神学系统。反之,有如华波敦引述魏利博士(Dr.Wyllie)论本大会的话说:“多特大会召开乃正值危机关头,其目的乃在于检讨、一再实查并复加证实自从宗教改革运动以来所传播于世界的真理整体以及教义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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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两系统的基本观念在多特大会之前早已存在 (一)伯拉纠与奥古斯丁的争端 加尔文与阿民纽斯都不是负有他们名字的思想系统中基本概念的首创者。二系统的基本原则都可以追溯到他们活着的时代以前的许多世纪。例如,加尔文立场的基本教义在第五世纪时曾由奥古斯丁大力支持并采用来反驳伯拉纠的看法。甘宁汉(WilliamCunningham)在其所着《历史神学》一书中说“加尔文的加尔文主义在本质上并不是新的,照样,阿民纽斯的阿民念教条也不是新的……阿民纽斯的教训可以追溯至亚历山大的革利免(ClemensAlexandrinus),同时在第三、第四世纪似乎也有许多教父采取此种看法,此种教训被混杂到教会中的原因,乃是由于腐化的异教哲学的影响。伯拉纠以及他的随从者在第五世纪曾经断然反对加尔文主义,正如十七世纪的阿民纽斯一样,然而伯拉纠及他的随从者常会比阿民纽斯更远离纯正的教义。” 伯拉纠否认人的本性已被罪所腐败。他主张亚当犯罪的结果只不过为人类立了一个坏的榜样,这是人类所受到的惟一坏影响。根据伯拉纠的看法,凡来到世上的婴孩都与亚当堕落之前的光景一样。伯拉纠所教导的首要原则乃是:“人的意志绝对自
由”。因此每一个人在他的内心中都有能力相信福音,同时也能完全遵守神的律法。 反之,奥古斯丁坚持人的本性由于亚当的堕落而完全败坏,以致没有一个人能靠着自己来遵守律法,或接受福音。如果罪人要相信以致得救,神的恩惠是不可缺少,而且神的恩惠只赐给那些神在创世以前就预定要得永生的人。所以,信心的行动不是罪人自由意志的效果(如伯拉纠教导的)却是出于神的恩惠,而且是单赐给蒙选的人。 (二)半伯拉纠派乃阿民念派的先驱 史米顿(GeorgeSmeaton)在他所着《圣灵的教义》一书中指出“半伯拉纠派”(即阿民念派的前身)是怎样产生的,他说:“奥古斯丁所提出不能被驳倒的神学论争,在论战方面使伯拉纠派完全失去立足之点,因之基督徒已不能再接受伯拉纠的看法。伯拉纠派完全失败了。随之而起的有一种新的系统,他们的教训说:人藉着自己本身的能力,能够对于自己悔改的行动采取第一个步骤,由此而赢得了圣灵的扶助。喀西安(Cassian)……为此骑墙派的创始人,历来被称为‘半伯拉纠派’,因为此派的看法乃是采取伯拉纠派与奥古斯丁教义之间的中间路线,也采用两者的教训。他承认亚当的罪确是临到了他的后裔,人类的本性也
被原罪所腐败。然而在另一方面,他又认为人人都能得到普遍的恩惠,因之最后的决定还是在于个人怎样运用他的自由意志。”史米顿论到喀西安的随从者又说:“他们都认为在信心的同意上最初的意志行动,必定是出于人心中自然的能力。这是他们最基本的错误。他们的格言是:从恩惠而来的扶助是在乎神,衷心愿意相信乃在于我。(神有恩典,我有信心,我若不信,神恩无用。)他们都坚持说:耶稣基督的恩惠是足以为全人类的,然而每一个人必须按照他自己的意志,来顺服或拒绝神的邀请,因神盼望人人都得救,也扶助所有的人,毫无偏心……所以这个系统乃是骑墙派,将错谬与真理的成分混在一起,与后来的阿民念派毫无分别:因为在改教者重新发现了恩惠的教义之后,阿民念派又将这种半真理混入各教会之中。” (三)加尔文主义乃改教时代的神学 十六世纪改教时代的领袖们拒绝伯拉纠派和半伯拉纠派的教训,理由是这两个系统都不合乎圣经。改教者象奥古斯丁一样,接纳神至尊无上主权,人全然败坏及无条件拣选的教义。如同伯特纳博士在《基督教预定论》一书论到改教者怎样持守他们对预定的观点时,说:“传授此教义的,不单是加尔文一人,此外如路德、兹运理、墨兰顿(虽然墨氏
后来退到半伯拉纠派的立场)布令格以及宗教改革时期的众领袖。彼等在其他教义上论点虽各有不同,但在预定论上所持的意见均无二致并且谆谆教导之。路德的杰作:《奴隶的意志》(TheBondageoftheWill)一书,表示他对本教义的衷心拥护,正如加尔文一样”(《基督教预定论》赵中辉译)。 伯克说:“改教的初期,所有着名的改革宗神学家们,都站在同一正确的立场上。在其他的观点上,他们或有异见,然而对于人在罪中无助的光景,神在恩惠中的无上主权的信仰,他们却完全一致。他们都认为,这些教义为基督教信仰的命脉……对改教者来说,决定性的问题,不只是神使信徒得称为义是否不靠律法与行为的问题,乃是广泛的问题:就是罪人在他们的罪中是否完全无助,抑或是否神能以用白白的、无条件的、不可抗拒的恩惠来拯救他们,不但是当他们相信时为了基督的缘故而使他们称义,而且也藉着赐生命的圣灵使他们从罪与死的本性中复活过来,以致可以叫他们有信心。最主要的问题乃是:神只是叫他们称义的主,而不是赐我们信心的主吗?(换句话说,神不但使我们称义,他也将信心赐给我们,叫我们因信称义。)归根结蒂,就是说:基督教究竟是完全依赖神赐我们救恩以及
一切与救恩有关之事的宗教呢,抑或是依赖自己或必须靠自己努力而得救的宗教?” 由此可知,一六一九年多特大会所草拟的加尔文主义五基要信仰决非新的神学系统。反之,有如华波敦引述魏利博士(Dr.Wyllie)论本大会的话说:“多特大会召开乃正值危机关头,其目的乃在于检讨、一再实查并复加证实自从宗教改革运动以来所传播于世界的真理整体以及教义的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