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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生代替死

赎罪 by 叶光明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探讨了耶稣在十字架上受死所带来的四个重要方面的由神命定的替换:

耶稣受刑罚,好叫我得赦免。

耶稣受鞭伤,好叫我得医治。

耶稣为我的罪成为罪,好叫我因他的义而成为义。

现在我们来看第四个方面的替换,同样地简单,有力:耶稣受了我们当受的死,好叫我们分享他的生命。

耶稣以生命为代价为我们换得生命的机会。他在约翰福音十10中说:

「盗贼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坏。我来了,是要叫羊(或作人)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

耶稣为我们所赐下的,与我们配得的之间有巨大的鸿沟。「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罗马书六23)这里蓄意地将工价与白白赐下的礼物作了一个对比。工价是因我们所做的而挣来的,收受工价也是公义的,任何人故意不给你工价反而是不公义的。但白白赐给你的礼物却是你不可挣得的东西。因此,如果你说:“我想要的就只是公义”,那么你就很傻。如果你想要公义,那位绝对公义的神就会把公道给你。公义要求你收受你的工价,而你的罪的工价乃是死。

我们所需要的不是公义,而当是怜悯。

怜悯是公义的另一个选择。如果你拒绝你的工价,你就有资格领受那份白白的、不可挣得的永生的礼物。你之所以能得到,是因为耶稣接受了我们当得的罪的工价,是代我们收下的,正如希伯来书二9说到“成为比天使小一点的耶稣…叫他因着神的恩,为人人赏了死味。”他为你和我赏了死味!

回顾一下我们第三章所说的,根据哥林多前书十五47,为亚当的每一个子孙尝了死味的耶稣既是“末后的亚当”,又是“ 第二个人”。作为末后的亚当,他终止了亚当及其所有子孙该得的整个恶的遗传。耶稣临死前,他说:“成了”。那就是结局。当耶稣被埋,那恶的遗传也与他同埋了。他第三天又以第二个人的身份复活了,成了一个新的族类之首。耶稣死于我们的死,好叫我们分享他的生。

我们有必要回头看旧约,来精确地理解这个替换的实质。

神对我们救赎的超额付出

我们在这里形成一个概念,如果你能掌握的话,会帮助你更多地支取耶稣的生命,使耶稣对你更宝贵。为此,我们当搜寻圣经中翻译成“生命”的这个词。我们来从摩西的律法中看属神公义的原则。

一命抵一命

出埃及记二十一23-25中说到损害他人的条例:「若有别害,就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打还打。」可见必须以等价偿还受损害的东西或人。

翻译有时会难免不能完全表达字词的原义,新旧约都一样。其实,在这个例子中,旧约的一大基本启示因翻译的缘故未能完全表达实质含义。且看以命还命中“命”这个字。

新约的希腊文包含三个不同词,三个都翻译成中文的“生命 ”:Psuche是指魂;Zoe是永恒的生命;bios是自然生命。在旧约希伯来文中有一个很有趣的词nefesh,意思主要是“魂”或“生命”或“人”。当创世纪二7说到“那人便成了有灵的活人” 时,希伯来文用的是nefesh借着神的灵与泥土造成的人混合就出现了一个全新的亚当这个人,这个新生命,新的个性,称做 nefesh。

当出埃及记二十一23-25说到“以命偿命”时,所用的就是希伯来文的以nefesh偿nefesh,是以一个人的生命偿还另一个人的生命。如果一个人被谋杀,另一个人就当以他的生命付刑罚。

把这段经文与申命记十九21比较一下:

「你眼不可顾惜,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同样的原则,以nefesh偿还nefesh,一命抵一命。

生命是在血中

生命是什么?利末记十七11含有答案,这里神以奇妙的预言经文说:

「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赎罪。」

这里开始的一句话“活物的生命”,希伯来文中用作“生命” 的一词又是nefesh,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

这又有什么重大意义呢?人拥有灵、魂、体。当灵离开时,他就停止呼吸了。当魂离开时,他的血就停止流动了。肉体的生命在血中。所以神说:“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换句话说,我们必须以命偿命。既然生命在血中,血就必须洒下来赎罪,献出一命来换取一命。

现在我们回到那篇赎罪篇章,以赛亚书五十三章。在这一章的结束经节中,也是耶和华仆人受难描述的结束,我们看到这样的话说,以赛亚书五十三12:

「所以,我要使他与位大的同份,与强盛的均分掳物。因为他将命倾倒,以致于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却担当多人的罪,又为罪犯代求。」

“他将命倾倒,以至于死,”这里的“命”字就是nefesh,耶稣怎样做到将命倾倒的呢?借着流血。当耶稣在十字架上流血至死的时代,他为全人类献上了他的生命。

在十字架上,耶稣的身体几乎倒干了所有的血,他们鞭伤了他的背,把荆棘作的冠冕戴在他头上,钉穿了他的手和脚,他流尽了血。后来在他已经死去之后,一个士兵把一根矛刺进他的肋旁,木和血一起涌了出来,这就好象他身体里所有的血都倾倒在十字架上一样。这是他作为末后的亚当为全亚当的族类献上他的生命。

支取耶稣的宝血

作为具有逻辑学家背景的我,我可以接受信的教义,并且相信它们,但迟早我都希望它们在逻辑上讲得通。只有当我开始默想生命在血里面这个真理的时候,这个概念才对我们开始变得生动、合理起来。

多年以来我虽然相信赎罪,相信耶稣是为罪献上为祭的。我知道他的祭为全人类提供了赦免,但是当我开始默想神儿子的生命是怎样为人类献上的,神作为创造主的生命,自然比他所造的所有人的生命更宝贵,神儿子的生命为全人类的生命作赎价自然就充足有余了。诗篇一三零7说:“耶和华…有丰盛的救恩”。也就是说,神不仅为我们的救赎付出了代价,而且是超额付出了!

如果你能掌握的话,这个概念会使耶稣对你来说要宝贵得无限地多!他的生命因他在十字架上献上,是救赎全人类的祭,这是根据我们从旧约中看过的原则,就是以命偿命。

于是,就怎样说起耶稣的宝血,我们当非常、非常地谨慎。我甚至听到一些福音派和灵恩派的牧师说:“血是消极的,它只付上了罪价而已”。

我奉劝你永远不要这样看待或贬低耶稣的宝血。不幸的是,今天的教会充满了各种不同的不符合圣经的教导。有些派别甚至把提及耶稣宝血的颂赞诗歌都从诗歌本上删掉了。谁是最后的指使者?显然不是神!

正如利末记十七11所说的,生命是在血中。生命不是消极的,对吗?生命是你所能遇见的最积极的事了。神的生命在耶稣的宝血中,天上痛恶任何贬低耶稣宝血的观点,因为诸天见证耶稣洒下每一滴生命之血所献上的祭。

此外,我相信当我们表达我们对耶稣宝血的感恩时,我们是在吸引圣灵。回想一下理查德.卫斯理(CharlesWesley)美妙的颂诗,歌词说:“我的心啊,要兴起,神的灵必回应宝血”。当我们宣扬耶稣宝血这真理的时候,圣灵说:“那正是我想要去的地方,那些人所说的正是我爱听的。”

吃喝主的血

在约翰福音六54-56中,耶稣说: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

这个概念冲犯了耶稣的一些门徒,使得他们不再想跟随他了,这在今天仍然使人引起敌对情绪。毕竟,血总是相当冒犯人的,每想到血,我就倒胃。当我还是一个小男孩时,看到血就令我作呕,多年后我才能抑制住。我们每一个人自然就不想血,也不想看到血。

然而,有些冒犯的事却是必需的。十字架是一种冒犯人的事,但没有它就没有救赎,没有希望。我们的希望完全取决于耶稣宝血的益处。约翰福音六53说:

「耶稣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

为什么?因为生命是在血中。

对我们来说,我们必须吃喝耶稣,我们必须支取他宝血为我们成就的事。

宇宙中只有一位拥有生命在他自己里面,他就是神。我们没有一个人自身有生命,因为我们没有一个人在自己里面有生命的源泉。所以我们每一个人都要靠另一个源泉维持生命。

其实那正是生命这个词原文意思的精髓。它描写了生命不是自发的,而是依靠型的。亚当成了有灵的活人,他的生命取决于神把气吹进他里面。哥林多前书十五45说:“首先的人亚当成了有灵的活人”,末后的亚当,“成了叫人活的灵。”神使耶稣自身有生命,耶稣赐人生命。

在看这一章一开始,我们留意到耶稣在约翰福音十10中的话说:“盗贼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坏。我来了,是要叫羊(或作人)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我们所有的人都依靠神得生命,神给我们的唯一永生的渠道就是耶稣的宝血。如果我们想得生命,就必须承认它借耶稣的宝血临到我们身上。你越多学会默想、敬重、感激你生命中耶稣的宝血,你的生命就会愈发充满、愈发丰盛。

我们又怎样吃喝耶稣呢?

领圣餐就是喝耶稣的宝血。按我们的理解,这是我们支取耶稣带给我们的生命的唯一方式。

可见,当耶稣死在十字架上,为我们倾倒他的宝血时,神的生命就释放到宇宙中了。现在任何人只要借着信耶稣就可以领受到它。在那之前,神的生命只限于在神自己里面。

耶稣在十字架上代死所发生的事对人脑是无法想象的!耶稣宝血的倾倒释放了整个神的生命,这生命只有借他的宝血才能临到我们。没有血就没有生命的信道。

在我与妻子结婚的二十年内,我们所过的生活是游牧式的生活,时常旅行在外,很少常期居住在一个地方。我们发现可以借确定某些每日惯例来引进一定的稳定因素。有一项对我们最宝贵的事是每早在开始日常事务之前一起领圣餐。

这样作为一家祭司的我,就每早为妻子和我设圣餐,我们一起口里承认说:“主啊,我们感谢你,在耶稣的宝血里,我们领受神的生命是神圣的、永恒的、无止境的生命”。那是那么多年来我们坚信的事实,我今天仍然相信它。

支取这个替换

你愿意用口承认来支取这第四个替换吗?

耶稣受了我当得的死,好叫我能分享他的生命,耶稣,感谢你赐给我你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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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探讨了耶稣在十字架上受死所带来的四个重要方面的由神命定的替换: 耶稣受刑罚,好叫我得赦免。 耶稣受鞭伤,好叫我得医治。 耶稣为我的罪成为罪,好叫我因他的义而成为义。 现在我们来看第四个方面的替换,同样地简单,有力:耶稣受了我们当受的死,好叫我们分享他的生命。 耶稣以生命为代价为我们换得生命的机会。他在约翰福音十10中说: 「盗贼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坏。我来了,是要叫羊(或作人)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 耶稣为我们所赐下的,与我们配得的之间有巨大的鸿沟。「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罗马书六23)这里蓄意地将工价与白白赐下的礼物作了一个对比。工价是因我们所做的而挣来的,收受工价也是公义的,任何人故意不给你工价反而是不公义的。但白白赐给你的礼物却是你不可挣得的东西。因此,如果你说:“我想要的就只是公义”,那么你就很傻。如果你想要公义,那位绝对公义的神就会把公道给你。公义要求你收受你的工价,而你的罪的工价乃是死。 我们所需要的不是公义,而当是怜悯。 怜悯是公义的另一个选择。如果你拒绝你的工价,你就有资格领受
那份白白的、不可挣得的永生的礼物。你之所以能得到,是因为耶稣接受了我们当得的罪的工价,是代我们收下的,正如希伯来书二9说到“成为比天使小一点的耶稣…叫他因着神的恩,为人人赏了死味。”他为你和我赏了死味! 回顾一下我们第三章所说的,根据哥林多前书十五47,为亚当的每一个子孙尝了死味的耶稣既是“末后的亚当”,又是“ 第二个人”。作为末后的亚当,他终止了亚当及其所有子孙该得的整个恶的遗传。耶稣临死前,他说:“成了”。那就是结局。当耶稣被埋,那恶的遗传也与他同埋了。他第三天又以第二个人的身份复活了,成了一个新的族类之首。耶稣死于我们的死,好叫我们分享他的生。 我们有必要回头看旧约,来精确地理解这个替换的实质。 神对我们救赎的超额付出 我们在这里形成一个概念,如果你能掌握的话,会帮助你更多地支取耶稣的生命,使耶稣对你更宝贵。为此,我们当搜寻圣经中翻译成“生命”的这个词。我们来从摩西的律法中看属神公义的原则。 一命抵一命 出埃及记二十一23-25中说到损害他人的条例:「若有别害,就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打还打。」可见必须以等价偿还受损
害的东西或人。 翻译有时会难免不能完全表达字词的原义,新旧约都一样。其实,在这个例子中,旧约的一大基本启示因翻译的缘故未能完全表达实质含义。且看以命还命中“命”这个字。 新约的希腊文包含三个不同词,三个都翻译成中文的“生命 ”:Psuche是指魂;Zoe是永恒的生命;bios是自然生命。在旧约希伯来文中有一个很有趣的词nefesh,意思主要是“魂”或“生命”或“人”。当创世纪二7说到“那人便成了有灵的活人” 时,希伯来文用的是nefesh借着神的灵与泥土造成的人混合就出现了一个全新的亚当这个人,这个新生命,新的个性,称做 nefesh。 当出埃及记二十一23-25说到“以命偿命”时,所用的就是希伯来文的以nefesh偿nefesh,是以一个人的生命偿还另一个人的生命。如果一个人被谋杀,另一个人就当以他的生命付刑罚。 把这段经文与申命记十九21比较一下: 「你眼不可顾惜,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同样的原则,以nefesh偿还nefesh,一命抵一命。 生命是在血中 生命是什么?利末记十七11含有答案,这里神以奇妙的预言经文说: 「因为活物
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赎罪。」 这里开始的一句话“活物的生命”,希伯来文中用作“生命” 的一词又是nefesh,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 这又有什么重大意义呢?人拥有灵、魂、体。当灵离开时,他就停止呼吸了。当魂离开时,他的血就停止流动了。肉体的生命在血中。所以神说:“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换句话说,我们必须以命偿命。既然生命在血中,血就必须洒下来赎罪,献出一命来换取一命。 现在我们回到那篇赎罪篇章,以赛亚书五十三章。在这一章的结束经节中,也是耶和华仆人受难描述的结束,我们看到这样的话说,以赛亚书五十三12: 「所以,我要使他与位大的同份,与强盛的均分掳物。因为他将命倾倒,以致于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却担当多人的罪,又为罪犯代求。」 “他将命倾倒,以至于死,”这里的“命”字就是nefesh,耶稣怎样做到将命倾倒的呢?借着流血。当耶稣在十字架上流血至死的时代,他为全人类献上了他的生命。 在十字架上,耶稣的身体几乎倒干了所有的血,他们鞭伤了他的背,把荆棘作的冠冕戴在他头上,钉穿了他的手和脚,他流
尽了血。后来在他已经死去之后,一个士兵把一根矛刺进他的肋旁,木和血一起涌了出来,这就好象他身体里所有的血都倾倒在十字架上一样。这是他作为末后的亚当为全亚当的族类献上他的生命。 支取耶稣的宝血 作为具有逻辑学家背景的我,我可以接受信的教义,并且相信它们,但迟早我都希望它们在逻辑上讲得通。只有当我开始默想生命在血里面这个真理的时候,这个概念才对我们开始变得生动、合理起来。 多年以来我虽然相信赎罪,相信耶稣是为罪献上为祭的。我知道他的祭为全人类提供了赦免,但是当我开始默想神儿子的生命是怎样为人类献上的,神作为创造主的生命,自然比他所造的所有人的生命更宝贵,神儿子的生命为全人类的生命作赎价自然就充足有余了。诗篇一三零7说:“耶和华…有丰盛的救恩”。也就是说,神不仅为我们的救赎付出了代价,而且是超额付出了! 如果你能掌握的话,这个概念会使耶稣对你来说要宝贵得无限地多!他的生命因他在十字架上献上,是救赎全人类的祭,这是根据我们从旧约中看过的原则,就是以命偿命。 于是,就怎样说起耶稣的宝血,我们当非常、非常地谨慎。我甚至听到一些福音派和灵恩派的牧师说:“血是消极的,它只付上了罪价而已”。
我奉劝你永远不要这样看待或贬低耶稣的宝血。不幸的是,今天的教会充满了各种不同的不符合圣经的教导。有些派别甚至把提及耶稣宝血的颂赞诗歌都从诗歌本上删掉了。谁是最后的指使者?显然不是神! 正如利末记十七11所说的,生命是在血中。生命不是消极的,对吗?生命是你所能遇见的最积极的事了。神的生命在耶稣的宝血中,天上痛恶任何贬低耶稣宝血的观点,因为诸天见证耶稣洒下每一滴生命之血所献上的祭。 此外,我相信当我们表达我们对耶稣宝血的感恩时,我们是在吸引圣灵。回想一下理查德.卫斯理(CharlesWesley)美妙的颂诗,歌词说:“我的心啊,要兴起,神的灵必回应宝血”。当我们宣扬耶稣宝血这真理的时候,圣灵说:“那正是我想要去的地方,那些人所说的正是我爱听的。” 吃喝主的血 在约翰福音六54-56中,耶稣说: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 这个概念冲犯了耶稣的一些门徒,使得他们不再想跟随他了,这在今天仍然使人引起敌对情绪。毕竟,血总是相当冒犯人的,每想到血,我就倒胃。当我还是一个小男孩时
,看到血就令我作呕,多年后我才能抑制住。我们每一个人自然就不想血,也不想看到血。 然而,有些冒犯的事却是必需的。十字架是一种冒犯人的事,但没有它就没有救赎,没有希望。我们的希望完全取决于耶稣宝血的益处。约翰福音六53说: 「耶稣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 为什么?因为生命是在血中。 对我们来说,我们必须吃喝耶稣,我们必须支取他宝血为我们成就的事。 宇宙中只有一位拥有生命在他自己里面,他就是神。我们没有一个人自身有生命,因为我们没有一个人在自己里面有生命的源泉。所以我们每一个人都要靠另一个源泉维持生命。 其实那正是生命这个词原文意思的精髓。它描写了生命不是自发的,而是依靠型的。亚当成了有灵的活人,他的生命取决于神把气吹进他里面。哥林多前书十五45说:“首先的人亚当成了有灵的活人”,末后的亚当,“成了叫人活的灵。”神使耶稣自身有生命,耶稣赐人生命。 在看这一章一开始,我们留意到耶稣在约翰福音十10中的话说:“盗贼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坏。我来了,是要叫羊(或作人)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我们所有的人都依靠神得生命,
神给我们的唯一永生的渠道就是耶稣的宝血。如果我们想得生命,就必须承认它借耶稣的宝血临到我们身上。你越多学会默想、敬重、感激你生命中耶稣的宝血,你的生命就会愈发充满、愈发丰盛。 我们又怎样吃喝耶稣呢? 领圣餐就是喝耶稣的宝血。按我们的理解,这是我们支取耶稣带给我们的生命的唯一方式。 可见,当耶稣死在十字架上,为我们倾倒他的宝血时,神的生命就释放到宇宙中了。现在任何人只要借着信耶稣就可以领受到它。在那之前,神的生命只限于在神自己里面。 耶稣在十字架上代死所发生的事对人脑是无法想象的!耶稣宝血的倾倒释放了整个神的生命,这生命只有借他的宝血才能临到我们。没有血就没有生命的信道。 在我与妻子结婚的二十年内,我们所过的生活是游牧式的生活,时常旅行在外,很少常期居住在一个地方。我们发现可以借确定某些每日惯例来引进一定的稳定因素。有一项对我们最宝贵的事是每早在开始日常事务之前一起领圣餐。 这样作为一家祭司的我,就每早为妻子和我设圣餐,我们一起口里承认说:“主啊,我们感谢你,在耶稣的宝血里,我们领受神的生命是神圣的、永恒的、无止境的生命”。那是那么多年来我们坚信的事实,我今天仍然相信它。
支取这个替换 你愿意用口承认来支取这第四个替换吗? 耶稣受了我当得的死,好叫我能分享他的生命,耶稣,感谢你赐给我你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