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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从律法和自我中得救

赎罪 by 叶光明


在上一章中我们讨论了从现今这个邪恶的世代得释放。在这一章中我们要接着看保罗所提的另四个释放中的两个方面的释放。从加拉太书二19-20中,我们读到这两个释放: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着。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

这里的第一个释放是从律法之下,第二个是从自我之中。这两个是紧密相连的。

从律法之下得自由

大部分基督徒从来没有领会过我们需要从律法之下得释放。基督徒与律法的关系是新约神学最受忽略的一大主题,许多基督徒大谈生活在恩典之下,其实他们是生活在过渡区,界乎恩典与律法之间,两方面的益处都享受不到。在大部分场合下,尽管我们自称自己再也不在摩西律法之下了,却以自己制订的一些可笑的小宗教法则取而代之了。保罗在罗马书七18中说摩西律法是圣洁的、良善的;是神赐下来的。如果由神赐下的律法都不能成全我们,就再也没有其它律法可以了。作这方面的期待其实很傻。

所谓在'律法之下或从属于律法'的意思是“寻求靠守一套律法体系赢得与神称义”。这不是意味着我们不再遵守任何律法,而只是说我们与神称义不是靠守一套规条而来的。

让我们先来审查一下第一个释放。引用保罗的话:“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

律法所能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处决你。一旦你被处死,律法就不再能拿你怎么样了。这个荣耀的事实是,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我的旧人已经与他同钉了,我就不再隶属在律法之下了。我已经从律法操作的整个领域中迁移出来了,我现在是在一个新的领域里了。

所以,保罗说:“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着。”为了向神活着,我就必须从律法中得释放出来。在我向律法死去之前,我就不能向神活。再且看罗马书六6:

「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

正如我们已经说过的,只有逃脱旧的肉体,亚当的本性,否则我们就不能逃脱罪的奴役。正如我们在第十章所说的这里的最后一句话显明,一旦我付了死的刑罚,律法就不再能强求我什么了。我已经称义、被主判为无罪,从律法对我所有强求的领地之中迁移了出来。

让我们看加拉太书三10-12,是写给那些已经经历过恩典,已被得救、并受了圣灵之洗,而且可以见证神迹奇事的人。即使有了这一切的经历,他们却决定为了成全自己,他们必须从守律法开始。保罗称他们为无知的加拉太人。然后他指出,第10节:

「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

一旦你忙于以靠守律法作为称义的手段,你就必须随时守全律法。如果你在任何时候触犯了律法,你就落在咒诅之下了。那是申命记二十七26律法本身所说的话:「不坚守遵行这律法言语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然后保罗继续说,11-12节:

「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因为经上说,义人必因信得生。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说,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

另一个简单的说法记在哈巴谷书二4:“惟义人因信得生” 。我们有两个选择。我们可以靠守律法而活,但如果我们一旦触犯它,就必落在咒诅之下。又或者我们因信而活,那就不是靠守律法而活,这两者是彼此排斥的。你不可以得着两个世界中最好的东西。其实,你所要经历的反而是两个世界中最糟糕的东西!

因律法而活还是因信而活?

我是依靠守律法与神称义,还是单纯依靠这一个事实,就是相信耶稣基督为我受死复活呢?我们必须再次转向罗马书,既然罗马书提供了理论,而加拉太书是为那些尚未吸收这理论的人提供了运用。罗马书六14:

「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显然那是好消息!但含义却很惊人。如果你是在律法之下,罪就会辖制你。但罪不用辖制你的原因是你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了。再一次证明这两者是彼此排斥的。你也许在律法之下或恩典之下,但不是同时在两者之下。我们也在罗马书七6中看到同样两个彼此排斥的选择:

「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服事主,要按着心灵的新样,不按着仪文的旧样。」

留意保罗没有在这里说我们脱离了罪或撒旦,而是说脱离了律法。我们是在哪里死的呢?在十字架上。当耶稣受死时,他是取代我们而死的。但如果我们还没有因死于律法而脱离出来,我们就不能以心灵的新样进行事奉。

为了例证这一点,试想想你计划去一个不曾认识的目的地。你有两个选择:你可以用一张地图,或者你可以找一个个人向导。地图本身很完美,绝对精确,相反,向导已经认识路,他不需要查看地图。地图就好象律法,但尚没有人靠查寻律法这张地图抵达公义这个目的地的,尽管成千上万的人都试过。统计数字对你不利!相反,圣灵把自己当作个人向导,愿意引导你到达目的地。你会选择哪一条路呢?你会拿张地图,跌跌撞撞,最终掉进悬崖,堆在成亿个在你之前试过这条路的人的死尸上吗?又或者你会求圣灵带领你呢?圣灵已经知道那条路,他不需要地图。其实,地图还是他绘制的呢!

蒙圣灵引导

如果你受圣灵引导,你必须对他敏感,与他结交,且让我们看两段经文。罗马书八14:

「因为凡被神的灵引导的,都是神的儿子。」

因为“神引导”这个动词是持续的,所以这节经文最好译成:“凡常被神的灵引导的,都是神的儿子”。

希腊文“儿子”不是指婴儿,而是指成年的儿子。当你由圣灵重生的时候,你是一个属灵婴儿,从婴儿时期长到成年只有一条路:被神的灵引导。你必须做什么才能成为神成熟的儿子呢?被神的灵引导。既然这里“凡”这个字表示限定,那么就别无它路了。

第二段经文是加拉太书五18:

「但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

你明白了吗?我们当看到唯一通往属灵成熟的路是不断被神的灵引导。如果你常被圣灵引导并因而达到成熟的地步,那么你就是不在律法之下了。你不可以混淆律法和圣灵,必须作一个惊人的决定,甚至一个可怕的决定。我将不再依靠一套规条来使我称义,而单单相信圣灵引导我。

但接着而来的是一个痛苦的问题:如果我停止遵守规条,又会发生什么事呢?我会做错事吗?让我向你保证,圣灵永远不会领你作错事,你能相信他吗?这是你的安全保障!

让耶稣作头

在我们接下来看第二个释放之前,让我再来强调一下只有两条路可以使人称义:靠行为和靠恩典,一是律法,另一个是信心,一是守规条,另一个是被圣灵带领。

你知道正统的犹大教共有六百一十三条诫命吗?大部分正统犹太人都承认(不是公开地而是私下承认)他们只守三十二条。但神公义之路不是要人挣扎,而是屈从。我是向谁屈从呢?借圣灵向在我里面的耶稣屈从。耶稣是我的义、我的智能,我的圣洁和我的救赎。

回忆起一位姐妹常因她的个人圣洁受人钦佩,当有人某一天问她说:“姐妹,你在受试探时怎么做?”她回答说:“当魔鬼敲门时,我让耶稣去应门。”

可见成功不在于你靠自己的力量面对魔鬼,而是让耶稣插进来,负责应付这个局面。不在乎挣扎,而在于屈从。不是下劲而是合一。耶稣在约翰福音十五5中说:“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葡萄树靠守律法结葡萄吗?葡萄枝子结满葡萄是因为葡萄树的生命流入到枝子的缘故。

在这幅简单的图画中,我们可以说葡萄树代表耶稣,从树流向枝子的树液是圣灵。

如果我们让自己与耶稣隔绝,我们就陷入麻烦之中了。但只要我们常在他里面,我们就平安无事了。

向自己死去

第二个释放也是记在加拉太书二20中:

「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

这里的释放可以用几个简短的字来表达:“不是我,而是基督”。我们必须从自我中脱离出来。

自我永远不会停息它的重大强求。“我重要,看着我,帮助我,为我祷告,医治我,我现在就需要帮助。”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有一大堆问题,他们变成了自己问题的奴隶。他们越专注自己和自身问题,就变得越自我中心,越发成为了自己的奴隶。

另一个选择是基督:“不是我,而是基督。”那是一个你必须作的决定:“我让步,在我的原位置上,我让耶稣搬进来,接管主权”。许多人都在试图跟随主,但却从来没有采纳过那第一步。这一点在马太福音十六24中很简单地说明了:

「于是耶稣对门徒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

除非你成全这两件事,否则你就不能跟随耶稣:一是舍己,二是背起你的十字架。

舍己的意思是什么呢?舍己这个词的意思就是说“不”。舍己就是对自己说不,自我说:“我想”,那么你就说:“不” 。自我说:“我感觉”,你就说:“你感觉的并不重要,而是神所说的才重要”。你必须背对着你里面的自我。接着你必须背起你的十字架。我听说过两个较好的十字架定义,第一,十字架是你的意愿与神的意愿交叉的地方。第二,十字架是你死去的地方。神不会把十字架加在你身上,你必须自愿背起它。

耶稣在上十字架的路上说:「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约翰福音十18)在你跟随耶稣时,这也一样真实。没有人夺你的命去,传道人不能这样做,教会不能这样做,只有你能决定背起你的十字架,在之上死去。当耶稣死去的时候,你也死去了: “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那就是你自我的结束了,只有从那时候起你才能跟随耶稣。

圣经中有一段惊人的经文描写这个替换的真正代价,腓立比书二5-8:

「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在后两节中,保罗描写了耶稣借往下的七步骤自我谦卑,直到在十字架上受死为止:

第一步:“反倒虚己”,希腊原文是:“他倒空自己” 。查尔士·卫斯理说:除了爱,他倒空了一切。

第二步:“他取了奴仆的形象”。他原本可以取天使的形象,也同样可以作奴仆,但他却更往下一步。

第三步:他“成为人的样式”,他取了人的实质。

第四步:他“既有人的样子”,这意味着当他出现在拿撒那街头时,没有什么可以把他与他周围的男男女女区分开来。

第五步:他“就自己卑微”,他不单单成为一个人,而且是一个卑微的人。不是牧师,统治者,而是一个木匠。

第六步:他“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他不仅以人的身份而活,也死于人所受的死。

第七步:他以极刑而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神高举了耶稣

腓立比书第二章接下来的几节经文又描写了耶稣七重的升高。9-11节:

「所以神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

留意这里的连接词“所以”,为什么神使耶稣升高?因为他谦卑自己。马太福音二十三12耶稣说,“自卑的,必升为高” 。这是高升的绝对保障。神自己承担其结果。你越往下,结果反倒越升高。这过程中你的角色是往下,神那部分的责任是使你升高。

这里就是耶稣蒙升高的七个向上步骤:

第一阶段:“神将他升为至高”。

第二阶段:“神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

第三阶段: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

第四阶段:一切在天上的,无不屈膝。

第五阶段:一切在地上的,无不屈膝。

第六阶段:一切在地底下的,无不屈膝。

第七阶段:“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

留意这段经文的完全平行结构。保罗有没有坐在他的监牢里计划雅致的文章呢?当然没有,他是受圣灵默示而写下的。

向上的路是向下

尽管基督「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腓立比书二6),原为路丝弗的撒旦拼命向上,栽倒了,被摔了下来,而耶稣却弯下腰来,因而被升高了。

一位传道人曾经说过:“当我是一个年轻的传道人时,我以为神将他的恩赐藏在最上层,我必须向上去够,后来我才发觉最后的恩赐在最底层,我得弯下腰来才能得到。”

这里给我们大家的教训是:向上之路在于往下,生命之路在于死亡。如果你想往上,就先往下,不是我,而是基督,这是一个决定,神已经使这个决定成为可能,但你必须个别做出这个决定。

要看到这个概念的实际运用,让我们回头看这段经文的前几节,腓立比书二3-4:

「凡事不可结党,不可贪图虚浮的荣耀。只要存心谦卑,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各人不要单顾自己的事,也要顾别人的事。」

我已经在上一章说到,几乎所有困扰教会的问题,不论是整体上的,而是个人的都出于我们没能让十字架在我们里面动工。我也相信教会中的大部分的问题,特别是在事奉上,如保罗在这里所说的结党,贪图虚浮的荣耀,都可以追朔到同一个原因上。叛逆是许多个人问题之根,但“根中之根”在于骄傲。骄傲是引发其它问题的源头。

如果你追朔宇宙间罪的历史,它不是起源于地上,而是起源于天上。第一桩罪是路丝弗的骄傲,这引起他的反叛。任何骄傲的人都会以叛逆结局的,那是自我中心的最后结局。

我遇到一些逃避自己问题的人,有时候他们情愿作环球旅行以躲避他们的问题。但事实是,无论你走到哪里,你会把你最大的问题随身携带着,那问题就是你自己!唯一的解答是十字架,一节美妙的经文总结得很妙,歌罗西书一27说:

「神愿意叫他们知道,这奥秘在外邦人中有何等丰盛的荣耀。就是基督在你们心里成了有荣耀的盼望。」

这就是那奥秘:基督在你们心里。那经历什么时候在你生命中成真的呢?当你经历从自我中摆脱出来的时候,当你说出: “不再是我,而是基督”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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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一章中我们讨论了从现今这个邪恶的世代得释放。在这一章中我们要接着看保罗所提的另四个释放中的两个方面的释放。从加拉太书二19-20中,我们读到这两个释放: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着。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 这里的第一个释放是从律法之下,第二个是从自我之中。这两个是紧密相连的。 从律法之下得自由 大部分基督徒从来没有领会过我们需要从律法之下得释放。基督徒与律法的关系是新约神学最受忽略的一大主题,许多基督徒大谈生活在恩典之下,其实他们是生活在过渡区,界乎恩典与律法之间,两方面的益处都享受不到。在大部分场合下,尽管我们自称自己再也不在摩西律法之下了,却以自己制订的一些可笑的小宗教法则取而代之了。保罗在罗马书七18中说摩西律法是圣洁的、良善的;是神赐下来的。如果由神赐下的律法都不能成全我们,就再也没有其它律法可以了。作这方面的期待其实很傻。 所谓在律法之下或从属于律法的意思是“寻求靠守一套律法体系赢得与神称义”。这不是意味着我们不再遵守任何律法,而只是说我们
与神称义不是靠守一套规条而来的。 让我们先来审查一下第一个释放。引用保罗的话:“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 律法所能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处决你。一旦你被处死,律法就不再能拿你怎么样了。这个荣耀的事实是,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我的旧人已经与他同钉了,我就不再隶属在律法之下了。我已经从律法操作的整个领域中迁移出来了,我现在是在一个新的领域里了。 所以,保罗说:“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着。”为了向神活着,我就必须从律法中得释放出来。在我向律法死去之前,我就不能向神活。再且看罗马书六6: 「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 正如我们已经说过的,只有逃脱旧的肉体,亚当的本性,否则我们就不能逃脱罪的奴役。正如我们在第十章所说的这里的最后一句话显明,一旦我付了死的刑罚,律法就不再能强求我什么了。我已经称义、被主判为无罪,从律法对我所有强求的领地之中迁移了出来。 让我们看加拉太书三10-12,是写给那些已经经历过恩典,已被得救、并受了圣灵之洗,而且可以见证神迹奇事的人。即使有了这一切的经历,他们却决定为了成全自己,他们必须从守律法开始。
保罗称他们为无知的加拉太人。然后他指出,第10节: 「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 一旦你忙于以靠守律法作为称义的手段,你就必须随时守全律法。如果你在任何时候触犯了律法,你就落在咒诅之下了。那是申命记二十七26律法本身所说的话:「不坚守遵行这律法言语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然后保罗继续说,11-12节: 「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因为经上说,义人必因信得生。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说,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 另一个简单的说法记在哈巴谷书二4:“惟义人因信得生” 。我们有两个选择。我们可以靠守律法而活,但如果我们一旦触犯它,就必落在咒诅之下。又或者我们因信而活,那就不是靠守律法而活,这两者是彼此排斥的。你不可以得着两个世界中最好的东西。其实,你所要经历的反而是两个世界中最糟糕的东西! 因律法而活还是因信而活? 我是依靠守律法与神称义,还是单纯依靠这一个事实,就是相信耶稣基督为我受死复活呢?我们必须再次转向罗马书,既然罗马书提供了理论,而加拉太书是为那些尚未吸收这理论的人提供了运
用。罗马书六14: 「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显然那是好消息!但含义却很惊人。如果你是在律法之下,罪就会辖制你。但罪不用辖制你的原因是你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了。再一次证明这两者是彼此排斥的。你也许在律法之下或恩典之下,但不是同时在两者之下。我们也在罗马书七6中看到同样两个彼此排斥的选择: 「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服事主,要按着心灵的新样,不按着仪文的旧样。」 留意保罗没有在这里说我们脱离了罪或撒旦,而是说脱离了律法。我们是在哪里死的呢?在十字架上。当耶稣受死时,他是取代我们而死的。但如果我们还没有因死于律法而脱离出来,我们就不能以心灵的新样进行事奉。 为了例证这一点,试想想你计划去一个不曾认识的目的地。你有两个选择:你可以用一张地图,或者你可以找一个个人向导。地图本身很完美,绝对精确,相反,向导已经认识路,他不需要查看地图。地图就好象律法,但尚没有人靠查寻律法这张地图抵达公义这个目的地的,尽管成千上万的人都试过。统计数字对你不利!相反,圣灵把自己当作个人向导,愿意引导你到达目的地。你会选择哪一条路呢?你
会拿张地图,跌跌撞撞,最终掉进悬崖,堆在成亿个在你之前试过这条路的人的死尸上吗?又或者你会求圣灵带领你呢?圣灵已经知道那条路,他不需要地图。其实,地图还是他绘制的呢! 蒙圣灵引导 如果你受圣灵引导,你必须对他敏感,与他结交,且让我们看两段经文。罗马书八14: 「因为凡被神的灵引导的,都是神的儿子。」 因为“神引导”这个动词是持续的,所以这节经文最好译成:“凡常被神的灵引导的,都是神的儿子”。 希腊文“儿子”不是指婴儿,而是指成年的儿子。当你由圣灵重生的时候,你是一个属灵婴儿,从婴儿时期长到成年只有一条路:被神的灵引导。你必须做什么才能成为神成熟的儿子呢?被神的灵引导。既然这里“凡”这个字表示限定,那么就别无它路了。 第二段经文是加拉太书五18: 「但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 你明白了吗?我们当看到唯一通往属灵成熟的路是不断被神的灵引导。如果你常被圣灵引导并因而达到成熟的地步,那么你就是不在律法之下了。你不可以混淆律法和圣灵,必须作一个惊人的决定,甚至一个可怕的决定。我将不再依靠一套规条来使我称义,而单单相信圣灵引导我。 但接着而来的是一个痛苦的问题:如果我
停止遵守规条,又会发生什么事呢?我会做错事吗?让我向你保证,圣灵永远不会领你作错事,你能相信他吗?这是你的安全保障! 让耶稣作头 在我们接下来看第二个释放之前,让我再来强调一下只有两条路可以使人称义:靠行为和靠恩典,一是律法,另一个是信心,一是守规条,另一个是被圣灵带领。 你知道正统的犹大教共有六百一十三条诫命吗?大部分正统犹太人都承认(不是公开地而是私下承认)他们只守三十二条。但神公义之路不是要人挣扎,而是屈从。我是向谁屈从呢?借圣灵向在我里面的耶稣屈从。耶稣是我的义、我的智能,我的圣洁和我的救赎。 回忆起一位姐妹常因她的个人圣洁受人钦佩,当有人某一天问她说:“姐妹,你在受试探时怎么做?”她回答说:“当魔鬼敲门时,我让耶稣去应门。” 可见成功不在于你靠自己的力量面对魔鬼,而是让耶稣插进来,负责应付这个局面。不在乎挣扎,而在于屈从。不是下劲而是合一。耶稣在约翰福音十五5中说:“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葡萄树靠守律法结葡萄吗?葡萄枝子结满葡萄是因为葡萄树的生命流入到枝子的缘故。 在这幅简单的图画中,我们可以说葡萄树代表耶稣,从树流向枝子的树液是圣灵。 如果我们让自己与耶
稣隔绝,我们就陷入麻烦之中了。但只要我们常在他里面,我们就平安无事了。 向自己死去 第二个释放也是记在加拉太书二20中: 「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 这里的释放可以用几个简短的字来表达:“不是我,而是基督”。我们必须从自我中脱离出来。 自我永远不会停息它的重大强求。“我重要,看着我,帮助我,为我祷告,医治我,我现在就需要帮助。”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有一大堆问题,他们变成了自己问题的奴隶。他们越专注自己和自身问题,就变得越自我中心,越发成为了自己的奴隶。 另一个选择是基督:“不是我,而是基督。”那是一个你必须作的决定:“我让步,在我的原位置上,我让耶稣搬进来,接管主权”。许多人都在试图跟随主,但却从来没有采纳过那第一步。这一点在马太福音十六24中很简单地说明了: 「于是耶稣对门徒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 除非你成全这两件事,否则你就不能跟随耶稣:一是舍己,二是背起你的十字架。 舍己的意思是什么呢?舍己这个词的意思就是说“不”。舍己就是对自己说不,自我说:“我想”,那么你就说:“不” 。自我说:“
我感觉”,你就说:“你感觉的并不重要,而是神所说的才重要”。你必须背对着你里面的自我。接着你必须背起你的十字架。我听说过两个较好的十字架定义,第一,十字架是你的意愿与神的意愿交叉的地方。第二,十字架是你死去的地方。神不会把十字架加在你身上,你必须自愿背起它。 耶稣在上十字架的路上说:「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约翰福音十18)在你跟随耶稣时,这也一样真实。没有人夺你的命去,传道人不能这样做,教会不能这样做,只有你能决定背起你的十字架,在之上死去。当耶稣死去的时候,你也死去了: “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那就是你自我的结束了,只有从那时候起你才能跟随耶稣。 圣经中有一段惊人的经文描写这个替换的真正代价,腓立比书二5-8: 「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在后两节中,保罗描写了耶稣借往下的七步骤自我谦卑,直到在十字架上受死为止: 第一步:“反倒虚己”,希腊原文是:“他倒空自己” 。查尔士&midd
ot;卫斯理说:除了爱,他倒空了一切。 第二步:“他取了奴仆的形象”。他原本可以取天使的形象,也同样可以作奴仆,但他却更往下一步。 第三步:他“成为人的样式”,他取了人的实质。 第四步:他“既有人的样子”,这意味着当他出现在拿撒那街头时,没有什么可以把他与他周围的男男女女区分开来。 第五步:他“就自己卑微”,他不单单成为一个人,而且是一个卑微的人。不是牧师,统治者,而是一个木匠。 第六步:他“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他不仅以人的身份而活,也死于人所受的死。 第七步:他以极刑而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神高举了耶稣 腓立比书第二章接下来的几节经文又描写了耶稣七重的升高。9-11节: 「所以神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 留意这里的连接词“所以”,为什么神使耶稣升高?因为他谦卑自己。马太福音二十三12耶稣说,“自卑的,必升为高” 。这是高升的绝对保障。神自己承担其结果。你越往下,结果反倒越升高。这过程中你的角色是往下,神那部分的责任是使你升高。 这里就是耶稣蒙
升高的七个向上步骤: 第一阶段:“神将他升为至高”。 第二阶段:“神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 第三阶段: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 第四阶段:一切在天上的,无不屈膝。 第五阶段:一切在地上的,无不屈膝。 第六阶段:一切在地底下的,无不屈膝。 第七阶段:“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 留意这段经文的完全平行结构。保罗有没有坐在他的监牢里计划雅致的文章呢?当然没有,他是受圣灵默示而写下的。 向上的路是向下 尽管基督「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腓立比书二6),原为路丝弗的撒旦拼命向上,栽倒了,被摔了下来,而耶稣却弯下腰来,因而被升高了。 一位传道人曾经说过:“当我是一个年轻的传道人时,我以为神将他的恩赐藏在最上层,我必须向上去够,后来我才发觉最后的恩赐在最底层,我得弯下腰来才能得到。” 这里给我们大家的教训是:向上之路在于往下,生命之路在于死亡。如果你想往上,就先往下,不是我,而是基督,这是一个决定,神已经使这个决定成为可能,但你必须个别做出这个决定。 要看到这个概念的实际运用,让我们回头看这段经文的前几节,腓立比书二3-4: 「凡事不可结党,不可
贪图虚浮的荣耀。只要存心谦卑,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各人不要单顾自己的事,也要顾别人的事。」 我已经在上一章说到,几乎所有困扰教会的问题,不论是整体上的,而是个人的都出于我们没能让十字架在我们里面动工。我也相信教会中的大部分的问题,特别是在事奉上,如保罗在这里所说的结党,贪图虚浮的荣耀,都可以追朔到同一个原因上。叛逆是许多个人问题之根,但“根中之根”在于骄傲。骄傲是引发其它问题的源头。 如果你追朔宇宙间罪的历史,它不是起源于地上,而是起源于天上。第一桩罪是路丝弗的骄傲,这引起他的反叛。任何骄傲的人都会以叛逆结局的,那是自我中心的最后结局。 我遇到一些逃避自己问题的人,有时候他们情愿作环球旅行以躲避他们的问题。但事实是,无论你走到哪里,你会把你最大的问题随身携带着,那问题就是你自己!唯一的解答是十字架,一节美妙的经文总结得很妙,歌罗西书一27说: 「神愿意叫他们知道,这奥秘在外邦人中有何等丰盛的荣耀。就是基督在你们心里成了有荣耀的盼望。」 这就是那奥秘:基督在你们心里。那经历什么时候在你生命中成真的呢?当你经历从自我中摆脱出来的时候,当你说出: “不再是我,而是基督”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