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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一次而成全祭祀过程

中庸系统神学 by 陈慰中

基督一次而成全祭祀过程

约翰福音3章载,“上帝差他的儿子降世。” 这是发生在公元前5年的事。 “那时有几位从东方来到耶路撒冷的博士,说,我们在东方看见他的星,特别来朝拜他。” (太2章)全世界唯一记录这星出现是汉书卷26天文志第六,

“汉孝哀皇帝建平二年二月,彗星出牵牛七十余日。”

马太福音20章载,“人子来是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

先知以赛亚53章有预言,“他像羊被牵到宰杀之地,又像羔羊在剪毛人手下无声,他也是这样不开口。 他卑微的时候,人不按公义审判他。 谁能述说他的世代? 因为他的生命从地上夺去。” (以赛亚53章,使徒行传8章)

中国诗经国风郑风羔裘篇也有载,

(原文)羔裘如濡,  (译文)带上羔羊者温柔光荣,

洵直且侯,      这人确实公义且美好,

彼其之子,      谁能述说这人子世代,

舍命不渝。       肯为人类舍命施博爱。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5章说,

“基督是我们的逾越节羔羊,已经作为牺牲。”

当耶稣诞生时,有彗星出于牵牛星座,汉史记载,“牵牛主牺牲。” 晋天文志也载,“牵牛六星,天之关梁,主牺牲事。”

希伯来书说,(5章8节)

基督未当大祭司之前,在地上先“受苦学习顺服。”

中国孟书载,

“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希伯来书提,基督并没有用山羊和小牛的血作祭品,却用他自己的血为我们取得永恒的救赎。 “所以,弟兄们,我们藉着耶稣的血可以坦然无惧地进入至圣所。” (来4:14)

中国的礼记郊特牲篇提出,

“郊特牲”及“郊血大飨腥。” 陆氏注曰,“郊者祭天之名,用一牛,故曰特牲。” 祭天用血,因为其气味可以升天,达到上帝面前。 甲骨文的祭字有血滴。 从血的重要性看到基督为什么要带血进入至圣所。 祭给上帝的血称郊血。 希伯来书的郊血就是基督自己的血。 为我们取得永恒的救赎,所以,

“我们可以坦然无惧进入至圣所。” (来10:19)

能够进入至圣所被天父接纳,就像董仲舒在春秋繁露所提的“天人一也。 天人同有之。” “且恕于人,顺于天,天人之道。”

希伯来书又提醒我们,

“这事的成就是藉着死。” (来9:15)

这种死是孟子所说的,

“善与人同,舍己从人。” “尽其道而死者,正命也。” 这也是论语所说的,“见危致命。”

这正如希伯来书8章第1节所说,

“我们有这样的一位大祭司,他坐在天上至高权力者宝座的右边。”

在此我们可以用老子的一句话来述说这位大祭司,

“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 (道德经四)

现在,我们有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耶稣一个人能够代替这么多世人牺牲赎罪,而像希伯来书9章15节所说,“因此,基督成为这新的立约的中间人。”

施洗的约翰曾说过,“看哪,上帝的羔羊,除掉世人罪孽的。” 保罗在林前15章也说过,“因为死亡是从一人而来,死人的复活也是从一人而来。” 保罗在加拉太书3章说,“上帝已经向亚伯拉罕和他的子孙立了应许。 圣经并不是用向子子孙孙,指多数的人,而是用向你的子孙,指一个人,就是基督。” “属于单方面的事就无需中间人,而上帝只有一位。”

所以,为什么一个人能为多人代死,能为多人除罪,能为多人复活,能为多人当中间人。 保罗给我们的回答是,“因为死亡是从一人而来,死人的复活也是从一人而来。” 中国的经典,对这方面也可以提供一些贡献。

尚书的诰文,皇帝常用“予一人”来表示一切的过失和百姓的罪过都由他一人承担。 上帝对百姓的处罚由他一人负责,由他代替祭祀。

尚书汤诰篇载,

“王曰嗟,尔万方有众,明听予一人诰。 惟皇上帝,降衷于下民。” “尔有善,朕弗敢蔽。 罪当朕躬,弗敢自赦,惟简在上帝之心。 其尔万方有罪,在予一人,予一人有罪,无以尔万方。” 汤伐夏归都,诸侯率职来朝。 汤王作诰文,把百姓过去的罪归于他一人。 “予一人”即我一人也。

尚书太甲下篇载,

“先王惟时懋敬厥德,克配上帝。”

“一人元良,万邦以贞。”

尚书盘庚上篇载,

“邦之臧,惟汝众。 邦之不臧,惟予一人有佚罚。”

尚书泰誓上篇载,

“天视自我民视。 天听自我民听。 百姓有过,在予一人。 今朕必往。”

“上帝弗顺,祝降时丧。 尔其孜孜,奉予一人,恭行天罚。” 这是周武王伐商时誓师之文,大会诸侯们于孟津,今河南省之地。

尚书最后的秦誓篇载,

“邦之杌陧,曰由一人。 邦之荣怀,亦尚一人之庆。” 言国之危殆和国之荣安都系于一人。

从以上看来,中国历史开始时皇帝已经有一人代替众人的罪过受罚的概念和祭祀。 为什么皇帝一人可以这样做呢? 主前第二世纪的汉董仲舒有解释,皇帝乃天子也。

春秋繁露的郊祭,郊祀,和顺命篇有载,

“天子号天之子也。 奈何受为天子之号,而无天子之礼,天子不可不祭天也,无异人之不可以不食父。” “天子者,则天之子也。” “已受命而王,必先祭天,乃行王事。”

“为人子而不事父者,天下莫能以为可。 今为天之子而不事天,何以异是。 是故天子每至岁首,必先郊祭以享天。”

“天子受命于天,诸侯受命于天子,子受命于父,臣妾受命于君,妻受命于夫。 诸所受命者,其尊皆天也。”

因此“人子来是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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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一次而成全祭祀过程 约翰福音3章载,“上帝差他的儿子降世。” 这是发生在公元前5年的事。 “那时有几位从东方来到耶路撒冷的博士,说,我们在东方看见他的星,特别来朝拜他。” (太2章)全世界唯一记录这星出现是汉书卷26天文志第六, “汉孝哀皇帝建平二年二月,彗星出牵牛七十余日。” 马太福音20章载,“人子来是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 先知以赛亚53章有预言,“他像羊被牵到宰杀之地,又像羔羊在剪毛人手下无声,他也是这样不开口。 他卑微的时候,人不按公义审判他。 谁能述说他的世代? 因为他的生命从地上夺去。” (以赛亚53章,使徒行传8章) 中国诗经国风郑风羔裘篇也有载, (原文)羔裘如濡,  (译文)带上羔羊者温柔光荣, 洵直且侯,      这人确实公义且美好, 彼其之子,      谁能述说这人子世代, 舍命不渝。       肯为人类舍命施博爱。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5章说, “基督是我们的逾越节羔羊,已经作为牺牲。” 当耶稣诞生时,有彗星出于牵牛星座,汉史记载,“牵牛主牺牲。” 晋天文志也载,“牵牛六星,天之关梁,主牺牲事。” 希伯来书说,(5章8节) 基督未当大祭司之前,在地上
先“受苦学习顺服。” 中国孟书载, “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希伯来书提,基督并没有用山羊和小牛的血作祭品,却用他自己的血为我们取得永恒的救赎。 “所以,弟兄们,我们藉着耶稣的血可以坦然无惧地进入至圣所。” (来4:14) 中国的礼记郊特牲篇提出, “郊特牲”及“郊血大飨腥。” 陆氏注曰,“郊者祭天之名,用一牛,故曰特牲。” 祭天用血,因为其气味可以升天,达到上帝面前。 甲骨文的祭字有血滴。 从血的重要性看到基督为什么要带血进入至圣所。 祭给上帝的血称郊血。 希伯来书的郊血就是基督自己的血。 为我们取得永恒的救赎,所以, “我们可以坦然无惧进入至圣所。” (来10:19) 能够进入至圣所被天父接纳,就像董仲舒在春秋繁露所提的“天人一也。 天人同有之。” “且恕于人,顺于天,天人之道。” 希伯来书又提醒我们, “这事的成就是藉着死。” (来9:15) 这种死是孟子所说的, “善与人同,舍己从人。” “尽其道而死者,正命也。” 这也是论语所说的,“见危致命。” 这正如希伯来书8章第1节所说, “我们有这
样的一位大祭司,他坐在天上至高权力者宝座的右边。” 在此我们可以用老子的一句话来述说这位大祭司, “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 (道德经四) 现在,我们有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耶稣一个人能够代替这么多世人牺牲赎罪,而像希伯来书9章15节所说,“因此,基督成为这新的立约的中间人。” 施洗的约翰曾说过,“看哪,上帝的羔羊,除掉世人罪孽的。” 保罗在林前15章也说过,“因为死亡是从一人而来,死人的复活也是从一人而来。” 保罗在加拉太书3章说,“上帝已经向亚伯拉罕和他的子孙立了应许。 圣经并不是用向子子孙孙,指多数的人,而是用向你的子孙,指一个人,就是基督。” “属于单方面的事就无需中间人,而上帝只有一位。” 所以,为什么一个人能为多人代死,能为多人除罪,能为多人复活,能为多人当中间人。 保罗给我们的回答是,“因为死亡是从一人而来,死人的复活也是从一人而来。” 中国的经典,对这方面也可以提供一些贡献。 尚书的诰文,皇帝常用“予一人”来表示一切的过失和百姓的罪过都由他一人承担。 上帝对百姓的处罚由他一人负责,由他代替祭祀。 尚书汤诰篇载, “王曰嗟,尔万方有众,明听予一人诰。 惟皇上帝,降衷于下
民。” “尔有善,朕弗敢蔽。 罪当朕躬,弗敢自赦,惟简在上帝之心。 其尔万方有罪,在予一人,予一人有罪,无以尔万方。” 汤伐夏归都,诸侯率职来朝。 汤王作诰文,把百姓过去的罪归于他一人。 “予一人”即我一人也。 尚书太甲下篇载, “先王惟时懋敬厥德,克配上帝。” “一人元良,万邦以贞。” 尚书盘庚上篇载, “邦之臧,惟汝众。 邦之不臧,惟予一人有佚罚。” 尚书泰誓上篇载, “天视自我民视。 天听自我民听。 百姓有过,在予一人。 今朕必往。” “上帝弗顺,祝降时丧。 尔其孜孜,奉予一人,恭行天罚。” 这是周武王伐商时誓师之文,大会诸侯们于孟津,今河南省之地。 尚书最后的秦誓篇载, “邦之杌陧,曰由一人。 邦之荣怀,亦尚一人之庆。” 言国之危殆和国之荣安都系于一人。 从以上看来,中国历史开始时皇帝已经有一人代替众人的罪过受罚的概念和祭祀。 为什么皇帝一人可以这样做呢? 主前第二世纪的汉董仲舒有解释,皇帝乃天子也。 春秋繁露的郊祭,郊祀,和顺命篇有载, “天子号天之子也。 奈何受为天子之号,而无天子之礼,天子不可不祭天也,无异人之不可以不食父。” “天子者,则天之子也。” “已受命而王,必先
祭天,乃行王事。” “为人子而不事父者,天下莫能以为可。 今为天之子而不事天,何以异是。 是故天子每至岁首,必先郊祭以享天。” “天子受命于天,诸侯受命于天子,子受命于父,臣妾受命于君,妻受命于夫。 诸所受命者,其尊皆天也。” 因此“人子来是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