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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改革

基督教的历史与文化 by 麦格拉思

第十二章、教会的改革(1500—1750)

16世纪被证明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时期,它为后来发展起来的现代西方基督教的许多特征奠定了基础。 一个可以追溯到这个时期及其影响的重要特征就是“宗派”的兴起,即出现了不同类型的基督教会,如圣公会、浸信会、路德宗和公理会。 这段时期是一个充满创造性的时期。 这个时期不仅产生了在松散意义上所谓的“新教”,它同时也在神学和灵性上更新了天主教。 由于这段时期对于形成现代基督教具有重要的地位,因此需要认真地讨论。 尽管用来指称这段基督教史的词语可能会导致误解和争议,一个普遍倾向是把这段时期的事件统称为“宗教改革”(the Reformation)。

第一节、宗教改革

“宗教改革”这个词被历史学家和神学家们主要用来指称西欧的改革运动,它涉及这个地区的基督教会在道德、神学和建制上的改革,中心人物有路德(Martin Luther)、茨温利(Huldrych Zwingli)、加尔文(John Calvin)等。 在1525年左右,宗教改革最初主要以路德和维腾堡大学为中心,这个地方位于今天德国的东北部。 然而,这个运动在16世纪20年代的早期也独立地发源于瑞士的苏黎世,并在那里得到加强。 随着其曲折的发展,苏黎世的宗教改革逐渐带来了一系列政治和神学上的变化,并最终主要和日内瓦城(现在瑞士的一个部分,尽管当时是独立城邦)与加尔文联系在一起。 尽管宗教改革最初主要集中在德国和瑞士,但它在16世纪对大部分西欧造成了重大的影响;一方面掀起了对于该运动的至少一个方面的积极回应(例如,在英格兰、荷兰和斯堪的纳维亚),另一方面,在对抗这个运动中也带来了对天主教自身的加强(如在西班牙和法国)。

宗教改革运动是复杂的和多层面的,其所关注的事项远不止于教会教义的改革。 它涉及到根本的社会、政治和经济问题,这些问题都太复杂,因而不可能在此详细讨论。 逐渐加强的国家主义势力在欧洲的某些地区,包括英格兰和德国,无疑是重要的。 宗教改革的进程在各个国家都不同,可能神学问题在一个国家中占据重要地位(就像在德国),但在另一个国家则几乎没有什么影响(如在英格兰)。 为了回应宗教改革,天主教会开始调整自身的状况。 当时欧洲在法英两国之间存在的紧张所造成的政治不稳定局势,妨碍了教皇更早地召集会议。 教皇最终召集了特兰托公会议(Council of Trent)。 这个会议为自己设立的目标是澄清和说明天主教的思想与实践,以反驳其福音派的对手。

“宗教改革”这个词常在几个意义上来用,对它们加以区别是十分必要的。 在其定义中涉及到四个要素:路德派(Lutheranism);改革宗教会(Reformed church,常被称为“加尔文派”);“激进改革派”,也常被称为“再洗礼派”(Anabaptism);以及“改革对立派”(Counter Reformation)或者“天主教改革”。 我们下面会简要地讨论到每一个要素。

路德宗教改革

路德宗教改革主要发生在德国境内,并且主要和一个具有独特魅力的人——马丁•路德——所产生的个人的深刻影响联系起来。 路德特别关注因信称义的学说,这形成了他宗教思想的核心。 路德宗教改革最初是一个学术运动,主要涉及到改革维腾堡大学的神学教育。 维腾堡大学当时是个无足轻重的大学,路德和他的同事在神学院中进行的改革没有引起什么关注。 正是路德个人的行动——他所提出的著名的95条论纲(1517年10月31日)——引起了相当大的兴趣,并借着印刷品使这些思想在维腾堡吸引了更多人的关注。

严格说来,路德的宗教改革开始于1522年,即路德从他被迫躲藏的沃特堡返回到维腾堡的那日。 在此前的1521年,路德已经被沃尔姆斯议会所谴责,由于担心他的生命安全,他的一些有地位的支持者把他秘密地转移到一个名为沃特堡的城堡中,直到他的生命不再受到威胁。 在他不在维腾堡期间,他的一个学术上的同事,卡尔斯塔得(Andreas Bodenstein von Karlstadt)在维腾堡开始的改革似乎要陷入到混乱当中。 由于路德认识到,要使宗教改革不至于失败在卡尔斯塔得不称职的手中,他就有必要回去,于是他从藏身的地方返回到维腾堡。

从这个时刻起,路德的学术性改革转变为一个教会和社会的改革过程。 现在不再是路德在大学观念的世界中展开的辩论,他发现自己已经被看作是一个宗教、社会和政治改革运动的领袖,而这个运动在一些同时代的观察者看来,似乎在欧洲开辟了一条通向新的社会及宗教秩序的道路。 事实上,路德的改革过程与其改革宗的同行,如茨温利,发动的改革比较起来,要显得保守得多。 因而,它所取得的成果远比预计的要小。 这个运动始终局限在德国境内,从未扩展到外国政权的领域(斯堪的纳维亚除外),而这些领域似乎像是熟透的苹果,原本是可以落入其怀中的。 路德对“虔诚的王子”之作用的看法(这事实上已经保证了君主对教会的控制)似乎并没有引起所预期的兴趣,尤其是与加尔文这样的改革宗思想家更宽广的共和情怀相对照下,更显得没有吸引力。

加尔文宗教改革

加尔文宗教改革的发源地是在瑞士联邦,它带来了改革宗教会的出现。 与路德宗教改革所具有的学术背景不同,改革宗教会缘起于试图按照更符合圣经的方式来改革教会的道德状况和敬拜仪式(但不必是其教义)。 必须注意的是,尽管这种改革的模式是加尔文确定的,但它最初的起源则可以追溯到更早期的改革者,如茨温利和布林格(Heinrich Bullinger),他们都在瑞士的首要城市苏黎世。

尽管多数早期的改革宗神学家,如茨温利,都有学术的背景,但他们的改革纲领在本质上并非是学术的。 他们直接针对教会,即针对他们在瑞士城邦,如苏黎世、伯尔尼和巴塞尔,所看到的教会。 相比较而言,路德相信,称义学说对于他进行的社会与宗教改革具有重要意义,而早期的改革宗思想家则对教义不太感兴趣,更不用说特定的教义了。 他们的改革纲领是在建制、社会和伦理上,在许多方面与人文主义运动发出的改革要求类似。

人们普遍认为,改革宗教会的巩固始于茨温利在战斗中死去后他的继任者布林格带来的苏黎世改革的稳定时期,终于日内瓦成为权力中心,16世纪50年代加尔文成为它的主要代言人。 在改革宗教会中这种力量的逐渐转移(最初从苏黎世到伯尔尼,再从伯尔尼到日内瓦)发生在1520-1560年间,其结果是,一方面建立了日内瓦城及其政治体制(共和政体),另一方面它的宗教思想家(最初是加尔文,在其去世后有贝扎,Theodore Beza)成为其教会的领袖。 这个发展随着日内瓦学院的建立(1559年)而得到进一步的巩固,改革宗的牧师从中得到训练。

“加尔文主义”(Calvinism)这个词经常用来指称改革宗教会的宗教观念。 尽管在宗教改革方面的文献中这个词还在广泛使用,但这种用法已普遍为人所诟病。 因为现在越来越明显,16世纪后期的改革宗神学依赖的是几种资源,而不只是加尔文自己的观念。 把16世纪后期到17世纪的改革宗思想称之为“加尔文主义”含有将前者基本看作是加尔文思想的意思。 但现在人们普遍同意,加尔文的思想已经被其继承者们细致地修正过。 因此,“改革宗”这个词现在用的更多,它或者指那些教会(主要在瑞士、低地地区和德国),或者是那些以加尔文著名的宗教著作《基督教要义》为思想基础的宗教思想家,如贝扎、柏金斯(William Perkins)和欧文(John Owen),或者是指以《要义》为基础的教会文件,如著名的《海德堡要理问答》。

就新教宗教改革的三个主要分支——路德宗、改革宗和再洗礼派来说,改革宗这一支对于英语世界具有特别的重要性。 在17世纪占支配性地位的清教运动(Puritanism),就是改革宗信仰的一种特殊形式,它为17世纪以后新英格兰的政治和宗教思想奠定了重要基础。 要想理解新英格兰宗教和政治史,以及诸如约拿单•爱德华滋这些作家的思想,就必须把握清教运动宗教思想中至少在某些方面的神学洞见和观点,因为这些思想决定了他们的社会和政治态度。

激进派宗教改革(再洗礼派)

“再洗礼派”这个词的来源当归于茨温利(这个词字面的意思即“再洗礼者”,它指的或许是再洗礼派最突出的方面:惟有那些已经作过公开信仰表白的人才应该受洗)。 再洗礼派似乎首先是在苏黎世附近出现,可以说与茨温利于16世纪20年代早期在苏黎世的改革相关。 它以这样一个群体为代表(其中有格列伯,Conrad Grebel),他们认为茨温利并没有忠于他自己的改革原则。 他在布道中是这样讲,但在实践上却不这样做。 尽管茨温利承认“惟独圣经”的原则,但格列伯论证说,他却保留了一系列的仪式——包括婴儿受洗、教会与政府的关联,以及基督徒参与战争,而这些都不是圣经所允许的。 在这些激进派思想家看来,“惟独圣经”的原则应该被极端化;归正后的基督徒只应该相信和实践那些在圣经中明确教导的事情。 茨温利对此有所警觉,将其视作改革发展中的不稳定因素,会导致苏黎世的改革教会与其历史根源及以往基督教传统的连续性完全隔断。

在这个运动的不同表现形式中,我们可以辨认出一些共同的因素:对外在权威普遍的不信任、强调成人受洗而反对婴儿受洗、财产的共同拥有,以及对和平主义和不抵抗的坚持。 现在让我们来看其中的一点。 在1527年,苏黎世、伯尔尼以及圣加伦(St Gallen)的市政谴责了再洗礼派,因为他们相信“没有一个真正的基督徒会给出或接受靠资本得到的利息或收入;所有世俗的物品都是公有和免费的,每一个人对其都有充分的财产权”。 正是出于这个原因,“再洗礼派”常被称作“宗教改革的左翼”(培登,Roland H.  Bainton),或者“激进改革派”(威廉斯,George Hunston Williams);对于威廉斯来说,“激进改革派”是相对于“威权式改革派”(magisterial Reformation)而言的,后者主要是指路德宗和改革宗的运动。 这些用语在宗教改革方面的学术著作中不断被接受,你很可能在研究宗教改革的近期文献中遇到它们。

天主教宗教改革

这个词常指特兰托公会议开始以来罗马天主教会出现的复兴。 在较早的学术著作中,这个运动常被称为“改革对立派”。 正像这个词所表明的,罗马天主教在寻求各种方式来对抗新教改革,为的是限制后者的影响。 然而,情况越来越清楚地表明,罗马天主教与新教改革相对抗的过程,也包含着对其自身的改革,以消除新教对它的批评。 在这个意义上,该运动一方面是对新教改革的反动,另一方面,它也是罗马天主教会的改革。

激发北欧新教改革的关切也推动了那里天主教会的复兴,尤其是在西班牙和意大利。 特兰托公会议可以看作是天主教会改革的先声,它澄清了一系列天主教教义中混淆不清的问题,带来了许多必要的改革,涉及到教士的管理、神职的培训、宗教教育和差传活动。 许多老修会的改革和新修会(如耶稣会)的成立大大推动了教会内部的改革。 天主教改革触及的具体神学问题涉及到它在圣经和传统方面、因信称义以及圣礼方面的教导。 天主教这个改革的结果就是,许多原被要求改革的弊端,无论是人文主义者还是新教徒提出的,现在都被消除掉了。

在广义上,“宗教改革”被用来指所有上述四个方面的运动。 而在某种稍窄的意义上,这个词仅指“新教改革”,不包括天主教改革。 在这种意义上,它指上述三种新教改革运动。 不过,在许多学术著作中,“宗教改革”这个词有时也用来指所谓的“威权式的改革”,或者“主流改革”。 换句话说,它只关系到路德宗和改革宗(包括圣公会),而不包括再洗礼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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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教会的改革(1500—1750) 16世纪被证明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时期,它为后来发展起来的现代西方基督教的许多特征奠定了基础。 一个可以追溯到这个时期及其影响的重要特征就是“宗派”的兴起,即出现了不同类型的基督教会,如圣公会、浸信会、路德宗和公理会。 这段时期是一个充满创造性的时期。 这个时期不仅产生了在松散意义上所谓的“新教”,它同时也在神学和灵性上更新了天主教。 由于这段时期对于形成现代基督教具有重要的地位,因此需要认真地讨论。 尽管用来指称这段基督教史的词语可能会导致误解和争议,一个普遍倾向是把这段时期的事件统称为“宗教改革”(the Reformation)。 第一节、宗教改革 “宗教改革”这个词被历史学家和神学家们主要用来指称西欧的改革运动,它涉及这个地区的基督教会在道德、神学和建制上的改革,中心人物有路德(Martin Luther)、茨温利(Huldrych Zwingli)、加尔文(John Calvin)等。 在1525年左右,宗教改革最初主要以路德和维腾堡大学为中心,这个地方位于今天德国的东北部。 然而,这个运动在16世纪20年代的早期也独立地发源于瑞士的
苏黎世,并在那里得到加强。 随着其曲折的发展,苏黎世的宗教改革逐渐带来了一系列政治和神学上的变化,并最终主要和日内瓦城(现在瑞士的一个部分,尽管当时是独立城邦)与加尔文联系在一起。 尽管宗教改革最初主要集中在德国和瑞士,但它在16世纪对大部分西欧造成了重大的影响;一方面掀起了对于该运动的至少一个方面的积极回应(例如,在英格兰、荷兰和斯堪的纳维亚),另一方面,在对抗这个运动中也带来了对天主教自身的加强(如在西班牙和法国)。 宗教改革运动是复杂的和多层面的,其所关注的事项远不止于教会教义的改革。 它涉及到根本的社会、政治和经济问题,这些问题都太复杂,因而不可能在此详细讨论。 逐渐加强的国家主义势力在欧洲的某些地区,包括英格兰和德国,无疑是重要的。 宗教改革的进程在各个国家都不同,可能神学问题在一个国家中占据重要地位(就像在德国),但在另一个国家则几乎没有什么影响(如在英格兰)。 为了回应宗教改革,天主教会开始调整自身的状况。 当时欧洲在法英两国之间存在的紧张所造成的政治不稳定局势,妨碍了教皇更早地召集会议。 教皇最终召集了特兰托公会议(Council of Trent)。 这个会议为自己设
立的目标是澄清和说明天主教的思想与实践,以反驳其福音派的对手。 “宗教改革”这个词常在几个意义上来用,对它们加以区别是十分必要的。 在其定义中涉及到四个要素:路德派(Lutheranism);改革宗教会(Reformed church,常被称为“加尔文派”);“激进改革派”,也常被称为“再洗礼派”(Anabaptism);以及“改革对立派”(Counter Reformation)或者“天主教改革”。 我们下面会简要地讨论到每一个要素。 路德宗教改革 路德宗教改革主要发生在德国境内,并且主要和一个具有独特魅力的人——马丁•路德——所产生的个人的深刻影响联系起来。 路德特别关注因信称义的学说,这形成了他宗教思想的核心。 路德宗教改革最初是一个学术运动,主要涉及到改革维腾堡大学的神学教育。 维腾堡大学当时是个无足轻重的大学,路德和他的同事在神学院中进行的改革没有引起什么关注。 正是路德个人的行动——他所提出的著名的95条论纲(1517年10月31日)——引起了相当大的兴趣,并借着印刷品使这些思想在维腾堡吸引了更多人的关注。 严格说来,路德的宗教改革开始于1522年,即路德从他被迫躲藏的沃特
堡返回到维腾堡的那日。 在此前的1521年,路德已经被沃尔姆斯议会所谴责,由于担心他的生命安全,他的一些有地位的支持者把他秘密地转移到一个名为沃特堡的城堡中,直到他的生命不再受到威胁。 在他不在维腾堡期间,他的一个学术上的同事,卡尔斯塔得(Andreas Bodenstein von Karlstadt)在维腾堡开始的改革似乎要陷入到混乱当中。 由于路德认识到,要使宗教改革不至于失败在卡尔斯塔得不称职的手中,他就有必要回去,于是他从藏身的地方返回到维腾堡。 从这个时刻起,路德的学术性改革转变为一个教会和社会的改革过程。 现在不再是路德在大学观念的世界中展开的辩论,他发现自己已经被看作是一个宗教、社会和政治改革运动的领袖,而这个运动在一些同时代的观察者看来,似乎在欧洲开辟了一条通向新的社会及宗教秩序的道路。 事实上,路德的改革过程与其改革宗的同行,如茨温利,发动的改革比较起来,要显得保守得多。 因而,它所取得的成果远比预计的要小。 这个运动始终局限在德国境内,从未扩展到外国政权的领域(斯堪的纳维亚除外),而这些领域似乎像是熟透的苹果,原本是可以落入其怀中的。 路德对“虔诚的王子”之作用的
看法(这事实上已经保证了君主对教会的控制)似乎并没有引起所预期的兴趣,尤其是与加尔文这样的改革宗思想家更宽广的共和情怀相对照下,更显得没有吸引力。 加尔文宗教改革 加尔文宗教改革的发源地是在瑞士联邦,它带来了改革宗教会的出现。 与路德宗教改革所具有的学术背景不同,改革宗教会缘起于试图按照更符合圣经的方式来改革教会的道德状况和敬拜仪式(但不必是其教义)。 必须注意的是,尽管这种改革的模式是加尔文确定的,但它最初的起源则可以追溯到更早期的改革者,如茨温利和布林格(Heinrich Bullinger),他们都在瑞士的首要城市苏黎世。 尽管多数早期的改革宗神学家,如茨温利,都有学术的背景,但他们的改革纲领在本质上并非是学术的。 他们直接针对教会,即针对他们在瑞士城邦,如苏黎世、伯尔尼和巴塞尔,所看到的教会。 相比较而言,路德相信,称义学说对于他进行的社会与宗教改革具有重要意义,而早期的改革宗思想家则对教义不太感兴趣,更不用说特定的教义了。 他们的改革纲领是在建制、社会和伦理上,在许多方面与人文主义运动发出的改革要求类似。 人们普遍认为,改革宗教会的巩固始于茨温利在战斗中死去后他的继任者布林格
带来的苏黎世改革的稳定时期,终于日内瓦成为权力中心,16世纪50年代加尔文成为它的主要代言人。 在改革宗教会中这种力量的逐渐转移(最初从苏黎世到伯尔尼,再从伯尔尼到日内瓦)发生在1520-1560年间,其结果是,一方面建立了日内瓦城及其政治体制(共和政体),另一方面它的宗教思想家(最初是加尔文,在其去世后有贝扎,Theodore Beza)成为其教会的领袖。 这个发展随着日内瓦学院的建立(1559年)而得到进一步的巩固,改革宗的牧师从中得到训练。 “加尔文主义”(Calvinism)这个词经常用来指称改革宗教会的宗教观念。 尽管在宗教改革方面的文献中这个词还在广泛使用,但这种用法已普遍为人所诟病。 因为现在越来越明显,16世纪后期的改革宗神学依赖的是几种资源,而不只是加尔文自己的观念。 把16世纪后期到17世纪的改革宗思想称之为“加尔文主义”含有将前者基本看作是加尔文思想的意思。 但现在人们普遍同意,加尔文的思想已经被其继承者们细致地修正过。 因此,“改革宗”这个词现在用的更多,它或者指那些教会(主要在瑞士、低地地区和德国),或者是那些以加尔文著名的宗教著作《基督教要义》为思想基础的宗
教思想家,如贝扎、柏金斯(William Perkins)和欧文(John Owen),或者是指以《要义》为基础的教会文件,如著名的《海德堡要理问答》。 就新教宗教改革的三个主要分支——路德宗、改革宗和再洗礼派来说,改革宗这一支对于英语世界具有特别的重要性。 在17世纪占支配性地位的清教运动(Puritanism),就是改革宗信仰的一种特殊形式,它为17世纪以后新英格兰的政治和宗教思想奠定了重要基础。 要想理解新英格兰宗教和政治史,以及诸如约拿单•爱德华滋这些作家的思想,就必须把握清教运动宗教思想中至少在某些方面的神学洞见和观点,因为这些思想决定了他们的社会和政治态度。 激进派宗教改革(再洗礼派) “再洗礼派”这个词的来源当归于茨温利(这个词字面的意思即“再洗礼者”,它指的或许是再洗礼派最突出的方面:惟有那些已经作过公开信仰表白的人才应该受洗)。 再洗礼派似乎首先是在苏黎世附近出现,可以说与茨温利于16世纪20年代早期在苏黎世的改革相关。 它以这样一个群体为代表(其中有格列伯,Conrad Grebel),他们认为茨温利并没有忠于他自己的改革原则。 他在布道中是这样讲,但在实践上却不这
样做。 尽管茨温利承认“惟独圣经”的原则,但格列伯论证说,他却保留了一系列的仪式——包括婴儿受洗、教会与政府的关联,以及基督徒参与战争,而这些都不是圣经所允许的。 在这些激进派思想家看来,“惟独圣经”的原则应该被极端化;归正后的基督徒只应该相信和实践那些在圣经中明确教导的事情。 茨温利对此有所警觉,将其视作改革发展中的不稳定因素,会导致苏黎世的改革教会与其历史根源及以往基督教传统的连续性完全隔断。 在这个运动的不同表现形式中,我们可以辨认出一些共同的因素:对外在权威普遍的不信任、强调成人受洗而反对婴儿受洗、财产的共同拥有,以及对和平主义和不抵抗的坚持。 现在让我们来看其中的一点。 在1527年,苏黎世、伯尔尼以及圣加伦(St Gallen)的市政谴责了再洗礼派,因为他们相信“没有一个真正的基督徒会给出或接受靠资本得到的利息或收入;所有世俗的物品都是公有和免费的,每一个人对其都有充分的财产权”。 正是出于这个原因,“再洗礼派”常被称作“宗教改革的左翼”(培登,Roland H.  Bainton),或者“激进改革派”(威廉斯,George Hunston Williams);对于威廉斯来
说,“激进改革派”是相对于“威权式改革派”(magisterial Reformation)而言的,后者主要是指路德宗和改革宗的运动。 这些用语在宗教改革方面的学术著作中不断被接受,你很可能在研究宗教改革的近期文献中遇到它们。 天主教宗教改革 这个词常指特兰托公会议开始以来罗马天主教会出现的复兴。 在较早的学术著作中,这个运动常被称为“改革对立派”。 正像这个词所表明的,罗马天主教在寻求各种方式来对抗新教改革,为的是限制后者的影响。 然而,情况越来越清楚地表明,罗马天主教与新教改革相对抗的过程,也包含着对其自身的改革,以消除新教对它的批评。 在这个意义上,该运动一方面是对新教改革的反动,另一方面,它也是罗马天主教会的改革。 激发北欧新教改革的关切也推动了那里天主教会的复兴,尤其是在西班牙和意大利。 特兰托公会议可以看作是天主教会改革的先声,它澄清了一系列天主教教义中混淆不清的问题,带来了许多必要的改革,涉及到教士的管理、神职的培训、宗教教育和差传活动。 许多老修会的改革和新修会(如耶稣会)的成立大大推动了教会内部的改革。 天主教改革触及的具体神学问题涉及到它在圣经和传统方面、因信称义以
及圣礼方面的教导。 天主教这个改革的结果就是,许多原被要求改革的弊端,无论是人文主义者还是新教徒提出的,现在都被消除掉了。 在广义上,“宗教改革”被用来指所有上述四个方面的运动。 而在某种稍窄的意义上,这个词仅指“新教改革”,不包括天主教改革。 在这种意义上,它指上述三种新教改革运动。 不过,在许多学术著作中,“宗教改革”这个词有时也用来指所谓的“威权式的改革”,或者“主流改革”。 换句话说,它只关系到路德宗和改革宗(包括圣公会),而不包括再洗礼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