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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讲 一位可知的、美善的神

美中不足 by 维保罗

在讨论了"圣经是什么?""我们为什么应该相信它?"之后,今天我们来看圣经的主题——神。在这一讲里,我们要讨论的题目共三条:

一、神是可知的

二、寻求、认识神的努力是合情合理的、崇高的

三、神是美善的

这几条看上去再简单不过了,但我们这些需要被纠错的基督徒常常能把甚至是最简单、最明了的概念搅成、挤成一根根缠扰不清的神学麻花。

一、有一位可知的神

基督徒在关于神的知识上有许多东西需要进行纠错。我们听到的教导常常把神视为不值得去知道、去了解的。另一种倾向是:神就是不可知的,理由是祂之所以不可知是因为神与我们之间的差别是如此之大,以致于在与神交往的事上我们根本就不知道东西南北。

1)"同龄人"般的神

在今天的西方教会里,神常常被视为与我们是同龄人,是"哥儿们"(buddy)。在一定意义上,神看上去好象是这样的。我们在《出埃及记》三十三章11节读到:"耶和华与摩西面对面说话,好象人与朋友说话一般。"主耶稣在《约翰福音》十五章11节中教导说:"以后我不再称你们为仆人,因仆人不知道主人所做的事;我乃称你们为朋友,因我从我父所听见的,已经都告诉你们了。"

这么看来,神是我们的朋友。但当摩西代表神向以色列说话时,他的脸发光,以致人们都因害怕而不敢走近前来(出34:30)。尽管基督称祂的使徒们为朋友,可他们从来未用过"朋友"这个称呼,而都是自称是基督的奴仆。《路加福音》五章8节里彼得对耶稣行了神迹之后的反应,才真正表达了人对基督应有的态度:"西门彼得看见,就俯伏在耶稣膝前,说:-主啊,离开我,我是个罪人!-"

在我们所一头扎进的、将基督教加以简化的传福音的努力之中,我们将神降到了一个地步——神是如此容易地被认识,以致有些人就不再把神看作是值得我们寻求、认识的神了。神成了一位超级心理学家、一位老好朋友,或是我们从未有过的亲人或配偶。但是,假如我对自己的生活(朋友、家人或婚姻)已很满意,那么神对我还有何用?我不需要再多一位朋友。

2)不可知的神

另一种流行的有关神的错误概念是:神是根本不可知的——祂远远高过我们,在一个不可知的范畴内运作,甚至与人类行事的方式是完全相反的。当我们存着这种不符合实际的"谦卑"心态来想象有关神的概念时,我们就得出了另一种结论,即:神既然是无限的,那么我们思考神的一切努力就都是徒然的。

但神的无限本质并非使祂不可完全企及。保罗在《罗马书》十章8-9节中写道:"他到底怎么说呢?他说:-这道离你不远,正在你口里,在你心里-就是我们所传信主的道。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祂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

因此,我们需要纠正我们关于神的错误观念。祂既不是"哥儿们",不值得特别花时间去认识;也不是远到外层空间里哈伯望远镜[注1]探不到的。我们若将这两种极端折衷一下,或许就离真理近了一步。神既是无限伟大崇高的,又是降卑而使我们可以认知的。祂既是住在我们中间的神,又是天上永恒的神,既深不可测,又是可知的。下面我们就来对此加以讨论。

3)无限而又可知的神

"神是谁?""圣经里是如何定义神的?"问这个问题的人本身就有点过于骄傲了。我在听到别人谈论神的时候以及当我自己谈论神的时候,我总有点不自在。人在试图定义神的时候,就有点儿像是那些正在被鲸鱼吞入口内的浮游生物想要为鲸鱼下定义一样愚蠢可笑。我不知道浮游生物的认知能力到底有多少;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鲸鱼绝不局限于它们窃窃私语的认识范围之内。

基督徒认为:神已经向祂的被造物显明祂那些可知的方面。

让我们真诚地谦卑下来,承认神的不可测性。但也让我们清楚地知道,神并非因为祂所具有的无限性及不可测性就使我们对祂完全不可认知。换言之,我不能完全认识神并非意味着我就一定不知道任何关于神的事。你们中间的绝大多数人大概不能面面俱到地向我描述垒球的详尽规则和全部所在,但这不等于你不知道什么是"三振出局"[注2]。

4)有理性、讲逻辑的神

另外一点我们同样应该清楚知道的是:我所掌握的那点关于神的有限的知识,对于我、对于神,都是真的,是绝对不矛盾的。也就是说,当我知道神不能说谎(多1:2),我就应该知道,"说谎"就是说谎,它在神眼里和在人眼里都是同一种行为。例如2+2对于我来说等于4,那么2+2对于神来说也等于4。假如两条并行线对于在地球上生活的我是不相交的,那么在天上神的国里也绝不会相交。我们也可以这样说:"当我明白真理的时候,我就知道了神的心思(当然是在定性的而不是定量的概念上)。"

我并不是想要把问题搞得过于复杂化、过于哲学性;但只要稍微作点解释,我们就能看出,认识"神的可知性与合情合理性"有多么重要。无论如何,假如神是不可理喻的,那么祂当然就是不可知的,因为你是无法了解捉摸不定的东西的。

地上的真理之所以是真理,是因为此真理是神头脑里的真理。有人说,"并行线在天上或许是相交的;反正神在逻辑之上,是超逻辑的。"这话听上去也没有什么害处,甚至还显得挺谦卑的;这样做也很容易来解释神学上的难题。有了问题,只要说上一句"神是超逻辑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但是我们必须知道,并行线之所以在地上不相交,是因为它们在天上不相交(这里所说的天上是指神的规律、法则)。

请允许我来说出这里的关键所在。假如并行线在天上不相交,那么我们就必须承认神可能是自相矛盾的。倘若真的如此,当祂说"是"时就意味着"不";说"相信"时就是指"怀疑",对我们说"信的人必得救"而实际上可能是"信的人被定罪"。那么问题可真是严重了。

我们已经确定圣经是我们知识的起始点。既然神是圣经的作者,那么祂就是我们知识的起始点。圣经宣告说:"敬畏耶和华是智能的开端"(箴1:7)。使徒保罗在《歌罗西书》中写道:"神的奥秘就是基督,所积蓄的一切智能和知识都在祂里面藏着。"

在这些声明以及圣经中其它多处经文所不言而喻的是,知识来自神,我们是可以获得智能与知识的。这也就毫不奇怪为什么当初蛇在对人类的第一次进攻时说:"神岂是真说……?"(创3:1)。

二、合理的追求

我的第二大点是:人类最高的追求目标是认识神。不信的人用来反对有组织的基督教信仰常用的一个论点是:"基督教内部就充满了对圣经中关于神的教导的不同理解",就仿佛没有组织的宗教之间矛盾就少似的。

最近,我在与一位基督徒朋友为神学上不同的意见争论时,被一位不信主的朋友听到了。他就说:"真有意思,教会到今天还在那么多的事上争论不休!"言下之意就好象教会外面就没有争论似的。按他这句话的逻辑,有争论的东西是不值得追求的,或者是不会有结果的。但我们不应该对教会里的争论感到泄气(我们以后还会对基督徒之间的争论详加讨论)。

从前我有一位教练,他曾训练出无数的创田径记录和金牌得主。他在田径运动上的知识远远超过了我的智力与能力所能企及的。难道这就意味着我找这样的人作教练是不理智的蠢举吗?假如自己无知而且能力太差,就不能在这位天才教练之下受训练——这是一种何等扭曲的逻辑啊!

假如人类因着自己找到正确结论的能力很差就放弃对认识神、事奉神的追求,那就是无理性的。归根结底一句话,神是可知的——这是神自己的应许:"爱我的,我也爱他;恳切寻求我的,必寻得见"(箴8:17)。

三、神是美善

1)我的最后一点是:神是美善。这点看上去是如此一目了然,实在没有什么好讨论的。但是,作为一个需要被纠错的基督徒,我发现自己甚至在关于"神是美善"的这一点上都是认识不足的。我思考问题时的缺陷是,关于神我有一个观念,关于美善我则有另一个观念,然后我下了个结论,说神与美善是可以划上等号的。下面我来解释一下这意味着什么。

神常常被描绘成一位好心的老人,想要帮助把世界搞得有条有理。我们都喜欢这样的好心老人。我们在金球奖和艾美奖颁奖大会[注3]上也说"感谢祂",可是在圣经里神却要求我们忠心于祂,要求我们敬拜祂。祂是一位忌邪的神,要惩罚否认祂的人。神的这一以祂为中心的绝对性也被教会给轻描淡写了。突然之间,那位"老好人"变成了"萨达姆.侯赛因"(胡森)。这样的神就成了"男权主义者"、"憎恶同性恋者"、"好战分子"、"反对妇女有生、杀自己胎儿权利"者了;祂也因为人有罪而把他们"送到地狱去"。这样的一位神在奥斯卡颁奖大会上是不受欢迎、也不会被提到的。

这里的问题是:神被视为仅仅是被造物中的一分子;一般说来,祂做出的和选择的都是好决定。有时候,人们觉得神越了界,任意称邪恶为美善。在知识分子中,我们常常听到对这位"好战的"、"令人不可忍受的"神进行严厉指控。

但神不因为某些事情是好的就选择它们或制定法律来肯定它们(仿佛它们之所以好是出于它们本身);它们好也不是神任意说它们是好的——好与善本身就是由神的本质和特征所定义的。

《韦敏斯德信仰告白》是这样说的:

一切生命、荣耀、善良、祝福都在神自己里面,也属于祂;……唯独在神自己里面,且归给祂自己时,才有完全的充足;祂是万有的独一根源,万有都是属于祂、藉祂而立,也归于祂。(第二章第2节)

2)恨神就是恨善

《诗篇》119篇68节:"你本为善,所行的也善。"使徒保罗这样说:"因为万有都本于祂,依靠祂,归于祂"(罗11:36)。换句话说,当我们说某事、某物是善的,那善本身就与神的特征相和谐。得罪神就是得罪善;恨神就是恨善。"我恨上帝"是今天很流行的口头禅。《箴言》八章35-36节将神自己与生命等同起来:

因为寻找我的,就寻得生命,也必蒙耶和华的恩惠。得罪我的,却害了自己的性命;恨恶我的,都喜爱死亡。

恨恶神就是恨恶生命。生命、真理、美丽、纯洁、善良、公义、爱……不仅仅恰好是神所俱有的属性,也并不仅仅是神能够来为这一切下定义;这一切都是神本身的特征,都源于神,当然也由神来定义。

我记得当初自己在考虑要不要成为基督徒的时候,还在那里详细考查,看看基督徒的信仰是否真的符合伦理道德,是否真是那么好?圣经里的上帝是否值得我去为之献身?祂真的是美善的吗?希望现在我们大家都能认识到这种态度的傲慢、自恃。当时我想做的是,不知天高地厚地试图要来判断美善本身是否美善,于是我就自以为是地作起了美善和神的检查官。简直是疯了一样!但这却是人思考问题的常用方式。

3)寻求认识一位美善的神

根据圣经,有一位美善的、可以认识的神。世上没有什么比寻求、认识这位神更高尚的追求了。祂是那联接轮子上所有齿条并驱动它们运转的齿轮。当神被从平衡式里挪走之后,家庭的事、政府的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教会里的事……都会遭瓦解、破坏。主耶稣在《马太福音》六章31-33节里教导说:

所以,不要忧虑说吃什么?穿什么?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们需用的这一切东西,你们的天父是知道的。你们要先求祂的国和祂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

神不仅仅是美善;祂就是美善之源。丢弃"神"的观念就是丢弃"美善"的观念。这样的例子我们看到的难道还少吗?

4)神是良善,我们不是

到此为止,假如我不向你们指出我们都为之痛苦但又清楚知道的一件事,我就是失职了。那就是:神是良善,我们不是。耶稣明确地指出:"除了神一位之外,没有良善的"(可10:18)。神的公义、圣洁与美善是如此高出我们,从一定的程度上说,人寻求、认识神的努力实在是愚人之举。人不可能造出一座"德行塔"或搭起一架"公义梯"去认识神。以赛亚先知教导我们说:"我们都像不洁净的人,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赛64:6)。

那么我们的希望何在?我们的希望不在于我们自己,而在于神,在于神找到我们。神通过祂儿子耶稣将祂的爱赐给我们、找到我们:

祂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6-8)

这是神自己为我们提供的人能认识神的唯一方式:神的儿子变成为人,倒空祂自己,变成为有罪,自己卑微,以至于死,好使我们拥有生命——拥有唯靠与神联合才能找到的生命。人与美善的神和好的唯一途经就是通过信基督,唯独信基督。愿神赐给我们眼睛看见此真理!让我们永远求告救主的名字!

——

[注1]

世界上最强大的射电望远镜。

[注2]

垒球是美国最大众化的运动项目;"三振出局"是家喻户晓的一条比赛规则。

[注3]

美国电视界年度颁奖大会,级别次于奥斯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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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了圣经是什么?我们为什么应该相信它?之后,今天我们来看圣经的主题——神。在这一讲里,我们要讨论的题目共三条: 一、神是可知的 二、寻求、认识神的努力是合情合理的、崇高的 三、神是美善的 这几条看上去再简单不过了,但我们这些需要被纠错的基督徒常常能把甚至是最简单、最明了的概念搅成、挤成一根根缠扰不清的神学麻花。 一、有一位可知的神 基督徒在关于神的知识上有许多东西需要进行纠错。我们听到的教导常常把神视为不值得去知道、去了解的。另一种倾向是:神就是不可知的,理由是祂之所以不可知是因为神与我们之间的差别是如此之大,以致于在与神交往的事上我们根本就不知道东西南北。 1)同龄人般的神 在今天的西方教会里,神常常被视为与我们是同龄人,是哥儿们(buddy)。在一定意义上,神看上去好象是这样的。我们在《出埃及记》三十三章11节读到:耶和华与摩西面对面说话,好象人与朋友说话一般。主耶稣在《约翰福音》十五章11节中教导说:以后我不再称你们为仆人,因仆人不知道主人所做的事;我乃称你们为朋友,因我从我父所听见的,已经都告诉你们了。 这么看来,神是我们的朋友。但当摩西代表神向以色列说话
时,他的脸发光,以致人们都因害怕而不敢走近前来(出34:30)。尽管基督称祂的使徒们为朋友,可他们从来未用过朋友这个称呼,而都是自称是基督的奴仆。《路加福音》五章8节里彼得对耶稣行了神迹之后的反应,才真正表达了人对基督应有的态度:西门彼得看见,就俯伏在耶稣膝前,说:-主啊,离开我,我是个罪人!- 在我们所一头扎进的、将基督教加以简化的传福音的努力之中,我们将神降到了一个地步——神是如此容易地被认识,以致有些人就不再把神看作是值得我们寻求、认识的神了。神成了一位超级心理学家、一位老好朋友,或是我们从未有过的亲人或配偶。但是,假如我对自己的生活(朋友、家人或婚姻)已很满意,那么神对我还有何用?我不需要再多一位朋友。 2)不可知的神 另一种流行的有关神的错误概念是:神是根本不可知的——祂远远高过我们,在一个不可知的范畴内运作,甚至与人类行事的方式是完全相反的。当我们存着这种不符合实际的谦卑心态来想象有关神的概念时,我们就得出了另一种结论,即:神既然是无限的,那么我们思考神的一切努力就都是徒然的。 但神的无限本质并非使祂不可完全企及。保罗在《罗马书》十章8-9节中写道:他到底怎么说呢?
他说:-这道离你不远,正在你口里,在你心里-就是我们所传信主的道。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祂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 因此,我们需要纠正我们关于神的错误观念。祂既不是哥儿们,不值得特别花时间去认识;也不是远到外层空间里哈伯望远镜[注1]探不到的。我们若将这两种极端折衷一下,或许就离真理近了一步。神既是无限伟大崇高的,又是降卑而使我们可以认知的。祂既是住在我们中间的神,又是天上永恒的神,既深不可测,又是可知的。下面我们就来对此加以讨论。 3)无限而又可知的神 神是谁?圣经里是如何定义神的?问这个问题的人本身就有点过于骄傲了。我在听到别人谈论神的时候以及当我自己谈论神的时候,我总有点不自在。人在试图定义神的时候,就有点儿像是那些正在被鲸鱼吞入口内的浮游生物想要为鲸鱼下定义一样愚蠢可笑。我不知道浮游生物的认知能力到底有多少;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鲸鱼绝不局限于它们窃窃私语的认识范围之内。 基督徒认为:神已经向祂的被造物显明祂那些可知的方面。 让我们真诚地谦卑下来,承认神的不可测性。但也让我们清楚地知道,神并非因为祂所具有的无限性及不可测性就使我们对祂完全不可认知。换言之,我不能完
全认识神并非意味着我就一定不知道任何关于神的事。你们中间的绝大多数人大概不能面面俱到地向我描述垒球的详尽规则和全部所在,但这不等于你不知道什么是三振出局[注2]。 4)有理性、讲逻辑的神 另外一点我们同样应该清楚知道的是:我所掌握的那点关于神的有限的知识,对于我、对于神,都是真的,是绝对不矛盾的。也就是说,当我知道神不能说谎(多1:2),我就应该知道,说谎就是说谎,它在神眼里和在人眼里都是同一种行为。例如2+2对于我来说等于4,那么2+2对于神来说也等于4。假如两条并行线对于在地球上生活的我是不相交的,那么在天上神的国里也绝不会相交。我们也可以这样说:当我明白真理的时候,我就知道了神的心思(当然是在定性的而不是定量的概念上)。 我并不是想要把问题搞得过于复杂化、过于哲学性;但只要稍微作点解释,我们就能看出,认识神的可知性与合情合理性有多么重要。无论如何,假如神是不可理喻的,那么祂当然就是不可知的,因为你是无法了解捉摸不定的东西的。 地上的真理之所以是真理,是因为此真理是神头脑里的真理。有人说,并行线在天上或许是相交的;反正神在逻辑之上,是超逻辑的。这话听上去也没有什么害处,甚至
还显得挺谦卑的;这样做也很容易来解释神学上的难题。有了问题,只要说上一句神是超逻辑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但是我们必须知道,并行线之所以在地上不相交,是因为它们在天上不相交(这里所说的天上是指神的规律、法则)。 请允许我来说出这里的关键所在。假如并行线在天上不相交,那么我们就必须承认神可能是自相矛盾的。倘若真的如此,当祂说是时就意味着不;说相信时就是指怀疑,对我们说信的人必得救而实际上可能是信的人被定罪。那么问题可真是严重了。 我们已经确定圣经是我们知识的起始点。既然神是圣经的作者,那么祂就是我们知识的起始点。圣经宣告说:敬畏耶和华是智能的开端(箴1:7)。使徒保罗在《歌罗西书》中写道:神的奥秘就是基督,所积蓄的一切智能和知识都在祂里面藏着。 在这些声明以及圣经中其它多处经文所不言而喻的是,知识来自神,我们是可以获得智能与知识的。这也就毫不奇怪为什么当初蛇在对人类的第一次进攻时说:神岂是真说……?(创3:1)。 二、合理的追求 我的第二大点是:人类最高的追求目标是认识神。不信的人用来反对有组织的基督教信仰常用的一个论点是:基督教内部就充满了对圣经中关于神的教导的不同理解,就仿佛
没有组织的宗教之间矛盾就少似的。 最近,我在与一位基督徒朋友为神学上不同的意见争论时,被一位不信主的朋友听到了。他就说:真有意思,教会到今天还在那么多的事上争论不休!言下之意就好象教会外面就没有争论似的。按他这句话的逻辑,有争论的东西是不值得追求的,或者是不会有结果的。但我们不应该对教会里的争论感到泄气(我们以后还会对基督徒之间的争论详加讨论)。 从前我有一位教练,他曾训练出无数的创田径记录和金牌得主。他在田径运动上的知识远远超过了我的智力与能力所能企及的。难道这就意味着我找这样的人作教练是不理智的蠢举吗?假如自己无知而且能力太差,就不能在这位天才教练之下受训练——这是一种何等扭曲的逻辑啊! 假如人类因着自己找到正确结论的能力很差就放弃对认识神、事奉神的追求,那就是无理性的。归根结底一句话,神是可知的——这是神自己的应许:爱我的,我也爱他;恳切寻求我的,必寻得见(箴8:17)。 三、神是美善 1)我的最后一点是:神是美善。这点看上去是如此一目了然,实在没有什么好讨论的。但是,作为一个需要被纠错的基督徒,我发现自己甚至在关于神是美善的这一点上都是认识不足的。我思考问题时的缺陷是
,关于神我有一个观念,关于美善我则有另一个观念,然后我下了个结论,说神与美善是可以划上等号的。下面我来解释一下这意味着什么。 神常常被描绘成一位好心的老人,想要帮助把世界搞得有条有理。我们都喜欢这样的好心老人。我们在金球奖和艾美奖颁奖大会[注3]上也说感谢祂,可是在圣经里神却要求我们忠心于祂,要求我们敬拜祂。祂是一位忌邪的神,要惩罚否认祂的人。神的这一以祂为中心的绝对性也被教会给轻描淡写了。突然之间,那位老好人变成了萨达姆.侯赛因(胡森)。这样的神就成了男权主义者、憎恶同性恋者、好战分子、反对妇女有生、杀自己胎儿权利者了;祂也因为人有罪而把他们送到地狱去。这样的一位神在奥斯卡颁奖大会上是不受欢迎、也不会被提到的。 这里的问题是:神被视为仅仅是被造物中的一分子;一般说来,祂做出的和选择的都是好决定。有时候,人们觉得神越了界,任意称邪恶为美善。在知识分子中,我们常常听到对这位好战的、令人不可忍受的神进行严厉指控。 但神不因为某些事情是好的就选择它们或制定法律来肯定它们(仿佛它们之所以好是出于它们本身);它们好也不是神任意说它们是好的——好与善本身就是由神的本质和特征所定义的。 《韦
敏斯德信仰告白》是这样说的: 一切生命、荣耀、善良、祝福都在神自己里面,也属于祂;……唯独在神自己里面,且归给祂自己时,才有完全的充足;祂是万有的独一根源,万有都是属于祂、藉祂而立,也归于祂。(第二章第2节) 2)恨神就是恨善 《诗篇》119篇68节:你本为善,所行的也善。使徒保罗这样说:因为万有都本于祂,依靠祂,归于祂(罗11:36)。换句话说,当我们说某事、某物是善的,那善本身就与神的特征相和谐。得罪神就是得罪善;恨神就是恨善。我恨上帝是今天很流行的口头禅。《箴言》八章35-36节将神自己与生命等同起来: 因为寻找我的,就寻得生命,也必蒙耶和华的恩惠。得罪我的,却害了自己的性命;恨恶我的,都喜爱死亡。 恨恶神就是恨恶生命。生命、真理、美丽、纯洁、善良、公义、爱……不仅仅恰好是神所俱有的属性,也并不仅仅是神能够来为这一切下定义;这一切都是神本身的特征,都源于神,当然也由神来定义。 我记得当初自己在考虑要不要成为基督徒的时候,还在那里详细考查,看看基督徒的信仰是否真的符合伦理道德,是否真是那么好?圣经里的上帝是否值得我去为之献身?祂真的是美善的吗?希望现在我们大家都能认识到
这种态度的傲慢、自恃。当时我想做的是,不知天高地厚地试图要来判断美善本身是否美善,于是我就自以为是地作起了美善和神的检查官。简直是疯了一样!但这却是人思考问题的常用方式。 3)寻求认识一位美善的神 根据圣经,有一位美善的、可以认识的神。世上没有什么比寻求、认识这位神更高尚的追求了。祂是那联接轮子上所有齿条并驱动它们运转的齿轮。当神被从平衡式里挪走之后,家庭的事、政府的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教会里的事……都会遭瓦解、破坏。主耶稣在《马太福音》六章31-33节里教导说: 所以,不要忧虑说吃什么?穿什么?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们需用的这一切东西,你们的天父是知道的。你们要先求祂的国和祂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 神不仅仅是美善;祂就是美善之源。丢弃神的观念就是丢弃美善的观念。这样的例子我们看到的难道还少吗? 4)神是良善,我们不是 到此为止,假如我不向你们指出我们都为之痛苦但又清楚知道的一件事,我就是失职了。那就是:神是良善,我们不是。耶稣明确地指出:除了神一位之外,没有良善的(可10:18)。神的公义、圣洁与美善是如此高出我们,从一定的程度上说,人寻求、认识神的努力实在是愚
人之举。人不可能造出一座德行塔或搭起一架公义梯去认识神。以赛亚先知教导我们说:我们都像不洁净的人,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赛64:6)。 那么我们的希望何在?我们的希望不在于我们自己,而在于神,在于神找到我们。神通过祂儿子耶稣将祂的爱赐给我们、找到我们: 祂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6-8) 这是神自己为我们提供的人能认识神的唯一方式:神的儿子变成为人,倒空祂自己,变成为有罪,自己卑微,以至于死,好使我们拥有生命——拥有唯靠与神联合才能找到的生命。人与美善的神和好的唯一途经就是通过信基督,唯独信基督。愿神赐给我们眼睛看见此真理!让我们永远求告救主的名字! —— [注1] 世界上最强大的射电望远镜。 [注2] 垒球是美国最大众化的运动项目;三振出局是家喻户晓的一条比赛规则。 [注3] 美国电视界年度颁奖大会,级别次于奥斯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