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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基督的救赎工作

基本神学 by 未知


基督的神性与人性虽然在救主的身上充份的联合,然而这两种性质却没有混杂在一起,也没有任何一方增加或减少,这两种性质完整无缺地同时存在于耶稣基督的身上。因此耶稣基督既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因为他是完全的神,所以他是无限的,能够代赎古往今来所有人类的罪,因为他是完全的人,所以他能够站在人的地位,满足神公义的要求。



保罗在腓立比书二6~11:「他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象,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于父神。」由以上几节经文,可以将耶稣基督救赎人类的工作,分成降生、受苦、死亡、复活、升天、坐在权能者的右边等六个步骤。





耶稣的降生



耶稣基督救赎人类工作的第一步就是降世为人,这也是他卑微自己的开始。为了救赎人类脱离罪恶,满足神公义的要求,他必须降生为人,取了人的身体,站在人的地位,献上的身体,当作挽回祭,并且舍命作多人的赎价。保罗在加拉太书四4:「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之下。」从这节圣经,至少在两方面可以看出,耶稣基督的降生显示出他的自我卑微。



一、他是为女子所生这句话乍听之下,似乎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因为世上的每一个人都是女人所生的,何必还要强调「他为女子所生」。但在耶稣基督身上,这句话就有很大的意义,因为表示耶稣基督具有一个标准、典型的人类生命,曾经过人类正常的出生过程,他是百分之百的正常人,是人类社会的一份子。也显示出他极大的卑微,因为他本来是与神同等的,是三位一体的真神,创造宇宙的主宰,然而为了拯救世人,他自愿放弃天堂的荣耀,以造物者之尊成为被造者的一份子。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创造与统管万有的神,却生在马房里,卧在马槽中。圣经形容他「无佳形美容,也无美貌使我们羡慕」(赛五三2),他自己做见证说:「狐狸有洞,飞鸟有巢,人子却没有枕头的地方」。故耶稣基督的道成肉身,降生为人,是他救赎人类工作的开始,也是自我卑微的第一步。



二、他是生在律法之下意思是说,他必须受律法的管理与约束。耶稣基督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他不但是宇宙的创造者,也是宇宙的立法者,既然是立法者,就是在律法之上,不必受律法的约束,然而为了救赎人类,他放弃了他立法者的权利,甘心屈服在律法之下,遵守律法之一切规定。这些律法,大致可分为下列三类:



1.自然律:自然律就是控制自然界运行的各种定律。包括物理及化学的各种定律,如地心引力、惯性定律、质量不灭定律,及其他时间、空间的限制等等。耶稣基督既是神,他本可不受这些限制,但他既降生为人,便要受这些自然界定律的限制。例如他需要吃饭、喝水、不能飞翔、不能穿过物体、或同时出现于两个不同的地方等。耶稣复活之后,这些定律对他不再有约束的能力,但在世为人的阶段中,却自愿卑微顺服在这些自然律之下。



2.道德律:道德律就是管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行为的律法。虽然很多国家或民族都有他们自己发展出来的一套道德规范,但此处所指的道德律,它的基础是建筑在神的十条诫命上。除了十诫之外,神也藉着先知把他的律法和要求晓谕以色列人,故道德律的制定者即是神。耶稣基督在世时,也甘心乐意地顺服一切道德方面的律法,无可指摘,甚至那个和他同钉十字架的犯人都替他做见证,说:「这个人从来没有做过一件不好的事」(路廿三41)。



3.神律:神律就是控制与管理人和神之间关系的律法。从耶稣基督的神性来说,他是这些律法的制定者,但从他的人性来说,他自愿站在人的地位,尽律法所规定的「诸般的义」,满足神的要求。神当初与人类的始祖亚当立「行为之约」,要试验亚当所代表的人类对他是否绝对顺服,不幸亚当失败了,把人类带人灭亡的刑罚。耶稣基督站在人的地位,同样受神的试验,却成功了,因为「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耶稣的受苦



耶稣基督为救赎人类,卑微自己,降生为人,并且为了人类的罪,受了很多的苦难。提到耶稣基督的受苦,或许很多人只会想到在十字架上所受的痛苦,其实耶稣一生所过的都是受苦的生活。先知以赛亚称为「受苦的仆人」,「他被藐视,被人厌弃,多受痛苦,常经忧患。」又说:「他诚然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我们却以为他受责罚,被神击打苦待了」(赛五三3~4)。的确,耶稣的一生,从他出生一直到死亡,充满了各种的痛苦。他出生在一个木匠家里,从小便尝到贫穷的滋味,他必须以体力的劳动,来换取温饱,当他开始出来传道时,过的更是贫无立锥的生活。他常说:「狐狸有洞,飞鸟有巢,人子没有枕头的地方。」他的每日三餐大都靠信徒的接济或奉献,来往传道也都是住在信徒的家中,甚至经常过着餐风露宿的生活。



然而,物质上的贫穷只算是他所受痛苦中的一小部份。更大的痛苦是来自他心灵的煎熬。约一10~11:「他在世界,世界也是藉着他造的,世界却不认识他。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从心理学上来讲,被拒绝或是被排斥的感觉是相当痛苦的。例如:一个人到国外去做生意,把他的家业交给儿女们管理,若干年后,当他返国时,却发现自己的产业都被儿女们霸占了,回到自己的家中,儿女、亲人也都不认他,甚至将他赶出去。试想这种打击是何等的大?耶稣基督本是造物的主,世界及人类都是他所造的,也是属于他的。但当他来到这个世界时,世人却不认识他、不接待他,他传好信息给谦卑的人,医治伤心的人,使被掳的得释放,报告神悦纳人的禧年,换得的却是逼迫、咒骂、讥笑、凌辱,甚至最后被钉在十字架上。当彼拉多有意要为犹太人释放耶稣时,他们却拒绝接受他,宁愿要一个强盗巴拉巴!



除了肉身与精神上的痛苦之外,主耶稣还背负了另外一种痛苦,即是灵性方面的痛苦。因为耶稣基督乃是圣洁的神,不能容忍罪恶,然而为了拯救人类,他必须住在这个充满罪恶的世界,忍受罪人的顶撞。不但如此,为了担当世人的罪,更亲身承担了公义的刑罚。正如先知以赛亚所说:「那知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赛五三5),当他挂在十字架上时,世上古今所有人类的罪都担在他的肩上,其实在神眼中被视为可憎恶的,圣子与圣父之间从未间断的交通,也暂且中断了,这正是耶稣所受的灵性上极大的痛苦,因此他大声喊叫:「我的神,我的神,你为什么离弃我?」



耶稣的一生充满了为世人的罪而承担的痛苦忧伤。世人受苦是「罪行应得」。然而耶稣未曾犯罪,也从未做过一件不好的事情。他的受苦,完全是为人的缘故,为要救世人脱离罪恶。





耶稣的死亡



耶稣基督不但为世人的罪受苦,并且舍命,做多人的赎价。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六个小时之后,气就断了,他在十字架上的死,为所有的罪人付了代价,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让所有接受、信靠他的人不至灭亡,反得永生。人有两种的死:一种是肉体的死,一种是灵性的死,肉体的死,就是人的灵魂离开了身体,这种的死是暂时的,等到耶稣再来,审判世界的时候,所有的死人都要复活,义人复活得永远的生命,恶人复活接受永远的刑罚。灵性的死,就是人的灵魂与上帝分离,这种的死是永远的。耶稣断气时,他的灵魂离开了肉体,所以在肉体上他是死了(并不是暂时晕过去,像一些新派神学家所说的)。而为了代替世人赎罪,神将众人的罪都加在他的头上,其实他在神的眼中成为有罪的,他与圣父之间的交通暂时中断,所以在灵性上说,他也经历了死。他不但死了,而且埋葬了。埋葬死人,也是神对罪恶刑罚的一部份,因为人犯罪之后,神咒诅亚当时说:「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创三19),他的死彻底满足了神对罪恶刑罚的要求。





耶稣的复活



耶稣基督的复活,对所有的信徒来说,具有相当大的意义,也可说是基督教信仰的基本教义。有关基督复活的事实与过程,四本福音书里都有详细的记载,也有不少的人写书论证,所有信主的人应该都非常熟悉基督复活的性质及意义,故不再赘述,此处所欲探究的乃是:基督耶稣的复活并非仅止于从死里复生,或指他的灵魂重入肉体。因为如果复活仅仅是指这种情况,那么耶稣就不是人类历史中第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人,因为拉撒路和拿因寡妇的儿子都在他之前复活了。而保罗所说「基督从死里复活,成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的话就落空了。拉撒路和拿因寡妇的儿子虽然从死里复活,但是他们的身体并没有改变,仍然是原来的「血肉之体」,他们的生命仍然是原来「必死的生命」,只不过是生命获得暂时的延长,有一天他们的身体仍要朽坏,仍然是要死的。



但耶稣基督复活以后,却有一个新的身体,一个改变了的身体,这个身体与以前的那个身体不同,保罗论及复活前后身体的不同,是这样说的:一个人死了,把他的身体埋人地下,好像是一粒种子埋在土里面。这粒种子必须先死去,才能生出一棵植物来。照样,人必须先经过死亡,才能复活,这棵植物,和当初埋人地里的那粒种子,在形状上是截然不同的,一粒种子,只不过是小小的一粒,有时小到肉眼都几乎看不到,但生出来的植物却是有枝、有叶、有树干,并能开花结果。同样,复活前后的身体也有天壤之别。保罗讲到这两者之间的分别时说:「所种的是必朽坏的,复活的是不朽坏的;所种的是羞辱的,复活的是荣耀的;所种的是软弱的,复活的是强壮的;所种的是血气的身体,复活的是灵性的身体」(林前十五42~44)。





复活后身体的改变



在这段圣经中,保罗所强调的是,复活以后的身体跟现在的身体,至少有四方面是不同的。



一、现在的身体是必朽坏的,复活的身体是不朽坏的必朽坏的也可以说是必死的,由于始祖的犯罪,人人都不免一死,人死后身体会腐烂、分解、归回到泥土之中,但复活后的身体却是不朽坏的,意即不会衰老、死亡的。



二、现在的身体是羞辱的,复活后的身体是荣耀的所谓羞辱即是卑贱、不体面的意思,一个人的身体或面貌,年轻时或许很好看,但年纪一大难免就老态龙钟、弯腰驮背。就算是年轻时,也不是每个人都貌美非凡、英俊潇洒,多少都会有些缺陷,但复活后的身体却是极其荣耀、华美、无缺陷的。



三、我们现在的身体是软弱的,复活后的身体是强壮的软弱是指身体容易受疾病的侵害,或受外物的损伤,复活后的身体却不会再受这些伤害,且不致感到疲倦或耗损。



四、现在的身体是属血气的,复活后的身体是属灵性的血气代表动物界的生命,就是人和动物相同的部份,比如说人和动物的生命都是靠食物、水份、空气、阳光来维系,缺一不可,同时也要受这物质世界的各种自然定律所限制。复活后的身体却不再需要靠这些物质的东西来维持,也不受任何自然定律的限制。



耶稣基督复活之后,他的身体即经过了上面的这些改变,本来是必死的身体,现在变为不死的身体,本来是极其惟悴与疲乏,现在却变得容光焕发、精力充沛,本来是软弱忧伤,现在变为刚强、健壮,本来是血气之体,现在变为灵性之体。因此,耶稣的复活和拉撒路及拿因寡妇儿子的复活完全是两件不同的事。





耶稣复活的意义



基督的复活对信他的人有什么意义呢?对基督徒来说,至少有下面两个意义:



1.基督从死里复活,证明神胜过了人类最后的仇敌——死亡自从亚当犯罪之后,死就作了王,从古至今,人人都难逃它的魔掌,基督从死里复活,证明他打破了死亡的权势,拔掉了死亡的毒钩。「这必朽坏的既变成不朽坏的,这必死的既变成不死的。那时经上所记,死被得胜吞灭的话就应验了」(林前十五54)。在另一方面,基督从死里复活,也象征着他救赎工作的完成,当然,站在代死赎罪的立场来看,当基督在十字架上断气时,他的救赎工作已经成就。但神差他儿子降世,不但使信他的人不至灭亡,反得永生,也象征着他要赐给信徒永恒的生命。



2.基督从死里复活,保证了信他的人,将来也要同样的从死里复活耶稣曾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十一25~26),基督从死里复活,证明他有复活的大能。他既然能使自己从死里复活,也同样能使信他的人从死里复活,正如他所应许的。然而使徒保罗又说:「我们不是都要睡觉,乃是都要改变。就在一霎时、眨眼之间,号筒末次吹响的时候……死人要复活,成为不朽坏的,我们也要改变……」(林前十五51~52);意思是说,基督再来的时候,死人都要复活,那时仍然活着的且信主的人,就无须经过死亡,身体乃要改变。必朽坏的要变成不朽坏的,必死的要变成不死的,因此耶稣说:「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





耶稣的升天



基督的升天,对一般人而言,比较不像他的「复活」那样「惊天动地」。大多数的人在意识上只把耶稣基督的升天,视为他复活的一部份,或是复活的完成及自然延续。但圣经却很重视基督升天的这个事实,耶稣在他受难之前,一再地预言他要复活、升天,回到父那里去(约六62;十四2,12;十六5,10,28;十六5)。保罗在他的书信中也多次提到基督的升天(弗一20,四8~10;提前三16),路加在福音书和使徒行传中两次记载基督升天的事,而希伯来书的作者更进而阐述基督升天对信徒的意义(来一3,四14,九24)。



有关基督升天的记载,使徒行传第一章的叙述最为详细。耶稣复活后,用许多的凭据,将自己活活的显给使徒看,四十天之久向他们显现,讲说神国的事,「说了这话,他们正看的时候,他就被取上升,有一朵云彩把他接去,便看不见他了」(徒一9),从这一节圣经,可以知道基督的升天,至少有下面三种性质:





耶稣升天的三种性质



1.升入天上的是基督耶稣的整个人,而不只是他的灵魂因为有些异端教派,认为基督复活,只是他的灵魂复活。因此,他的升天也只是他的灵魂升天,而不是他的身体。但路加却说,基督复活后用很多的凭据,将自己活活的显给使徒看,并且叫他们摸他,证实地有骨有肉。而基督在升天之前,正在跟门徒们讲论,可见「升天」是他的身体与灵魂一起升入高天。



2.基督的升天是肉眼可见的这节圣经说,他们正看的时候,他就被取上升;换句话说,他的升天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进行的,他们亲眼看到这位耶稣离地上升,越来越小,直到有一朵云挡住他们的视线,他们就看不见了。这并不是一个人的幻想或错觉,而是十一个使徒每个人的亲眼所见,这可以更进一步否定复活、升天的耶稣仅是一个灵魂之说。



3.基督的升天是实体性的从一个地方移动到另外一个地方,从地上升入天上,不仅仅是状态上的变化。根据这节经文的记载,耶稣是被取上升,直到看不见了,可见耶稣的身体是由下往上,升入高天。从此我们可以知道,「天上」和「地上」同样是一个地方,并不是一种抽象的状态。这里所谓的天,即是上帝的居所,天使和一切义者灵魂聚集的所在,耶稣对他的门徒说:「在我父的家里,有许多住处,……我去原是为你们预备地方」(约十四2),也可以更清楚的刻划出,耶稣所去的天,是一个真实的所在。





耶稣升天的必须性



又按照圣经的教训,基督的升天乃是必须的。



1.天堂是他的居所为了完成救赎的使命,他暂时离开天庭,降生在地上,如今他救赎的工作业已大功告成,自然要回到他本来的居所,重享天堂的荣耀。



2.希伯来书的作者说,基督不但是人类的赎罪祭,也是大祭司既然在世上完成了赎罪的工作,自然要升入高天,进入非人手所造、永存的圣殿,在天父的面前,做我们的中保,为我们代求。



3.圣灵才能降下他虽在十字架上完成救赎的工作,但还要藉圣灵将地救赎的果效,应用在得救之人的身上,所以耶稣必须要先升天,圣灵才能降下。如他在约十六7所说:「我去原是与你们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师就不能到你们这里来」。





坐在神的右边



希伯来书的作者提到基督说:「他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像,常用他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他洗净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来一3),坐在神的右边,就是分享神一切的荣耀与权柄。基督本是三位一体真神的第二位,享有与父同等的荣耀与权柄。为了救赎世人的罪,他暂时撇弃天上的荣耀,不以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降生为人,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他既然完成了救赎的工作,神乃将他升为至高,恢复与他同等的威严与荣耀。



坐在神的右边,并不表示休息或静止,而是表示基督重新被设立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神--天父上帝共同管理宇宙万物。诗一一○1说:「耶和华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使你的仇敌作你的脚凳。」基督坐在神的右边,不但表示他要作王,与神共同掌管宇宙万物,也表示他做我们的中保、大祭司,天天为我们代求。同时,他也藉着圣灵,继续执行先知的职份,在世界上叫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



由于基督坐在神的右边,领受了「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所以今天他的仆人们能够奉他的名,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





研读回应



1.耶稣的复活与拉撒路的复活有何区别?



2.基督的复活对基督徒有何意义?



3.为什么说耶稣的升天是必须的?



4.耶稣坐在神的右边是否代表他完成了所有的工作,休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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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的神性与人性虽然在救主的身上充份的联合,然而这两种性质却没有混杂在一起,也没有任何一方增加或减少,这两种性质完整无缺地同时存在于耶稣基督的身上。因此耶稣基督既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因为他是完全的神,所以他是无限的,能够代赎古往今来所有人类的罪,因为他是完全的人,所以他能够站在人的地位,满足神公义的要求。 保罗在腓立比书二6~11:「他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象,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于父神。」由以上几节经文,可以将耶稣基督救赎人类的工作,分成降生、受苦、死亡、复活、升天、坐在权能者的右边等六个步骤。 耶稣的降生 耶稣基督救赎人类工作的第一步就是降世为人,这也是他卑微自己的开始。为了救赎人类脱离罪恶,满足神公义的要求,他必须降生为人,取了人的身体,站在人的地位,献上的身体,当作挽回祭,并且舍命作多人的赎价。保罗在加拉太书四4:「及至
时候满足,神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之下。」从这节圣经,至少在两方面可以看出,耶稣基督的降生显示出他的自我卑微。 一、他是为女子所生这句话乍听之下,似乎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因为世上的每一个人都是女人所生的,何必还要强调「他为女子所生」。但在耶稣基督身上,这句话就有很大的意义,因为表示耶稣基督具有一个标准、典型的人类生命,曾经过人类正常的出生过程,他是百分之百的正常人,是人类社会的一份子。也显示出他极大的卑微,因为他本来是与神同等的,是三位一体的真神,创造宇宙的主宰,然而为了拯救世人,他自愿放弃天堂的荣耀,以造物者之尊成为被造者的一份子。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创造与统管万有的神,却生在马房里,卧在马槽中。圣经形容他「无佳形美容,也无美貌使我们羡慕」(赛五三2),他自己做见证说:「狐狸有洞,飞鸟有巢,人子却没有枕头的地方」。故耶稣基督的道成肉身,降生为人,是他救赎人类工作的开始,也是自我卑微的第一步。 二、他是生在律法之下意思是说,他必须受律法的管理与约束。耶稣基督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他不但是宇宙的创造者,也是宇宙的立法者,既然是立法者,就是在律法之上,不必受律法的
约束,然而为了救赎人类,他放弃了他立法者的权利,甘心屈服在律法之下,遵守律法之一切规定。这些律法,大致可分为下列三类: 1.自然律:自然律就是控制自然界运行的各种定律。包括物理及化学的各种定律,如地心引力、惯性定律、质量不灭定律,及其他时间、空间的限制等等。耶稣基督既是神,他本可不受这些限制,但他既降生为人,便要受这些自然界定律的限制。例如他需要吃饭、喝水、不能飞翔、不能穿过物体、或同时出现于两个不同的地方等。耶稣复活之后,这些定律对他不再有约束的能力,但在世为人的阶段中,却自愿卑微顺服在这些自然律之下。 2.道德律:道德律就是管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行为的律法。虽然很多国家或民族都有他们自己发展出来的一套道德规范,但此处所指的道德律,它的基础是建筑在神的十条诫命上。除了十诫之外,神也藉着先知把他的律法和要求晓谕以色列人,故道德律的制定者即是神。耶稣基督在世时,也甘心乐意地顺服一切道德方面的律法,无可指摘,甚至那个和他同钉十字架的犯人都替他做见证,说:「这个人从来没有做过一件不好的事」(路廿三41)。 3.神律:神律就是控制与管理人和神之间关系的律法。从耶稣基督的神性来
说,他是这些律法的制定者,但从他的人性来说,他自愿站在人的地位,尽律法所规定的「诸般的义」,满足神的要求。神当初与人类的始祖亚当立「行为之约」,要试验亚当所代表的人类对他是否绝对顺服,不幸亚当失败了,把人类带人灭亡的刑罚。耶稣基督站在人的地位,同样受神的试验,却成功了,因为「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耶稣的受苦 耶稣基督为救赎人类,卑微自己,降生为人,并且为了人类的罪,受了很多的苦难。提到耶稣基督的受苦,或许很多人只会想到在十字架上所受的痛苦,其实耶稣一生所过的都是受苦的生活。先知以赛亚称为「受苦的仆人」,「他被藐视,被人厌弃,多受痛苦,常经忧患。」又说:「他诚然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我们却以为他受责罚,被神击打苦待了」(赛五三3~4)。的确,耶稣的一生,从他出生一直到死亡,充满了各种的痛苦。他出生在一个木匠家里,从小便尝到贫穷的滋味,他必须以体力的劳动,来换取温饱,当他开始出来传道时,过的更是贫无立锥的生活。他常说:「狐狸有洞,飞鸟有巢,人子没有枕头的地方。」他的每日三餐大都靠信徒的接济或奉献,来往传道也都是住在信徒的家中,甚至经常过着餐风露宿
的生活。 然而,物质上的贫穷只算是他所受痛苦中的一小部份。更大的痛苦是来自他心灵的煎熬。约一10~11:「他在世界,世界也是藉着他造的,世界却不认识他。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从心理学上来讲,被拒绝或是被排斥的感觉是相当痛苦的。例如:一个人到国外去做生意,把他的家业交给儿女们管理,若干年后,当他返国时,却发现自己的产业都被儿女们霸占了,回到自己的家中,儿女、亲人也都不认他,甚至将他赶出去。试想这种打击是何等的大?耶稣基督本是造物的主,世界及人类都是他所造的,也是属于他的。但当他来到这个世界时,世人却不认识他、不接待他,他传好信息给谦卑的人,医治伤心的人,使被掳的得释放,报告神悦纳人的禧年,换得的却是逼迫、咒骂、讥笑、凌辱,甚至最后被钉在十字架上。当彼拉多有意要为犹太人释放耶稣时,他们却拒绝接受他,宁愿要一个强盗巴拉巴! 除了肉身与精神上的痛苦之外,主耶稣还背负了另外一种痛苦,即是灵性方面的痛苦。因为耶稣基督乃是圣洁的神,不能容忍罪恶,然而为了拯救人类,他必须住在这个充满罪恶的世界,忍受罪人的顶撞。不但如此,为了担当世人的罪,更亲身承担了公义的刑罚。正如先知以赛
亚所说:「那知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赛五三5),当他挂在十字架上时,世上古今所有人类的罪都担在他的肩上,其实在神眼中被视为可憎恶的,圣子与圣父之间从未间断的交通,也暂且中断了,这正是耶稣所受的灵性上极大的痛苦,因此他大声喊叫:「我的神,我的神,你为什么离弃我?」 耶稣的一生充满了为世人的罪而承担的痛苦忧伤。世人受苦是「罪行应得」。然而耶稣未曾犯罪,也从未做过一件不好的事情。他的受苦,完全是为人的缘故,为要救世人脱离罪恶。 耶稣的死亡 耶稣基督不但为世人的罪受苦,并且舍命,做多人的赎价。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六个小时之后,气就断了,他在十字架上的死,为所有的罪人付了代价,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让所有接受、信靠他的人不至灭亡,反得永生。人有两种的死:一种是肉体的死,一种是灵性的死,肉体的死,就是人的灵魂离开了身体,这种的死是暂时的,等到耶稣再来,审判世界的时候,所有的死人都要复活,义人复活得永远的生命,恶人复活接受永远的刑罚。灵性的死,就是人的灵魂与上帝分离,这种的死是永远的。耶稣断气时,他的灵魂离开了
肉体,所以在肉体上他是死了(并不是暂时晕过去,像一些新派神学家所说的)。而为了代替世人赎罪,神将众人的罪都加在他的头上,其实他在神的眼中成为有罪的,他与圣父之间的交通暂时中断,所以在灵性上说,他也经历了死。他不但死了,而且埋葬了。埋葬死人,也是神对罪恶刑罚的一部份,因为人犯罪之后,神咒诅亚当时说:「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创三19),他的死彻底满足了神对罪恶刑罚的要求。 耶稣的复活 耶稣基督的复活,对所有的信徒来说,具有相当大的意义,也可说是基督教信仰的基本教义。有关基督复活的事实与过程,四本福音书里都有详细的记载,也有不少的人写书论证,所有信主的人应该都非常熟悉基督复活的性质及意义,故不再赘述,此处所欲探究的乃是:基督耶稣的复活并非仅止于从死里复生,或指他的灵魂重入肉体。因为如果复活仅仅是指这种情况,那么耶稣就不是人类历史中第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人,因为拉撒路和拿因寡妇的儿子都在他之前复活了。而保罗所说「基督从死里复活,成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的话就落空了。拉撒路和拿因寡妇的儿子虽然从死里复活,但是他们的身体并没有改变,仍然是原来的「血肉之体」,他们的生命仍然是原来「
必死的生命」,只不过是生命获得暂时的延长,有一天他们的身体仍要朽坏,仍然是要死的。 但耶稣基督复活以后,却有一个新的身体,一个改变了的身体,这个身体与以前的那个身体不同,保罗论及复活前后身体的不同,是这样说的:一个人死了,把他的身体埋人地下,好像是一粒种子埋在土里面。这粒种子必须先死去,才能生出一棵植物来。照样,人必须先经过死亡,才能复活,这棵植物,和当初埋人地里的那粒种子,在形状上是截然不同的,一粒种子,只不过是小小的一粒,有时小到肉眼都几乎看不到,但生出来的植物却是有枝、有叶、有树干,并能开花结果。同样,复活前后的身体也有天壤之别。保罗讲到这两者之间的分别时说:「所种的是必朽坏的,复活的是不朽坏的;所种的是羞辱的,复活的是荣耀的;所种的是软弱的,复活的是强壮的;所种的是血气的身体,复活的是灵性的身体」(林前十五42~44)。 复活后身体的改变 在这段圣经中,保罗所强调的是,复活以后的身体跟现在的身体,至少有四方面是不同的。 一、现在的身体是必朽坏的,复活的身体是不朽坏的必朽坏的也可以说是必死的,由于始祖的犯罪,人人都不免一死,人死后身体会腐烂、分解、归回
到泥土之中,但复活后的身体却是不朽坏的,意即不会衰老、死亡的。 二、现在的身体是羞辱的,复活后的身体是荣耀的所谓羞辱即是卑贱、不体面的意思,一个人的身体或面貌,年轻时或许很好看,但年纪一大难免就老态龙钟、弯腰驮背。就算是年轻时,也不是每个人都貌美非凡、英俊潇洒,多少都会有些缺陷,但复活后的身体却是极其荣耀、华美、无缺陷的。 三、我们现在的身体是软弱的,复活后的身体是强壮的软弱是指身体容易受疾病的侵害,或受外物的损伤,复活后的身体却不会再受这些伤害,且不致感到疲倦或耗损。 四、现在的身体是属血气的,复活后的身体是属灵性的血气代表动物界的生命,就是人和动物相同的部份,比如说人和动物的生命都是靠食物、水份、空气、阳光来维系,缺一不可,同时也要受这物质世界的各种自然定律所限制。复活后的身体却不再需要靠这些物质的东西来维持,也不受任何自然定律的限制。 耶稣基督复活之后,他的身体即经过了上面的这些改变,本来是必死的身体,现在变为不死的身体,本来是极其惟悴与疲乏,现在却变得容光焕发、精力充沛,本来是软弱忧伤,现在变为刚强、健壮,本来是血气之体,现在变为灵性之体。因此,耶稣的复
活和拉撒路及拿因寡妇儿子的复活完全是两件不同的事。 耶稣复活的意义 基督的复活对信他的人有什么意义呢?对基督徒来说,至少有下面两个意义: 1.基督从死里复活,证明神胜过了人类最后的仇敌——死亡自从亚当犯罪之后,死就作了王,从古至今,人人都难逃它的魔掌,基督从死里复活,证明他打破了死亡的权势,拔掉了死亡的毒钩。「这必朽坏的既变成不朽坏的,这必死的既变成不死的。那时经上所记,死被得胜吞灭的话就应验了」(林前十五54)。在另一方面,基督从死里复活,也象征着他救赎工作的完成,当然,站在代死赎罪的立场来看,当基督在十字架上断气时,他的救赎工作已经成就。但神差他儿子降世,不但使信他的人不至灭亡,反得永生,也象征着他要赐给信徒永恒的生命。 2.基督从死里复活,保证了信他的人,将来也要同样的从死里复活耶稣曾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十一25~26),基督从死里复活,证明他有复活的大能。他既然能使自己从死里复活,也同样能使信他的人从死里复活,正如他所应许的。然而使徒保罗又说:「我们不是都要睡觉,乃是都要改变。就在一霎
时、眨眼之间,号筒末次吹响的时候……死人要复活,成为不朽坏的,我们也要改变……」(林前十五51~52);意思是说,基督再来的时候,死人都要复活,那时仍然活着的且信主的人,就无须经过死亡,身体乃要改变。必朽坏的要变成不朽坏的,必死的要变成不死的,因此耶稣说:「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 耶稣的升天 基督的升天,对一般人而言,比较不像他的「复活」那样「惊天动地」。大多数的人在意识上只把耶稣基督的升天,视为他复活的一部份,或是复活的完成及自然延续。但圣经却很重视基督升天的这个事实,耶稣在他受难之前,一再地预言他要复活、升天,回到父那里去(约六62;十四2,12;十六5,10,28;十六5)。保罗在他的书信中也多次提到基督的升天(弗一20,四8~10;提前三16),路加在福音书和使徒行传中两次记载基督升天的事,而希伯来书的作者更进而阐述基督升天对信徒的意义(来一3,四14,九24)。 有关基督升天的记载,使徒行传第一章的叙述最为详细。耶稣复活后,用许多的凭据,将自己活活的显给使徒看,四十天之久向他们显现,讲说神国的事,「说了这话,他们正看的时候,他就被取上升,有一朵云
彩把他接去,便看不见他了」(徒一9),从这一节圣经,可以知道基督的升天,至少有下面三种性质: 耶稣升天的三种性质 1.升入天上的是基督耶稣的整个人,而不只是他的灵魂因为有些异端教派,认为基督复活,只是他的灵魂复活。因此,他的升天也只是他的灵魂升天,而不是他的身体。但路加却说,基督复活后用很多的凭据,将自己活活的显给使徒看,并且叫他们摸他,证实地有骨有肉。而基督在升天之前,正在跟门徒们讲论,可见「升天」是他的身体与灵魂一起升入高天。 2.基督的升天是肉眼可见的这节圣经说,他们正看的时候,他就被取上升;换句话说,他的升天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进行的,他们亲眼看到这位耶稣离地上升,越来越小,直到有一朵云挡住他们的视线,他们就看不见了。这并不是一个人的幻想或错觉,而是十一个使徒每个人的亲眼所见,这可以更进一步否定复活、升天的耶稣仅是一个灵魂之说。 3.基督的升天是实体性的从一个地方移动到另外一个地方,从地上升入天上,不仅仅是状态上的变化。根据这节经文的记载,耶稣是被取上升,直到看不见了,可见耶稣的身体是由下往上,升入高天。从此我们可以知道,「天上」和「地上」同样是一个地方
,并不是一种抽象的状态。这里所谓的天,即是上帝的居所,天使和一切义者灵魂聚集的所在,耶稣对他的门徒说:「在我父的家里,有许多住处,……我去原是为你们预备地方」(约十四2),也可以更清楚的刻划出,耶稣所去的天,是一个真实的所在。 耶稣升天的必须性 又按照圣经的教训,基督的升天乃是必须的。 1.天堂是他的居所为了完成救赎的使命,他暂时离开天庭,降生在地上,如今他救赎的工作业已大功告成,自然要回到他本来的居所,重享天堂的荣耀。 2.希伯来书的作者说,基督不但是人类的赎罪祭,也是大祭司既然在世上完成了赎罪的工作,自然要升入高天,进入非人手所造、永存的圣殿,在天父的面前,做我们的中保,为我们代求。 3.圣灵才能降下他虽在十字架上完成救赎的工作,但还要藉圣灵将地救赎的果效,应用在得救之人的身上,所以耶稣必须要先升天,圣灵才能降下。如他在约十六7所说:「我去原是与你们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师就不能到你们这里来」。 坐在神的右边 希伯来书的作者提到基督说:「他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像,常用他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他洗净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
的右边」(来一3),坐在神的右边,就是分享神一切的荣耀与权柄。基督本是三位一体真神的第二位,享有与父同等的荣耀与权柄。为了救赎世人的罪,他暂时撇弃天上的荣耀,不以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降生为人,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他既然完成了救赎的工作,神乃将他升为至高,恢复与他同等的威严与荣耀。 坐在神的右边,并不表示休息或静止,而是表示基督重新被设立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神--天父上帝共同管理宇宙万物。诗一一○1说:「耶和华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使你的仇敌作你的脚凳。」基督坐在神的右边,不但表示他要作王,与神共同掌管宇宙万物,也表示他做我们的中保、大祭司,天天为我们代求。同时,他也藉着圣灵,继续执行先知的职份,在世界上叫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 由于基督坐在神的右边,领受了「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所以今天他的仆人们能够奉他的名,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 研读回应 1.耶稣的复活与拉撒路的复活有何区别? 2.基督的复活对基督徒有何意义? 3.为什么说耶稣的升天是必须的? 4.耶稣坐在神的右边是否代表他完成了所有的工作,休
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