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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福音与呼召

基本神学 by 未知




何谓「福音」



耶稣基督复活后,曾多次显现给门徒看,共达四十天之久,和他们讲论神国的事,他要他们等候圣灵的降临,并得着能力,作他的见证。在他升天之前,他更赐给门徒一个大使命,叫他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可十六15)。得能力是为了作见证,传福音是要给万民听,二者是同一回事。



然而什么是福音呢?按照字面的解释,福音就是「蒙福的音讯」,更简单一点说就是「好消息」。目前「癌症」被公认为不治之症,到今天为止,还没有一种药物能够治好它。人一旦得了癌症,就好像被宣判了死刑一样,因为医生并没有治愈的把握。假设今天有人发明了一种药,是可以治好癌症,对癌症患者而言,这就是一个天大的福音。同理,自从人类始祖亚当犯罪之后,整个人类都受到罪的污染,也都要承受罪的惩罚,没有一个人能例外。因为圣经明明说:「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三23),又说:「罪的工价乃是死」(罗六23)。既然人人都犯了罪,死就临到众人,死后且有审判。在这种情形之下,基督差遣他的门徒,往普天下去向万民宣告:「神爱世人,甚至将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三16),对那些被罪恶缠绕,等待审判与灭亡的人类而言,这就是福音。





福音的内容



福音的内容可分广义与狭义两方面。广义的福音包括整部圣经里面所启示的救赎计划,从神的拣选、基督的救赎、圣灵的工作、人的重生、称义、成圣、得荣耀,以至最后的复活、升天、与基督永远同在,都是福音的内容。从狭义方面来说,福音必须包括两个最基本的事实,即是:第一,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林前十五3~4)。这两句话虽然很简单,却包括了基督为人类所作救赎工作的全部,头一节代表基督的卑微,包括他的道成肉身、受苦、代死、埋葬、降入阴间。后一节代表基督的升高,包括他的复活、升天、坐在全能者的右边。





基督代死对信徒的意义



基督的代死,对信徒而言有下面几个意义:



一、我们都是有罪的人:基督却为我们的罪死了,可见我们本来都是有罪的,我们不但有从始祖亚当所继承来的罪性,也有我们自己犯的罪。



二、罪的惩罚就是死:这个死不但是肉体的死,也是灵魂的死,就是灵魂永远与赐生命的上帝分离。



三、基督代替罪人而死:我们有罪,理当受死,接受罪人应受的惩罚,但神爱世人,不忍见我们灭亡,给人类预备了一个救法,差遣他自己的儿子,为了全人类的罪死在十字架上,清偿了罪债,使一切相信他的人不再被定罪,反而出死入生了。





基督复活对信徒的意义



基督的复活,对信徒的意义为:



一、基督复活证明他是神的儿子,具有赦罪的权柄。在犹太人的观念中,只有神有赦罪的权柄,所以当他医治一个瘫子之前对他说:「小子,你的罪赦了。」犹太人非常的生气,认为他说僭妄的话。耶稣为要证明他有赦罪的权柄,便医好了他的病(太九2~8)。同样,耶稣从死里复活,证明他是神的儿子,有赦罪的权柄。



二、基督从死里复活,显示了他有无穷生命的大能,为信主的人提供了永恒生命的保障。人因罪恶的缘故,自然的生命已被定罪,都要死亡。但神却用他使基督从死里复活的大能,在信的人心中创造出一个新的、属灵的生命。



三、基督的复活,为信他的人作了榜样,叫我们确买知道,他如何复活,那些信他的人也必照样复活。因为他曾说过:「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约十一25)。





神的救赎与呼召



保罗在罗八29~30记载:「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神不但在万世以前就拣选了那些预备承受救恩的人,又差遣他的独生子到世上来完成救赎工作,他要呼召那些他所拣选的人,前来承受他的救恩。所以呼召在神整个的救赎计划中是不可缺少的一环。



神呼召罪人悔改,接受他儿子做中保,成为他的儿女,进入他的国度,这是不争的事实,在圣经里,圣父、圣子、圣灵都曾作过这种呼召。林前一9:「神是信实的,你们原是被他所召,好与他儿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一同得分。」但神也藉着耶稣基督,呼召罪人悔改,归向他。如他对那些犹太人说:「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太十一28)。初代教会时期,呼召罪人悔改、接受基督的工作,绝大部份都是由圣灵作的(约十六8)。从某一个意义来说,即使是无生命的东西,包括自然界的万物,也都可见证神的存在,呼召人认识他,但这种呼召只能使人认识神的存在,却无法使人得救,惟有藉着神的话,人才能清楚而正确的认识神的救赎。





外在呼召



神的呼召可分为外在的和内在的两种呼召。外在的呼召,是发自人身外的呼召,藉着文字、言语,把福音的信息传给普天下的人。耶稣命令门徒往普天下,传福音给万民听,让世人知道自己的罪、神的救赎、耶稣的代死、以及信耶稣得永生的救法,使人能够有所选择。所以,外在的呼召是一般性的,也是普及性的,全世界每一个人都应该有机会听到福音,有决志的机会。因为耶稣说:「这天国的福音要传遍天下,对万民作见证,然后末期才来到」(太廿四14),但外的呼召下一定能立见果效,也就是说,不一定每一个听到福音的人,都会信主,虽然如此,外在呼召仍是必要的,事实上,许多信主的人,确实是透过传道人在布道会或主日中的福音信息而接受救恩。



至于外在呼召的内容,则包括下列三个要件:



一、了解神的救赎计划与福音的基本事实:因为信仰不可能无端产生,人必须对自己所欲接受的信仰,有了基本的认识,才可能进一步决定是否接受、相信,若仅仅是宣讲福音真理,并不构成外在的呼召。



二、邀请听众悔改信主:清楚地阐明了神的救赎计划与福音事实之后,传道人必须公开、诚恳地邀请听道者悔改信主,接受基督做他们的救主。



三、罪的赦免与救恩的应许:对那些认罪悔改,决志信主的人,传道者要站在神的立场,应许他们罪得赦免与永远的生命(参约壹一9:约三16)。





内在呼召



内在的呼召,是神藉着圣灵,向罪人内心所发出的呼召,这种呼召多半是在外在呼召之后,或与外在呼召同时进行。人听到外在的呼召,并不一定马上会接受福音,悔改信主,因为罪在人的心中,扭曲了人的心志,蒙蔽了人的良知,使他们「心蒙脂油,耳朵发沉,眼睛昏花」,以至他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所以,神必须藉着圣灵的大能,把外在呼召的信息,直接传到听道者心灵的深处,叫他能够明白。例如:一群人同时在一起领受同一个牧师的信息,却产生不同的果效和反应。所以,内在的呼召,是圣灵在人的意识中作工,使人了解所听的道,并在人的心灵深处,呼召他们悔改信主。这种呼召是有果效的,凡是神藉着圣灵所呼召的人,必定会悔改归向神。



内在呼召和重生的关系非常密切,二者的关系有以下三种不同的看法,第一种看法认为先有内在的呼召才重生,意思是凡受到神内在呼召的人一定会重生得救。第二种看法认为人先重生,才有内在的呼召,意思是说,神先挪去罪对人心灵上的影响,赐他们一颗新心,打开他们的眼和耳朵,他们才能明白和接受内在呼召的真理。第三种看法乾脆将两者合而为一,认为内在呼召和重生乃是一件事情的两面。





研读回应



1.外在的呼召和内在的呼召有何分别?



2.外在的呼召包括什么要素?



3.若呼召临到我,我是否可感觉的到?它的结果是什么?



4.呼召与重生的次序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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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福音」 耶稣基督复活后,曾多次显现给门徒看,共达四十天之久,和他们讲论神国的事,他要他们等候圣灵的降临,并得着能力,作他的见证。在他升天之前,他更赐给门徒一个大使命,叫他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可十六15)。得能力是为了作见证,传福音是要给万民听,二者是同一回事。 然而什么是福音呢?按照字面的解释,福音就是「蒙福的音讯」,更简单一点说就是「好消息」。目前「癌症」被公认为不治之症,到今天为止,还没有一种药物能够治好它。人一旦得了癌症,就好像被宣判了死刑一样,因为医生并没有治愈的把握。假设今天有人发明了一种药,是可以治好癌症,对癌症患者而言,这就是一个天大的福音。同理,自从人类始祖亚当犯罪之后,整个人类都受到罪的污染,也都要承受罪的惩罚,没有一个人能例外。因为圣经明明说:「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三23),又说:「罪的工价乃是死」(罗六23)。既然人人都犯了罪,死就临到众人,死后且有审判。在这种情形之下,基督差遣他的门徒,往普天下去向万民宣告:「神爱世人,甚至将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三16),对那些被罪恶缠绕,等待审判
与灭亡的人类而言,这就是福音。 福音的内容 福音的内容可分广义与狭义两方面。广义的福音包括整部圣经里面所启示的救赎计划,从神的拣选、基督的救赎、圣灵的工作、人的重生、称义、成圣、得荣耀,以至最后的复活、升天、与基督永远同在,都是福音的内容。从狭义方面来说,福音必须包括两个最基本的事实,即是:第一,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林前十五3~4)。这两句话虽然很简单,却包括了基督为人类所作救赎工作的全部,头一节代表基督的卑微,包括他的道成肉身、受苦、代死、埋葬、降入阴间。后一节代表基督的升高,包括他的复活、升天、坐在全能者的右边。 基督代死对信徒的意义 基督的代死,对信徒而言有下面几个意义: 一、我们都是有罪的人:基督却为我们的罪死了,可见我们本来都是有罪的,我们不但有从始祖亚当所继承来的罪性,也有我们自己犯的罪。 二、罪的惩罚就是死:这个死不但是肉体的死,也是灵魂的死,就是灵魂永远与赐生命的上帝分离。 三、基督代替罪人而死:我们有罪,理当受死,接受罪人应受的惩罚,但神爱世人,不忍见我们灭亡,给人类
预备了一个救法,差遣他自己的儿子,为了全人类的罪死在十字架上,清偿了罪债,使一切相信他的人不再被定罪,反而出死入生了。 基督复活对信徒的意义 基督的复活,对信徒的意义为: 一、基督复活证明他是神的儿子,具有赦罪的权柄。在犹太人的观念中,只有神有赦罪的权柄,所以当他医治一个瘫子之前对他说:「小子,你的罪赦了。」犹太人非常的生气,认为他说僭妄的话。耶稣为要证明他有赦罪的权柄,便医好了他的病(太九2~8)。同样,耶稣从死里复活,证明他是神的儿子,有赦罪的权柄。 二、基督从死里复活,显示了他有无穷生命的大能,为信主的人提供了永恒生命的保障。人因罪恶的缘故,自然的生命已被定罪,都要死亡。但神却用他使基督从死里复活的大能,在信的人心中创造出一个新的、属灵的生命。 三、基督的复活,为信他的人作了榜样,叫我们确买知道,他如何复活,那些信他的人也必照样复活。因为他曾说过:「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约十一25)。 神的救赎与呼召 保罗在罗八29~30记载:「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
长子。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神不但在万世以前就拣选了那些预备承受救恩的人,又差遣他的独生子到世上来完成救赎工作,他要呼召那些他所拣选的人,前来承受他的救恩。所以呼召在神整个的救赎计划中是不可缺少的一环。 神呼召罪人悔改,接受他儿子做中保,成为他的儿女,进入他的国度,这是不争的事实,在圣经里,圣父、圣子、圣灵都曾作过这种呼召。林前一9:「神是信实的,你们原是被他所召,好与他儿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一同得分。」但神也藉着耶稣基督,呼召罪人悔改,归向他。如他对那些犹太人说:「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太十一28)。初代教会时期,呼召罪人悔改、接受基督的工作,绝大部份都是由圣灵作的(约十六8)。从某一个意义来说,即使是无生命的东西,包括自然界的万物,也都可见证神的存在,呼召人认识他,但这种呼召只能使人认识神的存在,却无法使人得救,惟有藉着神的话,人才能清楚而正确的认识神的救赎。 外在呼召 神的呼召可分为外在的和内在的两种呼召。外在的呼召,是发自人身外的呼召,藉着文字、言语,把福音的信息传给
普天下的人。耶稣命令门徒往普天下,传福音给万民听,让世人知道自己的罪、神的救赎、耶稣的代死、以及信耶稣得永生的救法,使人能够有所选择。所以,外在的呼召是一般性的,也是普及性的,全世界每一个人都应该有机会听到福音,有决志的机会。因为耶稣说:「这天国的福音要传遍天下,对万民作见证,然后末期才来到」(太廿四14),但外的呼召下一定能立见果效,也就是说,不一定每一个听到福音的人,都会信主,虽然如此,外在呼召仍是必要的,事实上,许多信主的人,确实是透过传道人在布道会或主日中的福音信息而接受救恩。 至于外在呼召的内容,则包括下列三个要件: 一、了解神的救赎计划与福音的基本事实:因为信仰不可能无端产生,人必须对自己所欲接受的信仰,有了基本的认识,才可能进一步决定是否接受、相信,若仅仅是宣讲福音真理,并不构成外在的呼召。 二、邀请听众悔改信主:清楚地阐明了神的救赎计划与福音事实之后,传道人必须公开、诚恳地邀请听道者悔改信主,接受基督做他们的救主。 三、罪的赦免与救恩的应许:对那些认罪悔改,决志信主的人,传道者要站在神的立场,应许他们罪得赦免与永远的生命(参约壹一9:约三16)。
内在呼召 内在的呼召,是神藉着圣灵,向罪人内心所发出的呼召,这种呼召多半是在外在呼召之后,或与外在呼召同时进行。人听到外在的呼召,并不一定马上会接受福音,悔改信主,因为罪在人的心中,扭曲了人的心志,蒙蔽了人的良知,使他们「心蒙脂油,耳朵发沉,眼睛昏花」,以至他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所以,神必须藉着圣灵的大能,把外在呼召的信息,直接传到听道者心灵的深处,叫他能够明白。例如:一群人同时在一起领受同一个牧师的信息,却产生不同的果效和反应。所以,内在的呼召,是圣灵在人的意识中作工,使人了解所听的道,并在人的心灵深处,呼召他们悔改信主。这种呼召是有果效的,凡是神藉着圣灵所呼召的人,必定会悔改归向神。 内在呼召和重生的关系非常密切,二者的关系有以下三种不同的看法,第一种看法认为先有内在的呼召才重生,意思是凡受到神内在呼召的人一定会重生得救。第二种看法认为人先重生,才有内在的呼召,意思是说,神先挪去罪对人心灵上的影响,赐他们一颗新心,打开他们的眼和耳朵,他们才能明白和接受内在呼召的真理。第三种看法乾脆将两者合而为一,认为内在呼召和重生乃是一件事情的
两面。 研读回应 1.外在的呼召和内在的呼召有何分别? 2.外在的呼召包括什么要素? 3.若呼召临到我,我是否可感觉的到?它的结果是什么? 4.呼召与重生的次序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