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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地方教会

教会 by 叶光明


至此我们思想了普世教会,全世界心属耶稣基督的信徒都属于普世教会。个人与耶稣基督的关系决定了个人能否加入普世教会。这种与耶稣基督的个人关系是靠父神借着圣灵赐给人的。要思想这一真理在每一不同的地方是怎样实行出来的,我们就必须先思想地方教会。

马太福音十六章是介绍地方教会的经文。前面曾提到,「教会」一词在福音书中只出现过两次,两次都是出自主耶稣的口,并记载在马太福音中。马太福音十六章18节,耶稣说:「我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盘石上。」毫无疑问,这是指普世教会。

在马太福音十六章,主耶稣又提及了「教会」一词。而这段经文的上下文清楚表明了耶稣所

指的是地方教会,有特定地点的教会。耶稣说在某些情况下,信徒有责任将不满告诉教会。显然不可能将不满告诉普世教会,因为普世教会是分散在各地的,其成员包括古往今来所有的圣徒,直到主耶稣再来时,死人复活,活着的人被提,与主在空中相会,那时普世教会才有第一次完全的聚会,是在主耶稣的主领之下。

地方教会则是在地方的范围内发挥功用,日常的诸多事务需在地方范围内得以解决。主耶稣讲到地方教会时的几节经文在马太福音十八章15-20节: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我又告诉你们,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甚么事,我在天的父,必为他们成全。因为无论在那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

17节说,「就告诉教会」。假如一个弟兄得罪了你,首先你应单独去见那弟兄尽量当面与他和解。若和解了,事情到此为止。否则你要采取第二步,叫一两个人同去,作为见证人,如那得罪你的弟兄听从,事情也就告解决。否则采取第三步,去告诉教会。你不可能去告诉普世教会,这是指告诉地方教会,地方教会可聚集听你的不满。

故此地方教会有它独特的权柄。当教会聚在一起时,会众对事情作出了决定,不服从的人就会不被当作基督徒看待,被看作是外邦人,税吏。也就是说,他放弃了被视为基督徒的权利。不接受地方教会的决定和纪律就意味着放弃自己作基督徒的权利。

神很看重地方教会的地位及权柄。我们应以神的眼光来看我们所属的地方教会,不要着眼在他的弱处,而要看耶稣赋予他的地位和权柄。

教会是基督的身体、是神的执行者和在地上的代表,这不仅是指普世教会,地方教会也是如此。

地方教会的基本定义是:「地方教会属于普世教会,却固定在某一个特定地点。」

只要属于普世教会的一员,自然而然地应同属于所在当地的地方教会。正如是否属于普世教会完全是取决于个人和主耶稣基督的关系。只要和主耶稣有个人关系,就自然属于普世教会;只要属于普世教会,也就应成为地方教会成员之一。

现在我们来看新约圣经中有关「教会」一词的使用统计数目,是以原希腊文圣经为根据的。

1.教会单数用法,指一间教会,在某城市里的一间教会,共出现三十五次。用于此种含义时,新约圣经从未用过众数。

2.教会单数用法,指在某人家庭中的教会,共出现四次。

3.教会众数用法,指在一个省份,一个大的地理区域中的众多教会,共出现三十六次。用于指一个省份中的教会时,新约圣经从未用过单数。

4.用作普世教会,共出现二十次。

5.指地方教会,共出现十六次,虽没有具体说明。

此外,另有两处不太重要的用法,其一是指在旷野里漂流的旧约教会,其二是三次用与教会同一个词来表明以弗所城的三次群众聚集,记载在「使徒行传」十九章中。

以上统计中单数词与众数词用法上的区别很重要。也就是说,应当仔细分析神在什么场合下用单数词表示一个教会或用众数词表示一个以上的教会。既然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它的字词选用定有它内在的含义。

总括的来说,一乡一镇或一城的教会只能用单数词来说明。正如马太福音十八章十九节中,神应许了只要二三个人合一祷告,他就应允他们的祷告。因此,在一个城市里,神愿意他的子民同心合一,而不要分成许多间不同教会,常常导致彼此纷争。

然而新约圣经也在几处地方没有用单数词形式的「教会」两字,却总是用复数来指一个省份内的教会。也就是说,教会跨越几个区域就不用单数的教会来形容了。

我们可以看到地方教会只能有两个特定点。一是在某地;二是在某一家庭。教会一旦发展到跨城或超越一个家庭范围,那就成了不同地方的不同教会了。

当然,这要看怎样划分一个地方范围。太大的也许要分成小一点范围,但在每一范围内都能有一个教会,大家同归于一。这是新约教会的先例。

这一结论不但重要,也很实际,以上海为例,从人的角度看,那里有众多的教会:有大型教堂聚会;也有小的各家庭式聚会点。但在神看来,上海的教会只有一个。神不叫各教会彼此竞争。他们都是同属于主耶稣基督,都与他有直接的个人关系。但是,如果教会的存在不是以耶稣为首,其信徒不受圣灵的引导,就得另当别论了。

我们所要强调的是:住在同一地方的每一个人,只要与耶稣基督有直接的个人关系,就自动地、无需选择地成为那一地区教会的成员。他们要作的是与主耶稣建立个人关系。

再以一个外国的城市为例,比如一个美国的城市。从人的角度看,那里也许有三间长老会,四间浸信会,五间罗马教会,十间圣公会等等。但在神看来,那一城市只有一个教会。

要作主耶稣无愧的工人,需要首先让神在心中动工。有些教会的领袖和会众没以主耶稣为教会元首来跟随他,而依靠人的领袖。那完全是另一回事。我们的基本态度应符合耶稣在约翰福音十七章20-23节中所说的话:

「我不但为这些人祈求,也为那些因他们的话信我的人祈求。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来。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使他们完完全全的合而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来,也知道你爱他们如同爱我一样」。

耶稣说,如果我们能合而为一,世界就会知道父神差遣了他的儿子来到世上。我们需要让圣灵改变我们对弟兄的态度,好让我们爱众弟兄,并与各信徒一齐在主内长进。主耶稣的话正是对今天的信徒所说。耶稣是教会元首,他希望他的子民以他为首,每一个地区的信徒都能同心合一,同属主的教会。从不喜悦在主内的弟兄不和、争斗。求神鉴察我们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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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我们思想了普世教会,全世界心属耶稣基督的信徒都属于普世教会。个人与耶稣基督的关系决定了个人能否加入普世教会。这种与耶稣基督的个人关系是靠父神借着圣灵赐给人的。要思想这一真理在每一不同的地方是怎样实行出来的,我们就必须先思想地方教会。 马太福音十六章是介绍地方教会的经文。前面曾提到,「教会」一词在福音书中只出现过两次,两次都是出自主耶稣的口,并记载在马太福音中。马太福音十六章18节,耶稣说:「我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盘石上。」毫无疑问,这是指普世教会。 在马太福音十六章,主耶稣又提及了「教会」一词。而这段经文的上下文清楚表明了耶稣所 指的是地方教会,有特定地点的教会。耶稣说在某些情况下,信徒有责任将不满告诉教会。显然不可能将不满告诉普世教会,因为普世教会是分散在各地的,其成员包括古往今来所有的圣徒,直到主耶稣再来时,死人复活,活着的人被提,与主在空中相会,那时普世教会才有第一次完全的聚会,是在主耶稣的主领之下。 地方教会则是在地方的范围内发挥功用,日常的诸多事务需在地方范围内得以解决。主耶稣讲到地方教会时的几节经文在马太福音十八章15-20节: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
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我又告诉你们,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甚么事,我在天的父,必为他们成全。因为无论在那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 17节说,「就告诉教会」。假如一个弟兄得罪了你,首先你应单独去见那弟兄尽量当面与他和解。若和解了,事情到此为止。否则你要采取第二步,叫一两个人同去,作为见证人,如那得罪你的弟兄听从,事情也就告解决。否则采取第三步,去告诉教会。你不可能去告诉普世教会,这是指告诉地方教会,地方教会可聚集听你的不满。 故此地方教会有它独特的权柄。当教会聚在一起时,会众对事情作出了决定,不服从的人就会不被当作基督徒看待,被看作是外邦人,税吏。也就是说,他放弃了被视为基督徒的权利。不接受地方教会的决定和纪律就意味着放弃自己作基督徒的权利。 神很看重地方教会的地位及
权柄。我们应以神的眼光来看我们所属的地方教会,不要着眼在他的弱处,而要看耶稣赋予他的地位和权柄。 教会是基督的身体、是神的执行者和在地上的代表,这不仅是指普世教会,地方教会也是如此。 地方教会的基本定义是:「地方教会属于普世教会,却固定在某一个特定地点。」 只要属于普世教会的一员,自然而然地应同属于所在当地的地方教会。正如是否属于普世教会完全是取决于个人和主耶稣基督的关系。只要和主耶稣有个人关系,就自然属于普世教会;只要属于普世教会,也就应成为地方教会成员之一。 现在我们来看新约圣经中有关「教会」一词的使用统计数目,是以原希腊文圣经为根据的。 1.教会单数用法,指一间教会,在某城市里的一间教会,共出现三十五次。用于此种含义时,新约圣经从未用过众数。 2.教会单数用法,指在某人家庭中的教会,共出现四次。 3.教会众数用法,指在一个省份,一个大的地理区域中的众多教会,共出现三十六次。用于指一个省份中的教会时,新约圣经从未用过单数。 4.用作普世教会,共出现二十次。 5.指地方教会,共出现十六次,虽没有具体说明。 此外,另有两处不太重要的用法,其一是指在旷野里漂流的旧约教
会,其二是三次用与教会同一个词来表明以弗所城的三次群众聚集,记载在「使徒行传」十九章中。 以上统计中单数词与众数词用法上的区别很重要。也就是说,应当仔细分析神在什么场合下用单数词表示一个教会或用众数词表示一个以上的教会。既然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它的字词选用定有它内在的含义。 总括的来说,一乡一镇或一城的教会只能用单数词来说明。正如马太福音十八章十九节中,神应许了只要二三个人合一祷告,他就应允他们的祷告。因此,在一个城市里,神愿意他的子民同心合一,而不要分成许多间不同教会,常常导致彼此纷争。 然而新约圣经也在几处地方没有用单数词形式的「教会」两字,却总是用复数来指一个省份内的教会。也就是说,教会跨越几个区域就不用单数的教会来形容了。 我们可以看到地方教会只能有两个特定点。一是在某地;二是在某一家庭。教会一旦发展到跨城或超越一个家庭范围,那就成了不同地方的不同教会了。 当然,这要看怎样划分一个地方范围。太大的也许要分成小一点范围,但在每一范围内都能有一个教会,大家同归于一。这是新约教会的先例。 这一结论不但重要,也很实际,以上海为例,从人的角度看,那里有众多的教会:有大型教堂聚
会;也有小的各家庭式聚会点。但在神看来,上海的教会只有一个。神不叫各教会彼此竞争。他们都是同属于主耶稣基督,都与他有直接的个人关系。但是,如果教会的存在不是以耶稣为首,其信徒不受圣灵的引导,就得另当别论了。 我们所要强调的是:住在同一地方的每一个人,只要与耶稣基督有直接的个人关系,就自动地、无需选择地成为那一地区教会的成员。他们要作的是与主耶稣建立个人关系。 再以一个外国的城市为例,比如一个美国的城市。从人的角度看,那里也许有三间长老会,四间浸信会,五间罗马教会,十间圣公会等等。但在神看来,那一城市只有一个教会。 要作主耶稣无愧的工人,需要首先让神在心中动工。有些教会的领袖和会众没以主耶稣为教会元首来跟随他,而依靠人的领袖。那完全是另一回事。我们的基本态度应符合耶稣在约翰福音十七章20-23节中所说的话: 「我不但为这些人祈求,也为那些因他们的话信我的人祈求。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来。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使他们完完全全的合而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
了我来,也知道你爱他们如同爱我一样」。 耶稣说,如果我们能合而为一,世界就会知道父神差遣了他的儿子来到世上。我们需要让圣灵改变我们对弟兄的态度,好让我们爱众弟兄,并与各信徒一齐在主内长进。主耶稣的话正是对今天的信徒所说。耶稣是教会元首,他希望他的子民以他为首,每一个地区的信徒都能同心合一,同属主的教会。从不喜悦在主内的弟兄不和、争斗。求神鉴察我们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