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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按其旨意赐人救赎的恩典

神的旨意 by 郑国治

三、神按其旨意赐人救赎的恩典

世人都犯了罪(罗3:23),罪的功价就是死(罗6:23),罪人的地位是该受神公义的审判(罗3:19)。 而人的得赎完全是神的恩典。

“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豫定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 (弗1:5)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 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弗2:8-9)

“耶和华说,我要显我一切的恩慈,在你面前经过,宣告我的名,我要恩待谁,就恩待谁。 要怜悯谁,就怜悯谁。” (出33:19)

“正如经上所记,『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 』这样,我们可说甚么呢。 难道神有甚么不公平么,断乎没有。” (罗9:13-14)

“神的回话是怎么说的呢,他说,『我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 』如今也是这样,照着拣选的恩典还有所留的余数。 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 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 (罗11:4-6)

深哉,神丰富的智能和知识。 他的判断,何其难测,他的踪迹何其难寻,谁知道主的心,谁作过他的谋士呢,谁是先给了他,使他后来偿还呢。 因为万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 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远。 阿们。” (罗11:33-36)

救赎不但是永恒的旨意,也是神的恩典,既然如此,人就无可夸的了。 人不可靠良心得救,也不可夸:“我仰无愧于天,俯无怍于人。” 因人的良心不是得救的条件,良心不能赦免人的罪,良心不能叫人重生,良心不能改变人的本性,良心不能叫人与神和好,良心不能给人永生。 因为人的良心已被罪性所污染,故堕落之人的良心,是相对性,非绝对性。 人的良心不能达到神的标准。 既然如此,是否“良心无用论”,当然不是,人应该有良心,良心有其功用与价值,良心也是神创造人时赋予人类的,良心可以提醒人不要犯罪,但良心不替意志作决定。 良心可帮助人体验神的存在,良心是属于自然启示的范围。 但如何提高良心的素质? 只有神的话,借着基督的救赎和圣灵的更新,才能改变良心。 大卫说:“我是在罪孽里生的。 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 神啊,求你为我造清洁的心,使我里面重新有正直的灵。 (正直或作坚定)”(诗51:5,10)

有人以罗马书2:12-15:“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 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 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有人提出两个问题:“没有听过福音的外邦人,岂不是靠良心(是非之心)免弃神的审判吗? 人若从未听到福音,就要灭亡,神实在太不公平啦!” 此段经文答案如下:

1. 人的良心不能叫人得救。

2. 自然的启示不叫能人得救。

3. 人被神审判或灭亡不是因没有听到福音,是因人的罪。

4. 福音是神白白赐人的,恩典,人没有听到福音,不是神不公平,也不是神的责任。

5. 良心不能免弃神公义的审判,在此,良心乃是当他受审判时,良心可发现,神的审判是公义的、正直的,如此可以承认自己的是非。 因为世人的罪已经定了(约3:18),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罗3:19)。

现在是恩典时代,人活着就是恩典,人死后再也没有得救的机会。 有人说:“他藉这灵,曾去传道给那些在监狱里的灵听,”(彼前3:19)人死后岂不是有机会听福音? 这节经文的“传道”(Ekeryxen)照希腊文应译为“颁布命令”,“传道”是另一希腊字“Evangelizomai”。 耶稣以君王身份向其臣民颁布什么命令? 圣经并无记载;也许是宣告他将复活,并拟将乐园提到三层天。 (弗4:8-9)

神救赎的旨意基督已“成了”,并将恩典白白的给人,我们既然知道,还要有经历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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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神按其旨意赐人救赎的恩典 世人都犯了罪(罗3:23),罪的功价就是死(罗6:23),罪人的地位是该受神公义的审判(罗3:19)。 而人的得赎完全是神的恩典。 “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豫定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 (弗1:5)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 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弗2:8-9) “耶和华说,我要显我一切的恩慈,在你面前经过,宣告我的名,我要恩待谁,就恩待谁。 要怜悯谁,就怜悯谁。” (出33:19) “正如经上所记,『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 』这样,我们可说甚么呢。 难道神有甚么不公平么,断乎没有。” (罗9:13-14) “神的回话是怎么说的呢,他说,『我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 』如今也是这样,照着拣选的恩典还有所留的余数。 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 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 (罗11:4-6) 深哉,神丰富的智能和知识。 他的判断,何其难测,他的踪迹何其难寻,谁知道主的心,谁作过他的谋士呢,谁是先给了他,使他后来偿还呢。 因为万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
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远。 阿们。” (罗11:33-36) 救赎不但是永恒的旨意,也是神的恩典,既然如此,人就无可夸的了。 人不可靠良心得救,也不可夸:“我仰无愧于天,俯无怍于人。” 因人的良心不是得救的条件,良心不能赦免人的罪,良心不能叫人重生,良心不能改变人的本性,良心不能叫人与神和好,良心不能给人永生。 因为人的良心已被罪性所污染,故堕落之人的良心,是相对性,非绝对性。 人的良心不能达到神的标准。 既然如此,是否“良心无用论”,当然不是,人应该有良心,良心有其功用与价值,良心也是神创造人时赋予人类的,良心可以提醒人不要犯罪,但良心不替意志作决定。 良心可帮助人体验神的存在,良心是属于自然启示的范围。 但如何提高良心的素质? 只有神的话,借着基督的救赎和圣灵的更新,才能改变良心。 大卫说:“我是在罪孽里生的。 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 神啊,求你为我造清洁的心,使我里面重新有正直的灵。 (正直或作坚定)”(诗51:5,10) 有人以罗马书2:12-15:“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 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
的称义。 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有人提出两个问题:“没有听过福音的外邦人,岂不是靠良心(是非之心)免弃神的审判吗? 人若从未听到福音,就要灭亡,神实在太不公平啦!” 此段经文答案如下: 1. 人的良心不能叫人得救。 2. 自然的启示不叫能人得救。 3. 人被神审判或灭亡不是因没有听到福音,是因人的罪。 4. 福音是神白白赐人的,恩典,人没有听到福音,不是神不公平,也不是神的责任。 5. 良心不能免弃神公义的审判,在此,良心乃是当他受审判时,良心可发现,神的审判是公义的、正直的,如此可以承认自己的是非。 因为世人的罪已经定了(约3:18),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罗3:19)。 现在是恩典时代,人活着就是恩典,人死后再也没有得救的机会。 有人说:“他藉这灵,曾去传道给那些在监狱里的灵听,”(彼前3:19)人死后岂不是有机会听福音? 这节经文的“传道”(Ekeryxen)照希腊文应译为“颁布命令”,“传道”是另一希腊字“Evange
lizomai”。 耶稣以君王身份向其臣民颁布什么命令? 圣经并无记载;也许是宣告他将复活,并拟将乐园提到三层天。 (弗4:8-9) 神救赎的旨意基督已“成了”,并将恩典白白的给人,我们既然知道,还要有经历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