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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最后一年的学习

平衡的智慧 by 帕特·基辛格

高兴的同时也有点儿麻烦。由于我还不是高三的学生,还要一年半时间才能高中毕业,但奖学金必须从下个学年开始使用。于是,我的人生始料未及地翻开了新的一页。高中的学习生活本来就让我厌倦不已,而新的生活又是那么充满诱惑。对一个被世俗生活方式日渐吸引的年轻人来说,更多的自由也让我憧憬万分。

一份奖学金和一种更具挑战性的生活摆在了我的面前。我决定放弃高中最后一年的学习,在十七岁快要过完的时候前往林肯技术学院,攻读大学专科学位。在学校和家之间往返的几个月间,我遇到了一次车祸。后来父母决定让我搬到紧挨学校的一处公寓去住。我的室友虽人都不错,但都沉溺于世俗生活的快乐之中,酗酒、吸毒、玩摇滚。

现在我的女儿已经过了十七岁,回想一下,我简直不能相信自己那么早就离开家庭独立生活。但我并不建议大家都像我这样早早地开始独立生活。需要说明的是,尽管我做出种种鲁莽草率的决定,但上帝带给了我向善的指引和良好的结局。他要在我身上展现他那无与伦比的神奇力量。

我不仅从十七岁就开始了在林肯技术学院攻读两年学位的学习,而且还缩短了自己在校学习的时间。本来六个学期的课程我只用五个学期就完成了,其中有一个学期我竟然上了两个学期的课!不过,为了从高中顺利地毕业,我还需要学习数学、英语和历史课程,所以我就使用晚上的时间在当地的莱谷社区学院(LehighValleyCommunityCollege)上这些课。你慢慢读下去就会发现,我那时生活紧张忙碌,而且能够严格自律。因为从小就做很多农活,辛苦的工作并不让我感到吃力,常常一天只睡五个小时却照样精力充沛。

那段时间,我手头上还有兼职工作。虽然有奖学金,不用自己交学费,但是租房、汽油和书本费都要自己承担。当地的广播电台和电视台WFMZ雇我维修设备,此外我还设法上了几个周末的夜校,播放音乐和电视节目。除了加倍上课和夜校补课,现在我又开始在夜间和周末上班了。我像一个杂耍艺人一样,开始练就高度紧张的职业生涯所需的种种忙而不乱、游刃有余的技能。

在林肯技术学院我第一次接触到了电脑。在此之前,我感兴趣的领域是电子学这个大门类。因为在WFMZ工作,我主要关注广播和通信方面采用的模拟技术。但我平生第一次用过电脑之后,就被深深地吸引,并知道我希望自己今后从事什么样的工作了。我开始鼓捣RadioShackTRS80型机,随后第一次接触到了RSA1802型机,还有林肯技术学院当时用作培训的一台简易电脑。我对电子学仍然兴致盎然,但电脑却成了我的挚爱。我把所有的钱都花到电脑上了。

最后一个学期我开始求职,想找个电子技师的工作。我接受了IBM和西电公司(WesternElectric)等东海岸公司的面试,也决定与一家叫做英特尔的西海岸公司谈谈——他们也到这儿来招技师。英特尔一般不到东海岸招聘,但公司规模发展得太快,致使整个行业都奇缺技师。面试那天等了很久,我是罗恩·史密斯(RonJ.Smith)当天面试的12人中的最后一个。罗恩·史密斯当时是英特尔工程技术部经理,他对我的印象可以从当时他写的简短评语中看出:"有些傲慢,积极进取,才思敏捷——很适合这份工作。"

直到今天,罗恩和我一直是好友兼同事。他的父母和我的父母住得很近,我们也常常用当年的宾州往事和我们的初期交往打趣。不管什么时候我在英特尔做了他不赞成的事儿,我都会说这是他的错——谁让他当初招了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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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兴的同时也有点儿麻烦。由于我还不是高三的学生,还要一年半时间才能高中毕业,但奖学金必须从下个学年开始使用。于是,我的人生始料未及地翻开了新的一页。高中的学习生活本来就让我厌倦不已,而新的生活又是那么充满诱惑。对一个被世俗生活方式日渐吸引的年轻人来说,更多的自由也让我憧憬万分。 一份奖学金和一种更具挑战性的生活摆在了我的面前。我决定放弃高中最后一年的学习,在十七岁快要过完的时候前往林肯技术学院,攻读大学专科学位。在学校和家之间往返的几个月间,我遇到了一次车祸。后来父母决定让我搬到紧挨学校的一处公寓去住。我的室友虽人都不错,但都沉溺于世俗生活的快乐之中,酗酒、吸毒、玩摇滚。 现在我的女儿已经过了十七岁,回想一下,我简直不能相信自己那么早就离开家庭独立生活。但我并不建议大家都像我这样早早地开始独立生活。需要说明的是,尽管我做出种种鲁莽草率的决定,但上帝带给了我向善的指引和良好的结局。他要在我身上展现他那无与伦比的神奇力量。 我不仅从十七岁就开始了在林肯技术学院攻读两年学位的学习,而且还缩短了自己在校学习的时间。本来六个学期的课程我只用五个学期就完成了,其中有一个学期我竟然上了两个学期
的课!不过,为了从高中顺利地毕业,我还需要学习数学、英语和历史课程,所以我就使用晚上的时间在当地的莱谷社区学院(LehighValleyCommunityCollege)上这些课。你慢慢读下去就会发现,我那时生活紧张忙碌,而且能够严格自律。因为从小就做很多农活,辛苦的工作并不让我感到吃力,常常一天只睡五个小时却照样精力充沛。 那段时间,我手头上还有兼职工作。虽然有奖学金,不用自己交学费,但是租房、汽油和书本费都要自己承担。当地的广播电台和电视台WFMZ雇我维修设备,此外我还设法上了几个周末的夜校,播放音乐和电视节目。除了加倍上课和夜校补课,现在我又开始在夜间和周末上班了。我像一个杂耍艺人一样,开始练就高度紧张的职业生涯所需的种种忙而不乱、游刃有余的技能。 在林肯技术学院我第一次接触到了电脑。在此之前,我感兴趣的领域是电子学这个大门类。因为在WFMZ工作,我主要关注广播和通信方面采用的模拟技术。但我平生第一次用过电脑之后,就被深深地吸引,并知道我希望自己今后从事什么样的工作了。我开始鼓捣RadioShackTRS80型机,随后第一次接触到了RSA1802型机,还有林肯技术学院当时用作
培训的一台简易电脑。我对电子学仍然兴致盎然,但电脑却成了我的挚爱。我把所有的钱都花到电脑上了。 最后一个学期我开始求职,想找个电子技师的工作。我接受了IBM和西电公司(WesternElectric)等东海岸公司的面试,也决定与一家叫做英特尔的西海岸公司谈谈——他们也到这儿来招技师。英特尔一般不到东海岸招聘,但公司规模发展得太快,致使整个行业都奇缺技师。面试那天等了很久,我是罗恩·史密斯(RonJ.Smith)当天面试的12人中的最后一个。罗恩·史密斯当时是英特尔工程技术部经理,他对我的印象可以从当时他写的简短评语中看出:有些傲慢,积极进取,才思敏捷——很适合这份工作。 直到今天,罗恩和我一直是好友兼同事。他的父母和我的父母住得很近,我们也常常用当年的宾州往事和我们的初期交往打趣。不管什么时候我在英特尔做了他不赞成的事儿,我都会说这是他的错——谁让他当初招了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