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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容先生的来信

信仰问答 by 吴主光

  以下是一位容先生的几次来信与吴主光先生的回答。

  一。吴先生,你对圣公会在同性恋问题上的立场看法如何?那三个堂的信仰声明,说上帝视同性恋者与其它人平等,你的看法又怎样?

  我们的看法来自圣经,我们不同意任何不符合圣经真理的教会。凡离经叛道的教会,都不是属神的教会。圣经对同性恋有很鲜明的立场,就如保罗所说:「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罗2:26-27)摩西又说:「不可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这本是可憎恶的。不可与兽淫合,**自己,女人也不可站在兽前与它淫合,这本是逆性的事。」(利18:22-23)从前所多玛城的人想要与两位天使淫合,神就降天火下来将他们烧尽。因此,所多玛(Sodom)这专有名词,后来演变成同性恋淫合的普通名词(sodomy),可见历史视所多玛人所犯的罪,是同性恋淫合的罪。我们认为,不论是圣公会或什么别的教会,若赞成同性恋行为,这些教会就是异端。圣公会视「同性恋者与其它人平等」,我们认为在「**」上应该是平等的,因我们都是罪人,都需要认罪悔改才能得着救恩。但在事奉神的圣工上就不能如此,任何不洁的行为都不能担任圣工,就如古时祭司只犯了「献凡火」,或「用牛来拉约柜」的罪,都被神处死(参利10:1-11,撒下6:1-7)。

  二。很高兴你同意谴责同性恋并在二月刊指出「不论是什么教会,若赞同同性恋就是异端」。鉴于吴先生以往敏于点名揭发异端,我想吴先生也应该把赞成同性恋的教堂逐一点名,保护爱上帝的人……吴先生你若真爱上帝和邻人,相信你会把这些异端揭发出来,对吗?

  本报反对同性恋,亦反对支持同性恋的任何教会,这一点已经够清楚了。致于将支持同性恋教会点名,暂时仍未有这个必要。因为有一些堂会未必同意其总会支持同性恋的议决,他们还在想办法积极抗议。如果将他们点名,就会对这些教会造成伤害。阁下来信,如果有问题可以问,若属耸动挑拨离间的提议,想要造成教会的内讧,就显出阁下有不良的居心了。

  三。吴先生借用启示录的经文来支持罪人永远在「硫磺火湖」中受苦,可有留意启示录20:14和21:8指出「这是第二次的死」吗?启20:14前半部份经文说「死亡和阴间(即坟墓)也被扔在火湖中」,难道它们也会永远受苦?此外,「第一次的死」又是什么呢?请覆。

  阁下不明白圣经对「死亡」的定义。当初神对亚当说「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2:17)按一般人对「死亡」的定义,亚当和夏娃吃了那一天应该死。但是,亚当却活到九百三十岁。按神的定义,我们就看见始祖吃分别善恶树上果子的那一天就赤身露体,不敢见神的面,被神赶出伊甸园了。由此可见,神给「死亡」下的定义是「与神隔开」,正如保罗所说「与神的生命隔绝了」(弗4:18)。因此圣经称活在罪中的人为「死人」(参弗2:1,创20:3,太8:22)。

  至于「第二次的死」,阁下没有留意到启示录二十章五节指出「这是头一次复活(指基督徒),其余的死人(罪人)还没有复活,直等到那一千年完了。」意思是说,千禧年过后,所有死了的罪人都要复活,带着复活的身体来到白色的大宝座前受审判。这就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的意思。审判的结果是「死亡和阴间也被扔在火湖里,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20:14-15)这样我们就应该明白,「第一次死」是指人犯罪离开了神,与神隔开。人的身体随后才死,只不过是神恩待人,叫人有悔改的机会而已;「第二次死」是人的灵魂和身体永远与神隔开,永远没有悔改的机会,永远在火湖里受苦。正如圣经明言「那兽和假先知被擒拿,他们两个就活活的被扔在烧着的硫磺火湖里。」又说:「那迷惑他们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里,就是兽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们必画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启19:20,20:10)。经文指他们「活活的被扔在硫磺火湖里画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就是「第二次的死」。这死并不是「消失」,而是永永远远与神隔开。

  耶和华见证人会不相信地狱永刑,全属无圣经根据的猜测。因为,他们不明白「永死」是「永远与神隔开」,也没有正视经文明明说「他们画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这样的错误,也是因为他们不明白「灵魂」是不灭的,只有现今物质界的东西才会消灭。「灵魂」原是神吹给亚当的「一口气」,与主耶稣复活时向门徒吹一口气说:「你们受圣灵吧」的意义相同,都是永存的。至于阁下所问「难道它们(指死亡和阴间)也会受苦吗?」这个问题,任何人都会明白,「死亡和阴间被扔在硫磺火湖里」的意思不是要它们受苦,而是「废弃它们」(参启21:4)。

  四。请问在圣经里,哪一个希伯来字和希腊字被译成中文圣经中的「灵魂」?这样翻译与原文一致吗?又,那一节经文说这个希伯来字,或希腊字要到「真正的地狱」受苦呢?

  从问题的含意,知道阁下误以为基督教说「灵魂要在地狱里受苦」,因而认为不可能,并认为基督教这个误解,是因为翻译上的谬误所致。其实阁下不明白圣经的本意,也没有正视笔者上两期回答中所指出的,「地狱」这词是指「耶路撒冷城外的欣嫩子谷」,是以色列人倒垃圾的地方;主耶稣借用这个倒垃圾的地方,为要表示神看一个犯罪的人为「无用」,结局就「像垃圾一样被丢弃」。因此,罪人将来永远受苦的地方不是「欣嫩子谷」,而是「硫磺火湖」,就是为魔鬼和它的使者预备的地方。罪人因为跟随魔鬼犯罪,死后也要跟魔鬼落硫磺火湖,这是必然的事。圣经清楚指出,魔鬼(灵体)和假基督假先知(都是人,都要『活活的被扔在火湖里』,表示他们是带身体下火湖的,不单是灵魂落火湖)在火湖里「永永远远受痛苦」,为什么你们耶和华见证人会不信圣经呢?将来所有罪人都要复活,都要重得不能灭的身体才受审判,之后他们要扔在火湖里,阁下怎么以为只有灵魂在火湖里受苦呢?圣经说:「又愿你们的灵(SPIRIT),与魂(SOUL)与身子(BODY)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稣基督降临的时候,完全无可指摘。」(帖前5:23)「灵」字在希伯来文是Ruah,在希腊文是pneu-ma;我们中文圣经将这个字翻译为圣灵、心、心灵、灵魂、气、风等,因为这字的字源与「气息」和「风」相同。「魂」字在希伯来文是nepes,在希腊文是psuche-,中文圣经将它翻译为魂、生命、心、性命、人、性等,因为这字的字源也与「气息」相同。研究灵与魂的分别,因为这两个词在含意上有部份相同的缘故,所以圣经常将这两个字互相更调使用;但「灵」其实是一个人的「真我」,「魂」是这个真我的「资料」,包括生命、气息、思想、感情、意智、记忆等。将来罪人被扔在硫磺火湖里,是灵魂体全人受苦的。

  五。吴先生用启19:11-16来说明耶稣基督会来争战征服全世界。你说的不错,可惜你忘记指出14节说「在天上的众军都跟随他。」因此,在基督征服时,他地上的门徒完全不用参与。诗37:34,39也支持这个论点(略)上帝又怎会支持他们自相残杀呢?约翰壹书3:10-12劝告我们不要效法该隐,并指出杀人的人都是魔鬼的儿女,你同意圣经对争战的观点吗?

  阁下来信所列出的问题太长,有一部份笔者在前几期已经答过,其余部份,笔者经已省略,因为笔者认为容先想要并不是想要发问,而是想要借用问的机会来宣传耶和华见证人会的信仰,因此笔者认为不便刊出。至于上述简化了的问题,笔者要指出,阁下不大明白启示录十九章的意思。让笔者先指出阁下的矛盾,阁下认为「跟随主降临的天上众军可以争战杀人,地上的信徒就不可以」,这岂不是自打咀巴,同一位神怎会有两个不同的旨意呢?再者,阁下不明白「跟随主降临的天上众军」就是指所有复活了的基督徒,他们也随着主基督一同降临到地上来,消灭敌基督。保罗在歌罗西书里劝勉我们,要思念天上的事,因为「基督显现的时候,你们也要与祂一同显现在荣耀里。」(西3:1-4)撒迦利亚先知预言主再来说:「耶和华我的神必降临、有一切圣者同来。」(亚14:5)犹大书也指出:「亚当的七世孙以诺,曾豫言说,看哪,主带着他的千万圣者降临。」(犹14)这些经文显示,「圣者」(saint)就是「圣徒」(saint),也是我们今天重生得救,将来可以复活被提,在空中与主会面的真基督徒。我们将来与主一同降临,一同审判天使和世人,所以保罗对哥林多教会说:「岂不知圣徒要审判世界么,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么,何况今生的事呢?」(林前6:2-3)主基督降临,要审判地上的敌基督和假先知,并跟随他们的众军,将他们一并消灭,这就是经文形容,主要与他们争战,将他们杀死的形容了。致于阁下所引用的诗篇37:34,39,那段经文与主降临的事风马牛不相及,在此不用再提。又阁下所引用的约壹3:10-12,不可像该隐杀人的例子,那是指「谋杀」,不能与战争中杀人相题并论。

  六。吴先生你将本人上月的来信简化到面目全非。举例说,葛培理指出地狱是比喻性的讲法(时代杂志1993年11月15日刊),圣公会教义委员会最近也建议取消「地狱永火」的教义。何以吴先生不刊出来,也不提及呢?

  笔者将来信简化成几条问题是必要的。第一、来信长篇大论,未能有次序地发问;第二、笔者怀疑阁下有企图想要借着问问题而将耶和华见证人会的思想发表出来,本报是不会刊登「异端」思想的。关于地狱教义,笔者在上月已经详细表明立场。至于葛培理认为「地狱」是比喻性的讲法,我们也同样已指出,「地狱」一词原指耶路撒冷城外倒垃圾的「欣嫩子谷」,主耶稣以这谷来比喻地狱,为要指出,罪人在神的眼中看为如同垃圾一样「无用」。但我们又指出,真正的地狱是启示录所说的「硫磺火湖」。那是真实的,是罪人永远受苦的地方。若有人认为硫磺火湖不真实,是比喻性的,他就是将启示录所记载的「加多减少」了(参启22:18-19)。神会将书中所记载的灾祸加在他们身上,又在生命册上减去他们的份。圣公会教义委员会若真的如阁下所说,「建议取消地狱永火的教义」,本人就以这一点认那间圣公会为「异端」了。

  七。吴先生认为,因自卫而争战杀人是不能避免的。这是人的想法,圣经告诉我们,耶稣制止彼得为了保护祂而动武;整本使徒行传告诉我们,使徒和归信主的人遭受猛烈逼害,却从来没有任何基督徒为了自卫而争战杀人,对吗?(容先生还提到,早期第一至第四世纪的基督徒从没有当过兵;林后10:3保罗的兵器不是属血气的;赛1:2-4将刀打成犁耙和镰刀;弥4:1-3)请吴先生在答复时多运用圣经,少表达个人的思想。

  关于「为自卫而争战杀人是不能避免」的问题,笔者上月已经作了清楚的回答。尤其指出,容先生引据主耶稣回答彼拉多的话,作为反对自卫性争战,是误解了主耶稣的本意。主耶稣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争。」不错,当时主耶稣并没有用争战的方式来对付彼拉多。因为主知道,祂必要被钉十字架来完成救赎计划。但这句话分明指出,倘若祂的国建立在地上,主的臣仆就要争战,对吗?

  事实上,启示录告我们,到末世主降临到地上,在耶路撒冷建立国度,并且作王统治全世界一千年(千禧年)之时,主耶稣就要藉争战来平定世界了。首先在主降临之时,圣经已经指着祂说:「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诚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有利剑从祂口中出来,可以击杀列国,祂必用铁杖辖管他们。在祂的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19:11-16)之后,地上才能出现阁下所引用以赛亚书1:2-4所说「刀枪打成犁耙,不再有争战」的太平现象。但圣经又指出,那一千年完了,「撒但出来要迷惑地上四方列国,就是歌革和玛各,叫他们聚集争战,就有火从天降下来烧灭了他们。」(启20:7-9)以上这些经文岂不是清清楚楚的指出,主耶稣认为祂的国在地上之时,就要为自卫而争战吗?

  其实早在亚伯拉罕时代,他听见四王与五王争战,将侄儿罗得掳了去,他就带领家丁318人去与那四王争战,将罗得一家救回来(创14:1-16)。以色列人出埃及,来到迦南边境时,十个探子报恶讯,认为打不过那些高大的亚纳族人,就灰心不敢进入应许之地。结果,神刑罚他们绕行了四十年(创13:25-14:3,34);四十年之后,神就藉摩西大大鼓励他们和约书亚,「刚强壮胆」去争战(书1:9)。当以色列人在旷野时,南地的亚玛力人偷袭以色列尽后边的人,所以耶和华恨亚玛力人,摩西就吩咐以色列人要紧记,日后进入迦南的时候,「要将亚玛力人的名号从天下涂抹,不可忘记。」(申25:17-19)这事到了扫罗王当政的时代,先知撒母耳就吩咐扫罗王将亚玛力人「尽行杀死」(撒上15:3),但扫罗王只杀了大部份亚玛力人,保留亚玛力王的性命。因此撒母耳对扫罗说:「耶和华差遣你,吩咐你说,你去击打那些犯罪的亚玛力人,将他们灭绝净尽,你为何没有听从耶和华的命令?……你既厌弃耶和华的命令,耶和华也厌弃你作王。」(撒上15:18-22)像这样的例子,充满了旧约圣经。甚至有好几次,神亲自派天使到敌人的营中杀了几十万人。当然以色列在亡国后,不可能再有军队去争战。尤其是在新约时代,罗马帝国统治他们,他们更不可能有军队作战。所以,我们看不见新约圣经会有任何关于作战的教导,因为根本上不可能、也无需这样做。新约圣经只教训我们忍耐、受苦、殉道,和用爱心去感化敌人,但这并不代表神反对基督教国家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为自卫而争战。只按理论来争辩是不智的,若正视历史事实,我们就看见神感动一些支持宗教改革的国家起来,与屠杀基督徒的天主教国家争战了几十年,今天的世界才能享有宗教信仰自由。圣经预言末世时「敌基督」和「假先知」还要屠杀圣徒,虽然那两位神的先知能用各样的灾攻击世界,但他们仍然在「争战」中被「敌基督」杀了(参启11:全)。最后,容许笔者指出,虽然如此,笔者也是反对战争,宁愿被杀也不愿意杀人的。因此,笔者十分欣赏和尊重那些一面倒反对争战的教会。虽然他们这样反对较为盲目一点,因为他们不自觉地定了神在历史上用战争来解决问题的罪,又抹煞了主耶稣「按公义争战」(启19:11)的真理。但他们那颗良善的心实在可嘉,愿荣耀公义的神开启他们心眼,得以明白真理就好了。

  八。「欧洲三十年争战」是哪一个宗教与罗马天主教厮杀呢?岂不是基督教吗?十诫不准杀人;耶稣也说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主耶稣回答比拉多也指出祂的国不属这世界,若属这世界,祂的臣仆必要争战。可见圣经谴责一切战争。然而、耶稣为何不用争战传教呢?因为祂宣扬的是爱,因此、吴先生,基督新教参与战争,表明他们口是心非,并非以灵和诚实来敬拜主,你同意吗?

  基督教参与「欧洲三十年争战」是被逼的,最初那些宗教改革家被天主教杀害,他们到处逃命,有的逃到英国,有的逃到瑞士。美国人的祖先清**就是为了逃避逼迫而坐「五月花号」船只来到北美洲的。可是、后来天主教杀人的手段大失人心,于是欧洲有不少国家起来维护这些被人追杀的基督徒,从而对抗天主教军队,实行「自卫」,最后才酿成「三十年战争」。要知道、当时维护宗教改革而起来参战的国家,本来都是天主教国家,他们都因为看见天主教的错误而毅然脱离天主教,支持基督教的。因此他们并不是根据圣经教训去杀人争战,而是本着「自卫」与「人性自然反应」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其实基督徒应不应该参与争战?笔者认为,为自卫而争战杀人是不能避免的。容先生是否认为不论在怎样的情况下,仍然不应该争战杀人呢?如果是的话,笔者非常尊重你这种清高的观念,不过、笔者深信像容先生这种清高的人、应该早在日本侵略中国之时,或在希特拉纳粹党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攻陷整个欧洲之时,全部死光了。再者、容先生在问题中引述耶稣基督回答彼拉多的话,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争。」容先生没有察觉到,主耶稣这句话正说明了祂赞成争战呢!

  九。你说「天主教是启示录的大**」,又说圣经形容大**成了「各样污秽的灵的巢穴」,然后你说:「世上还有那一个教会广泛地与印度教基督教等联合,彼此接纳共同为世界祈祷的呢?」我称赞吴先生的勇敢,因为你事不离实把基督(新)教也参予写了下来,从而也证实了基督新教是「各样污秽的灵」之一,故此吴先生你的宗教也是错了,你同意吗?

  根据启示录的描述,我们相信天主教是「大**」,就是本来献与基督的教会,可是她在历史上,一直对基督不忠不贞,所以在属灵的意义上,就成了神所看为的「大**」。不但如此、圣经又指出、这「大**」成了「世上的**的母」,意思是说、世上还有许多教会也是对基督不忠不贞,也成了「**」,她们因着与天主教联合,以天主教为「母」,受天主教的支配。因此、笔者确认为在称为「基督教」的众教会之中,有不少教会已经变了节,像天主教一样,都成了「**」,都不能得救,都要灭亡。容先生因此指证「吴先生的宗教也错了」,因为容先生不明白,我们不属于一个「宗教」,因为容先生所看「宗教」一词,是指一个人为的组织。老实说,我们不能因为加入一个「宗教组织」而得救;人的组织会随着领导人败坏而变质,我们却事事依据圣经真理行事,我们只属于我们的神。即使笔者自己的教会,倘若有一天变了质,成了大**,笔者就立即离开自己的教会,同时也劝人离开,正如启示录记载,「从天上有声音说:『我的民哪!你们要从那城(指大**)出来,免得与她一同有罪,受她所受的灾殃,因为她的罪恶滔天,她的不义神已经想起来了。』(启18:4)十。你说天主教将「遗传」和「教皇公布的信条」提升为「信仰最高的权威」,因此他们许多信仰都无经文的根据。类似地、基督新教也是一样,把「传统」和「哲学」放在圣经之上,因此他的「灵魂不死」,「地狱永火」等都是圣经原文没有记载的。王明道先生指出「天堂,地狱,阴间」都是佛教的名词,与圣经大不相同吴先生你同意基督新教也类似天主教一般,偏离了上帝的话语吗?

  天主教将「遗传」和「教皇公布的信条」提升为「信仰最高的权威」,因而变成异端;倘若基督教那一间教会也有这个现象,那一间教会也就是异端,决不是我们所赞成的。然而、容先生认为「灵魂不死」,「地狱永火」都是原文圣经没有记载的,又指出「天堂,地狱,阴间」等词都是佛教的名词,因此就认为基督教偏离了神的话语。容先生不明白「死」的定义在圣经中原是「与神隔开」,正如亚当犯了罪,神指证他「吃的日子必定死」,其实是指他吃的日子必定与神隔开。容先生可能是耶和华见证人会的信徒,误会了「灵魂不灭」,认为人死后就消失了,不会在地狱里永远受苦,其实「灭」与「不灭」,是在于「属物质」与「属灵」的关系;圣经和物理学都证明凡属物质的,都会圬坏,都是暂时的,因此、属物质的身体才会「灭」;但「灵魂」原不属物质界的东西,是永远不灭的,因此罪人的灵魂也要在地狱的火里永远受苦。圣经明明指出那个不信的「财主在阴间火焰中受痛苦」,又指出「魔鬼……被扔在硫磺火湖(真正的地狱)里,就是兽(假基督)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们必昼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启20:10)虽然「地狱」一词不是圣经原文的用词,而是早期翻译中文圣经的学者们借用的佛教用词,但这样的借用决不是「将遗传,哲学,传统」提升为信仰最高权威,因为我们讨论信仰问题之时,并没有以中文圣经作为根据,乃以希伯来文和希腊文作为最后的根据。按「地狱」一词,原文是「欣嫩子谷」,是耶路撒冷城郊天天倒垃圾的地方,耶稣基督借用这个倒垃圾的地方来比喻将来罪人要去受苦的地方,因为神看一个不肯悔改的罪人为「无用」,应该像垃圾一样「丢弃」,其实圣经中真正的「地狱」是「硫磺火湖」,那才是罪人永远受苦的地方。「天堂」这词也是翻译圣经的学者从佛教借用过来的,圣经的原文是「天」,并不是佛教所说「天堂」。圣经所说的「天」,主耶稣又称之为「乐园」,正如主耶稣对那悔改的强盗说:「我实在告诉你,今**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23:43)希伯来书又称之为「天上的家乡」,或简称为「天家」,因为我们与神恢复了父子关系,神住的地方就是我的「家」了。这「天家」在启示录二十一章那里又称为「新耶路撒冷」,正如犹太人以耶路撒冷城为家,我们基督徒则以天上的新耶路撒冷圣城为我们的「天家」一样。至于「阴间」一词,原文是「shoel」,这字的意思是「地下的世界」,旧约时代一般人都以「坟墓」为「阴间」,正如雅各为失去自己的儿子而哭着说:「你们使我悲悲惨惨的**间」。但是到了新约时代,主耶稣指出那个财主死了,下到阴间,在那里有火焰使他很痛苦。因此、我们知道未得救的罪人死后都到「阴间」去,等候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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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一位容先生的几次来信与吴主光先生的回答。   一。吴先生,你对圣公会在同性恋问题上的立场看法如何?那三个堂的信仰声明,说上帝视同性恋者与其它人平等,你的看法又怎样?   我们的看法来自圣经,我们不同意任何不符合圣经真理的教会。凡离经叛道的教会,都不是属神的教会。圣经对同性恋有很鲜明的立场,就如保罗所说:「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罗2:26-27)摩西又说:「不可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这本是可憎恶的。不可与兽淫合,**自己,女人也不可站在兽前与它淫合,这本是逆性的事。」(利18:22-23)从前所多玛城的人想要与两位天使淫合,神就降天火下来将他们烧尽。因此,所多玛(Sodom)这专有名词,后来演变成同性恋淫合的普通名词(sodomy),可见历史视所多玛人所犯的罪,是同性恋淫合的罪。我们认为,不论是圣公会或什么别的教会,若赞成同性恋行为,这些教会就是异端。圣公会视「同性恋者与其它人平等」,我们认为在「**」上应该是平等的
,因我们都是罪人,都需要认罪悔改才能得着救恩。但在事奉神的圣工上就不能如此,任何不洁的行为都不能担任圣工,就如古时祭司只犯了「献凡火」,或「用牛来拉约柜」的罪,都被神处死(参利10:1-11,撒下6:1-7)。   二。很高兴你同意谴责同性恋并在二月刊指出「不论是什么教会,若赞同同性恋就是异端」。鉴于吴先生以往敏于点名揭发异端,我想吴先生也应该把赞成同性恋的教堂逐一点名,保护爱上帝的人……吴先生你若真爱上帝和邻人,相信你会把这些异端揭发出来,对吗?   本报反对同性恋,亦反对支持同性恋的任何教会,这一点已经够清楚了。致于将支持同性恋教会点名,暂时仍未有这个必要。因为有一些堂会未必同意其总会支持同性恋的议决,他们还在想办法积极抗议。如果将他们点名,就会对这些教会造成伤害。阁下来信,如果有问题可以问,若属耸动挑拨离间的提议,想要造成教会的内讧,就显出阁下有不良的居心了。   三。吴先生借用启示录的经文来支持罪人永远在「硫磺火湖」中受苦,可有留意启示录20:14和21:8指出「这是第二次的死」吗?启20:14前半部份经文说「死亡和阴间(即坟墓)也被扔在火湖中」,难道它们也会
永远受苦?此外,「第一次的死」又是什么呢?请覆。   阁下不明白圣经对「死亡」的定义。当初神对亚当说「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2:17)按一般人对「死亡」的定义,亚当和夏娃吃了那一天应该死。但是,亚当却活到九百三十岁。按神的定义,我们就看见始祖吃分别善恶树上果子的那一天就赤身露体,不敢见神的面,被神赶出伊甸园了。由此可见,神给「死亡」下的定义是「与神隔开」,正如保罗所说「与神的生命隔绝了」(弗4:18)。因此圣经称活在罪中的人为「死人」(参弗2:1,创20:3,太8:22)。   至于「第二次的死」,阁下没有留意到启示录二十章五节指出「这是头一次复活(指基督徒),其余的死人(罪人)还没有复活,直等到那一千年完了。」意思是说,千禧年过后,所有死了的罪人都要复活,带着复活的身体来到白色的大宝座前受审判。这就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的意思。审判的结果是「死亡和阴间也被扔在火湖里,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20:14-15)这样我们就应该明白,「第一次死」是指人犯罪离开了神
,与神隔开。人的身体随后才死,只不过是神恩待人,叫人有悔改的机会而已;「第二次死」是人的灵魂和身体永远与神隔开,永远没有悔改的机会,永远在火湖里受苦。正如圣经明言「那兽和假先知被擒拿,他们两个就活活的被扔在烧着的硫磺火湖里。」又说:「那迷惑他们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里,就是兽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们必画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启19:20,20:10)。经文指他们「活活的被扔在硫磺火湖里画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就是「第二次的死」。这死并不是「消失」,而是永永远远与神隔开。   耶和华见证人会不相信地狱永刑,全属无圣经根据的猜测。因为,他们不明白「永死」是「永远与神隔开」,也没有正视经文明明说「他们画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这样的错误,也是因为他们不明白「灵魂」是不灭的,只有现今物质界的东西才会消灭。「灵魂」原是神吹给亚当的「一口气」,与主耶稣复活时向门徒吹一口气说:「你们受圣灵吧」的意义相同,都是永存的。至于阁下所问「难道它们(指死亡和阴间)也会受苦吗?」这个问题,任何人都会明白,「死亡和阴间被扔在硫磺火湖里」的意思不是要它们受苦,而是「废弃它们」(参启21:4)。
  四。请问在圣经里,哪一个希伯来字和希腊字被译成中文圣经中的「灵魂」?这样翻译与原文一致吗?又,那一节经文说这个希伯来字,或希腊字要到「真正的地狱」受苦呢?   从问题的含意,知道阁下误以为基督教说「灵魂要在地狱里受苦」,因而认为不可能,并认为基督教这个误解,是因为翻译上的谬误所致。其实阁下不明白圣经的本意,也没有正视笔者上两期回答中所指出的,「地狱」这词是指「耶路撒冷城外的欣嫩子谷」,是以色列人倒垃圾的地方;主耶稣借用这个倒垃圾的地方,为要表示神看一个犯罪的人为「无用」,结局就「像垃圾一样被丢弃」。因此,罪人将来永远受苦的地方不是「欣嫩子谷」,而是「硫磺火湖」,就是为魔鬼和它的使者预备的地方。罪人因为跟随魔鬼犯罪,死后也要跟魔鬼落硫磺火湖,这是必然的事。圣经清楚指出,魔鬼(灵体)和假基督假先知(都是人,都要『活活的被扔在火湖里』,表示他们是带身体下火湖的,不单是灵魂落火湖)在火湖里「永永远远受痛苦」,为什么你们耶和华见证人会不信圣经呢?将来所有罪人都要复活,都要重得不能灭的身体才受审判,之后他们要扔在火湖里,阁下怎么以为只有灵魂在火湖里受苦呢?圣经说:「又愿你们的灵(SPI
RIT),与魂(SOUL)与身子(BODY)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稣基督降临的时候,完全无可指摘。」(帖前5:23)「灵」字在希伯来文是Ruah,在希腊文是pneu-ma;我们中文圣经将这个字翻译为圣灵、心、心灵、灵魂、气、风等,因为这字的字源与「气息」和「风」相同。「魂」字在希伯来文是nepes,在希腊文是psuche-,中文圣经将它翻译为魂、生命、心、性命、人、性等,因为这字的字源也与「气息」相同。研究灵与魂的分别,因为这两个词在含意上有部份相同的缘故,所以圣经常将这两个字互相更调使用;但「灵」其实是一个人的「真我」,「魂」是这个真我的「资料」,包括生命、气息、思想、感情、意智、记忆等。将来罪人被扔在硫磺火湖里,是灵魂体全人受苦的。   五。吴先生用启19:11-16来说明耶稣基督会来争战征服全世界。你说的不错,可惜你忘记指出14节说「在天上的众军都跟随他。」因此,在基督征服时,他地上的门徒完全不用参与。诗37:34,39也支持这个论点(略)上帝又怎会支持他们自相残杀呢?约翰壹书3:10-12劝告我们不要效法该隐,并指出杀人的人都是魔鬼的儿女,你同意圣经对争战的观点吗?  
 阁下来信所列出的问题太长,有一部份笔者在前几期已经答过,其余部份,笔者经已省略,因为笔者认为容先想要并不是想要发问,而是想要借用问的机会来宣传耶和华见证人会的信仰,因此笔者认为不便刊出。至于上述简化了的问题,笔者要指出,阁下不大明白启示录十九章的意思。让笔者先指出阁下的矛盾,阁下认为「跟随主降临的天上众军可以争战杀人,地上的信徒就不可以」,这岂不是自打咀巴,同一位神怎会有两个不同的旨意呢?再者,阁下不明白「跟随主降临的天上众军」就是指所有复活了的基督徒,他们也随着主基督一同降临到地上来,消灭敌基督。保罗在歌罗西书里劝勉我们,要思念天上的事,因为「基督显现的时候,你们也要与祂一同显现在荣耀里。」(西3:1-4)撒迦利亚先知预言主再来说:「耶和华我的神必降临、有一切圣者同来。」(亚14:5)犹大书也指出:「亚当的七世孙以诺,曾豫言说,看哪,主带着他的千万圣者降临。」(犹14)这些经文显示,「圣者」(saint)就是「圣徒」(saint),也是我们今天重生得救,将来可以复活被提,在空中与主会面的真基督徒。我们将来与主一同降临,一同审判天使和世人,所以保罗对哥林多教会说:「岂不知圣徒要审判世
界么,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么,何况今生的事呢?」(林前6:2-3)主基督降临,要审判地上的敌基督和假先知,并跟随他们的众军,将他们一并消灭,这就是经文形容,主要与他们争战,将他们杀死的形容了。致于阁下所引用的诗篇37:34,39,那段经文与主降临的事风马牛不相及,在此不用再提。又阁下所引用的约壹3:10-12,不可像该隐杀人的例子,那是指「谋杀」,不能与战争中杀人相题并论。   六。吴先生你将本人上月的来信简化到面目全非。举例说,葛培理指出地狱是比喻性的讲法(时代杂志1993年11月15日刊),圣公会教义委员会最近也建议取消「地狱永火」的教义。何以吴先生不刊出来,也不提及呢?   笔者将来信简化成几条问题是必要的。第一、来信长篇大论,未能有次序地发问;第二、笔者怀疑阁下有企图想要借着问问题而将耶和华见证人会的思想发表出来,本报是不会刊登「异端」思想的。关于地狱教义,笔者在上月已经详细表明立场。至于葛培理认为「地狱」是比喻性的讲法,我们也同样已指出,「地狱」一词原指耶路撒冷城外倒垃圾的「欣嫩子谷」,主耶稣以这谷来比喻地狱,为要指出,罪人在神的眼中看为如同垃圾一样「无用」。但我
们又指出,真正的地狱是启示录所说的「硫磺火湖」。那是真实的,是罪人永远受苦的地方。若有人认为硫磺火湖不真实,是比喻性的,他就是将启示录所记载的「加多减少」了(参启22:18-19)。神会将书中所记载的灾祸加在他们身上,又在生命册上减去他们的份。圣公会教义委员会若真的如阁下所说,「建议取消地狱永火的教义」,本人就以这一点认那间圣公会为「异端」了。   七。吴先生认为,因自卫而争战杀人是不能避免的。这是人的想法,圣经告诉我们,耶稣制止彼得为了保护祂而动武;整本使徒行传告诉我们,使徒和归信主的人遭受猛烈逼害,却从来没有任何基督徒为了自卫而争战杀人,对吗?(容先生还提到,早期第一至第四世纪的基督徒从没有当过兵;林后10:3保罗的兵器不是属血气的;赛1:2-4将刀打成犁耙和镰刀;弥4:1-3)请吴先生在答复时多运用圣经,少表达个人的思想。   关于「为自卫而争战杀人是不能避免」的问题,笔者上月已经作了清楚的回答。尤其指出,容先生引据主耶稣回答彼拉多的话,作为反对自卫性争战,是误解了主耶稣的本意。主耶稣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争。」不错,当时主耶稣并没有用
争战的方式来对付彼拉多。因为主知道,祂必要被钉十字架来完成救赎计划。但这句话分明指出,倘若祂的国建立在地上,主的臣仆就要争战,对吗?   事实上,启示录告我们,到末世主降临到地上,在耶路撒冷建立国度,并且作王统治全世界一千年(千禧年)之时,主耶稣就要藉争战来平定世界了。首先在主降临之时,圣经已经指着祂说:「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诚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有利剑从祂口中出来,可以击杀列国,祂必用铁杖辖管他们。在祂的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19:11-16)之后,地上才能出现阁下所引用以赛亚书1:2-4所说「刀枪打成犁耙,不再有争战」的太平现象。但圣经又指出,那一千年完了,「撒但出来要迷惑地上四方列国,就是歌革和玛各,叫他们聚集争战,就有火从天降下来烧灭了他们。」(启20:7-9)以上这些经文岂不是清清楚楚的指出,主耶稣认为祂的国在地上之时,就要为自卫而争战吗?   其实早在亚伯拉罕时代,他听见四王与五王争战,将侄儿罗得掳了去,他就带领家丁318人去与那四王
争战,将罗得一家救回来(创14:1-16)。以色列人出埃及,来到迦南边境时,十个探子报恶讯,认为打不过那些高大的亚纳族人,就灰心不敢进入应许之地。结果,神刑罚他们绕行了四十年(创13:25-14:3,34);四十年之后,神就藉摩西大大鼓励他们和约书亚,「刚强壮胆」去争战(书1:9)。当以色列人在旷野时,南地的亚玛力人偷袭以色列尽后边的人,所以耶和华恨亚玛力人,摩西就吩咐以色列人要紧记,日后进入迦南的时候,「要将亚玛力人的名号从天下涂抹,不可忘记。」(申25:17-19)这事到了扫罗王当政的时代,先知撒母耳就吩咐扫罗王将亚玛力人「尽行杀死」(撒上15:3),但扫罗王只杀了大部份亚玛力人,保留亚玛力王的性命。因此撒母耳对扫罗说:「耶和华差遣你,吩咐你说,你去击打那些犯罪的亚玛力人,将他们灭绝净尽,你为何没有听从耶和华的命令?……你既厌弃耶和华的命令,耶和华也厌弃你作王。」(撒上15:18-22)像这样的例子,充满了旧约圣经。甚至有好几次,神亲自派天使到敌人的营中杀了几十万人。当然以色列在亡国后,不可能再有军队去争战。尤其是在新约时代,罗马帝国统治他们,他们更不可能有军队作战。所以,我们看不
见新约圣经会有任何关于作战的教导,因为根本上不可能、也无需这样做。新约圣经只教训我们忍耐、受苦、殉道,和用爱心去感化敌人,但这并不代表神反对基督教国家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为自卫而争战。只按理论来争辩是不智的,若正视历史事实,我们就看见神感动一些支持宗教改革的国家起来,与屠杀基督徒的天主教国家争战了几十年,今天的世界才能享有宗教信仰自由。圣经预言末世时「敌基督」和「假先知」还要屠杀圣徒,虽然那两位神的先知能用各样的灾攻击世界,但他们仍然在「争战」中被「敌基督」杀了(参启11:全)。最后,容许笔者指出,虽然如此,笔者也是反对战争,宁愿被杀也不愿意杀人的。因此,笔者十分欣赏和尊重那些一面倒反对争战的教会。虽然他们这样反对较为盲目一点,因为他们不自觉地定了神在历史上用战争来解决问题的罪,又抹煞了主耶稣「按公义争战」(启19:11)的真理。但他们那颗良善的心实在可嘉,愿荣耀公义的神开启他们心眼,得以明白真理就好了。   八。「欧洲三十年争战」是哪一个宗教与罗马天主教厮杀呢?岂不是基督教吗?十诫不准杀人;耶稣也说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主耶稣回答比拉多也指出祂的国不属这世界,若属这世界,祂的臣仆必
要争战。可见圣经谴责一切战争。然而、耶稣为何不用争战传教呢?因为祂宣扬的是爱,因此、吴先生,基督新教参与战争,表明他们口是心非,并非以灵和诚实来敬拜主,你同意吗?   基督教参与「欧洲三十年争战」是被逼的,最初那些宗教改革家被天主教杀害,他们到处逃命,有的逃到英国,有的逃到瑞士。美国人的祖先清**就是为了逃避逼迫而坐「五月花号」船只来到北美洲的。可是、后来天主教杀人的手段大失人心,于是欧洲有不少国家起来维护这些被人追杀的基督徒,从而对抗天主教军队,实行「自卫」,最后才酿成「三十年战争」。要知道、当时维护宗教改革而起来参战的国家,本来都是天主教国家,他们都因为看见天主教的错误而毅然脱离天主教,支持基督教的。因此他们并不是根据圣经教训去杀人争战,而是本着「自卫」与「人性自然反应」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其实基督徒应不应该参与争战?笔者认为,为自卫而争战杀人是不能避免的。容先生是否认为不论在怎样的情况下,仍然不应该争战杀人呢?如果是的话,笔者非常尊重你这种清高的观念,不过、笔者深信像容先生这种清高的人、应该早在日本侵略中国之时,或在希特拉纳粹党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攻陷整个欧洲之时,
全部死光了。再者、容先生在问题中引述耶稣基督回答彼拉多的话,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争。」容先生没有察觉到,主耶稣这句话正说明了祂赞成争战呢!   九。你说「天主教是启示录的大**」,又说圣经形容大**成了「各样污秽的灵的巢穴」,然后你说:「世上还有那一个教会广泛地与印度教基督教等联合,彼此接纳共同为世界祈祷的呢?」我称赞吴先生的勇敢,因为你事不离实把基督(新)教也参予写了下来,从而也证实了基督新教是「各样污秽的灵」之一,故此吴先生你的宗教也是错了,你同意吗?   根据启示录的描述,我们相信天主教是「大**」,就是本来献与基督的教会,可是她在历史上,一直对基督不忠不贞,所以在属灵的意义上,就成了神所看为的「大**」。不但如此、圣经又指出、这「大**」成了「世上的**的母」,意思是说、世上还有许多教会也是对基督不忠不贞,也成了「**」,她们因着与天主教联合,以天主教为「母」,受天主教的支配。因此、笔者确认为在称为「基督教」的众教会之中,有不少教会已经变了节,像天主教一样,都成了「**」,都不能得救,都要灭亡。容先生因此指证「吴先生的宗教也错了」,
因为容先生不明白,我们不属于一个「宗教」,因为容先生所看「宗教」一词,是指一个人为的组织。老实说,我们不能因为加入一个「宗教组织」而得救;人的组织会随着领导人败坏而变质,我们却事事依据圣经真理行事,我们只属于我们的神。即使笔者自己的教会,倘若有一天变了质,成了大**,笔者就立即离开自己的教会,同时也劝人离开,正如启示录记载,「从天上有声音说:『我的民哪!你们要从那城(指大**)出来,免得与她一同有罪,受她所受的灾殃,因为她的罪恶滔天,她的不义神已经想起来了。』(启18:4)十。你说天主教将「遗传」和「教皇公布的信条」提升为「信仰最高的权威」,因此他们许多信仰都无经文的根据。类似地、基督新教也是一样,把「传统」和「哲学」放在圣经之上,因此他的「灵魂不死」,「地狱永火」等都是圣经原文没有记载的。王明道先生指出「天堂,地狱,阴间」都是佛教的名词,与圣经大不相同吴先生你同意基督新教也类似天主教一般,偏离了上帝的话语吗?   天主教将「遗传」和「教皇公布的信条」提升为「信仰最高的权威」,因而变成异端;倘若基督教那一间教会也有这个现象,那一间教会也就是异端,决不是我们所赞成的。然而、容先生认
为「灵魂不死」,「地狱永火」都是原文圣经没有记载的,又指出「天堂,地狱,阴间」等词都是佛教的名词,因此就认为基督教偏离了神的话语。容先生不明白「死」的定义在圣经中原是「与神隔开」,正如亚当犯了罪,神指证他「吃的日子必定死」,其实是指他吃的日子必定与神隔开。容先生可能是耶和华见证人会的信徒,误会了「灵魂不灭」,认为人死后就消失了,不会在地狱里永远受苦,其实「灭」与「不灭」,是在于「属物质」与「属灵」的关系;圣经和物理学都证明凡属物质的,都会圬坏,都是暂时的,因此、属物质的身体才会「灭」;但「灵魂」原不属物质界的东西,是永远不灭的,因此罪人的灵魂也要在地狱的火里永远受苦。圣经明明指出那个不信的「财主在阴间火焰中受痛苦」,又指出「魔鬼……被扔在硫磺火湖(真正的地狱)里,就是兽(假基督)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们必昼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启20:10)虽然「地狱」一词不是圣经原文的用词,而是早期翻译中文圣经的学者们借用的佛教用词,但这样的借用决不是「将遗传,哲学,传统」提升为信仰最高权威,因为我们讨论信仰问题之时,并没有以中文圣经作为根据,乃以希伯来文和希腊文作为最后的根据。按「地狱」一词
,原文是「欣嫩子谷」,是耶路撒冷城郊天天倒垃圾的地方,耶稣基督借用这个倒垃圾的地方来比喻将来罪人要去受苦的地方,因为神看一个不肯悔改的罪人为「无用」,应该像垃圾一样「丢弃」,其实圣经中真正的「地狱」是「硫磺火湖」,那才是罪人永远受苦的地方。「天堂」这词也是翻译圣经的学者从佛教借用过来的,圣经的原文是「天」,并不是佛教所说「天堂」。圣经所说的「天」,主耶稣又称之为「乐园」,正如主耶稣对那悔改的强盗说:「我实在告诉你,今**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23:43)希伯来书又称之为「天上的家乡」,或简称为「天家」,因为我们与神恢复了父子关系,神住的地方就是我的「家」了。这「天家」在启示录二十一章那里又称为「新耶路撒冷」,正如犹太人以耶路撒冷城为家,我们基督徒则以天上的新耶路撒冷圣城为我们的「天家」一样。至于「阴间」一词,原文是「shoel」,这字的意思是「地下的世界」,旧约时代一般人都以「坟墓」为「阴间」,正如雅各为失去自己的儿子而哭着说:「你们使我悲悲惨惨的**间」。但是到了新约时代,主耶稣指出那个财主死了,下到阴间,在那里有火焰使他很痛苦。因此、我们知道未得救的罪人死后都到「阴间」去,等候审
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