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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基督徒的生活与实践

200个最发人深省的问题与答案 by 帕特·罗伯逊

  A.性与婚姻

  1.夫妻双方必须承担何种义务?

  使徒保罗在他写给以弗所教会的信中,为夫妻双方制定了一些相当好的指导法则。他对作丈夫的人说:“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1保罗又对作妻子的人表示:“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2这种婚姻关系化解了夫妻之间的矛盾或冲突。

  丈夫应当甘愿为了妻子的利益牺牲自己,如果他十分疼爱妻子,甚至为了妻子肯舍弃自己的性命,就象基督为教会舍己那样,妻子也会心甘情愿地服从丈夫。她心里很明白,丈夫总是在寻求她的益处,总是把她的利益放在自己的首位。

  同样,妻子应尊重丈夫作为一家之主,勉励他承担起家中训导和领头的作用。妻子必须敦促丈夫去寻求上帝,去探究上帝要求一个家庭怎样遵行他的旨意。妻子能够叫丈夫得到建立,她通过主动顺从丈夫,赋予丈夫以责任感并使他能妥善地担负起管理家庭的职责。

  在夫妻之间,若有一方总是毫不退让地坚持自己的“权利”,婚姻关系就会出现破裂。假如丈夫对妻子说:“你必须服从我,因为圣经上是这样教导的”,那么他就会疏远自己的妻子;与此同时,倘若妻子拒不顺从丈夫且老是与他斗嘴,丈夫在追随上帝一事上便会顾虑重重。他或许会开始暗自思忖:“我岂能获取上帝的信息吗?我除了能得到妻子的作对之外,还能得着什么呢?干脆她走她的阳光道,我走我的独木桥,各自为政罢了。”这样的态度会使夫妻产生分离,而上帝的准则是使夫妻和睦融洽、相亲相爱。

  有的作丈夫的不仅自己偏离上帝的法则,也强迫妻子就范,他们已经丧失了上帝所托付的主理家庭的使命。上帝绝没有要求他们违背他的律法、虐待妻子、涉入稀奇古怪的性行为或致使妻子醉酒、沦落。然而,只要丈夫遵循主的使命,妻子即便观点上有歧异,也该顺从他的带领。

  上帝的准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在很多婚姻关系中,妻子比起丈夫更能干。这些当妻子的必须抵制想驾驭丈夫的诱惑,有时妻子觉得丈夫的决定是错的,这时她应当温和地向丈夫指出错误,或求上帝改变丈夫的思想。当妇女出嫁时,她已经心甘情愿地将个人的部分自主权交给了丈夫。她必须信赖上帝会叫丈夫忠实地履行好自己一方的职责。可是,如果丈夫要妻子否弃上帝或从事明显违背上帝律法的活动,他就失去了自己的权力。妻子首先应当忠实于耶稣基督和追随主的脚踪,她不能卷入非法或不道德的行为之中。

  丈夫和妻子乃是伙伴的关系,切记这一点对于夫妻是至关重要的。圣经告诉我们,上帝从亚当身上取了肋骨,而非头或脚,用它造了女人。因此,妻子既不能凌驾于丈夫的头上作威作福,也不能被丈夫踩在脚下任意践踏。夫妻在生活中应结成相依为命的伙伴关系,并接受这么一个由上帝立定的法则:只要丈夫顺服于基督,他就是名正言顺的一家之主。

  2.圣经是怎样看待离婚和再婚的?

  圣经对于离婚和再婚观点是非常明朗的。在旧约里,摩西准许男人对妻子稍不如意,就可以休掉她。3在后来的新约里,当人们问耶稣关于休妻一事的见解时,耶稣回答道,摩西准许人们离婚是因为他们实在是固执己见、顽梗不化。他说,上帝起初造人时,并没有叫夫妻分离的意思,“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开。”4在上帝的面前,婚姻是夫妻之间一生一世的契约关系,通过人为的行动来切断这一关系是绝对要不得的。上帝在《玛拉基书》里说,他恨恶休妻(见玛2:16)。上帝所要实现的完美意愿,是通过维护夫妻的婚姻,达到维护社会和使人类的世世代代繁衍生息下去的目的。凡努力维护家庭的婚姻关系或促进婚姻解体的夫妻破镜重圆的人,上帝是会鼎力相助的。离婚和再婚只有在两种极端的案例中才是合情合理的。

  当夫妻中一方发生**之事时,离婚便是正当的,因为**已经切断了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而离婚则是正式承认已切断的婚约。

  使徒保罗在耶稣教训的基础之上,又提出关于基督徒离婚权利的新的见解:即倘若夫妻中不信主的一方撕毁了婚约,信主的一方不必恪守婚约且享有再婚的自由。5一些人也认为,当丈夫残暴地虐待妻子或妻子心狠手辣地虐待丈夫时,受虐待的一方便不可能继续与对方共同生活在一起,这种情形下的离婚和再婚是准许的,也是具有建设性的意义的。

  除了上述理由之外,圣经对于离婚是持不赞同的态度的。藉口说两人不般配、缺乏夫妻间的恩爱感情或不是志同道合而提出离婚是根本站不住脚的。坦率地讲,一对虔心事奉主的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夫妻是不可能找出任何离婚的理由的。

  一个不顾圣经的原则离婚并再婚的人,无疑是犯了**的罪。你们若想知道我对此问题的进一步的阐释,请参阅我对下一个问题的解答。

  3.在尚已离婚且再婚,但如今又认识到圣经对离婚的看法的两个基督徒面前,我该说些什么才好呢?

  离婚在美国乃是一件家常便饭的事,在基督徒和非基督徒当中十分普遍。有的人不只一次或两次结婚,而是三番五次地结婚,宛如走马灯。他们不断更换配偶、生儿育女,可问题仍络绎不绝地频频出现。

  上帝是站在他的百姓一边的,他挚爱着他们,也知道在他们的婚姻生活里发生的事情。然而,在我看来,基督徒的离婚和再婚是不登大雅之堂的。一位上帝的仆人必须教导人们关于圣经的法则,同时兼顾圣经中对上帝的爱的理解和认识。单单制定死板和僵硬的规条是于事无补的。

  例如,我们岂应要求一个三次离婚的男人回到他原来的妻子身边吗?若是原来的妻子现已再婚,又该怎么办呢“叫再婚的再次离婚和分家合适吗?圣经的一个基本法则是:离婚和再婚是天理不容的,除非一方犯了**罪或残酷虐待罪,这是教会应当恪守的原理。青年人都该意识到,婚姻是值得人们用毕生的心血去扞卫的,而不能被当作儿戏。

  可是,既然当今世界上的夫妻婚姻状况已到了骇人听闻的地步,我似觉得,教会理所应当使用她的”捆绑和释放“的权柄,6通过饶恕那些在其离婚或再婚后接受耶稣基督的人,为他们提供生活的指南。换言之,教会应当表示,你昔日生活中所发生的一切如今已被基督的宝血遮蔽。你们应当珍惜和维护自己的婚姻,从而能问心无愧地荣耀上主。然而,如果有的基督徒(在重生得救之后)并非是因着对方行淫或虐待自己而离了婚,我认为,他们应与自己的基督徒配偶言归于好,或保持单身。

  最后我还想给大家进一言,就上述错综复杂的个人问题而言,我敦请你们虔心祈求主,认真查考圣经和去征询自己教会里灵命成熟和有智慧的牧师的意见。

  4.基督徒能同非基督徒结婚吗?

  绝对不能!圣经里说:”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基督和彼列有什么相和呢?“7葛培理数年以前曾十分微妙地指出,你若同一个不信的人结为夫妻,你便叫岳丈感到很难堪。基督徒与非基督徒结婚后会产生出许多令人头疼的问题来。

  一些基督徒执意同非信主的人成亲,心想他们可以在婚后使对方皈依基督。可是,假若上帝真正选定了某人作为你的终身的伴侣,他也完全能够在婚前使这人归主。如果上帝没有这么做,这便明确地标志着此门亲事不是出于上帝的意思。基督徒需要学会等候主,等候主向他们显明何为他的圣善的旨意,否则就会犯下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大错。

  5.我若已同非基督徒结婚,这一婚姻理当维持或是中断?

  假若你已同一个非基督徒结婚,并且对方希望你维持这一婚姻,那么你就应当顾全大局。你在行动上则要尽力劝你的心上人归主。可是,如果你刚刚信主,对方因着你的生活方式发生显着的变化而想离婚,你虽然为维持这一婚姻作出了真诚的努力,但对方仍坚持要离,在这种情形下,你只有听其自然、别无选择。你没有必要在离婚后守单身,你若愿意,可以再婚,不过这次选择的对象一定要是基督徒了。

  6.离婚根源于人的残酷无情吗?

  这要视情况而定。我并不以为人的思想的残酷是离婚的原因,如果这种残酷被解释为夫妻一方挤牙膏的方式或把袜子晾在厕所间的作法,这类解释已被人们小题大作、推而广之,其实毫无意义。

  然而,我确实认为,行为上的施暴、虐待和危及人的身心健康的思想变态或扭曲,明显是造成离婚的原因。我在以上曾提到过保罗关于基督徒离婚权利的见解,8根据这个见解,若是不信主的一方擅自撕毁婚约,信主的一方就有理由脱离这一婚姻。假若说人的思想的残酷是离婚的理由,那么它必然涉及导致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下去的行为。

  我所言的思想的残酷不是出于对配偶烹调技术的批评指责,也不是出于某个大伯或小叔的异议。夫妻间小小的磨擦或斗嘴需要用爱心去化解,而不能任其酿成神圣的婚姻关系的破裂。

  显然,夫妻双方若都是重生的基督徒,保罗的上述法则便与他们无关涉。对于虔心爱主和事奉主的基督徒夫妻来讲,离婚和再婚是不可思议的。

  7.已婚者通奸与未婚者私通之间的区别何在?

  已婚之人与婚外的第三者之间的性行为是**的行为。

  圣经里的《十诫》严令禁止这种有伤风化的败坏的道德行为,经上说:”不可**“。9禁止**行为的道理十分简单:婚姻乃是社会的基石,它涉及到养育孩子的责任。婚外不负责任的性关系或性行为不单单会危及夫妻正常的婚姻关系,也会损害父亲或母亲对孩子的感情,混淆家庭继承关系与部族关系之间的区别。

  私通是指未婚男女之间的**关系,保罗指出,私通是伤害自己身体的罪的体现。他要求基督徒远离有害自己身体和亵渎上帝的男女私通,因为他们的身体就是圣灵的殿。10保罗说,如若基督徒与娼妓(或不道德的人)苟合,就如同是把基督的肢体当作娼妓的肢体了。11对于我们来说,非常重要的是懂得,行淫者或私通者是进不了天国的。12在今天的世界上,”私通“一词已极为罕见,未婚男女之间的不道德的苟合,已被人们广泛地接受为一种生活方式。然而,无论这一伤风败俗的败坏行为有多么普遍,它作为人的罪将致使千百万人被拒于天国的大门之外,除非他们幡然悔改。

  8.**正当吗?

  **是一种不涉及**可能的性行为,也是同性恋者所从事的活动之一。保罗在《罗马书》里谈到,女人颠倒了性的正用,在性行为方面违反了自然。13依我个人的感觉,**是”违反自然“的,因为性行为应当基于人类的**繁衍和共享的伙伴关系之上,任何一方都不应成为供对方寻欢作乐的”玩偶“。

  不过,圣经对于夫妻之间的性行为没有明确的说法。虽然经上说夫妻睡觉的床不可污秽,但其含义却未曾得到解释。14夫妻之间的一些**和性行为圣经只字未提,所以我们很难对此作出孰是孰非的决断。

  然而,就这些尚难以定论的性行为来说,我们仍有一圣经的法则可循:”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15如果一个人觉得**并非出于信心,他就不应当去做。上帝呼召我们要成为圣洁,而不能放纵情欲。夫妻间在身体和性生活中所表现的爱是美善的、神圣的和上帝所赐的。鉴于此,夫妻双方不要怕求上帝在性行为的表达上给予带领和指引,以使这些行为能蒙主的悦纳。

  9.圣经允许人通过**寻求快乐吗?

  一些信教的人觉得,**的唯一目的是为了繁衍;另一些人则认为,**有着更崇高的目的:即夫妻联为一体的最高形式,是其灵、魂、体的结合的象征。在旧约里,**一词意指”认识“丈夫或妻子,夫妻之间最亲密的认识源自于他们在婚姻中灵、魂、体的高度结合。这就是为什么基督徒夫妻的性生活比非基督徒要更富有情趣和意义的原因了。非基督徒夫妻不能在灵性上联合,他们的性生活缺乏这一层面。

  圣经教导说,夫妻应当将自己的身子相互交托,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两厢情愿,为了禁食祷告的缘故暂时分房。16上帝所造的男人和女人是有着性生活的特点和需要的,他所造的人的神经中枢系统能通过人的**活动获得快乐。夫妻之间的**是由上帝钦定的美善和神圣的行为。

  10.不同种族的男女约会和联姻对头吗?

  在旧约里,上帝指示以色列人切莫与周围的异族通婚,其原因并不在于肤色的差异,而是在于人心灵的状况。这些异族人拜偶像,并涉入**或其它种种肮脏污秽的勾当,与这些人联姻必然会败坏以色列。

  即使在今天,属上帝的儿女仍不准许与撒但的儿女联姻或通婚,这与人的肤色或种族毫无瓜葛。

  尽管如此,青年人需要意感到一个不幸的事实,即种族歧视在人群中依然顽固地存在着。异族通婚的夫妻会遭受人们公然的污辱或骚扰,他们也会受到自身种族群体的讽刺和挖苦。从社会学的角度看,不同种族的男女联姻会面对歧视和排斥,这种现象虽毫不属灵,但却是生活中的一个严酷的事实。

  鉴于异族的男女联姻或通婚会遭受巨大的压力,他们在约会和考虑联姻时,必须绝对地相互信任,了解各自的动机,尤其是上帝在这件事上的旨意。

  11.圣经是怎样看待同性恋的?

  圣经里明言指出,男子不可跟男子有性关系,女子不可跟女子有性关系,这是上帝所厌恶的。17由于象同性恋这样的败坏行为污染了人的土地,使那土地也排斥起它的居民来。18使徒保罗把同性恋的行为称作是”羞耻的事“,结果遭受这种”羞耻的情欲“所应得到的上帝的报应。19在旧约里,凡涉入同性恋行为的人是要被以色列会众处死的。新约告诉我们,同性恋者进不了天国。20使徒保罗在《马罗书》中表示,同性恋的行为是人对上帝最终叛逆的结果。同性恋者放弃了上帝的真理,用虚谎取而代之;他们敬奉被造之物,而不敬奉造物之主,随着心里的欲念做邪恶的事。当人类社会中的价值观被颠倒,当人的道德出现放纵恣肆或无拘无束的状况时,男人和男人、女人和女人之间,就会燃起同性相恋的欲火,糟蹋自己的身体,并受到这种败坏行为所该得的惩罚。21从圣经的立场看,同性恋的出现是社会走向终极腐败的征兆。

  12.基督徒应当与涉入同性恋的配偶离婚吗?

  同性恋的扩展给家庭带来了不可言喻的苦衷。想想看,当妻子知道她同别的男人分享自己的丈夫时,会有什么样的感觉呢?同样,当丈夫知道他和别的女人在争夺妻子的爱时,心里会有多么别扭和不自在!

  除了心里窝火之外,由于同性恋者通常有着与多位同性恋伙伴发生性行为的癖好,染上性病的可能相当之高。

  可是,上帝总是要救世人的。在这种情形下,我要规劝没有涉入同性恋的丈夫或妻子竭尽一切可能去使自己的配偶从同性恋的羁绊中解脱出来,重新开始令人满意的夫妻异性生活。若是缺乏爱心、理解和饶恕,同性恋者是难以走出陷井的。不少同性恋者在搞自我欺骗,他们用叫人无可挑剔的谎言来遮掩自己的行为。因此,我们需要既有属灵眼光又有深刻洞察力的参谋或顾问。

  如果一切的努力终成泡影,与坚持同性恋的配偶离婚是件明智和得体的事。不应当叫孩子受到这一影响。无论发生什么,丈夫或妻子都不要为自己失败的尝试产生负罪的意识。让耶稣基督赐给你一个新的生活开端吧!

  13.堕胎错了吗?

  堕胎没有丝毫正确之处,这是对人的生命的杀害。我觉得,堕胎与谋杀是同一码事。我们在《诗篇》里读到,当婴孩在母腹中时,上帝便造了它的五脏六腑,使它成形。22先知耶利米在出生之前便受了上帝的呼召。23使徒保罗相信,他还在母腹里时,上帝就已经拣选了他。24福音书记载说,当以利沙自听见耶稣的母亲马利亚的问安时,腹中的胎儿施洗约翰就开始跳动起来。25很明显,腹中的胎儿有着属灵的自我。

  从生物学的角度看,人的生命开始于受孕以外的某个时间是丝毫没有根据的。人的生命从母亲怀胎的那一天起就开始发展和延续,直至长大成人,人的生命从未中断过。为人堕胎者宣称,婴孩在出生时方才成为一个完完全全的人。但是经过剖腹产手术,一个五、六个月的胎儿仍然可以在母腹外存活成人!

  堕胎是人所犯下的可怕错误。上帝严厉责备以色列人把儿女当作火祭献给外邦人的神祗摩洛。26今天,我们正在把子女拱手献给自己顶礼膜拜的纵欲享乐主义、贪图个人便利的实用主义偶像。这种做法把人贬抑到了毫无任何价值的地步,它**了我们的社会,也是人类的罪的可怕体现。

  圣经没有更具体地谈论堕胎,因为这种事对于上帝的百姓是难以置信的。例如,当以色列民流落在埃及时,残酷的法老王指挥他们杀死自己初生的婴儿,圣经认为这是对以色列百姓最灭绝人性的欺压。

  希伯来人认为,残杀自己的子女是天理不容的。在整本旧约圣经里,妇女渴慕有自己的孩子,儿女被看作是上帝的恩赐,妇女祈求上帝能使她们生儿育女。一个公义的妇女怎能丧尽天良地杀害自己的儿女呢?

  加尔各答的特蕾莎教母曾这样说过,她为美国感到忧伤,因为美国妇女滥杀自己的孩子。她认为,当妇女毫无心肝地残害自己的胎儿时,这个社会就注定要灭亡。堕胎不仅令人难以置信,也是外邦人的野蛮和不开化的高度体现。

  14.我应当叫孩子接受什么样的训练?

  圣经里指出,我们必须”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27把孩子哺养成人。《箴言》教导我们:”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管教的杖可以远远赶除。“28一个孩子最需要知道的是爱,父亲与孩子充满爱心的关系能让他体悟到上帝的爱。父母应当向孩子显示出他们的爱的关心、公平合理和一以贯之的态度。

  然而,除了爱心之外,父母还应适当地采用体罚来教训孩子辨明是非善恶,这是出于上帝的旨令。上帝不但以爱心、公平合理和一以贯之的态度对待我们,他也会因着我们执迷不悟地误入歧道而给予一定的惩罚,因为他实在爱我们。

  父母不能让孩子养成任性和不顾别人利益的习惯。有爱心的父母会给孩子设立某些可供遵循的法则,并以慈爱却又严厉的口吻让他们知道必须把自己的行为限制在这些范畴之内。

  随着孩子渐渐长大,父母便可以给他们更多的自由和责任。他们必须逐步减少对父母的依赖,更进一步地养成凡事仰赖上主的习惯。养育孩子的目的是为了造就和培养出成熟与有责任心的成人,使其人生受圣经的引导且以基督为中心。

  15.圣经允许对孩子进行体罚吗?

  当然是允许的。圣经里的一句至理名言是:”不忍用杖打儿子的,是恨恶他;疼爱儿子的,随时管教。“29对孩子的性虐待或肉体上的肆意摧残不用说是违法、伤天害理和叫人痛心不已的。可是,我们若想叫孩子今后变为成熟、身心健康和能妥善处理自己的婚姻关系、孩子的哺育和在一个竞争激烈的社会中立于不败之地,爱心的约束是绝对不可缺少的。一个随心所欲、放荡不羁的孩子长大成了丈夫或妻子后,必定会给社会带来危害。

  当孩子乱发脾气、砸坏东西或有明显的恶毒与错误的行为时,在他屁股上狠狠打一两下是不为过的,这比花上一个小时用嘴训斥他要好得多。通过惩罚迅速将问题摆平乃是上策,而听之任之或叫孩子认为犯了错仍能金蝉脱壳,则会把问题弄得更糟。

  诚然,有些父母由于对孩子悚目惊心的性虐待或过度的体罚而给社会造成了危害。但是,政府官员利用此事大作文章,明令禁止有思想头脑的父母对孩子实行正当的管教,结果产生了一代专横拔扈的小皇帝或小太后和性情暴虐的成人,30将给整个人类社会带来更严重的弊端。别忘了,孰视无睹也是对孩子的虐待。

  16.上帝会不会为每个人选择合意的配偶呢?

  婚姻并不适合于天下每一个人,它只是对那些认为自己应当结婚的人而言的。我相信,上帝会带领你去寻找一个尽管很可能不是”完美无缺“,但又是你最合适的配偶。

  每个人都有其独特的自我,这个自我是由成百甚至上千肉眼无法触及的灵性、思想和环境建构的;每个人身上的遗传密码也是由上百万种生理特征组合而成的。所以,若想找一个尽善尽美的合意配偶,就如同要求上帝为你找一个在百万种生理特征上能完全与你相称的丈夫或妻子。但是,上帝不是通过特定的创造行动来造每一个人,而是依照自然的生物过程。

  尽管这样,你仍可以祈求上帝引导你去寻觅一个与你个性、背景、意愿和基因构建最相合的配偶,这样就可以生出讨神喜悦、讨你们夫妻及周围人喜悦的后代。鉴于这种机会就象大海捞针那样微乎其微,我们在选择配偶一事上必须寻求上帝的无限的智慧。《箴言》3章4节至5节向我们表明了认识主的带领的奥秘。

  这并不意味着寻求配偶的人应当坐在家里等候上帝送一个如意的郎君或妻子上门。求上帝带你去各种公众场合去会见单身的男士或女士是件无可非议和天经地义的事,无论这一公众场合是指教会组织的社交聚会、培训班,抑或由其它地方举办的如集邮爱好、摄影爱好、业余书法、绘画交流活动等。有许多地方或场合能为你遇见一位志同道合的配偶提供机会。只要你听凭上帝的引领,他就能叫你在选择配偶一事上如愿以偿。

  必须记住,惟当一个人有耶稣基督住在自己的里面,才能被认为是”完美“或适合与你结成终身伴侣的。

  17.圣经允许人工授精和试管婴儿吗?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很难依据圣经作出一个绝对肯定或否定的回答。但是,我们可以从圣经里得到关于严禁用人的生命及其遗传基因作试验的提示。

  关于人工授精和试管婴儿的新的科学技术又给带来了新的困惑,并且很容易受到人们的滥用。这样的授精技术已用于牛肉生产业,人们将良种公牛的**植入良种母牛的胚胎,尔后再将受精的胚胎取出,放在另一头母牛的体内,直至小牛出生。两三个月之后,良种母牛又经人工授精产生出高质量的胚胎。照此一来,一头良种母牛每年可以生产三至四头小牛犊,牛的质量也能大大提高。

  如今,这些技术正在转入对人的使用。然而,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所造,我们岂能把人当作牛来看待呢?人能够敬拜上帝,人能够创造出巧夺天工、精湛无比的艺术作品,人能够建造大教堂和藉着耶稣基督达到最高的属灵境界。

  有些科学家把人类视为试验场上的牛,倘若移入良种母牛的胚胎变了形,就当即刻剥夺它的生命。因着胚胎移植过程中出现流产事故时,他们也会毫不懊悔地将流产的优质胚胎加以处死,因为它毕竟是畜牲。可是,当被冷藏过一段时日的胚胎植入母亲的**后会有什么样的事发生呢?当有钱的阔夫人雇穷人家的妇女为其怀胎生子又当何论呢?试想,试管婴儿技术若被用于器官储存怎么样呢?而对人的”克隆“会不会使人用细胞制造出某种次等人类来服事我们呢?从表面上看来,科学家们所发展的这些高科技能造福于人类,可一旦它们操纵在坏人手中,就会给人类带来极大的恐怖和灾祸。

  圣经教导我们,人不可将不同类别的东西混杂在一起。例如,我们”不可并用牛驴耕地“;31”不可穿羊毛细麻两样搀杂作的衣服“。32圣经里的这些禁令可以作为我们对待其它问题及其直接相关事宜的指南。今天,将各种类别的品种杂交在一起的最大危险来自所谓聚合酶的重新合成技术。科学家们实际上已能进入控制生物细胞结构变化的遗传密码,并开始操纵和改变它。可问题就在于存在着无数的变异性。我们有可能着手于创造某种不同凡响的超人,但造出的人种丧失了对疾病的免疫力,或者这一新的人种能摧毁整个人类。我们闯入了本不属人类的上帝的领域,这一潜在的危险远远超出了原子弹或氢弹。

  纵然农作物的杂交给人类带来了明显的益处,但前景却充满着危机。例如,新杂交的小麦虽产量大幅度提高,但在我们大面积推广种植后,在寒冷或缺乏湿度的气候中无法存活下去,我们又该如何是好吗?原先产量不高但有御寒能力的麦子反倒能在长期旱灾或冷气流的袭击下,救人类免除灾难。新培育的品种会颗粒无归,从而使我们陷于束手无策的窘境。

  其实,我们根本无法确定有哪些特性能最好地装备国家、个人或牲畜,使其在世界上周期性发生的急剧变化中不至于灭绝。我们根本无法测度上帝头脑中的知识和智慧。当我们不知天高地厚地误闯上帝的遗传工程领域时,我们是有自讨苦吃。任何一个有思想的人都有理由担心科学技术会给人类造成的潜在危害,二次大战期间的科学家所造的核武器给人类带来的摧毁和灭绝就是一例。

  18.依照圣经里的诫命,孩子长大后该不该继续孝敬父母?

  圣经谆谆教训我们:”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33由于孩子与父母的关系一直持续到父母去世,孩子对父母的孝敬也当一样。

  耶稣责备法利赛人违背了这一诫命,因为法利赛人对他们的父母说:”我所当奉给你的,已经作了各耳板“,各耳板,就是供献的意思。34法利赛人不是把钱财供奉给上帝,他们只是为了自己的未来将钱捐给圣殿,避开该对父母承担的义务。今天的人们需要懂得,长大成人的孩子应当在经济、物质上承担起供养其父母的责任,作为对父母的尊重和孝敬的一种表示。使徒保罗说,若是一个基督徒不照管自己的父母,”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还不好。“35圣经又教导我们说:”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36夫妻结婚后,他们在上帝的面前负有维持这一婚姻的责任。除了这一责任之外,无论夫妻处在什么样的地位,都仍应当敬重各自的父母。

  沙特阿拉伯的贝都因人同早期从事游牧的希伯来人具有某种相似性,他们对父母的真实孝敬之心,可以从沙特国王对父亲的敬重一事上淋漓尽致地体现出来。即便在沙特王于1925年傲睨一切且以雷霆万钧之势征服了今天沙特阿拉伯版图上的大部分土地后,仍极为孝敬父亲,在父亲的面前跪倒在地上,好让老人踩着他的背从马上或骆驼上下来。不过,明智的父母是不会叫成人的孩子为了孝敬他们而破坏自己的婚姻关系的。如果父母和孩子的关系是正常的话,这种事自然不应当发生。

  经文参照注解

  1.弗5:25

  2.弗5:22

  3.参阅申24:1—4

  4.太19:4—6

  5.参阅林前7:15

  6.参阅太16:19

  7.林后6:14—15

  8.参阅林前7:15

  9.出20:14

  10.参阅林前6:18—19

  11.参阅林前6:15—16

  12.参阅林前6:9—10

  13.罗1:26

  14.参阅来13:4

  15.罗14:23

  16.参阅林前7:5

  17.参阅利18:22,20:13

  18.参阅利18:25

  19.参阅罗1:24—27

  20.参阅林前6:9—10

  21.参阅罗1:22—27

  22.参阅诗139:13

  23.参阅耶1:5

  24.参阅加1:15

  25.参阅路1:44

  26.参阅利20:2

  27.弗6:4

  28.箴22:15

  29.参阅箴13:24

  30.参阅赛3:20

  31.参阅申22:10

  32.参阅申22:11

  33.出20:12

  34.可7:11

  35.提前5:8

  36.太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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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性与婚姻   1.夫妻双方必须承担何种义务?   使徒保罗在他写给以弗所教会的信中,为夫妻双方制定了一些相当好的指导法则。他对作丈夫的人说:“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1保罗又对作妻子的人表示:“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2这种婚姻关系化解了夫妻之间的矛盾或冲突。   丈夫应当甘愿为了妻子的利益牺牲自己,如果他十分疼爱妻子,甚至为了妻子肯舍弃自己的性命,就象基督为教会舍己那样,妻子也会心甘情愿地服从丈夫。她心里很明白,丈夫总是在寻求她的益处,总是把她的利益放在自己的首位。   同样,妻子应尊重丈夫作为一家之主,勉励他承担起家中训导和领头的作用。妻子必须敦促丈夫去寻求上帝,去探究上帝要求一个家庭怎样遵行他的旨意。妻子能够叫丈夫得到建立,她通过主动顺从丈夫,赋予丈夫以责任感并使他能妥善地担负起管理家庭的职责。   在夫妻之间,若有一方总是毫不退让地坚持自己的“权利”,婚姻关系就会出现破裂。假如丈夫对妻子说:“你必须服从我,因为圣经上是这样教导的”,那么他就会疏远自己的妻子;与此同时,倘若妻子拒不顺从
丈夫且老是与他斗嘴,丈夫在追随上帝一事上便会顾虑重重。他或许会开始暗自思忖:“我岂能获取上帝的信息吗?我除了能得到妻子的作对之外,还能得着什么呢?干脆她走她的阳光道,我走我的独木桥,各自为政罢了。”这样的态度会使夫妻产生分离,而上帝的准则是使夫妻和睦融洽、相亲相爱。   有的作丈夫的不仅自己偏离上帝的法则,也强迫妻子就范,他们已经丧失了上帝所托付的主理家庭的使命。上帝绝没有要求他们违背他的律法、虐待妻子、涉入稀奇古怪的性行为或致使妻子醉酒、沦落。然而,只要丈夫遵循主的使命,妻子即便观点上有歧异,也该顺从他的带领。   上帝的准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在很多婚姻关系中,妻子比起丈夫更能干。这些当妻子的必须抵制想驾驭丈夫的诱惑,有时妻子觉得丈夫的决定是错的,这时她应当温和地向丈夫指出错误,或求上帝改变丈夫的思想。当妇女出嫁时,她已经心甘情愿地将个人的部分自主权交给了丈夫。她必须信赖上帝会叫丈夫忠实地履行好自己一方的职责。可是,如果丈夫要妻子否弃上帝或从事明显违背上帝律法的活动,他就失去了自己的权力。妻子首先应当忠实于耶稣基督和追随主的脚踪,她不能卷入非法或不道德的行为之中。
  丈夫和妻子乃是伙伴的关系,切记这一点对于夫妻是至关重要的。圣经告诉我们,上帝从亚当身上取了肋骨,而非头或脚,用它造了女人。因此,妻子既不能凌驾于丈夫的头上作威作福,也不能被丈夫踩在脚下任意践踏。夫妻在生活中应结成相依为命的伙伴关系,并接受这么一个由上帝立定的法则:只要丈夫顺服于基督,他就是名正言顺的一家之主。   2.圣经是怎样看待离婚和再婚的?   圣经对于离婚和再婚观点是非常明朗的。在旧约里,摩西准许男人对妻子稍不如意,就可以休掉她。3在后来的新约里,当人们问耶稣关于休妻一事的见解时,耶稣回答道,摩西准许人们离婚是因为他们实在是固执己见、顽梗不化。他说,上帝起初造人时,并没有叫夫妻分离的意思,“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开。”4在上帝的面前,婚姻是夫妻之间一生一世的契约关系,通过人为的行动来切断这一关系是绝对要不得的。上帝在《玛拉基书》里说,他恨恶休妻(见玛2:16)。上帝所要实现的完美意愿,是通过维护夫妻的婚姻,达到维护社
会和使人类的世世代代繁衍生息下去的目的。凡努力维护家庭的婚姻关系或促进婚姻解体的夫妻破镜重圆的人,上帝是会鼎力相助的。离婚和再婚只有在两种极端的案例中才是合情合理的。   当夫妻中一方发生**之事时,离婚便是正当的,因为**已经切断了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而离婚则是正式承认已切断的婚约。   使徒保罗在耶稣教训的基础之上,又提出关于基督徒离婚权利的新的见解:即倘若夫妻中不信主的一方撕毁了婚约,信主的一方不必恪守婚约且享有再婚的自由。5一些人也认为,当丈夫残暴地虐待妻子或妻子心狠手辣地虐待丈夫时,受虐待的一方便不可能继续与对方共同生活在一起,这种情形下的离婚和再婚是准许的,也是具有建设性的意义的。   除了上述理由之外,圣经对于离婚是持不赞同的态度的。藉口说两人不般配、缺乏夫妻间的恩爱感情或不是志同道合而提出离婚是根本站不住脚的。坦率地讲,一对虔心事奉主的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夫妻是不可能找出任何离婚的理由的。   一个不顾圣经的原则离婚并再婚的人,无疑是犯了**的罪。你们若想知道我对此问题的进一步的阐释,请参阅我对下一个问题的解答。   3.在尚已离婚且再婚,但如
今又认识到圣经对离婚的看法的两个基督徒面前,我该说些什么才好呢?   离婚在美国乃是一件家常便饭的事,在基督徒和非基督徒当中十分普遍。有的人不只一次或两次结婚,而是三番五次地结婚,宛如走马灯。他们不断更换配偶、生儿育女,可问题仍络绎不绝地频频出现。   上帝是站在他的百姓一边的,他挚爱着他们,也知道在他们的婚姻生活里发生的事情。然而,在我看来,基督徒的离婚和再婚是不登大雅之堂的。一位上帝的仆人必须教导人们关于圣经的法则,同时兼顾圣经中对上帝的爱的理解和认识。单单制定死板和僵硬的规条是于事无补的。   例如,我们岂应要求一个三次离婚的男人回到他原来的妻子身边吗?若是原来的妻子现已再婚,又该怎么办呢“叫再婚的再次离婚和分家合适吗?圣经的一个基本法则是:离婚和再婚是天理不容的,除非一方犯了**罪或残酷虐待罪,这是教会应当恪守的原理。青年人都该意识到,婚姻是值得人们用毕生的心血去扞卫的,而不能被当作儿戏。   可是,既然当今世界上的夫妻婚姻状况已到了骇人听闻的地步,我似觉得,教会理所应当使用她的”捆绑和释放“的权柄,6通过饶恕那些在其离婚或再婚后接受耶稣基督的人,为他们
提供生活的指南。换言之,教会应当表示,你昔日生活中所发生的一切如今已被基督的宝血遮蔽。你们应当珍惜和维护自己的婚姻,从而能问心无愧地荣耀上主。然而,如果有的基督徒(在重生得救之后)并非是因着对方行淫或虐待自己而离了婚,我认为,他们应与自己的基督徒配偶言归于好,或保持单身。   最后我还想给大家进一言,就上述错综复杂的个人问题而言,我敦请你们虔心祈求主,认真查考圣经和去征询自己教会里灵命成熟和有智慧的牧师的意见。   4.基督徒能同非基督徒结婚吗?   绝对不能!圣经里说:”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基督和彼列有什么相和呢?“7葛培理数年以前曾十分微妙地指出,你若同一个不信的人结为夫妻,你便叫岳丈感到很难堪。基督徒与非基督徒结婚后会产生出许多令人头疼的问题来。   一些基督徒执意同非信主的人成亲,心想他们可以在婚后使对方皈依基督。可是,假若上帝真正选定了某人作为你的终身的伴侣,他也完全能够在婚前使这人归主。如果上帝没有这么做,这便明确地标志着此门亲事不是出于上帝的意思。基督徒需要学会等候主,等候主向他们显明何为他的圣善的旨意,否则就会犯下一失足成千古
恨的大错。   5.我若已同非基督徒结婚,这一婚姻理当维持或是中断?   假若你已同一个非基督徒结婚,并且对方希望你维持这一婚姻,那么你就应当顾全大局。你在行动上则要尽力劝你的心上人归主。可是,如果你刚刚信主,对方因着你的生活方式发生显着的变化而想离婚,你虽然为维持这一婚姻作出了真诚的努力,但对方仍坚持要离,在这种情形下,你只有听其自然、别无选择。你没有必要在离婚后守单身,你若愿意,可以再婚,不过这次选择的对象一定要是基督徒了。   6.离婚根源于人的残酷无情吗?   这要视情况而定。我并不以为人的思想的残酷是离婚的原因,如果这种残酷被解释为夫妻一方挤牙膏的方式或把袜子晾在厕所间的作法,这类解释已被人们小题大作、推而广之,其实毫无意义。   然而,我确实认为,行为上的施暴、虐待和危及人的身心健康的思想变态或扭曲,明显是造成离婚的原因。我在以上曾提到过保罗关于基督徒离婚权利的见解,8根据这个见解,若是不信主的一方擅自撕毁婚约,信主的一方就有理由脱离这一婚姻。假若说人的思想的残酷是离婚的理由,那么它必然涉及导致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下去的行为。   我所言的思
想的残酷不是出于对配偶烹调技术的批评指责,也不是出于某个大伯或小叔的异议。夫妻间小小的磨擦或斗嘴需要用爱心去化解,而不能任其酿成神圣的婚姻关系的破裂。   显然,夫妻双方若都是重生的基督徒,保罗的上述法则便与他们无关涉。对于虔心爱主和事奉主的基督徒夫妻来讲,离婚和再婚是不可思议的。   7.已婚者通奸与未婚者私通之间的区别何在?   已婚之人与婚外的第三者之间的性行为是**的行为。   圣经里的《十诫》严令禁止这种有伤风化的败坏的道德行为,经上说:”不可**“。9禁止**行为的道理十分简单:婚姻乃是社会的基石,它涉及到养育孩子的责任。婚外不负责任的性关系或性行为不单单会危及夫妻正常的婚姻关系,也会损害父亲或母亲对孩子的感情,混淆家庭继承关系与部族关系之间的区别。   私通是指未婚男女之间的**关系,保罗指出,私通是伤害自己身体的罪的体现。他要求基督徒远离有害自己身体和亵渎上帝的男女私通,因为他们的身体就是圣灵的殿。10保罗说,如若基督徒与娼妓(或不道德的人)苟合,就如同是把基督的肢体当作娼妓的肢体了。11对于我们来说,非常重要的是懂得,行淫者或私通者是进不
了天国的。12在今天的世界上,”私通“一词已极为罕见,未婚男女之间的不道德的苟合,已被人们广泛地接受为一种生活方式。然而,无论这一伤风败俗的败坏行为有多么普遍,它作为人的罪将致使千百万人被拒于天国的大门之外,除非他们幡然悔改。   8.**正当吗?   **是一种不涉及**可能的性行为,也是同性恋者所从事的活动之一。保罗在《罗马书》里谈到,女人颠倒了性的正用,在性行为方面违反了自然。13依我个人的感觉,**是”违反自然“的,因为性行为应当基于人类的**繁衍和共享的伙伴关系之上,任何一方都不应成为供对方寻欢作乐的”玩偶“。   不过,圣经对于夫妻之间的性行为没有明确的说法。虽然经上说夫妻睡觉的床不可污秽,但其含义却未曾得到解释。14夫妻之间的一些**和性行为圣经只字未提,所以我们很难对此作出孰是孰非的决断。   然而,就这些尚难以定论的性行为来说,我们仍有一圣经的法则可循:”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15如果一个人觉得**并非出于信心,他就不应当去做。上帝呼召我们要成为圣洁,而不能放纵情欲。夫妻间在身体和性生活中所表现的爱是美善的、神圣的和上帝所赐的。鉴于此,夫妻双
方不要怕求上帝在性行为的表达上给予带领和指引,以使这些行为能蒙主的悦纳。   9.圣经允许人通过**寻求快乐吗?   一些信教的人觉得,**的唯一目的是为了繁衍;另一些人则认为,**有着更崇高的目的:即夫妻联为一体的最高形式,是其灵、魂、体的结合的象征。在旧约里,**一词意指”认识“丈夫或妻子,夫妻之间最亲密的认识源自于他们在婚姻中灵、魂、体的高度结合。这就是为什么基督徒夫妻的性生活比非基督徒要更富有情趣和意义的原因了。非基督徒夫妻不能在灵性上联合,他们的性生活缺乏这一层面。   圣经教导说,夫妻应当将自己的身子相互交托,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两厢情愿,为了禁食祷告的缘故暂时分房。16上帝所造的男人和女人是有着性生活的特点和需要的,他所造的人的神经中枢系统能通过人的**活动获得快乐。夫妻之间的**是由上帝钦定的美善和神圣的行为。   10.不同种族的男女约会和联姻对头吗?   在旧约里,上帝指示以色列人切莫与周围的异族通婚,其原因并不在于肤色的差异,而是在于人心灵的状况。这些异族人拜偶像,并涉入**或其它种种肮脏污秽的勾当,与这些人联姻必然会败坏以色列。
  即使在今天,属上帝的儿女仍不准许与撒但的儿女联姻或通婚,这与人的肤色或种族毫无瓜葛。   尽管如此,青年人需要意感到一个不幸的事实,即种族歧视在人群中依然顽固地存在着。异族通婚的夫妻会遭受人们公然的污辱或骚扰,他们也会受到自身种族群体的讽刺和挖苦。从社会学的角度看,不同种族的男女联姻会面对歧视和排斥,这种现象虽毫不属灵,但却是生活中的一个严酷的事实。   鉴于异族的男女联姻或通婚会遭受巨大的压力,他们在约会和考虑联姻时,必须绝对地相互信任,了解各自的动机,尤其是上帝在这件事上的旨意。   11.圣经是怎样看待同性恋的?   圣经里明言指出,男子不可跟男子有性关系,女子不可跟女子有性关系,这是上帝所厌恶的。17由于象同性恋这样的败坏行为污染了人的土地,使那土地也排斥起它的居民来。18使徒保罗把同性恋的行为称作是”羞耻的事“,结果遭受这种”羞耻的情欲“所应得到的上帝的报应。19在旧约里,凡涉入同性恋行为的人是要被以色列会众处死的。新约告诉我们,同性恋者进不了天国。20使徒保罗在《马罗书》中表示,同性恋的行为是人对上帝最终叛逆的结果。同性恋者放弃了上帝的真理,用
虚谎取而代之;他们敬奉被造之物,而不敬奉造物之主,随着心里的欲念做邪恶的事。当人类社会中的价值观被颠倒,当人的道德出现放纵恣肆或无拘无束的状况时,男人和男人、女人和女人之间,就会燃起同性相恋的欲火,糟蹋自己的身体,并受到这种败坏行为所该得的惩罚。21从圣经的立场看,同性恋的出现是社会走向终极腐败的征兆。   12.基督徒应当与涉入同性恋的配偶离婚吗?   同性恋的扩展给家庭带来了不可言喻的苦衷。想想看,当妻子知道她同别的男人分享自己的丈夫时,会有什么样的感觉呢?同样,当丈夫知道他和别的女人在争夺妻子的爱时,心里会有多么别扭和不自在!   除了心里窝火之外,由于同性恋者通常有着与多位同性恋伙伴发生性行为的癖好,染上性病的可能相当之高。   可是,上帝总是要救世人的。在这种情形下,我要规劝没有涉入同性恋的丈夫或妻子竭尽一切可能去使自己的配偶从同性恋的羁绊中解脱出来,重新开始令人满意的夫妻异性生活。若是缺乏爱心、理解和饶恕,同性恋者是难以走出陷井的。不少同性恋者在搞自我欺骗,他们用叫人无可挑剔的谎言来遮掩自己的行为。因此,我们需要既有属灵眼光又有深刻洞察力的参谋或顾问
。   如果一切的努力终成泡影,与坚持同性恋的配偶离婚是件明智和得体的事。不应当叫孩子受到这一影响。无论发生什么,丈夫或妻子都不要为自己失败的尝试产生负罪的意识。让耶稣基督赐给你一个新的生活开端吧!   13.堕胎错了吗?   堕胎没有丝毫正确之处,这是对人的生命的杀害。我觉得,堕胎与谋杀是同一码事。我们在《诗篇》里读到,当婴孩在母腹中时,上帝便造了它的五脏六腑,使它成形。22先知耶利米在出生之前便受了上帝的呼召。23使徒保罗相信,他还在母腹里时,上帝就已经拣选了他。24福音书记载说,当以利沙自听见耶稣的母亲马利亚的问安时,腹中的胎儿施洗约翰就开始跳动起来。25很明显,腹中的胎儿有着属灵的自我。   从生物学的角度看,人的生命开始于受孕以外的某个时间是丝毫没有根据的。人的生命从母亲怀胎的那一天起就开始发展和延续,直至长大成人,人的生命从未中断过。为人堕胎者宣称,婴孩在出生时方才成为一个完完全全的人。但是经过剖腹产手术,一个五、六个月的胎儿仍然可以在母腹外存活成人!   堕胎是人所犯下的可怕错误。上帝严厉责备以色列人把儿女当作火祭献给外邦人的神祗摩洛。26今
天,我们正在把子女拱手献给自己顶礼膜拜的纵欲享乐主义、贪图个人便利的实用主义偶像。这种做法把人贬抑到了毫无任何价值的地步,它**了我们的社会,也是人类的罪的可怕体现。   圣经没有更具体地谈论堕胎,因为这种事对于上帝的百姓是难以置信的。例如,当以色列民流落在埃及时,残酷的法老王指挥他们杀死自己初生的婴儿,圣经认为这是对以色列百姓最灭绝人性的欺压。   希伯来人认为,残杀自己的子女是天理不容的。在整本旧约圣经里,妇女渴慕有自己的孩子,儿女被看作是上帝的恩赐,妇女祈求上帝能使她们生儿育女。一个公义的妇女怎能丧尽天良地杀害自己的儿女呢?   加尔各答的特蕾莎教母曾这样说过,她为美国感到忧伤,因为美国妇女滥杀自己的孩子。她认为,当妇女毫无心肝地残害自己的胎儿时,这个社会就注定要灭亡。堕胎不仅令人难以置信,也是外邦人的野蛮和不开化的高度体现。   14.我应当叫孩子接受什么样的训练?   圣经里指出,我们必须”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27把孩子哺养成人。《箴言》教导我们:”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管教的杖可以远远赶除。“28一个孩子最需要知道的是爱,父亲与孩子充满爱心的关
系能让他体悟到上帝的爱。父母应当向孩子显示出他们的爱的关心、公平合理和一以贯之的态度。   然而,除了爱心之外,父母还应适当地采用体罚来教训孩子辨明是非善恶,这是出于上帝的旨令。上帝不但以爱心、公平合理和一以贯之的态度对待我们,他也会因着我们执迷不悟地误入歧道而给予一定的惩罚,因为他实在爱我们。   父母不能让孩子养成任性和不顾别人利益的习惯。有爱心的父母会给孩子设立某些可供遵循的法则,并以慈爱却又严厉的口吻让他们知道必须把自己的行为限制在这些范畴之内。   随着孩子渐渐长大,父母便可以给他们更多的自由和责任。他们必须逐步减少对父母的依赖,更进一步地养成凡事仰赖上主的习惯。养育孩子的目的是为了造就和培养出成熟与有责任心的成人,使其人生受圣经的引导且以基督为中心。   15.圣经允许对孩子进行体罚吗?   当然是允许的。圣经里的一句至理名言是:”不忍用杖打儿子的,是恨恶他;疼爱儿子的,随时管教。“29对孩子的性虐待或肉体上的肆意摧残不用说是违法、伤天害理和叫人痛心不已的。可是,我们若想叫孩子今后变为成熟、身心健康和能妥善处理自己的婚姻关系、孩子的哺育和在一个
竞争激烈的社会中立于不败之地,爱心的约束是绝对不可缺少的。一个随心所欲、放荡不羁的孩子长大成了丈夫或妻子后,必定会给社会带来危害。   当孩子乱发脾气、砸坏东西或有明显的恶毒与错误的行为时,在他屁股上狠狠打一两下是不为过的,这比花上一个小时用嘴训斥他要好得多。通过惩罚迅速将问题摆平乃是上策,而听之任之或叫孩子认为犯了错仍能金蝉脱壳,则会把问题弄得更糟。   诚然,有些父母由于对孩子悚目惊心的性虐待或过度的体罚而给社会造成了危害。但是,政府官员利用此事大作文章,明令禁止有思想头脑的父母对孩子实行正当的管教,结果产生了一代专横拔扈的小皇帝或小太后和性情暴虐的成人,30将给整个人类社会带来更严重的弊端。别忘了,孰视无睹也是对孩子的虐待。   16.上帝会不会为每个人选择合意的配偶呢?   婚姻并不适合于天下每一个人,它只是对那些认为自己应当结婚的人而言的。我相信,上帝会带领你去寻找一个尽管很可能不是”完美无缺“,但又是你最合适的配偶。   每个人都有其独特的自我,这个自我是由成百甚至上千肉眼无法触及的灵性、思想和环境建构的;每个人身上的遗传密码也是由上百万种生理
特征组合而成的。所以,若想找一个尽善尽美的合意配偶,就如同要求上帝为你找一个在百万种生理特征上能完全与你相称的丈夫或妻子。但是,上帝不是通过特定的创造行动来造每一个人,而是依照自然的生物过程。   尽管这样,你仍可以祈求上帝引导你去寻觅一个与你个性、背景、意愿和基因构建最相合的配偶,这样就可以生出讨神喜悦、讨你们夫妻及周围人喜悦的后代。鉴于这种机会就象大海捞针那样微乎其微,我们在选择配偶一事上必须寻求上帝的无限的智慧。《箴言》3章4节至5节向我们表明了认识主的带领的奥秘。   这并不意味着寻求配偶的人应当坐在家里等候上帝送一个如意的郎君或妻子上门。求上帝带你去各种公众场合去会见单身的男士或女士是件无可非议和天经地义的事,无论这一公众场合是指教会组织的社交聚会、培训班,抑或由其它地方举办的如集邮爱好、摄影爱好、业余书法、绘画交流活动等。有许多地方或场合能为你遇见一位志同道合的配偶提供机会。只要你听凭上帝的引领,他就能叫你在选择配偶一事上如愿以偿。   必须记住,惟当一个人有耶稣基督住在自己的里面,才能被认为是”完美“或适合与你结成终身伴侣的。   17.圣经允许人
工授精和试管婴儿吗?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很难依据圣经作出一个绝对肯定或否定的回答。但是,我们可以从圣经里得到关于严禁用人的生命及其遗传基因作试验的提示。   关于人工授精和试管婴儿的新的科学技术又给带来了新的困惑,并且很容易受到人们的滥用。这样的授精技术已用于牛肉生产业,人们将良种公牛的**植入良种母牛的胚胎,尔后再将受精的胚胎取出,放在另一头母牛的体内,直至小牛出生。两三个月之后,良种母牛又经人工授精产生出高质量的胚胎。照此一来,一头良种母牛每年可以生产三至四头小牛犊,牛的质量也能大大提高。   如今,这些技术正在转入对人的使用。然而,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所造,我们岂能把人当作牛来看待呢?人能够敬拜上帝,人能够创造出巧夺天工、精湛无比的艺术作品,人能够建造大教堂和藉着耶稣基督达到最高的属灵境界。   有些科学家把人类视为试验场上的牛,倘若移入良种母牛的胚胎变了形,就当即刻剥夺它的生命。因着胚胎移植过程中出现流产事故时,他们也会毫不懊悔地将流产的优质胚胎加以处死,因为它毕竟是畜牲。可是,当被冷藏过一段时日的胚胎植入母亲的**后会有什么样的事发生呢?当有钱的阔夫
人雇穷人家的妇女为其怀胎生子又当何论呢?试想,试管婴儿技术若被用于器官储存怎么样呢?而对人的”克隆“会不会使人用细胞制造出某种次等人类来服事我们呢?从表面上看来,科学家们所发展的这些高科技能造福于人类,可一旦它们操纵在坏人手中,就会给人类带来极大的恐怖和灾祸。   圣经教导我们,人不可将不同类别的东西混杂在一起。例如,我们”不可并用牛驴耕地“;31”不可穿羊毛细麻两样搀杂作的衣服“。32圣经里的这些禁令可以作为我们对待其它问题及其直接相关事宜的指南。今天,将各种类别的品种杂交在一起的最大危险来自所谓聚合酶的重新合成技术。科学家们实际上已能进入控制生物细胞结构变化的遗传密码,并开始操纵和改变它。可问题就在于存在着无数的变异性。我们有可能着手于创造某种不同凡响的超人,但造出的人种丧失了对疾病的免疫力,或者这一新的人种能摧毁整个人类。我们闯入了本不属人类的上帝的领域,这一潜在的危险远远超出了原子弹或氢弹。   纵然农作物的杂交给人类带来了明显的益处,但前景却充满着危机。例如,新杂交的小麦虽产量大幅度提高,但在我们大面积推广种植后,在寒冷或缺乏湿度的气候中无法存活下去,我们又该如何
是好吗?原先产量不高但有御寒能力的麦子反倒能在长期旱灾或冷气流的袭击下,救人类免除灾难。新培育的品种会颗粒无归,从而使我们陷于束手无策的窘境。   其实,我们根本无法确定有哪些特性能最好地装备国家、个人或牲畜,使其在世界上周期性发生的急剧变化中不至于灭绝。我们根本无法测度上帝头脑中的知识和智慧。当我们不知天高地厚地误闯上帝的遗传工程领域时,我们是有自讨苦吃。任何一个有思想的人都有理由担心科学技术会给人类造成的潜在危害,二次大战期间的科学家所造的核武器给人类带来的摧毁和灭绝就是一例。   18.依照圣经里的诫命,孩子长大后该不该继续孝敬父母?   圣经谆谆教训我们:”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33由于孩子与父母的关系一直持续到父母去世,孩子对父母的孝敬也当一样。   耶稣责备法利赛人违背了这一诫命,因为法利赛人对他们的父母说:”我所当奉给你的,已经作了各耳板“,各耳板,就是供献的意思。34法利赛人不是把钱财供奉给上帝,他们只是为了自己的未来将钱捐给圣殿,避开该对父母承担的义务。今天的人们需要懂得,长大成人的孩子应当在经济、物质
上承担起供养其父母的责任,作为对父母的尊重和孝敬的一种表示。使徒保罗说,若是一个基督徒不照管自己的父母,”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还不好。“35圣经又教导我们说:”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36夫妻结婚后,他们在上帝的面前负有维持这一婚姻的责任。除了这一责任之外,无论夫妻处在什么样的地位,都仍应当敬重各自的父母。   沙特阿拉伯的贝都因人同早期从事游牧的希伯来人具有某种相似性,他们对父母的真实孝敬之心,可以从沙特国王对父亲的敬重一事上淋漓尽致地体现出来。即便在沙特王于1925年傲睨一切且以雷霆万钧之势征服了今天沙特阿拉伯版图上的大部分土地后,仍极为孝敬父亲,在父亲的面前跪倒在地上,好让老人踩着他的背从马上或骆驼上下来。不过,明智的父母是不会叫成人的孩子为了孝敬他们而破坏自己的婚姻关系的。如果父母和孩子的关系是正常的话,这种事自然不应当发生。   经文参照注解   1.弗5:25   2.弗5:22   3.参阅申24:1—4   4.太19:4—6   5.参阅林前7:15   6.参阅太16:19   7.林后6:
14—15   8.参阅林前7:15   9.出20:14   10.参阅林前6:18—19   11.参阅林前6:15—16   12.参阅林前6:9—10   13.罗1:26   14.参阅来13:4   15.罗14:23   16.参阅林前7:5   17.参阅利18:22,20:13   18.参阅利18:25   19.参阅罗1:24—27   20.参阅林前6:9—10   21.参阅罗1:22—27   22.参阅诗139:13   23.参阅耶1:5   24.参阅加1:15   25.参阅路1:44   26.参阅利20:2   27.弗6:4   28.箴22:15   29.参阅箴13:24   30.参阅赛3:20   31.参阅申22:10   32.参阅申22:11   33.出20:12   34.可7:11   35.提前5:8   36.太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