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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课 基督再来与社会改革(续)

基督再来 by 魏司道


如今那些宗教信仰自由派即所谓宽大派(又称新神学派),凭着他们所谓之“社会福音”而盼望促成神国实现(虽然他们不信圣经中的三而一之上帝)就是他们的主张,也比以上我们所叙述的社会完全主义派的错误较为基要。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3:3)。圣经已清楚地教训我们,人若不重生、就不能作神国的子民。此种作为,乃是在一时之间所成就的事,乃是神灵的工作,人的灵是居被动的地位。人已经死在罪恶过犯当中;即在一煞时,他在基督里就是新造的人。世人所想像的重生是逐渐的,但真正的重生,乃是立时的,乃在片刻之间。那是新灵命的起始,也是任何事的开端,并非是逐渐进步的,无论怎样说法,重生的性质必须是立刻的。一个人重生就是重生,没有重生就是没有重生。正如一个人是不是一国的公民一样。他不能是一个国家百分之廿五或百分之五十或百分之七十五的公民,要紧在乎他是不是国家的公民。一个人可以是一个好国民,或劣国民,但他仍然是一个国民。同样,人可以作刚强的基督徒,或轻弱的基督徒,究竟他是一个基督徒,否则他就不是一个基督徒。“基督徒”(christian)或说“基督化”这个名词的用法乃含有性质的意义在内,基督化这个名词乃是现代自由派论调当中的一部分,即如“基督化的社会秩序”“基督化的世界”等名词。困难是在这里,就是一些谈论基督化的新社会秩序,或是基督化的世界的人,虽然这样谈,但他们的意思,并非如古时所说的社会与国家的意义,为一切重生的基督徒所组成的社会与世界,乃是俱有某种基督化的社会或世界的性质,如同新派神学家所教授的“基督化”。当然“基督化”这个名词,从来在圣经中并没有这种性质的意义。我们所以用基督化这个名词,就如“基督教教义”,“基督教教育”,“基督教文学”等等,乃是指定我们所论的教义、教育、文学是属乎基督教的,并且也使人明白这些事是与基督徒有连带的关系。可是现今宽大自由主义派所用的“基督化”乃仅指性质而已。在他看来,一个基督徒并不在乎他信不信基督,不拘任何人,即或他不是一个基督徒,他若有基督教的性质,并按着人所有基督教性质之多寡,而断定他作基督徒之多寡,并不论你是否是重生在基督里的信徒。换言之,这种观念的实质是反对约翰福音三章三节的经文(人若不重生)。宽大派特别反对把人类分清为重生的和未重生的,因为按照他们的理想,人不需要重生,并且他们认为基督徒彼此之间的差异,并不在乎性质,乃在乎他的程度。这些理想,乃以宽大派的教授们所传述的“社会福音”为基础;他们的根本观念,就是反对两项基督教的根本教义:(1)人类之完全坠落,(2超自然重生的必要。社会福音的宣道法充满了错误,就是以为一个非重生之人所组成的世界,若藉着采用基督教的态度、主义等而使之逐渐“基督化”。由于以上所申述的,我们相信为社会改革之努力工作,并非藉着这种方法而使神国实现,乃是因为改革的本身有使我们赞同的价值和利益,并且因为那是我们基督徒的责任,去与社会上的种种罪恶奋斗,而力求改善。我们相信基督的福音有社会性的应用。但是我们反对社会福音(其实他们是真想以社会福音来代替基督的福音)并且我们也拒绝在任何方面与社会福音同流合污,认为我们所信的福音和他们所信的是同出一辙。因为那并不是福音;乃是致死的麻醉剂,而令人沉入属灵的麻痹中而使灵性失去知觉,所以他们觉得不需要重生的根本改变,和加略山能除罪污的宝血,而只以世人的道德性质和态度,来满足他们空中楼阁的幻梦和镜花水月般的空想。那么我们这些相信圣经,被耶稣宝血所救赎的信徒,对待这些不信的新神学派(Modernism)就是认为耶稣不过与世上其他圣贤伟人一样,说了些有价值的事,同时在祂的本身上也有相当的错误和我们人一样,我们当怎样应付他们呢?亲爱的弟兄们,他们所论的上帝和基督,并不是像我们所信在圣经中所启示的。他们所说的神国,并非是永远的而像我们所盼望的。他们的“社会新次序”是地上的,乃属地。他们从始至终的完全计划是人意的。纵然在表面上我们和这样羞辱基督的布道机关相提并列,外人认为我们都是殊途同归;但我们当特别的保持我们的本色;而与他们泾渭分清,不要同负一轭。
习题
1、新派所说藉着“社会福音”可以得到“一个基督化的世界”这种观念为何错谬?
2、根据圣经夹说一个重生的人与上帝的国之间的关系为何?
3、重生是一个行动或是一个步骤?
4、在一个人重生里面人的灵是被动的?或是主动的?
5、在基督徒与非基督徒之间有绝对的区分或仅仅是程度上的事?
6、新派的人使用“基督徒”一词有性质上的意义有何错谬?
7、新派对约翰福音三章三节所说的真理抱何种态度?
8、“新派”的“社会福音”的根本错误为何?
9、假如我们反对新派所谓“社会福音”,那么我们为何又要从事.社会改革?
10、相信圣经的基督徒对充满不信并且否认圣经真理的书刊应抱何种态度?
11、新派所说“社会新秩序”是属于地是什么意思?这种说法对吗?
12、说新派“社会福音”从始至终是人为的,这种说法为何是正确的?
13、在新派所说的“社会福音”与耶稣基督在圣经中的福音社会性应用之间有何不一同?我们能否坚守后者而避免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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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那些宗教信仰自由派即所谓宽大派(又称新神学派),凭着他们所谓之“社会福音”而盼望促成神国实现(虽然他们不信圣经中的三而一之上帝)就是他们的主张,也比以上我们所叙述的社会完全主义派的错误较为基要。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3:3)。圣经已清楚地教训我们,人若不重生、就不能作神国的子民。此种作为,乃是在一时之间所成就的事,乃是神灵的工作,人的灵是居被动的地位。人已经死在罪恶过犯当中;即在一煞时,他在基督里就是新造的人。世人所想像的重生是逐渐的,但真正的重生,乃是立时的,乃在片刻之间。那是新灵命的起始,也是任何事的开端,并非是逐渐进步的,无论怎样说法,重生的性质必须是立刻的。一个人重生就是重生,没有重生就是没有重生。正如一个人是不是一国的公民一样。他不能是一个国家百分之廿五或百分之五十或百分之七十五的公民,要紧在乎他是不是国家的公民。一个人可以是一个好国民,或劣国民,但他仍然是一个国民。同样,人可以作刚强的基督徒,或轻弱的基督徒,究竟他是一个基督徒,否则他就不是一个基督徒。“基督徒”(christian)或说“基督化”这个名词的用法乃含有性质的意义在内,基督化这个
名词乃是现代自由派论调当中的一部分,即如“基督化的社会秩序”“基督化的世界”等名词。困难是在这里,就是一些谈论基督化的新社会秩序,或是基督化的世界的人,虽然这样谈,但他们的意思,并非如古时所说的社会与国家的意义,为一切重生的基督徒所组成的社会与世界,乃是俱有某种基督化的社会或世界的性质,如同新派神学家所教授的“基督化”。当然“基督化”这个名词,从来在圣经中并没有这种性质的意义。我们所以用基督化这个名词,就如“基督教教义”,“基督教教育”,“基督教文学”等等,乃是指定我们所论的教义、教育、文学是属乎基督教的,并且也使人明白这些事是与基督徒有连带的关系。可是现今宽大自由主义派所用的“基督化”乃仅指性质而已。在他看来,一个基督徒并不在乎他信不信基督,不拘任何人,即或他不是一个基督徒,他若有基督教的性质,并按着人所有基督教性质之多寡,而断定他作基督徒之多寡,并不论你是否是重生在基督里的信徒。换言之,这种观念的实质是反对约翰福音三章三节的经文(人若不重生)。宽大派特别反对把人类分清为重生的和未重生的,因为按照他们的理想,人不需要重生,并且他们认为基督徒彼此之间的差异,并不在乎性质,乃在乎他的程度
。这些理想,乃以宽大派的教授们所传述的“社会福音”为基础;他们的根本观念,就是反对两项基督教的根本教义:(1)人类之完全坠落,(2超自然重生的必要。社会福音的宣道法充满了错误,就是以为一个非重生之人所组成的世界,若藉着采用基督教的态度、主义等而使之逐渐“基督化”。由于以上所申述的,我们相信为社会改革之努力工作,并非藉着这种方法而使神国实现,乃是因为改革的本身有使我们赞同的价值和利益,并且因为那是我们基督徒的责任,去与社会上的种种罪恶奋斗,而力求改善。我们相信基督的福音有社会性的应用。但是我们反对社会福音(其实他们是真想以社会福音来代替基督的福音)并且我们也拒绝在任何方面与社会福音同流合污,认为我们所信的福音和他们所信的是同出一辙。因为那并不是福音;乃是致死的麻醉剂,而令人沉入属灵的麻痹中而使灵性失去知觉,所以他们觉得不需要重生的根本改变,和加略山能除罪污的宝血,而只以世人的道德性质和态度,来满足他们空中楼阁的幻梦和镜花水月般的空想。那么我们这些相信圣经,被耶稣宝血所救赎的信徒,对待这些不信的新神学派(Modernism)就是认为耶稣不过与世上其他圣贤伟人一样,说了些有价值的事,同时在祂
的本身上也有相当的错误和我们人一样,我们当怎样应付他们呢?亲爱的弟兄们,他们所论的上帝和基督,并不是像我们所信在圣经中所启示的。他们所说的神国,并非是永远的而像我们所盼望的。他们的“社会新次序”是地上的,乃属地。他们从始至终的完全计划是人意的。纵然在表面上我们和这样羞辱基督的布道机关相提并列,外人认为我们都是殊途同归;但我们当特别的保持我们的本色;而与他们泾渭分清,不要同负一轭。 习题 1、新派所说藉着“社会福音”可以得到“一个基督化的世界”这种观念为何错谬? 2、根据圣经夹说一个重生的人与上帝的国之间的关系为何? 3、重生是一个行动或是一个步骤? 4、在一个人重生里面人的灵是被动的?或是主动的? 5、在基督徒与非基督徒之间有绝对的区分或仅仅是程度上的事? 6、新派的人使用“基督徒”一词有性质上的意义有何错谬? 7、新派对约翰福音三章三节所说的真理抱何种态度? 8、“新派”的“社会福音”的根本错误为何? 9、假如我们反对新派所谓“社会福音”,那么我们为何又要从事.社会改革? 10、相信圣经的基督徒对充满不信并且否认圣经真理的书刊应抱何种态度? 11、新派所说“社会新秩序”是属于地是什么
意思?这种说法对吗? 12、说新派“社会福音”从始至终是人为的,这种说法为何是正确的? 13、在新派所说的“社会福音”与耶稣基督在圣经中的福音社会性应用之间有何不一同?我们能否坚守后者而避免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