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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中的责备--谈同性恋带给教会的危机

同性恋辅导文一束 by 未知

爱中的责备――谈同性恋带给教会的危机

作者:StantonL.Jones译者:郭秀娟[原载于校园杂志85年2月号]

面对同性恋这个议题时,我马上想到的不是神学问题,不是「性」的神学观,基督徒的性伦理学,或是教会的秩序等一类的问题。当我思想同性恋这个题目时,脑子里盘旋的,是一个又一个的人物,那些我所认识,以及好几位我所深知和深爱的。

我想起汤姆,他曾经恳求我:帮助他恢复信心作基督徒,消除那随便就-想与陌生人作性接触的强烈欲望,以及对年轻男孩的引诱。我还没来得及认识他,他就已经宣称放弃努力,不想再试任何自我控制了。后来我收到他一封触目惊心、充满愤怒的信,详述他如何沉浸在同性恋者的澡堂,和旧金山的巷弄里那个丑陋的皮相世界。如今,汤姆已经死于爱滋病。

我想起吉尔,一位持守单一伴侣的女同性恋者。她热爱谈论她的基督徒信仰,然而她所敬拜的神,却是接纳和肯定每一个人里面都拥有「神力」(godforce)。她辩称,真正的基督教信仰,不应陷入悔改与赦罪的泥沼里,而应在爱中,任何一种爱的关系中,重新得力。吉尔认为一个女同性恋者,不应被剥夺母性的天职。她有好些朋友,捐**给她,让她能作人工受精,而不需要牵扯上一位父亲。吉尔真得产下一个她所深爱的婴儿。

我想起弗瑞德,他在青春发育期间,遭受哥哥性侵犯。后来他陷在一个相当杂交的同性恋团体中,达六年之久。他对女子不感兴趣。信主以后,他很单纯的顺服主的呼召,立刻弃绝同性恋行为。经过许多年极大代价的门徒训练和成长,弗瑞德觉得神感动他与黛比结婚,他们都深深了解所面对的景况。一直到他们快要订婚时,弗瑞德才开始感受到黛比的异性吸引力。现在他们已经结婚14年了,在许多祷告与辅导之下,弗瑞德的同性恋倾向,可以说差不多痊愈了。他个人觉得,他内心里的同性恋挣扎,其实是一种极端渴望父亲的爱和肯定,以及对自己的成长,有着极深的不安全感所造成的。

我想起彼得,他在七年级参加一个圣经营时,尝试了同性恋。这次早期的经验,证实了他的怀疑,他一直觉得自己和别人不同。高中和大学的几年,在一次又一次偷偷摸摸的同性恋经验后,是一而再的痛悔,祷告,以及尝试着去否定自己的同性恋感觉。大学快毕业时,他和得妮思结婚,但从未让对方知道他的同性恋倾向。他暗自盼望,婚姻生活能使同性恋对他的吸引力,自动消失。然而结婚十五年后,得妮思发现了他的同性恋行为,他们两人的生活就此垮了。彼得现在生活在一个同性恋团体里,他觉得自己实在已经尽力了,然而没有改变成功。现在神对他的呼召,乃是成为一个忠于单一伴侣的同性恋者,虽然他还没有作到;而他也不再上教会了。得妮思则因愤怒而憔悴,觉得自己深深被叛。

我也想起马可,一位单身的基督徒商人。他很早就发现自己有同性恋倾向。二十几岁的时候,偶尔会在成人书店和公共厕所,宣泄他的同性恋欲望。当他回顾这些经验,心里总是交错着羞耻,反感与渴望。他立志坚守对基督的承诺,并且作一个肯付代价的门徒,然而他的信念却时常摇摇欲坠。事实上,马可已经克制了15年没有同性恋行为,然而他的痛苦是巨大的。他时常感觉自己身在教会,却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存在者。这个教会不晓得怎样与单身的人交通,这个教会对同性恋者极端反感,这个教会老是有人烦他为什么不结婚,他盼望有亲密的团契,然而少有人是真诚以对。

当我试着写下基督徒对同性恋的响应,就是这一群面孔,一直出现在我眼前。为什么基督徒认为同性恋行为是错误的?为什么这是一个重要议题?我们该如何行?在我们讨论这些问题的同时,我们应该牢牢记得这些面孔。

〖为什么同性恋行为是错误的?〗

基督徒在被问到:为什么同性恋行为是错误的?往往只会回答:「因为圣经这样说!」的确,每一次提到同性恋,圣经都加以谴责。但是当改革派人士,辩称所有这些讲到同性恋的经文,不是被误解了,就是不相干的,大多数基督徒则往往无言以对。

下面这段简略的记述,就是最典型的对传统看法的批评:

他们辩说利未记十八22,二十13,和申命记二十三18,这些谴责同性恋行为的经文,与今天的同性恋问题是无关的,因为经文的对象,不是今天同性恋者的生活方式。以色列周围的外邦人,有许多**的宗教仪式,这是神所恨恶的,这些谴责同性恋的经文,就是出现在这一系列的探讨中间。他们辩称,以色列人所知道的同性恋行为,就是这一种在异教庙宇中,与庙妓所发生的同性恋行为。这才是真正圣经在此所反对的,而不是今天同性恋团体中,那种忠于单一性伴侣的爱的关系。

创世记十九章所多玛和蛾摩拉的故事,也被解释成是不相干的经文,因为那是一种集体**的同性恋行为,表明了整座城市的普遍性邪恶。集体**才是重点,而不是其中同性恋的性质,在整个故事中,那是不重要的细节。

罗马书一章则常常被减弱成,只是谴责那些有同性恋行为的异性恋者。他们作了违背天性的事,所以是反叛神。这段经文在今天不适用,反对者辩称,现代的同性恋者所为,乃是顺着天性的行为,因此不是违背神。

至于哥林多前书六9和提摩太前书一10,那几个被翻译成同性恋行为的希腊字,反对者宣称这些字的意义不明,很可能只是描述和禁止亲近男童的,就是一些社会上的成人名士,专玩年轻男孩的性行为。

上述这些批判,有些的确还有一点道理,但是绝大多数的福音派圣经学者,却一致认为这些批评已经过了头了。比方说,驳斥同性恋是所多玛和蛾摩拉事件中,最可憎恶的罪,的确是正确的看法。如以西结十六49~50说:「看哪,你妹妹所多玛的罪孽是这样,她和她的众女都心骄气傲,粮食饱足,大享安逸,并没有扶助困苦和穷乏人的手。他们狂傲,在我面前行可憎的事,我看见便将他们除掉。」整个视物质至上的美国,对所多玛罪的描述都应感到不安,而不仅仅是同性恋团体。我们总是迅于责备别人的罪,却迟于审判自己。

但是利未记,罗马书,哥林多前书和提摩太前书,都是有关系和具束缚力的经文。考古学的发现,已经证实古代世界,的确知道有同性恋欲望及行为,即使心理因素的决定观念并不存在。每一回圣经提到同性恋行为,总是加以谴责,这一点实在是极醒目的。圣经对同性恋行为的反对立场,只有两个方法可以消解:一个是粗枝大叶的错解圣经,另一个就是削弱圣经的高度权威性。

上述提到的这些经文,固然相当重要,但是它们却不是基督教信仰,用来证明同性恋是不道德行为的基础。圣经对同性恋给予负面评价的核心,乃在于圣经对性的正面肯定;这一个观点,平等地适用于同性或异性恋者,男人和女人,成人和小孩。

要对人类本身的性学,有一个真正合乎圣经的看法,我们必须了解在神的剧本中的四幕大事,这是神救赎大工的史诗。如果我们将这些事件的秩序搅乱,就无法正确的解读剧本。

第一幕是创造。假如我们没有先认识,我们乃是神手中的工作,是按照神的形像造的,其它一切都会被曲解。

第二幕是堕落。许多所谓现代自由派学者,否认这点。堕落扭曲并毁坏了一切,但并没有毁掉神创造的痕迹。

第三幕是在基督里的救赎。基督在爱他的人心中作工,正在救赎他们和这个世界。

最后一幕是得荣耀。是人类所期待的最终结局,是有福的盼望。

基督徒的性观点,必须在这整出剧本下来了解。比方说,提摩太前书四章1~5,保罗抵挡那些诺斯底雏形团体的性观念,他们的教导否定创造,夸大堕落,曲解正确的救赎观。特别是,他们轻视婚姻,因他们认为性是邪恶的。

针对此,保罗说:「圣灵明说,在后来的时候,必有人离弃真道,听从那引诱人的邪灵、和鬼魔的道理。这是因为说谎之人的假冒。这等人的良心,如同被热铁烙惯了一般。他们禁止嫁娶,又禁戒食物,就是神所造叫那信而明白真道的人,感谢着领受的。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谢着领受,就没有一样可弃的。都因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为圣洁了。」

从这里,我们可以了解保罗对婚姻和性的观点。保罗的立论基础乃在于,神创立了婚姻和性,凡神所造的都是好的(第一幕)。但是我们必须注意,这美好的创造,现在需要洗涤,因为已经掉到泥沼里了─也就是堕落(第二幕)。透过基督,性也能得赎(就是圣化的奉献一词consecration所指的),感谢着领受,并借着「神的道和祈求」(第三幕)。我们一定得从创造开始,然后接受堕落的事实,并且参与救赎。

基督徒性伦理的精髓在于:神创立两性的联合,是为了一个目的─丈夫与妻子在婚姻中,二人联合成为一体。**,也就是亲密的性行为,乃是神用来使夫妻密结在一起的方法(林前六16)。对于性,神有一个大目的,因为k对于婚姻有一个大目的─这个目的,不仅在满足我们性的需要,增加乐趣,生小孩,和排解寂寞。

以弗所书五章那里,告诉我们这个更大的目的是什么。根据保罗所言,婚姻乃是神在地上设立的一个模式,为要彰显基督和他的新妇,也就是教会,之间的关系。耶稣与父原为一,他也要我们与他成为一体。我们与神有何等大的不同,然而他要与我们联合(林前六17)。这项事实,在地上的最佳模式,就是经由两个不同个体,男人与女人的联合。婚姻是一个活的比喻,是一个具体的象征,提供给世人,一个基督与他子民奥秘联合的模式。在神原始的计划中,婚姻具有庄严的,甚至宇宙性的意义。尽管我们很悲哀地,构不上这项伟大的计划,但婚姻的意义并不因此丧失。

很有趣地,科学上的证据支持这项说法。假如神的本意,乃是借着**来使婚姻关系上的两人结合在一起,那么婚前性行为与同居,又将带来什么果效呢?那些行为,照理应该会使婚姻更难成功。事实证明如此(特别在格里所着《忠实的吸引力》的研究报告)。人如果在婚前愈多性行为,婚姻生活就愈容易出轨;也愈不容易在婚姻中得到满足。这十年来有许多研究报告指出,婚前就同居的人,更容易离婚。人类用自己的方法,总是糟蹋了神的计划,带来长期不良的后果。

在神的计划中,假如婚姻占有这样的地位,而性在神对婚姻的计划上,又是如此重要,那么顺服神对性所定的标准,其重要性也是很显然的了。性是一样礼物,但可能被我们滥用。对于**一事,神的意思是我们不论结婚或守单身,都要合乎中道。在婚姻生活内,性是用来使人快乐,传宗接代,应以感恩的心在爱中领受分享,以期达到建立夫妻为一体的目标。在两性婚姻之外,则应该坚守贞节的生活来荣耀神,不论如此顺服的代价有多大。这虽然是一项艰难的承诺,但我们可以学习用喜乐的心来顺服,也学习服事神,而不是服事自己的情欲。不论是异性恋者或同性恋者,基督的呼召是相同的:假如你还没结婚,神的旨意是要你过一个圣洁的生活。

这样说来,对同性恋者不是太不公平了吗?异性恋的单身者,至少还有结婚的希望。而一个有同性恋需求的人,则毫无指望。他并不是自己选择要有这种感觉和倾向。和马可辩论,神呼召他过一个贞节的独身生活,是公平的吗?告诉吉尔,神要她放弃作母亲的欲望,因为她没有结婚,又是公平的吗?

首先,我们必须承认,很少有人是自己选择要有同性恋倾向。证据显示,遗传上的因素,可能是透过脑的不同,促使一个人产生同性恋偏好。家庭关系的扭曲,往往使个人对自己的性别认同,产生困惑,这也是另一个主因。此外,在童年期有被引诱或凌辱的同性恋经验,像前面弗瑞德和彼得的故事,也是典型的例子。而许多女同性恋者,在早年都有被男人当成性凌辱对象,使她们深受伤害,以致长大后,丧失了对男人信任和接近的能力。

但是不论是倾向、本能还是偏好,这与神对我们生活道德的呼召,却无多大关系。社会学正找出许多有力的因素,来解释性格的塑造与人在道德选择上所受的影响。酗酒、忧郁症、脾气暴躁、甚至暴力倾向,多少都受到遗传和家庭变量存在的影响。那么神明白训示:节制与温和,可靠与信实,自我控制与忍耐,自制与尊重都是道德准绳,是否也是不公平的呢?

绝不,因为神是创造者,是他立下一切准则。神是全然公义的,但是他从未应许照着人的标准来施行公平。我们得救是本乎恩,但在保罗所讲的竞赛中─我们要向着基督崇高的呼召那个标竿来跑─我们有些人在起跑的时候,遥遥落在人后,离开目标很远。但这不能使神所定的目标,失去其合法性或失去其约束力。

对一个同性恋基督徒而言,异性恋婚姻是遥不可及的理想,除非他得到神大能的医治;但是追求一个圣洁的独身生活,这个理想,对他却永远是敞开而且可能达成的。何况过纯洁独身的生活,可能保存住人格上真实的完整与美丽,就如同耶稣自己,保罗及其它无数圣徒所示范的。这样的圣洁生活,对同性恋者是困难的,但这并不是道德议题所造成的后果,因为异性恋者也面对同样的困难。困难要靠耐性的牧养来解决,而不是借着改变道德标准。

因此,我们拒绝接受同性恋为合法的道德选择,最根本的理由,就在于基督徒对性和婚姻的这个观点。不过我得警告你:许多同性恋基督徒,多半会否认这是具有束缚力的基督教观点。许多自由主义的拥护者,说教会伦理的地位,只应该是个一般性的呼吁,就是不论在什么样的关系中,需要彰显牺牲的爱和诚实等等爱的特性,这些都是对婚姻极其重要的。他们建议这才是圣经中或教会传统上,唯一对所有人具约束力的。他们因此辩称,同性恋的关系也能作到这点,和正常人没有两样。

这项论点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它并未忠实的反映基督教传统。最终的要点并不在于同性恋配偶,是否和异性恋夫妻一样,作到彼此相爱、忠实或坚守单一性伴侣。而是神对婚姻和性有一个特定的目的,要达到这个目的,需要有两性的结合。

第二点,自由派人士的争论,事实上与现况不合。举例来说,男同性恋者绝大多数倾向杂交。有名的贝尔和温伯格(BellandWeinberg)的研究报告《同性恋》(Homosexualities),指出大约有三分之一的男同性恋者,在一生中有超过1,000的性伴侣。只有极少数的男同性恋者,与配偶建立长期和具承诺性的关系;贝尔和温伯格发现,低于百分之十的人有这种关系。就是那些拥有稳定关系的人,也并不主张单一伴侣制。马惠特和麦提森(McWhirterandMattison)的报告《男同性恋配偶》(TheGayCouples)发现,在100对稳定的男同性恋配偶当中,经过五年的同居生活后,拥有单一性伴侣的比例是零。这份研究报告的两位作者就是一对同性配偶,他们说作一个同性恋者,就意味着不是一夫一妻的拥护者,这种体制对同性恋者来说,是不自然的,有些人试着去过这种生活,只因为他们内心里,仍存有对同性恋的恐惧;一旦你完全接受同性恋的事实而成长,你将舍弃这单一伴侣的制度,一如蝴蝶之脱离蚕茧。

同性恋的团体没有办法接受一夫一妻制,可能是因为同性之间的性关系,不能达到神创造**的目的。他们遂转向杂交和变态**,来创造性高潮。同性恋团体称这种变态叫「性的高科技」(high-techsex)。许多人只知道有所谓**和**,少有人知道他们很普遍的,就算不是所有的人,实行所谓加虐被虐待性性变态,就是在性行为中,施加痛苦在伴侣身上;其它还有各式各样的集体**和更变态的行为。在神的旨意之外的性行为,不能达到神创造性的本意时,许多人,同性恋者和正常人都有,就寻求各样的方法,制造更高的高潮,追求那无从捉摸的终极快感,试图弥补他们所无法达到的合一,这合一就是神创造**的本意。

简要的说,有同性恋倾向的人和所有人一样,都在神同样的道德呼召下─透过接受耶稣基督这份礼物,响应神的怜悯和饶恕,并且以奉献己身来回报,这也是我们唯一能献上的。我们若爱k,就必守k的诫命。在性这件事上,他的旨意,乃是要我们过一个倚靠k的圣洁生活,或是尽力建立一个以基督爱教会为榜样的婚姻,借着使夫妻联合的性这样礼物,彰显婚姻在世人面前。我们每一个人都当加倍努力,以活出这神圣的标准。

〖为什么这是一个重要议题?〗

同性恋行为一如其它的罪:都是违背了神明显的旨意,并且扭曲了神的创造计划。教会的讲台,需要反对同性恋行为,与需要更多着力在对抗贪心,骄傲,种族偏见,缺乏怜悯心,以及属灵的冷淡等是一样重要的。统计资料显示有百分之一到三的人有同性恋行为(并非像有些报告所夸称的百分之十)。既是这样,教会何用过度忧心同性恋这个议题呢?

有三点理由,说明为什么这是一个重要的议题,其中任何一点,都不是针对厌恶同性恋者或视他们为坏人而发的。

第一,教会对同性恋的看法正面临挑战,历史上,教会高举圣经权威性的立场,因此遭受威胁。我们在前面已经说过,要消解圣经对同性恋的反对立场,只有两个方法:一个是借着粗枝大叶的错解圣经,另一个就是削弱圣经的权威性。「同性恋的基督徒」卫道运动,就是从这两方面着手。

这些改革者一方面宣称严守圣经传统,事实上已经严重的扭曲了圣经的性伦理道德。长老会的传道人格莱塞(ChrisGlasser)在他的书《回家吧!男女同性恋的属灵及社会归正》(ComeHome!ReclaimingSpiritualityandCommunityasGayMenandLesbians)中说道,忠实(fidelity)不是指性的排他性和一夫一妻制;忠实真正的意义只是信守诺言。所以如果一个同性恋者对他的配偶说,他承诺一年内只交另外五个性伴侣,只要他信守这项承诺,他就是忠实的。

圣公会的圣经学者威廉(WilliamCountryman),在他的书《尘土,贪婪,和性》(Dirt,Greed,andSex)上说,他的神学思想容许同性恋行为,不过他至少还有勇气承认,照他解释圣经的方法,**和与动物行淫也会成为基督徒合法的选择(只要这些行为在爱中进行)。

海沃(CarterHeyward)女士,一个圣公会的伦理学家,在所着的《发挥我们的力量》(TouchingOurStrength)一书中,认为异性恋婚姻奴役妇女。她主张以**的友谊来取代;而且她认为这种能带给人生命的「神圣」(godding)关系,没有道理要限制在一个人或一种性别上。

长老会性问题特别委员会(PresbyterianSpecialCommitteeonSexuality),在1991年发表《长老会信徒与人类的性》(PresbyteriansandHumanSexuality)一书,委员会多数成员都接受:神的话是指圣经中那些公义和慈爱的部份,可以解放人类并带来满足与成就感;其它部份则并非神的话。因此,限制一个人在婚姻之外的性行为,既会引起单身者的挫折感,又剥夺了他们性的权利,委员会辩道,这就不可能是神的话语。

第二个理由,说明为什么这是一个重要的议题,就是:对于同性恋,圣经所谴责的是一个独立的行为(也就是同样性别的人产生**关系),而我们的社会却把同性恋行为,看成是辨别个人身份的基本元素。在这样的看法下,我一开始所描绘的那些人,就不仅仅是一群有某种共同行为或倾向的人。说得更恰当一点,他们是同性恋者─男同性恋,女同性恋。他们的**倾向,就强烈地表达他们的身份特质。假如性的欲望,可以用来定义一个人,那么去实行那欲望,就是展现自我所不可缺的要素了。如果我们顺着这个逻辑走,那么宣告说:神不要人从事同性恋行为,等于是侵犯了他们最深潜的存在(innermostbeings)。

基督徒不能赞同用**来给人下定义─或用任何一种已经堕落的本质。在基督里,我们都是神所收纳的儿女,这是我们的身份地位,也是认识我们真实本质的基础。

罗马书六16,保罗教导我们,人所需要的并非只是自我发现,而是透过意志上的选择,来建立一个道德性和个人性的脉动。我们要不是更多成为罪的奴仆,不然就是更多成为基督的奴仆。假如你称自己是个同性恋者,因为你经验到同性恋的欲望,那是事实。假如你称自己是个同性恋者,因为你的身份取决于你同性恋的行为,而且活出那些性倾向,是彰显你的本质不可或缺的,那么你把自我定错了位置;你是尝试在流沙上建立身份地位。

第三个理由,说明为什么这是一个重要的议题,就是教会不断地受到压力,希冀她改变历史上的立场。改革者的议题是如此简单:教会已经在拒绝奴隶,种族偏见和性别歧视上进步,现在应该停止这冥顽不化的固执─就是对同性恋的仇视,异性恋主义,以及同性恋恐惧症。

但是我们还是得面对一个问题:要改变我们对同性恋的看法,只有改变圣经一途,就是必须改变圣经的权威性这个基本立场,改变我们对性的中心观点,改变基督对我们呼召的意义与本质。前两项我们已经讨论过了;现在需要进一步来看基督对我们生活呼召的本质。

在爱心与怜悯心上,基督都是我们最完美的榜样,我们需要更多学习他对罪人的爱,以及与罪人接近的生活。然而他并不是一个软绵绵的好好先生而已;基督也有足够的胆量,告诉人们应该如何过活,他坚持他的真理是唯一的真理,并且宣告他是通向神唯一的道路。简而言之,耶稣正是今天许多人所指责的心胸狭窄的顽固者。

今天我们,也就是教会,被赋予宣扬基督信息的使命。我们若忠于所托,就得承担被形容为僵硬和心胸狭窄的风险。我们必须面对一项事实,基督教是「有所区别的宗教」(discriminates)。它宣称只有一条路是正路。基督徒有许许多多看似荒谬的宣告:一位全能的神竟会在意地创造并且爱我们;k竟任凭我们和我们的祖宗吐k唾沫反叛k;k拣选了一个奇特却不可爱的原始民族,作为k祝福的管道;k真的向他们启示,k所要求的信和如何生活;有一天这位神竟然成为人的样式,代替我们死,以战胜罪和死亡。这是一个多么难令人相信的故事!但这就是基督徒所要传扬的那故事,唯一真实的故事。

每一个时代的教会,都面临着新的挑战,许多其实都是旧调重谈,换个方式而已。目前为同性恋争取权力的运动,希望教会看待同性恋者为一社会团体,照着他们的本相来爱护和接纳他们,其实这只是重新包装的一项旧挑战─就是挑战神启示的权威性,想要按照人的标准而非神的观点来理解人,并且基本上想要改变基督呼召的本质,他要我们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来跟随他。

〖我们该如何行?〗

在这个艰难的时刻,有两件事我们必须做,这两件事看起来并不调合:我们必须彰显耶稣基督那样的爱与怜悯心肠;而且我们必须无所畏惧的宣扬耶稣基督自己所宣扬和体现的真理。

体现怜悯心的要诀,在于把自己摆在别人的地位上,来看我们共同的人性。这是我们许多人作不到或不愿意的。在某种程度上,异性恋者对同性恋行为本身起反感,是自然反应。我们都应该庆幸,至少有些罪,是我们天生上就不被吸引的。但是对一项行为反感,并不等于对人起反感。假如你不能设身处地的同情一个同性恋者,不论你的理由是畏惧还是反感,你都亏欠了我们的主。你犯了骄傲,胆怯或自大的罪。假如你绊倒别人,你就是把磨石栓在自己的颈项上。

我所认识的同性恋者,与我没什么两样。他们需要爱,尊重,接纳,伴侣,价值,宽容。但是,像所有我们这些罪人一样,他们选择了错误的方法,来获取他们所要的。

我们教会有责任,以言语和我们的生活,来彰显神对同性恋人士的爱。我们若真爱人,就一定会有所行动。我们得先根绝对同性恋人士的负面反应;停止一切同性恋笑话和耻笑;这些是很伤人的。我们得先对付我们自己情绪上的反应;我们必须立志去爱。我们不能接受用暴力和偏狭的态度,来对待有同性恋倾向的人。教会得改变,使那些具有同性恋欲望的人,能感觉到在这里他们是受欢迎的。教会必须成为一个圣所,让悔改的男女,能分享他们性的需求,而后还能获得祷告上的支持和接纳。

你是否愿意和一个具有同性恋感觉的男女一同祷告,一同吃饭,拥抱并安慰,与他分享你的生活?时常,我们已经这样在作,却不知情。就像我们可能和好吃者同席,和贪婪者同逛,恭维一个爱虚荣的人,和一个懒人坐着吃喝─同样的,别人也与我们分享他的生活,而可能对我们隐而未显的罪一无所知─就这样,我们也与同性恋者分享生活,不论知情或不知情。但这样作是不够的,我们需要刻意地带着爱心去与他们相交。

现在,呼召的第二部份,是说诚实话。我们若真有爱心,就不会畏缩不敢表达神对同性恋的看法。不要被蒙敝了:今日我们不断被说成是缺乏爱心,只因我们视同性恋是不道德的,人们全无视于我们所表现出的怜悯。虽然如此,我们在表达我们的反对立场时,仍要尽全力去爱。怜悯决不自动伴随着对同性恋生活方式的接受,就如同怜悯,不等于肯定一个**者的不忠。

当有同性恋倾向的人,跟随着我们的主走窄路,他们可以祷告和求医治。关于医治,通常有两种偏差的看法。第一种是保守基督徒的神话,认为一个迅速、真诚的悔改,加上求医治的祷告,就可以立即改变一个人。感谢主,今天没有多少人传扬这种害死人的神话。

更普遍的偏差,是断然否定得医治的希望。说没有希望的人,不是无知,就是撒谎。世人作的研究,都显示改变多少是可能的,而那些得到神显着医治的证人,更是无数。在今生,就有希望获得真实的医治。

虽然最终的希望是不会失去的,我们却无法确定的告诉每一个同性恋患者,能治愈和改变多少。有些人可能一生都无法得痊愈。基督徒的胜利主义,需要以受苦神学加以平衡;我们需要认知人是受了伤和被打败的族类。当世人告诉我们,一切问题都能轻易解决时,不要相信他,即使他是基督徒也一样。苦难有其尊严和目的。受苦和困难,不会使一个同性恋基督徒的见证失去效力;基督徒相信,苦难里面总带着一个更深的目的。

马可,我的基督徒弟兄,一方面过着独身生活,一方面仍渴望得着医治,教会需要肯定他这种生活方式的意义。我们应该谨记,基督徒信心的分享,不只在得力与得胜,也在他们心灵破碎的时候。在忍受苦难时,我们也能像基督。我们都想成为基督的得胜使者,但我们很少人作到。那些肯付大代价跟随主,学习作门徒的同性恋弟兄姐妹们,事实上有许多可以教导我们。

虽然这些挑战,对神在地上的身体来说并不新奇,但他们仍然是真实的挑战。许多宗派和机构,正在辩论教会对同性恋的传统教导,是否有必要改变,这的确是教会一个重要的时刻。我们这些参与辩论的人,必须提防两点:

第一,我们可能失败在折衷(并且因此逐渐损坏)神权威性的话语,拒绝神对性的观点,和拥护一个不需付代价就接纳的人本思想。我们的挑战是抵挡压力,勇敢地阐明,神所启示关于性的真理。

第二,我们可能失败在讲对话却用错方式。太多基督徒,在这个议题上,充满仇恨的字眼。我们所面临的挑战,在如何作一个带着爱心的反对者,效法我们的主,他虽然总是对我们的罪行说不,却是积极地张开双臂,到处寻找我们这些罪人。对那些与我们有不同弱点和争扎的人,我们的态度往往是傲慢和偏狭的,我们都需要为此悔改。我们的目标,必须是成为一个能具体展现,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恩惠与慈爱的教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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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中的责备――谈同性恋带给教会的危机作者:StantonL.Jones译者:郭秀娟[原载于校园杂志85年2月号]面对同性恋这个议题时,我马上想到的不是神学问题,不是「性」的神学观,基督徒的性伦理学,或是教会的秩序等一类的问题。当我思想同性恋这个题目时,脑子里盘旋的,是一个又一个的人物,那些我所认识,以及好几位我所深知和深爱的。我想起汤姆,他曾经恳求我:帮助他恢复信心作基督徒,消除那随便就-想与陌生人作性接触的强烈欲望,以及对年轻男孩的引诱。我还没来得及认识他,他就已经宣称放弃努力,不想再试任何自我控制了。后来我收到他一封触目惊心、充满愤怒的信,详述他如何沉浸在同性恋者的澡堂,和旧金山的巷弄里那个丑陋的皮相世界。如今,汤姆已经死于爱滋病。我想起吉尔,一位持守单一伴侣的女同性恋者。她热爱谈论她的基督徒信仰,然而她所敬拜的神,却是接纳和肯定每一个人里面都拥有「神力」(godforce)。她辩称,真正的基督教信仰,不应陷入悔改与赦罪的泥沼里,而应在爱中,任何一种爱的关系中,重新得力。吉尔认为一个女同性恋者,不应被剥夺母性的天职。她有好些朋友,捐**给她,让她能作人工受精,而不需要牵扯上一位父亲
。吉尔真得产下一个她所深爱的婴儿。我想起弗瑞德,他在青春发育期间,遭受哥哥性侵犯。后来他陷在一个相当杂交的同性恋团体中,达六年之久。他对女子不感兴趣。信主以后,他很单纯的顺服主的呼召,立刻弃绝同性恋行为。经过许多年极大代价的门徒训练和成长,弗瑞德觉得神感动他与黛比结婚,他们都深深了解所面对的景况。一直到他们快要订婚时,弗瑞德才开始感受到黛比的异性吸引力。现在他们已经结婚14年了,在许多祷告与辅导之下,弗瑞德的同性恋倾向,可以说差不多痊愈了。他个人觉得,他内心里的同性恋挣扎,其实是一种极端渴望父亲的爱和肯定,以及对自己的成长,有着极深的不安全感所造成的。我想起彼得,他在七年级参加一个圣经营时,尝试了同性恋。这次早期的经验,证实了他的怀疑,他一直觉得自己和别人不同。高中和大学的几年,在一次又一次偷偷摸摸的同性恋经验后,是一而再的痛悔,祷告,以及尝试着去否定自己的同性恋感觉。大学快毕业时,他和得妮思结婚,但从未让对方知道他的同性恋倾向。他暗自盼望,婚姻生活能使同性恋对他的吸引力,自动消失。然而结婚十五年后,得妮思发现了他的同性恋行为,他们两人的生活就此垮了。彼得现在生活在一个同性恋团体里,他
觉得自己实在已经尽力了,然而没有改变成功。现在神对他的呼召,乃是成为一个忠于单一伴侣的同性恋者,虽然他还没有作到;而他也不再上教会了。得妮思则因愤怒而憔悴,觉得自己深深被叛。我也想起马可,一位单身的基督徒商人。他很早就发现自己有同性恋倾向。二十几岁的时候,偶尔会在成人书店和公共厕所,宣泄他的同性恋欲望。当他回顾这些经验,心里总是交错着羞耻,反感与渴望。他立志坚守对基督的承诺,并且作一个肯付代价的门徒,然而他的信念却时常摇摇欲坠。事实上,马可已经克制了15年没有同性恋行为,然而他的痛苦是巨大的。他时常感觉自己身在教会,却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存在者。这个教会不晓得怎样与单身的人交通,这个教会对同性恋者极端反感,这个教会老是有人烦他为什么不结婚,他盼望有亲密的团契,然而少有人是真诚以对。当我试着写下基督徒对同性恋的响应,就是这一群面孔,一直出现在我眼前。为什么基督徒认为同性恋行为是错误的?为什么这是一个重要议题?我们该如何行?在我们讨论这些问题的同时,我们应该牢牢记得这些面孔。〖为什么同性恋行为是错误的?〗基督徒在被问到:为什么同性恋行为是错误的?往往只会回答:「因为圣经这样说!」的确,每一次
提到同性恋,圣经都加以谴责。但是当改革派人士,辩称所有这些讲到同性恋的经文,不是被误解了,就是不相干的,大多数基督徒则往往无言以对。下面这段简略的记述,就是最典型的对传统看法的批评:他们辩说利未记十八22,二十13,和申命记二十三18,这些谴责同性恋行为的经文,与今天的同性恋问题是无关的,因为经文的对象,不是今天同性恋者的生活方式。以色列周围的外邦人,有许多**的宗教仪式,这是神所恨恶的,这些谴责同性恋的经文,就是出现在这一系列的探讨中间。他们辩称,以色列人所知道的同性恋行为,就是这一种在异教庙宇中,与庙妓所发生的同性恋行为。这才是真正圣经在此所反对的,而不是今天同性恋团体中,那种忠于单一性伴侣的爱的关系。创世记十九章所多玛和蛾摩拉的故事,也被解释成是不相干的经文,因为那是一种集体**的同性恋行为,表明了整座城市的普遍性邪恶。集体**才是重点,而不是其中同性恋的性质,在整个故事中,那是不重要的细节。罗马书一章则常常被减弱成,只是谴责那些有同性恋行为的异性恋者。他们作了违背天性的事,所以是反叛神。这段经文在今天不适用,反对者辩称,现代的同性恋者所为,乃是顺着天性的行为,因此不是违背神。至
于哥林多前书六9和提摩太前书一10,那几个被翻译成同性恋行为的希腊字,反对者宣称这些字的意义不明,很可能只是描述和禁止亲近男童的,就是一些社会上的成人名士,专玩年轻男孩的性行为。上述这些批判,有些的确还有一点道理,但是绝大多数的福音派圣经学者,却一致认为这些批评已经过了头了。比方说,驳斥同性恋是所多玛和蛾摩拉事件中,最可憎恶的罪,的确是正确的看法。如以西结十六49~50说:「看哪,你妹妹所多玛的罪孽是这样,她和她的众女都心骄气傲,粮食饱足,大享安逸,并没有扶助困苦和穷乏人的手。他们狂傲,在我面前行可憎的事,我看见便将他们除掉。」整个视物质至上的美国,对所多玛罪的描述都应感到不安,而不仅仅是同性恋团体。我们总是迅于责备别人的罪,却迟于审判自己。但是利未记,罗马书,哥林多前书和提摩太前书,都是有关系和具束缚力的经文。考古学的发现,已经证实古代世界,的确知道有同性恋欲望及行为,即使心理因素的决定观念并不存在。每一回圣经提到同性恋行为,总是加以谴责,这一点实在是极醒目的。圣经对同性恋行为的反对立场,只有两个方法可以消解:一个是粗枝大叶的错解圣经,另一个就是削弱圣经的高度权威性。上述提到的这些经
文,固然相当重要,但是它们却不是基督教信仰,用来证明同性恋是不道德行为的基础。圣经对同性恋给予负面评价的核心,乃在于圣经对性的正面肯定;这一个观点,平等地适用于同性或异性恋者,男人和女人,成人和小孩。要对人类本身的性学,有一个真正合乎圣经的看法,我们必须了解在神的剧本中的四幕大事,这是神救赎大工的史诗。如果我们将这些事件的秩序搅乱,就无法正确的解读剧本。第一幕是创造。假如我们没有先认识,我们乃是神手中的工作,是按照神的形像造的,其它一切都会被曲解。第二幕是堕落。许多所谓现代自由派学者,否认这点。堕落扭曲并毁坏了一切,但并没有毁掉神创造的痕迹。第三幕是在基督里的救赎。基督在爱他的人心中作工,正在救赎他们和这个世界。最后一幕是得荣耀。是人类所期待的最终结局,是有福的盼望。基督徒的性观点,必须在这整出剧本下来了解。比方说,提摩太前书四章1~5,保罗抵挡那些诺斯底雏形团体的性观念,他们的教导否定创造,夸大堕落,曲解正确的救赎观。特别是,他们轻视婚姻,因他们认为性是邪恶的。针对此,保罗说:「圣灵明说,在后来的时候,必有人离弃真道,听从那引诱人的邪灵、和鬼魔的道理。这是因为说谎之人的假冒。这等人的
良心,如同被热铁烙惯了一般。他们禁止嫁娶,又禁戒食物,就是神所造叫那信而明白真道的人,感谢着领受的。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谢着领受,就没有一样可弃的。都因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为圣洁了。」从这里,我们可以了解保罗对婚姻和性的观点。保罗的立论基础乃在于,神创立了婚姻和性,凡神所造的都是好的(第一幕)。但是我们必须注意,这美好的创造,现在需要洗涤,因为已经掉到泥沼里了─也就是堕落(第二幕)。透过基督,性也能得赎(就是圣化的奉献一词consecration所指的),感谢着领受,并借着「神的道和祈求」(第三幕)。我们一定得从创造开始,然后接受堕落的事实,并且参与救赎。基督徒性伦理的精髓在于:神创立两性的联合,是为了一个目的─丈夫与妻子在婚姻中,二人联合成为一体。**,也就是亲密的性行为,乃是神用来使夫妻密结在一起的方法(林前六16)。对于性,神有一个大目的,因为k对于婚姻有一个大目的─这个目的,不仅在满足我们性的需要,增加乐趣,生小孩,和排解寂寞。以弗所书五章那里,告诉我们这个更大的目的是什么。根据保罗所言,婚姻乃是神在地上设立的一个模式,为要彰显基督和他的新妇,也就是教会,之间的关系。耶
稣与父原为一,他也要我们与他成为一体。我们与神有何等大的不同,然而他要与我们联合(林前六17)。这项事实,在地上的最佳模式,就是经由两个不同个体,男人与女人的联合。婚姻是一个活的比喻,是一个具体的象征,提供给世人,一个基督与他子民奥秘联合的模式。在神原始的计划中,婚姻具有庄严的,甚至宇宙性的意义。尽管我们很悲哀地,构不上这项伟大的计划,但婚姻的意义并不因此丧失。很有趣地,科学上的证据支持这项说法。假如神的本意,乃是借着**来使婚姻关系上的两人结合在一起,那么婚前性行为与同居,又将带来什么果效呢?那些行为,照理应该会使婚姻更难成功。事实证明如此(特别在格里所着《忠实的吸引力》的研究报告)。人如果在婚前愈多性行为,婚姻生活就愈容易出轨;也愈不容易在婚姻中得到满足。这十年来有许多研究报告指出,婚前就同居的人,更容易离婚。人类用自己的方法,总是糟蹋了神的计划,带来长期不良的后果。在神的计划中,假如婚姻占有这样的地位,而性在神对婚姻的计划上,又是如此重要,那么顺服神对性所定的标准,其重要性也是很显然的了。性是一样礼物,但可能被我们滥用。对于**一事,神的意思是我们不论结婚或守单身,都要合乎中道。
在婚姻生活内,性是用来使人快乐,传宗接代,应以感恩的心在爱中领受分享,以期达到建立夫妻为一体的目标。在两性婚姻之外,则应该坚守贞节的生活来荣耀神,不论如此顺服的代价有多大。这虽然是一项艰难的承诺,但我们可以学习用喜乐的心来顺服,也学习服事神,而不是服事自己的情欲。不论是异性恋者或同性恋者,基督的呼召是相同的:假如你还没结婚,神的旨意是要你过一个圣洁的生活。这样说来,对同性恋者不是太不公平了吗?异性恋的单身者,至少还有结婚的希望。而一个有同性恋需求的人,则毫无指望。他并不是自己选择要有这种感觉和倾向。和马可辩论,神呼召他过一个贞节的独身生活,是公平的吗?告诉吉尔,神要她放弃作母亲的欲望,因为她没有结婚,又是公平的吗?首先,我们必须承认,很少有人是自己选择要有同性恋倾向。证据显示,遗传上的因素,可能是透过脑的不同,促使一个人产生同性恋偏好。家庭关系的扭曲,往往使个人对自己的性别认同,产生困惑,这也是另一个主因。此外,在童年期有被引诱或凌辱的同性恋经验,像前面弗瑞德和彼得的故事,也是典型的例子。而许多女同性恋者,在早年都有被男人当成性凌辱对象,使她们深受伤害,以致长大后,丧失了对男人信任和接
近的能力。但是不论是倾向、本能还是偏好,这与神对我们生活道德的呼召,却无多大关系。社会学正找出许多有力的因素,来解释性格的塑造与人在道德选择上所受的影响。酗酒、忧郁症、脾气暴躁、甚至暴力倾向,多少都受到遗传和家庭变量存在的影响。那么神明白训示:节制与温和,可靠与信实,自我控制与忍耐,自制与尊重都是道德准绳,是否也是不公平的呢?绝不,因为神是创造者,是他立下一切准则。神是全然公义的,但是他从未应许照着人的标准来施行公平。我们得救是本乎恩,但在保罗所讲的竞赛中─我们要向着基督崇高的呼召那个标竿来跑─我们有些人在起跑的时候,遥遥落在人后,离开目标很远。但这不能使神所定的目标,失去其合法性或失去其约束力。对一个同性恋基督徒而言,异性恋婚姻是遥不可及的理想,除非他得到神大能的医治;但是追求一个圣洁的独身生活,这个理想,对他却永远是敞开而且可能达成的。何况过纯洁独身的生活,可能保存住人格上真实的完整与美丽,就如同耶稣自己,保罗及其它无数圣徒所示范的。这样的圣洁生活,对同性恋者是困难的,但这并不是道德议题所造成的后果,因为异性恋者也面对同样的困难。困难要靠耐性的牧养来解决,而不是借着改变道德标准。因
此,我们拒绝接受同性恋为合法的道德选择,最根本的理由,就在于基督徒对性和婚姻的这个观点。不过我得警告你:许多同性恋基督徒,多半会否认这是具有束缚力的基督教观点。许多自由主义的拥护者,说教会伦理的地位,只应该是个一般性的呼吁,就是不论在什么样的关系中,需要彰显牺牲的爱和诚实等等爱的特性,这些都是对婚姻极其重要的。他们建议这才是圣经中或教会传统上,唯一对所有人具约束力的。他们因此辩称,同性恋的关系也能作到这点,和正常人没有两样。这项论点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它并未忠实的反映基督教传统。最终的要点并不在于同性恋配偶,是否和异性恋夫妻一样,作到彼此相爱、忠实或坚守单一性伴侣。而是神对婚姻和性有一个特定的目的,要达到这个目的,需要有两性的结合。第二点,自由派人士的争论,事实上与现况不合。举例来说,男同性恋者绝大多数倾向杂交。有名的贝尔和温伯格(BellandWeinberg)的研究报告《同性恋》(Homosexualities),指出大约有三分之一的男同性恋者,在一生中有超过1,000的性伴侣。只有极少数的男同性恋者,与配偶建立长期和具承诺性的关系;贝尔和温伯格发现,低于百分之十的人有这种关系。就是
那些拥有稳定关系的人,也并不主张单一伴侣制。马惠特和麦提森(McWhirterandMattison)的报告《男同性恋配偶》(TheGayCouples)发现,在100对稳定的男同性恋配偶当中,经过五年的同居生活后,拥有单一性伴侣的比例是零。这份研究报告的两位作者就是一对同性配偶,他们说作一个同性恋者,就意味着不是一夫一妻的拥护者,这种体制对同性恋者来说,是不自然的,有些人试着去过这种生活,只因为他们内心里,仍存有对同性恋的恐惧;一旦你完全接受同性恋的事实而成长,你将舍弃这单一伴侣的制度,一如蝴蝶之脱离蚕茧。同性恋的团体没有办法接受一夫一妻制,可能是因为同性之间的性关系,不能达到神创造**的目的。他们遂转向杂交和变态**,来创造性高潮。同性恋团体称这种变态叫「性的高科技」(high-techsex)。许多人只知道有所谓**和**,少有人知道他们很普遍的,就算不是所有的人,实行所谓加虐被虐待性性变态,就是在性行为中,施加痛苦在伴侣身上;其它还有各式各样的集体**和更变态的行为。在神的旨意之外的性行为,不能达到神创造性的本意时,许多人,同性恋者和正常人都有,就寻求各样的方法,制造更高的高潮
,追求那无从捉摸的终极快感,试图弥补他们所无法达到的合一,这合一就是神创造**的本意。简要的说,有同性恋倾向的人和所有人一样,都在神同样的道德呼召下─透过接受耶稣基督这份礼物,响应神的怜悯和饶恕,并且以奉献己身来回报,这也是我们唯一能献上的。我们若爱k,就必守k的诫命。在性这件事上,他的旨意,乃是要我们过一个倚靠k的圣洁生活,或是尽力建立一个以基督爱教会为榜样的婚姻,借着使夫妻联合的性这样礼物,彰显婚姻在世人面前。我们每一个人都当加倍努力,以活出这神圣的标准。〖为什么这是一个重要议题?〗同性恋行为一如其它的罪:都是违背了神明显的旨意,并且扭曲了神的创造计划。教会的讲台,需要反对同性恋行为,与需要更多着力在对抗贪心,骄傲,种族偏见,缺乏怜悯心,以及属灵的冷淡等是一样重要的。统计资料显示有百分之一到三的人有同性恋行为(并非像有些报告所夸称的百分之十)。既是这样,教会何用过度忧心同性恋这个议题呢?有三点理由,说明为什么这是一个重要的议题,其中任何一点,都不是针对厌恶同性恋者或视他们为坏人而发的。第一,教会对同性恋的看法正面临挑战,历史上,教会高举圣经权威性的立场,因此遭受威胁。我们在前面已经
说过,要消解圣经对同性恋的反对立场,只有两个方法:一个是借着粗枝大叶的错解圣经,另一个就是削弱圣经的权威性。「同性恋的基督徒」卫道运动,就是从这两方面着手。这些改革者一方面宣称严守圣经传统,事实上已经严重的扭曲了圣经的性伦理道德。长老会的传道人格莱塞(ChrisGlasser)在他的书《回家吧!男女同性恋的属灵及社会归正》(ComeHome!ReclaimingSpiritualityandCommunityasGayMenandLesbians)中说道,忠实(fidelity)不是指性的排他性和一夫一妻制;忠实真正的意义只是信守诺言。所以如果一个同性恋者对他的配偶说,他承诺一年内只交另外五个性伴侣,只要他信守这项承诺,他就是忠实的。圣公会的圣经学者威廉(WilliamCountryman),在他的书《尘土,贪婪,和性》(Dirt,Greed,andSex)上说,他的神学思想容许同性恋行为,不过他至少还有勇气承认,照他解释圣经的方法,**和与动物行淫也会成为基督徒合法的选择(只要这些行为在爱中进行)。海沃(CarterHeyward)女士,一个圣公会的伦理学家,在所着的《发挥我们的力量
》(TouchingOurStrength)一书中,认为异性恋婚姻奴役妇女。她主张以**的友谊来取代;而且她认为这种能带给人生命的「神圣」(godding)关系,没有道理要限制在一个人或一种性别上。长老会性问题特别委员会(PresbyterianSpecialCommitteeonSexuality),在1991年发表《长老会信徒与人类的性》(PresbyteriansandHumanSexuality)一书,委员会多数成员都接受:神的话是指圣经中那些公义和慈爱的部份,可以解放人类并带来满足与成就感;其它部份则并非神的话。因此,限制一个人在婚姻之外的性行为,既会引起单身者的挫折感,又剥夺了他们性的权利,委员会辩道,这就不可能是神的话语。第二个理由,说明为什么这是一个重要的议题,就是:对于同性恋,圣经所谴责的是一个独立的行为(也就是同样性别的人产生**关系),而我们的社会却把同性恋行为,看成是辨别个人身份的基本元素。在这样的看法下,我一开始所描绘的那些人,就不仅仅是一群有某种共同行为或倾向的人。说得更恰当一点,他们是同性恋者─男同性恋,女同性恋。他们的**倾向,就强烈地表达他们的身份特质
。假如性的欲望,可以用来定义一个人,那么去实行那欲望,就是展现自我所不可缺的要素了。如果我们顺着这个逻辑走,那么宣告说:神不要人从事同性恋行为,等于是侵犯了他们最深潜的存在(innermostbeings)。基督徒不能赞同用**来给人下定义─或用任何一种已经堕落的本质。在基督里,我们都是神所收纳的儿女,这是我们的身份地位,也是认识我们真实本质的基础。罗马书六16,保罗教导我们,人所需要的并非只是自我发现,而是透过意志上的选择,来建立一个道德性和个人性的脉动。我们要不是更多成为罪的奴仆,不然就是更多成为基督的奴仆。假如你称自己是个同性恋者,因为你经验到同性恋的欲望,那是事实。假如你称自己是个同性恋者,因为你的身份取决于你同性恋的行为,而且活出那些性倾向,是彰显你的本质不可或缺的,那么你把自我定错了位置;你是尝试在流沙上建立身份地位。第三个理由,说明为什么这是一个重要的议题,就是教会不断地受到压力,希冀她改变历史上的立场。改革者的议题是如此简单:教会已经在拒绝奴隶,种族偏见和性别歧视上进步,现在应该停止这冥顽不化的固执─就是对同性恋的仇视,异性恋主义,以及同性恋恐惧症。但是我们还是得面对一
个问题:要改变我们对同性恋的看法,只有改变圣经一途,就是必须改变圣经的权威性这个基本立场,改变我们对性的中心观点,改变基督对我们呼召的意义与本质。前两项我们已经讨论过了;现在需要进一步来看基督对我们生活呼召的本质。在爱心与怜悯心上,基督都是我们最完美的榜样,我们需要更多学习他对罪人的爱,以及与罪人接近的生活。然而他并不是一个软绵绵的好好先生而已;基督也有足够的胆量,告诉人们应该如何过活,他坚持他的真理是唯一的真理,并且宣告他是通向神唯一的道路。简而言之,耶稣正是今天许多人所指责的心胸狭窄的顽固者。今天我们,也就是教会,被赋予宣扬基督信息的使命。我们若忠于所托,就得承担被形容为僵硬和心胸狭窄的风险。我们必须面对一项事实,基督教是「有所区别的宗教」(discriminates)。它宣称只有一条路是正路。基督徒有许许多多看似荒谬的宣告:一位全能的神竟会在意地创造并且爱我们;k竟任凭我们和我们的祖宗吐k唾沫反叛k;k拣选了一个奇特却不可爱的原始民族,作为k祝福的管道;k真的向他们启示,k所要求的信和如何生活;有一天这位神竟然成为人的样式,代替我们死,以战胜罪和死亡。这是一个多么难令人相信的故事
!但这就是基督徒所要传扬的那故事,唯一真实的故事。每一个时代的教会,都面临着新的挑战,许多其实都是旧调重谈,换个方式而已。目前为同性恋争取权力的运动,希望教会看待同性恋者为一社会团体,照着他们的本相来爱护和接纳他们,其实这只是重新包装的一项旧挑战─就是挑战神启示的权威性,想要按照人的标准而非神的观点来理解人,并且基本上想要改变基督呼召的本质,他要我们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来跟随他。〖我们该如何行?〗在这个艰难的时刻,有两件事我们必须做,这两件事看起来并不调合:我们必须彰显耶稣基督那样的爱与怜悯心肠;而且我们必须无所畏惧的宣扬耶稣基督自己所宣扬和体现的真理。体现怜悯心的要诀,在于把自己摆在别人的地位上,来看我们共同的人性。这是我们许多人作不到或不愿意的。在某种程度上,异性恋者对同性恋行为本身起反感,是自然反应。我们都应该庆幸,至少有些罪,是我们天生上就不被吸引的。但是对一项行为反感,并不等于对人起反感。假如你不能设身处地的同情一个同性恋者,不论你的理由是畏惧还是反感,你都亏欠了我们的主。你犯了骄傲,胆怯或自大的罪。假如你绊倒别人,你就是把磨石栓在自己的颈项上。我所认识的同性恋者,与我没什么两样
。他们需要爱,尊重,接纳,伴侣,价值,宽容。但是,像所有我们这些罪人一样,他们选择了错误的方法,来获取他们所要的。我们教会有责任,以言语和我们的生活,来彰显神对同性恋人士的爱。我们若真爱人,就一定会有所行动。我们得先根绝对同性恋人士的负面反应;停止一切同性恋笑话和耻笑;这些是很伤人的。我们得先对付我们自己情绪上的反应;我们必须立志去爱。我们不能接受用暴力和偏狭的态度,来对待有同性恋倾向的人。教会得改变,使那些具有同性恋欲望的人,能感觉到在这里他们是受欢迎的。教会必须成为一个圣所,让悔改的男女,能分享他们性的需求,而后还能获得祷告上的支持和接纳。你是否愿意和一个具有同性恋感觉的男女一同祷告,一同吃饭,拥抱并安慰,与他分享你的生活?时常,我们已经这样在作,却不知情。就像我们可能和好吃者同席,和贪婪者同逛,恭维一个爱虚荣的人,和一个懒人坐着吃喝─同样的,别人也与我们分享他的生活,而可能对我们隐而未显的罪一无所知─就这样,我们也与同性恋者分享生活,不论知情或不知情。但这样作是不够的,我们需要刻意地带着爱心去与他们相交。现在,呼召的第二部份,是说诚实话。我们若真有爱心,就不会畏缩不敢表达神对同性
恋的看法。不要被蒙敝了:今日我们不断被说成是缺乏爱心,只因我们视同性恋是不道德的,人们全无视于我们所表现出的怜悯。虽然如此,我们在表达我们的反对立场时,仍要尽全力去爱。怜悯决不自动伴随着对同性恋生活方式的接受,就如同怜悯,不等于肯定一个**者的不忠。当有同性恋倾向的人,跟随着我们的主走窄路,他们可以祷告和求医治。关于医治,通常有两种偏差的看法。第一种是保守基督徒的神话,认为一个迅速、真诚的悔改,加上求医治的祷告,就可以立即改变一个人。感谢主,今天没有多少人传扬这种害死人的神话。更普遍的偏差,是断然否定得医治的希望。说没有希望的人,不是无知,就是撒谎。世人作的研究,都显示改变多少是可能的,而那些得到神显着医治的证人,更是无数。在今生,就有希望获得真实的医治。虽然最终的希望是不会失去的,我们却无法确定的告诉每一个同性恋患者,能治愈和改变多少。有些人可能一生都无法得痊愈。基督徒的胜利主义,需要以受苦神学加以平衡;我们需要认知人是受了伤和被打败的族类。当世人告诉我们,一切问题都能轻易解决时,不要相信他,即使他是基督徒也一样。苦难有其尊严和目的。受苦和困难,不会使一个同性恋基督徒的见证失去效力;
基督徒相信,苦难里面总带着一个更深的目的。马可,我的基督徒弟兄,一方面过着独身生活,一方面仍渴望得着医治,教会需要肯定他这种生活方式的意义。我们应该谨记,基督徒信心的分享,不只在得力与得胜,也在他们心灵破碎的时候。在忍受苦难时,我们也能像基督。我们都想成为基督的得胜使者,但我们很少人作到。那些肯付大代价跟随主,学习作门徒的同性恋弟兄姐妹们,事实上有许多可以教导我们。虽然这些挑战,对神在地上的身体来说并不新奇,但他们仍然是真实的挑战。许多宗派和机构,正在辩论教会对同性恋的传统教导,是否有必要改变,这的确是教会一个重要的时刻。我们这些参与辩论的人,必须提防两点:第一,我们可能失败在折衷(并且因此逐渐损坏)神权威性的话语,拒绝神对性的观点,和拥护一个不需付代价就接纳的人本思想。我们的挑战是抵挡压力,勇敢地阐明,神所启示关于性的真理。第二,我们可能失败在讲对话却用错方式。太多基督徒,在这个议题上,充满仇恨的字眼。我们所面临的挑战,在如何作一个带着爱心的反对者,效法我们的主,他虽然总是对我们的罪行说不,却是积极地张开双臂,到处寻找我们这些罪人。对那些与我们有不同弱点和争扎的人,我们的态度往往是傲
慢和偏狭的,我们都需要为此悔改。我们的目标,必须是成为一个能具体展现,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恩惠与慈爱的教会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