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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申命记

圣经综览 by 赖桑

申命记以色列人拒绝入迦南之后三十年,仍留在加低斯巴尼亚及巴兰旷野。直到老一代的以色列人死去,他们便重新上路,绕过较长路的以东,到了摩押,等候最后的指示,准备进占那应许给他们列祖的土地。这是一个懔然可畏的时刻!

按申命记的记载,摩西在这个场合对以色列民作了三次训勉一一这是临别的遗言,因为神曾对他说他不能与人民进入那地。这些训词可在申命记中找到。第一篇是在「约但河东的摩押地讲律法」(一5);第二篇是在「约但河东伯昆珥对面的谷中,在住希实本亚摩利王西宏之地」(四46)――这是假设四44―49是讲词的开头而不是总结;第三篇是「在摩押地」(二十九1)。但很可能三篇都是在同一处地方。

内容及大纲大纲。为申命记编大纲主要是从三篇讲章入手,很多学者都注意到本书讲章式的风格。但三篇讲章的篇幅分别包括了四章、二十四章,及两章经文――这是很不平衡的分布。而且,讲词也包括了很多未经组织或排列的律法,令人不禁要问为何有这样的安排,G.vonRad认为讲道者是要努力排除特定律法规条,希望以劝勉鼓励为出发点;但我们会怀疑讲者怎能引起一大群听众的注意。基宁(M.G.Kline)认为申命记是一份文件而非讲词――上述问题可能是他采取这个立场的部份原因。他认为摩西预备了这份文件,见证神在摩押平原赐给以色列那充满动力的盟约。

孟登可及其他学者(参看上文第188―190页)描述了古时的宗主国与附庸国的条约,只要把这条约的形式略加修改,便可以列出申命记的大纲(基宁所列出的大纲便是这样)。然而,申命记比这类条约长了许多。无论申命记是否以条约格式预备,这个结构也是一个很好的起点。由此考虑,基本的大纲可划分如下:

引言(一1一5)

第一篇讲词:耶和华的作为(一6一四40)耶和华话语的历史性总结(一6至三29)以色列对耶和华的责任(四1―40)设立逃城(四41一43)

第二篇讲词:耶和华的律法(四44至二十六19)

圣约的要求(四44至十一32)引言(四44―49)十诫(五1一21)与神相遇(五22―33)

大诫命(六1―25)应许之地及困难(七1―26)耶和华的作为与以色列人的回应(八1至十一25)以色列人面临的抉择(十一26―32)

律法(十二1至二十六19)崇拜的律法(十二1至十六17)职份的律法(十六18一十八22)罪犯的律法(十九1―32)

圣战的规条(二十1―20)各种律法(二十一1至二十五19)认信礼仪(二十六1―15)总结与勉励(二十六16―19)

在示剑设立的仪式(二十七1至二十八68)

第三篇讲章:与耶和华立约(二十九1至三十20)耶和华启示的目的(二十九1―29)耶和华的话语临近众民(三十1―14)以色列面临的抉择(三十15―20)

摩西遗言:摩西之歌(三十一1至三十二47)摩西之死(三十二48至三十四12)

无论起初是口述三篇讲词抑或是临别时写下的文件,申命记也说明了神与以色列人立约的主题。我们可以作出这样的总结:

「以色列阿,现在耶和华你神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敬畏耶和华你的神,遵行他的道,爱他,尽心尽性事奉他,遵守他的诫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为要叫你得福。」(十12―14,参看12―22节)

组合申命记常被称为五经底本说的立脚石;关于它的写作日期,被认为是高等批判其中一个肯定的成果。然而,这个理论原先的讲法已在近年研究申命记的学生中间,几乎完全失去原有的说服力,因此,对本书各种批判观点,我们需要概括地介绍一下:

古典的底本说。威尔浩生的底本说认为五经的四个底本分别是J,E,D及P,而D本就是申命记的主要部份。犹大约西亚王十八年(主前六二一年),工匠修理圣殿时找到一本律法书。律法书在王面前读出时,他撕裂衣服,承认他的人民并没有依从书内的律法;一个宗教复兴便开始了(王下二十二至二十三)。早在耶柔米时代(主后四世纪),人们已经相信那律法书就是申命记。在一八○五年,德韦特(W.M.L.deWette)以批判学的方法,指出申命记乃来自五经头四卷的那些底本之外,所以把它定期在J及E典之后(主前七世纪)。十九世纪未,威尔浩生确信约西亚同代的宗教领袖,把预先写好的律法书,埋在圣殿之内,用以发起宗教改革。因此当被「掘出」时,被指为摩西时代的著作,因而对改革产生了极大的支持作用。一些学者相信那律法书就是申十二至二十六;其他则认为是五一至二十六。

罕模拉比石碑(约主前一七00年),其上刻有二百八十二条律例,无论形式与细节都跟摩西五经的律例(例如申十九21)构成有趣的对比。

申命记的历史家。按照上述理论,律法书是在六二一年被发现之前不久写成的,这是大多数学者的一致见解。但在二十世纪,学者对这日期表示怀疑。有些把申命记的日期,推回至玛拿西或希西家的时代,或早至阿摩司时代,甚至是撒母耳时代。其他则认由为是哈该和撒该利亚甚至更后的日期。与此同时,学者又发现申命记与列王纪,比起与五经其余四卷,有更多相似的地方。各学者自有不同的结论,结果令学者提出「四经」(创世记至民数记。及申命记历史(申命记、约书亚记、士师记、撒母耳记,及列王纪)的理论:「申命记作者」这个名词,便成为了学者们的共同点。追随威尔浩生的学者,坚持D典的主要目的,是要确立耶路撒冷为唯一圣所的地位,但申命记却从未提及耶路撒冷这个名字。汪华特(VonRad)指出申命记有一个命令:要在以巴路建立祭坛(二十七4―8),这似乎与上述讲法有冲突。威治(A.C.Welch)及其他学者则指出申命记有某些地方与何西阿书相似,所以认为申命记是北国而非南国的作品。它是向以色列整体说话,而不是单向犹大、锡安,或大卫王朝说话。奥基湛(T.Oestreicher)精简地说,申命记主要的目的,不是Kulteinheit(在中央圣所统一崇拜),而是Kuitreinheit(令崇拜更加纯洁)。一些学者作出以下结论:申命记是约西亚改革的结果而非起因。

显然,相同的资料却带领学者们走相反的方向。

现况。现时学者仍未有一致见解。形式批判学使得愈来愈多的学者,相信申命记有早期的元素存在。申命记的结构有可能依照宗主条约而有,若然,则申命记是早期作品――主前二千年而非主前五百年。申命记那勉励形式的风格,令一些现代的学者,认为它是建基于摩西传统之上。其他则认为那是王朝时代的传统。

如果除掉那些明显是后期的补充,以及最后一章的部份材料,我们可以肯定,先知极受申命记影响,而不是先知写下了申命记。先知时代充满张力,如丘坛、巴力崇拜,及某些偶像崇拜,但这些都没有在申命记中出现。是摩西而不是他以后的先知建立了以色列宗教的伟大原则。先知只把它们加以发展,应用在他们当代的属灵和道德问题上。到现时为止,经过两个世纪的批判研究,结论是:就算申命记不是摩西的说话,至少也是建基于他的传统,申命记确切地表达了摩西自己,以及他如何应用耶和华之约的律法与规则,来面对以色列人将要进入迦南时候的需要。

神学申命记是神学观念的宝库,它不断影响以色列人、犹太人,以及基督徒的宗教思想。参照上文的辩论,申命记的基本观念来自摩西,再透过神的灵加以扩充改进,再影响前先知书的作者(FormerProPhets,即「申命记历史」及后先知书的作者(LatterProphets),因此,申命记有极高的研究价值。研究申命记的神学思想,不单因为它们源远流长,更因为它们对旧约思想有主导性的地位。

信经。申命记六章四至五节是以色列人的「信经」,他们用它起头的一个字,作为这信经的犹太名称――「请听」(Shema):

「以色列人阿,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的神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神。」

这些话藏在以色列人的心内。父亲会努力教导他的儿女,务使信经世代相传。这话是他们手上的记号,是眉间的额带,以色列人把它写在门槛和大门上。这句说话,成为犹太人每日宗教礼仪的一部份。耶稣也用四5作为大诫命的第一条(太二十二37)。

信经一开始,便道出以色列的神耶和华,是独特和唯一的神,尤其突出他与子民所建立的关系。「唯一」就是数目字「一」,所以按字面义可解释为:「耶和华我们的神,上主,一位。」(TheLordourGod,Lord,one.)作者不是要在这里说明一神主义,若然,他就会用另一个希伯来文,成为「耶和华我们的神是唯一的神」。不过,申六4―5当然也排除以色列信仰为多神主义的可能性:他不是多位,而是唯一的一位。最重要的是,经文表达出耶和华要求子民完全和专一爱他。倘若这信经没有提出哲学性的一神主义,它无疑要表明耶和华是以色列唯一要爱和服侍的神,因为若要尽心尽性、尽力爱他,就没有余暇崇拜别的神了。有人称以色列早期观念为「一神崇拜」,因为它没有明显否认其他神存在。然而,一神主义与一神崇拜都是哲学性的观念,而以色列看来不是哲学家,他们不会对神诸多玄想,他们是从经验认识神:他拯救他们出埃及,又要求他们以至诚崇拜他。他们的信仰是经验的结果而非逻辑的结论。

行动的神。耶和华进入选民的活动之中;这个观念在申命记以前已经出现,它是创世故事、洪水故事,及亚伯拉罕之约的基本部份。当法老不肯让以色列人离去,耶和华施展大能奇事,使法老就范,接着还挫败埃及追兵,这都说明――神是行动的神。

然而,在申命记中,耶和华的历史行动,构成了基本的叙事观点,尤其是以色列进入迦南之时及之后,神的行动也是他们得胜的把握。摩西指导以色列人将来在应许之地如何生活(四5),又提醒他们耶和华在巴力昆珥所作的事(四3)。摩西问:「那一大国的人有神与他们相近,像耶和华我们的神,在我们求告他的时候与我们相近呢?」(四7)这些事件引发如此坚强的信心,必须世世代代相传下去。

何烈山的经验,引伸了「神不可见」及「不可造偶像」的教义和诫命(四15、16)。摩西继续说:「恐怕你向天举目观看,见耶和华你的神为天下万民所摆列的日月星,就是天上的万象,自己便被勾引敬拜事奉它。耶和华将你们从埃及领出来脱离铁炉,要特作自己产业的子民……」(四19――20)按神的安排,日月星都是属于所有人的,但拯救以色列人逃出埃及,则是神单单为以色列人而作的事,为的是要使他们成为他的子民。

如果以色列人忘记了这些经验及它们所包含的意义,耶和华必定惩罚他们,把他们赶出应许之地,让他们分散在万国之中。另一方面,如果以色列回转,顺服他的话,他是怜悯人的神,不会忘记他向列祖起誓所立的约(四25―31)。「你且考察在你以前的世代,自神造人在世以来,从天这边到天那边,曾有何民听见神在火中说话的声音,像你听见,还能存活呢。这样的大事,何曾有,何曾听见呢。神何曾从别的国中将一国的民领出来,用试验、神迹、奇事、争战、大能的手,和伸出来的膀臂,并大可畏的事,像耶和华你们的神在埃及,在你们眼前为你们所行的一切事呢。这是显给你看,要使你知道唯有耶和华他是神,除他以外,再无别神。」四32―35)

在摩西最后的讲词中,他宣称:「耶和华在埃及地,在你们眼前向法老和他的臣仆,并他全地所行的一切事……但耶和华到今日没有使你们心能明白,眼能看见,耳能听见。」(二十九2――4)这裹再次提起耶和华领他们走过旷野,供应他们所需。然后摩西说:「这样,他要照他向你所应许的话,又向你列祖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所起的誓,今日立你作他的子民,他作你的神。」(二十九13)

以色列的拣选。耶和华选召以色列成为他子民的观念,称为「拣选」。这个教义的基础是在于亚伯拉罕的呼召(创十二1一3,十五1一6),神在呼召时应许:他会引导亚伯拉罕的后裔。神对摩西的选召已将这个观念显明出来(出三6):神在西乃山启示律法(参二十2、12)及利未记内的祭仪(参利十八11―5、24―30),都道出这个主题;记载探子进迦南(民十三2)及其中两人的报告(十四8),都提到拣选的应许:但最强调拣选的地方,可算是申命记了。

在旧约拣选的教义中,最常用的名词是「选择」,而且在申命记出现得最多。「神选择了以色列作为他的子民」:在其他地方,虽然没有明显地用「选择」一词,但也经常提及此事(参四32-35)。

我们须知道,神的拣选之所以成就,是他将以色列人创造成为「神的民族」。拣选不是一个随意的行动,不是神把其他现存的民族弃置一旁而随意「拾起」J以色列。他那救赎更新的作为,要有一群新造的子民,所以他呼召亚伯拉罕,并在以后的历史中,在亚伯拉罕的家族创造一个新的民族!

摩西说:「因为你归耶和华你神为圣洁的民,耶和华你的神从地上的万民中拣选你,特作自己的子民。」(七6)这个选择非因以色列人的人数众多(7节),而是因为:「耶和华爱你们,又因要守他向你们列祖所起的誓……」8节)正因为这次拣选,以色列要毁灭迦南地那些比他们强大的迦南人(七1)。以色列不可与他们立约,也不可对他们施怜悯。他们与那地的居民不可通婚,因为这样会令以色列人离弃耶和华去侍奉别的神(3节)。最重要的,是他们要毁灭迦南所有的宗教象征(5节),这些可能是严峻的责任。倘若耶和华同等地是所有民族的神,那么所有人也是他的儿女,为什么会有这样严酷的事发生呢?我们必须把事情从拣选的脉胳中去考虑。耶和华已拣选了以色列,他是以色列人的神。他与其他民族并无盟约,他唯一是与以色列人立约。这个基本的拣选概念,深藏在新约那些排斥性的经文之中――把基督的追随者与世界分别了出来(参约一12,八42,十五18、19:约壹二15)。

但拣选还有另一方面,神拣选亚伯拉罕及其后裔是有目的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创十二3)。神偏爱以色列,不是要漠视其他民族,而是选立他来传达真理给万民,这不是出于他的关怀吗?倘若以色列不小心保卫耶和华这些以言行启示的真理,真理便无法传达给「世界」。因此申命记强调,以色列人进迦南的时候便一定要实践神的诫命。这就是规定「唯一圣所」背后的理由(申十二1―14)。以色列不可在外邦人侍奉别神的地方崇拜耶和华(2节),神要他们「选择何处为他的名的居所,你们就当往那里去……」(5节)。那地方,无论在何处――在以巴路、示剑,最后在耶路撒冷――也是耶和华所拣选的子民唯一的崇拜地点。唯有这样,以色列人的信仰才不会被迦南宗教污染:唯有这样,真理才能清楚地成为万民的见证。

拣选的目的是――向万民作见证。因为以色列的拣选,万民便因而得福。然而,申命记并没有强调这个目的。摩西主要的论点是,以色列进入这地方时,他们的信仰可能被污染,有可能因而失去启示予他们的真理;于是摩西把这个危机摆在以色列人面前。

盟约的关系。神拣选以色列的结果,就是成就了一种「盟约的关系」。「约」这个字在旧约出现了很多次,有时被描述为「契约」或「合约」。但圣经所讲的「约」,却不完全是这个意思。一个合约,有「以事易事」的意义:「因为你给我这些好处,我愿意付出……」。如果任何一方达不到,另一方便不必履行责任。虽然宗主条约与圣经的「约」有近似的共同点――个统治者征服一个附庸国,所以后者要尽某些责任,而宗主并承诺某些回报的利益。然而,圣经之约既不是「以事易事」,也非征服性的条约。它以爱开始:「因为耶和华爱你们……」(七8)。就算以色列人没有履行其责任,正如他们在旷野所作的,神也没有因此废弃这约(四31)。

对先知而言,约的关系是很重要的。事实上,它成为先知建立盼望的基石。盼望有三个元素:神把他所拣选的民族当作是他的子民,让他们继承他起誓赐给族长的那地,建立他所应许给大卫的王朝,令大卫王朝兴盛丰足,这些应许,每一个都要归入约中。神向亚伯拉罕应许,又向以撒、雅各、约瑟及摩西,重新肯定,亦向大卫起誓(撒下七),这一切都使先知知道,耶和华是紧守应许的神。所以他最终必救赎其子民,重建应许之地,并在大卫的王位上选立一个君王。在申命记已有这些盼望的种籽,摩西解明他的信仰,成为了先知的榜样(参九26―29,十七14―20,十八15―18)。

然而,我们不可假设以色列人在此关系中,并没有任何责任。事实上,摩西在讲章中应用了西乃的律法,因而说明此约的关系引伸出以色列人的责任。我们必须明白,合约与圣经之约,是有一些微妙分别的。倘若以色列与耶和华立约,用现代的合约来了解,当以色列不尽责任,耶和华便不必再受盟约的规限,但在圣约的关系中,耶和华必定实行他的应许,这是因为他的爱,也因为他是神。若以色列不顺服,他会责罚她,甚至可能因他们顽梗不信而惩罚全体的以色列人,但他的约仍然生效――因为他是神。

另一方面,以色列必须遵守约的要求――不是藉此令神欠以色列什么,只是以色列人既是神的子民,就当有相配的操守。摩西以利未记定立的基础作为原则――「你们要圣洁,因为我耶和华你们的神是圣洁的」(利十九2),在重申律法时,他说:

「我今日所吩咐的一切诫命,你们要谨守遵行,好叫你们存活,人数增多,且进去得耶和华向你们列祖起誓应许的那地。你也要记念耶和华你的神在旷野引导你……你当心里思想,耶和华你的神管教你,好像人管教儿子一样。你要谨守耶和华你神的诫命,遵行他的道敬畏他。」(申八1一6)

罪的观念。圣经有关罪的教义,建基于堕落的故事(创三),又在往后几章加以说明,最后以洪水的故事作为总结(创四一九)。在民数记,以色列的罪在埋怨与反叛等事件中表明了出来。在申命记里,罪是从立约的背景中出现。

谈及诫命时,申命记连带讲及神领以色列人出埃及这个救赎行动(申六20―25)。以色列人要遵守及实行他的律法,是因为神拣选他们作为子民(七6)。所以,当他们进入那地时,他们要记念这些事实,也要守神的诫命(八一十)。然而,他们有可能忘记此关系而事奉别神(11―18节),若然,他们便必定灭亡(19节)。爱神与守神的诫命是唇齿相依的(十一1、13),顺服会为他们带来祝福(8一12节),不顺服便得不到神的祝福。

由此可见,最大的罪,是转向别神;因为申命记记载了很多律法和规条,但极少提及违反律法的惩罚:反之,守律法则按应许得到祝福:「你们果然听从这些典章、谨守遵行,耶和华你神就必定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守约施慈爱。他必爱你,赐福与你,使你人数增多,也必在他向你列祖起誓应许给你的地上,赐福与你所生的、地所产的,并你的五谷、新酒,以及牛犊、羊羔。」(七12―13)但谈到拜偶像或背叛神,就伴随着严厉的警告:「惟恐你们中间,或男、或女、或族长、或支派,今日心里偏离耶和华我们的神,去事奉那些国的神……耶和华必不饶恕他,耶和华的怒气,与愤恨,要向他发作,如烟冒出,将这书上所写的一切咒诅,都加在他身上,耶和华又要从天下涂抹他的名。」(二十九18―20)。

拜偶像之罪严重到一个程度,若一个弟兄、儿子、女儿,或妻子,或服反,引诱别人事奉别神,以色列人便要把他杀死:「你不可依从他,也不可听从他,眼不可顾惜他,你不可怜恤他,也不可遮庇他,总要杀他……要用石头打死他,因为他想要勾引你离开那领你出埃及地为奴之家的耶和华你的神。(十三6―10)。倘若一个城的居民领以色列人离弃耶和华,这城及其中所有的都要被毁灭(十三15―16)。

申十五至二十六所提出的律法,都是充满人道精神的,然而对拜偶像之罪却惩之极其严酷。若要从申命记――或圣经任何部份――找出答案,那就是因为约的关系使然。一般而言,圣经不会鼓励神的子民杀死不信者,这情况只出现在进占迦南的时候:约书亚记与士师记已经说明,圣约的本质,以及得地应许的目的,已经包括了排除迦南人的要求。古代的人不会认识现代多元社会孕育出来的容忍精神。典型的中东国家,无论是现代抑或古代,都在其疆土内,有统一的文化及宗教信仰。排斥其他文化,是保存自己独特性的最佳方法。在撒母耳记及列王纪中,先知的信息表明,不顺从耶和华灭绝迦南人的命令,必会引致以色列人崇拜偶像,最终引致国家覆亡,子民必从那地被掳到外邦。

正如婚姻之约一样,耶和华与子民的关系,是一种互相爱护和信任的盟约。**和叛教一样,是漠视那关系的基础,不爱对方,也不信任对方,亦不认为对方配得上是完全唯一的委身对象。先知不厌其烦地说明,以色列人拜偶像,就没法维系与神的关系。所以那些转离神而去事奉别神的人,会有致死的后果。若有人企图领别人拜偶像,他也是犯了极重罪的罪人,必须被处死。

「渐进启示」的观念可应用于此(参考上文第29页)。在以色列正要立国时,他们需要一种特别的律法。混杂的偶像崇拜,会令神救赎计划的媒介完全被毁。事实上,混杂的偶像崇拜在往后的几个世纪,确令以色列国败亡,只靠着神的恩典,以色列人才能留下了余民。从耶稣基督及使徒的启示,我们看见另一种比较温和的律法。

神在历史中。神进入历史的观念,是圣经一个独有的教义,在其他宗教文献中很难找到:整本圣经都一致地指出这点。然而,申命记却以一个独特的方式表达出这观念,以致,深深影响后来的作品,并且产生了「申命记历史」的概念。

整本申命记,都传诵神为以色列人的作为:若要引出章节,那简直是太多太繁了。经文不断记述神如何领他们出埃及、在西乃赐下律法、在旷野忍受他们的顽梗不信,而且领他们到约但河的边缘。六至十二章是这个过程最好的总结;上文有几部份都从这里引述出来。

第五章是十诫的第二个记录(第一次是出二十1一7)。十诫的引伸意义将会在以后几章说明。经文反覆地记述过去及将来:在过去,以色列人亲眼看见耶和华的大能,亲耳听见他的声音:在将来,他们要进入迦南地遵行神的律法。这种过去与将来的相互观点,发展出一种「先知的历史角度」:过去不单只为将来提出历史教训,过去更是未来之源,历史其实不断影响将来的事件。当神在过去施行他的作为(如亚伯拉罕的时代),他所言所行,不单是「今天的教训」或「明天的盼望」那么简单,他过往的言行,已经把他将要做的,隐约地启示了出来,他会在将来实现他的救赎计划。摩西、先知们,以及新约作者都是从这个角度来理解神活动的历史。

圣经的历史观,不是回教的宿命论(Kismet,天命),也不是印度教与佛教那种因果决定论(Karma,业)。历史舞台上,人始终是自由的演员,他们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耶和华纵然因人的问题而感到「忿怒」,但最终亦能使其达到目的。虽然法老有权势,有智慧,但神也能领以色列离开埃及;虽然大部份以色列人不信任他,但他也带领他们经过旷野;虽然君王们要拦住以色列人的去路,但他将得胜赐给以色列人;他更把巴兰的咒诅变为祝福:虽然以色列人绝对不相信他们能够进入迦南,但他也带领他们到约但河岸,并在进入那地时教导他们。

同样的观念(常称为救思历史,Heilsgeschichte),在先知的信息中亦有出现。在前先知书中,它基本上是应用在同代的情况:在后先知书中,则同时应用到将来。诗篇也充满了救思历史的思想。被掳及以后,在绝望之中,它带给以色列人力量。甚至在没有神名字出现的以斯帖记,这思想也深藏在字里行间。对神的子民而言,历史成为「神的故事」(historybecomes“hisStory”)。

申命记的影响一本书的影响应如何量度?其中一个指标,是有多少书本谈及或引述它:另一个指标,是这书本直接或简接地推动了那些伟大的运动。当然,很多读者可能从该书得到盼望,或者在自己抉择时受到影响,但这种影响力是难以量度的。

研读圣经的人,可以看到申命记影响了撒母耳、以利亚、何西阿、耶利米,及耶稣。若从新约引用的次数来衡量,申命记是其中一卷最具影响力的旧约书卷。以死海古卷之中个别旧约书卷的抄本数目衡量,申命记是昆兰五本最具影响的作品之一。耶稣从申命记支取力量对付撒但的引诱(太四1―11:参申八3,六13、16):而耶稣被问及那一条诫命最大时,他所引用的经文,就是申命记六章5节。

但这都只是沧海一粟。在约瑟与马利亚家中,申命记曾被引用多少次,令耶稣对它如此熟悉呢?有多少个犹太家庭会从他们每日背诵数次「示玛」(申六4―5)中孕育出信心和勇气?有多少基督徒从申命记得益呢?上述每一个指标都道出同样结论:申命记是旧约最重要的书卷。无论在那一个世代,申命记都值得信徒小心研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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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记以色列人拒绝入迦南之后三十年,仍留在加低斯巴尼亚及巴兰旷野。直到老一代的以色列人死去,他们便重新上路,绕过较长路的以东,到了摩押,等候最后的指示,准备进占那应许给他们列祖的土地。这是一个懔然可畏的时刻!按申命记的记载,摩西在这个场合对以色列民作了三次训勉一一这是临别的遗言,因为神曾对他说他不能与人民进入那地。这些训词可在申命记中找到。第一篇是在「约但河东的摩押地讲律法」(一5);第二篇是在「约但河东伯昆珥对面的谷中,在住希实本亚摩利王西宏之地」(四46)――这是假设四44―49是讲词的开头而不是总结;第三篇是「在摩押地」(二十九1)。但很可能三篇都是在同一处地方。内容及大纲大纲。为申命记编大纲主要是从三篇讲章入手,很多学者都注意到本书讲章式的风格。但三篇讲章的篇幅分别包括了四章、二十四章,及两章经文――这是很不平衡的分布。而且,讲词也包括了很多未经组织或排列的律法,令人不禁要问为何有这样的安排,G.vonRad认为讲道者是要努力排除特定律法规条,希望以劝勉鼓励为出发点;但我们会怀疑讲者怎能引起一大群听众的注意。基宁(M.G.Kline)认为申命记是一份文件而非讲词――上述问题可能
是他采取这个立场的部份原因。他认为摩西预备了这份文件,见证神在摩押平原赐给以色列那充满动力的盟约。孟登可及其他学者(参看上文第188―190页)描述了古时的宗主国与附庸国的条约,只要把这条约的形式略加修改,便可以列出申命记的大纲(基宁所列出的大纲便是这样)。然而,申命记比这类条约长了许多。无论申命记是否以条约格式预备,这个结构也是一个很好的起点。由此考虑,基本的大纲可划分如下:引言(一1一5)第一篇讲词:耶和华的作为(一6一四40)耶和华话语的历史性总结(一6至三29)以色列对耶和华的责任(四1―40)设立逃城(四41一43)第二篇讲词:耶和华的律法(四44至二十六19)圣约的要求(四44至十一32)引言(四44―49)十诫(五1一21)与神相遇(五22―33)大诫命(六1―25)应许之地及困难(七1―26)耶和华的作为与以色列人的回应(八1至十一25)以色列人面临的抉择(十一26―32)律法(十二1至二十六19)崇拜的律法(十二1至十六17)职份的律法(十六18一十八22)罪犯的律法(十九1―32)圣战的规条(二十1―20)各种律法(二十一1至二十五19)认信礼仪(二十六1―15)总
结与勉励(二十六16―19)在示剑设立的仪式(二十七1至二十八68)第三篇讲章:与耶和华立约(二十九1至三十20)耶和华启示的目的(二十九1―29)耶和华的话语临近众民(三十1―14)以色列面临的抉择(三十15―20)摩西遗言:摩西之歌(三十一1至三十二47)摩西之死(三十二48至三十四12)无论起初是口述三篇讲词抑或是临别时写下的文件,申命记也说明了神与以色列人立约的主题。我们可以作出这样的总结:「以色列阿,现在耶和华你神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敬畏耶和华你的神,遵行他的道,爱他,尽心尽性事奉他,遵守他的诫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为要叫你得福。」(十12―14,参看12―22节)组合申命记常被称为五经底本说的立脚石;关于它的写作日期,被认为是高等批判其中一个肯定的成果。然而,这个理论原先的讲法已在近年研究申命记的学生中间,几乎完全失去原有的说服力,因此,对本书各种批判观点,我们需要概括地介绍一下:古典的底本说。威尔浩生的底本说认为五经的四个底本分别是J,E,D及P,而D本就是申命记的主要部份。犹大约西亚王十八年(主前六二一年),工匠修理圣殿时找到一本律法书。律法书在王面前读
出时,他撕裂衣服,承认他的人民并没有依从书内的律法;一个宗教复兴便开始了(王下二十二至二十三)。早在耶柔米时代(主后四世纪),人们已经相信那律法书就是申命记。在一八○五年,德韦特(W.M.L.deWette)以批判学的方法,指出申命记乃来自五经头四卷的那些底本之外,所以把它定期在J及E典之后(主前七世纪)。十九世纪未,威尔浩生确信约西亚同代的宗教领袖,把预先写好的律法书,埋在圣殿之内,用以发起宗教改革。因此当被「掘出」时,被指为摩西时代的著作,因而对改革产生了极大的支持作用。一些学者相信那律法书就是申十二至二十六;其他则认为是五一至二十六。罕模拉比石碑(约主前一七00年),其上刻有二百八十二条律例,无论形式与细节都跟摩西五经的律例(例如申十九21)构成有趣的对比。申命记的历史家。按照上述理论,律法书是在六二一年被发现之前不久写成的,这是大多数学者的一致见解。但在二十世纪,学者对这日期表示怀疑。有些把申命记的日期,推回至玛拿西或希西家的时代,或早至阿摩司时代,甚至是撒母耳时代。其他则认由为是哈该和撒该利亚甚至更后的日期。与此同时,学者又发现申命记与列王纪,比起与五经其余四卷,有更多相似的
地方。各学者自有不同的结论,结果令学者提出「四经」(创世记至民数记。及申命记历史(申命记、约书亚记、士师记、撒母耳记,及列王纪)的理论:「申命记作者」这个名词,便成为了学者们的共同点。追随威尔浩生的学者,坚持D典的主要目的,是要确立耶路撒冷为唯一圣所的地位,但申命记却从未提及耶路撒冷这个名字。汪华特(VonRad)指出申命记有一个命令:要在以巴路建立祭坛(二十七4―8),这似乎与上述讲法有冲突。威治(A.C.Welch)及其他学者则指出申命记有某些地方与何西阿书相似,所以认为申命记是北国而非南国的作品。它是向以色列整体说话,而不是单向犹大、锡安,或大卫王朝说话。奥基湛(T.Oestreicher)精简地说,申命记主要的目的,不是Kulteinheit(在中央圣所统一崇拜),而是Kuitreinheit(令崇拜更加纯洁)。一些学者作出以下结论:申命记是约西亚改革的结果而非起因。显然,相同的资料却带领学者们走相反的方向。现况。现时学者仍未有一致见解。形式批判学使得愈来愈多的学者,相信申命记有早期的元素存在。申命记的结构有可能依照宗主条约而有,若然,则申命记是早期作品――主前二千年而非主前五
百年。申命记那勉励形式的风格,令一些现代的学者,认为它是建基于摩西传统之上。其他则认为那是王朝时代的传统。如果除掉那些明显是后期的补充,以及最后一章的部份材料,我们可以肯定,先知极受申命记影响,而不是先知写下了申命记。先知时代充满张力,如丘坛、巴力崇拜,及某些偶像崇拜,但这些都没有在申命记中出现。是摩西而不是他以后的先知建立了以色列宗教的伟大原则。先知只把它们加以发展,应用在他们当代的属灵和道德问题上。到现时为止,经过两个世纪的批判研究,结论是:就算申命记不是摩西的说话,至少也是建基于他的传统,申命记确切地表达了摩西自己,以及他如何应用耶和华之约的律法与规则,来面对以色列人将要进入迦南时候的需要。神学申命记是神学观念的宝库,它不断影响以色列人、犹太人,以及基督徒的宗教思想。参照上文的辩论,申命记的基本观念来自摩西,再透过神的灵加以扩充改进,再影响前先知书的作者(FormerProPhets,即「申命记历史」及后先知书的作者(LatterProphets),因此,申命记有极高的研究价值。研究申命记的神学思想,不单因为它们源远流长,更因为它们对旧约思想有主导性的地位。信经。申命记六章四至五
节是以色列人的「信经」,他们用它起头的一个字,作为这信经的犹太名称――「请听」(Shema):「以色列人阿,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的神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神。」这些话藏在以色列人的心内。父亲会努力教导他的儿女,务使信经世代相传。这话是他们手上的记号,是眉间的额带,以色列人把它写在门槛和大门上。这句说话,成为犹太人每日宗教礼仪的一部份。耶稣也用四5作为大诫命的第一条(太二十二37)。信经一开始,便道出以色列的神耶和华,是独特和唯一的神,尤其突出他与子民所建立的关系。「唯一」就是数目字「一」,所以按字面义可解释为:「耶和华我们的神,上主,一位。」(TheLordourGod,Lord,one.)作者不是要在这里说明一神主义,若然,他就会用另一个希伯来文,成为「耶和华我们的神是唯一的神」。不过,申六4―5当然也排除以色列信仰为多神主义的可能性:他不是多位,而是唯一的一位。最重要的是,经文表达出耶和华要求子民完全和专一爱他。倘若这信经没有提出哲学性的一神主义,它无疑要表明耶和华是以色列唯一要爱和服侍的神,因为若要尽心尽性、尽力爱他,就没有余暇崇拜别的神了。有人称以色列早期
观念为「一神崇拜」,因为它没有明显否认其他神存在。然而,一神主义与一神崇拜都是哲学性的观念,而以色列看来不是哲学家,他们不会对神诸多玄想,他们是从经验认识神:他拯救他们出埃及,又要求他们以至诚崇拜他。他们的信仰是经验的结果而非逻辑的结论。行动的神。耶和华进入选民的活动之中;这个观念在申命记以前已经出现,它是创世故事、洪水故事,及亚伯拉罕之约的基本部份。当法老不肯让以色列人离去,耶和华施展大能奇事,使法老就范,接着还挫败埃及追兵,这都说明――神是行动的神。然而,在申命记中,耶和华的历史行动,构成了基本的叙事观点,尤其是以色列进入迦南之时及之后,神的行动也是他们得胜的把握。摩西指导以色列人将来在应许之地如何生活(四5),又提醒他们耶和华在巴力昆珥所作的事(四3)。摩西问:「那一大国的人有神与他们相近,像耶和华我们的神,在我们求告他的时候与我们相近呢?」(四7)这些事件引发如此坚强的信心,必须世世代代相传下去。何烈山的经验,引伸了「神不可见」及「不可造偶像」的教义和诫命(四15、16)。摩西继续说:「恐怕你向天举目观看,见耶和华你的神为天下万民所摆列的日月星,就是天上的万象,自己便被勾引敬拜
事奉它。耶和华将你们从埃及领出来脱离铁炉,要特作自己产业的子民……」(四19――20)按神的安排,日月星都是属于所有人的,但拯救以色列人逃出埃及,则是神单单为以色列人而作的事,为的是要使他们成为他的子民。如果以色列人忘记了这些经验及它们所包含的意义,耶和华必定惩罚他们,把他们赶出应许之地,让他们分散在万国之中。另一方面,如果以色列回转,顺服他的话,他是怜悯人的神,不会忘记他向列祖起誓所立的约(四25―31)。「你且考察在你以前的世代,自神造人在世以来,从天这边到天那边,曾有何民听见神在火中说话的声音,像你听见,还能存活呢。这样的大事,何曾有,何曾听见呢。神何曾从别的国中将一国的民领出来,用试验、神迹、奇事、争战、大能的手,和伸出来的膀臂,并大可畏的事,像耶和华你们的神在埃及,在你们眼前为你们所行的一切事呢。这是显给你看,要使你知道唯有耶和华他是神,除他以外,再无别神。」四32―35)在摩西最后的讲词中,他宣称:「耶和华在埃及地,在你们眼前向法老和他的臣仆,并他全地所行的一切事……但耶和华到今日没有使你们心能明白,眼能看见,耳能听见。」(二十九2――4)这裹再次提起耶和华领他们走过旷野,
供应他们所需。然后摩西说:「这样,他要照他向你所应许的话,又向你列祖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所起的誓,今日立你作他的子民,他作你的神。」(二十九13)以色列的拣选。耶和华选召以色列成为他子民的观念,称为「拣选」。这个教义的基础是在于亚伯拉罕的呼召(创十二1一3,十五1一6),神在呼召时应许:他会引导亚伯拉罕的后裔。神对摩西的选召已将这个观念显明出来(出三6):神在西乃山启示律法(参二十2、12)及利未记内的祭仪(参利十八11―5、24―30),都道出这个主题;记载探子进迦南(民十三2)及其中两人的报告(十四8),都提到拣选的应许:但最强调拣选的地方,可算是申命记了。在旧约拣选的教义中,最常用的名词是「选择」,而且在申命记出现得最多。「神选择了以色列作为他的子民」:在其他地方,虽然没有明显地用「选择」一词,但也经常提及此事(参四32-35)。我们须知道,神的拣选之所以成就,是他将以色列人创造成为「神的民族」。拣选不是一个随意的行动,不是神把其他现存的民族弃置一旁而随意「拾起」J以色列。他那救赎更新的作为,要有一群新造的子民,所以他呼召亚伯拉罕,并在以后的历史中,在亚伯拉罕的家族创造一个新的民
族!摩西说:「因为你归耶和华你神为圣洁的民,耶和华你的神从地上的万民中拣选你,特作自己的子民。」(七6)这个选择非因以色列人的人数众多(7节),而是因为:「耶和华爱你们,又因要守他向你们列祖所起的誓……」8节)正因为这次拣选,以色列要毁灭迦南地那些比他们强大的迦南人(七1)。以色列不可与他们立约,也不可对他们施怜悯。他们与那地的居民不可通婚,因为这样会令以色列人离弃耶和华去侍奉别的神(3节)。最重要的,是他们要毁灭迦南所有的宗教象征(5节),这些可能是严峻的责任。倘若耶和华同等地是所有民族的神,那么所有人也是他的儿女,为什么会有这样严酷的事发生呢?我们必须把事情从拣选的脉胳中去考虑。耶和华已拣选了以色列,他是以色列人的神。他与其他民族并无盟约,他唯一是与以色列人立约。这个基本的拣选概念,深藏在新约那些排斥性的经文之中――把基督的追随者与世界分别了出来(参约一12,八42,十五18、19:约壹二15)。但拣选还有另一方面,神拣选亚伯拉罕及其后裔是有目的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创十二3)。神偏爱以色列,不是要漠视其他民族,而是选立他来传达真理给万民,这不是出于他的关怀吗?倘若以色列不小心保
卫耶和华这些以言行启示的真理,真理便无法传达给「世界」。因此申命记强调,以色列人进迦南的时候便一定要实践神的诫命。这就是规定「唯一圣所」背后的理由(申十二1―14)。以色列不可在外邦人侍奉别神的地方崇拜耶和华(2节),神要他们「选择何处为他的名的居所,你们就当往那里去……」(5节)。那地方,无论在何处――在以巴路、示剑,最后在耶路撒冷――也是耶和华所拣选的子民唯一的崇拜地点。唯有这样,以色列人的信仰才不会被迦南宗教污染:唯有这样,真理才能清楚地成为万民的见证。拣选的目的是――向万民作见证。因为以色列的拣选,万民便因而得福。然而,申命记并没有强调这个目的。摩西主要的论点是,以色列进入这地方时,他们的信仰可能被污染,有可能因而失去启示予他们的真理;于是摩西把这个危机摆在以色列人面前。盟约的关系。神拣选以色列的结果,就是成就了一种「盟约的关系」。「约」这个字在旧约出现了很多次,有时被描述为「契约」或「合约」。但圣经所讲的「约」,却不完全是这个意思。一个合约,有「以事易事」的意义:「因为你给我这些好处,我愿意付出……」。如果任何一方达不到,另一方便不必履行责任。虽然宗主条约与圣经的「约」有近似
的共同点――个统治者征服一个附庸国,所以后者要尽某些责任,而宗主并承诺某些回报的利益。然而,圣经之约既不是「以事易事」,也非征服性的条约。它以爱开始:「因为耶和华爱你们……」(七8)。就算以色列人没有履行其责任,正如他们在旷野所作的,神也没有因此废弃这约(四31)。对先知而言,约的关系是很重要的。事实上,它成为先知建立盼望的基石。盼望有三个元素:神把他所拣选的民族当作是他的子民,让他们继承他起誓赐给族长的那地,建立他所应许给大卫的王朝,令大卫王朝兴盛丰足,这些应许,每一个都要归入约中。神向亚伯拉罕应许,又向以撒、雅各、约瑟及摩西,重新肯定,亦向大卫起誓(撒下七),这一切都使先知知道,耶和华是紧守应许的神。所以他最终必救赎其子民,重建应许之地,并在大卫的王位上选立一个君王。在申命记已有这些盼望的种籽,摩西解明他的信仰,成为了先知的榜样(参九26―29,十七14―20,十八15―18)。然而,我们不可假设以色列人在此关系中,并没有任何责任。事实上,摩西在讲章中应用了西乃的律法,因而说明此约的关系引伸出以色列人的责任。我们必须明白,合约与圣经之约,是有一些微妙分别的。倘若以色列与耶和华立约,
用现代的合约来了解,当以色列不尽责任,耶和华便不必再受盟约的规限,但在圣约的关系中,耶和华必定实行他的应许,这是因为他的爱,也因为他是神。若以色列不顺服,他会责罚她,甚至可能因他们顽梗不信而惩罚全体的以色列人,但他的约仍然生效――因为他是神。另一方面,以色列必须遵守约的要求――不是藉此令神欠以色列什么,只是以色列人既是神的子民,就当有相配的操守。摩西以利未记定立的基础作为原则――「你们要圣洁,因为我耶和华你们的神是圣洁的」(利十九2),在重申律法时,他说:「我今日所吩咐的一切诫命,你们要谨守遵行,好叫你们存活,人数增多,且进去得耶和华向你们列祖起誓应许的那地。你也要记念耶和华你的神在旷野引导你……你当心里思想,耶和华你的神管教你,好像人管教儿子一样。你要谨守耶和华你神的诫命,遵行他的道敬畏他。」(申八1一6)罪的观念。圣经有关罪的教义,建基于堕落的故事(创三),又在往后几章加以说明,最后以洪水的故事作为总结(创四一九)。在民数记,以色列的罪在埋怨与反叛等事件中表明了出来。在申命记里,罪是从立约的背景中出现。谈及诫命时,申命记连带讲及神领以色列人出埃及这个救赎行动(申六20―25)。以色
列人要遵守及实行他的律法,是因为神拣选他们作为子民(七6)。所以,当他们进入那地时,他们要记念这些事实,也要守神的诫命(八一十)。然而,他们有可能忘记此关系而事奉别神(11―18节),若然,他们便必定灭亡(19节)。爱神与守神的诫命是唇齿相依的(十一1、13),顺服会为他们带来祝福(8一12节),不顺服便得不到神的祝福。由此可见,最大的罪,是转向别神;因为申命记记载了很多律法和规条,但极少提及违反律法的惩罚:反之,守律法则按应许得到祝福:「你们果然听从这些典章、谨守遵行,耶和华你神就必定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守约施慈爱。他必爱你,赐福与你,使你人数增多,也必在他向你列祖起誓应许给你的地上,赐福与你所生的、地所产的,并你的五谷、新酒,以及牛犊、羊羔。」(七12―13)但谈到拜偶像或背叛神,就伴随着严厉的警告:「惟恐你们中间,或男、或女、或族长、或支派,今日心里偏离耶和华我们的神,去事奉那些国的神……耶和华必不饶恕他,耶和华的怒气,与愤恨,要向他发作,如烟冒出,将这书上所写的一切咒诅,都加在他身上,耶和华又要从天下涂抹他的名。」(二十九18―20)。拜偶像之罪严重到一个程度,若一个弟兄、儿
子、女儿,或妻子,或服反,引诱别人事奉别神,以色列人便要把他杀死:「你不可依从他,也不可听从他,眼不可顾惜他,你不可怜恤他,也不可遮庇他,总要杀他……要用石头打死他,因为他想要勾引你离开那领你出埃及地为奴之家的耶和华你的神。(十三6―10)。倘若一个城的居民领以色列人离弃耶和华,这城及其中所有的都要被毁灭(十三15―16)。申十五至二十六所提出的律法,都是充满人道精神的,然而对拜偶像之罪却惩之极其严酷。若要从申命记――或圣经任何部份――找出答案,那就是因为约的关系使然。一般而言,圣经不会鼓励神的子民杀死不信者,这情况只出现在进占迦南的时候:约书亚记与士师记已经说明,圣约的本质,以及得地应许的目的,已经包括了排除迦南人的要求。古代的人不会认识现代多元社会孕育出来的容忍精神。典型的中东国家,无论是现代抑或古代,都在其疆土内,有统一的文化及宗教信仰。排斥其他文化,是保存自己独特性的最佳方法。在撒母耳记及列王纪中,先知的信息表明,不顺从耶和华灭绝迦南人的命令,必会引致以色列人崇拜偶像,最终引致国家覆亡,子民必从那地被掳到外邦。正如婚姻之约一样,耶和华与子民的关系,是一种互相爱护和信任的盟约。*
*和叛教一样,是漠视那关系的基础,不爱对方,也不信任对方,亦不认为对方配得上是完全唯一的委身对象。先知不厌其烦地说明,以色列人拜偶像,就没法维系与神的关系。所以那些转离神而去事奉别神的人,会有致死的后果。若有人企图领别人拜偶像,他也是犯了极重罪的罪人,必须被处死。「渐进启示」的观念可应用于此(参考上文第29页)。在以色列正要立国时,他们需要一种特别的律法。混杂的偶像崇拜,会令神救赎计划的媒介完全被毁。事实上,混杂的偶像崇拜在往后的几个世纪,确令以色列国败亡,只靠着神的恩典,以色列人才能留下了余民。从耶稣基督及使徒的启示,我们看见另一种比较温和的律法。神在历史中。神进入历史的观念,是圣经一个独有的教义,在其他宗教文献中很难找到:整本圣经都一致地指出这点。然而,申命记却以一个独特的方式表达出这观念,以致,深深影响后来的作品,并且产生了「申命记历史」的概念。整本申命记,都传诵神为以色列人的作为:若要引出章节,那简直是太多太繁了。经文不断记述神如何领他们出埃及、在西乃赐下律法、在旷野忍受他们的顽梗不信,而且领他们到约但河的边缘。六至十二章是这个过程最好的总结;上文有几部份都从这里引述出来。第五
章是十诫的第二个记录(第一次是出二十1一7)。十诫的引伸意义将会在以后几章说明。经文反覆地记述过去及将来:在过去,以色列人亲眼看见耶和华的大能,亲耳听见他的声音:在将来,他们要进入迦南地遵行神的律法。这种过去与将来的相互观点,发展出一种「先知的历史角度」:过去不单只为将来提出历史教训,过去更是未来之源,历史其实不断影响将来的事件。当神在过去施行他的作为(如亚伯拉罕的时代),他所言所行,不单是「今天的教训」或「明天的盼望」那么简单,他过往的言行,已经把他将要做的,隐约地启示了出来,他会在将来实现他的救赎计划。摩西、先知们,以及新约作者都是从这个角度来理解神活动的历史。圣经的历史观,不是回教的宿命论(Kismet,天命),也不是印度教与佛教那种因果决定论(Karma,业)。历史舞台上,人始终是自由的演员,他们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耶和华纵然因人的问题而感到「忿怒」,但最终亦能使其达到目的。虽然法老有权势,有智慧,但神也能领以色列离开埃及;虽然大部份以色列人不信任他,但他也带领他们经过旷野;虽然君王们要拦住以色列人的去路,但他将得胜赐给以色列人;他更把巴兰的咒诅变为祝福:虽然以色列人绝对不相信
他们能够进入迦南,但他也带领他们到约但河岸,并在进入那地时教导他们。同样的观念(常称为救思历史,Heilsgeschichte),在先知的信息中亦有出现。在前先知书中,它基本上是应用在同代的情况:在后先知书中,则同时应用到将来。诗篇也充满了救思历史的思想。被掳及以后,在绝望之中,它带给以色列人力量。甚至在没有神名字出现的以斯帖记,这思想也深藏在字里行间。对神的子民而言,历史成为「神的故事」(historybecomes“hisStory”)。申命记的影响一本书的影响应如何量度?其中一个指标,是有多少书本谈及或引述它:另一个指标,是这书本直接或简接地推动了那些伟大的运动。当然,很多读者可能从该书得到盼望,或者在自己抉择时受到影响,但这种影响力是难以量度的。研读圣经的人,可以看到申命记影响了撒母耳、以利亚、何西阿、耶利米,及耶稣。若从新约引用的次数来衡量,申命记是其中一卷最具影响力的旧约书卷。以死海古卷之中个别旧约书卷的抄本数目衡量,申命记是昆兰五本最具影响的作品之一。耶稣从申命记支取力量对付撒但的引诱(太四1―11:参申八3,六13、16):而耶稣被问及那一条诫命最大时,他所引用的经文,
就是申命记六章5节。但这都只是沧海一粟。在约瑟与马利亚家中,申命记曾被引用多少次,令耶稣对它如此熟悉呢?有多少个犹太家庭会从他们每日背诵数次「示玛」(申六4―5)中孕育出信心和勇气?有多少基督徒从申命记得益呢?上述每一个指标都道出同样结论:申命记是旧约最重要的书卷。无论在那一个世代,申命记都值得信徒小心研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