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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阿摩司书

圣经综览 by 赖桑

阿摩司极尽讽刺的说:「任你们到伯特利去犯罪!」而伯特利的祭司亚玛谢却说:「你这先知哪,回家去吧!」参看摩四4,七12、13。)耶和华先知与敌对的圣坛祭司这次冲突,正好为研读先知书作了一个序言,因为当先知宣讲耶和华的话语时,往往与统治者、祭司,及其他不肯接受的人发生冲突。

阿摩司及他的宣讲职事先知。亚玛谢警告阿摩司,要他「回到犹大,在那里糊口,在那里说预言」(七12),这暗示阿摩司是一位职业先知。阿摩司对这鄙视的回应是:「我原不是先知,也不是先知的门徒:我是牧人,又是修理桑树的。耶和华选召我,使我不跟从羊群,对我说,你去向我民以色列说预言。」(七14、15)

阿摩司是提哥亚的牧人(一1),提哥亚是犹大旷野旁的一条村庄,在伯特利以南六哩(十公里),属南国犹大。除了当牧人外,他也修理桑树:桑树必须在莫子成熟前剪枝,果子才可食用。提哥亚没有桑树,因此他可能是季节性地到桑树生长的犹大西部工作,当作副业(参王上十27)。

他说「我不是先知」(直译)一言,引起很多争辩,因为原文此句没有动词,时态要由前文后理来决定,因此似乎可译为:「我不是一个先知(现在式)。」若采用现在式,学者则认为阿摩司是要表明自己与当时的先知制度无关,因此代表了他不承认当时的先知制度是神启示的出口。其他学者却认为,这个解释与「去向我民以色列说预言」相冲突。阿摩司刚说「我不是先知」,为何又立刻说神命令他作先知呢?所以他们认为此句应译为:「我原本不是先知(过去式)。」

同理,下一句应译为:「我原不是先知的门徒。」先知的门徒是参加先知学校的成员,他们接受训练作专业的先知。在以利亚和以利沙时代,他们受到很高评价(参王下二3、15、16):但可能亦有一些「专业先知」及他们年青的门徒,单说统治者喜欢听的话,而损害了先知这个事奉(参王上二十二6一23)。阿摩司没有贬斥先知的职份,他只说他本不是先知,但无论如何,有一天神呼召他向北国说预言。

我们没有关于阿摩司进一步的资料。可能他到北国传达了神的话之后,回到提哥亚编写他的信息。现有的阿摩司书,可能就是这样编写而成:而假设由其门徒后来编写是全无基础的。耶和华兴起第一个先知(或第一批的其中一个),并让他留下他的作品。

时代。无疑,阿摩司是在约阿施之子耶罗波安(耶罗波安二世)时代说预言的:耶罗波安于七九三至七五三年统治以色列。原因是阿摩司与亚玛谢之间的冲突(七10―17),是阿摩司书信息中一个组成部份,若把这段拿走,整本书都失去意义:若七10是真确的,那能没有理由反对一1的时代是准确的了。犹大乌西雅王与以色列耶罗波安二世的统治期七六七至七五三年交叠(除掉两个王的摄政期),因此阿摩司说预言的年代应是这时期之内,可能是七六○年左右。

阿摩司说启示是在地震前两年得的(一1)。这必定是一次很严重的灾难,因为两个世纪后仍然有人记起这次「乌西雅时代的地震」(亚十四5)。然而,这事却不能帮助我们决定预言的准确日期。不过,它能指出耶和华的启示在地震之前说出,同时也必定在地震之后才写下来。

亚述王亚大得尼拉力三世(Adad-nirari!Ⅲ,八―一至七八四),一连串攻打亚兰城邦的行动(八○五至八○二),粉碎了大马色的权势,亦除掉了叙利亚对以色列的威胁。亚述以后的王,因为受到乌拉图军队的制肘,于是亚兰(叙利亚)城邦国哈玛及大马色为争夺首位,而发动战争。结果,犹大的乌西雅及以色列耶罗波安二世,便能扩展国土,几乎占回大卫和所罗门时代的土地。耶罗波安北疆直达哈玛入口,还有一段时间统治哈玛和大马色(王下十四25)。

这些成功激发了国民的自豪,以色列人因而感到耶和华是喜爱他们的。国际贸易的发展制造了富商,财富却制造了贪婪和不义:贫民起初被忽视,然后受到逼害,宗教渐渐形式化。财主控制了一切,包括先知、祭司,以及那些原本应为贫民伸冤的法官。

信息。这正是阿摩司信息所描绘的图画。社会出现了两个阶层――贫与富(摩五10、11、15,六4、5)。穷人受到逼害(二6、7,五11,六3一6),甚至被人卖作奴隶(二6、8):富人却有冬天夏天的象牙宫(三15),他们躺卧在床角上,用绣花枕头(三12),栽种葡萄园,用珍贵的香油抹身(五11,六4―6)。女人肥大如巴珊的母牛,要她们的丈夫行不义的事,好让自己能有美酒可享(四1)。人民到伯特利、吉甲,及其他地方求审判,但耶和华却不在那里(五4、5),事实上,神在这些地方也不会真正被敬拜。神厌恶他们的祭礼(五21―24)。

以色列事奉另一个不能帮助他们的神(八14)。他们的宗教确实需要一次改革了(三14,七9,九1―4)。耶和华讨厌「雅各的骄傲」(六1―8),并安排了要把它除掉(六9―14)。

米吉多一个象牙梳,代表着财富奢侈,是阿摩司所猛烈痛声的(三15,六4)。

他的预言

性质。显然,阿摩司不是坐在提哥亚向以色列写预言。他与亚玛谢在伯特利的冲突,以及亚玛谢送给耶罗波安的信息,都清楚预示阿摩司曾经到过北国,在那里有力地宣讲预言,令亚玛谢不得不说:「他所说的一切话,这国担当不起。」(七10)所以阿摩司一定曾以口述传讲他的信息,地点可能在撒玛利亚及其他地方(如伯特利)。他的信息基本上可用以下一句话总结起来:

耶罗波安必被刀杀,以色列民定被掳去离开本地。(七11)

但这预言保存至今,一定曾被修改。一般学者都同意,原先口述的说话,不会是现有的形式。一些学者则相信他们能找到某些可能是原有的经节,另外一些学者则相信某些论词(「蝗虫」、「苍蝇」、「一筐夏果」等),是阿摩司书简短信息内所用的象征,而扩展了的版本是后来才写成的。就好像耶稣的讲论一样,阿摩司可能是在很多场合,讲过长短不一的信息,最后引起了注意和反应,官方的宗教领袖才记下笔记。这些文字记录,顶多只是原初口述字句的总结或撮要:不过,这些总结的结构紧密精确,文句优美可读。

内容。阿摩司书可分为三部份:狮子咆哮(一1至三8):耶和华指摘以色列(三9一六14):及耶和华的审判(七1至九15)。

第一部份包括对六个邻国以及犹大和以色列的八项控罪,并耶和华将惩罚他们的警告。每项控罪皆以此方式开始:「……三番四次的犯罪,我必不免去他的刑」(一3、6、9等)这种「x,X+1」的方式,在旧约及其他古近东文献都可以找到:这里的意思,相信是指各国的罪恶,已「足够及多于足够」令神施行审判。这个列国表包括了以色列及犹大的边境国,其中三个(以东、亚扪,和摩押)曾与以色列有血海深仇。对六国的控罪,是基于他们那些违反人道的罪行,但对犹大的控罪却基于「他们厌弃耶和华的训诲,不遵守他的律例」(二4)。以色列的控罪则包括那些邻邦的不人道行为,亦因此破坏了他们与耶和华的关系(二6至12)。

讨论希伯来诗歌时已经讨论过(上文第408页),平行的对句内,各单元都需要合起来组成完整的意义,而解释平行的段落时也应如此。在阿摩司书内,犹大和以色列是整体以色列或神的子民两个组成部份。所以犹大和以色列的罪,都可同样理解为厌弃了神的律法,而进一步的描写,则可以作为补充,它们是:为金银牺牲了义人,为一双鞋卖了8人……等罪行。所以,若说犹大的罪是宗教上的,而以色列的罪是社会上的,那是不正确的解释。因耶和华的宗教都包括这两方面,所以无论与神及与邻居的关系皆应计算在内。

伦理的一神主义。几十年前,一般都相信阿摩司引介了伦理的一神主义一一相信只有一位神存在,而且他对人有伦理上的要求。但很多学者现已否定先知要介绍一个新宗教的讲法,他们认为,先知的言论是基于立约的传统:阿摩司不断提及一个古老的传统,又常常用神立约的名称「耶和华」。高夫曼(Kaurmann)指出,先知要求社会公义,几乎是重申旧有的立约律法:以前重视个人,现在却被先知解释为关乎全国命运的守则。耶和华是万国之神的概念,其实只是把亚伯拉罕之约,引伸到地上各族(创十二3,十八18,二十二18),而耶和华惩罚其他国家的概念,则引伸自神惩罚埃及之神的传统。

有人认为「社会福音」是「另一个福音」(参加一8),因为它违反了靠神恩典得救的真正福音,这是不正确的。不错,曾有人过份强调圣经有关社会公义的教义。在改革前期和近几十年,强调社会责任(或「善行」)甚至变成了一套律法,而违反了圣经有关得救的教义,但人的解释不应扭曲了圣经清楚的教训。阿摩司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强调社会公义的人。身为人,就要对别人负责任,从该隐亚伯的故事,到启示录最后几章,都表明了这是圣经的思想,更不用说是耶稣和保罗的教训了。

审判和希望。上一代的学者,以及一些当代的学者,均认为八世纪的先知是「灭亡与黑暗的先知」,其中谈及希望的章节,必定是后来加插进去的。这个观点一般来说已被否定了,但学者仍然怀疑阿摩司书九11―15不是原有作品。反对的重要原因是它与整本书的思想不相符――阿摩司不断宣告审判将临,所以,若说到了最后他改变这观点,是难以理解的。

然而,我们至少有两个问题要回答。第一,阿摩司的信息是否真的完全没有盼望?当阿摩司两次看见审判的异象时,都曾为「雅各」代求(七2、5):倘若耶和华真的听了他的祈求,那么相信耶和华会在惩罚之后复兴以色列,难道也是过份的吗?事实上,耶和华确已听了阿摩司的祷告(参考七3、6)。第二个问题是更基本的,因为那盼望的信息不是源于先知,而是基于立约的神学。阿摩司的信息,是按照立约关系的启示建立起来的,那么耶和华最终必定带来复兴,以实现立约的目的,是自明的了。当然不是所有以色列人都明白这个真理,但耶和华的先知难道会不明白吗?倘若事情的终局是以色列彻底的灭亡,那么耶和华如何实现他与亚伯拉罕和大卫的约?

另一个反对九11―15是原着的理由,乃因为第十一节提及「大卫倒塌的帐幕」,这句似乎是耶路撒冷被毁之后才写的。然而,这个论点是依靠英文译文多于希伯来原文。「大卫倒塌的帐幕」,是分词句,所以可译作「大卫的帐幕在倾倒中」。大卫王朝(帐幕),从所罗门死后南北二分开始,已经开始倾倒了(九三一),因北国以色列人事实上已经把大卫王朝当作是已经完结的了。北国背叛他的传统,尤其是亚哈与耶洗别(八七四-八五三),不是代表着以色列国的「倾倒」吗?亚述占领以色列国土,及耶户向亚述王进贡,正好说明了这一点。何况阿摩司得到了耶和华惩罚以色列的启示,当然预言撒玛利亚和犹大终必灭亡。因此,我们不能否定九11为阿摩司所说过的话。

阿摩司是否反对祭礼?阿摩司书有几句贬斥以色列祭礼的说话(参看四4、5,五21―24,尤其五25),于是一些作者说阿摩司反对祭礼。事实上,学者常常认为先知与祭司基本上存敌对的态度,或者认为旧约祭礼观念,是在被掳之后,祭司胜过先知时,才得以发展。同样,这问题并不是阿摩司书独有。

而且,阿摩司从末反对祭礼的原则或圣所的制度。他的批评是指着北国的罪而发出的。这些罪恶的国民污秽了神的住处(二8),又强逼拿细耳人和先知这些神的仆人,违反他们的召命(二12);伯特利的祭坛因为犯罪才遭惩罚(三14)。四4、5提到的宗教礼仪,充满了以色列民的贪婪和不仁不义:阿摩司所针对的,是他们空有宗教的外衣。他的言词激烈,是因为他对这些空洞的祭礼深表不满:

我厌恶你们的节期也不喜悦你们的严肃会

你们虽然向我献燔祭和素祭我却不悦纳

也不顾你们用肥畜献的平安祭要使你们歌唱的声音远离我

因为我不听你们弹琴的响声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

使公义如江河滔滔(五21―24)

神学洞见耶和华为至高的神。阿摩司不是一个专业的神学家,他不会提供什么教义条文。不过神给予他的信息揭示了神的一些态度和作为。我们很容易错过这些洞见,像二十世纪早期的学者一样,把阿摩司简化成为一位社会公义的倡导者。实际上,阿摩司为社会公义而大声疾呼,是因为神的性情本来就是公义的。

耶和华审判万邦――在开始时控诉邻邦的经文里(―至二章),这个思想非常明显。无所不在(九2),也在所有自然景象中(九5、6);她造了昂星、参星(五8),他造山又造风(四13)。耶和华不单从埃及救出以色列,也分别从迦斐托及吉珥领出非利士人和亚兰人(九7)。这位神统治天地,他是世上所有国家的神。

耶和华是道德上完美的神,他要求所有人过道德的生活。他对所有人赐下一般的启示(参上文第80页),所以每个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阿摩司说大马色击打基列(一3)――字义是将打粮食的铁器,加上铁片或铁勾,用来击打那些被征服的伤兵和尸体。迦萨掳掠民众卖给以东作奴隶(一6),推罗也是如此。这些不人道的行为,正冒犯了那创造万民的神。同样要审判以色列那些残忍的罪行。

耶和华为以色列的神。然而,以色列不是其他国家中的一国,她与神有特别的关系。耶和华说:「在地上万族中,我只认识你」(三2)。旧约立约宗教的核心,是耶和华选召了以色列成为他的子民。

旧约常常用耶和华这个立约之名(参第181页),这名称最初是在出埃及记,表示神与以色列的紧密关系。但它不单表达了神认同以色列,更重要的,是它显示了救赎的目的――耶和华拯救他的民脱离捆锁(参110),消灭他们的敌人(参二9),又在他们的后裔中兴起先知(参二11)。他是启示之神(三7、8)。

耶和华与以色列的特殊关系,在先知宣告审判时也表现了出来。正因为这关系令以色列有罪:「在地上万族中,我只认识你们,因此,我必追讨你们的一切罪孽。」(三2)耶和华藉饥荒、雨灾、旱灾、虫祸、瘟疫,希望使以色列人回转,但都无效(四6―11)。现在他唯有惩罚以色列(四12)。最值得一提的是,神的惩罚,是降饥荒在地上,并说,人饥饿非因无饼,乃因不听耶和华的话(八11)。他不单是启示的神,也是不说启示的神――尤其是在无人听从先知说话的时候,他就不发一言。

拣选的责任。神与子民立约,以及子民因犯罪而受审判(无论是宗教的礼仪或社会的罪),两者有密切的关系。这种关系说明了一个旧约极重要的真理――被耶和华选召的人,有责任按着他所启示的意旨来生活。西乃颁赐律法时,已经强调过这个责任(参考第九章),在民数记、申命记,和约书亚记中,又重覆说明。这是很多先知言论的基本主题。

在阿摩司书内,子民犯罪与耶和华的律法有关,因阿摩司没有任何一节的引述,所以不太明显。不过,律法的要点是存在的,包括照顾贫苦、施行公义、买卖时用公平的法码,更重要的,是独尊耶和华。而最重要的,是阿摩司不断引述旧有的历史处境,并把它们与耶和华的名联系起来。

拣选仍有另一方面的责任。因为耶和华拣选了以色列,神对其子民有一个特殊的责任:犯罪的以色列人,不能因为是选民而有任何特殊的权利(参九7、8),反之,他们要比其他国家的人民肩负更高水准的道德责任。不过,耶和华不会完全毁灭雅各家族。虽然,子民中所有犯罪的都要灭亡(参九8―10),但我们不能用这几节圣经来建立一个全面的教义。利未记记载了无意犯的罪(因无知而犯的罪)及有意犯的罪(预谋而犯的罪),对立约的民来说,前者是可以被宽恕的,后者却不能。阿摩司已经强调耶和华不断尝试使他的子民回转,所以他们一定有获赦免的可能:他在这里谈及的「罪人」,一定是那些不断故意犯罪的人,这些人以为他们自己是以色列人,耶和华就会接受他们任何行为。

阿摩司书以一个较喜乐的附注作为结束。他清楚预知耶和华的约没有废去,大卫倒塌的帐幕(九11)必重新修理,如「以往的日子」被重建起来。但圣约有更深的效用,耶和华不是单单像一个「宇宙的工匠」般修补以色列国:他透过阿摩司应许了一个更荣耀、更丰盛、更稳定、更安全的未来:

耶和华说,日子将到耕种的必接续收割的

踹葡萄的必接续撒种的大山要滴下甜酒

小山都必流奶我必使我民以色列被掳的归回

他们必重修荒废的城邑居住栽种葡萄园,喝其中所出的酒

修造果木园,吃其中的果子我要将他们栽于本地,

他们不再从我所赐给他们的地上拔出来这是耶和华你们的神说的(九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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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摩司极尽讽刺的说:「任你们到伯特利去犯罪!」而伯特利的祭司亚玛谢却说:「你这先知哪,回家去吧!」参看摩四4,七12、13。)耶和华先知与敌对的圣坛祭司这次冲突,正好为研读先知书作了一个序言,因为当先知宣讲耶和华的话语时,往往与统治者、祭司,及其他不肯接受的人发生冲突。阿摩司及他的宣讲职事先知。亚玛谢警告阿摩司,要他「回到犹大,在那里糊口,在那里说预言」(七12),这暗示阿摩司是一位职业先知。阿摩司对这鄙视的回应是:「我原不是先知,也不是先知的门徒:我是牧人,又是修理桑树的。耶和华选召我,使我不跟从羊群,对我说,你去向我民以色列说预言。」(七14、15)阿摩司是提哥亚的牧人(一1),提哥亚是犹大旷野旁的一条村庄,在伯特利以南六哩(十公里),属南国犹大。除了当牧人外,他也修理桑树:桑树必须在莫子成熟前剪枝,果子才可食用。提哥亚没有桑树,因此他可能是季节性地到桑树生长的犹大西部工作,当作副业(参王上十27)。他说「我不是先知」(直译)一言,引起很多争辩,因为原文此句没有动词,时态要由前文后理来决定,因此似乎可译为:「我不是一个先知(现在式)。」若采用现在式,学者则认为阿摩司是要表明自己与当
时的先知制度无关,因此代表了他不承认当时的先知制度是神启示的出口。其他学者却认为,这个解释与「去向我民以色列说预言」相冲突。阿摩司刚说「我不是先知」,为何又立刻说神命令他作先知呢?所以他们认为此句应译为:「我原本不是先知(过去式)。」同理,下一句应译为:「我原不是先知的门徒。」先知的门徒是参加先知学校的成员,他们接受训练作专业的先知。在以利亚和以利沙时代,他们受到很高评价(参王下二3、15、16):但可能亦有一些「专业先知」及他们年青的门徒,单说统治者喜欢听的话,而损害了先知这个事奉(参王上二十二6一23)。阿摩司没有贬斥先知的职份,他只说他本不是先知,但无论如何,有一天神呼召他向北国说预言。我们没有关于阿摩司进一步的资料。可能他到北国传达了神的话之后,回到提哥亚编写他的信息。现有的阿摩司书,可能就是这样编写而成:而假设由其门徒后来编写是全无基础的。耶和华兴起第一个先知(或第一批的其中一个),并让他留下他的作品。时代。无疑,阿摩司是在约阿施之子耶罗波安(耶罗波安二世)时代说预言的:耶罗波安于七九三至七五三年统治以色列。原因是阿摩司与亚玛谢之间的冲突(七10―17),是阿摩司书信息中一个
组成部份,若把这段拿走,整本书都失去意义:若七10是真确的,那能没有理由反对一1的时代是准确的了。犹大乌西雅王与以色列耶罗波安二世的统治期七六七至七五三年交叠(除掉两个王的摄政期),因此阿摩司说预言的年代应是这时期之内,可能是七六○年左右。阿摩司说启示是在地震前两年得的(一1)。这必定是一次很严重的灾难,因为两个世纪后仍然有人记起这次「乌西雅时代的地震」(亚十四5)。然而,这事却不能帮助我们决定预言的准确日期。不过,它能指出耶和华的启示在地震之前说出,同时也必定在地震之后才写下来。亚述王亚大得尼拉力三世(Adad-nirari!Ⅲ,八―一至七八四),一连串攻打亚兰城邦的行动(八○五至八○二),粉碎了大马色的权势,亦除掉了叙利亚对以色列的威胁。亚述以后的王,因为受到乌拉图军队的制肘,于是亚兰(叙利亚)城邦国哈玛及大马色为争夺首位,而发动战争。结果,犹大的乌西雅及以色列耶罗波安二世,便能扩展国土,几乎占回大卫和所罗门时代的土地。耶罗波安北疆直达哈玛入口,还有一段时间统治哈玛和大马色(王下十四25)。这些成功激发了国民的自豪,以色列人因而感到耶和华是喜爱他们的。国际贸易的发展制造了富商,财富
却制造了贪婪和不义:贫民起初被忽视,然后受到逼害,宗教渐渐形式化。财主控制了一切,包括先知、祭司,以及那些原本应为贫民伸冤的法官。信息。这正是阿摩司信息所描绘的图画。社会出现了两个阶层――贫与富(摩五10、11、15,六4、5)。穷人受到逼害(二6、7,五11,六3一6),甚至被人卖作奴隶(二6、8):富人却有冬天夏天的象牙宫(三15),他们躺卧在床角上,用绣花枕头(三12),栽种葡萄园,用珍贵的香油抹身(五11,六4―6)。女人肥大如巴珊的母牛,要她们的丈夫行不义的事,好让自己能有美酒可享(四1)。人民到伯特利、吉甲,及其他地方求审判,但耶和华却不在那里(五4、5),事实上,神在这些地方也不会真正被敬拜。神厌恶他们的祭礼(五21―24)。以色列事奉另一个不能帮助他们的神(八14)。他们的宗教确实需要一次改革了(三14,七9,九1―4)。耶和华讨厌「雅各的骄傲」(六1―8),并安排了要把它除掉(六9―14)。米吉多一个象牙梳,代表着财富奢侈,是阿摩司所猛烈痛声的(三15,六4)。他的预言性质。显然,阿摩司不是坐在提哥亚向以色列写预言。他与亚玛谢在伯特利的冲突,以及亚玛谢送给耶罗波安的信
息,都清楚预示阿摩司曾经到过北国,在那里有力地宣讲预言,令亚玛谢不得不说:「他所说的一切话,这国担当不起。」(七10)所以阿摩司一定曾以口述传讲他的信息,地点可能在撒玛利亚及其他地方(如伯特利)。他的信息基本上可用以下一句话总结起来:耶罗波安必被刀杀,以色列民定被掳去离开本地。(七11)但这预言保存至今,一定曾被修改。一般学者都同意,原先口述的说话,不会是现有的形式。一些学者则相信他们能找到某些可能是原有的经节,另外一些学者则相信某些论词(「蝗虫」、「苍蝇」、「一筐夏果」等),是阿摩司书简短信息内所用的象征,而扩展了的版本是后来才写成的。就好像耶稣的讲论一样,阿摩司可能是在很多场合,讲过长短不一的信息,最后引起了注意和反应,官方的宗教领袖才记下笔记。这些文字记录,顶多只是原初口述字句的总结或撮要:不过,这些总结的结构紧密精确,文句优美可读。内容。阿摩司书可分为三部份:狮子咆哮(一1至三8):耶和华指摘以色列(三9一六14):及耶和华的审判(七1至九15)。第一部份包括对六个邻国以及犹大和以色列的八项控罪,并耶和华将惩罚他们的警告。每项控罪皆以此方式开始:「……三番四次的犯罪,我必不免去
他的刑」(一3、6、9等)这种「x,X+1」的方式,在旧约及其他古近东文献都可以找到:这里的意思,相信是指各国的罪恶,已「足够及多于足够」令神施行审判。这个列国表包括了以色列及犹大的边境国,其中三个(以东、亚扪,和摩押)曾与以色列有血海深仇。对六国的控罪,是基于他们那些违反人道的罪行,但对犹大的控罪却基于「他们厌弃耶和华的训诲,不遵守他的律例」(二4)。以色列的控罪则包括那些邻邦的不人道行为,亦因此破坏了他们与耶和华的关系(二6至12)。讨论希伯来诗歌时已经讨论过(上文第408页),平行的对句内,各单元都需要合起来组成完整的意义,而解释平行的段落时也应如此。在阿摩司书内,犹大和以色列是整体以色列或神的子民两个组成部份。所以犹大和以色列的罪,都可同样理解为厌弃了神的律法,而进一步的描写,则可以作为补充,它们是:为金银牺牲了义人,为一双鞋卖了8人……等罪行。所以,若说犹大的罪是宗教上的,而以色列的罪是社会上的,那是不正确的解释。因耶和华的宗教都包括这两方面,所以无论与神及与邻居的关系皆应计算在内。伦理的一神主义。几十年前,一般都相信阿摩司引介了伦理的一神主义一一相信只有一位神存在,而且他对
人有伦理上的要求。但很多学者现已否定先知要介绍一个新宗教的讲法,他们认为,先知的言论是基于立约的传统:阿摩司不断提及一个古老的传统,又常常用神立约的名称「耶和华」。高夫曼(Kaurmann)指出,先知要求社会公义,几乎是重申旧有的立约律法:以前重视个人,现在却被先知解释为关乎全国命运的守则。耶和华是万国之神的概念,其实只是把亚伯拉罕之约,引伸到地上各族(创十二3,十八18,二十二18),而耶和华惩罚其他国家的概念,则引伸自神惩罚埃及之神的传统。有人认为「社会福音」是「另一个福音」(参加一8),因为它违反了靠神恩典得救的真正福音,这是不正确的。不错,曾有人过份强调圣经有关社会公义的教义。在改革前期和近几十年,强调社会责任(或「善行」)甚至变成了一套律法,而违反了圣经有关得救的教义,但人的解释不应扭曲了圣经清楚的教训。阿摩司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强调社会公义的人。身为人,就要对别人负责任,从该隐亚伯的故事,到启示录最后几章,都表明了这是圣经的思想,更不用说是耶稣和保罗的教训了。审判和希望。上一代的学者,以及一些当代的学者,均认为八世纪的先知是「灭亡与黑暗的先知」,其中谈及希望的章节,必
定是后来加插进去的。这个观点一般来说已被否定了,但学者仍然怀疑阿摩司书九11―15不是原有作品。反对的重要原因是它与整本书的思想不相符――阿摩司不断宣告审判将临,所以,若说到了最后他改变这观点,是难以理解的。然而,我们至少有两个问题要回答。第一,阿摩司的信息是否真的完全没有盼望?当阿摩司两次看见审判的异象时,都曾为「雅各」代求(七2、5):倘若耶和华真的听了他的祈求,那么相信耶和华会在惩罚之后复兴以色列,难道也是过份的吗?事实上,耶和华确已听了阿摩司的祷告(参考七3、6)。第二个问题是更基本的,因为那盼望的信息不是源于先知,而是基于立约的神学。阿摩司的信息,是按照立约关系的启示建立起来的,那么耶和华最终必定带来复兴,以实现立约的目的,是自明的了。当然不是所有以色列人都明白这个真理,但耶和华的先知难道会不明白吗?倘若事情的终局是以色列彻底的灭亡,那么耶和华如何实现他与亚伯拉罕和大卫的约?另一个反对九11―15是原着的理由,乃因为第十一节提及「大卫倒塌的帐幕」,这句似乎是耶路撒冷被毁之后才写的。然而,这个论点是依靠英文译文多于希伯来原文。「大卫倒塌的帐幕」,是分词句,所以可译作「大卫的帐幕
在倾倒中」。大卫王朝(帐幕),从所罗门死后南北二分开始,已经开始倾倒了(九三一),因北国以色列人事实上已经把大卫王朝当作是已经完结的了。北国背叛他的传统,尤其是亚哈与耶洗别(八七四-八五三),不是代表着以色列国的「倾倒」吗?亚述占领以色列国土,及耶户向亚述王进贡,正好说明了这一点。何况阿摩司得到了耶和华惩罚以色列的启示,当然预言撒玛利亚和犹大终必灭亡。因此,我们不能否定九11为阿摩司所说过的话。阿摩司是否反对祭礼?阿摩司书有几句贬斥以色列祭礼的说话(参看四4、5,五21―24,尤其五25),于是一些作者说阿摩司反对祭礼。事实上,学者常常认为先知与祭司基本上存敌对的态度,或者认为旧约祭礼观念,是在被掳之后,祭司胜过先知时,才得以发展。同样,这问题并不是阿摩司书独有。而且,阿摩司从末反对祭礼的原则或圣所的制度。他的批评是指着北国的罪而发出的。这些罪恶的国民污秽了神的住处(二8),又强逼拿细耳人和先知这些神的仆人,违反他们的召命(二12);伯特利的祭坛因为犯罪才遭惩罚(三14)。四4、5提到的宗教礼仪,充满了以色列民的贪婪和不仁不义:阿摩司所针对的,是他们空有宗教的外衣。他的言词激烈,是因为
他对这些空洞的祭礼深表不满:我厌恶你们的节期也不喜悦你们的严肃会你们虽然向我献燔祭和素祭我却不悦纳也不顾你们用肥畜献的平安祭要使你们歌唱的声音远离我因为我不听你们弹琴的响声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五21―24)神学洞见耶和华为至高的神。阿摩司不是一个专业的神学家,他不会提供什么教义条文。不过神给予他的信息揭示了神的一些态度和作为。我们很容易错过这些洞见,像二十世纪早期的学者一样,把阿摩司简化成为一位社会公义的倡导者。实际上,阿摩司为社会公义而大声疾呼,是因为神的性情本来就是公义的。耶和华审判万邦――在开始时控诉邻邦的经文里(―至二章),这个思想非常明显。无所不在(九2),也在所有自然景象中(九5、6);她造了昂星、参星(五8),他造山又造风(四13)。耶和华不单从埃及救出以色列,也分别从迦斐托及吉珥领出非利士人和亚兰人(九7)。这位神统治天地,他是世上所有国家的神。耶和华是道德上完美的神,他要求所有人过道德的生活。他对所有人赐下一般的启示(参上文第80页),所以每个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阿摩司说大马色击打基列(一3)――字义是将打粮食的铁器,加上铁片或铁勾,用来击打那些被征
服的伤兵和尸体。迦萨掳掠民众卖给以东作奴隶(一6),推罗也是如此。这些不人道的行为,正冒犯了那创造万民的神。同样要审判以色列那些残忍的罪行。耶和华为以色列的神。然而,以色列不是其他国家中的一国,她与神有特别的关系。耶和华说:「在地上万族中,我只认识你」(三2)。旧约立约宗教的核心,是耶和华选召了以色列成为他的子民。旧约常常用耶和华这个立约之名(参第181页),这名称最初是在出埃及记,表示神与以色列的紧密关系。但它不单表达了神认同以色列,更重要的,是它显示了救赎的目的――耶和华拯救他的民脱离捆锁(参110),消灭他们的敌人(参二9),又在他们的后裔中兴起先知(参二11)。他是启示之神(三7、8)。耶和华与以色列的特殊关系,在先知宣告审判时也表现了出来。正因为这关系令以色列有罪:「在地上万族中,我只认识你们,因此,我必追讨你们的一切罪孽。」(三2)耶和华藉饥荒、雨灾、旱灾、虫祸、瘟疫,希望使以色列人回转,但都无效(四6―11)。现在他唯有惩罚以色列(四12)。最值得一提的是,神的惩罚,是降饥荒在地上,并说,人饥饿非因无饼,乃因不听耶和华的话(八11)。他不单是启示的神,也是不说启示的神――
尤其是在无人听从先知说话的时候,他就不发一言。拣选的责任。神与子民立约,以及子民因犯罪而受审判(无论是宗教的礼仪或社会的罪),两者有密切的关系。这种关系说明了一个旧约极重要的真理――被耶和华选召的人,有责任按着他所启示的意旨来生活。西乃颁赐律法时,已经强调过这个责任(参考第九章),在民数记、申命记,和约书亚记中,又重覆说明。这是很多先知言论的基本主题。在阿摩司书内,子民犯罪与耶和华的律法有关,因阿摩司没有任何一节的引述,所以不太明显。不过,律法的要点是存在的,包括照顾贫苦、施行公义、买卖时用公平的法码,更重要的,是独尊耶和华。而最重要的,是阿摩司不断引述旧有的历史处境,并把它们与耶和华的名联系起来。拣选仍有另一方面的责任。因为耶和华拣选了以色列,神对其子民有一个特殊的责任:犯罪的以色列人,不能因为是选民而有任何特殊的权利(参九7、8),反之,他们要比其他国家的人民肩负更高水准的道德责任。不过,耶和华不会完全毁灭雅各家族。虽然,子民中所有犯罪的都要灭亡(参九8―10),但我们不能用这几节圣经来建立一个全面的教义。利未记记载了无意犯的罪(因无知而犯的罪)及有意犯的罪(预谋而犯的罪),对立约
的民来说,前者是可以被宽恕的,后者却不能。阿摩司已经强调耶和华不断尝试使他的子民回转,所以他们一定有获赦免的可能:他在这里谈及的「罪人」,一定是那些不断故意犯罪的人,这些人以为他们自己是以色列人,耶和华就会接受他们任何行为。阿摩司书以一个较喜乐的附注作为结束。他清楚预知耶和华的约没有废去,大卫倒塌的帐幕(九11)必重新修理,如「以往的日子」被重建起来。但圣约有更深的效用,耶和华不是单单像一个「宇宙的工匠」般修补以色列国:他透过阿摩司应许了一个更荣耀、更丰盛、更稳定、更安全的未来:耶和华说,日子将到耕种的必接续收割的踹葡萄的必接续撒种的大山要滴下甜酒小山都必流奶我必使我民以色列被掳的归回他们必重修荒废的城邑居住栽种葡萄园,喝其中所出的酒修造果木园,吃其中的果子我要将他们栽于本地,他们不再从我所赐给他们的地上拔出来这是耶和华你们的神说的(九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