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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恩十二题之四:罗马六章的研究

商天行证道集 by 商天行

  救恩十二题之四:罗马六章的研究
  我深相信罗马六章的认识,将对教会的信仰,有决定性的革新作用。因为过去的教会特别对于罗马六章23节,有部分的人认识的不够正确。为此,对于永生的观念就有很大的偏差。今天在“互相尊重信仰”的宗教信仰的政策下,我们相信仍然可以允许我们作友谊的互相批评,以致达到真正的团结。我盼望对罗马六章与我们有不同看法的弟兄们,请向我们提出你宝贵的意见,使我们能得到必要的改正。否则,请以宽大的胸怀,来接受新的光照。
  经文:“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神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罗六:22、23)我们认为22、23节两节,应当连起来解说的,两节之间有因为二字,乃是承上接下的助语词。举例:“今天张兄不来,因为天寒地冻”,这里下文用因为二字,是说明上文张兄不来之原因。又例:“林兄今日减食,因为患了胃病”,这也证明因为二字,是有按文字的规律,使上下文有互相的联系。所以我们首先要认清罗六章22、23节不能作独立的注解,乃是有相互的联系。以前有人注解两节圣经,简直是互相矛盾了。22节说: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而把23节却解作,恩赐是白得的,永生是神的恩赐,所以得永生不必行善做好。保罗说:我有此意,岂是反复不定吗?我所起的意,岂是从情欲起的,叫我忽是忽非吗?我指着信实的神说,我们向你们所传的道,并没有是而又非的(林后一:17、18)。若保罗在罗马六章22节说,永生是要有成圣的果子。而在23节却接着说,得永生不必行善做好,这不是忽是忽非,是而又非吗?保罗决不会这样的。因此我们必须把22、23节重新加以研究。
  一、但现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过去我们对于得救称义的认识,不过是罪得赦免,但我们今天对于得救,在另一方面是认识了,是从罪里得了释放。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神不准(断乎不可:西文为神不准)。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罗六:1、2)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罗六:14)。因为你们作罪之奴仆的时候,就不被义约束了(罗六:20)。照四福音中得救的事例看来,都有出暗入光的明显界线。使徒行传中有许多蒙召的人,他们都悔改归正,他们的生活都见证了从罪里得了释放,不作罪之奴仆。耶稣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所有犯罪的,都是罪的奴仆。奴仆不能永远住在家里,儿子是永远住在家里。”(约八:34)我们要研究一下,就是从罪里得了释放,是不是在得救的同时呢?这一个答复是于信徒的信仰上,和讲经上,有很大的帮助。其实从罪里得了释放,不过是悔改归正的一种具体解说,也就是耶稣对罪人说:“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约八:11)的一种具体说明。
  二、作了神的奴仆--作神的奴仆有好几种意义:第一,要认识我们爱,因为神先爱我们(约一书四:19)。耶稣说:“我来不是受人的服侍,乃是服侍人”,耶稣甚至替门徒洗脚,所以我们知道作神的奴仆,并不是神要奴役我们。其实神早已差遣他的儿子服侍了人,并且舍了他的命在十字架上。第二,这里也不是有统治与被统治的阶级观念。因为耶稣称门徒为朋友(约十五:15),称门徒为弟兄(约二十:17)。我们也被称为神的儿女,神就是我们的父。第三,爱弟兄是服侍人的意思。“人若说,‘我爱神’,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话的;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神”(约一书四:20)。第四,就是给公道正义作奴仆,也就是为公道正义服务,不将肢体献给不正义作奴仆。
  三、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这里保罗所提出关于永生的条件,使现代一般解经家大为震动。其实施洗约翰与耶稣和门徒书信中,都能说明这个意思。施洗约翰的见证说:“现在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太三:10)耶稣说:“这样,凡好树都结好果子,惟独坏树结坏果子。好树不能结坏果子,坏树不能结好果子。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太七:17、19)又说:“看哪,我这三年,来到这无花果树前找果子,竟找不着。把它砍了吧,何必白占地土呢!”(路十三:7)犹大书说:“他们作牧人,只知喂养自己,无所惧怕,是没有雨的云彩,被风飘荡;是秋天没有果子的树,两次的死(法文新译),连根被拔出来……是流荡的星,有墨黑的幽暗为他们永远存留。”(犹:12-13)以上的圣经都言明了不结果子的和结坏果子的,是没有永生的。以上都是罗马六章22节的话,还需要23节再来说明他。
  四、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这里说明了为什么要从罪里得了释放,不再做罪的奴仆;说明了在恩典之下,是不可以犯罪的;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雅四:17)。不必行善做好,这就是罪。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上帝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三:16-17)。得永生不必行善做好,这种话竟出于自称为神的仆人者的口中,是叫圣经的教训督责都落了空,使人不能归正,教导人犯罪。为什么要从罪里得了释放呢?为什么基督徒不可作罪之奴仆呢?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不必行善做好,就是犯罪,罪的结局不是永生,乃是死。
  五、惟有神的恩赐--神的恩赐是什么?不可根据玄想,乃要根据圣经。依照圣经蒙恩得救,乃是神的恩赐。罗马书说“恩赐乃是由许多过犯而称义”(罗五:16);以弗所书说:“我们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给各人的恩赐”(弗四:7)。这恩赐是什么性质呢?就是将悔改的心,赦罪的恩赐给信的人(徒五:31)。除此以外还有各样的美善的恩赐(雅一:17;弗四:8),林前十二章有各种建立教会的恩赐。但不必行善做好的人,是没有悔改的心,也就没有赦罪的恩。没有赦罪怎能称义呢?没有称义,怎能得永生。而罗马十二章所说的各种恩赐,毫无不必行善做好的意思。神不会给那些不悔改的人,白白的赐他们永生!有了神的恩赐,才能从罪里得了释放。
  六、在我们的主耶稣基督里乃是永生--看约翰十五章,可以认识怎样是在基督里面或在基督的外面。耶稣说:“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人若不常在我里面的,就像枝子丢在外面枯干,人拾起来,扔在火里烧了。你们若常在我里面,我的话也常在你们里面。”(约十五:5-7)照耶稣自己的话研究起来,在基督里的人,有两个特点:1、在基督里的人是多结果子的;2、在基督耶稣里的人,有耶稣的话常在他里面。现作分别研究如下:
  1、在基督耶稣里的人是多结果子的人--果子是表明种子的品种,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也是表明这树枝所连系的树根,是好树或是坏树。在耶稣基督里的,是属于葡萄树,不是荆棘。葡萄树的枝子,因为树根的汁浆自然能开花结果。因为罗马六章22节的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与23节的“在耶稣基督里,乃是永生”,同是指多结果子的人,因此并不矛盾。
  2、在耶稣基督里的,耶稣的话也常在他里面。约翰一书说到与神相交的道理,我们知道在耶稣基督里面的,也就是与神相交的。现在要研究那些不行真理的,他的道也不在心里的,真理也不在他里面的,是否能与神相交?是否可能在基督里?约翰一书说: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不行真理了。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一书一:6-7)。在光明中行的才得与神相交,与神相交的是在基督里了。不行真理的,就是在黑暗里行的,虽然他们自己说是与神相交,其实是说谎话的,与基督不能相交的是不可能在基督里的。约壹书又说:“凡遵守主道的,爱神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人若说他住在主里面,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约一书二:5-6)正如保罗所说“你们既然接受了主基督耶稣,就当遵他而行。”(西二:6)这节经文在新旧库译本中乃是这样:“所以你们既然接受了耶稣的教训,当在他里面生活行动”。道理教训与思想性情、生活行动很有关系,表面上相信耶稣而不接受耶稣的教训,他的思想性情、心灵生命、生活行动都不会有耶稣的样式,因此就不能当作在基督里了。我们认识:“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罗八:1)这些人乃是多结果子,遵守主道的人。所以不定罪了,并不是指那些不必行善做好的人。
  七、总结:以后要纠正教会中的两大观念:
  1、纠正得救的观念,得救不但是罪得赦免;而且是从罪里得了释放,不再作罪之奴仆。
  2、认清神的恩赐之本质,使以后对于传福音与认识信徒的标准,有新的看法,对基督里或主内有新的认识。过去以信七件事或使徒信经的,就是主内弟兄。但现在认识了约翰一书所说,凡遵守主道的,就晓得他是在主里面的;也就是说,有耶稣的话在他里面的人,才是主里面的人(约十五:7)。这个使我们对于永生的观念有很大的光照,因为在基督耶稣里的人,就不定罪。在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并且使我们能分辨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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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救恩十二题之四:罗马六章的研究  我深相信罗马六章的认识,将对教会的信仰,有决定性的革新作用。因为过去的教会特别对于罗马六章23节,有部分的人认识的不够正确。为此,对于永生的观念就有很大的偏差。今天在“互相尊重信仰”的宗教信仰的政策下,我们相信仍然可以允许我们作友谊的互相批评,以致达到真正的团结。我盼望对罗马六章与我们有不同看法的弟兄们,请向我们提出你宝贵的意见,使我们能得到必要的改正。否则,请以宽大的胸怀,来接受新的光照。  经文:“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神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罗六:22、23)我们认为22、23节两节,应当连起来解说的,两节之间有因为二字,乃是承上接下的助语词。举例:“今天张兄不来,因为天寒地冻”,这里下文用因为二字,是说明上文张兄不来之原因。又例:“林兄今日减食,因为患了胃病”,这也证明因为二字,是有按文字的规律,使上下文有互相的联系。所以我们首先要认清罗六章22、23节不能作独立的注解,乃是有相互的联系。以前有人注解两节圣经,简直是互相矛盾了。22节说:有成圣的果子
,那结局就是永生;而把23节却解作,恩赐是白得的,永生是神的恩赐,所以得永生不必行善做好。保罗说:我有此意,岂是反复不定吗?我所起的意,岂是从情欲起的,叫我忽是忽非吗?我指着信实的神说,我们向你们所传的道,并没有是而又非的(林后一:17、18)。若保罗在罗马六章22节说,永生是要有成圣的果子。而在23节却接着说,得永生不必行善做好,这不是忽是忽非,是而又非吗?保罗决不会这样的。因此我们必须把22、23节重新加以研究。  一、但现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过去我们对于得救称义的认识,不过是罪得赦免,但我们今天对于得救,在另一方面是认识了,是从罪里得了释放。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神不准(断乎不可:西文为神不准)。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罗六:1、2)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罗六:14)。因为你们作罪之奴仆的时候,就不被义约束了(罗六:20)。照四福音中得救的事例看来,都有出暗入光的明显界线。使徒行传中有许多蒙召的人,他们都悔改归正,他们的生活都见证了从罪里得了释放,不作罪之奴仆。耶稣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所有犯
罪的,都是罪的奴仆。奴仆不能永远住在家里,儿子是永远住在家里。”(约八:34)我们要研究一下,就是从罪里得了释放,是不是在得救的同时呢?这一个答复是于信徒的信仰上,和讲经上,有很大的帮助。其实从罪里得了释放,不过是悔改归正的一种具体解说,也就是耶稣对罪人说:“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约八:11)的一种具体说明。  二、作了神的奴仆--作神的奴仆有好几种意义:第一,要认识我们爱,因为神先爱我们(约一书四:19)。耶稣说:“我来不是受人的服侍,乃是服侍人”,耶稣甚至替门徒洗脚,所以我们知道作神的奴仆,并不是神要奴役我们。其实神早已差遣他的儿子服侍了人,并且舍了他的命在十字架上。第二,这里也不是有统治与被统治的阶级观念。因为耶稣称门徒为朋友(约十五:15),称门徒为弟兄(约二十:17)。我们也被称为神的儿女,神就是我们的父。第三,爱弟兄是服侍人的意思。“人若说,‘我爱神’,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话的;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神”(约一书四:20)。第四,就是给公道正义作奴仆,也就是为公道正义服务,不将肢体献给不正义作奴仆。  三、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这里保罗所提
出关于永生的条件,使现代一般解经家大为震动。其实施洗约翰与耶稣和门徒书信中,都能说明这个意思。施洗约翰的见证说:“现在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太三:10)耶稣说:“这样,凡好树都结好果子,惟独坏树结坏果子。好树不能结坏果子,坏树不能结好果子。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太七:17、19)又说:“看哪,我这三年,来到这无花果树前找果子,竟找不着。把它砍了吧,何必白占地土呢!”(路十三:7)犹大书说:“他们作牧人,只知喂养自己,无所惧怕,是没有雨的云彩,被风飘荡;是秋天没有果子的树,两次的死(法文新译),连根被拔出来……是流荡的星,有墨黑的幽暗为他们永远存留。”(犹:12-13)以上的圣经都言明了不结果子的和结坏果子的,是没有永生的。以上都是罗马六章22节的话,还需要23节再来说明他。  四、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这里说明了为什么要从罪里得了释放,不再做罪的奴仆;说明了在恩典之下,是不可以犯罪的;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雅四:17)。不必行善做好,这就是罪。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上帝的
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三:16-17)。得永生不必行善做好,这种话竟出于自称为神的仆人者的口中,是叫圣经的教训督责都落了空,使人不能归正,教导人犯罪。为什么要从罪里得了释放呢?为什么基督徒不可作罪之奴仆呢?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不必行善做好,就是犯罪,罪的结局不是永生,乃是死。  五、惟有神的恩赐--神的恩赐是什么?不可根据玄想,乃要根据圣经。依照圣经蒙恩得救,乃是神的恩赐。罗马书说“恩赐乃是由许多过犯而称义”(罗五:16);以弗所书说:“我们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给各人的恩赐”(弗四:7)。这恩赐是什么性质呢?就是将悔改的心,赦罪的恩赐给信的人(徒五:31)。除此以外还有各样的美善的恩赐(雅一:17;弗四:8),林前十二章有各种建立教会的恩赐。但不必行善做好的人,是没有悔改的心,也就没有赦罪的恩。没有赦罪怎能称义呢?没有称义,怎能得永生。而罗马十二章所说的各种恩赐,毫无不必行善做好的意思。神不会给那些不悔改的人,白白的赐他们永生!有了神的恩赐,才能从罪里得了释放。  六、在我们的主耶稣基督里乃是永生--看约翰十五章,可以认识怎样是在基督里面或在基督的外面。耶稣说:“我是葡
萄树,你们是枝子;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人若不常在我里面的,就像枝子丢在外面枯干,人拾起来,扔在火里烧了。你们若常在我里面,我的话也常在你们里面。”(约十五:5-7)照耶稣自己的话研究起来,在基督里的人,有两个特点:1、在基督里的人是多结果子的;2、在基督耶稣里的人,有耶稣的话常在他里面。现作分别研究如下:  1、在基督耶稣里的人是多结果子的人--果子是表明种子的品种,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也是表明这树枝所连系的树根,是好树或是坏树。在耶稣基督里的,是属于葡萄树,不是荆棘。葡萄树的枝子,因为树根的汁浆自然能开花结果。因为罗马六章22节的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与23节的“在耶稣基督里,乃是永生”,同是指多结果子的人,因此并不矛盾。  2、在耶稣基督里的,耶稣的话也常在他里面。约翰一书说到与神相交的道理,我们知道在耶稣基督里面的,也就是与神相交的。现在要研究那些不行真理的,他的道也不在心里的,真理也不在他里面的,是否能与神相交?是否可能在基督里?约翰一书说: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不行真理了。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
彼此相交,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一书一:6-7)。在光明中行的才得与神相交,与神相交的是在基督里了。不行真理的,就是在黑暗里行的,虽然他们自己说是与神相交,其实是说谎话的,与基督不能相交的是不可能在基督里的。约壹书又说:“凡遵守主道的,爱神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人若说他住在主里面,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约一书二:5-6)正如保罗所说“你们既然接受了主基督耶稣,就当遵他而行。”(西二:6)这节经文在新旧库译本中乃是这样:“所以你们既然接受了耶稣的教训,当在他里面生活行动”。道理教训与思想性情、生活行动很有关系,表面上相信耶稣而不接受耶稣的教训,他的思想性情、心灵生命、生活行动都不会有耶稣的样式,因此就不能当作在基督里了。我们认识:“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罗八:1)这些人乃是多结果子,遵守主道的人。所以不定罪了,并不是指那些不必行善做好的人。  七、总结:以后要纠正教会中的两大观念:  1、纠正得救的观念,得救不但是罪得赦免;而且是从罪里得了释放,不再作罪之奴仆。  2、认清神的恩赐之本质,使以后对于传福音与认识信徒的标准,
有新的看法,对基督里或主内有新的认识。过去以信七件事或使徒信经的,就是主内弟兄。但现在认识了约翰一书所说,凡遵守主道的,就晓得他是在主里面的;也就是说,有耶稣的话在他里面的人,才是主里面的人(约十五:7)。这个使我们对于永生的观念有很大的光照,因为在基督耶稣里的人,就不定罪。在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并且使我们能分辨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