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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恩十二题之七:罗马三章--称义之门

商天行证道集 by 商天行

  救恩十二题之七:罗马三章--称义之门
  罗马三章是教会历史上重要的一章,马丁路得等人的得救,都是从罗马三章入门的。但罗马三章也相当深奥,我们要仔细的读。
  本章首先保罗作声明说:“为什么不说,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呢?这是毁谤我们的人说我们有这话,这等人定罪是该当的。”(罗三:8)作恶以成善的意思,可以这样译:“让我们来作恶,结果那好事会来到的。”这就如有人说:“只要因信称义,虽然犯罪作恶,天堂总有份的。”有人说,保罗曾经说过这样的话,保罗却说:这是毁谤他的人,说他有这样的话。其实保罗并没说过这样的话,保罗并且说:这些毁谤的人,是该定罪的。在那些无学问而不坚固的人,是会误会保罗的意思。有人引保罗的话说:作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上帝,他的信就算为义(罗四:4、5)。有人以为这话的意思,就是只要因信靠恩,不用作什么善工,就可以得永生,这是领会错了。第一,因为恩慈是领我们悔改的(罗二:4),特别是领那些自以为义,向来是有些宗教上的行为之人悔改的。第二,他们对于称义,没有好好的明白领会,称义不过是赦免人先时所犯的罪(罗三:25),是入门,他还得走永生的道路呢!
  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这几句话是指着谁说的--在罗马三章10-12节说,没有义人,没有行善的,是不是包括基督徒在内呢?罗马三章10-18节,都是从诗篇和以赛亚书中引来的,在19节却指出:“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的人说的。”诗篇和先知的书,是不是律法上的话呢?有人以为十条诫是律法,仪文律法是律法,但耶稣说诗篇是律法上的话(约十:34;约十五:25)。保罗说:“律法上记着说:主说,‘我要用外邦人的舌头和外邦人的嘴唇对这百姓说话,他们还是不听从我’”(林前十四:21;赛二十九:11、12)。这样,保罗以为先知的书,也是律法上的话。而且加拉太书说,创世记也是律法:“因为律法上记着,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一个是使女生的,一个是自主之妇人生的”(加四:22),这样看来连创世记也是律法了。所以我们知道没有义人,没有行善的,这些律法上的话,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不是对恩典以下之人说的,恩典以下的人,是有行善的,有义人的,多加不是广行善事吗?(徒九:36)罗马的信徒,保罗深信他们是满有良善,充足了诸般的知识(罗十五:14),就是因为他们不但有良善,而且是明白真道的,所以充满了诸般的知识。悔改归正,就是不偏离正路,体贴圣灵,就是生命平安,所以基督徒该知道平安的路,义人在父的国里发光(太十三:43)。惟有义人进入永生里去(太二十五:46)。凡行公义之人都是上帝所生的(约一书二:29)。我们切不要把基督徒包括在“没有义人,没有行善”之内,这些是指律法以下的犹太人说的,律法以下的犹太人,为什么不能行善呢?因为旧约只能作新约的表样,只有靠牛羊的血赎罪,而没有基督的血;只吃羊羔的肉,而没有接受道成肉身的耶稣;只守旧约肉体的条例,而无新约的福音。因此,得不着所应许的圣灵,所以犹太旧教中是没有行义的力量。
  律法使人知罪--律法的范围既然很广,所以使人知罪,也不必用十条诫的,保罗在罗马三章用诗篇、以赛亚的话使人知罪。多少人因着白白称义(罗三:24)而成为白占地土,这是什么缘故呢?这又是误会了白白称义的意思了,我们切不要把白白称义,当作可以作恶以成善,这样的人,保罗说是该当定罪的。
  白白称义,也是领我们悔改的,耶稣说:“一个债主有两个人欠他的债:一个欠五十两银子,一个欠五两银子。因为他们无力偿还,债主就开恩免了他们两个人的债。这两个人哪一个更爱他呢?”(路七:41-42)债主就是神,世上有君子和小人两等人,犯罪多的可比欠五十两,少的可比欠五两,但他们得罪了天,得罪了人,都无力偿还,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耶稣基督的救赎,就白白称义,开恩赦免了他们两个人的债。
  称义是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罗三:25)。这不过是信徒灵程的开始,近代教会走错了路,是把先时当作永远,这也是个缘故,以致部分信徒,不肯遵守耶稣的教训了。约翰一书说: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了普天下人的罪(约一书二:1、2)。耶稣的血不但赦免我们先时所犯的罪,也给已信的小子们作挽回祭。约翰的书信又说:“人若看见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就当为他祈求,神必将生命赐给他;有至于死的罪,我不说当为这罪祈求。凡不义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于死的罪”(约一书五:16、17)。因信称义是道理的开端,好像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时候血洒门框一样,所以基督徒的灵程不能停留在因信称义的地方,正如罗马五章所说:我们既因信称义,就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我们又藉着他,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并且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因为知道患难生忍耐,忍耐生老练,老练生盼望,盼望不至于羞耻;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的心里。…现在我们既靠着他的血称义,就更要藉着他免去神的忿怒(罗五:1-9)。
  在本章说因信称义之后,我们又藉着耶稣“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恩典中”,这不是说因信称义之后,又要因信吗?靠恩得救之后要进入现在所站的恩典中吗?原来第一点是本于信,以致于信的道理(罗一:17);第二点是恩上加恩的道理,是指靠圣灵入门,靠圣灵行事(加五:25)。若不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就会象加拉太人一样,靠圣灵入门,靠肉身成全(加三:3)。保罗说,他们是无知,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道路是什么?就是每天行事过生活。在得救以后,每天还必须过生活,做事情,就是必须走道路。照每个基督徒的经验,在得救以后,每个人会遇到玛拉(逆境)或以琳(顺境)必须遇着财利的问题,我们对财利的轻重,就知道我们的侍奉在哪里。也会像以色列人一样,有衣食的忧虑,会发怨言,也会遇着弟兄之间的关系,像可拉大坍就在这事上失败了。认识开始于经验,我们在这里发现了那因信称义就是得救上天堂,乃是脱离实际的片面的教条。因为他们没有又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他们所坚持的信与恩典是不完全的,不看见对真理的信心,和过生活行事的信心,也不看见过生活所需要的恩典。保罗论到永生,与称义是不一样的。他说: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神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罗六:22)。成圣的果子,是通过了现实的事情表现出来的,成圣的果子也就是圣灵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这些,就是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的功效,这里我们又发现了保罗所论的永生,其条件与我们今天的观念有些不同,保罗所说的永生,乃是称义以后,要结出果子来。在这一点西教士传来的,和保罗所传的,有很大的差异。我们大家要经过研究以后,按照圣经的真理,去伪存真,分别取舍,就不会被人引到灭亡了。但有些弟兄是迷失的羊,是要寻找回来,天上的使者也因此欢乐呢!
  立功之法与信主之法--立功之法与信主之法在旧约的预表上该隐献土产,是表样立功之法,亚伯献羊羔是预表信主之法,承认自己是个罪人,像税吏一样,上殿里祷告,连举目望天都不敢,只捶着胸说: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他悔改归正,耶稣的血要赎他的罪,称他为义了。但那个法利赛人,在殿里站着,自言自语的祷告说:“神啊,我感谢你,我不象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象这个税吏。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路十八:9-14)这就是典型的立功之法,他在神面前自高、自夸、骄傲、藐视别人,他自己觉得没有亏欠神的荣耀,这种人嫉妒的心最大,而且有仇恨和凶杀的心,耶稣也被他们钉死十字架,保罗从前也是这样的人,他说:从前以为与我有益的,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腓三:7)。路得提出人称义或得救,不需要什么善功,乃是针对着当时的人,切望藉着各种机械式的实行,以获得行为上的称义,像做弥撒,到罗马朝圣等等。白白称义就是使立功之法者悔改的表示。
  信主之法是怎么样呢?保罗说:“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罗一:17)。除了信救恩之外,我们还要懂得信真理,无伪之信,生发仁爱的信心,与行事为人凭着信心,不凭眼见的道理(林后五:7)。我们要认识信心是会增长的(林后十:15)。所以我们要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三:28)。法利赛人是守摩西律法受割礼、守安息日、祷告、禁食、捐献、施舍都有的,但他们的内心是骄傲、自夸、自大、自高、嫉妒、怨恨,不肯悔改相信耶稣为他们流血赎罪,所以不得赦罪称义。而那些娼妓税吏罪人,是不遵守摩西律法的,反而因信得救了,像那个女人是罪人,到耶稣后面来哭,耶稣对她说:“你许多的罪都赦免了,……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的回去吧!”(路七:47-50)。这是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的实在例子,我相信这样的经验,与任何得救的人,都是相符合的。但有人以为上天堂,不在乎遵守津法,这是不对的。称义是赦免人先时所犯的罪,相信以后的罪是另外的事,这样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可,更是坚固津法(罗三:31)。这句话看起来,与28节有矛盾,其实不是的。第一是阶段的关系,第二有新旧约的关系,28节说的是称义之前的情况,31节说的是称义以后的情况。什么叫做片面的教条主义呢?就象这里只接受那不在乎遵行律法,而不接受更是坚固律法,结果就造成了得救以后,就偏离正道的事情。耶稣对那犯奸淫的女人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约八:11)。耶稣对信他的犹太人说:“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又说:“…我实实在在告诉你们: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奴仆不能永远住在家里,儿子是永远住在家里”(约八:31-35)。这就是说,靠血称义是一次得救,遵守真理是永远得救。律法有两种,就是摩西的律法和基督的律法(加六:2),基督的律法又称为全备自由的律法(雅一:25;雅二:12),那写在心版上的律法,就是基督的律法。基督的律法也在信心的范围之内,为什么呢?因为自由的律法就是真理,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你的道就是真理(约十七:17)。希伯来书说:道是要用信心来调和的(来四:2)。若是因信废了律法,就是因信废了真理,叫我们不要用信心与所听见的道调和,就是成为罪的奴仆,不能永远住在家里了。
  这样看来,罗马三章也像城墙倒塌,不是真信耶稣的人,他们可以根据片面的字句,而进入教会混乱真理。愿弟兄们把这墙垣重新修造起来,我们必须把西教士所传来的,重新加以批判,把救恩再发明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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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救恩十二题之七:罗马三章--称义之门  罗马三章是教会历史上重要的一章,马丁路得等人的得救,都是从罗马三章入门的。但罗马三章也相当深奥,我们要仔细的读。  本章首先保罗作声明说:“为什么不说,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呢?这是毁谤我们的人说我们有这话,这等人定罪是该当的。”(罗三:8)作恶以成善的意思,可以这样译:“让我们来作恶,结果那好事会来到的。”这就如有人说:“只要因信称义,虽然犯罪作恶,天堂总有份的。”有人说,保罗曾经说过这样的话,保罗却说:这是毁谤他的人,说他有这样的话。其实保罗并没说过这样的话,保罗并且说:这些毁谤的人,是该定罪的。在那些无学问而不坚固的人,是会误会保罗的意思。有人引保罗的话说:作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上帝,他的信就算为义(罗四:4、5)。有人以为这话的意思,就是只要因信靠恩,不用作什么善工,就可以得永生,这是领会错了。第一,因为恩慈是领我们悔改的(罗二:4),特别是领那些自以为义,向来是有些宗教上的行为之人悔改的。第二,他们对于称义,没有好好的明白领会,称义不过是赦免人先时所犯的罪(罗三:25),是入门,他还得走永生的
道路呢!  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这几句话是指着谁说的--在罗马三章10-12节说,没有义人,没有行善的,是不是包括基督徒在内呢?罗马三章10-18节,都是从诗篇和以赛亚书中引来的,在19节却指出:“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的人说的。”诗篇和先知的书,是不是律法上的话呢?有人以为十条诫是律法,仪文律法是律法,但耶稣说诗篇是律法上的话(约十:34;约十五:25)。保罗说:“律法上记着说:主说,‘我要用外邦人的舌头和外邦人的嘴唇对这百姓说话,他们还是不听从我’”(林前十四:21;赛二十九:11、12)。这样,保罗以为先知的书,也是律法上的话。而且加拉太书说,创世记也是律法:“因为律法上记着,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一个是使女生的,一个是自主之妇人生的”(加四:22),这样看来连创世记也是律法了。所以我们知道没有义人,没有行善的,这些律法上的话,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不是对恩典以下之人说的,恩典以下的人,是有行善的,有义人的,多加不是广行善事吗?(徒九:36)罗马的信徒,保罗深信他们是满有良善,充足了诸般的知识(罗十五:14),就是因为他们不但有良善,而且是
明白真道的,所以充满了诸般的知识。悔改归正,就是不偏离正路,体贴圣灵,就是生命平安,所以基督徒该知道平安的路,义人在父的国里发光(太十三:43)。惟有义人进入永生里去(太二十五:46)。凡行公义之人都是上帝所生的(约一书二:29)。我们切不要把基督徒包括在“没有义人,没有行善”之内,这些是指律法以下的犹太人说的,律法以下的犹太人,为什么不能行善呢?因为旧约只能作新约的表样,只有靠牛羊的血赎罪,而没有基督的血;只吃羊羔的肉,而没有接受道成肉身的耶稣;只守旧约肉体的条例,而无新约的福音。因此,得不着所应许的圣灵,所以犹太旧教中是没有行义的力量。  律法使人知罪--律法的范围既然很广,所以使人知罪,也不必用十条诫的,保罗在罗马三章用诗篇、以赛亚的话使人知罪。多少人因着白白称义(罗三:24)而成为白占地土,这是什么缘故呢?这又是误会了白白称义的意思了,我们切不要把白白称义,当作可以作恶以成善,这样的人,保罗说是该当定罪的。  白白称义,也是领我们悔改的,耶稣说:“一个债主有两个人欠他的债:一个欠五十两银子,一个欠五两银子。因为他们无力偿还,债主就开恩免了他们两个人的债。这两个人哪一个更爱他呢?
”(路七:41-42)债主就是神,世上有君子和小人两等人,犯罪多的可比欠五十两,少的可比欠五两,但他们得罪了天,得罪了人,都无力偿还,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耶稣基督的救赎,就白白称义,开恩赦免了他们两个人的债。  称义是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罗三:25)。这不过是信徒灵程的开始,近代教会走错了路,是把先时当作永远,这也是个缘故,以致部分信徒,不肯遵守耶稣的教训了。约翰一书说: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了普天下人的罪(约一书二:1、2)。耶稣的血不但赦免我们先时所犯的罪,也给已信的小子们作挽回祭。约翰的书信又说:“人若看见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就当为他祈求,神必将生命赐给他;有至于死的罪,我不说当为这罪祈求。凡不义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于死的罪”(约一书五:16、17)。因信称义是道理的开端,好像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时候血洒门框一样,所以基督徒的灵程不能停留在因信称义的地
方,正如罗马五章所说:我们既因信称义,就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我们又藉着他,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并且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因为知道患难生忍耐,忍耐生老练,老练生盼望,盼望不至于羞耻;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的心里。…现在我们既靠着他的血称义,就更要藉着他免去神的忿怒(罗五:1-9)。  在本章说因信称义之后,我们又藉着耶稣“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恩典中”,这不是说因信称义之后,又要因信吗?靠恩得救之后要进入现在所站的恩典中吗?原来第一点是本于信,以致于信的道理(罗一:17);第二点是恩上加恩的道理,是指靠圣灵入门,靠圣灵行事(加五:25)。若不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就会象加拉太人一样,靠圣灵入门,靠肉身成全(加三:3)。保罗说,他们是无知,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道路是什么?就是每天行事过生活。在得救以后,每天还必须过生活,做事情,就是必须走道路。照每个基督徒的经验,在得救以后,每个人会遇到玛拉(逆境)或以琳(顺境)必须遇着财利的问题,我们对财利的轻重,就知道我们的侍奉在哪里。也会像以色列人一样,有衣食的忧虑,
会发怨言,也会遇着弟兄之间的关系,像可拉大坍就在这事上失败了。认识开始于经验,我们在这里发现了那因信称义就是得救上天堂,乃是脱离实际的片面的教条。因为他们没有又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他们所坚持的信与恩典是不完全的,不看见对真理的信心,和过生活行事的信心,也不看见过生活所需要的恩典。保罗论到永生,与称义是不一样的。他说: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神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罗六:22)。成圣的果子,是通过了现实的事情表现出来的,成圣的果子也就是圣灵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这些,就是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的功效,这里我们又发现了保罗所论的永生,其条件与我们今天的观念有些不同,保罗所说的永生,乃是称义以后,要结出果子来。在这一点西教士传来的,和保罗所传的,有很大的差异。我们大家要经过研究以后,按照圣经的真理,去伪存真,分别取舍,就不会被人引到灭亡了。但有些弟兄是迷失的羊,是要寻找回来,天上的使者也因此欢乐呢!  立功之法与信主之法--立功之法与信主之法在旧约的预表上该隐献土产,是表样立功之法,亚伯献羊羔是预表信主之法,承认
自己是个罪人,像税吏一样,上殿里祷告,连举目望天都不敢,只捶着胸说: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他悔改归正,耶稣的血要赎他的罪,称他为义了。但那个法利赛人,在殿里站着,自言自语的祷告说:“神啊,我感谢你,我不象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象这个税吏。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路十八:9-14)这就是典型的立功之法,他在神面前自高、自夸、骄傲、藐视别人,他自己觉得没有亏欠神的荣耀,这种人嫉妒的心最大,而且有仇恨和凶杀的心,耶稣也被他们钉死十字架,保罗从前也是这样的人,他说:从前以为与我有益的,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腓三:7)。路得提出人称义或得救,不需要什么善功,乃是针对着当时的人,切望藉着各种机械式的实行,以获得行为上的称义,像做弥撒,到罗马朝圣等等。白白称义就是使立功之法者悔改的表示。  信主之法是怎么样呢?保罗说:“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罗一:17)。除了信救恩之外,我们还要懂得信真理,无伪之信,生发仁爱的信心,与行事为人凭着信心,不凭眼见的道理(林后五:7)。我们要认识信心是会增长的(林后十:
15)。所以我们要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三:28)。法利赛人是守摩西律法受割礼、守安息日、祷告、禁食、捐献、施舍都有的,但他们的内心是骄傲、自夸、自大、自高、嫉妒、怨恨,不肯悔改相信耶稣为他们流血赎罪,所以不得赦罪称义。而那些娼妓税吏罪人,是不遵守摩西律法的,反而因信得救了,像那个女人是罪人,到耶稣后面来哭,耶稣对她说:“你许多的罪都赦免了,……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的回去吧!”(路七:47-50)。这是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的实在例子,我相信这样的经验,与任何得救的人,都是相符合的。但有人以为上天堂,不在乎遵守津法,这是不对的。称义是赦免人先时所犯的罪,相信以后的罪是另外的事,这样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可,更是坚固津法(罗三:31)。这句话看起来,与28节有矛盾,其实不是的。第一是阶段的关系,第二有新旧约的关系,28节说的是称义之前的情况,31节说的是称义以后的情况。什么叫做片面的教条主义呢?就象这里只接受那不在乎遵行律法,而不接受更是坚固律法,结果就造成了得救以后,就偏离正道的事情。耶稣对那犯奸淫的女人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约八:1
1)。耶稣对信他的犹太人说:“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又说:“…我实实在在告诉你们: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奴仆不能永远住在家里,儿子是永远住在家里”(约八:31-35)。这就是说,靠血称义是一次得救,遵守真理是永远得救。律法有两种,就是摩西的律法和基督的律法(加六:2),基督的律法又称为全备自由的律法(雅一:25;雅二:12),那写在心版上的律法,就是基督的律法。基督的律法也在信心的范围之内,为什么呢?因为自由的律法就是真理,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你的道就是真理(约十七:17)。希伯来书说:道是要用信心来调和的(来四:2)。若是因信废了律法,就是因信废了真理,叫我们不要用信心与所听见的道调和,就是成为罪的奴仆,不能永远住在家里了。  这样看来,罗马三章也像城墙倒塌,不是真信耶稣的人,他们可以根据片面的字句,而进入教会混乱真理。愿弟兄们把这墙垣重新修造起来,我们必须把西教士所传来的,重新加以批判,把救恩再发明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