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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请教“李常受”

商天行证道集 by 商天行

  第三篇:请教“李常受”
  李说:“得永生是完全在乎信,一点不在乎别的,一个人要得永生,不必作什么,也不必行什么,只要信就得永生。”(见国度的真理第六章,论进天国和得永生不同)
  这句话觉得非常微妙,有点似是而非。“永生完全在乎信”是极对的,但不必作什么,不必行什么,这话甚难明白。据李之意,信的条件包含七件重大宝贵的事(见国度的真理第四章,天国的外表):1、信主是神的儿子;2、信道成肉身由童女而生;3、信血能洗罪;4、信主的死里复活;5、信主已升到天上;6、信主现在坐在天父右边;7、信主要再来。李认为这七件重大宝贵的事除去,就成为不信的教友,但这里李却有意无意的忘记了一件事,避讳不说,就是忘了信主的话(约五:47)。据李之意,信心的对象,完全在乎客观的事实,就是信耶稣在十字架上所做成的,那件救赎之事。“得永生,完全在乎信,一点不在乎别的”,换句话说:除了那件赎罪的事以外,真理也不用信,做事也不用信心了,就是把真理和生活划入“行”的范围里去。但这是李常受的看法,却不是主的看法,也不是彼得、约翰、保罗的看法。这不过是雅各所说的“没有行为的信心”。
  保罗的信心观(不止那七件事):
  1、这义是:①本于信; ②以致于信; ③义人必因信得生(罗一:17)
  按李所讲七件宝贵重大的事,不过是本于信,没有以致于信,更不是义人因信生活。
  2、指示万国的民,使他们信服真道(罗十六:26)。
  李所说七件事,并未包括信服真理,倒反有不必信服真道之意。
  3、所信的道已经守住了。(①徒十四:22 ②腓一:25 ③西一:23 ④帖前三:2 ⑤提后四:7)
  今天教会中对于那七件事,大概都信了,所缺少的就是所信的道。若信七件事就够了,就是叫人不必守所信的道了,若是这样岂能说“完全在乎信吗?”
  4、命令的总归就是爱,…这爱从无伪的信心中生出来的(提前一:5)。
  信七件事之后,能生出爱心来吗?所以无伪之信,必须信真理,有真理才会生出爱来。正如大卫说:求你将精明和知识赐给我,因我信了你的命令(诗一百十九:66)。李这点似乎不及大卫的精明,因为没有说要信命令。主却说:他的命令就是永生(约十二:50),不然这七件事就是天主教也是信的,他们不过在七件事以外,加些教皇制度,炼狱等异端罢了。
  李说:“得永生完全在乎信”,我们不晓得他所说的是什么?照保罗的信心观看来,原来李所说的信得永生,完全在乎“不信真道”。
  观看保罗对信心的观念与李常受的信心大不相同,李只有客观的信心,保罗有客观和主观的两方面,李信心的对象是宝血的赎罪,保罗不但信救赎还信真理。所以李说:只要信不必作什么,不必行什么,但保罗把“行”和“真理”归在信心的范围之内。保罗说:叫你们因信真道又被圣灵感动,成为圣洁,能以得救(帖后二:13);行事为人凭着信心,不凭着眼见(林后五:7);因信心所作的工夫(帖前一:3)。
  李只信七件客观的真理--救赎--所以无工可作,其实这是不通的。
  保罗的信上说:“使基督因你们的信,住在你们心里,叫你们的爱心有根有基”(弗三:17)。若完全在乎信必有基督住在心里,他的爱心就有根有基,这爱心也当然有所表现。如何会这样的冷淡无情,自私自利呢?这人所以不能行什么,不能作什么,是因为基督没有住在心里,也因为没有信。
  李说:得永生是一劳永逸的,这样还不如说,不劳永逸,因为这一劳是主所受的劳苦,不是我们所受的苦。得救以后又不必作什么,不必行什么,所以今天有人说:“得永生是可以睡着上天堂的,又说:就是一杯凉水也是进国度的条件。”这正应验先知的话说:“你们曾说:我们和死亡立约,与阴间结盟……因我们以谎言为避所,在虚假下藏身”(赛二十八:15)。
  若照保罗的话,我们行事为人,当与蒙召的恩相称,人非圣洁不能见主的,所以今天论永生,有两条路线:一、李常受路线; 二、保罗的路线。
  保罗在罗马书上论永生有四句话,没有一句说永生不必作什么,不必行什么的。他只论人称义(赦罪)是在行为之外,律法之外,不在乎遵行律法的。
  1、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罗二:7)。
  保罗讲:“凡恒心行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这与李所讲“得永生只要信,不必作什么”大不相同。保罗这句话好像是奇特,但这话与以弗所二章8、9、10节连起来读,就不觉得奇特了。他的次序原来是这样的。
  ①救赎--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②得救以后--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上帝所预备叫我们行的。
  ③审判--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林后五:10)。
  ④结局--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约五:29)。
  所以保罗讲“凡恒心行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凡结党不顺从真理的,就以忿怒恼恨报应他们”,这里所说的行善,乃是称义之后受了圣灵新造的功效,他们因着信,行了公义(来十一:33),所以行善也是因为信心的。
  2、保罗第二句话论永生在罗马五章21节:“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样,恩典也藉着义作王,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
  恩典之下的人,不是罪作王,乃是义作王的,我们在恩典之下,可以犯罪吗?上帝不准(断乎不可,英文作上帝禁止)。李却把“恩典”放大,信心缩小了。我们说话,要照神所量给我们的界限。是恩典之下,不可犯罪的。我们就当对弟兄们说,相信以后犯罪不是无条件无限止的可以得着赦免的。神所量给我们信心的界限,是本于信,以致于信,义人必因信心生活。我们传道时,也是信救恩,信真理,行事为人凭着信心。
  3、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称义),作了神的奴仆(顺命),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罗六:22)。这是保罗论永生的第三句话。
  李说:称义以后,不必作什么?就是不必顺命,也不必有成圣的果子,就有永生。其实称义是赦免人先时所犯的罪(罗三:25)。以后若冷心退后,当然得不着永生的。但李认为顺命与成圣的果子乃进千年国的条件。
  4、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罗六:23)。罪的工价乃是基督徒必须罪得赦免,就是相信以后的罪,也必蒙天父的饶恕,才可得永生。
  我们得救以后,若有人犯罪,要得赦免是有附带条件的,否则虽靠宝血,也不得赦免:(一)必须承认(约一书一:9);(二)要悔改--悔改与赦罪是连带的(路二十四:47),你们若不悔改,也要如此灭亡;(三)要饶恕人,宝血才有功效,主说“你们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饶恕你们的过犯,你们不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不饶恕你们的过犯”(太六:14)。这样单靠宝血,而废了真理,是不可能的,所以恩典与真理并行不悖,相辅相成。否则新酒装在旧皮袋,把新酒漏去,就是从恩典上坠落了,罪既留下,就要得罪的工价。所以恨弟兄的人,没有永生存在他的里面(约一书三:15)。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林后五:17)。惟有神的恩赐(血和灵)在耶稣基督里(不是在外面),作新造的人,乃是永生。
  结论:信心的七件事原是救赎的一件,若完全在乎信,还要信服真道,和行事为人的信心。因为主说,你们若不信摩西的书,怎能信我的话呢?(约五:47)又说:“你们的信心在哪里呢?”(路八:25),保罗说:“我们既靠着他的血称义,就更要藉着他免去神的忿怒”(罗五:9),“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对神)不义(对人)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罗一:18)可见不信真理的人,神的震怒也常在他身上(约三:36)。
  李的三本《国度的真理》,中国教会受影响很大,所以非公开讨论不可,照李之意,真理不过为作王者所追求,与一般仅为永生者无关。这样使教会受无比的损失。弟兄们阿,回转吧!何必死亡呢?话虽如此,我们能比你们强吗?决不是的,大儿子对父亲说:不去,后来懊悔倒是去了,小儿子说去,倒是不去了。愿大家都忘记背后,努力面前。
  (他山攻玉,无伤大雅,互相切磋,利病利行,如蒙赐教,幸甚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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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篇:请教“李常受”  李说:“得永生是完全在乎信,一点不在乎别的,一个人要得永生,不必作什么,也不必行什么,只要信就得永生。”(见国度的真理第六章,论进天国和得永生不同)  这句话觉得非常微妙,有点似是而非。“永生完全在乎信”是极对的,但不必作什么,不必行什么,这话甚难明白。据李之意,信的条件包含七件重大宝贵的事(见国度的真理第四章,天国的外表):1、信主是神的儿子;2、信道成肉身由童女而生;3、信血能洗罪;4、信主的死里复活;5、信主已升到天上;6、信主现在坐在天父右边;7、信主要再来。李认为这七件重大宝贵的事除去,就成为不信的教友,但这里李却有意无意的忘记了一件事,避讳不说,就是忘了信主的话(约五:47)。据李之意,信心的对象,完全在乎客观的事实,就是信耶稣在十字架上所做成的,那件救赎之事。“得永生,完全在乎信,一点不在乎别的”,换句话说:除了那件赎罪的事以外,真理也不用信,做事也不用信心了,就是把真理和生活划入“行”的范围里去。但这是李常受的看法,却不是主的看法,也不是彼得、约翰、保罗的看法。这不过是雅各所说的“没有行为的信心”。  保罗的信心观(不止那七件事):  1、
这义是:①本于信; ②以致于信; ③义人必因信得生(罗一:17)  按李所讲七件宝贵重大的事,不过是本于信,没有以致于信,更不是义人因信生活。  2、指示万国的民,使他们信服真道(罗十六:26)。  李所说七件事,并未包括信服真理,倒反有不必信服真道之意。  3、所信的道已经守住了。(①徒十四:22 ②腓一:25 ③西一:23 ④帖前三:2 ⑤提后四:7)  今天教会中对于那七件事,大概都信了,所缺少的就是所信的道。若信七件事就够了,就是叫人不必守所信的道了,若是这样岂能说“完全在乎信吗?”  4、命令的总归就是爱,…这爱从无伪的信心中生出来的(提前一:5)。  信七件事之后,能生出爱心来吗?所以无伪之信,必须信真理,有真理才会生出爱来。正如大卫说:求你将精明和知识赐给我,因我信了你的命令(诗一百十九:66)。李这点似乎不及大卫的精明,因为没有说要信命令。主却说:他的命令就是永生(约十二:50),不然这七件事就是天主教也是信的,他们不过在七件事以外,加些教皇制度,炼狱等异端罢了。  李说:“得永生完全在乎信”,我们不晓得他所说的是什么?照保罗的信心观看来,原来李所说的信得永生,完全在乎
“不信真道”。  观看保罗对信心的观念与李常受的信心大不相同,李只有客观的信心,保罗有客观和主观的两方面,李信心的对象是宝血的赎罪,保罗不但信救赎还信真理。所以李说:只要信不必作什么,不必行什么,但保罗把“行”和“真理”归在信心的范围之内。保罗说:叫你们因信真道又被圣灵感动,成为圣洁,能以得救(帖后二:13);行事为人凭着信心,不凭着眼见(林后五:7);因信心所作的工夫(帖前一:3)。  李只信七件客观的真理--救赎--所以无工可作,其实这是不通的。  保罗的信上说:“使基督因你们的信,住在你们心里,叫你们的爱心有根有基”(弗三:17)。若完全在乎信必有基督住在心里,他的爱心就有根有基,这爱心也当然有所表现。如何会这样的冷淡无情,自私自利呢?这人所以不能行什么,不能作什么,是因为基督没有住在心里,也因为没有信。  李说:得永生是一劳永逸的,这样还不如说,不劳永逸,因为这一劳是主所受的劳苦,不是我们所受的苦。得救以后又不必作什么,不必行什么,所以今天有人说:“得永生是可以睡着上天堂的,又说:就是一杯凉水也是进国度的条件。”这正应验先知的话说:“你们曾说:我们和死亡立约,与阴间结盟……因我
们以谎言为避所,在虚假下藏身”(赛二十八:15)。  若照保罗的话,我们行事为人,当与蒙召的恩相称,人非圣洁不能见主的,所以今天论永生,有两条路线:一、李常受路线; 二、保罗的路线。  保罗在罗马书上论永生有四句话,没有一句说永生不必作什么,不必行什么的。他只论人称义(赦罪)是在行为之外,律法之外,不在乎遵行律法的。  1、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罗二:7)。  保罗讲:“凡恒心行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这与李所讲“得永生只要信,不必作什么”大不相同。保罗这句话好像是奇特,但这话与以弗所二章8、9、10节连起来读,就不觉得奇特了。他的次序原来是这样的。  ①救赎--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②得救以后--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上帝所预备叫我们行的。  ③审判--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林后五:10)。  ④结局--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约五:29)。  所以保罗讲“凡恒心行善……就以永生报
应他们”,“凡结党不顺从真理的,就以忿怒恼恨报应他们”,这里所说的行善,乃是称义之后受了圣灵新造的功效,他们因着信,行了公义(来十一:33),所以行善也是因为信心的。  2、保罗第二句话论永生在罗马五章21节:“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样,恩典也藉着义作王,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  恩典之下的人,不是罪作王,乃是义作王的,我们在恩典之下,可以犯罪吗?上帝不准(断乎不可,英文作上帝禁止)。李却把“恩典”放大,信心缩小了。我们说话,要照神所量给我们的界限。是恩典之下,不可犯罪的。我们就当对弟兄们说,相信以后犯罪不是无条件无限止的可以得着赦免的。神所量给我们信心的界限,是本于信,以致于信,义人必因信心生活。我们传道时,也是信救恩,信真理,行事为人凭着信心。  3、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称义),作了神的奴仆(顺命),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罗六:22)。这是保罗论永生的第三句话。  李说:称义以后,不必作什么?就是不必顺命,也不必有成圣的果子,就有永生。其实称义是赦免人先时所犯的罪(罗三:25)。以后若冷心退后,当然得不着永生的。但李认为顺命与成圣的果子乃进千年国的条件。  4、
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罗六:23)。罪的工价乃是基督徒必须罪得赦免,就是相信以后的罪,也必蒙天父的饶恕,才可得永生。  我们得救以后,若有人犯罪,要得赦免是有附带条件的,否则虽靠宝血,也不得赦免:(一)必须承认(约一书一:9);(二)要悔改--悔改与赦罪是连带的(路二十四:47),你们若不悔改,也要如此灭亡;(三)要饶恕人,宝血才有功效,主说“你们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饶恕你们的过犯,你们不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不饶恕你们的过犯”(太六:14)。这样单靠宝血,而废了真理,是不可能的,所以恩典与真理并行不悖,相辅相成。否则新酒装在旧皮袋,把新酒漏去,就是从恩典上坠落了,罪既留下,就要得罪的工价。所以恨弟兄的人,没有永生存在他的里面(约一书三:15)。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林后五:17)。惟有神的恩赐(血和灵)在耶稣基督里(不是在外面),作新造的人,乃是永生。  结论:信心的七件事原是救赎的一件,若完全在乎信,还要信服真道,和行事为人的信心。因为主说,你们若不信摩西的书,怎能信我的话呢?(约五:47)又说:
“你们的信心在哪里呢?”(路八:25),保罗说:“我们既靠着他的血称义,就更要藉着他免去神的忿怒”(罗五:9),“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对神)不义(对人)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罗一:18)可见不信真理的人,神的震怒也常在他身上(约三:36)。  李的三本《国度的真理》,中国教会受影响很大,所以非公开讨论不可,照李之意,真理不过为作王者所追求,与一般仅为永生者无关。这样使教会受无比的损失。弟兄们阿,回转吧!何必死亡呢?话虽如此,我们能比你们强吗?决不是的,大儿子对父亲说:不去,后来懊悔倒是去了,小儿子说去,倒是不去了。愿大家都忘记背后,努力面前。  (他山攻玉,无伤大雅,互相切磋,利病利行,如蒙赐教,幸甚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