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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封 论生活方式怀恩:

怀恩夫人的九个讲论 by 怀恩夫人

  这些日子过得好吗?上次你提到生活忽然有了很大的改变,一时尚未适应;刚好最近有肢体来,和我交通到生活方式的问题,我不妨也在信上和你有点交通。
  生活方式的好与坏,主要的关键还是观念问题。第一:我们的生活应该有计划,有具体的目标。神是有计划,有次序的神,按时呼召以色列人,又按时差遣耶稣降世,又按时赐下圣灵,按计划把福音从耶路撒冷传到地极,更要在时候满足时回来建立的国度,这都不是没有计划的。我们这些跟随的人,一方面要明白整个救赎的计划,一方面也要寻求神在我们身上的计划,而认真实行。有些同工有一种观念,认为作计划或定目标会把自己的意思放进去,会限制圣灵的带领。我不否认上述情况是可能的,但又是可以避免的。如果一个人完全不思想他的未来,脑中随时一片空白,等圣灵来指示他,这并不符合圣灵做工的律。身体整天不运动会影响健康,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如此,心灵为什么不应该运动呢?世人只有心活动(或魂)而灵不活动,这固然不对,但我们若不叫心活动也是不对。神创造了人的身心灵,就是要各方面都活泼运作的,唯信徒的运作要在圣灵的带领下进行。
  一个人初信的时候,圣灵常常在他的良心里做工,针对他犯罪的行动或思想而加以责备;过了一段时间,圣灵带领的重点改变了,更多要求他放下合理的权利或意见而顺服神(例如要他禁食一天而为某事祷告,或要他在百忙中抽空看望弟兄,或责备他言行的动机不纯等);又过了一段时间,如果这个人一直努力追求,他的灵会更敏锐,圣灵对他的责备和要求比以前少了,他也不必花多少时间安静就可以来到神前,到了这个阶段,灵命就可以说是成熟了(当然,他还可以也需要再长进),他的心思与神的心思比以前更接近了。
  所有信徒在立志行事的时候,圣灵都会运行(腓2:13),但由于除了圣灵以外,还有别的因素影响我们立志,所以不能说所立的志一定是出于圣灵;当一个人越来越成熟,越来越认识神,他立的志就越合神的心意。世人作计划是把各种利弊得失列出,加以分析评估;我们作计划时不但需要如此,灵里还要保持儆醒,看圣灵有没有特别的意见,然后才作出计划。计划了之后,若是感觉圣灵有另外的带领,应该随时修正。由于我们灵命幼稚,难免误解神的意思,以致有时会失败;但是如果我们不是故意顶撞神,这误解就不会影响我们与神的关系,反而帮助我们更多掌握神的心意。总结一句话来说:在顺服圣灵的前提下作计划是我们应尽的本分。
  第二个观念与我们对欲望的看法有关,这也很影响生活方式:神要我们在圣灵的掌管下满足我们身心灵的欲望。欲望是神创造人的时候放在人里头的,它们也是人生存所必须的。例如,如果一个人没有食欲,他就不会想去摄取各样的营养,只是填饱肚子就算了,长期下来势必影响健康;又如,一个人若没有被爱的欲望,他就不会想去多与人接触,人与人之间就更缺乏感情,更只是彼此利用而已。这样,为什么欲望又是罪恶的根源呢(雅1:15)?那是由于人没有在神的掌管之下来满足自己的欲望。一个人若完全让神掌管,他的欲望还是会得到满足,同时也会荣耀神,帮助人;但人不肯顺服神,要凭自己的意思来满足欲望,结果就放纵情欲,带来罪恶。所以,欲望是中性的,无所谓好坏,坏的是我们悖逆的心性。欲望在悖逆的心的辖管之下,会驱使我们犯罪,它就称为“肉体的情欲”或类似的词,这才是不好的。
  有的同工看见罪恶与欲望有关,就倾向禁欲,为自己以及别人定下许多规条。虽然表面不会强调这些规条,但心里却很重视。例如,象上一封信提到的,认为每餐吃几道菜以上就是贪吃,每天睡眠超过多少小时就是贪睡,隔多久之内到商场一次就是爱世界,与配偶多在一起就是体贴情欲。其实按圣经所说,这些规条在克制肉体的情欲上是毫无功效(西2:23)。在神的心意的范围内,适当地使自己的欲望得到满足,不但不是犯罪,而且是应该的。
  最近比以前有更多人提起“要作一个平衡的基督徒”,所谓‘平衡’的意思不是指做事情不要不及与太过,因为有些事情是我们一点不能做,也有些是尽量去做也不会过分的。例如,一个人对罪的喜好是完全不该有;又如,一个人不可能过分爱主,无论多么爱都是不够,如果这人爱主的表现使我们难以接受,那不是他爱主爱得过分,而是他行事缺乏智慧。确实有些信徒出于好心却行出偏激的行为,这些不是由于他们过分爱主,是由于对神或神的法则认识不足所致。其实,一个平衡的基督徒,是指那些对神的心意有较全面了解的人。人对神的心意有全面的了解,就不会顾此失彼了,这种人才可能达到属灵的境界。
  属灵的人不会无故不吃不睡,免得圣灵的殿受到破坏;属灵的人也会让他的精神得到适当的松弛,免得因为紧张忙乱而拦阻了与主的交通;属灵的人会适当地抒发他的情感,不会一味压抑自己的感情。他会为自己做很多事,但最终目的不是为自己的快乐满足,而是为了让自己保持一个最佳的见证状态,以便更荣耀主的名。因此,希望教会中不要有标榜禁欲的倾向,认为必须不眠不休,必须挨饿受冻,否则就不属灵(当然,这不是说多吃多穿多睡就属灵,属不属灵与此没有绝对关系)。我们在不影响见证,不妨碍主的托付的前提下,应该使我们的身心灵随时保持在最佳状态,这是主交付我们的责任之一。
  还有第三个观念需要澄清,就是各人有不同的景况,主对各人也有不同的托付,而景况与托付影响我们当过的生活方式。关于景况,例如各人的体质影响他睡眠所需的时间,有人需要睡得长,有人睡得短,不能要求一致;又如有人不认识字,看不懂圣经,就不能要求他每天用时间读圣经了。至于托付,我已经和你提过了,有人在神家中多负教导责任,他就该多查考圣经;有人多负祷告责任,他就该多用时间祷告;有人的托付是看望信徒,他就该多与弟兄姊妹交通;有人的负担是传福音,他就不妨多用时间接触未信的人。我们各人应该按自己的景况(包括身、心、灵)和托付来安排自己的生活,不必也无法完全学别人。尽管如此,我们也不能走极端,只读经,不祷告,只找信徒交通而不传福音。读经、祷告、交通、见证是每个信徒都应该做的,虽然各人托付不同,在这几件事上每个人不必有一样的比重,但只要能行,每一点都不应该忽略。
  说到各人的差异性,有时魔鬼会用它来搅扰我们。魔鬼可能会对我们说:“人家的体力特别好,所以才从早到晚作见证;你的身体不行,何必苦待己身呢?”,或说:“某主工人每天睡九小时,神还不是使用吗?你何必那么刻苦呢?”,却不提那工人患有重病,本来是应该睡十二小时的。我们自己的情况,我们自己应该要很清楚,在安排自己生活的时候不要和别人比;因为神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同时,我们也不能拿自己的生活方式来要求别人,论断别人;别人自有他的主在,让各人自己向主负责吧!用了不少篇幅谈观念问题,因为观念正了,作法就不会有太大的偏差。论到实际的作法,我不想提得太细,你应会自己作判断。就简单地提一下食、衣、住及消遣这四方面吧!
  关于吃,我们知道吃主要是为了维持生命,因此最要注意的是营养,不是味道的好坏或食物的贵贱。如果常花很多钱去购买昂贵但营养平平的食品,又花很多时间去烹调,使它味美,就难免浪费神所赐的资源了。话又说回来,我们也不必天天吃最便宜的食物;一方面营养容易不均衡,一方面神造万物的目的之一是给我们享用,多享受几样还不至于太过分。得到食物之后,如果不大费事,煮得好吃些也是好的,既能促进食欲,又“悦人心”(诗104:15),这未尝不是神看为美的。主给我们的所有资源,包括食物、炊具和烹饪技术,我们都可以充分利用,只是不要爱恋这些,不要让这些影响更大的事。如果家里来了客人,虽然不必预备山珍海味,但不妨吃得比平时好一点,不但表达我们的爱心,圣经也有类似的吩咐(罗12:13 )。
  有时,神会引导我们禁食。圣经上虽然没有说明为什么禁食对我们的事奉有益,但禁食既然是圣经的教训之一(太9:15;17:21),我们在需要时就应该遵行。禁食本身不是帮助我们亲近神的途径,禁食所表达刻苦己心,诚心迫切的态度才是祷告更蒙垂听的原因。赛58:3-9对神所要的禁食作了精要的提示,说明禁食还需要配合其它的好行为,如此才说明禁食的心是真诚的,这样必蒙神祝福。禁食不是积功德,不是换取神同情的方法,也不是禁食越久祷告越有效。我们不能和人比赛禁食,也不能以禁食夸口,在禁食时也不要多想“我在禁食”,只要多思想主,多亲近主,多谦卑在主的面前,免得我们的自高、杂念或从人来的荣耀抵消了神的祝福。说了不少关于吃的事,总结一句话,就是我们不要被口腹所辖管,反而要辖管口腹。食物的种类、数量、吃的时间都应该由我们决定,不是由我们的食欲决定,要作一个能管理自己的人;而我们又服在神的管理下,这样就能在饮食上荣耀主的名。
  在衣着方面,提前2:9 讲论女人的衣着说:“以正派衣裳为妆饰,不以编发、黄金、珍珠和贵价的衣裳为妆饰”。这段圣经是对女人讲的,原因可能是女人一般比男人讲究穿着;但经文的属灵原则也同样适用于男人。近年来有一种怪现象,便宜的衣服没人买,贵的衣服很快被抢购一空,有商人见此,就把廉价衣服抬高价钱,结果销路更好。这段圣经正是告诉我们不要随众人一窝风追求时尚潮流,而要在衣着上表现出‘正派’。
  所谓正派没有一定的标准,就指社会上所公认为合宜的服饰。例如在清朝,男性要剃光前额,后脑扎上辫子才算正派;到了现在,这样的发型就不正派了。不说那么远,就是在二十年前,人们的穿着观念与现在就大为不同。现在人以为正派的在当时往往不能被接受,将来又不知道会如何变法。一个事奉神的人要穿什么衣裳,不是看自己的喜好,而是以周围的人看为合宜为原则。如此,我们需要按不同的地点、场合、对象而穿适合的衣服,不标新立异,也不固执古板。有神的仆人曾勉励主的工人,在穿着上最好比一般人稍微保守一点,这看法颇有道理。虽然时髦的服装未必会超越道德的界线,但这样做的结果可能使得初信者误以为信徒的穿着应该赶时髦,以致把他们绊倒;过分保守也不好,容易造成与人之间的隔阂。为什么要稍微保守呢?这是考虑到信徒中有些人比较保守,希望这些人也能够接受我们的穿着。
  论到装饰物,圣经不鼓励我们为装扮而佩带,除非有另外的作用。例如,姊妹们佩带头簪或头巾,如果是为了炫耀,就不应该;如果实际上有需要,只要不过分艳丽,就未尝不可;又如,在世界许多地方,已婚的人习惯戴戒指以表明身分,免得增加无谓的困扰,这就不能与纯为装扮相提并论了。有时候我们很难区分装扮与实际的需要,最好不要多论断别人,只要自己持守从主得的领受。
  在住的方面,大部分同工都没有能力自己选择居住的地点,只能尽量把现有的住所打理好。事奉神久了,事奉的范围常常会扩大,在家的时间相对就少了。这真会使人体会到我们在地上是客旅,是寄居的,我们永远的家乡在天上。虽然如此,我们地上的住所仍是一个重要的见证场所,所以仍要加以重视。
  我们未必需要添置贵重的家具,但应该把家弄得整齐,清洁,美观,舒适。当人来到我们的家,即使没有去注意家中的摆设,那些摆设还是会不知不觉地影响他的心情。我们虽然不为自己的享受,但为了事奉人,也应该把家整理好。
  如果我们出外做工,住在别人家里,要尽量减少给人带来的不便。例如,不要太晚回来,免得使人担心,又耽误人休息;祷告唱诗不要太大声,免得吵到别人;人摆上什么,我们就感谢着享用,不要有一点怨言,还要注意人所预备的食物、卧具等是不是已经超过了所能,给他们带来不便。此外,要尽可能帮别人做一点家事,减轻人的负担;空闲时不妨与家中的人寒喧几句,学习去关心这个家庭。接待我们的人,多半是出于爱心,不求什么回报;但我们不要有想占人便宜的心理,若是主有预备,应该考虑为接待的人在物质上摆上一些。我们接待人时却不要有丝毫得利的念头,情愿让主自己来祝福我们。
  说到消遣的问题,前面提过神不要我们禁欲,虽然我们应当殷勤做工,所以应该不会太有空,但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方式作消遣,对我们的身心灵是有益的,甚至是必要的。人的身心灵会互相影响,有人心情不好是出于属灵的原因,也有人心情不好是出于身体的原因,要对症下药才能解决问题。此外,身体和心理都会影响我们的灵。例如,在身体疲倦时灵里的感觉也容易迟钝,在情绪激动时灵觉也会较不可靠。有时候要先解决人身体或心理的问题,才容易解决灵里的问题(当然,有时是灵的问题解决了,身心也随之康复)。
  我见过有些同工对自己要求很高,不愿多作消遣;对他们而言,唱唱诗歌,散散步,就已经是很奢侈了。一个人若对神的真理有相当的了解,对自己要求高是好的,他会料理好自己的身体心灵;但人若对真理了解不足,虽然自己需要适当的消遣,却压抑这样的念头,则难免常上魔鬼的当了。例如,有人在读了八个小时圣经后,发现自己的心思不能集中,这时他若是心里自责,以为原因是由于自己不属灵,而勉强振作起精神继续下去,结果往往会更糟糕;他若是出去走一走,做一做别的事,或躺一躺,可能会更好一些。
  当一个人身体疲倦时,除非有特别的理由,否则就应该休息。心灵也是一样,需要适当的休息,而休息的方式未必是睡觉,可能是看书报,听音乐等。休息是为了走更远的路,我们每天用太多时间休息,那固然违背了休息的原意;但若我们以为属灵的人不必休息(包括心灵的休息),那就误会神的心意了。
  许多的消遣会挑起肉体的情欲,这类的消遣我们不应该从事;即使有许多的消遣是高尚的,做它对我们有益,它也可能会霸占我们的心,使我们远离神。纵然如此,消遣仍是我们所需要的,不能因为其中有危险而一概拒绝。说到这里,我想起一件事。前些年电视还不大普及,曾有同工为了信徒能不能看电视而引起争议。事实上,确有不少人因为有了电视而远离了主,不少人看电视上了瘾,受电视所捆绑。到了现在,电视已经很普及了,这问题也较少人提了。信徒若是不够成熟,我们可能偶尔需要为他们定几条律法,免得他们无所适从;但我们一定要知道,我们的信仰不是要给人定律法,反而是要把人从律法的辖制中拯救出来。
  对于电视,不能用‘可以看’或‘不可以看’等的律法去解决问题,因为这件事情不是那么简单。有的节目比较好,有的节目比较不好;有的节目对这人好,对那人不好;有的节目对同一个人的这个时期与那个时期又有不同的影响。不但是节目的内容,就是节目播放的时间,节目的长短,电视周围的环境也都是决定该不该看的因素。如果一个人贪吃糖,一天不吃糖就很难受,那么糖对他就是一种捆绑;但不能因此就说糖是不好的,不是吗?无论是看电视或作别的消遣都是如此,最重要的不是活动本身,而是活动对我们个人的影响;只要对身或心或灵的影响是好的,我们就无须逃避。在教导信徒时,我们尽量不要定律法,只要把各类消遣中可能遭遇的试探讲清楚,提醒弟兄姊妹留意。
  我们虽然不必拘泥于律法,但还是要考虑见证的因素。我们从事某一样消遣时,自己心里固然平安,但看见的人未必同样平安。也许在他们眼中,这样做是懒惰和体贴肉体的表现,结果他们不是在心里批评我们,就是放胆地去体贴肉体。因此,我们在人的面前应该谨慎,有时要暂时放下合理的权利,这样做也会蒙神的祝福。人对我们的看法,我们无法左右,但至少我们可以做到不去论断别人。如果我们真的觉得某人太体贴肉体了,不要在他的背后说他,最好当他的面凭爱心说诚实话;说的同时也要尝试去了解他的处境,不要拿我们的属灵光景和经历去要求他。
  说了很多,你不难发现,我要表达的就是三件事:
  一、不要受传统或律法的束缚。
  二、要考虑见证。
  三、不要论断。
  我重复提到它们,因为我深感到这个时代在急剧地转变,教会面对的挑战也与以前不同了。以前的人心里比较单纯,很容易接受神的道,不多去思想,只希望简单地按规定行;现代人不同,凡事都问道理,教会也就必须从传统中拣出神的命令来持定它,而不把神的教训以外的传统当作律法教人遵守,否则信徒无法信服与长进。但愿我们能区分出两者,一面对弟兄姊妹存宽大的心,一面自己也不受魔鬼的控告,又紧紧地跟随主走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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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日子过得好吗?上次你提到生活忽然有了很大的改变,一时尚未适应;刚好最近有肢体来,和我交通到生活方式的问题,我不妨也在信上和你有点交通。  生活方式的好与坏,主要的关键还是观念问题。第一:我们的生活应该有计划,有具体的目标。神是有计划,有次序的神,按时呼召以色列人,又按时差遣耶稣降世,又按时赐下圣灵,按计划把福音从耶路撒冷传到地极,更要在时候满足时回来建立的国度,这都不是没有计划的。我们这些跟随的人,一方面要明白整个救赎的计划,一方面也要寻求神在我们身上的计划,而认真实行。有些同工有一种观念,认为作计划或定目标会把自己的意思放进去,会限制圣灵的带领。我不否认上述情况是可能的,但又是可以避免的。如果一个人完全不思想他的未来,脑中随时一片空白,等圣灵来指示他,这并不符合圣灵做工的律。身体整天不运动会影响健康,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如此,心灵为什么不应该运动呢?世人只有心活动(或魂)而灵不活动,这固然不对,但我们若不叫心活动也是不对。神创造了人的身心灵,就是要各方面都活泼运作的,唯信徒的运作要在圣灵的带领下进行。  一个人初信的时候,圣灵常常在他的良心里做工,针对他犯罪的行动或思
想而加以责备;过了一段时间,圣灵带领的重点改变了,更多要求他放下合理的权利或意见而顺服神(例如要他禁食一天而为某事祷告,或要他在百忙中抽空看望弟兄,或责备他言行的动机不纯等);又过了一段时间,如果这个人一直努力追求,他的灵会更敏锐,圣灵对他的责备和要求比以前少了,他也不必花多少时间安静就可以来到神前,到了这个阶段,灵命就可以说是成熟了(当然,他还可以也需要再长进),他的心思与神的心思比以前更接近了。  所有信徒在立志行事的时候,圣灵都会运行(腓2:13),但由于除了圣灵以外,还有别的因素影响我们立志,所以不能说所立的志一定是出于圣灵;当一个人越来越成熟,越来越认识神,他立的志就越合神的心意。世人作计划是把各种利弊得失列出,加以分析评估;我们作计划时不但需要如此,灵里还要保持儆醒,看圣灵有没有特别的意见,然后才作出计划。计划了之后,若是感觉圣灵有另外的带领,应该随时修正。由于我们灵命幼稚,难免误解神的意思,以致有时会失败;但是如果我们不是故意顶撞神,这误解就不会影响我们与神的关系,反而帮助我们更多掌握神的心意。总结一句话来说:在顺服圣灵的前提下作计划是我们应尽的本分。  第二个观念与我们
对欲望的看法有关,这也很影响生活方式:神要我们在圣灵的掌管下满足我们身心灵的欲望。欲望是神创造人的时候放在人里头的,它们也是人生存所必须的。例如,如果一个人没有食欲,他就不会想去摄取各样的营养,只是填饱肚子就算了,长期下来势必影响健康;又如,一个人若没有被爱的欲望,他就不会想去多与人接触,人与人之间就更缺乏感情,更只是彼此利用而已。这样,为什么欲望又是罪恶的根源呢(雅1:15)?那是由于人没有在神的掌管之下来满足自己的欲望。一个人若完全让神掌管,他的欲望还是会得到满足,同时也会荣耀神,帮助人;但人不肯顺服神,要凭自己的意思来满足欲望,结果就放纵情欲,带来罪恶。所以,欲望是中性的,无所谓好坏,坏的是我们悖逆的心性。欲望在悖逆的心的辖管之下,会驱使我们犯罪,它就称为“肉体的情欲”或类似的词,这才是不好的。  有的同工看见罪恶与欲望有关,就倾向禁欲,为自己以及别人定下许多规条。虽然表面不会强调这些规条,但心里却很重视。例如,象上一封信提到的,认为每餐吃几道菜以上就是贪吃,每天睡眠超过多少小时就是贪睡,隔多久之内到商场一次就是爱世界,与配偶多在一起就是体贴情欲。其实按圣经所说,这些规条在克制肉
体的情欲上是毫无功效(西2:23)。在神的心意的范围内,适当地使自己的欲望得到满足,不但不是犯罪,而且是应该的。  最近比以前有更多人提起“要作一个平衡的基督徒”,所谓‘平衡’的意思不是指做事情不要不及与太过,因为有些事情是我们一点不能做,也有些是尽量去做也不会过分的。例如,一个人对罪的喜好是完全不该有;又如,一个人不可能过分爱主,无论多么爱都是不够,如果这人爱主的表现使我们难以接受,那不是他爱主爱得过分,而是他行事缺乏智慧。确实有些信徒出于好心却行出偏激的行为,这些不是由于他们过分爱主,是由于对神或神的法则认识不足所致。其实,一个平衡的基督徒,是指那些对神的心意有较全面了解的人。人对神的心意有全面的了解,就不会顾此失彼了,这种人才可能达到属灵的境界。  属灵的人不会无故不吃不睡,免得圣灵的殿受到破坏;属灵的人也会让他的精神得到适当的松弛,免得因为紧张忙乱而拦阻了与主的交通;属灵的人会适当地抒发他的情感,不会一味压抑自己的感情。他会为自己做很多事,但最终目的不是为自己的快乐满足,而是为了让自己保持一个最佳的见证状态,以便更荣耀主的名。因此,希望教会中不要有标榜禁欲的倾向,认为必须不眠不
休,必须挨饿受冻,否则就不属灵(当然,这不是说多吃多穿多睡就属灵,属不属灵与此没有绝对关系)。我们在不影响见证,不妨碍主的托付的前提下,应该使我们的身心灵随时保持在最佳状态,这是主交付我们的责任之一。  还有第三个观念需要澄清,就是各人有不同的景况,主对各人也有不同的托付,而景况与托付影响我们当过的生活方式。关于景况,例如各人的体质影响他睡眠所需的时间,有人需要睡得长,有人睡得短,不能要求一致;又如有人不认识字,看不懂圣经,就不能要求他每天用时间读圣经了。至于托付,我已经和你提过了,有人在神家中多负教导责任,他就该多查考圣经;有人多负祷告责任,他就该多用时间祷告;有人的托付是看望信徒,他就该多与弟兄姊妹交通;有人的负担是传福音,他就不妨多用时间接触未信的人。我们各人应该按自己的景况(包括身、心、灵)和托付来安排自己的生活,不必也无法完全学别人。尽管如此,我们也不能走极端,只读经,不祷告,只找信徒交通而不传福音。读经、祷告、交通、见证是每个信徒都应该做的,虽然各人托付不同,在这几件事上每个人不必有一样的比重,但只要能行,每一点都不应该忽略。  说到各人的差异性,有时魔鬼会用它来搅扰我们。
魔鬼可能会对我们说:“人家的体力特别好,所以才从早到晚作见证;你的身体不行,何必苦待己身呢?”,或说:“某主工人每天睡九小时,神还不是使用吗?你何必那么刻苦呢?”,却不提那工人患有重病,本来是应该睡十二小时的。我们自己的情况,我们自己应该要很清楚,在安排自己生活的时候不要和别人比;因为神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同时,我们也不能拿自己的生活方式来要求别人,论断别人;别人自有他的主在,让各人自己向主负责吧!用了不少篇幅谈观念问题,因为观念正了,作法就不会有太大的偏差。论到实际的作法,我不想提得太细,你应会自己作判断。就简单地提一下食、衣、住及消遣这四方面吧!  关于吃,我们知道吃主要是为了维持生命,因此最要注意的是营养,不是味道的好坏或食物的贵贱。如果常花很多钱去购买昂贵但营养平平的食品,又花很多时间去烹调,使它味美,就难免浪费神所赐的资源了。话又说回来,我们也不必天天吃最便宜的食物;一方面营养容易不均衡,一方面神造万物的目的之一是给我们享用,多享受几样还不至于太过分。得到食物之后,如果不大费事,煮得好吃些也是好的,既能促进食欲,又“悦人心”(诗104:15),这未尝不是神看为
美的。主给我们的所有资源,包括食物、炊具和烹饪技术,我们都可以充分利用,只是不要爱恋这些,不要让这些影响更大的事。如果家里来了客人,虽然不必预备山珍海味,但不妨吃得比平时好一点,不但表达我们的爱心,圣经也有类似的吩咐(罗12:13 )。  有时,神会引导我们禁食。圣经上虽然没有说明为什么禁食对我们的事奉有益,但禁食既然是圣经的教训之一(太9:15;17:21),我们在需要时就应该遵行。禁食本身不是帮助我们亲近神的途径,禁食所表达刻苦己心,诚心迫切的态度才是祷告更蒙垂听的原因。赛58:3-9对神所要的禁食作了精要的提示,说明禁食还需要配合其它的好行为,如此才说明禁食的心是真诚的,这样必蒙神祝福。禁食不是积功德,不是换取神同情的方法,也不是禁食越久祷告越有效。我们不能和人比赛禁食,也不能以禁食夸口,在禁食时也不要多想“我在禁食”,只要多思想主,多亲近主,多谦卑在主的面前,免得我们的自高、杂念或从人来的荣耀抵消了神的祝福。说了不少关于吃的事,总结一句话,就是我们不要被口腹所辖管,反而要辖管口腹。食物的种类、数量、吃的时间都应该由我们决定,不是由我们的食欲决定,要作一个能管理自己的人;而我们又
服在神的管理下,这样就能在饮食上荣耀主的名。  在衣着方面,提前2:9 讲论女人的衣着说:“以正派衣裳为妆饰,不以编发、黄金、珍珠和贵价的衣裳为妆饰”。这段圣经是对女人讲的,原因可能是女人一般比男人讲究穿着;但经文的属灵原则也同样适用于男人。近年来有一种怪现象,便宜的衣服没人买,贵的衣服很快被抢购一空,有商人见此,就把廉价衣服抬高价钱,结果销路更好。这段圣经正是告诉我们不要随众人一窝风追求时尚潮流,而要在衣着上表现出‘正派’。  所谓正派没有一定的标准,就指社会上所公认为合宜的服饰。例如在清朝,男性要剃光前额,后脑扎上辫子才算正派;到了现在,这样的发型就不正派了。不说那么远,就是在二十年前,人们的穿着观念与现在就大为不同。现在人以为正派的在当时往往不能被接受,将来又不知道会如何变法。一个事奉神的人要穿什么衣裳,不是看自己的喜好,而是以周围的人看为合宜为原则。如此,我们需要按不同的地点、场合、对象而穿适合的衣服,不标新立异,也不固执古板。有神的仆人曾勉励主的工人,在穿着上最好比一般人稍微保守一点,这看法颇有道理。虽然时髦的服装未必会超越道德的界线,但这样做的结果可能使得初信者误以为信徒的
穿着应该赶时髦,以致把他们绊倒;过分保守也不好,容易造成与人之间的隔阂。为什么要稍微保守呢?这是考虑到信徒中有些人比较保守,希望这些人也能够接受我们的穿着。  论到装饰物,圣经不鼓励我们为装扮而佩带,除非有另外的作用。例如,姊妹们佩带头簪或头巾,如果是为了炫耀,就不应该;如果实际上有需要,只要不过分艳丽,就未尝不可;又如,在世界许多地方,已婚的人习惯戴戒指以表明身分,免得增加无谓的困扰,这就不能与纯为装扮相提并论了。有时候我们很难区分装扮与实际的需要,最好不要多论断别人,只要自己持守从主得的领受。  在住的方面,大部分同工都没有能力自己选择居住的地点,只能尽量把现有的住所打理好。事奉神久了,事奉的范围常常会扩大,在家的时间相对就少了。这真会使人体会到我们在地上是客旅,是寄居的,我们永远的家乡在天上。虽然如此,我们地上的住所仍是一个重要的见证场所,所以仍要加以重视。  我们未必需要添置贵重的家具,但应该把家弄得整齐,清洁,美观,舒适。当人来到我们的家,即使没有去注意家中的摆设,那些摆设还是会不知不觉地影响他的心情。我们虽然不为自己的享受,但为了事奉人,也应该把家整理好。  如果我们出外做
工,住在别人家里,要尽量减少给人带来的不便。例如,不要太晚回来,免得使人担心,又耽误人休息;祷告唱诗不要太大声,免得吵到别人;人摆上什么,我们就感谢着享用,不要有一点怨言,还要注意人所预备的食物、卧具等是不是已经超过了所能,给他们带来不便。此外,要尽可能帮别人做一点家事,减轻人的负担;空闲时不妨与家中的人寒喧几句,学习去关心这个家庭。接待我们的人,多半是出于爱心,不求什么回报;但我们不要有想占人便宜的心理,若是主有预备,应该考虑为接待的人在物质上摆上一些。我们接待人时却不要有丝毫得利的念头,情愿让主自己来祝福我们。  说到消遣的问题,前面提过神不要我们禁欲,虽然我们应当殷勤做工,所以应该不会太有空,但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方式作消遣,对我们的身心灵是有益的,甚至是必要的。人的身心灵会互相影响,有人心情不好是出于属灵的原因,也有人心情不好是出于身体的原因,要对症下药才能解决问题。此外,身体和心理都会影响我们的灵。例如,在身体疲倦时灵里的感觉也容易迟钝,在情绪激动时灵觉也会较不可靠。有时候要先解决人身体或心理的问题,才容易解决灵里的问题(当然,有时是灵的问题解决了,身心也随之康复)。  我见
过有些同工对自己要求很高,不愿多作消遣;对他们而言,唱唱诗歌,散散步,就已经是很奢侈了。一个人若对神的真理有相当的了解,对自己要求高是好的,他会料理好自己的身体心灵;但人若对真理了解不足,虽然自己需要适当的消遣,却压抑这样的念头,则难免常上魔鬼的当了。例如,有人在读了八个小时圣经后,发现自己的心思不能集中,这时他若是心里自责,以为原因是由于自己不属灵,而勉强振作起精神继续下去,结果往往会更糟糕;他若是出去走一走,做一做别的事,或躺一躺,可能会更好一些。  当一个人身体疲倦时,除非有特别的理由,否则就应该休息。心灵也是一样,需要适当的休息,而休息的方式未必是睡觉,可能是看书报,听音乐等。休息是为了走更远的路,我们每天用太多时间休息,那固然违背了休息的原意;但若我们以为属灵的人不必休息(包括心灵的休息),那就误会神的心意了。  许多的消遣会挑起肉体的情欲,这类的消遣我们不应该从事;即使有许多的消遣是高尚的,做它对我们有益,它也可能会霸占我们的心,使我们远离神。纵然如此,消遣仍是我们所需要的,不能因为其中有危险而一概拒绝。说到这里,我想起一件事。前些年电视还不大普及,曾有同工为了信徒能不能看
电视而引起争议。事实上,确有不少人因为有了电视而远离了主,不少人看电视上了瘾,受电视所捆绑。到了现在,电视已经很普及了,这问题也较少人提了。信徒若是不够成熟,我们可能偶尔需要为他们定几条律法,免得他们无所适从;但我们一定要知道,我们的信仰不是要给人定律法,反而是要把人从律法的辖制中拯救出来。  对于电视,不能用‘可以看’或‘不可以看’等的律法去解决问题,因为这件事情不是那么简单。有的节目比较好,有的节目比较不好;有的节目对这人好,对那人不好;有的节目对同一个人的这个时期与那个时期又有不同的影响。不但是节目的内容,就是节目播放的时间,节目的长短,电视周围的环境也都是决定该不该看的因素。如果一个人贪吃糖,一天不吃糖就很难受,那么糖对他就是一种捆绑;但不能因此就说糖是不好的,不是吗?无论是看电视或作别的消遣都是如此,最重要的不是活动本身,而是活动对我们个人的影响;只要对身或心或灵的影响是好的,我们就无须逃避。在教导信徒时,我们尽量不要定律法,只要把各类消遣中可能遭遇的试探讲清楚,提醒弟兄姊妹留意。  我们虽然不必拘泥于律法,但还是要考虑见证的因素。我们从事某一样消遣时,自己心里固然平安,但看
见的人未必同样平安。也许在他们眼中,这样做是懒惰和体贴肉体的表现,结果他们不是在心里批评我们,就是放胆地去体贴肉体。因此,我们在人的面前应该谨慎,有时要暂时放下合理的权利,这样做也会蒙神的祝福。人对我们的看法,我们无法左右,但至少我们可以做到不去论断别人。如果我们真的觉得某人太体贴肉体了,不要在他的背后说他,最好当他的面凭爱心说诚实话;说的同时也要尝试去了解他的处境,不要拿我们的属灵光景和经历去要求他。  说了很多,你不难发现,我要表达的就是三件事:  一、不要受传统或律法的束缚。  二、要考虑见证。  三、不要论断。  我重复提到它们,因为我深感到这个时代在急剧地转变,教会面对的挑战也与以前不同了。以前的人心里比较单纯,很容易接受神的道,不多去思想,只希望简单地按规定行;现代人不同,凡事都问道理,教会也就必须从传统中拣出神的命令来持定它,而不把神的教训以外的传统当作律法教人遵守,否则信徒无法信服与长进。但愿我们能区分出两者,一面对弟兄姊妹存宽大的心,一面自己也不受魔鬼的控告,又紧紧地跟随主走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