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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诅咒、圣战--与地狱

认识苦难的奥秘 by 卡森

前言

「耶和华啊,求你在怒中起来,挺身而立,抵挡我敌人的暴怒(诗七6)。愿他的年日短少,愿别人得他的职分。愿他的儿女为孤儿,他的妻子为寡妇。愿的儿女漂流讨饭,从他们荒凉之处出来求食……愿无人向他延绵施恩。愿无人可怜他的孤儿(诗一0九8-12)。将要被减的巴比伦坡啊,报复你像你待我们的,那人便为有福——拿你的婴孩摔在磐石上的,那人便为有福。」(诗一三七8一9)

「你临近一座城。要攻打的时候,先要对城里的民宣告和睦的话,他们若以和睦的话回答你,给你开了城,城里所有的人都要给你效劳,服事你;若不育与你和好,反要与你打仗,你就要围困那城。耶和华你的神,把城交付你手,你就要用刀杀尽这城的男丁。惟有妇女、孩子、牡畜、和城内一切的财物,你可以取为自己的掠物。耶和华你神把你仇敌的财物赐给你,你可以吃用。离你甚远的各城,不是这些国民的城,你都要这样待他。但这些国民的城,耶和华你神即赐你为业,其中凡有气息的,一个不可存留;只要照耶和华你神所吩咐的,将这赫人、亚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末人、耶布斯人,都灭绝净尽。免得他们教导你们学习一切可憎恶的事,就是他们向自己神所行的,以致你们得罪耶和华你们的神。」(申二十10一18)「将稗子薅出来,用火焚烧,世界的未了,也要加此。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恶的,从他国里挑出来,丢在火炉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太十三40-42)

几年前,我与内人带一位与我们有亲戚关系的中年妇女,一同去教会。她自认为是个虔诚的基督徒——虽然她除了在圣诞节和复活节之外很少上教会。事情的发生是这样的,当时我们教会的牧师正开始进行一系列先知何西阿书的讲道。在他讲道当中,他所引用的长段何西阿书经文中充满了一些有关通奸、**、**、羞耻等等露骨的字眼。当这位女士和我们一起离开教会时,一直压抑著她心中翻腾的情绪,上车后,在回家的路上,她终于打破沉默地问:「你们教会用的圣经和我们教会的圣经到底有多大不同?」

我们最后终于明白她的意思了。她只是不相信早上她所听到的何西阿书内容,会在「她」的圣经中也找得到。把她的想法转变过来还可真花费了不少力气。

我很好奇,如果她读到本章开始的那几段经文,她会有怎样的反应呢?事实上大多数基督徒(更遑论非基督徒了)对于这些经文都觉得很不舒服。我们真不知道,在一本告诉我们被人打右脸再送左脸、伸冤在神、爱人如己、为敌人祷告等的圣经中,这些诅咒到底占了什么样的地位。这些经文不只是描述,而且是下令集体屠杀。记住,在现今发生的集体屠杀事件,若不是会引起国际间的愤怒,就是可能会遭到战争的罪行审判。我们也在圣经中读到过关于地狱的描述,而且喜欢听那些主张地狱的危险绝对不会临到的说法(地狱是否是真实的,但最终是虚无的?地狱是否会毁掉其间的居留者,因此他们的折磨才不会永远持续?)我们有些人会一读到这样的经文就尽快跳过免得麻烦。有些人则是对所有诅咒和战争相关的经文都加以「灵意化」,或许还不知不觉地转移到另一类充满神公义与得胜的经文。虽然在应用经文的层次上,这种转移是合理的,但是我们必须首先认清一个事实:在旧约集体屠杀的经文中,真的有人丧失生命。另外则有些人直到亲友或所爱的人受到波及,才开始重视这些问题。有位年轻女士在她父亲去世后不久,跑来寻求我的协助与安慰,因为以她所知,她的父亲应该是下地狱了。我又能对她说什么呢?这是她的亲生父亲啊!

我并未表示我对这种事情有一切的答案。但是毫无疑问的,有些比他人更敏感的信徒,会觉得圣经中的这些经文与教导令他们十分苦恼。作为研讨这些事情的部分「架构」,我发现用圣经上要我们考虑的六种因素来衡量这些经节的真相,是很有帮助的。

在第四章里我提到过克莱基所写的一本书《旧约圣经中的战争问题》(注1)。作者小心地指出在他书名中的「问题」,乃是指当我们读旧约圣经时会有的问题。当然这另一方面也等于承认,书名本身可能误导人以为,旧约的作者本身也对战争有「问题」。当我们看完本书后,我们知道事实上并非如此。诗篇作者反而可以说:「耶和华我的磐石,是应当称颂的。他教导我的手争战,教导我的指头打仗。」(诗一四四1)当扫罗拒绝遵从神,不灭尽亚玛力人,他并不是要宣告某种优越道德上的良心谴责,而只是因为他任性地想保留亚甲王,的命,并保留上好的羊群牛群(撒上十五)。他的藉口——至少牛羊可以用来向耶和华献祭——却带来撒母耳的责备:「耶和华喜悦播祭和平安祭,岂如喜悦人听从他的话呢?听命胜于献祭,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悖逆的罪,与行邪术的罪相等。顽梗的罪,与拜虚神和偶像的罪相同。你既厌弃耶和华的命令,耶和华也厌弃你作王。」(撒上十五22一23)换句话说,使撒母耳震惊的并不是神要灭杀多人的命令,而是扫罗拒绝遵命的悖逆。

类似情形包括呼求报复和圣经地狱的教导。地狱的描述虽然可怕,但更惊人的是,这些描述竟然大多出自耶稣之口,在圣经里,他比其他任何人都说了更多有关地狱的话。

当然,这点让我们要好好沉思一番。我们必须勇于扪心自一问,是否我们的道德感有些方面受误导,或观念错误?对苦难的形式,我们最大的疑难是不是归因于时下的多元文化论上?而少归于我们自已看似优越的道德判断上?至少,我们对地狱的恐惧是不是因为我们不能(或拒绝)从神的观点来看待罪恶?

诗篇的头五十篇就有十四处经文,明明地说神恨恶罪人或对罪人发怒的话,如果这样,为什么我们却还安于「神爱罪人但恨恶罪」这样的福音八股?

我在这里绝非主张在这句老套话里一点其理也没有;到第十章时我会探讨此点。我更没有主张我们可以有什么正当理由采取集体屠杀的行动。有些军事主义分子以恐怖的口号宣称「**是为神而战」(我确实曾听一位牧师如此说过),即是一种盲目的用语。幸好共产主义已呈现油尽灯枯之态,这句话也就无所谓了。(但是我们能想像使徒保罗咆哮说:「反抗罗马帝国是为神而战」吗?)确实,在我们手持枪弹冲出去,或按核武效动钮之前,最好先审视自己的心。在口出诅咒之前,我们最好也先记住审判乃是从神的家起首,并应该想想还有什么是我们应先考虑的因素。

即便如此,认真看待圣经的人总会先仔细思考,我们和圣经作者之间对问题所在有怎样的认知差距。藉此更可看出,我们是看重人而轻忽了神。

那无比超越的一位,甚至超能力在他眼中也不过彷如微尘的,那位藉他独生爱子之死来救续我们的罪的,他是如何看待人的悖逆?

并非所有表达义愤的言词都该当作是具实的描述,或是经过考量的心愿。

比如耶利米再度为他不幸的命运,口出咒言时这么说:「愿我生的那日受咒诅,愿我母亲产我的那日不蒙福。给我父亲报信说,你得了儿子,使我父亲甚欢喜的,愿那人受咒诅。愿那人像耶和华所倾覆而不后悔的城邑,愿他早晨听见哀声,晌午听见呐喊。因他在我未出胎的时候不杀我,使我母亲成了我的坟墓,胎就时常重大。我为何出胎见劳碌愁苦,使我的年日因羞愧消灭呢?」(耶二十14一18)

这些经文的主要意思很清楚:耶利米悲欲地简直想死掉;或老更恰当地说,他希望自己不曾来到这世界。但这是否真的表示耶利米果真咒诅那个带喜讯给耶利米父亲的可怜家伙呢?他真的愿意永远在母腹中吗?只有那些鲁钝地按照字面解释的人才会如此解读。

如果只为了这段话读来轻率而删掉它,将会是很大的损失,因为如果只是平淡抽象地说「耶利米深深愁烦」,或是仅照本宣科地说「耶利米希望自己没有生到这世界」,那么,他那生动的怒气就全被淡化了。耶利米让我们感觉到他愤怒的热度;谨慎用字则无法达到此种效果。

接著我们要问,诗篇中一些咒诅的话,是否也不必当成真心的话,只不过是愤怒的激词而已?其目的不是在告知事实,而是在迸发激烈情绪;它和冷静的言论不同,倒是类似一声突然的狂喊尖叫。它不会被用来筹画国防政策,只是「因为地上黑暗之处,都满了**的居所。」(诗七十四20)而发泄出人的困惑与恐惧。

与此相关的是,这些愤怒的呐喊,如何符合先知与其信息的整个脉络。耶利米自怜自文虽其情可悯,但不免会受耶和华轻微责难。大卫不像他的儿子所罗门被允许建造圣殿,因为他是战士,流了多人的血(代上二十八3)。我们预期历史上最崇高的远景是人们「将力打成犁头,把枪打成缣刀」,那时「这国不举刀攻击那国,他们也不再学习战事。」(赛二4)由此充分看出,战争并不能当成是中立的事,更不能说在本质上是中立的。反而,战争、复仇的呼喊、大量的死亡成为堕落世界的背景。在这世界里,邪恶必须受到限制,罪行会激起愤怒绝望的呼喊,也唤起对施行公义的衷心呼求。

在旧的圣约中,神藉他的仆人摩西在西乃山上和以色列民立约,使神的子民成为一国。其他国家虽也享受神的宽容与祝福,甚至赦免(例如约拿时代的尼尼微城),但是以色列是神的圣约之民,而以色列是一个国家——也曾分为二国。

进一步来说,虽然神是以色列的王,他也藉著臣属来治理他的国:如大卫后裔的王族,利未族的祭司,以及随情况而兴起的先知。他们代表百姓向神请求,也代表神向百姓下达旨意。当他们犯罪时就牵连百姓一同沉沦,当他们又勇敢又公义时,在某些程度上会使百姓有所革新。

由于神的子民形成了一个国家,因此,国家的福祉和神对百姓的祝福、国家的没落以及神对百姓的审判、国家的宗教虔敬与百姓的灵性,还有国家的慈善与百姓的同情怜悯之心等,都是息息相关的。

也就是说,我们不可能那么容易区分出民事与宗教、政治与道德间的差异。神的圣约之民构成一个国家,这是一个神权政体,其基本法律就是神的法律,其官员就是神所指派的人。

因此在理想上,政治、司法、立法等各决策都应该反映神的心意,而且是置于政治的脉络中。至少在理论上(有时也在实际上),施行任何审判刑罚时,都表示这惩罚是来自神的。

即使在以色列的战争(同样指在理论上,有时也在实际上)也是如此。以色列的敌人就是神的敌人。以色列会被告知何时及何地可以打仗。当以色列进入应许之地时,临到当地邪恶居民的灾难,没有一点可说是飞来横祸的审判。神岂不是说过,以色列民必须留在埃及地,直到亚摩利人的罪恶满盈,才可以回到迦南地(创十五16)。那里污秽的偶像崇拜,又掺合了崇拜繁殖宗教和献祭幼童而更加纷乱(前者为百姓和该教的男女祭司同房以鼓舞诸神文媾,希望带来土地和家庭的繁茂;后者则为向摩洛神祗献上哭喊的婴孩,让该神的祭坛不断有火燃烧)。

在洪水时期,如果神觉得有必要藉著除灭人类,以遏止世界的罪恶(创六一九),或是在末世以同样威猛的话语执行审判:「现在的天地,还是凭著那命存留,直留到不敬虔之人受审判遭沉沦的日子,用火焚烧。」(彼后三7)那么,神用类似但规模较小的惩罚施加在他悖逆的圣约之民身上,会让人很惊讶吗?

同理,当以色列的好王们看到自己受敌人包围时,他们不会只想到军事与政治的考虑而已。王是神之子,王是神的臣属,王的主张是公正的,因为那就是神的主张。王应转向神求旨意、求公义,那是完全正确的;而如果神即将施行公义,那么在旧约的架构之下,公义必然具有全国性、政治性,有时甚至军事性的意味。

我们可以问问自己,神今天是否还用相似的方式,答案很难说。一方面答案必然是否定的:在新约时代,神的子民已不构成一个国家,因此任何想合并教会或政体的疆界,建立统一的「基督教国家」,不仅在观念上有误,而且结果会一败涂地。另一方面,不管人是否承认,神依然是万国的神。从基督徒观点来看,如同我们前面所言,战争可以由几个不同方面去看,但其中不可或缺的观点是审判。我们都知道,本世纪毁坏性最强、波及面最大的战争,都是由一些科技先进、智慧洋溢、「文明」教养的国家所发动及引导。他们的盲目、贪婪、野心及骄傲,是否已大大地背离了他们的祖先广为接纳的信仰?

我并不是表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无法分辨「对」与「错」。无可怀疑地,德国千不该万不该发动战争。但是我也记得哈巴谷书中说,有时候神会使用一个更邪恶的国家,去惩罚一个或许比较不那么邪恶的国家,在神的计划中,有些审判的时刻是临到了。当我读到导致二次大战前那七年之间,英国议会和法国内阁所作的愚蠢决定(希特勒占领鲁尔区之际,有好几次的重要契机可以遏止他),我真怀疑神是否故意弄瞎某些人的眼睛,使审判临到。

当然,基督徒必须小心,不要像老式的道德剧一样,事后「解读」神照管的声称。然而,我们大多数人也都是太偏向另一个极端:沿著自然论的线路去思想,以致没留什么空间给神。我们更没有把圣经里神公义的形像放在心上:个人与国家都要向他负责;他至高无上地实现他的目的,有时在幕后奥秘的照管,兴起凡间的邪恶政权,压制许多国家与民族。

这表示,对于旧约中圣战的「问题」,最重要的反应不是在于骄逞的自义,或自以为是的震惊,而是在于悔罪、破碎、代祷。我们再来听听我们夫子的声音:「你们若不悔改,都要如此灭亡。」(路十三5)本责接下来的三项题目也将帮助我们更清楚了解这问题。

如果有什么题目是基督徒不太愿意去多想的,当然就是地狱。

然而在新约中描绘地狱最生动的人,正是耶稣。他说那是一个火烧炙热的地方、一个人要哭泣切齿的地方、一个苦求一滴水降舌温的地方,一个黑晤、远离并隔绝神子民欢乐的地方。他毫不迟疑地划下绝对的分野:「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义人要往永生里去。」(太二十五46)他、到义人与不义之人的复活,作恶的要复活定罪(约五28-29)。他也强调,在受罚考与在亚伯拉罕身边的人,两者间的鸿沟是牢固、无法跨越的。

即使我们注到这许多意象是出自比喻,即使我们认为这些文字的用法是寓意的,但毕竟其用语皆意有所指;一如果这些比喻要发挥功能,它们即是要激起一可怖处所的意象。在新约中,耶稣在各处的相关用语都是同样令人震惊的。

从几个观点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这些有关地狱的经文。

首先,整体来说,耶稣本身并不震惊于地狱的存在,而是震惊于人心的刚硬。如前所指,我们必须备加费心努力地体会神是如何看待罪恶,以及它如何看待人们因罪产生的堕落程度与道德败坏的情形。

第二,在圣经里我们找不到地狱里有悔改的暗示。像财主与拉撒路的比喻(路十六19-31)中,容或有求解脱的呼喊,甚至财主还请求让他还存活的兄弟们可以得到警告,但经文中并没有什么关于悔改的暗示。在圣经的最后一章,我们也看到与这相对应的经文,解说的天使对约翰说:「不可封了这书上的预言,因为日期近了。不义的,叫他仍旧不义。污秽的,叫他仍旧污秽。为义的,叫他仍旧为义。圣洁的,叫他仍旧圣洁。」(启二十二10-11)在某种意义来说,这项宣告似是在进行审判:那些最后被认定是污秽的,将继续像原本一样的污秽,因为他们蒙恩典的时机已经过去。我认为其言下之意是,那些由于自己的叛逆与硬心,最后被认定为污秽的人,继续污秽,实在等于处于污秽的极致了。同样地,那些到最后因为耶稣基督的福音而被宣称为圣洁的人,继续圣洁,也将臻于圣洁的顶峰。

那么,也许我们应该把地狱想成是一个人们继续叛逆、继续坚持己路、继续保有偏见与仇恨的社会结构、继续藐视与反抗真神的地方。而由于他们继续反抗真神,他便继续惩罚他们,如此不断循环下去。

毕竟,无论在今天或在旧约时代,类似情形都值得探讨。「谁将雅各交出当作掳物,将以色列交给抢夺的呢?岂不是耶和华么?就是我们所得罪的那位。他们不肯遵行他的道,也不听从他的训诲。所以,他将猛烈的怒气,和争战的勇力,倾倒在以色列的身上。在他四围如火烧起,他还不知道,烧著他,他也不介意。」(赛四十二24-25)。

近几年,有几位知名的福音派学老公开支持一种看法,认为地狱永远存在,但其中的人并不永远存在——虽然惩罚各有不同,但最后其间居民终被消灭。他们认为,永远的刑罚并不合乎圣经的说法,并认为如此解释可以解决一个道德上的大问题:没有人会因为有限短暂的罪行而受永远的刑罚。

这是个难题,没有人应该太过自信地解答。但是,如果探传统对地狱的看法,没有适当圣经佐证,且会造成难以克服的道德问题(如消灭论者所坚称的)——是错误的,那么,站在不成熟的立论而放弃长期以来被人采用的解释,使那些应受严肃看法震撼的人,得到错误的保证与安慰,不也是一样错误吗?我怀疑除了神本身之外,我们谁也没有资格去评估,对那些反抗至高至圣神的人,什么才是对他们「恰当」的惩罚,而且我也不确定什么是「永远」的刑罚。无论如何,如果我的推理正确,那么消灭论者所提出的两难处境便是错误的。在我看来,除了他们误解某些经文之外,如果地狱里罪人只是不断犯罪、不断接受罪的报应、不断拒绝屈膝俯服的话,他们的看法甚至找不到任何道德的推进力。

第三,我们总要记住,圣经中呈现的神,并不是恰巧碰到什么人,就恣意把其中一些分派到天堂,一些分派到地狱。他乃是处置所有的罪人,这些人都该承受他的愤怒,而他却以伟大的恩典与慈爱拯救了许许多多的人。如果他只救一个人,那是恩典之举,但如果他救了庞大的一群人,那更是无法言喻。难以描绘的恩典。从圣经的观点来看,地狱见证了在伟大的恩典面前,人如何冥顽不灵的这种令人惊忧光景。

第四,凡是不喜爱,不愿意享受神全然同在之祝福的人,天堂也成了地狱。

第五,或许最重要的一点在于,圣经中的神对于我们的受苦,并非不为所动。他不轻易发怒,他满有恩慈。耶稣固然对当时宗教界假冒为善者宣判可怕的「祸」(太二十三),最后却为耶路撒冷城而哭泣:「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你常杀害先知、又用石头打死那奉差遣追到你这里来的人。我多次愿意采集你的儿女,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们不愿意。看哪,你们的家成为荒场,留给你们。」(太二十三37一38)在我们的刻板印象里有一种传扬「地狱之火」,教听者身历其境的典型传道人,圣经中却找不到。虽然圣经通常如实以报,间或语气愤慨,但一定少不了怜悯的眼泪。而基督徒绝不能忘记,他们本质上也像其他人一样,是神震怒的对象。他们绝不是以一种内在优越感的地位去向他人警告神的愤怒,而是要分享自己破碎的经验与得救的解脱。

如果我们合并以上思考的两件事——旧约的特质与耶稣有关地狱的教导——我们自然得到一个新的观点。

我们有时候会以为,虽然在旧约中准许圣战,并显出咒诅神敌人的恶习,但相较之下,在新约中比较有伦理与道德的优越表现,而把旧约中那些似乎不太妙的特点丢弃在后。

的确,新约中神的百姓,并不诉诸武力来保卫其所在的教会,也不以武力宣传福音。但是这并不表示教会就没有纪律。

耶稣设下一些管教弟兄的简单程序(太十八15一18);保罗采取必要步骤来领导哥林多教会,逐出一位自称是基督徒却与继母同寝的人(林前五1及下)。

事实上,在教会中的基督徒管教可以有许多形式:温和的责备、鼓励、互相认罪、私下直接对质……等;最后的惩罚才是逐出教会:教会是带著自我反省与眼泪逐出某人。在新约中,只有在三种状况下才会用到最后的惩罚:教义产生重大异端,不断犯严重的道德逆行,造成没有爱心、持续的**。

或许有人反对:「啊,那都不过是属灵上的管教,在旧约中是身体上的管教。」但是话还没说完。我们心中一下便涌进新约中有关地狱的教导,而有所思。教会若裁示某人不再属神的子民,尽管教会执行此一决定时,还是期望此人在主耶稣的的日子得救(林前五5),毕竟另一个可能的结局(地狱),是恐怖且必须直接面对的。

至于复仇的呼求,启示录呼应诗篇令人震惊的经文,「圣洁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在地上的人给我们伸流血的冤,要等到几时呢?」(启六10)那些为主的话作见证而被杀的人如此呼求。「她(巴比伦)怎样待人,也要怎样待她。按她所行的加倍的报应她,用她调酒的杯,加倍的调给她喝。她怎样荣耀自己,怎样奢华,也当叫她照样痛苦悲哀。因她心里说,我坐了皇后的位,并不是寡妇,决不至于悲哀。所以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要一齐来到,就是死亡、悲哀、饥荒,她又要被火烧尽了。因为审判她的主神大有能力。」(启十八6-8),「哭泣悲哀喊著说,哀哉!哀哉!这大城啊,凡有船在海中的,都因她的珍宝成了富足……天哪,众圣徒、众使徒、众先知啊,你们都要因她欢喜,因为神已经在她身上伸了你们的完。」(启十八19一20),还有许多类似经文,不一而足。

在我们思想旧约中类似经文时,所要考量的因素,就可在此处应用。但要注意的是,如果我们严肃对待新约中的永恒观点,我们也就不会视旧约的见证原本就是严酷的而不予理会,也不会把它当作我们今天不必去思想的东西了。我认为较接近真理的说法应该是,主耶稣用他自己的血立了新约,在他再来的日子,神的公义与慈爱将比过去都更显清晰,让我们因而更找不出什么藉口,也给了我们更多赞美与崇拜的理由。

我要回到前面所提的那位年轻女土;她问我该如何看待据她所了解,应该已下地狱的父亲?当然,这里有许多重要的事必须说明。我可以说,我们当中没有一个人确实知道,在某人被引入永世以前,他与全能神之间曾发生怎样的事情。但我可以说,神的慈爱与良善,其最终的证明在于十字架。我可以说,我们对新天新地所知太少,以致并不知道届时在那里,对于那些抉择生或死都与神无关的人,我们还存有多少意识。我也要说,有时当我们感到困惑,不妨也可以试试去思想神所具的性格,并像亚伯拉罕提出反问:「审判全地的主,岂不行公义吗?」(创十八25)

虽然还有许多可以说的,但是其中一个不可取的方式,就是随从一知半解的圣经理论——一种选择性说法的圣经理论。我们可以探用绝对普救说(即所有人终必得救)吗?那么我们如何面对无数不作此想的经文呢?神是否要完全同等对待那些相信他爱子与那些悖逆他爱子的人?他岂非坚决地说过:「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三36)?我们是否可以不把其理和启示当成分辨事物的因素,只当成出于人的真诚叙述而已?如果这样,十字架有什么目的?还有什么价值?

不管有些事情是如何艰困且难以了解,只去挑选和我们相投合的圣经道理,是绝无任何帮助的。圣经不是一个开架式的超级市场,让我们有完全的自由,只选择自己喜欢的巧克力糖。对基督徒来说,圣经是神的话,是无法折衷妥协的。或许我们所找到的答案并不完全,但是这些答案让我们看见,长存的神赐给我们安慰与信心。选择性说法所呈现的神是我们自己制造的,并且完全无法提供任何安慰。任何所感受到的安慰,不过是自我的妄想,而且一旦我们透过圣经面对神,尤其透过他爱子耶稣基督所传递的话语,那些选择性说法终必消逝。

1.基督徒什么时候合适为伸冤,而提出像在诗篇及启示录中那样的恳求?

2.如果我们认为雪冤的呼求、旧约中的圣战、耶稣对有关地狱的教导,其中有什么「不妥」之处的话,有多大的程度是肇因于我们远离了神的看法和想法?

3.义愤言辞,什么时候不过是代表坏脾气和自私报复,什么时候才是真正由神所导引的痛苦雄辩?

4.本章内提到哪些惩罚不应该直接从旧约转到新约?为什么?

5.神对罪的基本态度有改变吗?在新旧约中,神对于罪的反应,出现过怎样的言辞?

6.地狱是什么?扼要说明你所知道的。

7.为什么即使我们没有全部的答案,还是以相信神为最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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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的神。」(申二十10一18)「将稗子薅出来,用火焚烧,世界的未了,也要加此。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恶的,从他国里挑出来,丢在火炉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太十三40-42) 几年前,我与内人带一位与我们有亲戚关系的中年妇女,一同去教会。她自认为是个虔诚的基督徒——虽然她除了在圣诞节和复活节之外很少上教会。事情的发生是这样的,当时我们教会的牧师正开始进行一系列先知何西阿书的讲道。在他讲道当中,他所引用的长段何西阿书经文中充满了一些有关通奸、**、**、羞耻等等露骨的字眼。当这位女士和我们一起离开教会时,一直压抑著她心中翻腾的情绪,上车后,在回家的路上,她终于打破沉默地问:「你们教会用的圣经和我们教会的圣经到底有多大不同?」 我们最后终于明白她的意思了。她只是不相信早上她所听到的何西阿书内容,会在「她」的圣经中也找得到。把她的想法转变过来还可真花费了不少力气。 我很好奇,如果她读到本章开始的那几段经文,她会有怎样的反应呢?事实上大多数基督徒(更遑论非基督徒了)对于这些经文都觉得很不舒服。我们真不知道,在一本告诉我们被人打右脸再送左脸、伸冤在神、爱人如
己、为敌人祷告等的圣经中,这些诅咒到底占了什么样的地位。这些经文不只是描述,而且是下令集体屠杀。记住,在现今发生的集体屠杀事件,若不是会引起国际间的愤怒,就是可能会遭到战争的罪行审判。我们也在圣经中读到过关于地狱的描述,而且喜欢听那些主张地狱的危险绝对不会临到的说法(地狱是否是真实的,但最终是虚无的?地狱是否会毁掉其间的居留者,因此他们的折磨才不会永远持续?)我们有些人会一读到这样的经文就尽快跳过免得麻烦。有些人则是对所有诅咒和战争相关的经文都加以「灵意化」,或许还不知不觉地转移到另一类充满神公义与得胜的经文。虽然在应用经文的层次上,这种转移是合理的,但是我们必须首先认清一个事实:在旧约集体屠杀的经文中,真的有人丧失生命。另外则有些人直到亲友或所爱的人受到波及,才开始重视这些问题。有位年轻女士在她父亲去世后不久,跑来寻求我的协助与安慰,因为以她所知,她的父亲应该是下地狱了。我又能对她说什么呢?这是她的亲生父亲啊! 我并未表示我对这种事情有一切的答案。但是毫无疑问的,有些比他人更敏感的信徒,会觉得圣经中的这些经文与教导令他们十分苦恼。作为研讨这些事情的部分「架构」,我发现用圣经上要
我们考虑的六种因素来衡量这些经节的真相,是很有帮助的。 在第四章里我提到过克莱基所写的一本书《旧约圣经中的战争问题》(注1)。作者小心地指出在他书名中的「问题」,乃是指当我们读旧约圣经时会有的问题。当然这另一方面也等于承认,书名本身可能误导人以为,旧约的作者本身也对战争有「问题」。当我们看完本书后,我们知道事实上并非如此。诗篇作者反而可以说:「耶和华我的磐石,是应当称颂的。他教导我的手争战,教导我的指头打仗。」(诗一四四1)当扫罗拒绝遵从神,不灭尽亚玛力人,他并不是要宣告某种优越道德上的良心谴责,而只是因为他任性地想保留亚甲王,的命,并保留上好的羊群牛群(撒上十五)。他的藉口——至少牛羊可以用来向耶和华献祭——却带来撒母耳的责备:「耶和华喜悦播祭和平安祭,岂如喜悦人听从他的话呢?听命胜于献祭,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悖逆的罪,与行邪术的罪相等。顽梗的罪,与拜虚神和偶像的罪相同。你既厌弃耶和华的命令,耶和华也厌弃你作王。」(撒上十五22一23)换句话说,使撒母耳震惊的并不是神要灭杀多人的命令,而是扫罗拒绝遵命的悖逆。 类似情形包括呼求报复和圣经地狱的教导。地狱的描述虽然可
怕,但更惊人的是,这些描述竟然大多出自耶稣之口,在圣经里,他比其他任何人都说了更多有关地狱的话。 当然,这点让我们要好好沉思一番。我们必须勇于扪心自一问,是否我们的道德感有些方面受误导,或观念错误?对苦难的形式,我们最大的疑难是不是归因于时下的多元文化论上?而少归于我们自已看似优越的道德判断上?至少,我们对地狱的恐惧是不是因为我们不能(或拒绝)从神的观点来看待罪恶? 诗篇的头五十篇就有十四处经文,明明地说神恨恶罪人或对罪人发怒的话,如果这样,为什么我们却还安于「神爱罪人但恨恶罪」这样的福音八股? 我在这里绝非主张在这句老套话里一点其理也没有;到第十章时我会探讨此点。我更没有主张我们可以有什么正当理由采取集体屠杀的行动。有些军事主义分子以恐怖的口号宣称「**是为神而战」(我确实曾听一位牧师如此说过),即是一种盲目的用语。幸好共产主义已呈现油尽灯枯之态,这句话也就无所谓了。(但是我们能想像使徒保罗咆哮说:「反抗罗马帝国是为神而战」吗?)确实,在我们手持枪弹冲出去,或按核武效动钮之前,最好先审视自己的心。在口出诅咒之前,我们最好也先记住审判乃是从神的家起首,并应该想想还有什
么是我们应先考虑的因素。 即便如此,认真看待圣经的人总会先仔细思考,我们和圣经作者之间对问题所在有怎样的认知差距。藉此更可看出,我们是看重人而轻忽了神。 那无比超越的一位,甚至超能力在他眼中也不过彷如微尘的,那位藉他独生爱子之死来救续我们的罪的,他是如何看待人的悖逆? 并非所有表达义愤的言词都该当作是具实的描述,或是经过考量的心愿。 比如耶利米再度为他不幸的命运,口出咒言时这么说:「愿我生的那日受咒诅,愿我母亲产我的那日不蒙福。给我父亲报信说,你得了儿子,使我父亲甚欢喜的,愿那人受咒诅。愿那人像耶和华所倾覆而不后悔的城邑,愿他早晨听见哀声,晌午听见呐喊。因他在我未出胎的时候不杀我,使我母亲成了我的坟墓,胎就时常重大。我为何出胎见劳碌愁苦,使我的年日因羞愧消灭呢?」(耶二十14一18) 这些经文的主要意思很清楚:耶利米悲欲地简直想死掉;或老更恰当地说,他希望自己不曾来到这世界。但这是否真的表示耶利米果真咒诅那个带喜讯给耶利米父亲的可怜家伙呢?他真的愿意永远在母腹中吗?只有那些鲁钝地按照字面解释的人才会如此解读。 如果只为了这段话读来轻率而删掉它
,将会是很大的损失,因为如果只是平淡抽象地说「耶利米深深愁烦」,或是仅照本宣科地说「耶利米希望自己没有生到这世界」,那么,他那生动的怒气就全被淡化了。耶利米让我们感觉到他愤怒的热度;谨慎用字则无法达到此种效果。 接著我们要问,诗篇中一些咒诅的话,是否也不必当成真心的话,只不过是愤怒的激词而已?其目的不是在告知事实,而是在迸发激烈情绪;它和冷静的言论不同,倒是类似一声突然的狂喊尖叫。它不会被用来筹画国防政策,只是「因为地上黑暗之处,都满了**的居所。」(诗七十四20)而发泄出人的困惑与恐惧。 与此相关的是,这些愤怒的呐喊,如何符合先知与其信息的整个脉络。耶利米自怜自文虽其情可悯,但不免会受耶和华轻微责难。大卫不像他的儿子所罗门被允许建造圣殿,因为他是战士,流了多人的血(代上二十八3)。我们预期历史上最崇高的远景是人们「将力打成犁头,把枪打成缣刀」,那时「这国不举刀攻击那国,他们也不再学习战事。」(赛二4)由此充分看出,战争并不能当成是中立的事,更不能说在本质上是中立的。反而,战争、复仇的呼喊、大量的死亡成为堕落世界的背景。在这世界里,邪恶必须受到限制,罪行会激起愤怒绝望的呼喊
,也唤起对施行公义的衷心呼求。 在旧的圣约中,神藉他的仆人摩西在西乃山上和以色列民立约,使神的子民成为一国。其他国家虽也享受神的宽容与祝福,甚至赦免(例如约拿时代的尼尼微城),但是以色列是神的圣约之民,而以色列是一个国家——也曾分为二国。 进一步来说,虽然神是以色列的王,他也藉著臣属来治理他的国:如大卫后裔的王族,利未族的祭司,以及随情况而兴起的先知。他们代表百姓向神请求,也代表神向百姓下达旨意。当他们犯罪时就牵连百姓一同沉沦,当他们又勇敢又公义时,在某些程度上会使百姓有所革新。 由于神的子民形成了一个国家,因此,国家的福祉和神对百姓的祝福、国家的没落以及神对百姓的审判、国家的宗教虔敬与百姓的灵性,还有国家的慈善与百姓的同情怜悯之心等,都是息息相关的。 也就是说,我们不可能那么容易区分出民事与宗教、政治与道德间的差异。神的圣约之民构成一个国家,这是一个神权政体,其基本法律就是神的法律,其官员就是神所指派的人。 因此在理想上,政治、司法、立法等各决策都应该反映神的心意,而且是置于政治的脉络中。至少在理论上(有时也在实际上),施行任何审判刑罚时,都表示
这惩罚是来自神的。 即使在以色列的战争(同样指在理论上,有时也在实际上)也是如此。以色列的敌人就是神的敌人。以色列会被告知何时及何地可以打仗。当以色列进入应许之地时,临到当地邪恶居民的灾难,没有一点可说是飞来横祸的审判。神岂不是说过,以色列民必须留在埃及地,直到亚摩利人的罪恶满盈,才可以回到迦南地(创十五16)。那里污秽的偶像崇拜,又掺合了崇拜繁殖宗教和献祭幼童而更加纷乱(前者为百姓和该教的男女祭司同房以鼓舞诸神文媾,希望带来土地和家庭的繁茂;后者则为向摩洛神祗献上哭喊的婴孩,让该神的祭坛不断有火燃烧)。 在洪水时期,如果神觉得有必要藉著除灭人类,以遏止世界的罪恶(创六一九),或是在末世以同样威猛的话语执行审判:「现在的天地,还是凭著那命存留,直留到不敬虔之人受审判遭沉沦的日子,用火焚烧。」(彼后三7)那么,神用类似但规模较小的惩罚施加在他悖逆的圣约之民身上,会让人很惊讶吗? 同理,当以色列的好王们看到自己受敌人包围时,他们不会只想到军事与政治的考虑而已。王是神之子,王是神的臣属,王的主张是公正的,因为那就是神的主张。王应转向神求旨意、求公义,那是完全正确的;而如果神
即将施行公义,那么在旧约的架构之下,公义必然具有全国性、政治性,有时甚至军事性的意味。 我们可以问问自己,神今天是否还用相似的方式,答案很难说。一方面答案必然是否定的:在新约时代,神的子民已不构成一个国家,因此任何想合并教会或政体的疆界,建立统一的「基督教国家」,不仅在观念上有误,而且结果会一败涂地。另一方面,不管人是否承认,神依然是万国的神。从基督徒观点来看,如同我们前面所言,战争可以由几个不同方面去看,但其中不可或缺的观点是审判。我们都知道,本世纪毁坏性最强、波及面最大的战争,都是由一些科技先进、智慧洋溢、「文明」教养的国家所发动及引导。他们的盲目、贪婪、野心及骄傲,是否已大大地背离了他们的祖先广为接纳的信仰? 我并不是表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无法分辨「对」与「错」。无可怀疑地,德国千不该万不该发动战争。但是我也记得哈巴谷书中说,有时候神会使用一个更邪恶的国家,去惩罚一个或许比较不那么邪恶的国家,在神的计划中,有些审判的时刻是临到了。当我读到导致二次大战前那七年之间,英国议会和法国内阁所作的愚蠢决定(希特勒占领鲁尔区之际,有好几次的重要契机可以遏止他),我真怀疑神是否故意
弄瞎某些人的眼睛,使审判临到。 当然,基督徒必须小心,不要像老式的道德剧一样,事后「解读」神照管的声称。然而,我们大多数人也都是太偏向另一个极端:沿著自然论的线路去思想,以致没留什么空间给神。我们更没有把圣经里神公义的形像放在心上:个人与国家都要向他负责;他至高无上地实现他的目的,有时在幕后奥秘的照管,兴起凡间的邪恶政权,压制许多国家与民族。 这表示,对于旧约中圣战的「问题」,最重要的反应不是在于骄逞的自义,或自以为是的震惊,而是在于悔罪、破碎、代祷。我们再来听听我们夫子的声音:「你们若不悔改,都要如此灭亡。」(路十三5)本责接下来的三项题目也将帮助我们更清楚了解这问题。 如果有什么题目是基督徒不太愿意去多想的,当然就是地狱。 然而在新约中描绘地狱最生动的人,正是耶稣。他说那是一个火烧炙热的地方、一个人要哭泣切齿的地方、一个苦求一滴水降舌温的地方,一个黑晤、远离并隔绝神子民欢乐的地方。他毫不迟疑地划下绝对的分野:「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义人要往永生里去。」(太二十五46)他、到义人与不义之人的复活,作恶的要复活定罪(约五28-29)。他也强调,在受罚考
与在亚伯拉罕身边的人,两者间的鸿沟是牢固、无法跨越的。 即使我们注到这许多意象是出自比喻,即使我们认为这些文字的用法是寓意的,但毕竟其用语皆意有所指;一如果这些比喻要发挥功能,它们即是要激起一可怖处所的意象。在新约中,耶稣在各处的相关用语都是同样令人震惊的。 从几个观点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这些有关地狱的经文。 首先,整体来说,耶稣本身并不震惊于地狱的存在,而是震惊于人心的刚硬。如前所指,我们必须备加费心努力地体会神是如何看待罪恶,以及它如何看待人们因罪产生的堕落程度与道德败坏的情形。 第二,在圣经里我们找不到地狱里有悔改的暗示。像财主与拉撒路的比喻(路十六19-31)中,容或有求解脱的呼喊,甚至财主还请求让他还存活的兄弟们可以得到警告,但经文中并没有什么关于悔改的暗示。在圣经的最后一章,我们也看到与这相对应的经文,解说的天使对约翰说:「不可封了这书上的预言,因为日期近了。不义的,叫他仍旧不义。污秽的,叫他仍旧污秽。为义的,叫他仍旧为义。圣洁的,叫他仍旧圣洁。」(启二十二10-11)在某种意义来说,这项宣告似是在进行审判:那些最后被认定是污秽的,将继续像原本一样的污秽
,因为他们蒙恩典的时机已经过去。我认为其言下之意是,那些由于自己的叛逆与硬心,最后被认定为污秽的人,继续污秽,实在等于处于污秽的极致了。同样地,那些到最后因为耶稣基督的福音而被宣称为圣洁的人,继续圣洁,也将臻于圣洁的顶峰。 那么,也许我们应该把地狱想成是一个人们继续叛逆、继续坚持己路、继续保有偏见与仇恨的社会结构、继续藐视与反抗真神的地方。而由于他们继续反抗真神,他便继续惩罚他们,如此不断循环下去。 毕竟,无论在今天或在旧约时代,类似情形都值得探讨。「谁将雅各交出当作掳物,将以色列交给抢夺的呢?岂不是耶和华么?就是我们所得罪的那位。他们不肯遵行他的道,也不听从他的训诲。所以,他将猛烈的怒气,和争战的勇力,倾倒在以色列的身上。在他四围如火烧起,他还不知道,烧著他,他也不介意。」(赛四十二24-25)。 近几年,有几位知名的福音派学老公开支持一种看法,认为地狱永远存在,但其中的人并不永远存在——虽然惩罚各有不同,但最后其间居民终被消灭。他们认为,永远的刑罚并不合乎圣经的说法,并认为如此解释可以解决一个道德上的大问题:没有人会因为有限短暂的罪行而受永远的刑罚。 这是个
难题,没有人应该太过自信地解答。但是,如果探传统对地狱的看法,没有适当圣经佐证,且会造成难以克服的道德问题(如消灭论者所坚称的)——是错误的,那么,站在不成熟的立论而放弃长期以来被人采用的解释,使那些应受严肃看法震撼的人,得到错误的保证与安慰,不也是一样错误吗?我怀疑除了神本身之外,我们谁也没有资格去评估,对那些反抗至高至圣神的人,什么才是对他们「恰当」的惩罚,而且我也不确定什么是「永远」的刑罚。无论如何,如果我的推理正确,那么消灭论者所提出的两难处境便是错误的。在我看来,除了他们误解某些经文之外,如果地狱里罪人只是不断犯罪、不断接受罪的报应、不断拒绝屈膝俯服的话,他们的看法甚至找不到任何道德的推进力。 第三,我们总要记住,圣经中呈现的神,并不是恰巧碰到什么人,就恣意把其中一些分派到天堂,一些分派到地狱。他乃是处置所有的罪人,这些人都该承受他的愤怒,而他却以伟大的恩典与慈爱拯救了许许多多的人。如果他只救一个人,那是恩典之举,但如果他救了庞大的一群人,那更是无法言喻。难以描绘的恩典。从圣经的观点来看,地狱见证了在伟大的恩典面前,人如何冥顽不灵的这种令人惊忧光景。 第四,凡是不
喜爱,不愿意享受神全然同在之祝福的人,天堂也成了地狱。 第五,或许最重要的一点在于,圣经中的神对于我们的受苦,并非不为所动。他不轻易发怒,他满有恩慈。耶稣固然对当时宗教界假冒为善者宣判可怕的「祸」(太二十三),最后却为耶路撒冷城而哭泣:「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你常杀害先知、又用石头打死那奉差遣追到你这里来的人。我多次愿意采集你的儿女,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们不愿意。看哪,你们的家成为荒场,留给你们。」(太二十三37一38)在我们的刻板印象里有一种传扬「地狱之火」,教听者身历其境的典型传道人,圣经中却找不到。虽然圣经通常如实以报,间或语气愤慨,但一定少不了怜悯的眼泪。而基督徒绝不能忘记,他们本质上也像其他人一样,是神震怒的对象。他们绝不是以一种内在优越感的地位去向他人警告神的愤怒,而是要分享自己破碎的经验与得救的解脱。 如果我们合并以上思考的两件事——旧约的特质与耶稣有关地狱的教导——我们自然得到一个新的观点。 我们有时候会以为,虽然在旧约中准许圣战,并显出咒诅神敌人的恶习,但相较之下,在新约中比较有伦理与道德的优越表现,而把旧约中那些似乎不太妙
的特点丢弃在后。 的确,新约中神的百姓,并不诉诸武力来保卫其所在的教会,也不以武力宣传福音。但是这并不表示教会就没有纪律。 耶稣设下一些管教弟兄的简单程序(太十八15一18);保罗采取必要步骤来领导哥林多教会,逐出一位自称是基督徒却与继母同寝的人(林前五1及下)。 事实上,在教会中的基督徒管教可以有许多形式:温和的责备、鼓励、互相认罪、私下直接对质……等;最后的惩罚才是逐出教会:教会是带著自我反省与眼泪逐出某人。在新约中,只有在三种状况下才会用到最后的惩罚:教义产生重大异端,不断犯严重的道德逆行,造成没有爱心、持续的**。 或许有人反对:「啊,那都不过是属灵上的管教,在旧约中是身体上的管教。」但是话还没说完。我们心中一下便涌进新约中有关地狱的教导,而有所思。教会若裁示某人不再属神的子民,尽管教会执行此一决定时,还是期望此人在主耶稣的的日子得救(林前五5),毕竟另一个可能的结局(地狱),是恐怖且必须直接面对的。 至于复仇的呼求,启示录呼应诗篇令人震惊的经文,「圣洁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在地上的人给我们伸流血的冤,要等到几时呢?」(启六10)那些为主的话作见证而
被杀的人如此呼求。「她(巴比伦)怎样待人,也要怎样待她。按她所行的加倍的报应她,用她调酒的杯,加倍的调给她喝。她怎样荣耀自己,怎样奢华,也当叫她照样痛苦悲哀。因她心里说,我坐了皇后的位,并不是寡妇,决不至于悲哀。所以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要一齐来到,就是死亡、悲哀、饥荒,她又要被火烧尽了。因为审判她的主神大有能力。」(启十八6-8),「哭泣悲哀喊著说,哀哉!哀哉!这大城啊,凡有船在海中的,都因她的珍宝成了富足……天哪,众圣徒、众使徒、众先知啊,你们都要因她欢喜,因为神已经在她身上伸了你们的完。」(启十八19一20),还有许多类似经文,不一而足。 在我们思想旧约中类似经文时,所要考量的因素,就可在此处应用。但要注意的是,如果我们严肃对待新约中的永恒观点,我们也就不会视旧约的见证原本就是严酷的而不予理会,也不会把它当作我们今天不必去思想的东西了。我认为较接近真理的说法应该是,主耶稣用他自己的血立了新约,在他再来的日子,神的公义与慈爱将比过去都更显清晰,让我们因而更找不出什么藉口,也给了我们更多赞美与崇拜的理由。 我要回到前面所提的那位年轻女土;她问我该如何看待据她所了解,
应该已下地狱的父亲?当然,这里有许多重要的事必须说明。我可以说,我们当中没有一个人确实知道,在某人被引入永世以前,他与全能神之间曾发生怎样的事情。但我可以说,神的慈爱与良善,其最终的证明在于十字架。我可以说,我们对新天新地所知太少,以致并不知道届时在那里,对于那些抉择生或死都与神无关的人,我们还存有多少意识。我也要说,有时当我们感到困惑,不妨也可以试试去思想神所具的性格,并像亚伯拉罕提出反问:「审判全地的主,岂不行公义吗?」(创十八25) 虽然还有许多可以说的,但是其中一个不可取的方式,就是随从一知半解的圣经理论——一种选择性说法的圣经理论。我们可以探用绝对普救说(即所有人终必得救)吗?那么我们如何面对无数不作此想的经文呢?神是否要完全同等对待那些相信他爱子与那些悖逆他爱子的人?他岂非坚决地说过:「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三36)?我们是否可以不把其理和启示当成分辨事物的因素,只当成出于人的真诚叙述而已?如果这样,十字架有什么目的?还有什么价值? 不管有些事情是如何艰困且难以了解,只去挑选和我们相投合的圣经道理,是绝无任何帮助的。圣经不
是一个开架式的超级市场,让我们有完全的自由,只选择自己喜欢的巧克力糖。对基督徒来说,圣经是神的话,是无法折衷妥协的。或许我们所找到的答案并不完全,但是这些答案让我们看见,长存的神赐给我们安慰与信心。选择性说法所呈现的神是我们自己制造的,并且完全无法提供任何安慰。任何所感受到的安慰,不过是自我的妄想,而且一旦我们透过圣经面对神,尤其透过他爱子耶稣基督所传递的话语,那些选择性说法终必消逝。 1.基督徒什么时候合适为伸冤,而提出像在诗篇及启示录中那样的恳求? 2.如果我们认为雪冤的呼求、旧约中的圣战、耶稣对有关地狱的教导,其中有什么「不妥」之处的话,有多大的程度是肇因于我们远离了神的看法和想法? 3.义愤言辞,什么时候不过是代表坏脾气和自私报复,什么时候才是真正由神所导引的痛苦雄辩? 4.本章内提到哪些惩罚不应该直接从旧约转到新约?为什么? 5.神对罪的基本态度有改变吗?在新旧约中,神对于罪的反应,出现过怎样的言辞? 6.地狱是什么?扼要说明你所知道的。 7.为什么即使我们没有全部的答案,还是以相信神为最佳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