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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篇 “耶和华沙玛”--(耶和华的所在)--(主在那...

史百克文集 by 史百克

(Tape 13 of 14:1957年3月19日上午第一堂信息)
  (按:“耶和华的所在”英文《圣经》有旁注:称为“耶和华沙玛”意思是“主在那里”。)
  以西结书的最后一章、最后一节、最后一句话说:“从此以后,这城的名字,必称为耶和华的所在。”(结四十八35)这一节《圣经》可以与新约以弗所书内一处经文伴读:“这样,你们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与圣徒同国,是神家里的人了。并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稣自己为房角石,各(或作:‘全’)房靠祂联络得合式,渐渐成为主的圣殿。你们也靠祂同被建造,成为神借着圣灵居住的所在。”(弗二19-22)也可以与以弗所书内另一处经文伴读:“使基督因你们的信,住在你们心里,叫你们的爱心有根有基,能以和众圣徒一同明白基督的爱是何等长阔高深;并知道这爱是过于人所能测度的,便叫神一切所充满的,充满了你们。神能照着运行在我们心里的大力,充充足足地成就一切,超过我们所求所想的。但愿祂在教会中,并在基督耶稣里,得着荣耀,直到世世代代,永永远远。阿们!”(弗三17-21)
  “从此以后,这城的名字,必称为耶和华的所在(耶和华沙玛——主在那里)。”
  神全部的工作,要达成的终极目标,就是耶和华沙玛。以西结书所有的预言都指向这个目标,就是主在那里。其实整本《圣经》的真理也在于此。整本《圣经》奔向同一终极目标。万物之受造也是同一目的:神丰满的同在、圆满终极的同在。神的旨意就是祂要充满万有。因此,最后结局是“耶和华的所在——主在那里”。
  要达到这个终极目标,有一个特别要件,就是解决神能安心地将自己信托给人的可能性。这也就是神在起初就定意要去做的。创世记一开始就清楚表明神的心意是要将自己信托给人,祂要与人同在,要信任人,将自己的兴趣交托人。总之,神的意愿是将自己信托给人。
  (以下各节,凡楷书都是誊录Tape内容,并且加以中译:)
  耶和华沙玛(主在那里),是极端重要的,也是神的目标。
  这件事也是主耶稣在肉身之日,想做而未达成的。使徒约翰说:“当耶稣在耶路撒冷过逾越节的时候,有许多人看见祂所行的神迹,就信了祂的名。耶稣却不将自己交托他们,因为祂知道万人;也用不着谁见证人怎样,因祂知道人心里所存的。”(约二23-25)耶稣声称不能将自己交托给人,也就是父神在子里面不能将自己信托给人。因此耶稣不能留在世间与人同在,世间的同在不能终极而完美。耶稣必须在人间创造一个适合于祂自己能同在的情况,创造一个不受人类紊乱混淆的情况。
  明白此理,就能有很多领悟,有关神的保留和迟延。教会有殷切的期望并祈求,希冀神信托自己与人同工。例如,全世界各地都为教会复兴祈祷,而且多年不断地求,但是神为何迟迟不动工呢?其中的原因很可能就是神不能将自己交托给人,神的工不可与人的工相混。不管用教会复兴为例来说明是否准确,神所设立的原则总是真的,神绝不将自己交托于属人之作为。祂要求合适于自己的情况。神不贸然冒险将自己交付与人。
  耶稣认为信托自己给人,等于是冒险;因为祂知道万人,也用不着谁告诉祂,因祂知道人心里所存的;因此,祂不能,也不愿意信托不能信托的人。这是约翰第二章结尾的话,接着约翰第三章,耶稣说出重生得着新生命的重要性(因此,约翰二、三两章应该连在一起读才好)。主所能信托的人,首先要必须重生。
  这样我们就面对一个大问题:“神要将自己信托给哪一类的人呢?”整卷以西结书就是这个问题的答案。首先,答案要从负面说起:无论何处若撒但还有一席之地,神就不愿将自己信托交付。撒但从创世记开始就利用人来阻挠神(就如撒但插手于以色列国和外邦列国)。人受造之目的本来是让神来同在,可是撒但把人掳去,反倒使人成为神最大的阻挠。因此荣耀被挪开,被搁置在一边。人之现实光景,使神要赋予人的旨意受顿挫。因此,神无法将自己信托给那种人。神不会将自己信托给撒但还有地位之处。撒但和牠的作为必须先除去,神才会将自己信托给人。“神的儿子显现出来,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约壹三8)使神得着当得的地位,达成祂终极的目标。神从不愿将自己信托给未经公义审判之处。
  以西结的预言中有“铜”的表号。如基路伯的铜腿、铜状的人、铜祭坛。神不愿将自己信托给“未经过公义审判之处”。对以色列国是如此,对外邦列国也是如此。怪不得以西结书中间最大一段,是审判以色列国和外邦列国的预言。审判各国之预言若未应验,就不能达到“主在那里”。
  以上是负面的答案。以下是有关神愿意将自己信托之处是什么,是这个问题的正面的答案,分成几方面来说:
  1、基督在“审判的另一边”是神信托之处。
  (按:审刻之两边,一边是罪犯,另一边是执法者。没有人能同时是罪犯又执法,唯独基督有双重身份,祂在一边被列为罪犯,祂在另一边却又在宝座中按公义审到天下。)
  坐在宝座上的“那人”(见结一26),代表基督在“审判的另一边”。又见有虹围着宝座(见结一28),就是基督救赎的象征。所指的正是启示录五章里的羔羊,在宝座中站立。(见启五6)所以羔羊就是“那人”,“那人”就是羔羊。祂所在之处正是“审判的另一边”,也是神要信托自己的第一处地点。在此再重复说一次:“基督所在审判的另一边,是神要信托自己之处”——是已经满足了神所有的公义审判(的要求)之处。
  新约记载当耶稣要受约翰的洗时,祂曾对施洗约翰说:“你暂且许我,因为我们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太三15)主耶稣的受洗预表十字架;因此,主的受洗和十字架表明祂尽了诸般的义。也就是说,因一人受死、受审判,就将新人放在一个超越了审判的地位。这个地位也是我们因信耶稣基督而得着的,此即教会的地位。以弗所书内教会的地位,是与主同在高于诸天界的地位。教会的地位超越了审判(免去了审判),因为已被高举与主同在。就着教会而言,“审判已经完成”,这是为“教会得荣”开路的一件事。审判已经完成,就为“神要将自己信托”开了路。
  2、“基督得荣的地位”是神信托自己的所在之处。
  神愿意将自己信托于基督得荣之处(请注意约翰第七章第三十九节的话。耶稣先得荣,然后赐下圣灵。赐下圣灵表明神信托祂的自己。神信托祂自己,基于耶稣得荣。神信托自己于耶稣得荣之处。反之,人被高举之处,神扣住不给信托。肉体在神面前为得荣之地位。唯有耶稣是得荣之处,才是神信托自己之处),在此有一条神的律,神若要借圣灵信托自己,唯有使耶稣得荣方可。当我们以荣耀耶稣为目标时,父神就会借着圣灵来相会。
  3、“基督登宝座掌王权”的地方,是神将自己交托之处。
  神设立的“人”登上宝座,亲掌王权之处,就是神将自己交托之处。所有权柄都交付给神的儿子这件事,被人承认并接受之处,也就是神信托自己之处(换言之,神信托之处,就是魔鬼的权能作为被败坏除灭之处;就是这世界的王被赶出去之处;也是人的权柄失去地位之处。耶稣主权之外的任何权能都必被摒除。人一逞能,神就退守。神所等候的是,人的权柄让路,然后祂才将自己信托出去)。
  4、一切事情“依照基督”之处,是神将自己交托之处。
  关于以西结书内“殿”的量度,虽然未逐项研究,但是我们知道“殿”的量度是借着铜状的人去测量的。因此,任何地方以基督为量度,那就是神将自己交托之处。
  5、“在十字架掌控一切之处”神就交托自己。
  以西结书中我们看见,“坛”在殿的中心掌控内外一切;因此,这是十字架掌权之处,就有神自己的交托。
  主耶稣是一个伟大的榜样。神将自己交托给祂儿子(约旦河受浸现场,就是神将祂自己信托给耶稣之处。天为祂开了,神的灵降下,落在耶稣身上。前面已经说过,神赐下圣灵,就是信托自己的表示。因此,圣灵降下之处,神将自己信托给耶稣)。经上说:“神赐圣灵给祂,是没有限量的”(约三34),意即神完全无保留地将祂的灵赐给祂(在受浸之现场,神将自己全都信托给祂儿子。受浸预表十字架)。十字架的意义被安置好、被建立好之时,也就是神将自己交托之时。那是神的立场(神将祂自己交托给耶稣,因耶稣的脚步紧随天父)。
  请注意,耶稣以天为万事的尺度。我们多次指明,耶稣从来不受世人的观念约束。祂的行事、言论、行动,全不受人的影响。祂在世之时,不论男女有什么建议,祂都回绝。撒但被拒绝,任何试探被拒绝,凡从人来的、出于人意的,祂全都回绝不理,唯有从父而来的,祂才接受,祂接受神的道路、神的话语和神的工作。祂量度万事依照“天”(属天的启示)、祂“行事为人”紧随着“天”;祂“生命、生活”的每一细节,都接受“天”的主宰与掌管;因此,神将自己交托给人子。
  进一步要注意,耶稣之“得以完全”。耶稣说:“今天、明天我赶鬼治病,第三天我的事就成全了。”(参路十三32)希伯来书说:“耶稣因受苦难得以完全。”(参来二10)这里的完全,并非道德的完全:因为依道德的标准,耶稣无罪,已经是完全的。所以“得以完全”并非使主耶稣的人格从不完全变成完全,乃是使主成为丰满,丰满地成全神的旨意。耶稣在世每日行事为人是行在神的旨意中。主耶稣曾说:“看哪!我来了,为要照祢的旨意行。”(参来十7)“神的旨意”向着主耶稣不断扩大要求,直到最后要求祂喝“那杯”,要求祂一路经过客西马尼直到十字架。至此,祂乃是按着神的旨意,得以完全,得以说成了。当主完成神的旨意,得以完全后,神就使祂成为教会的丰满,神又赐给祂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腓二9)神将自己完全交托给主耶稣,这些都是十分清楚的;所以,耶稣就是最大的榜样。
  我们即将结束以西结书的信息。为着达成神完满无缺的终极目标(主在那里),最后我们要提出教会必须有的三件重要的事。
  第一:教会必须清楚认识神的旨意——绝对必要的是:教会要看见神的旨意是什么。这就是保罗的祷告:“求智慧和启示的灵……真知道祂”;求主使教会“心中的眼睛被照明。”(弗一17-18)——绝对必要的是:我们对神的旨意有一个清楚而渊博的认识。神的旨意乃是“教会是那充满万有者所充满的”(参弗一23),也就是神在教会中得着丰满的地位。我们都该受这异象的掌管。结论是:神有关教会的旨意,在于有属灵异象,或悟性,并在于启示。此即本书曾引以弗所书的话说:“教会是神借圣灵居住的所在。”(参弗二22)神要居住在教会内,应验以西结的话说:“耶和华沙玛(主在那里)”,表明是神的居所。这就是神旨之所在。
  第二:教会必须清楚认识神达到祂终极目标的路,就是清楚认识神的殿,一个适合祂自己居住之处。认识神的“殿”是神达到祂终极目标必备之事。
  第三:教会必须清楚认识“十字架”。
  以上三项是达到终极目标“神在那里”至关重要之事。它们有两个时间上的因素:一个是现在进行的;一个是将来完成的。今天的光景尚未完全成为真实,然而以弗所书中有论到现今的应用,目前正在逐步进行成为真实。意即当这些事是真实的时候,或多或少就有主的同在。凡清楚认识神旨意之处,凡清楚认识神的家(教会)之处,凡清楚认识“十字架”之处,该处就有主的同在。今天在地上,这些属灵的认识决定了主同在的度量。然而时候将到,当这些属灵的认识成全时,主就会降临且在圣徒中得着荣耀,主就会在教会中丰满显现。因此,以西结书结束于:这城的名字,必称为“耶和华沙玛(主在那里)。”城代表一个器皿,神在其中作王掌权。
  本书只介绍了以西结书的概括纲目。我们曾做了努力将以西结书的纲目内容说清楚。然而,要去了解认识纲目的所有内容是深远而巨大的事。请求读者:“阅读此书后,务必要去默想、回味、祷告。请勿只将此书当作查经课程,其中说到的每一件事都有属灵而实际的价值。所以请你们多多祷告、重复默想,求主使你们所阅读的在你们身上都成为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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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pe 13 of 14:1957年3月19日上午第一堂信息)  (按:“耶和华的所在”英文《圣经》有旁注:称为“耶和华沙玛”意思是“主在那里”。)  以西结书的最后一章、最后一节、最后一句话说:“从此以后,这城的名字,必称为耶和华的所在。”(结四十八35)这一节《圣经》可以与新约以弗所书内一处经文伴读:“这样,你们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与圣徒同国,是神家里的人了。并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稣自己为房角石,各(或作:‘全’)房靠祂联络得合式,渐渐成为主的圣殿。你们也靠祂同被建造,成为神借着圣灵居住的所在。”(弗二19-22)也可以与以弗所书内另一处经文伴读:“使基督因你们的信,住在你们心里,叫你们的爱心有根有基,能以和众圣徒一同明白基督的爱是何等长阔高深;并知道这爱是过于人所能测度的,便叫神一切所充满的,充满了你们。神能照着运行在我们心里的大力,充充足足地成就一切,超过我们所求所想的。但愿祂在教会中,并在基督耶稣里,得着荣耀,直到世世代代,永永远远。阿们!”(弗三17-21)  “从此以后,这城的名字,必称为耶和华的所在(耶和华沙玛——主在那里)。”  神全部的工作,要
达成的终极目标,就是耶和华沙玛。以西结书所有的预言都指向这个目标,就是主在那里。其实整本《圣经》的真理也在于此。整本《圣经》奔向同一终极目标。万物之受造也是同一目的:神丰满的同在、圆满终极的同在。神的旨意就是祂要充满万有。因此,最后结局是“耶和华的所在——主在那里”。  要达到这个终极目标,有一个特别要件,就是解决神能安心地将自己信托给人的可能性。这也就是神在起初就定意要去做的。创世记一开始就清楚表明神的心意是要将自己信托给人,祂要与人同在,要信任人,将自己的兴趣交托人。总之,神的意愿是将自己信托给人。  (以下各节,凡楷书都是誊录Tape内容,并且加以中译:)  耶和华沙玛(主在那里),是极端重要的,也是神的目标。  这件事也是主耶稣在肉身之日,想做而未达成的。使徒约翰说:“当耶稣在耶路撒冷过逾越节的时候,有许多人看见祂所行的神迹,就信了祂的名。耶稣却不将自己交托他们,因为祂知道万人;也用不着谁见证人怎样,因祂知道人心里所存的。”(约二23-25)耶稣声称不能将自己交托给人,也就是父神在子里面不能将自己信托给人。因此耶稣不能留在世间与人同在,世间的同在不能终极而完美。耶稣必须在人间创
造一个适合于祂自己能同在的情况,创造一个不受人类紊乱混淆的情况。  明白此理,就能有很多领悟,有关神的保留和迟延。教会有殷切的期望并祈求,希冀神信托自己与人同工。例如,全世界各地都为教会复兴祈祷,而且多年不断地求,但是神为何迟迟不动工呢?其中的原因很可能就是神不能将自己交托给人,神的工不可与人的工相混。不管用教会复兴为例来说明是否准确,神所设立的原则总是真的,神绝不将自己交托于属人之作为。祂要求合适于自己的情况。神不贸然冒险将自己交付与人。  耶稣认为信托自己给人,等于是冒险;因为祂知道万人,也用不着谁告诉祂,因祂知道人心里所存的;因此,祂不能,也不愿意信托不能信托的人。这是约翰第二章结尾的话,接着约翰第三章,耶稣说出重生得着新生命的重要性(因此,约翰二、三两章应该连在一起读才好)。主所能信托的人,首先要必须重生。  这样我们就面对一个大问题:“神要将自己信托给哪一类的人呢?”整卷以西结书就是这个问题的答案。首先,答案要从负面说起:无论何处若撒但还有一席之地,神就不愿将自己信托交付。撒但从创世记开始就利用人来阻挠神(就如撒但插手于以色列国和外邦列国)。人受造之目的本来是让神来同在,可是
撒但把人掳去,反倒使人成为神最大的阻挠。因此荣耀被挪开,被搁置在一边。人之现实光景,使神要赋予人的旨意受顿挫。因此,神无法将自己信托给那种人。神不会将自己信托给撒但还有地位之处。撒但和牠的作为必须先除去,神才会将自己信托给人。“神的儿子显现出来,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约壹三8)使神得着当得的地位,达成祂终极的目标。神从不愿将自己信托给未经公义审判之处。  以西结的预言中有“铜”的表号。如基路伯的铜腿、铜状的人、铜祭坛。神不愿将自己信托给“未经过公义审判之处”。对以色列国是如此,对外邦列国也是如此。怪不得以西结书中间最大一段,是审判以色列国和外邦列国的预言。审判各国之预言若未应验,就不能达到“主在那里”。  以上是负面的答案。以下是有关神愿意将自己信托之处是什么,是这个问题的正面的答案,分成几方面来说:  1、基督在“审判的另一边”是神信托之处。  (按:审刻之两边,一边是罪犯,另一边是执法者。没有人能同时是罪犯又执法,唯独基督有双重身份,祂在一边被列为罪犯,祂在另一边却又在宝座中按公义审到天下。)  坐在宝座上的“那人”(见结一26),代表基督在“审判的另一边”。又见有虹围着宝座(见
结一28),就是基督救赎的象征。所指的正是启示录五章里的羔羊,在宝座中站立。(见启五6)所以羔羊就是“那人”,“那人”就是羔羊。祂所在之处正是“审判的另一边”,也是神要信托自己的第一处地点。在此再重复说一次:“基督所在审判的另一边,是神要信托自己之处”——是已经满足了神所有的公义审判(的要求)之处。  新约记载当耶稣要受约翰的洗时,祂曾对施洗约翰说:“你暂且许我,因为我们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太三15)主耶稣的受洗预表十字架;因此,主的受洗和十字架表明祂尽了诸般的义。也就是说,因一人受死、受审判,就将新人放在一个超越了审判的地位。这个地位也是我们因信耶稣基督而得着的,此即教会的地位。以弗所书内教会的地位,是与主同在高于诸天界的地位。教会的地位超越了审判(免去了审判),因为已被高举与主同在。就着教会而言,“审判已经完成”,这是为“教会得荣”开路的一件事。审判已经完成,就为“神要将自己信托”开了路。  2、“基督得荣的地位”是神信托自己的所在之处。  神愿意将自己信托于基督得荣之处(请注意约翰第七章第三十九节的话。耶稣先得荣,然后赐下圣灵。赐下圣灵表明神信托祂的自己。神信托祂自己,基于耶
稣得荣。神信托自己于耶稣得荣之处。反之,人被高举之处,神扣住不给信托。肉体在神面前为得荣之地位。唯有耶稣是得荣之处,才是神信托自己之处),在此有一条神的律,神若要借圣灵信托自己,唯有使耶稣得荣方可。当我们以荣耀耶稣为目标时,父神就会借着圣灵来相会。  3、“基督登宝座掌王权”的地方,是神将自己交托之处。  神设立的“人”登上宝座,亲掌王权之处,就是神将自己交托之处。所有权柄都交付给神的儿子这件事,被人承认并接受之处,也就是神信托自己之处(换言之,神信托之处,就是魔鬼的权能作为被败坏除灭之处;就是这世界的王被赶出去之处;也是人的权柄失去地位之处。耶稣主权之外的任何权能都必被摒除。人一逞能,神就退守。神所等候的是,人的权柄让路,然后祂才将自己信托出去)。  4、一切事情“依照基督”之处,是神将自己交托之处。  关于以西结书内“殿”的量度,虽然未逐项研究,但是我们知道“殿”的量度是借着铜状的人去测量的。因此,任何地方以基督为量度,那就是神将自己交托之处。  5、“在十字架掌控一切之处”神就交托自己。  以西结书中我们看见,“坛”在殿的中心掌控内外一切;因此,这是十字架掌权之处,就有神自己的交
托。  主耶稣是一个伟大的榜样。神将自己交托给祂儿子(约旦河受浸现场,就是神将祂自己信托给耶稣之处。天为祂开了,神的灵降下,落在耶稣身上。前面已经说过,神赐下圣灵,就是信托自己的表示。因此,圣灵降下之处,神将自己信托给耶稣)。经上说:“神赐圣灵给祂,是没有限量的”(约三34),意即神完全无保留地将祂的灵赐给祂(在受浸之现场,神将自己全都信托给祂儿子。受浸预表十字架)。十字架的意义被安置好、被建立好之时,也就是神将自己交托之时。那是神的立场(神将祂自己交托给耶稣,因耶稣的脚步紧随天父)。  请注意,耶稣以天为万事的尺度。我们多次指明,耶稣从来不受世人的观念约束。祂的行事、言论、行动,全不受人的影响。祂在世之时,不论男女有什么建议,祂都回绝。撒但被拒绝,任何试探被拒绝,凡从人来的、出于人意的,祂全都回绝不理,唯有从父而来的,祂才接受,祂接受神的道路、神的话语和神的工作。祂量度万事依照“天”(属天的启示)、祂“行事为人”紧随着“天”;祂“生命、生活”的每一细节,都接受“天”的主宰与掌管;因此,神将自己交托给人子。  进一步要注意,耶稣之“得以完全”。耶稣说:“今天、明天我赶鬼治病,第三天我的
事就成全了。”(参路十三32)希伯来书说:“耶稣因受苦难得以完全。”(参来二10)这里的完全,并非道德的完全:因为依道德的标准,耶稣无罪,已经是完全的。所以“得以完全”并非使主耶稣的人格从不完全变成完全,乃是使主成为丰满,丰满地成全神的旨意。耶稣在世每日行事为人是行在神的旨意中。主耶稣曾说:“看哪!我来了,为要照祢的旨意行。”(参来十7)“神的旨意”向着主耶稣不断扩大要求,直到最后要求祂喝“那杯”,要求祂一路经过客西马尼直到十字架。至此,祂乃是按着神的旨意,得以完全,得以说成了。当主完成神的旨意,得以完全后,神就使祂成为教会的丰满,神又赐给祂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腓二9)神将自己完全交托给主耶稣,这些都是十分清楚的;所以,耶稣就是最大的榜样。  我们即将结束以西结书的信息。为着达成神完满无缺的终极目标(主在那里),最后我们要提出教会必须有的三件重要的事。  第一:教会必须清楚认识神的旨意——绝对必要的是:教会要看见神的旨意是什么。这就是保罗的祷告:“求智慧和启示的灵……真知道祂”;求主使教会“心中的眼睛被照明。”(弗一17-18)——绝对必要的是:我们对神的旨意有一个清楚而渊博的认识。
神的旨意乃是“教会是那充满万有者所充满的”(参弗一23),也就是神在教会中得着丰满的地位。我们都该受这异象的掌管。结论是:神有关教会的旨意,在于有属灵异象,或悟性,并在于启示。此即本书曾引以弗所书的话说:“教会是神借圣灵居住的所在。”(参弗二22)神要居住在教会内,应验以西结的话说:“耶和华沙玛(主在那里)”,表明是神的居所。这就是神旨之所在。  第二:教会必须清楚认识神达到祂终极目标的路,就是清楚认识神的殿,一个适合祂自己居住之处。认识神的“殿”是神达到祂终极目标必备之事。  第三:教会必须清楚认识“十字架”。  以上三项是达到终极目标“神在那里”至关重要之事。它们有两个时间上的因素:一个是现在进行的;一个是将来完成的。今天的光景尚未完全成为真实,然而以弗所书中有论到现今的应用,目前正在逐步进行成为真实。意即当这些事是真实的时候,或多或少就有主的同在。凡清楚认识神旨意之处,凡清楚认识神的家(教会)之处,凡清楚认识“十字架”之处,该处就有主的同在。今天在地上,这些属灵的认识决定了主同在的度量。然而时候将到,当这些属灵的认识成全时,主就会降临且在圣徒中得着荣耀,主就会在教会中丰满显现。因
此,以西结书结束于:这城的名字,必称为“耶和华沙玛(主在那里)。”城代表一个器皿,神在其中作王掌权。  本书只介绍了以西结书的概括纲目。我们曾做了努力将以西结书的纲目内容说清楚。然而,要去了解认识纲目的所有内容是深远而巨大的事。请求读者:“阅读此书后,务必要去默想、回味、祷告。请勿只将此书当作查经课程,其中说到的每一件事都有属灵而实际的价值。所以请你们多多祷告、重复默想,求主使你们所阅读的在你们身上都成为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