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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血、十字架、主耶稣的名

史百克文集 by 史百克

读经:
  第一组:路22:17,18,20;约6:54,55;西1:20;来9:12-14,20,22;10:19;11:28;12:24;彼前1:2;约壹1:7;启5:9,10;7:14,15
  第二组:徒2:38;3:6;4:7,12,17,30;8:12;16:18;19:13-15;林前5:4;6:11;弗1:21,22;腓2:9-11;罗6:3-8
  这许多经节给我们看见三件明显的事,也是说到三件不同的东西。我想花一点时间来讨论这三件事,就是血、十字架和主耶稣的名;其中每一件都是重要的。神的子民对它们需要加以分辨,才不至于造成混乱或错用。当我们作战时,必须知道我们需要什么武器,并能够选择和使用那些武器,这是很重要的。
  先从基督的血开始。我们已经读了许多关于血的经节。主的血显然首要的是关于罪,和蒙救赎得生命。血是有关于洁净,并且有关于赎回、得生命;血是关系到撒但整个的法律的地位。照着天然,照着神的话,照着那些信主的人属灵的经历和知识,一切受造之物都在撒但的捆绑之中,或者你会辩驳这样的说法,因为你没有实际并亲身地认识它。我建议你来到主耶稣这里,不久你就会发现,你被撒但捆绑得何等地紧;因为一个囚犯只有当他想要逃跑时,才发现他真是一个囚犯。所有真正来到基督面前的人,他们属灵的经历都证明,神的话是真的。全人类和受造之物,照着天然都在撒但的捆绑之中,因为撒但的能力和权势乃是凭着一个条件,那就是罪;哪里有罪,那里就有它法律地位的根据。它在人类身上的根据地就是罪,它藉着罪来掌权、控制并保有它的根据地。罪就是锁链,因此,全人类都在撒但的权下。就撒但得着它法律地位的合法权利而论,那权利乃是人因着自己的罪、落在某种条件下所构成的;那就是违背神而顺服了撒但。所以,主的宝血是关系到罪和撒但的法律地位,而说明那地位最好的词就是定罪和死。这就是使徒保罗用来总结罗马书前三章那无比的论述时所用的词;那里追述到历代事实的演变,并贯穿了一切生命的境界,依照神圣的标准加以试验和考查,最后的结论就是:众人都犯了罪。“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3:10)。并且,他藉着圣灵宣告这判决:众人都在定罪之下,也都在死亡之下;所以定罪和死就是表明撒但捆绑人类的合法地位。
  罪人的第一需要
  尚未得救的人,他首先的需要,就是主耶稣的宝血:“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来9:22)。未得救的罪人,无论知道或不知道,实际上都是在那恶者的捆绑之中,被撒但所囚禁。耶稣基督的血关系到脱离定罪和死的救赎,而得到生命。他们要得到这盼望的第一步,就必须认识宝血的意义和价值。除了血,我们不能进到神面前。我们可以努力、挣扎、冲破、逃脱或采用基督徒的习惯和理想,亲自和基督徒联络;在基督徒中间,甚至在世人面前,被认为是基督徒;但有一件事是确定的,是无可怀疑、不能摇动的,那就是在神的目光中,除非藉着耶稣基督的血,没有一个人能逃出撒但的国、而进入神爱子的国的。如果忽视它、轻看它、不去了解和接受它,不管怎么样,在神面前都不能使我们成为神的儿女、并从撒但的国度里得蒙拯救。哦,亲爱的朋友,原谅我一再地强调,我们必须不受欺骗,必须站在真实的地位上。我们对此不要自以为是,我们和神的关系不该是在一个假设上,而必须是在神的根基上。因为只有如此,我们才能在这一位爱子主耶稣里面得蒙悦纳,并被带到与神的交通里。所以,血乃是救赎的根基。这就是简单的福音,凡与神有关的都从这里开始。
  信徒和控告者的争战
  为了得救的罪人并与撒但的争战也需要血,因为这种争战是非常真实的。现在撒但不再是他们的主,所以想要把他们再掳掠回来。撒但必须把他们再掳回到一个地步,叫他们把逃脱的根据忽略、丧失和放弃掉。撒但是控告弟兄的(启12:10),牠注意他们的行动,企图使他们不完全地按照神的旨意和思想的道路来行动,鼓励错误的行动、话语和感觉,牠一直要使我们犯罪。当你滑跌、做了错事、绊倒和犯罪后,牠立刻猛扑到你身上,以罪来控告你,并置你于定罪之下,使你有被定罪的感觉,用以窒息你 …使你觉得你已经伤了主的心,并且主已经离开了你、丢弃了你,使你感觉失去了与神的交通。所以得救的人需要主耶稣的宝血,用作对付我们的仇敌的工具。亲爱的阿!假如你滑跌、作错了事,假如你伤了主的心,决不要相信你必定与神隔绝了、必定被主弃绝了。当然,假如你是故意地定意犯罪,违反神的旨意,你必落到黑暗里,落到撒但的权势之下,而失去救恩的喜乐。但我现在是讨论关于偶然的滑跌、错误、过犯和失败,这些是仇敌作弄的结果,牠立刻就抓住了把柄,作为控告我们的理由,企图把我们重新置于定罪之下。
  应付这一切的凭藉就是主耶稣的血。在宝血里,当我们转向主,承认自己的失败,在主面前谦卑和忏悔时,主的宝血就大有功效;它不断地洁净我们一切的罪,立刻从仇敌夺去牠(撒但)的根据。但是,请记得,血就是武器,你必须认识这武器,对它有信心;这信心就是我们的盾牌,用来抵挡那恶者的火箭,而不被其射透。当我们绊倒滑跌的时候,胜过仇敌一开始就是靠着这血,现在,在被控告的时候,仍然藉着信,靠着宝血继续得胜。如此,得救的罪人常常和那控告者争战,因为牠企图把我们带回到定罪和死亡的老地位上;要继续地脱离牠,仍然要藉着因血而有的称义,正如我们得救开始时一样。血就是武器,“弟兄胜过它,是因羔羊的血”(启12:11);那意思不是拿起羔羊的血来当作为一种武器,用以消灭它,而是只要站在那血的地位上,控告者就失去了能力,从牠的高处被摔下来、被制服,我们就得胜。不是用血来进行客观的争战,乃是在我们心里,站在藉着因祂的血而称义的地位上,并且拒绝离开。
  进一步地说,血就是生命。利未记第17章给我们看见:“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11节)。约翰福音第6章也说:“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54节)。所以,血和生命就是一个,并且从起初就是要藉着血---接受血关于赎罪的意义和价值---接受这神圣而永远的生命。现在,血和生命同时说到主的圣洁,也说到从罪得洁净;假如落在罪里面而不立刻悔改,不在主面前承认并纠正,我们的生命就受到了拦阻。血和生命是并行的:容让罪、不认罪悔改,就拦阻了生命,血也就停止了洁净的功用,我们就有了沾染、污秽和瑕疵。所以,约翰又说:“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壹1:7)。“行”就是继续。我们若继续在光明中,有些黑暗的事物可能会碰到我们,我们也可能碰到它们。我们可能失败、滑跌、走错,但能够在主面前立刻纠正、继续纠正、继续在光明中,神儿子耶稣基督的血也继续洗净。假如你故意隐匿罪恶,你就阻止了生命和血的功用。假如圣灵指示说,在某一件事上你错了,你却不承认、不纠正,不把它带到血面前,你就阻止了血的神圣的功用,你就停在那里。“我们若……行”,如果失败,向主承认是必需的;如果能使生命流通,纠正也是必须的。并且,只有当我们认识那生命是神圣的生命时,生命才能流通;但是,这个流通不能与罪共存;主不朽坏的血所代表的神圣的生命,不能与已知的罪携手同行。不能!这一点,我们许多人在经历中都知道。
  十字架
  当然,血是在十字架上流的。血和十字架、十字架和血是互相关联的。血对付罪,十字架对付肉体和天然的人;并且十字架带我们达到的地位乃是:不仅我们的罪已经被对付了,并且我们已经与基督一同钉死。你可能有经常的失败、跌倒和错误,虽然寻求赦免和洗净,却没有多少改善;你整个年日,都是上来下去的;今天得胜,明天又失败。这种情形并不是主所要的。奥秘在这里:我们从来没有认识,在主耶稣的十字架上,我们的天然已经被摆在一边了。“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加2:20)。现在,不是拣选自己的道路、自己的喜欢,或为了生活和将来作自己的计划,乃是不要出于我们自己的任何意志、心思和欲愿,每一件事都是出于主、求于主的。当我们接受这个地位时,在基督的钉死里,我们也钉死了;在祂的埋葬里,我们也埋葬了。于是与祂一同复活,接受基督的圣灵进到我们心里,让祂支配我们的一生,指引我们的路程,选择我们的道路。“不再是我”,乃是靠着内住的灵的权能和力量,这是非常完全、广泛和彻底的事。十字架就是这样。不是说从今以后我们就不会失败;我们可能会错,但那里有血在对付。十字架并不洗净罪,十字架钉死肉体。
  你可能常常谈到血,而对十字架却知道甚少。虽然一直讲血,却可能显出许多的肉体;基本的需要乃是十字架:“我们的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罗6:6)。假如你的肉体没有被十字架对付,而你要用血去对付那恶者,有什么用处呢?假如你没有接受十字架深刻的工作,使天然的人受到对付,撒但将要从后门进来,并且每次都用你所有关于血的语汇,来打击你。许多人传讲血,用许多血的语汇,但在他们的生活里,肉体仍然在猖獗;“我”显然还是很多。你可以传讲血,而仍然是一个自私和固执的人,满是骄傲、自尊、自大和一切这类的事。十字架对付人,血对付罪。
  名
  现在关于“名”这一个字非常混乱。许多人应当用名时却呼求血。为了信徒大部分的事奉,名乃是抵抗仇敌有力的东西。名在这意义上超过血,名是关于基督徒对付仇敌的权柄,对于这一个必须要清楚地认识。血从控告和定罪中撤消了仇敌的立场。主耶稣的名是有力的东西,藉此撒但的权柄在每一个领域里都被对付。哦,你对付了罪以后,还要对付仇敌的工作;你需要站在有权柄的地位,不仅在你自己的生活中,并且在任何环境中;因为在这世界上,到处都有撒但的工作出现。所以,那权柄在这名里才能得着。这名代表基督的权柄并---在基督里---胜过仇敌。行传第16章是很好的例证,你在那里看到保罗,在他自己的生活里对于罪的态度。他完全站在宝血的功效中,并站在十字架丰满的意义中;他自己是一无所有,而基督是一切。哦,他是一个完全地被钉十字架的人,靠着血,藉着信,站在“不再定罪”的立场上。他现在发现仇敌极力地在外面工作,就等候主对付这局面;不是凭自己的冲动,而是在“多日”以后、主的时候到了,才奉耶稣基督的名,吩咐撒但的工作停止。保罗藉着十字架、血和这名,站在一个地位上;他有这三方面的力量,但他不是取用血,他事实上是奉这名对付这件事。有时候我们客观地看见那恶者的工作,我们就先取用血;因为那是为了对付我们自己的良心,不然,它会转到我们身上来。保罗不是用血来攻击仇敌,他是用名。可是,士基瓦的儿子,并不站在十字架的立场上,也不取用血的功效,而只抓住一个公式,向那被恶鬼附的人说:“我奉保罗所传的耶稣,勒令你们出来”,于是鬼就转过来,对那些擅用这名的人说:“耶稣我认识,保罗我也知道,你们却是谁呢?”于是都跳到他们身上,把他们制服了(徒19:13-16)。
  因此,仅仅一个公式并没有什么用,但在十字架的立场上站住,在血的功效里,带我们进入名的权柄,才有真正的价值。这“名”有权柄的、客观的价值,足以胜过仇敌。“所以,神将祂升为至高,又赐给祂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腓2:9,10);“使祂从死里复活,叫祂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边,远超过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连来世的也都超过了”(弗1:20,21),这名代表主耶稣的升天。这样,血把我们从罪割断,十字架把我们的自己割断,带领我们和一位升天的、登宝座的、掌权的主联合。
  现在我相信不用再多说了,我们更加清楚这些东西各个特别的价值,我们就不至于混乱。我们知道那大能而宝贝的名,带着基督一切的尊贵和荣耀;并且,如果祂要在我们里面成为尊贵和荣耀,罪就必须除去,我们自己要被摆在一边;并且,基督为我们在凡事上居首位、登宝座,成为我们的主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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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  第一组:路22:17,18,20;约6:54,55;西1:20;来9:12-14,20,22;10:19;11:28;12:24;彼前1:2;约壹1:7;启5:9,10;7:14,15  第二组:徒2:38;3:6;4:7,12,17,30;8:12;16:18;19:13-15;林前5:4;6:11;弗1:21,22;腓2:9-11;罗6:3-8  这许多经节给我们看见三件明显的事,也是说到三件不同的东西。我想花一点时间来讨论这三件事,就是血、十字架和主耶稣的名;其中每一件都是重要的。神的子民对它们需要加以分辨,才不至于造成混乱或错用。当我们作战时,必须知道我们需要什么武器,并能够选择和使用那些武器,这是很重要的。  先从基督的血开始。我们已经读了许多关于血的经节。主的血显然首要的是关于罪,和蒙救赎得生命。血是有关于洁净,并且有关于赎回、得生命;血是关系到撒但整个的法律的地位。照着天然,照着神的话,照着那些信主的人属灵的经历和知识,一切受造之物都在撒但的捆绑之中,或者你会辩驳这样的说法,因为你没有实际并亲身地认识它。我建议你来到主耶稣这里,不久你就会发现,你被撒但捆绑得何等
地紧;因为一个囚犯只有当他想要逃跑时,才发现他真是一个囚犯。所有真正来到基督面前的人,他们属灵的经历都证明,神的话是真的。全人类和受造之物,照着天然都在撒但的捆绑之中,因为撒但的能力和权势乃是凭着一个条件,那就是罪;哪里有罪,那里就有它法律地位的根据。它在人类身上的根据地就是罪,它藉着罪来掌权、控制并保有它的根据地。罪就是锁链,因此,全人类都在撒但的权下。就撒但得着它法律地位的合法权利而论,那权利乃是人因着自己的罪、落在某种条件下所构成的;那就是违背神而顺服了撒但。所以,主的宝血是关系到罪和撒但的法律地位,而说明那地位最好的词就是定罪和死。这就是使徒保罗用来总结罗马书前三章那无比的论述时所用的词;那里追述到历代事实的演变,并贯穿了一切生命的境界,依照神圣的标准加以试验和考查,最后的结论就是:众人都犯了罪。“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3:10)。并且,他藉着圣灵宣告这判决:众人都在定罪之下,也都在死亡之下;所以定罪和死就是表明撒但捆绑人类的合法地位。  罪人的第一需要  尚未得救的人,他首先的需要,就是主耶稣的宝血:“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来9:22)。未得救的罪人,无论知道或不知
道,实际上都是在那恶者的捆绑之中,被撒但所囚禁。耶稣基督的血关系到脱离定罪和死的救赎,而得到生命。他们要得到这盼望的第一步,就必须认识宝血的意义和价值。除了血,我们不能进到神面前。我们可以努力、挣扎、冲破、逃脱或采用基督徒的习惯和理想,亲自和基督徒联络;在基督徒中间,甚至在世人面前,被认为是基督徒;但有一件事是确定的,是无可怀疑、不能摇动的,那就是在神的目光中,除非藉着耶稣基督的血,没有一个人能逃出撒但的国、而进入神爱子的国的。如果忽视它、轻看它、不去了解和接受它,不管怎么样,在神面前都不能使我们成为神的儿女、并从撒但的国度里得蒙拯救。哦,亲爱的朋友,原谅我一再地强调,我们必须不受欺骗,必须站在真实的地位上。我们对此不要自以为是,我们和神的关系不该是在一个假设上,而必须是在神的根基上。因为只有如此,我们才能在这一位爱子主耶稣里面得蒙悦纳,并被带到与神的交通里。所以,血乃是救赎的根基。这就是简单的福音,凡与神有关的都从这里开始。  信徒和控告者的争战  为了得救的罪人并与撒但的争战也需要血,因为这种争战是非常真实的。现在撒但不再是他们的主,所以想要把他们再掳掠回来。撒但必须把他们再掳回到
一个地步,叫他们把逃脱的根据忽略、丧失和放弃掉。撒但是控告弟兄的(启12:10),牠注意他们的行动,企图使他们不完全地按照神的旨意和思想的道路来行动,鼓励错误的行动、话语和感觉,牠一直要使我们犯罪。当你滑跌、做了错事、绊倒和犯罪后,牠立刻猛扑到你身上,以罪来控告你,并置你于定罪之下,使你有被定罪的感觉,用以窒息你 …使你觉得你已经伤了主的心,并且主已经离开了你、丢弃了你,使你感觉失去了与神的交通。所以得救的人需要主耶稣的宝血,用作对付我们的仇敌的工具。亲爱的阿!假如你滑跌、作错了事,假如你伤了主的心,决不要相信你必定与神隔绝了、必定被主弃绝了。当然,假如你是故意地定意犯罪,违反神的旨意,你必落到黑暗里,落到撒但的权势之下,而失去救恩的喜乐。但我现在是讨论关于偶然的滑跌、错误、过犯和失败,这些是仇敌作弄的结果,牠立刻就抓住了把柄,作为控告我们的理由,企图把我们重新置于定罪之下。  应付这一切的凭藉就是主耶稣的血。在宝血里,当我们转向主,承认自己的失败,在主面前谦卑和忏悔时,主的宝血就大有功效;它不断地洁净我们一切的罪,立刻从仇敌夺去牠(撒但)的根据。但是,请记得,血就是武器,你必须认识这
武器,对它有信心;这信心就是我们的盾牌,用来抵挡那恶者的火箭,而不被其射透。当我们绊倒滑跌的时候,胜过仇敌一开始就是靠着这血,现在,在被控告的时候,仍然藉着信,靠着宝血继续得胜。如此,得救的罪人常常和那控告者争战,因为牠企图把我们带回到定罪和死亡的老地位上;要继续地脱离牠,仍然要藉着因血而有的称义,正如我们得救开始时一样。血就是武器,“弟兄胜过它,是因羔羊的血”(启12:11);那意思不是拿起羔羊的血来当作为一种武器,用以消灭它,而是只要站在那血的地位上,控告者就失去了能力,从牠的高处被摔下来、被制服,我们就得胜。不是用血来进行客观的争战,乃是在我们心里,站在藉着因祂的血而称义的地位上,并且拒绝离开。  进一步地说,血就是生命。利未记第17章给我们看见:“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11节)。约翰福音第6章也说:“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54节)。所以,血和生命就是一个,并且从起初就是要藉着血---接受血关于赎罪的意义和价值---接受这神圣而永远的生命。现在,血和生命同时说到主的圣洁,也说到从罪得洁净;假如落在罪里面而不立刻悔改,不在主面前承认并纠正,我们的生命就受到了拦阻。血和生命是并
行的:容让罪、不认罪悔改,就拦阻了生命,血也就停止了洁净的功用,我们就有了沾染、污秽和瑕疵。所以,约翰又说:“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壹1:7)。“行”就是继续。我们若继续在光明中,有些黑暗的事物可能会碰到我们,我们也可能碰到它们。我们可能失败、滑跌、走错,但能够在主面前立刻纠正、继续纠正、继续在光明中,神儿子耶稣基督的血也继续洗净。假如你故意隐匿罪恶,你就阻止了生命和血的功用。假如圣灵指示说,在某一件事上你错了,你却不承认、不纠正,不把它带到血面前,你就阻止了血的神圣的功用,你就停在那里。“我们若……行”,如果失败,向主承认是必需的;如果能使生命流通,纠正也是必须的。并且,只有当我们认识那生命是神圣的生命时,生命才能流通;但是,这个流通不能与罪共存;主不朽坏的血所代表的神圣的生命,不能与已知的罪携手同行。不能!这一点,我们许多人在经历中都知道。  十字架  当然,血是在十字架上流的。血和十字架、十字架和血是互相关联的。血对付罪,十字架对付肉体和天然的人;并且十字架带我们达到的地位乃是:不仅我们的罪已经被对付了,并且我们已经与
基督一同钉死。你可能有经常的失败、跌倒和错误,虽然寻求赦免和洗净,却没有多少改善;你整个年日,都是上来下去的;今天得胜,明天又失败。这种情形并不是主所要的。奥秘在这里:我们从来没有认识,在主耶稣的十字架上,我们的天然已经被摆在一边了。“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加2:20)。现在,不是拣选自己的道路、自己的喜欢,或为了生活和将来作自己的计划,乃是不要出于我们自己的任何意志、心思和欲愿,每一件事都是出于主、求于主的。当我们接受这个地位时,在基督的钉死里,我们也钉死了;在祂的埋葬里,我们也埋葬了。于是与祂一同复活,接受基督的圣灵进到我们心里,让祂支配我们的一生,指引我们的路程,选择我们的道路。“不再是我”,乃是靠着内住的灵的权能和力量,这是非常完全、广泛和彻底的事。十字架就是这样。不是说从今以后我们就不会失败;我们可能会错,但那里有血在对付。十字架并不洗净罪,十字架钉死肉体。  你可能常常谈到血,而对十字架却知道甚少。虽然一直讲血,却可能显出许多的肉体;基本的需要乃是十字架:“我们的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罗6:6)。假如你的肉体没有被十字架对付,而你要用血去
对付那恶者,有什么用处呢?假如你没有接受十字架深刻的工作,使天然的人受到对付,撒但将要从后门进来,并且每次都用你所有关于血的语汇,来打击你。许多人传讲血,用许多血的语汇,但在他们的生活里,肉体仍然在猖獗;“我”显然还是很多。你可以传讲血,而仍然是一个自私和固执的人,满是骄傲、自尊、自大和一切这类的事。十字架对付人,血对付罪。  名  现在关于“名”这一个字非常混乱。许多人应当用名时却呼求血。为了信徒大部分的事奉,名乃是抵抗仇敌有力的东西。名在这意义上超过血,名是关于基督徒对付仇敌的权柄,对于这一个必须要清楚地认识。血从控告和定罪中撤消了仇敌的立场。主耶稣的名是有力的东西,藉此撒但的权柄在每一个领域里都被对付。哦,你对付了罪以后,还要对付仇敌的工作;你需要站在有权柄的地位,不仅在你自己的生活中,并且在任何环境中;因为在这世界上,到处都有撒但的工作出现。所以,那权柄在这名里才能得着。这名代表基督的权柄并---在基督里---胜过仇敌。行传第16章是很好的例证,你在那里看到保罗,在他自己的生活里对于罪的态度。他完全站在宝血的功效中,并站在十字架丰满的意义中;他自己是一无所有,而基督是一切。哦,
他是一个完全地被钉十字架的人,靠着血,藉着信,站在“不再定罪”的立场上。他现在发现仇敌极力地在外面工作,就等候主对付这局面;不是凭自己的冲动,而是在“多日”以后、主的时候到了,才奉耶稣基督的名,吩咐撒但的工作停止。保罗藉着十字架、血和这名,站在一个地位上;他有这三方面的力量,但他不是取用血,他事实上是奉这名对付这件事。有时候我们客观地看见那恶者的工作,我们就先取用血;因为那是为了对付我们自己的良心,不然,它会转到我们身上来。保罗不是用血来攻击仇敌,他是用名。可是,士基瓦的儿子,并不站在十字架的立场上,也不取用血的功效,而只抓住一个公式,向那被恶鬼附的人说:“我奉保罗所传的耶稣,勒令你们出来”,于是鬼就转过来,对那些擅用这名的人说:“耶稣我认识,保罗我也知道,你们却是谁呢?”于是都跳到他们身上,把他们制服了(徒19:13-16)。  因此,仅仅一个公式并没有什么用,但在十字架的立场上站住,在血的功效里,带我们进入名的权柄,才有真正的价值。这“名”有权柄的、客观的价值,足以胜过仇敌。“所以,神将祂升为至高,又赐给祂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腓2:9,10);“使祂从死里复
活,叫祂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边,远超过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连来世的也都超过了”(弗1:20,21),这名代表主耶稣的升天。这样,血把我们从罪割断,十字架把我们的自己割断,带领我们和一位升天的、登宝座的、掌权的主联合。  现在我相信不用再多说了,我们更加清楚这些东西各个特别的价值,我们就不至于混乱。我们知道那大能而宝贝的名,带着基督一切的尊贵和荣耀;并且,如果祂要在我们里面成为尊贵和荣耀,罪就必须除去,我们自己要被摆在一边;并且,基督为我们在凡事上居首位、登宝座,成为我们的主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