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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一体之舞

婚姻的意义 by 提摩太·凯勒

在耶稣基督的位格和工作里,我们看见两性之间原本的合一和爱得到恢复。耶稣提升并强调女性的平等地位:女性和男性一样,都承载了神的形象,一同执行创世的使命; 10 并且耶稣也救赎了男人和女人的性别角色,就是神最初放在他们里面的角色:仆人式领袖和‘ezer式助手。
  在《腓立比书》2:5—11 11 ,我们看到教会献给耶稣的最早的赞美诗。这首诗说,虽然耶稣与神同等,却倒空自己的荣耀,甘心成为仆人的样式。耶稣放弃了神的特权,却并未牺牲他的神性,并且他接受了最顺服的仆人角色——服侍主人至死。在这段经文里,我们看到,三一神的第一位和第二位在本质上是平等的,然而圣子甘愿顺服圣父,好叫我们可以得救。我想强调一点,耶稣接受这个角色,完全是心甘情愿的,是献给父的礼物。我在这里发现,在婚姻里的顺服也是我乐意献上的礼物,而不是强制性义务。
  在我个人觉得难以理解性别角色中的平等问题时,正是这段经文帮助我认识到女性的从属角色并不是那么痛苦不堪的事。如果五十年代的小孩有谁是被教成“中性”的,那非我家几个姐妹莫属。我母亲是她朋友中唯一读过大学的。我从小就没想过自己是否和男孩平等——除了洗手间,我根本没想过世界应该有男妇之别。所以,整个女权主义运动让我觉得相当震惊。我心里想,怎么,难道还有女人遭到虐待、剥削、排挤、生来就低男人一等?女权主义运动提出的药方让我发现自己多么无知,竟然没有意识到这种病症存在。
  然而,当我第一次听见基督徒说男性和女性“不同但平等”时,我感觉这话太耳熟了,就和种族隔绝的口号一样:“分开但平等”。所以,第一次看到“男人作头”和“女人顺服”这种说法,对我的知识和伦理观念都是一次严重打击。但是,幸亏我遇到一些很好的老师,他们带领我阅读《腓立比书》2章的经文,然后我就明白了。既然三一神中的第二位自己顺服,成为仆人的样式,他的尊严和神性并未因此受损(反而带来更大的荣耀),那么,神让我在婚姻中扮演“耶稣的角色”,我又怎会因此受伤?
  这段经文是“三一之舞”最明显的一个地方。
  圣子尊崇圣父,扮演顺服的角色。圣父悦纳圣子的奉献,又使圣子升为至高。每位都想讨对方喜悦;每位都想尊崇对方。爱和尊重被当作礼物献上,并被悦纳,又再次献上。在《哥林多前书》
  11:3,保罗直接讲明《腓立比书》2章所暗示的道理:圣父与圣子的关系正是夫妻关系的模范。 12圣父作头,圣子自由地、自愿地、喜乐地、积极地顺服父,不是被迫,也不是因为自己地位卑贱。子将作头的地位当作礼物献给父,并且父悦纳这礼物,献礼和受礼都是出于相互的喜悦、尊重和爱。没有能力的高低,也没有尊严的不同。
  我们不同的性别是为了反映三一神里面这种生命的关系。神让男性和女性来反映三位一体之舞:
  既反映仁爱而舍己的权威,也反映仁爱而勇敢的顺服。圣子扮演顺服的角色,他借此所表现的,不是软弱而是强大。所以,保罗说,婚姻的“奥秘”让我们洞察神救赎工作的真正心意(弗5:32)。
  C.S.路易斯写道:“丈夫和妻子被描述为基督和教会,在这幅画面里,我们看到男性和女性的尊贵身份,他们不再只是自然界里的一员,而是鲜活的、可敬畏的生命,他们反映着伟大而崇高的现实,这现实完全超越我们的控制,并在很大程度上超越我们所知。”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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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耶稣基督的位格和工作里,我们看见两性之间原本的合一和爱得到恢复。耶稣提升并强调女性的平等地位:女性和男性一样,都承载了神的形象,一同执行创世的使命; 10 并且耶稣也救赎了男人和女人的性别角色,就是神最初放在他们里面的角色:仆人式领袖和‘ezer式助手。  在《腓立比书》2:5—11 11 ,我们看到教会献给耶稣的最早的赞美诗。这首诗说,虽然耶稣与神同等,却倒空自己的荣耀,甘心成为仆人的样式。耶稣放弃了神的特权,却并未牺牲他的神性,并且他接受了最顺服的仆人角色——服侍主人至死。在这段经文里,我们看到,三一神的第一位和第二位在本质上是平等的,然而圣子甘愿顺服圣父,好叫我们可以得救。我想强调一点,耶稣接受这个角色,完全是心甘情愿的,是献给父的礼物。我在这里发现,在婚姻里的顺服也是我乐意献上的礼物,而不是强制性义务。  在我个人觉得难以理解性别角色中的平等问题时,正是这段经文帮助我认识到女性的从属角色并不是那么痛苦不堪的事。如果五十年代的小孩有谁是被教成“中性”的,那非我家几个姐妹莫属。我母亲是她朋友中唯一读过大学的。我从小就没想过自己是否和男孩平等——除了洗手间,我根本没想过世界应该有男
妇之别。所以,整个女权主义运动让我觉得相当震惊。我心里想,怎么,难道还有女人遭到虐待、剥削、排挤、生来就低男人一等?女权主义运动提出的药方让我发现自己多么无知,竟然没有意识到这种病症存在。  然而,当我第一次听见基督徒说男性和女性“不同但平等”时,我感觉这话太耳熟了,就和种族隔绝的口号一样:“分开但平等”。所以,第一次看到“男人作头”和“女人顺服”这种说法,对我的知识和伦理观念都是一次严重打击。但是,幸亏我遇到一些很好的老师,他们带领我阅读《腓立比书》2章的经文,然后我就明白了。既然三一神中的第二位自己顺服,成为仆人的样式,他的尊严和神性并未因此受损(反而带来更大的荣耀),那么,神让我在婚姻中扮演“耶稣的角色”,我又怎会因此受伤?  这段经文是“三一之舞”最明显的一个地方。  圣子尊崇圣父,扮演顺服的角色。圣父悦纳圣子的奉献,又使圣子升为至高。每位都想讨对方喜悦;每位都想尊崇对方。爱和尊重被当作礼物献上,并被悦纳,又再次献上。在《哥林多前书》  11:3,保罗直接讲明《腓立比书》2章所暗示的道理:圣父与圣子的关系正是夫妻关系的模范。 12圣父作头,圣子自由地、自愿地、喜乐地、积极地顺服
父,不是被迫,也不是因为自己地位卑贱。子将作头的地位当作礼物献给父,并且父悦纳这礼物,献礼和受礼都是出于相互的喜悦、尊重和爱。没有能力的高低,也没有尊严的不同。  我们不同的性别是为了反映三一神里面这种生命的关系。神让男性和女性来反映三位一体之舞:  既反映仁爱而舍己的权威,也反映仁爱而勇敢的顺服。圣子扮演顺服的角色,他借此所表现的,不是软弱而是强大。所以,保罗说,婚姻的“奥秘”让我们洞察神救赎工作的真正心意(弗5:32)。  C.S.路易斯写道:“丈夫和妻子被描述为基督和教会,在这幅画面里,我们看到男性和女性的尊贵身份,他们不再只是自然界里的一员,而是鲜活的、可敬畏的生命,他们反映着伟大而崇高的现实,这现实完全超越我们的控制,并在很大程度上超越我们所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