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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斯堡信条

历代基督教信条 by 尼科斯

奥斯堡信条
  日耳曼皇帝查理第五鉴于土耳其人西侵,乃于一五三○年召集国会于奥斯堡,企图解决罗马教与福音派之争,以求联合一致抵抗公敌,故命福音派诸侯呈上信仰说明书。此时路德仍处于沃木斯国会会议(DietofWorms)以来皇帝的禁令,和教皇的逐出教会令之下,不能赴会。于是墨兰顿受诸侯委托起草此项说明书。墨氏根据一五二九年的马尔堡会议十五条文(FifteenArticlesoftheMarburgConference),尤其根据同年的施瓦巴十七条文(SeventeenArticlesofSchwabach)构成本信条的第一部,又根据一五三○年的脱尔高条文(ArticlesofTorgau),大大加以扩充改进,而成本信条的第二部。查路德为以上所举第一条文的作者,并为其他二条文作者之一,况且当时路德与墨氏保持接触,予以忠告鼓励。故此,就教义上说,路德是奥斯堡信条的幕后作者,但就其内容,体裁,和息事宁人的精神而言,墨兰顿是其独一的作者。全信条原是用拉丁文德文写成的。脱稿之后,从奥斯堡送往科堡(Coburg),请路德校阅,当时他表示非常喜悦,认为如果他自己写作,不能如此婉转温和;不过后来他嫌这信条过于温和,并且未攻击教皇和炼狱。
  这信条于是年六月廿三日由日耳曼七位诸侯及两自由市代表签字,而以撒克逊的公爵,称为有节操的选侯约翰领头。其德文本于两日后即六月廿五日在国会中当皇帝及政教代表前宣读。因其教义纯正,合乎圣经,而且语意有和息精神,故大得好评。惜罗马教无和息意,更无改革意,作者希图教会复合的苦心乃不能偿。
  但奥斯堡信条在信义宗中普遍被认可为基本的信条。它的影响及于复原教其他宗派,而为它们个别信条的关键。它是改教运动的纪念碑和凯旋门。它在一五四○年的版本中由作者本人加以修改,对改革宗表示好感,例如第十条论圣餐,将基督体血在饼酒中“临在”改为“显示”,并略去“我们的教会不赞成凡讲得不同的人”。此修订版多少为日耳曼的改革宗和联合教会奉为信条,甚至为改革宗的神学家,包括加尔文,法惹勒(Farel),伯撒(Beza),和改革宗的诸侯所认可。墨氏在此版本中并着重悔改和善行的必要,以致削弱了对自由意志的驳斥。因此信义宗对此版本不予接受,而以一五三○年原来的奥斯堡信条为准。
  奥斯堡信条起始有一篇达皇帝查理第五礼恭必敬的序言。末尾有结论和签名。正文共分二卷。卷一共有廿一条,专论福音派教会的积极教义。它们表明福音派持守大公教会的信仰,反对古代各种异端,无异于罗马教会,又表明福音派与当时重洗派和慈运理派(未提名)是不同的。不过它们也表明福音派论因信称义,教会,圣职,礼仪,善工,敬拜圣徒的教义,乃是与罗马教会相反的。卷二共有七条,专论福音派所改革的弊端。这些弊端便是不将圣餐杯分给平信徒,强迫教士独身,把弥撒看为献祭,强迫的认罪,不适当的禁食和遗传,非自愿的修道誓愿,和主教权柄的滥用。
  以下所载奥斯堡信条,系修改魏国伟和陈建勋所译,于一九三四年修正再版之本而成。
  参考书
  Bettenson,DocumentsoftheChristianChurch,pp.294-298.
  BookofConcord,pp.11-26.
  Curtis,op.cit.,pp.141-143,149-150.
  EncyclopaediaofreligionandEthics,vol.Ⅲ,pp.845-850;vol.Ⅷ,p.203.
  Gumlich,ChristianCreedsandConfessions,pp.20-22.
  Hall,TheHarmonyofProtestantConfessions,p.XL.
  Neve,IntroductiontoLutheranSymbolics,pp.74-292.
  Schaff,op.cit.,vol.I,pp.225-242;vol.Ⅲ,pp.3-73.
  Walker,AHistoryoftheChristianChurch,pp.371-373,383,386,444,505.

  奥斯堡信条
  卷壹信仰主要条文
  第一条论上帝
  我们各处的教会同心合意教导人:尼西亚会议对于神的本质及三位为一的定案是真实而应相信无疑的;就是说,神的本质为一,称为上帝,就是上帝,是无始无终,无形无像,不可分开(无部分),全能,全智,全善的,是一切有形无形之万物的创造者保存者;但祂有三位,同质,同权,又同属永恒,就是父,子圣灵。我们教会用位的名字乃遵教会着述家(教父)论此事所用的意义,表明非一个部分或品性包含于其他一位格之内,但系各自存在。
  我们教会弃绝凡反对本条的一切异端,如持善恶二元说的摩尼**(Manichaeans),瓦伦提努派(Valentinians),亚流派(Arians),犹诺米派(Eunomians),回**等。我们教会又弃绝新旧的撒摩撒他派(Samosatenes),他们热烈争持说,上帝只有一位,乃如诡辩之徒奸巧而恶意地曲解道与圣灵,称道与圣灵非个别的位格:道不过指口中的言语,灵不过指事物之中所发生的动力。
  第二条论原罪
  我们教会又教导人:自亚当堕落之后,凡循自然公律而生的人,就生而有罪,就是说,不敬畏上帝,不信靠上帝,有属肉体的嗜欲;这疾病,或说这原始的过犯,是实实在在的罪,叫凡没有藉圣洗和圣灵重生的人都被定罪,永远死亡。
  我们教会弃绝伯拉纠派(Pelagians)一类的异端,他们不认这原始的过犯实实在在是罪,又争辩说,人可以仗自己理智的能力在上帝面前称义,而贬抑基督的功劳和恩泽的荣耀。
  第三条论上帝的儿子
  我们教会又教导人:道,就是说,上帝的儿子,从有福的童女马利亚腹中取了人性,所以有神人二性,无可分开,联合一个位格之内:就是一位基督,真上帝真人;从童女马利亚所生,真真实实受了活,被钉在十字架上,死了,葬了,使天父向我们复和,且不独为人的原罪,也为人一切本罪作了供献。
  祂又下到阴间,第三日真真实实复活了。以后升到天上,为要坐在父的右边,永远掌权,统辖一切受造之物,并差遣圣灵到凡相信之人的心里,使他们成圣,这位圣灵要管理(洁净,坚固,使他们成圣),安慰,复兴他们,又要护卫他们抵御魔鬼和罪的权势。
  这位基督再要明明显显降临,审判活人死人。这些事和别的事都是照使徒信经所说的。
  第四条论称义
  我们教会又教导人:人在上帝面前不能凭自己的能力,功劳,或善行得称为义,然而人因基督的缘故,藉着信,就白白地得称为义,那就是:人相信因藉着死偿还了我们罪债之基督的缘故得蒙恩宠,罪得赦免,上帝算这信为人在祂面前的义。罗三章四章。
  第五条论教会的圣职
  为要使人得着这信,就有将福音教导人和施行圣礼的职分设立了。
  因为藉着道和圣礼,好比工具一样,就有圣灵赐给人;祂随时随地照上帝所喜悦的,在听福音之人的心里生出信来;这信,就是说,上帝非因我们自己的功劳,乃因基督的缘故,称那凡相信因基督的缘故得蒙恩宠的人为义。
  我们教会弃绝重洗派(Anabaptists)一类的异端,他们妄以圣经灵赐下给人,非凭外表的道,而是由于自己的预备和善行。
  第六条论新顺从
  我们教会又教导人:这信必定结出好果子来;并且人应当行上帝所吩咐的善事,因为这是上帝的旨意,而非因想靠善行在上帝面前称义。因为赦免和称义是由信而得,也如基督的话证明说:“你们作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当说,我们是无用的仆人。”(路17:10)。古教会的着述家也如此教训人。因为安波罗修(Ambrose)说:“相信基督的人就可以得救,白白地得蒙赦罪,非凭善功,单由于信,这是上帝所定的。”
  第七条论教会
  我们教会又教导人:一圣教会必永远长存。但教会为圣徒的会众(一切信徒的集团),而在这个会众中福音得以正当地教授(纯正地宣讲),得以正当地施行(按照福音施行)。教会真正的合一只在乎对于福音的教理和圣礼意见相符。凡人的遗传,礼仪,或人所制定的仪式各地不必尽同;如保罗所说,“只有一信,一洗礼,一上帝,就是众人之父。”(弗4:4-5)。
  第八条论教会是什么
  教会本是圣徒和真实相信者的会众,但在今世既有假冒为善和恶人混杂其中,我们教会就认可由恶人所施行的圣礼,这是按照基督的话:“文士和法利赛人坐在摩西的位上”及以下的话。(太23:2)。圣礼与道,虽由恶人传授,但因由基督所设立所吩咐而有效。
  我们教会弃绝多纳徒派(Donatists)一类的异端,他们拒绝由恶人在教会所执行的圣职,并认恶人所执行的圣职为无益无效。
  第九条论圣洗
  论到圣洗,我们教会教导人:圣洗是为得救所必需的;上帝的恩典乃是藉圣洗赐给人;小孩必须受洗,他们藉圣洗被献给上帝,接入上帝的恩宠之中。
  我们教会弃绝重洗派,他们拒绝小孩受洗,坚持小孩不受洗可以得救。
  第十条论圣餐
  论到圣餐,我们教会教导人:基督的(真)身体和(真)血(藉饼和酒的形体)真实临在,(藉此)分给凡吃圣餐的人(领受)。我们教会不赞成凡施教与我们不同的人(所以我们拒绝凡与此相反的教理。)
  第十一条论认罪
  论到认罪,我们教会教导人:在各教会应保留私人宣赦,但认罪时,不必数述一切过犯,因照诗篇所说:“谁有知道他的过失呢?”(诗19:12)。数述一切过犯乃是不可能的事。
  第十二条论悔改
  论到悔改,我们教会教导人:受洗以后跌倒的人再归正时(他们再悔改时),罪可再蒙赦免,如此悔改的人,教会也应给他们宣告赦罪。只是悔改的正意包含二事。一是忧伤,或良心上因悟罪而起的恐怖;二是信,从福音或宣告赦罪而生,就是相信罪因基督的缘故而蒙赦免,这信也使良心使安慰,脱离恐怖。然后当有善行作为悔改的果子(太3:8)。
  我们教会弃绝重洗派,他们否认人在既已称义之后,可能再失去上帝的圣灵,并且争持说,有人在今世即可达到完全境界,以致不能犯罪。(我们也弃绝凡教导人说,既已成圣就再不能跌倒)。我们又弃绝诺洼天派(Novatians),他们对受洗之后跌倒纵然再行悔改的人,也不肯给予宣赦。还有那不认赦罪乃由信而来,却吩咐我们靠行善功博取恩典的人,亦在拒绝之列。
  第十三条论圣礼的功用
  论到圣礼的功用,我们教会教导人:设立圣礼不单是要作为在人当中我们的信仰表白,乃是要作为上帝恩待我们的旨意的标记和见证,为要激动并坚定领受圣礼之人的信心。所以人必须具信心受领,就是相信在圣礼中所赐给我们,并向我们宣告的诸应许。因此我们教会弃绝那些人说,圣礼的本身使人称义,而不说相信罪得赦免的信乃是为领受圣礼所必要。
  第十四条论教会的职分
  论到教会的职分(教会的管理),我们教会教导人:若不按理受召(无正式的聘请),没有人应在教会对大众宣讲或施行圣礼。
  第十五条论教会的礼仪
  论到教会的礼仪(由人规定的),我们教会教导人:凡可遵守而无罪,且于教会的安宁与秩序有益的礼仪,如所规定的假期,节期之类,都应当遵守。但我们教会要劝导人,良心不可被这些事捆绑,仿佛这类的礼仪是得救所不可少的。又要劝导人:凡人所设立以求与上帝复和,博取恩典,补赎罪恶的遗传,都不合乎福音和信的教理。因此,为博取恩典并用善功赎罪而设立关于食物,节期之类的誓愿和遗传,都是无益而与福音相违的。
  第十六条论信徒与国家社会的关系
  论到信徒与国家社会的关系,我们教会教导人:凡国家社会合法的制度都是上帝美好的工作;基督徒作官,司法,照国律及其他现行有效的法律治理政事,按律科罪,作正义之战,从军,订合法的契约合同,置产,在官府吩咐时起誓,以及嫁娶:无不可行。
  我们教会弃绝重洗派,他们禁止基督徒从政。我们又弃绝凡不以福音的完全乃在乎敬畏上帝与信仰,却在乎弃绝国家社会各种职务的人,他们如此行是错认福音所传的单是属乎心灵永远的义。其实福音并不否认政府与家庭,反倒切切命令我们加以保存,维持,当作上帝自己的律例,并在这些律例上行之以爱。所以基督徒必须顺从他们的官府和法律,但他们若吩咐我们犯罪,我们就当顺从上帝过于顺从人(徒5:29)。
  第十七条论基督复临审判
  我们教会又教导人:当世界末期(在末日),基督再要显现,施行审判,叫一切死人复活,赐永生永福给敬虔被拣选的人,但判定不敬虔的人和魔鬼受无穷的苦痛。
  我们教会弃绝重洗派,他们认被定罪的恶人和魔鬼所受的苦痛是有穷尽的。又弃绝那些散布犹大人意见的,说死人复活之先,敬虔的人要占领世界的国,各地的恶人要被征服(惟有圣徒,敬虔的的人将要得一世界的国,并要消灭一切不敬虔的人)。
  第十八条论自由意志
  论到自由意志,我们教会教导人:人的意志在履行世人之义并在选择理智以内的事上,有若干自由。但没有上帝的圣灵,人的意志就没有能力行上帝的义或属灵的义;因为属血气的人不领会上帝圣灵的事(林前2:14)。但人藉着道接受了上帝的圣灵,才有这义产生在心里。
  奥古斯丁(Augustine)在他书上(Hypognosticon,lib.Ⅲ)曾用以下的话讲论这些事:“我们承认一切的人都有一个自由意志,这意志确有理智的判断力;但这不是说,人若没有上帝,自己却能开始或实行属乎上帝的事,而是说,他只能行属乎今世的事,不论是善的恶的。所谓善事,我的意思是指属乎本能的善;譬如定意在田地上劳苦工作,想吃想喝,想交朋友,想得衣裳,想盖房子,娶妻,喂牲畜,习各种有益的技术,想得属乎今世的任何有益之事!这一切都由上帝管理;不但由祂管理,而且从祂而来,因祂而有。所谓恶事,我是指定意拜偶像,定意杀人,等类之事。”
  我们教会弃绝伯拉纠派一类的异端,他们教导人说,单凭本能,不需上帝的圣灵,我们能爱上帝过于万物:并说照行为的实质,我们能遵守上帝的诫命。因为人的本性虽然能行某种外表的善(如:能制止自己偷窃,不杀人),但不能使人发生敬畏上帝,信赖上帝,贞洁,忍耐等内在的动作。
  第十九条论罪的根源
  论到罪的根源,我们教会教导人:上帝虽是创造并保存万物的,但罪的根源是那恶者的意志:就是魔鬼和那不敬虔之人的意志;若上帝不予辅助,这意志就离开上帝,如基督所说,“他说谎是出于自己”(约8:44)。
  第二十条论善功
  我们教会被人诬告,说我们禁止善功。但我们并非如是。因为我们教会讲论十诫和其他同等性质之书,可以证明我们对于各种职务及其责任曾有益地教导人:何种职务及每一种职务中何种行为乃是上帝所喜悦的。这些事,从前的传道人很少或完全没有教导过人;他们只劝人行愚昧无益的事,如遵守规定的节期,按期禁食,设立会社,朝圣,敬拜古圣,用念珠,修道等类的事。那些抵挡我们的人,因得了警告,现在也捐弃这些事,不如往常一样传讲这些无益之事。他们现在也讲起信来,这是他们从前缄默不言的。他们教训人,我们称义不是单因善功;他们把善功与信联合,并且说,我们称义是因信与善功。这种教理较之以前所讲的实在可容忍些,也较以前的教理多给人安慰。
  因此信的教理应为教会第一要紧的,但人不晓得这一个教理已经是非常久了。因为无认何人必须承认,过去讲道时都缄默不讲论由信而来的义,各教会所教训人的单是善功的道理;因这缘故,我们的传道人曾如此训勉各教会:
  第一,我们的善功不能使我们与上帝和好,或配得免罪,蒙恩,称义,这些事单因信而得,就是我们相信因基督的缘故被接入恩宠之中;惟有祂是所设立的中保和挽回祭,父藉着祂才与我们和好。所以凡靠善功博取恩典的,就是藐视基督的功劳和恩典,想不要基督而凭人力到父那里:然而基督论到自己说:“我是道路,真理,生命”(约14:6)。
  保罗到处讲论信的教理:“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不是出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也不是出乎行为”(弗2:8-9)。这全部道理有古教父可资证明,没有人可妄评我们倡新奇的解释。因为圣奥古斯丁在许多书上辩护恩典与因信而来的义,反对由行善而来的功劳。圣安波罗修在他异邦人蒙召(DeVocationeGentium)及其他书上也有这样的教训;因为他论异邦人蒙召如此说:“倘若称义不在乎恩典,而在乎先有善功,那么基督以血所作成的救赎就算不得什么,人善功的权利也容不下上帝的恩慈,这样,称义就不算是施主的慷慨,而不过是雇工的工价。”
  这一个教理虽为没有经验的人所藐视,但敬虔和心怀忧惧的人从经验上觉得这教理能赐给人大大的安慰:因为无论靠什么善功良心总得不着平安,单因信才能得着,就是他们确实相信他们有一位上帝,因基督的缘故而得以复和了;正如保罗的教训:“我们既因信称义,就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上帝相和”(罗5:1)。这教理全是关乎不安良心的冲突,惟有良心觉得了这种冲突,才能领会这道理。所以凡在这事上没有经验和属乎世俗的人,梦想基督教的义不过是世俗和哲理的义,他们乃是拙于判断这事的人。
  从前人的良心被善功的教理搅扰得不安;他们没有听见过从福音而来的安慰。有的人为良心所驱逐,逃到旷野和修道院,指望在那些地方藉着修道博取上帝的恩典。有的又造作别类善功,想赚恩补罪。所以现在很需要传讲并恢复这信基督的教理,好使忧惧的良心不至缺少安慰,可以知道恩典,赦罪,称义乃是因信基督而得来。
  我们又教导人:这里所说“信”的名词,不是单指历史的知识,那种知识恶人和魔鬼也可以有;乃是指着不单信历史也是信那历史的功效,就是信那赦罪的条文:我们因基督可以有恩典,公义,赦免。
  这样,凡知道因基督而有一位仁慈天父的人,便真认识上帝;他知道上帝眷念他;他爱上帝呼吁上帝;一言以蔽之,他不像异邦人没有上帝。因为魔鬼和恶人断不能信这赦罪的条文,所以他们恨恶上帝如同仇敌,他们不呼吁祂,不指望从祂手里得什么好处。论到信的名词,奥古斯丁也这样劝勉读者,且教导人说,这信字在圣经上不是指着像恶人所有的那种知识,而是指着一种能以安慰鼓励忧惧者的信靠。
  再者,我们教会教导人必须行善,这并不是因为我们可靠行善配得恩典,而是因为行善乃是上帝的旨意。人单因信才得以赦罪蒙恩。而且既藉着信受了圣灵,我们的心就更新了,并有了新的情意,这样,才能行出善事来。因为安波罗修如此说:“信为善念善行之母”。因为,人的能力,没有圣灵,就充满了恶念,软弱无能,不能在上帝面前行善。并且他们是在魔鬼的权势之下,被激动行各样恶事,意念亵渎,作明显不法的事;例如许多文人哲士尽力想做诚信的人,非但做不到,反为许多明显不法的事**了。当人没有信,没有圣灵,并且除自己本性的能力外,没有别的引导,他便是如此的。
  这样,人人都可以明明看出,这一个教理不但不应该被控为禁止善功,反倒应该大受赞许,因为它指示我们怎样才能行善。因为没有信,人的本性断不能遵行第一块与第二块法版上的事。没有信,人的本性就不呼吁上帝,仰望上帝,背十字架;他只会求人的帮助,依赖人的帮助。所以不信靠依赖上帝,人的心就为一切私欲和人的教训所左右。
  因此基督教也说,“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约15:5)教会所唱的诗也说,“没有你的能力,人里面一无所有,没有什么是无辜的。”
  第二十一条论敬拜圣徒
  论到敬拜圣徒,我们教会教导人:我们可以纪念圣徒,叫我们各按职分效法他们的信心和善行;即如皇上可以效法大卫的榜样,用武力驱逐土耳其人出境;因为他们都是君王。但圣经不教训我们求告圣徒,或求他们帮助,因为圣经指示我们只有一位基督是中保,挽回祭,大祭司,和代求者。这位基督乃是应当求告的。他也曾应许听允我们的祷告,并特别喜悦一种敬拜,就是要人在诸般患难中求告他。“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基督耶稣”(约壹2:1)。
  以上各条是我们道理的纲领,其中可以看出没有违反圣经或大公教会的地方,甚至也不违反着述家(古教父的着述)所传下来的罗马教会。这样,那必要把我们看为异端份子的,就是苛评我们了。但这次所争论的乃是关于一些无可靠根据而混入了教会的遗传和弊端;在这些事上纵有分歧,但众主教若因现在所呈上的信条而容忍我们,这就是他们应有的宽洪之德,因为教条上也不强求各处的礼仪必须一致,而各教会的礼仪无论在那一时代也没有一致的。况且我们仍然殷勤遵守大半的古礼,因为控告我们教会废弃一切礼仪和古时所设立一切制度的,乃是诬陷我们。但民间所抱怨的乃是与通用礼仪相连的一些弊端。这些弊端既不能凭着良心承认,就多少已加改正了。
  卷贰详述已革各种弊端的条文
  我们教会在信仰的条文上既无违反(圣经或)大公教会(普世的基督教会)的地方,而所废除的不过是少数怪诞(有的是随时代混入的,有的是强迫传入的),不合教条旨趣,因时代的恶劣而接受的弊端,我们恳请陛下垂怜俯听我们教会已加改正的弊端,和我们没有强迫人民违背良心遵守这些弊端的理由。陛下也不要听信那些在民间散布怪诞的浮言谤语,以求激动人来仇恨我们的人。他们自始即用此法煽动善人的忿怒,引出了此次的纷争,现在仍用此奸计愈使纷争扩大。因为陛下必然发见我们的教理和礼仪,是远比那些心怀恶意之人所形容的大可容忍。况且单凭流言和敌人的责骂,必不能得到实情。但有一事不难判断:若要保全礼仪的庄严,养成人民的恭敬虔诚,最好是在教会中合理遵守一切礼仪。
  第二十二条论圣餐的体血二种
  圣餐的体血二种都当分给平信徒;因这规矩乃是照着主的吩咐:“你们都喝这个”(太26:27)。这里基督论这杯,明白吩咐都应当喝。没有人能争论说这是单指教牧,圣保罗在达哥林多人书上举了一个全教会同领饼酒二种的例(林前11:28)。这规矩在教会多年存在;后来,在什么时候,凭什么权柄,改变了这规矩,都无从查考。仅红衣主教库萨努(Cusanus)说到这规矩是什么时候承认的(这规矩在教会多年存在,有历史和教父的着作可考。居普良(Cyprian)在有些地方证明血也分给众人;耶柔米(Jerome)也同样见证说:“教牧施圣餐,将基督的血分给众人。”
  不但如此,教皇格拉修(Gelasius)吩咐圣礼不可分开(Dist.2,DeConsecratione,Cap.Comperimus)。惟有一个不很古的规矩才把这圣礼分开。但照教条所见证的(见Dist.8,Cap.Veritate和以下的话),凡违反上帝命令的规矩,显然是不应当承认的。这样,接受这规矩不独违反圣经,而且也不合古时的教条和教会的成例。因此人若情愿领圣礼的体血两样,就不可强迫他们不这样行,以致使他们良心不安。再说,分领圣礼既然不合基督设立圣礼的本意,照我们教会的规矩也用不着向来的列队**。
  第二十三条论教牧的婚姻
  有一人人抱怨之事,就是教牧不贞洁的榜样。因这缘故据说教皇庇乌(Pius)曾有“禁止教牧婚娶自有理由,然有许多更重要的理由应再准许教牧婚娶”之言,因为拍拉替拿(Platina)曾如此记载。因此我们教会的教牧为避免这些使众人跌倒的事,就都有家室,而且教导人说,教牧婚娶是合理的。第一,因为保罗说:“但要免**的事,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又说:“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林前7:2,9)。第二,基督说:“这话不是人人能领受的”(太19:12);这一处祂教训人不是人人宜于独居的生活,因为上帝造人,是造男造女(创1:28)。没有上帝特别的禀赋和作为,人也没有能力更改祂的造化。所以凡不宜于独居的,就当嫁娶。因为没有人的律法,没有誓愿,可废弃上帝的命令和定制。因这些理由教牧说,他们婚娶是合理的。
  尽人皆知古教会的教牧是有妻子的。因为保罗:“作监督的必须是作丈夫的”(提前3:2)。在日耳曼要到四百年前教牧受暴力的压制才守独身;那时他们曾竭全力反抗这事,以致买音慈(Mayence)的大主教将公布罗马教皇诏谕时,几因教牧的忿怒在暴动中遇害。而且那事办得如此无理:甚至不但禁止以后不可娶亲,连那已经订了婚约的也得解除婚约。这样的事违反上帝和人的一切法律,违反以前教皇所颁布的教条,也违反教会最有名的议会所颁布的教条。
  世界既日渐败坏,人的本性既日渐软弱,就应该注意不再使罪恶蔓延在日耳曼。况且上帝设立婚姻,原为补救人的软弱。教条也说,古时严峻的风气在晚近时代因人的软弱有时当济以宽大。在教牧婚娶的事上我们盼望也照此而行。若再禁止婚姻,教会终恐有缺少教牧之患。
  这样,既然有上帝的明令,有人所共知教会的成规,而且不贞洁的独居生活既然生出许多叫人跌倒,**,和其他作奸犯科当受正直官府刑罚的事,然而他们在反对教牧婚娶上比在其他事上显露更多的残忍,这真是奇怪。上帝曾吩咐人尊重婚姻:凡有纲纪的国家的法律都大大尊重婚姻,连异邦人亦复如此。但如今有人,甚至教牧,不因别事,单为娶亲,而被处死刑,这是违反教条本意的。保罗称禁止婚姻为魔鬼的道理(提前4:1,3);这话如今是很显然的,因为执行婚姻的禁令,竟用如此极刑。
  但人的律法既不能废掉上帝的律法,不论何种誓愿亦自不能。所以居普良劝勉那不守贞洁誓愿的妇女出嫁。他在第一卷第十一封书信中曾如此说:“她们若不愿意,或守不住,与其因欲念的缠扰陷入火坑,就不如出嫁。无论怎样,她们不要使弟兄或姊妹跌倒。”
  就是教条也宽待没有长大成人而立了童身誓愿的;直到如今这规矩还是通行。
  第二十四条论弥撒
  说我们教会废弃弥撒,这是人诬告我们。因为我们仍然保存弥撒,用至恭至敬的心举行。不但如此,凡通用仪式几莫不皆然。只有各段用拉丁文歌唱的仪式中我们杂用德文,这为的是教导人民而加入的。因为仪式的功用在乎教导无知识的人。不但保罗曾吩咐当用人民懂得的话语(林前14:9),人的法律也如此规定。
  人民已习于同领圣餐,只要他们是配领的;这在公众的礼仪上也增加恭敬和虔诚。因为不先行考察,就不准许什么人领受圣餐。我们又提醒人觉悟圣餐的价值和功用并觉悟对于恐怖的良心有何等大的安慰;使他们知道如何相信上帝,仰望而且恳求从祂手里得着一切益处。这种敬拜是上帝所喜悦的;如此领受圣礼可养成人向上帝的虔诚。因此,抵挡我们的人举行弥撒不见得比我们更虔诚。
  但有一件彰明较着久为一切善人公开而极抱怨的事,就是弥撒被人亵渎,藉以图利。这种弊端是如何通行于各教会,举行弥撒仅为得报酬得工价的是何种人,违背教条滥行弥撒的有多少人,都是无可讳言的。但保罗严厉地儆戒不按理用圣餐的人说:“所以无论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林前11:27)。所以我们教会的教牧既受劝导,明白了这罪,就废止了私行弥撒,因私行弥撒大都是只在图利。
  众主教也并非不知道这些弊端,他们若曾随时纠正,现在就必少有纷争之事。他们从前一味掩饰,容忍许多腐败之事混入教会,到现在明是迟了,才为教会所受的祸害抱怨;因为这一次的扰乱非因别的事故,而是起于那些明显而无可再忍的弊端。论到弥撒,论到圣餐,有许多纷争之事。恐怕因这么多时亵渎弥撒,世界正在受刑罚;那些能加改正,亦应加改正的人却这么多年容忍这样的事流行教会。因为十条诫上写着说:“妄称主名的主必不以他为无罪”(出27:7)。但自创世以来,似乎从未有滥用圣事图利如弥撒的。
  另有一种使私行的弥撒无穷增加的意见就是:基督藉着祂所受的苦赎了人的原罪;祂设立弥撒,是要人藉此为日常所犯能赦和可致人死的罪献祭。接着又生出了一种通行的意见,谓弥撒的本身可以解除死人活人的罪孽。到了这一步,人就再争论起来,为多人同行弥撒是否与为一人行弥撒同样有效。因这种争论,就生出无穷无尽的弥撒来了。
  论到这些意见,我们的传道人常训诲人说,这些意见不合圣经,而且有损于基督受苦的光荣。因为基督受苦不是单为原罪,也为一切别的罪,如来十章十节记着说:“我们……靠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祂的身体,就得以成圣”。又说:“因为祂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来10:14)。
  圣经又教训人,我们在上帝面前称义是因信基督,就是相信我们罪得赦免是因基督的缘故。但如弥撒的本身可解除活人死人的罪,那么称义就是因行弥撒,而非因信而来;这不是圣经所能容忍的。
  但基督吩咐我们,行弥撒为的是记念祂(路22:19)。所以设立弥撒,是叫凡领圣餐者的信可以记念从基督得了什么恩赐,并且可以使恐怖的良心得苏醒安慰。因为记念基督,就是记念祂的恩赐,又觉得这些恩赐实在是赐给我们了。单记得那受苦的历史是不够的;因为犹太人和恶人也能如此。所以用弥撒必须为着要把圣餐赐给需要安慰的人而用;如安波罗修所说:“因我常常犯罪,所以应当常常得这药。”
  弥撒既是施圣餐的,所以每逢圣日,我们就公行弥撒一次;在其余日子,如有人要领这圣礼,也施给凡愿意领受的人。这不是把新创的规矩引入教会。因为在贵钩利(Gregory)之先,没有人说到私行弥撒,只多说到公行弥撒。屈梭多模说:“教牧每日站在圣坛前,叫有些人领圣餐,又不允有些人领受。”照古时的教条,某人施行弥撒时,明明有其他长老执事从他领受主的身体。因为尼西亚教条如此说:“执事应依次在长老之后从监督或长老领受圣餐。”保罗论圣餐,吩咐说:“要彼此等待”(林前11:33),为的大众可以同领。
  这样,我们所行的弥撒既合乎由圣经与古教父着作而来的教会的成规,我们相信这没有人能反对;特别是我们公用的仪式既大半与常用的仪式相同,只有弥撒的次数不同,因为既有很大而明显的弊端,不如减少些为善。因为在古时,就是人数最多的教会,也没有每日行弥撒的规矩;三部史卷九,第三十八章(TripartiteHistory,Lib.IX,Cap.38)作见证说:“再有亚力山太的教会,每逢礼拜四,礼拜六,读圣经,由博士讲解,并行其余的事,只是不举行圣餐。”
  第二十五条论认罪
  我们教会并没有废弃认罪。因为平常除预先经过考验并被宣赦的人以外,我们不把主的身体施给人。关于宣赦所当有的信,我们极其留心教导人。这却是从前人所缄默不言的。我们又教导人应当重视宣赦的话,因为这是上帝的声音,由上帝的命令而宣告。
  我们又尊重天国钥匙的权柄,告诉人这与恐怖的良心有何等大的安慰;又告诉人上帝叫我们必须相信宣赦的话,如同从天上发出的声音,必须相信因信基督可实实在在得着赦罪的恩典。
  从前行善补罪的教理极受赞扬,信与基督的功劳及因信称义的道理却没有人传讲。因此在这事上我们教会决不应受责备。因为连抵挡我们的人也不能不承认我们最殷勤讲解传布悔改的道理。
  但关于认罪,我们教会教导人:数述一切的罪是不必的,良心也不可为这数述一切罪的事忧虑,因为数述一切的罪是做不到的,如诗篇(19:12)证明说:“谁能知道自己的错失呢?”耶利米书(17:9)也说:“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但是若除了数述的罪之外,没有罪能得赦免,良心就永得不着平安,因有许多罪是他们见不到,也不记得的。
  古时的作者也证明数述是不必的。因为教条上曾引屈梭多模的话说:“我不是告诉你,当在众人面前将你心里的事宣告出来,或是在别人面前控告自己;我乃是要你顺从先知所说的:‘当将你的事向主呈明’(诗37:5);所以你当用祷告在真实的审判主上帝面前认你的罪。不要用舌头说你的过犯,乃要用良心的记忆。”悔改篇(OfRepentance,Dist.V,Cap.Consideret)的注语也承认认罪的礼乃是由于人(非由于圣经的命令,乃由教会所设立)。
  但因宣赦礼有极大的益处与属乎良心上的其他用处,所以我们教会仍保存这认罪的礼。
  第二十六条论食物的分别和遗传
  不但是人民,而且也是教会作师傅的,都以食物的分别及这类属人的遗传为有益于赚恩补罪的功德。世人有这种思想,可于天天设立新仪文,新会社,新节期,新禁食的事上表明出来:教会作师傅的竟强定这些事为博取恩典所不可少的功德;如有人减省什么,他们就大大恐吓人的良心。于是从这种对于遗传的意见上教会生出了许多弊害。
  因为,第一,恩典与由信而来之义的教理受了蒙蔽;这教理原是福音的第一要旨,是至应表彰,为教会所推崇的,好叫基督的功劳得以显明,并叫因信基督罪得赦免的信得以高举,远超乎善功之上。因这缘故,保罗多注重此点:他丢开律法与人的遗传,为要表明基督的义与这类善功大大不同;就是相信因基督的缘故白白得以赦罪。但保罗的这教理差不多全然被遗传蒙蔽了,从遗传上生出了一种意见,谓人应该靠分别食物与行这类的事赚恩称义。在他们悔改的教理上不说到信;单说到这些补罪的善功:好像悔改全在乎这些事。
  第二,上帝的命令受了遗传的蒙蔽,因为人把遗传远置于上帝的命令之上。他们以为基督教是全在乎遵守节期,礼仪,禁食,装束。这些事得了最尊贵的名义,人以为它们是属灵的生活,完全的生活。但上帝所吩咐各人的职分如父亲教养子女,母亲乳抚子女,君王治理国事,反倒被视为价值低微,被称为世俗之事,不完全的,远逊于遵守那些炫耀的事。这种错误使虔诚人的良心大受痛苦,心里忧愁,以为他们婚嫁,做官,或担任别的人事的职务乃是为不完全的生活所累住,他们钦佩修道士一类的人,错认他们所遵行的在上帝面前更多蒙悦纳。
  第三,遗传大有危害于人的良心,因为人万不能尽守一切遗传,然而人仍以遵守遗传为必须的。格尔森(Gerson)写道:“许多人因见不能遵守遗传,坠入绝望之境,有的甚至于自杀。”这些人从未听见由因信或恩典称义而来的安慰。我们见苏马派人(Summists)与神学之士征集遗传,企图予以限定想藉此减轻人良心的重担;但他们不但没有释放人的良心,反倒有时越发增加良心的网罗。在学校中与讲道台上人为搜集遗传忙碌,以至于无暇讲解圣经,发现多有益处的教理,就是论信,十字架,盼望,各种人事的尊贵,与良心在困苦中可得安慰的教理。所以格尔森与若干神学家曾大大抱怨说,他们受遗传的辩论阻碍,以致不能研究多有益处的教理。奥古斯丁禁止人用这类遗传压制人的良心,并很谨慎地劝勉雅努雅流(Januarius)应当明白遵守遗传为无关重要之事;因为这是他的话。
  因此人不可像有些妄疑我们的人,以为我们教会的传道人论这件事是由于轻率或怨恨主教的心。现在真需要将从遗传而来的错误训戒各教会。因为福音劝勉我们,要把恩典和因信称义的道理谆谆教导各教会;但人如以遵守自己所拣选的能赚恩典,就断不能领会这些教理。因此我们的传道人教导人不能靠遵守人的遗传赚恩称义;所以我们也不要以为遵守遗传是不少的。他们另有从圣经来的见证:使徒没有遵守已被接受的遗传,(似乎并非不合理的遗传,但是无关紧要而与洁净律有关的条例),基督为他们辩护,并且说,“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太15:9)。所以基督并不强人遵守无益的仪文。祂随后又说,“入口的不能污秽人,”(十一节)。保罗也说,“上帝的国不在乎吃喝”(罗14:17)。“所以不拘在饮食上,或节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让人论断你们”(西2:16)。“你们若是与基督同死,脱离了世上的小学,为什么仍像在世俗中活着,服从那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等类的规矩呢?”(二十,二十一节)。圣彼得说,“现在为什么试探上帝,要把我们祖宗和我们所不能负的轭放在门徒的颈项上呢?我们得救,乃是因主耶稣的恩,和他们一样,这是我们所信的”(徒15:10-11)。彼得在这里禁止用摩西或别人的仪文压制人的良心。保罗称禁戒食物为“魔鬼的道理”(提前4:1)。因为靠着设立或遵行这类善功来赚恩典,或是以为没有这类的仪文基督教就不能存在,乃是违反福音的。
  说到这里,那些抵挡我们的人反对我们说,我们的传道人正如约维年(Jovinian)所行的,阻碍节制与攻克肉体之事。但从我们传道人的着作上看,就知其不然。因为论到十字架,他们常常教导人基督徒应当忍受苦难。那真实,恳切,无伪的克己,就是用诸般苦难试炼自己,并且与基督同钉十字架。
  他们又教导人,每一个基督徒应当藉身体的训练或身体的运动与辛勤操练管辖自己,不受丰富与安闲激动而犯罪;但他并不是靠这类操练赚恩补罪。又当常常举行身体的操练,不是单在一两日与节期之中;正如基督所吩咐的说:“你们要谨慎,恐怕因贪食醉酒累住你们的心”(路21:34)。又说:“这一类的鬼若不祷告禁食他就不出来”(太17:21)。保罗说“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林前9:27):这是他明明白白告诉人他攻克自己的身子,不是藉修炼得蒙赦罪,乃是叫身子与属灵之事相称,照着他所蒙的召尽他的本分。所以就禁食的本身说,我们并不弃绝禁食,但弃绝那定某日禁食,某种食物可吃,某种食物不可吃,以致危及良心的遗传,仿佛这类事是不可少的功德。
  然而我们为使教会可按次序行事,还是遵守大半的遗传;如弥撒经课的次序与主要的节期都照常遵守。但我们同时教导人,不可以为遵守这些仪文是叫人在上帝面前称义;也不可以为不遵守这些仪文是罪,除非因此叫人跌倒。这种属乎人的仪文的自由,古教父已经知道。因为东方教会与罗马教会所守的复活节并不同为一日。罗马教会曾控东方教会因这种分别使教会**,就有人劝勉他们说,这类规矩各处不必尽同。爱任纽(Irenaeus)说:“在禁食上不同,无损于信仰的合一。”此外教皇贵钩利也曾暗示这种分别并不破坏教会的合一(The12thDistinction)又三部史卷九曾搜集许多仪文不同的例证,并且说,“使徒的意思不在乎颁节令的教训,乃在乎传敬虔与圣洁的生活(信与爱)。”
  第二十七条论修道的誓愿
  人若想起从前修道院的情形怎样,其中每日行多少不合教条的事,就更明白我们对于誓愿的教训。奥古斯丁时修道院是自由的会社,后来因纪律败坏,各处就增加誓愿,如一种新想出来的牢狱,藉以恢复原有的纪律。
  后来在誓愿之上与誓愿之外,又陆续增加了许多条规。他们违背教条,把这些锁链加于许多尚未成年的人身上。
  许多人陷入这种生活是出于无知,他们虽已成人,但仍缺少辨别自己有多少能力的判断力。凡如此陷入这些网罗之中的,有些人虽可凭教条的宽厚得以自由,但仍是受誓愿的捆绑。这种事在女修道院较在男修道院为尤甚;而较柔弱的女性却是应多蒙体谅的。从前许多善良人士见青年男女陷入修道院度日,就因这种严酷的事心里不安。他们觉得劝人入修道院的结果何等悲惨,造成何等的罪过,何等束缚人的良心!他们心里悲伤,因为在一件最危险的事上,教条的权柄竟全然被忽略蔑视了。在这些恶事之上,另加上一种关于誓愿的意见,使徒前较有知识的修道士也明认为不满意。他们教导人:誓愿与圣洗相等,又说靠这种生活可得蒙赦罪,在上帝面前称义;甚至说,修道生活不但可得上帝的义,而且有余,因这种生活不但遵守了诫命,也遵守了福音的劝告。
  因此他们教导人:修道生活远强于圣洗,修道生活比做官与牧师等生活,就是照上帝的吩咐遵守本分,而不靠这类人为之善功的生活,都更多有功德。这些事无一可加否认;都可见于他们的着作中。以后的修道院的情形怎样呢?从前修道院是研究圣经及有益于教会的他种知识的学校;牧师和主教是从修道院出来的:如今情形却改变了。我们不必说到其中显着的罪恶。从前他们聚集在这种所在学习;如今装做一种为赚恩称义而设的生活;甚至说,修道是完全境界,远超乎上帝所规定其余一切生活之上。我们陈述这些事,并非出于恶意过甚其辞,乃是要把我们教会对于这事的教理表明出来,叫人更加明白。
  第一,论到订婚的人,我们教会如此教导人:凡不宜于守童身的,无论何人,或嫁或娶,都是合理的;因为誓愿不能废弃上帝的法度与命令。上帝的命令是:“但要免**的事,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林前7:2)。不但上帝的命令如此,祂的创造与法度也强迫没有上帝异禀的人结婚;这是按照圣经所说“人独居不好”的话(创2:18)。因此凡顺从上帝这一条命令与法度的,不算犯罪。
  对于这些话能提出什么反对呢?听凭人怎样提高誓愿的信约,但总不能证明誓愿可废弃上帝的命令。教条上教导人“一切誓愿不能超越在上有权柄的。”这样,这类违反上帝命令的誓愿岂不更是少有效力。
  若无论什么缘故都不能变更誓愿的责任,那么,罗马教皇也不能撤消这种责任。因为人把专属于上帝律法的责任撤消是不合理的。但罗马教皇曾用审慎的心断定这种责任必须按情理而行。因此据我们所知道的,他们每每撤消人的誓愿。阿拉哥(Arragon)的王被召出修道院的轶事是人所知道的;在我们的时代也有这类事例。
  第二,抵挡我们的人既这么重视誓愿的责任和效力,但为什么不发一言说明誓愿的性质,说明立誓愿是应照人所能,出于自愿,照各人的本意思索而行呢?人究竟有多少终身守贞的能力,我们并非不知道。但守贞的人,几个是出于自己的本意立誓,并仔细思量了呢?闺女与年轻的人,还没有判断的知识,就被劝服,甚至被强迫,立了誓愿。因此对于这种责任,不是应如此强硬争执的,因为人都承认,如立誓,非出于各人的本意,也没有经过思索,就与誓愿的本意相违了。
  大半的教条不承认十五岁以下所立的誓愿为有效;因为人没有到这年纪之先,大都还没有充分的判断力可择定终身的生活。有一教条因更体恤人的软弱多提高数年;这一个教条禁止在十八岁以下的人立誓愿。这样,我们依从那一教条呢?大多的修道士有正当理由脱离修道院,因为他们多半是未到年龄而立了誓愿。
  第三,背誓纵然要受责罚,但似乎不应把背誓者的婚姻也随着撤消。因为奥古斯丁在婚姻论第一章第二十七问否认他们的婚姻应该撤消。后来别人的意见虽有不同,但他的权威是不可蔑视的。
  虽然只照上帝对于婚姻的命令,大半的人就可以脱离誓愿,但是我们教会的传道人还别理由表明誓愿无效;因为凡敬拜上帝的事,若无上帝的命令而由人设立以图藉此赚恩称义,便都是邪恶的;如基督所说,“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训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太15:9)。圣保罗在教训人,称义不是由于遵守我们自己和别人所想出来的仪文而得的:乃是因信而临到凡相信因基督的缘故得蒙上帝恩宠的人。
  但修道士显然曾教导人:人所想出来的仪文可以补罪,赚恩,称义。还有什么较此更损毁基督的荣耀,蒙蔽并否认由信而来的义呢?因此,这类通行的誓愿既是邪恶的仪文,所以是无效的。因为凡邪恶而违背上帝命令的誓愿断没有效力:如教条所说的,誓愿也不应成为罪恶的枷锁。
  保罗说:“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加5:4)。所以凡要靠誓愿称义的,就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因为凡把称义归给自己誓愿的,就是把应归于基督的荣耀归于自己的善功。
  人也不能否认修道士曾教导人,可靠誓愿与所遵守的仪文称义,罪得赦免;他们甚至捏造更荒唐的谬论说,他们可把自己的善功分给别人。若有人要发挥这些事,以图挑动恶感,就另可指出修道士现在也自以为可耻的许多事来!他们又曾劝人相信这些人为的仪文是基督徒的完全境界。这岂不是把称义归于善功?把人所想出来的,而非由上帝所吩咐的一种仪文传述给人,教导人说,这样的仪文可使人称义,这在教会不是叫人跌倒的一件小事;因为这是把教会所应特别教导人由信而来的义蒙蔽了,反把人以为荣美的敬拜天使的事,假装贫贱,以及守童身等类之事指示给人。
  再是,人若听见只有修道士到了完全境界,上帝的命令与真正的敬拜就被蒙蔽了;因为基督徒的完全在乎诚心敬畏上帝,怀大信心,确信上帝因基督的缘故向我们和好了;照我们所蒙的召在一切事上求告并切望上帝的帮助;在行为上殷勤行善,尽我们的本分。真正的完全,真正的敬拜上帝,就在乎这些事:不在乎守童贞,讨饭,或穿破烂衣裳。但人因对修道生活虚假话的奖励,就怀着许多有害的思想。他们听见人极其称赞独身,所以凡已经嫁娶的就良心不安。他们听见只有托钵僧是完全的,所以他们持守家业,做买做卖,就良心不安。他们听见不可报仇只是福音的劝勉,所以就为自己私自报仇,肆无忌惮;因为他们听见这只是劝勉,不是命令。还有的以为一切居官与任地方公职的事都不合基督徒的地位。
  在书上我们见有抛弃家室,摆脱政事,隐身于修道院的例证。他们称此为脱离尘世,寻求上帝所喜悦的生活:他们不明白服事上帝必须遵照上帝的命令,而非遵照人所想出来的命令。凡为上帝所吩咐的生活就是良善完全的。教导人明白这些事,乃是必须的。
  从前格尔森曾指责修道士这种论完全生活的谬误;并见证在他的时代若以修道生活为完全境界,乃是新奇的说法。
  这样,依附于誓愿的,有许多邪恶的思想:如誓愿可使人称义;誓愿是基督徒的完全境界;誓愿遵守劝勉与命令;誓愿有多余善功。这一切既都是虚假无益的,便使誓愿无效。
  第二十八条论教牧的权柄
  关于主教的权柄曾有大争辩;在这些争辩之中有人用不正当的方法,使教牧的权柄与政府的权柄紊乱不明。从这种紊乱之中产生了很大的战争骚扰,而教皇仗着掌管天国钥匙之权,不但新创仪文,并保留案件自判,用**革人出教以致压制人的良心;而且也图移授了国柄,褫夺了君权。对于这类荒谬的事,教会敬虔有识的人早已啧有烦言;因这缘故我们教会为安慰人良心之故,不得不指使明教牧的权柄与政府权柄两者的区别。我们教会教导人,这两种权都有上帝的命令,所以应当尽心尊敬,重视,看为上帝所赐世人最大的福分。
  对于这事,我们教会的意见乃是:按照福音,掌管天国钥匙之权,或主教之权,就是从上帝而来传福音,赦免与保留罪过,并施行圣礼权柄或命令。因为基督差遣使徒,曾把这命令交托他们,说:“父怎样差遣了我,我也照样差遣你们……你们受圣灵。你们赦免谁的罪,谁的罪就赦免了;你们留下谁的罪,谁的罪就留下了”(约20:21-23)。“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可16:15)。
  这权柄的施行只在按照众人和个人的身分对他们施教,传道,举行圣礼。因为凭这权柄所赐给人的不是属肉体的事,乃是永远的事,如永远的义,圣灵,永生等事。这些事只能藉道与圣灵的施行而得:如保罗所说:“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罗1:16)。这样,教牧的权柄既是赐人永远之事的,其施行只在传道,那么,这权柄不妨碍政治,正如音乐的艺术不妨碍政治一样。因为政治与福音各自有其范围。官府所保卫的不是灵魂,乃是使身体及属身体的财物不受明显的侵害;并用刀剑与身体的刑罚约束人民,以维持国家的正义和安宁。
  因此教牧的权柄与政府的权柄不容紊乱。教牧的权柄自有领域,就是传福音,施行圣礼。它不得强行干预政治的权柄;不得移授国柄;不得废除官府的法令;不得避免对官府应有的服从;不得妨碍民政上任何关于法令与契约的判断;也不得为官府订立关于团体的法律;如基督所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约18:36)。又说:“谁立我作你们断事的官,给你们分家业呢?”(路12:14)。保罗说,“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腓3:20)。“我们争战的兵器本不是属血气的,乃是在上帝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人的意念”(林后10:4)。
  我们教会如此分清这两种权柄的责任,并劝勉人尊敬这两种权柄,承认两者都是上帝的恩赐与福分。
  主教如有何政治的权柄,这权柄就不是由于福音吩咐他为主教而来,乃是由于人的法律,经君王或皇帝赐给他们代管其所有而来。但这另是一种职责,非属传福音之事。
  因此,论及主教权限的问题,就必须反主教与政府所有的分别清楚。再说,按照福音,或按照他们所称的神权,做主教的,就是有传道与施行圣礼之责交在他们之手的,并无别种权柄,只能赦免,审查教理,拒绝不合福音的异端,革除明显犯罪的恶人于教会团契之外,但这不可凭人的势力而行,只要凭着道。教会也必须因上帝的命令顺从主教;如基督所说,“听从你们的就是听从我”(路10:16)。但他们若教导或规定什么不合福音的事,教会就有上帝的命令,不可听从他们:“你们要防备假先知”(太7:15)。“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加1:8)。“我们凡事不能抵挡真理,只能扶助真理”(林后13:8)。又说:“这权柄原是为造就人,不是为败坏人”(林后13:10)。教条也是如此吩咐,见(ii,Quest.7,Cap.Sacerdotes,andCap.Oves)。奥古斯丁驳培替里亚书(TreatiseAgainstPetilian'sEpistle)的论文上说:“若教会的主教偶然有错,或持着不合正典圣经的意见,我们就不应赞同。”
  教牧若有其他审断案件如婚姻,什一捐等的权柄,他们所得的这种权柄也是从人的法律而来。但判案的主教失职时,君王虽不甘愿,也不能不向人民施行公义,以保全安宁。
  另有一件争论的事,就是主教或牧师有没有权柄为教会创立仪文,制定关于食物,节期,教士的品级,等类的条例。那些认主教有此权柄的是引以下的见证做根据:“我还有好些事要告诉你们,但你们现在担当不了,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他要引导你们明白一切的真理”(约16:12-13)。他们又引使徒曾禁戒勒死的牲畜和血为证(徒15:20)。改安息日为主日的事,他们也引为证,而这事仿佛是不合十条诫的;并且他们口中所引为证的没有比这改安息日一事还多的。他们坚认教会的权柄必然极大,因教会竟废弃了十条诫中的一条。
  但对于这问题我们教会教导人:主教没有权柄创设违背福音的事,已如以上所说过的。教条也有同样的教训(Distinct.9)。况且吩咐或规定要人遵守遗传,藉以补罪或赚恩与义,乃是违反圣经的。因为我们若想靠遵守遗传称义,就是玷辱基督功劳的荣耀。教会显然因这种思想发生了无数的遗传。同时关乎信与因信而来的义的道理却大受掩蔽了,由是便陆续立了新的节期,定了新的禁食,创设了新的仪式与敬拜的事;因为创立这些事的人,以为靠这类善功可以赚恩。从前关于悔罪教条的数目也是如此增加起来的,关于此我们在补罪条例上还可看出痕迹来。
  更且创立遗传的人违背上帝的命令,以罪是在乎某种食物,某种节期,以及与此相类的事,并用律法的奴役压制教会,以为基督徒若要得称为义,必须有利未人一般的礼仪,说上帝已把规定这种礼仪的事交托了使徒与主教。因为这是他们有些着作上所明说的,教皇也似乎多少为被摩西律法的成例所误引。因这缘故就有那些压制人的事:就是在节期日作劳力的事,虽不侵犯别人,也是犯了能致人死的罪;不遵教条所规定的时间,也是犯了能致人死的罪;某种食物能污秽人的良心;禁食是消除上帝忿怒的功德;凡被保留的罪,除非凭保留者的权柄,不能得赦免;但对于这一条,教条上单是说保留教会的处罚,而不是说保留人的罪。
  主教从那里得了权柄把这些遗传强行加于教会,使人的良心陷入网罗呢?彼得禁止“把轭放在门徒的颈项上”(徒15:10)。保罗说,这权柄赐给他原是为造就人,不是为败坏人(林后13:10)。这样,他们为什么用这些遗传增加罪恶呢?
  但有种种显着的见证,禁止人设立遗传,以求赚恩或作为得救所必需的事。保罗对歌罗西人说:“所以不拘在饮食上,或节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让人论断你们”(西2:16),又说:“你们若是与基督同死,脱离了世上的小学,为什么仍像在世俗中活着,服从那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等类的规矩呢?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导的。说到这一切,正用的时候就都败坏了。这些规条使人徒有智慧之名”(西2:20-23)。他也在提多书明明禁止遗传;因为他说:“不听犹太人荒渺的言语,和离弃真道之人的诫命”(多1:14)。
  基督论那些劝人遵守遗传的人说:“任凭他们罢,他们是瞎眼领路的”(太15:14)。又拒绝这类仪文说:“凡栽种的物,若不是我天父栽种的,必要拔出来”(十三节)。
  主教若真有权柄用无数遗传压制教会,使人的良心陷入网罗,圣经却为什么多次禁止设立或听从遗传呢?为什么称遗传为魔鬼的道理呢?(提前4:1)。圣灵将此警戒我们岂是徒然的么?
  这样,设立那以为不可少或以为可靠着赚恩的规矩,既然是违反福音的,主教就不应设立或勉强人遵守这些仪文。因为教会必须保全基督徒的自由,必须不以律法的捆绑为称义的要件;如加拉太书说:“不要再被奴隶的轭挟制”(加5:1)。福音第一要紧的一条,就是我们因信基督白白得恩,不是因遵守遗传,或人所想出来的仪文:这一条必须牢守。
  这样,我们对于主日与教会这一类的仪文怎样呢?我们教会回答说,主教或牧师可以设立规矩,使教会的事得以顺序而行;但不是藉着遵守这些规矩赚恩补罪,或强制人的良心认这些规矩为不可少的礼仪,以为若不遵守,纵不叫人跌倒,也是犯罪。保罗所定聚会时女人要蒙头(林前11:6);教会讲解圣经的人应按次序讲给人听(林前14:27,30)。教会应为仁爱与和平的缘故遵守这些规矩,彼此不叫人跌倒,凡事顺序而行,免得教会发生紊乱(林前14:40,比较腓2:14);但不可压制人的良心,以为这些规矩是得救所不可少的,且以为若不遵守,虽不叫人跌倒,也是犯罪。比方有女人出外时没有蒙头,若没有人因这事跌倒,就必没有上说她是犯罪的。遵守主日,复活节,五旬节,等类的节期与仪文,也是一样。因为凡认改变安息日为主日是出乎教会的权柄,因此就必须遵守的,是大大错了。圣经废除了安息日,因为圣经教导人,凡摩西的礼仪在福音显明之后都能以省去。但因必须规定一天,叫人晓得应在那一天聚会,教会似乎因这缘故定了主日:然而也未尝不是为了以下的缘故:就是使人得一信徒自由的榜样,使人晓得遵守安息日或其他节日都不是必要的。关于对律法,对安息日的改变与新律法的礼仪,有些怪诞的争辩;这些争辩都是因某种错谬意见而来,以为教会应有一种利未式的礼仪;而基督已将规定这应为得救所不可少的新礼仪的事,交托了众使徒和众主教。这些错误混入教会是当因信而来之义的道理传讲不够明白之时。有些人争辩说,遵守主日虽不是出乎上帝的权柄,但近乎是出乎上帝的权柄;而关于节期假日,他们又规定在这些日子所应作或不应作的工夫。这类的辩论不是陷害人良心的网罗,又是什么呢?因为他们虽求减轻遗传,但当遗传的必要性依然存在时,遗传的正用就无以显明出来;人不知道因信而来的义与基督徒的自由的时候,这种以遗传为必要的意见也是势必要依然存在的。
  使徒吩咐了要禁戒血(徒15:20)。如今还有谁遵守呢?不遵守禁血的人并不算犯罪;因为使徒不愿意用这种奴役辖制人的良心;他们一时禁止,原是免得有叫人跌倒的事。因为在无论什么规条上,应当常常体会福音的本意。
  无论什么教条少有被人完全遵守了的;有许多是渐渐作废了,就是在拥护遗传最力的人当中也是如此。我们若不照遗传的正意行,使人明白遵守这类礼仪,并不是必要的,也明白遗传若渐渐废除不用,良心也不因此而不安,人的良心也就得不到充分的顾念。
  众主教若不催促人遵守这类不能凭良心而行的遗传,他们也可易于保全人对他们应有的顺从。如今他们却吩咐人守童守;又除非人先起誓不传福音纯洁的道理,便不许人受圣职。教会并不要众主教为求和协而纡尊就卑――良善的牧师固应如是――,而只要众主教解除这些不合理的重担,就是新创的,不合普世基督大公教会规条的。这些规条中有些当初似乎是必要的,但不适用于以后的时代了。也有些显然是由于荒谬的见解而来的。所以现在若减轻这些重担,就是教皇的一件仁德;因为这样的改革并不破坏教会的合一。因为照教条所表明的,历来就有许多属人的遗传已经改变了。但若不将那些非犯罪不能遵守的遗传放宽,我们就必须照使徒的法则而行,顺从上帝过于顺从人(徒5:29)。
  彼得禁止监督以首领自居,辖制教会(彼前5:3)。我们无意削减主教的权柄;只是请求一件:他们要容忍传纯洁的福音,将少数如遵守便不能无罪的仪文放宽。但他们若全然不肯更改,就须留意如何向上帝答复他们因固执所酿成的**(这种**是他们所应避免的)。
  以上大概是纷争的要端。因为我们虽可以多提出一些弊端,但为免篇幅过长,就只提出这主要的几条,以概其余。关于赎罪票,朝圣,革除教籍等弊,都是人所大大抱怨的。各教区已为卖赎罪票的人扰乱得百般不安。为教区的法规,认罪,丧葬,特种聚会的讲道,以及数述不尽的事,牧师与修道士互相争论,无有穷尽:这类的事,我们都没有提出,为要使那已经简略呈明的各要款更容易引人注意。我们所陈述,所提出的也不是要加罪于人。凡所提出的,只是似乎必须呈明,使人明白在道理上礼仪上我们所接受的没有不合圣经与普世基督大公教会的地方,因为我们时时小心谨慎,使新奇不敬虔的教理不至混入我们的教会中。
  谨遵陛下谕旨,将以上所缮诸条款呈上,其中是我们的信条,也是我们的传道人所传教理的纲要。此信条如须补充,蒙上帝允准,我们愿再本圣经详细陈述。谨呈。
  臣:撒克逊公爵,选侯,约翰,(John,DukeofSaxony,Elector)。
  布兰登堡侯爵乔治,(George,MargraveofBrandenburg)。
  吕涅堡公爵厄尼斯特,(Ernest,DukeofLuneburg)。
  黑森伯爵腓力,(Philip,LandgraveofHesse)。
  撒克逊公爵费勒得力约翰,(JohnFrederick,DukeofSaxony)。
  吕涅堡公爵法兰克,(Francis,DikeofLuneburg)。
  安哈特亲王俄夫冈,(Wolfgang,PrinceofAnhalt)。
  女仁堡议会及行政官佐,(SenateandMagistracyofNuremberg)。
  锐特陵恩议会。(SenateofReutling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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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斯堡信条  日耳曼皇帝查理第五鉴于土耳其人西侵,乃于一五三○年召集国会于奥斯堡,企图解决罗马教与福音派之争,以求联合一致抵抗公敌,故命福音派诸侯呈上信仰说明书。此时路德仍处于沃木斯国会会议(DietofWorms)以来皇帝的禁令,和教皇的逐出教会令之下,不能赴会。于是墨兰顿受诸侯委托起草此项说明书。墨氏根据一五二九年的马尔堡会议十五条文(FifteenArticlesoftheMarburgConference),尤其根据同年的施瓦巴十七条文(SeventeenArticlesofSchwabach)构成本信条的第一部,又根据一五三○年的脱尔高条文(ArticlesofTorgau),大大加以扩充改进,而成本信条的第二部。查路德为以上所举第一条文的作者,并为其他二条文作者之一,况且当时路德与墨氏保持接触,予以忠告鼓励。故此,就教义上说,路德是奥斯堡信条的幕后作者,但就其内容,体裁,和息事宁人的精神而言,墨兰顿是其独一的作者。全信条原是用拉丁文德文写成的。脱稿之后,从奥斯堡送往科堡(Coburg),请路德校阅,当时他表示非常喜悦,认为如果他自己写作,不能如此婉转温和;不过后来他嫌这信条
过于温和,并且未攻击教皇和炼狱。  这信条于是年六月廿三日由日耳曼七位诸侯及两自由市代表签字,而以撒克逊的公爵,称为有节操的选侯约翰领头。其德文本于两日后即六月廿五日在国会中当皇帝及政教代表前宣读。因其教义纯正,合乎圣经,而且语意有和息精神,故大得好评。惜罗马教无和息意,更无改革意,作者希图教会复合的苦心乃不能偿。  但奥斯堡信条在信义宗中普遍被认可为基本的信条。它的影响及于复原教其他宗派,而为它们个别信条的关键。它是改教运动的纪念碑和凯旋门。它在一五四○年的版本中由作者本人加以修改,对改革宗表示好感,例如第十条论圣餐,将基督体血在饼酒中“临在”改为“显示”,并略去“我们的教会不赞成凡讲得不同的人”。此修订版多少为日耳曼的改革宗和联合教会奉为信条,甚至为改革宗的神学家,包括加尔文,法惹勒(Farel),伯撒(Beza),和改革宗的诸侯所认可。墨氏在此版本中并着重悔改和善行的必要,以致削弱了对自由意志的驳斥。因此信义宗对此版本不予接受,而以一五三○年原来的奥斯堡信条为准。  奥斯堡信条起始有一篇达皇帝查理第五礼恭必敬的序言。末尾有结论和签名。正文共分二卷。卷一共有廿一条,专论福音派教会的
积极教义。它们表明福音派持守大公教会的信仰,反对古代各种异端,无异于罗马教会,又表明福音派与当时重洗派和慈运理派(未提名)是不同的。不过它们也表明福音派论因信称义,教会,圣职,礼仪,善工,敬拜圣徒的教义,乃是与罗马教会相反的。卷二共有七条,专论福音派所改革的弊端。这些弊端便是不将圣餐杯分给平信徒,强迫教士独身,把弥撒看为献祭,强迫的认罪,不适当的禁食和遗传,非自愿的修道誓愿,和主教权柄的滥用。  以下所载奥斯堡信条,系修改魏国伟和陈建勋所译,于一九三四年修正再版之本而成。  参考书  Bettenson,DocumentsoftheChristianChurch,pp.294-298.  BookofConcord,pp.11-26.  Curtis,op.cit.,pp.141-143,149-150.  EncyclopaediaofreligionandEthics,vol.Ⅲ,pp.845-850;vol.Ⅷ,p.203.  Gumlich,ChristianCreedsandConfessions,pp.20-22.  Hall,TheHarmonyofProtestantC
onfessions,p.XL.  Neve,IntroductiontoLutheranSymbolics,pp.74-292.  Schaff,op.cit.,vol.I,pp.225-242;vol.Ⅲ,pp.3-73.  Walker,AHistoryoftheChristianChurch,pp.371-373,383,386,444,505.  奥斯堡信条  卷壹信仰主要条文  第一条论上帝  我们各处的教会同心合意教导人:尼西亚会议对于神的本质及三位为一的定案是真实而应相信无疑的;就是说,神的本质为一,称为上帝,就是上帝,是无始无终,无形无像,不可分开(无部分),全能,全智,全善的,是一切有形无形之万物的创造者保存者;但祂有三位,同质,同权,又同属永恒,就是父,子圣灵。我们教会用位的名字乃遵教会着述家(教父)论此事所用的意义,表明非一个部分或品性包含于其他一位格之内,但系各自存在。  我们教会弃绝凡反对本条的一切异端,如持善恶二元说的摩尼**(Manichaeans),瓦伦提努派(Valentinians),亚流派(Arians),犹诺米派(Eunomians),回**等
。我们教会又弃绝新旧的撒摩撒他派(Samosatenes),他们热烈争持说,上帝只有一位,乃如诡辩之徒奸巧而恶意地曲解道与圣灵,称道与圣灵非个别的位格:道不过指口中的言语,灵不过指事物之中所发生的动力。  第二条论原罪  我们教会又教导人:自亚当堕落之后,凡循自然公律而生的人,就生而有罪,就是说,不敬畏上帝,不信靠上帝,有属肉体的嗜欲;这疾病,或说这原始的过犯,是实实在在的罪,叫凡没有藉圣洗和圣灵重生的人都被定罪,永远死亡。  我们教会弃绝伯拉纠派(Pelagians)一类的异端,他们不认这原始的过犯实实在在是罪,又争辩说,人可以仗自己理智的能力在上帝面前称义,而贬抑基督的功劳和恩泽的荣耀。  第三条论上帝的儿子  我们教会又教导人:道,就是说,上帝的儿子,从有福的童女马利亚腹中取了人性,所以有神人二性,无可分开,联合一个位格之内:就是一位基督,真上帝真人;从童女马利亚所生,真真实实受了活,被钉在十字架上,死了,葬了,使天父向我们复和,且不独为人的原罪,也为人一切本罪作了供献。  祂又下到阴间,第三日真真实实复活了。以后升到天上,为要坐在父的右边,永远掌权,统辖一切受造之物,并差遣圣灵
到凡相信之人的心里,使他们成圣,这位圣灵要管理(洁净,坚固,使他们成圣),安慰,复兴他们,又要护卫他们抵御魔鬼和罪的权势。  这位基督再要明明显显降临,审判活人死人。这些事和别的事都是照使徒信经所说的。  第四条论称义  我们教会又教导人:人在上帝面前不能凭自己的能力,功劳,或善行得称为义,然而人因基督的缘故,藉着信,就白白地得称为义,那就是:人相信因藉着死偿还了我们罪债之基督的缘故得蒙恩宠,罪得赦免,上帝算这信为人在祂面前的义。罗三章四章。  第五条论教会的圣职  为要使人得着这信,就有将福音教导人和施行圣礼的职分设立了。  因为藉着道和圣礼,好比工具一样,就有圣灵赐给人;祂随时随地照上帝所喜悦的,在听福音之人的心里生出信来;这信,就是说,上帝非因我们自己的功劳,乃因基督的缘故,称那凡相信因基督的缘故得蒙恩宠的人为义。  我们教会弃绝重洗派(Anabaptists)一类的异端,他们妄以圣经灵赐下给人,非凭外表的道,而是由于自己的预备和善行。  第六条论新顺从  我们教会又教导人:这信必定结出好果子来;并且人应当行上帝所吩咐的善事,因为这是上帝的旨意,而非因想靠善行在上帝面前称义。因为
赦免和称义是由信而得,也如基督的话证明说:“你们作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当说,我们是无用的仆人。”(路17:10)。古教会的着述家也如此教训人。因为安波罗修(Ambrose)说:“相信基督的人就可以得救,白白地得蒙赦罪,非凭善功,单由于信,这是上帝所定的。”  第七条论教会  我们教会又教导人:一圣教会必永远长存。但教会为圣徒的会众(一切信徒的集团),而在这个会众中福音得以正当地教授(纯正地宣讲),得以正当地施行(按照福音施行)。教会真正的合一只在乎对于福音的教理和圣礼意见相符。凡人的遗传,礼仪,或人所制定的仪式各地不必尽同;如保罗所说,“只有一信,一洗礼,一上帝,就是众人之父。”(弗4:4-5)。  第八条论教会是什么  教会本是圣徒和真实相信者的会众,但在今世既有假冒为善和恶人混杂其中,我们教会就认可由恶人所施行的圣礼,这是按照基督的话:“文士和法利赛人坐在摩西的位上”及以下的话。(太23:2)。圣礼与道,虽由恶人传授,但因由基督所设立所吩咐而有效。  我们教会弃绝多纳徒派(Donatists)一类的异端,他们拒绝由恶人在教会所执行的圣职,并认恶人所执行的圣职为无益无效。  第九条论
圣洗  论到圣洗,我们教会教导人:圣洗是为得救所必需的;上帝的恩典乃是藉圣洗赐给人;小孩必须受洗,他们藉圣洗被献给上帝,接入上帝的恩宠之中。  我们教会弃绝重洗派,他们拒绝小孩受洗,坚持小孩不受洗可以得救。  第十条论圣餐  论到圣餐,我们教会教导人:基督的(真)身体和(真)血(藉饼和酒的形体)真实临在,(藉此)分给凡吃圣餐的人(领受)。我们教会不赞成凡施教与我们不同的人(所以我们拒绝凡与此相反的教理。)  第十一条论认罪  论到认罪,我们教会教导人:在各教会应保留私人宣赦,但认罪时,不必数述一切过犯,因照诗篇所说:“谁有知道他的过失呢?”(诗19:12)。数述一切过犯乃是不可能的事。  第十二条论悔改  论到悔改,我们教会教导人:受洗以后跌倒的人再归正时(他们再悔改时),罪可再蒙赦免,如此悔改的人,教会也应给他们宣告赦罪。只是悔改的正意包含二事。一是忧伤,或良心上因悟罪而起的恐怖;二是信,从福音或宣告赦罪而生,就是相信罪因基督的缘故而蒙赦免,这信也使良心使安慰,脱离恐怖。然后当有善行作为悔改的果子(太3:8)。  我们教会弃绝重洗派,他们否认人在既已称义之后,可能再失去上帝的圣灵,并
且争持说,有人在今世即可达到完全境界,以致不能犯罪。(我们也弃绝凡教导人说,既已成圣就再不能跌倒)。我们又弃绝诺洼天派(Novatians),他们对受洗之后跌倒纵然再行悔改的人,也不肯给予宣赦。还有那不认赦罪乃由信而来,却吩咐我们靠行善功博取恩典的人,亦在拒绝之列。  第十三条论圣礼的功用  论到圣礼的功用,我们教会教导人:设立圣礼不单是要作为在人当中我们的信仰表白,乃是要作为上帝恩待我们的旨意的标记和见证,为要激动并坚定领受圣礼之人的信心。所以人必须具信心受领,就是相信在圣礼中所赐给我们,并向我们宣告的诸应许。因此我们教会弃绝那些人说,圣礼的本身使人称义,而不说相信罪得赦免的信乃是为领受圣礼所必要。  第十四条论教会的职分  论到教会的职分(教会的管理),我们教会教导人:若不按理受召(无正式的聘请),没有人应在教会对大众宣讲或施行圣礼。  第十五条论教会的礼仪  论到教会的礼仪(由人规定的),我们教会教导人:凡可遵守而无罪,且于教会的安宁与秩序有益的礼仪,如所规定的假期,节期之类,都应当遵守。但我们教会要劝导人,良心不可被这些事捆绑,仿佛这类的礼仪是得救所不可少的。又要劝导人:凡人所
设立以求与上帝复和,博取恩典,补赎罪恶的遗传,都不合乎福音和信的教理。因此,为博取恩典并用善功赎罪而设立关于食物,节期之类的誓愿和遗传,都是无益而与福音相违的。  第十六条论信徒与国家社会的关系  论到信徒与国家社会的关系,我们教会教导人:凡国家社会合法的制度都是上帝美好的工作;基督徒作官,司法,照国律及其他现行有效的法律治理政事,按律科罪,作正义之战,从军,订合法的契约合同,置产,在官府吩咐时起誓,以及嫁娶:无不可行。  我们教会弃绝重洗派,他们禁止基督徒从政。我们又弃绝凡不以福音的完全乃在乎敬畏上帝与信仰,却在乎弃绝国家社会各种职务的人,他们如此行是错认福音所传的单是属乎心灵永远的义。其实福音并不否认政府与家庭,反倒切切命令我们加以保存,维持,当作上帝自己的律例,并在这些律例上行之以爱。所以基督徒必须顺从他们的官府和法律,但他们若吩咐我们犯罪,我们就当顺从上帝过于顺从人(徒5:29)。  第十七条论基督复临审判  我们教会又教导人:当世界末期(在末日),基督再要显现,施行审判,叫一切死人复活,赐永生永福给敬虔被拣选的人,但判定不敬虔的人和魔鬼受无穷的苦痛。  我们教会弃绝重洗派,他
们认被定罪的恶人和魔鬼所受的苦痛是有穷尽的。又弃绝那些散布犹大人意见的,说死人复活之先,敬虔的人要占领世界的国,各地的恶人要被征服(惟有圣徒,敬虔的的人将要得一世界的国,并要消灭一切不敬虔的人)。  第十八条论自由意志  论到自由意志,我们教会教导人:人的意志在履行世人之义并在选择理智以内的事上,有若干自由。但没有上帝的圣灵,人的意志就没有能力行上帝的义或属灵的义;因为属血气的人不领会上帝圣灵的事(林前2:14)。但人藉着道接受了上帝的圣灵,才有这义产生在心里。  奥古斯丁(Augustine)在他书上(Hypognosticon,lib.Ⅲ)曾用以下的话讲论这些事:“我们承认一切的人都有一个自由意志,这意志确有理智的判断力;但这不是说,人若没有上帝,自己却能开始或实行属乎上帝的事,而是说,他只能行属乎今世的事,不论是善的恶的。所谓善事,我的意思是指属乎本能的善;譬如定意在田地上劳苦工作,想吃想喝,想交朋友,想得衣裳,想盖房子,娶妻,喂牲畜,习各种有益的技术,想得属乎今世的任何有益之事!这一切都由上帝管理;不但由祂管理,而且从祂而来,因祂而有。所谓恶事,我是指定意拜偶像,定意杀人,等类
之事。”  我们教会弃绝伯拉纠派一类的异端,他们教导人说,单凭本能,不需上帝的圣灵,我们能爱上帝过于万物:并说照行为的实质,我们能遵守上帝的诫命。因为人的本性虽然能行某种外表的善(如:能制止自己偷窃,不杀人),但不能使人发生敬畏上帝,信赖上帝,贞洁,忍耐等内在的动作。  第十九条论罪的根源  论到罪的根源,我们教会教导人:上帝虽是创造并保存万物的,但罪的根源是那恶者的意志:就是魔鬼和那不敬虔之人的意志;若上帝不予辅助,这意志就离开上帝,如基督所说,“他说谎是出于自己”(约8:44)。  第二十条论善功  我们教会被人诬告,说我们禁止善功。但我们并非如是。因为我们教会讲论十诫和其他同等性质之书,可以证明我们对于各种职务及其责任曾有益地教导人:何种职务及每一种职务中何种行为乃是上帝所喜悦的。这些事,从前的传道人很少或完全没有教导过人;他们只劝人行愚昧无益的事,如遵守规定的节期,按期禁食,设立会社,朝圣,敬拜古圣,用念珠,修道等类的事。那些抵挡我们的人,因得了警告,现在也捐弃这些事,不如往常一样传讲这些无益之事。他们现在也讲起信来,这是他们从前缄默不言的。他们教训人,我们称义不是单因善功;他
们把善功与信联合,并且说,我们称义是因信与善功。这种教理较之以前所讲的实在可容忍些,也较以前的教理多给人安慰。  因此信的教理应为教会第一要紧的,但人不晓得这一个教理已经是非常久了。因为无认何人必须承认,过去讲道时都缄默不讲论由信而来的义,各教会所教训人的单是善功的道理;因这缘故,我们的传道人曾如此训勉各教会:  第一,我们的善功不能使我们与上帝和好,或配得免罪,蒙恩,称义,这些事单因信而得,就是我们相信因基督的缘故被接入恩宠之中;惟有祂是所设立的中保和挽回祭,父藉着祂才与我们和好。所以凡靠善功博取恩典的,就是藐视基督的功劳和恩典,想不要基督而凭人力到父那里:然而基督论到自己说:“我是道路,真理,生命”(约14:6)。  保罗到处讲论信的教理:“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不是出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也不是出乎行为”(弗2:8-9)。这全部道理有古教父可资证明,没有人可妄评我们倡新奇的解释。因为圣奥古斯丁在许多书上辩护恩典与因信而来的义,反对由行善而来的功劳。圣安波罗修在他异邦人蒙召(DeVocationeGentium)及其他书上也有这样的教训;因为他论异邦人蒙召如此说:“倘若称
义不在乎恩典,而在乎先有善功,那么基督以血所作成的救赎就算不得什么,人善功的权利也容不下上帝的恩慈,这样,称义就不算是施主的慷慨,而不过是雇工的工价。”  这一个教理虽为没有经验的人所藐视,但敬虔和心怀忧惧的人从经验上觉得这教理能赐给人大大的安慰:因为无论靠什么善功良心总得不着平安,单因信才能得着,就是他们确实相信他们有一位上帝,因基督的缘故而得以复和了;正如保罗的教训:“我们既因信称义,就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上帝相和”(罗5:1)。这教理全是关乎不安良心的冲突,惟有良心觉得了这种冲突,才能领会这道理。所以凡在这事上没有经验和属乎世俗的人,梦想基督教的义不过是世俗和哲理的义,他们乃是拙于判断这事的人。  从前人的良心被善功的教理搅扰得不安;他们没有听见过从福音而来的安慰。有的人为良心所驱逐,逃到旷野和修道院,指望在那些地方藉着修道博取上帝的恩典。有的又造作别类善功,想赚恩补罪。所以现在很需要传讲并恢复这信基督的教理,好使忧惧的良心不至缺少安慰,可以知道恩典,赦罪,称义乃是因信基督而得来。  我们又教导人:这里所说“信”的名词,不是单指历史的知识,那种知识恶人和魔鬼也可以有;乃是指着
不单信历史也是信那历史的功效,就是信那赦罪的条文:我们因基督可以有恩典,公义,赦免。  这样,凡知道因基督而有一位仁慈天父的人,便真认识上帝;他知道上帝眷念他;他爱上帝呼吁上帝;一言以蔽之,他不像异邦人没有上帝。因为魔鬼和恶人断不能信这赦罪的条文,所以他们恨恶上帝如同仇敌,他们不呼吁祂,不指望从祂手里得什么好处。论到信的名词,奥古斯丁也这样劝勉读者,且教导人说,这信字在圣经上不是指着像恶人所有的那种知识,而是指着一种能以安慰鼓励忧惧者的信靠。  再者,我们教会教导人必须行善,这并不是因为我们可靠行善配得恩典,而是因为行善乃是上帝的旨意。人单因信才得以赦罪蒙恩。而且既藉着信受了圣灵,我们的心就更新了,并有了新的情意,这样,才能行出善事来。因为安波罗修如此说:“信为善念善行之母”。因为,人的能力,没有圣灵,就充满了恶念,软弱无能,不能在上帝面前行善。并且他们是在魔鬼的权势之下,被激动行各样恶事,意念亵渎,作明显不法的事;例如许多文人哲士尽力想做诚信的人,非但做不到,反为许多明显不法的事**了。当人没有信,没有圣灵,并且除自己本性的能力外,没有别的引导,他便是如此的。  这样,人人都可以明明
看出,这一个教理不但不应该被控为禁止善功,反倒应该大受赞许,因为它指示我们怎样才能行善。因为没有信,人的本性断不能遵行第一块与第二块法版上的事。没有信,人的本性就不呼吁上帝,仰望上帝,背十字架;他只会求人的帮助,依赖人的帮助。所以不信靠依赖上帝,人的心就为一切私欲和人的教训所左右。  因此基督教也说,“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约15:5)教会所唱的诗也说,“没有你的能力,人里面一无所有,没有什么是无辜的。”  第二十一条论敬拜圣徒  论到敬拜圣徒,我们教会教导人:我们可以纪念圣徒,叫我们各按职分效法他们的信心和善行;即如皇上可以效法大卫的榜样,用武力驱逐土耳其人出境;因为他们都是君王。但圣经不教训我们求告圣徒,或求他们帮助,因为圣经指示我们只有一位基督是中保,挽回祭,大祭司,和代求者。这位基督乃是应当求告的。他也曾应许听允我们的祷告,并特别喜悦一种敬拜,就是要人在诸般患难中求告他。“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基督耶稣”(约壹2:1)。  以上各条是我们道理的纲领,其中可以看出没有违反圣经或大公教会的地方,甚至也不违反着述家(古教父的着述)所传下来的罗马教会。这样,那
必要把我们看为异端份子的,就是苛评我们了。但这次所争论的乃是关于一些无可靠根据而混入了教会的遗传和弊端;在这些事上纵有分歧,但众主教若因现在所呈上的信条而容忍我们,这就是他们应有的宽洪之德,因为教条上也不强求各处的礼仪必须一致,而各教会的礼仪无论在那一时代也没有一致的。况且我们仍然殷勤遵守大半的古礼,因为控告我们教会废弃一切礼仪和古时所设立一切制度的,乃是诬陷我们。但民间所抱怨的乃是与通用礼仪相连的一些弊端。这些弊端既不能凭着良心承认,就多少已加改正了。  卷贰详述已革各种弊端的条文  我们教会在信仰的条文上既无违反(圣经或)大公教会(普世的基督教会)的地方,而所废除的不过是少数怪诞(有的是随时代混入的,有的是强迫传入的),不合教条旨趣,因时代的恶劣而接受的弊端,我们恳请陛下垂怜俯听我们教会已加改正的弊端,和我们没有强迫人民违背良心遵守这些弊端的理由。陛下也不要听信那些在民间散布怪诞的浮言谤语,以求激动人来仇恨我们的人。他们自始即用此法煽动善人的忿怒,引出了此次的纷争,现在仍用此奸计愈使纷争扩大。因为陛下必然发见我们的教理和礼仪,是远比那些心怀恶意之人所形容的大可容忍。况且单凭流言和敌
人的责骂,必不能得到实情。但有一事不难判断:若要保全礼仪的庄严,养成人民的恭敬虔诚,最好是在教会中合理遵守一切礼仪。  第二十二条论圣餐的体血二种  圣餐的体血二种都当分给平信徒;因这规矩乃是照着主的吩咐:“你们都喝这个”(太26:27)。这里基督论这杯,明白吩咐都应当喝。没有人能争论说这是单指教牧,圣保罗在达哥林多人书上举了一个全教会同领饼酒二种的例(林前11:28)。这规矩在教会多年存在;后来,在什么时候,凭什么权柄,改变了这规矩,都无从查考。仅红衣主教库萨努(Cusanus)说到这规矩是什么时候承认的(这规矩在教会多年存在,有历史和教父的着作可考。居普良(Cyprian)在有些地方证明血也分给众人;耶柔米(Jerome)也同样见证说:“教牧施圣餐,将基督的血分给众人。”  不但如此,教皇格拉修(Gelasius)吩咐圣礼不可分开(Dist.2,DeConsecratione,Cap.Comperimus)。惟有一个不很古的规矩才把这圣礼分开。但照教条所见证的(见Dist.8,Cap.Veritate和以下的话),凡违反上帝命令的规矩,显然是不应当承认的。这样,接受这规矩不独违反圣
经,而且也不合古时的教条和教会的成例。因此人若情愿领圣礼的体血两样,就不可强迫他们不这样行,以致使他们良心不安。再说,分领圣礼既然不合基督设立圣礼的本意,照我们教会的规矩也用不着向来的列队**。  第二十三条论教牧的婚姻  有一人人抱怨之事,就是教牧不贞洁的榜样。因这缘故据说教皇庇乌(Pius)曾有“禁止教牧婚娶自有理由,然有许多更重要的理由应再准许教牧婚娶”之言,因为拍拉替拿(Platina)曾如此记载。因此我们教会的教牧为避免这些使众人跌倒的事,就都有家室,而且教导人说,教牧婚娶是合理的。第一,因为保罗说:“但要免**的事,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又说:“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林前7:2,9)。第二,基督说:“这话不是人人能领受的”(太19:12);这一处祂教训人不是人人宜于独居的生活,因为上帝造人,是造男造女(创1:28)。没有上帝特别的禀赋和作为,人也没有能力更改祂的造化。所以凡不宜于独居的,就当嫁娶。因为没有人的律法,没有誓愿,可废弃上帝的命令和定制。因这些理由教牧说,他们婚娶是合理的。  尽人皆知古教会的教牧是有妻子的。因为保罗:“作监督的必须是作丈夫的”(提前3
:2)。在日耳曼要到四百年前教牧受暴力的压制才守独身;那时他们曾竭全力反抗这事,以致买音慈(Mayence)的大主教将公布罗马教皇诏谕时,几因教牧的忿怒在暴动中遇害。而且那事办得如此无理:甚至不但禁止以后不可娶亲,连那已经订了婚约的也得解除婚约。这样的事违反上帝和人的一切法律,违反以前教皇所颁布的教条,也违反教会最有名的议会所颁布的教条。  世界既日渐败坏,人的本性既日渐软弱,就应该注意不再使罪恶蔓延在日耳曼。况且上帝设立婚姻,原为补救人的软弱。教条也说,古时严峻的风气在晚近时代因人的软弱有时当济以宽大。在教牧婚娶的事上我们盼望也照此而行。若再禁止婚姻,教会终恐有缺少教牧之患。  这样,既然有上帝的明令,有人所共知教会的成规,而且不贞洁的独居生活既然生出许多叫人跌倒,**,和其他作奸犯科当受正直官府刑罚的事,然而他们在反对教牧婚娶上比在其他事上显露更多的残忍,这真是奇怪。上帝曾吩咐人尊重婚姻:凡有纲纪的国家的法律都大大尊重婚姻,连异邦人亦复如此。但如今有人,甚至教牧,不因别事,单为娶亲,而被处死刑,这是违反教条本意的。保罗称禁止婚姻为魔鬼的道理(提前4:1,3);这话如今是很显然的,因
为执行婚姻的禁令,竟用如此极刑。  但人的律法既不能废掉上帝的律法,不论何种誓愿亦自不能。所以居普良劝勉那不守贞洁誓愿的妇女出嫁。他在第一卷第十一封书信中曾如此说:“她们若不愿意,或守不住,与其因欲念的缠扰陷入火坑,就不如出嫁。无论怎样,她们不要使弟兄或姊妹跌倒。”  就是教条也宽待没有长大成人而立了童身誓愿的;直到如今这规矩还是通行。  第二十四条论弥撒  说我们教会废弃弥撒,这是人诬告我们。因为我们仍然保存弥撒,用至恭至敬的心举行。不但如此,凡通用仪式几莫不皆然。只有各段用拉丁文歌唱的仪式中我们杂用德文,这为的是教导人民而加入的。因为仪式的功用在乎教导无知识的人。不但保罗曾吩咐当用人民懂得的话语(林前14:9),人的法律也如此规定。  人民已习于同领圣餐,只要他们是配领的;这在公众的礼仪上也增加恭敬和虔诚。因为不先行考察,就不准许什么人领受圣餐。我们又提醒人觉悟圣餐的价值和功用并觉悟对于恐怖的良心有何等大的安慰;使他们知道如何相信上帝,仰望而且恳求从祂手里得着一切益处。这种敬拜是上帝所喜悦的;如此领受圣礼可养成人向上帝的虔诚。因此,抵挡我们的人举行弥撒不见得比我们更虔诚。  但有一
件彰明较着久为一切善人公开而极抱怨的事,就是弥撒被人亵渎,藉以图利。这种弊端是如何通行于各教会,举行弥撒仅为得报酬得工价的是何种人,违背教条滥行弥撒的有多少人,都是无可讳言的。但保罗严厉地儆戒不按理用圣餐的人说:“所以无论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林前11:27)。所以我们教会的教牧既受劝导,明白了这罪,就废止了私行弥撒,因私行弥撒大都是只在图利。  众主教也并非不知道这些弊端,他们若曾随时纠正,现在就必少有纷争之事。他们从前一味掩饰,容忍许多腐败之事混入教会,到现在明是迟了,才为教会所受的祸害抱怨;因为这一次的扰乱非因别的事故,而是起于那些明显而无可再忍的弊端。论到弥撒,论到圣餐,有许多纷争之事。恐怕因这么多时亵渎弥撒,世界正在受刑罚;那些能加改正,亦应加改正的人却这么多年容忍这样的事流行教会。因为十条诫上写着说:“妄称主名的主必不以他为无罪”(出27:7)。但自创世以来,似乎从未有滥用圣事图利如弥撒的。  另有一种使私行的弥撒无穷增加的意见就是:基督藉着祂所受的苦赎了人的原罪;祂设立弥撒,是要人藉此为日常所犯能赦和可致人死的罪献祭。接着又生出了一种通行的
意见,谓弥撒的本身可以解除死人活人的罪孽。到了这一步,人就再争论起来,为多人同行弥撒是否与为一人行弥撒同样有效。因这种争论,就生出无穷无尽的弥撒来了。  论到这些意见,我们的传道人常训诲人说,这些意见不合圣经,而且有损于基督受苦的光荣。因为基督受苦不是单为原罪,也为一切别的罪,如来十章十节记着说:“我们……靠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祂的身体,就得以成圣”。又说:“因为祂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来10:14)。  圣经又教训人,我们在上帝面前称义是因信基督,就是相信我们罪得赦免是因基督的缘故。但如弥撒的本身可解除活人死人的罪,那么称义就是因行弥撒,而非因信而来;这不是圣经所能容忍的。  但基督吩咐我们,行弥撒为的是记念祂(路22:19)。所以设立弥撒,是叫凡领圣餐者的信可以记念从基督得了什么恩赐,并且可以使恐怖的良心得苏醒安慰。因为记念基督,就是记念祂的恩赐,又觉得这些恩赐实在是赐给我们了。单记得那受苦的历史是不够的;因为犹太人和恶人也能如此。所以用弥撒必须为着要把圣餐赐给需要安慰的人而用;如安波罗修所说:“因我常常犯罪,所以应当常常得这药。”  弥撒既是施圣餐的,所以每逢圣日
,我们就公行弥撒一次;在其余日子,如有人要领这圣礼,也施给凡愿意领受的人。这不是把新创的规矩引入教会。因为在贵钩利(Gregory)之先,没有人说到私行弥撒,只多说到公行弥撒。屈梭多模说:“教牧每日站在圣坛前,叫有些人领圣餐,又不允有些人领受。”照古时的教条,某人施行弥撒时,明明有其他长老执事从他领受主的身体。因为尼西亚教条如此说:“执事应依次在长老之后从监督或长老领受圣餐。”保罗论圣餐,吩咐说:“要彼此等待”(林前11:33),为的大众可以同领。  这样,我们所行的弥撒既合乎由圣经与古教父着作而来的教会的成规,我们相信这没有人能反对;特别是我们公用的仪式既大半与常用的仪式相同,只有弥撒的次数不同,因为既有很大而明显的弊端,不如减少些为善。因为在古时,就是人数最多的教会,也没有每日行弥撒的规矩;三部史卷九,第三十八章(TripartiteHistory,Lib.IX,Cap.38)作见证说:“再有亚力山太的教会,每逢礼拜四,礼拜六,读圣经,由博士讲解,并行其余的事,只是不举行圣餐。”  第二十五条论认罪  我们教会并没有废弃认罪。因为平常除预先经过考验并被宣赦的人以外,我们不把主的身体
施给人。关于宣赦所当有的信,我们极其留心教导人。这却是从前人所缄默不言的。我们又教导人应当重视宣赦的话,因为这是上帝的声音,由上帝的命令而宣告。  我们又尊重天国钥匙的权柄,告诉人这与恐怖的良心有何等大的安慰;又告诉人上帝叫我们必须相信宣赦的话,如同从天上发出的声音,必须相信因信基督可实实在在得着赦罪的恩典。  从前行善补罪的教理极受赞扬,信与基督的功劳及因信称义的道理却没有人传讲。因此在这事上我们教会决不应受责备。因为连抵挡我们的人也不能不承认我们最殷勤讲解传布悔改的道理。  但关于认罪,我们教会教导人:数述一切的罪是不必的,良心也不可为这数述一切罪的事忧虑,因为数述一切的罪是做不到的,如诗篇(19:12)证明说:“谁能知道自己的错失呢?”耶利米书(17:9)也说:“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但是若除了数述的罪之外,没有罪能得赦免,良心就永得不着平安,因有许多罪是他们见不到,也不记得的。  古时的作者也证明数述是不必的。因为教条上曾引屈梭多模的话说:“我不是告诉你,当在众人面前将你心里的事宣告出来,或是在别人面前控告自己;我乃是要你顺从先知所说的:‘当将你的事向主呈明
’(诗37:5);所以你当用祷告在真实的审判主上帝面前认你的罪。不要用舌头说你的过犯,乃要用良心的记忆。”悔改篇(OfRepentance,Dist.V,Cap.Consideret)的注语也承认认罪的礼乃是由于人(非由于圣经的命令,乃由教会所设立)。  但因宣赦礼有极大的益处与属乎良心上的其他用处,所以我们教会仍保存这认罪的礼。  第二十六条论食物的分别和遗传  不但是人民,而且也是教会作师傅的,都以食物的分别及这类属人的遗传为有益于赚恩补罪的功德。世人有这种思想,可于天天设立新仪文,新会社,新节期,新禁食的事上表明出来:教会作师傅的竟强定这些事为博取恩典所不可少的功德;如有人减省什么,他们就大大恐吓人的良心。于是从这种对于遗传的意见上教会生出了许多弊害。  因为,第一,恩典与由信而来之义的教理受了蒙蔽;这教理原是福音的第一要旨,是至应表彰,为教会所推崇的,好叫基督的功劳得以显明,并叫因信基督罪得赦免的信得以高举,远超乎善功之上。因这缘故,保罗多注重此点:他丢开律法与人的遗传,为要表明基督的义与这类善功大大不同;就是相信因基督的缘故白白得以赦罪。但保罗的这教理差不多全然被遗传蒙蔽了,
从遗传上生出了一种意见,谓人应该靠分别食物与行这类的事赚恩称义。在他们悔改的教理上不说到信;单说到这些补罪的善功:好像悔改全在乎这些事。  第二,上帝的命令受了遗传的蒙蔽,因为人把遗传远置于上帝的命令之上。他们以为基督教是全在乎遵守节期,礼仪,禁食,装束。这些事得了最尊贵的名义,人以为它们是属灵的生活,完全的生活。但上帝所吩咐各人的职分如父亲教养子女,母亲乳抚子女,君王治理国事,反倒被视为价值低微,被称为世俗之事,不完全的,远逊于遵守那些炫耀的事。这种错误使虔诚人的良心大受痛苦,心里忧愁,以为他们婚嫁,做官,或担任别的人事的职务乃是为不完全的生活所累住,他们钦佩修道士一类的人,错认他们所遵行的在上帝面前更多蒙悦纳。  第三,遗传大有危害于人的良心,因为人万不能尽守一切遗传,然而人仍以遵守遗传为必须的。格尔森(Gerson)写道:“许多人因见不能遵守遗传,坠入绝望之境,有的甚至于自杀。”这些人从未听见由因信或恩典称义而来的安慰。我们见苏马派人(Summists)与神学之士征集遗传,企图予以限定想藉此减轻人良心的重担;但他们不但没有释放人的良心,反倒有时越发增加良心的网罗。在学校中与讲道台
上人为搜集遗传忙碌,以至于无暇讲解圣经,发现多有益处的教理,就是论信,十字架,盼望,各种人事的尊贵,与良心在困苦中可得安慰的教理。所以格尔森与若干神学家曾大大抱怨说,他们受遗传的辩论阻碍,以致不能研究多有益处的教理。奥古斯丁禁止人用这类遗传压制人的良心,并很谨慎地劝勉雅努雅流(Januarius)应当明白遵守遗传为无关重要之事;因为这是他的话。  因此人不可像有些妄疑我们的人,以为我们教会的传道人论这件事是由于轻率或怨恨主教的心。现在真需要将从遗传而来的错误训戒各教会。因为福音劝勉我们,要把恩典和因信称义的道理谆谆教导各教会;但人如以遵守自己所拣选的能赚恩典,就断不能领会这些教理。因此我们的传道人教导人不能靠遵守人的遗传赚恩称义;所以我们也不要以为遵守遗传是不少的。他们另有从圣经来的见证:使徒没有遵守已被接受的遗传,(似乎并非不合理的遗传,但是无关紧要而与洁净律有关的条例),基督为他们辩护,并且说,“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太15:9)。所以基督并不强人遵守无益的仪文。祂随后又说,“入口的不能污秽人,”(十一节)。保罗也说,“上帝的国不在乎吃喝”(罗14:17
)。“所以不拘在饮食上,或节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让人论断你们”(西2:16)。“你们若是与基督同死,脱离了世上的小学,为什么仍像在世俗中活着,服从那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等类的规矩呢?”(二十,二十一节)。圣彼得说,“现在为什么试探上帝,要把我们祖宗和我们所不能负的轭放在门徒的颈项上呢?我们得救,乃是因主耶稣的恩,和他们一样,这是我们所信的”(徒15:10-11)。彼得在这里禁止用摩西或别人的仪文压制人的良心。保罗称禁戒食物为“魔鬼的道理”(提前4:1)。因为靠着设立或遵行这类善功来赚恩典,或是以为没有这类的仪文基督教就不能存在,乃是违反福音的。  说到这里,那些抵挡我们的人反对我们说,我们的传道人正如约维年(Jovinian)所行的,阻碍节制与攻克肉体之事。但从我们传道人的着作上看,就知其不然。因为论到十字架,他们常常教导人基督徒应当忍受苦难。那真实,恳切,无伪的克己,就是用诸般苦难试炼自己,并且与基督同钉十字架。  他们又教导人,每一个基督徒应当藉身体的训练或身体的运动与辛勤操练管辖自己,不受丰富与安闲激动而犯罪;但他并不是靠这类操练赚恩补罪。又当常常举行身体的操练,不是单在一
两日与节期之中;正如基督所吩咐的说:“你们要谨慎,恐怕因贪食醉酒累住你们的心”(路21:34)。又说:“这一类的鬼若不祷告禁食他就不出来”(太17:21)。保罗说“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林前9:27):这是他明明白白告诉人他攻克自己的身子,不是藉修炼得蒙赦罪,乃是叫身子与属灵之事相称,照着他所蒙的召尽他的本分。所以就禁食的本身说,我们并不弃绝禁食,但弃绝那定某日禁食,某种食物可吃,某种食物不可吃,以致危及良心的遗传,仿佛这类事是不可少的功德。  然而我们为使教会可按次序行事,还是遵守大半的遗传;如弥撒经课的次序与主要的节期都照常遵守。但我们同时教导人,不可以为遵守这些仪文是叫人在上帝面前称义;也不可以为不遵守这些仪文是罪,除非因此叫人跌倒。这种属乎人的仪文的自由,古教父已经知道。因为东方教会与罗马教会所守的复活节并不同为一日。罗马教会曾控东方教会因这种分别使教会**,就有人劝勉他们说,这类规矩各处不必尽同。爱任纽(Irenaeus)说:“在禁食上不同,无损于信仰的合一。”此外教皇贵钩利也曾暗示这种分别并不破坏教会的合一(The12thDistinction)又三部史卷九曾搜集许多
仪文不同的例证,并且说,“使徒的意思不在乎颁节令的教训,乃在乎传敬虔与圣洁的生活(信与爱)。”  第二十七条论修道的誓愿  人若想起从前修道院的情形怎样,其中每日行多少不合教条的事,就更明白我们对于誓愿的教训。奥古斯丁时修道院是自由的会社,后来因纪律败坏,各处就增加誓愿,如一种新想出来的牢狱,藉以恢复原有的纪律。  后来在誓愿之上与誓愿之外,又陆续增加了许多条规。他们违背教条,把这些锁链加于许多尚未成年的人身上。  许多人陷入这种生活是出于无知,他们虽已成人,但仍缺少辨别自己有多少能力的判断力。凡如此陷入这些网罗之中的,有些人虽可凭教条的宽厚得以自由,但仍是受誓愿的捆绑。这种事在女修道院较在男修道院为尤甚;而较柔弱的女性却是应多蒙体谅的。从前许多善良人士见青年男女陷入修道院度日,就因这种严酷的事心里不安。他们觉得劝人入修道院的结果何等悲惨,造成何等的罪过,何等束缚人的良心!他们心里悲伤,因为在一件最危险的事上,教条的权柄竟全然被忽略蔑视了。在这些恶事之上,另加上一种关于誓愿的意见,使徒前较有知识的修道士也明认为不满意。他们教导人:誓愿与圣洗相等,又说靠这种生活可得蒙赦罪,在上帝面前称义
;甚至说,修道生活不但可得上帝的义,而且有余,因这种生活不但遵守了诫命,也遵守了福音的劝告。  因此他们教导人:修道生活远强于圣洗,修道生活比做官与牧师等生活,就是照上帝的吩咐遵守本分,而不靠这类人为之善功的生活,都更多有功德。这些事无一可加否认;都可见于他们的着作中。以后的修道院的情形怎样呢?从前修道院是研究圣经及有益于教会的他种知识的学校;牧师和主教是从修道院出来的:如今情形却改变了。我们不必说到其中显着的罪恶。从前他们聚集在这种所在学习;如今装做一种为赚恩称义而设的生活;甚至说,修道是完全境界,远超乎上帝所规定其余一切生活之上。我们陈述这些事,并非出于恶意过甚其辞,乃是要把我们教会对于这事的教理表明出来,叫人更加明白。  第一,论到订婚的人,我们教会如此教导人:凡不宜于守童身的,无论何人,或嫁或娶,都是合理的;因为誓愿不能废弃上帝的法度与命令。上帝的命令是:“但要免**的事,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林前7:2)。不但上帝的命令如此,祂的创造与法度也强迫没有上帝异禀的人结婚;这是按照圣经所说“人独居不好”的话(创2:18)。因此凡顺从上帝这一条命令与法度的,不算犯罪。  对于这些话
能提出什么反对呢?听凭人怎样提高誓愿的信约,但总不能证明誓愿可废弃上帝的命令。教条上教导人“一切誓愿不能超越在上有权柄的。”这样,这类违反上帝命令的誓愿岂不更是少有效力。  若无论什么缘故都不能变更誓愿的责任,那么,罗马教皇也不能撤消这种责任。因为人把专属于上帝律法的责任撤消是不合理的。但罗马教皇曾用审慎的心断定这种责任必须按情理而行。因此据我们所知道的,他们每每撤消人的誓愿。阿拉哥(Arragon)的王被召出修道院的轶事是人所知道的;在我们的时代也有这类事例。  第二,抵挡我们的人既这么重视誓愿的责任和效力,但为什么不发一言说明誓愿的性质,说明立誓愿是应照人所能,出于自愿,照各人的本意思索而行呢?人究竟有多少终身守贞的能力,我们并非不知道。但守贞的人,几个是出于自己的本意立誓,并仔细思量了呢?闺女与年轻的人,还没有判断的知识,就被劝服,甚至被强迫,立了誓愿。因此对于这种责任,不是应如此强硬争执的,因为人都承认,如立誓,非出于各人的本意,也没有经过思索,就与誓愿的本意相违了。  大半的教条不承认十五岁以下所立的誓愿为有效;因为人没有到这年纪之先,大都还没有充分的判断力可择定终身的生活。
有一教条因更体恤人的软弱多提高数年;这一个教条禁止在十八岁以下的人立誓愿。这样,我们依从那一教条呢?大多的修道士有正当理由脱离修道院,因为他们多半是未到年龄而立了誓愿。  第三,背誓纵然要受责罚,但似乎不应把背誓者的婚姻也随着撤消。因为奥古斯丁在婚姻论第一章第二十七问否认他们的婚姻应该撤消。后来别人的意见虽有不同,但他的权威是不可蔑视的。  虽然只照上帝对于婚姻的命令,大半的人就可以脱离誓愿,但是我们教会的传道人还别理由表明誓愿无效;因为凡敬拜上帝的事,若无上帝的命令而由人设立以图藉此赚恩称义,便都是邪恶的;如基督所说,“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训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太15:9)。圣保罗在教训人,称义不是由于遵守我们自己和别人所想出来的仪文而得的:乃是因信而临到凡相信因基督的缘故得蒙上帝恩宠的人。  但修道士显然曾教导人:人所想出来的仪文可以补罪,赚恩,称义。还有什么较此更损毁基督的荣耀,蒙蔽并否认由信而来的义呢?因此,这类通行的誓愿既是邪恶的仪文,所以是无效的。因为凡邪恶而违背上帝命令的誓愿断没有效力:如教条所说的,誓愿也不应成为罪恶的枷锁。  保罗说:“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
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加5:4)。所以凡要靠誓愿称义的,就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因为凡把称义归给自己誓愿的,就是把应归于基督的荣耀归于自己的善功。  人也不能否认修道士曾教导人,可靠誓愿与所遵守的仪文称义,罪得赦免;他们甚至捏造更荒唐的谬论说,他们可把自己的善功分给别人。若有人要发挥这些事,以图挑动恶感,就另可指出修道士现在也自以为可耻的许多事来!他们又曾劝人相信这些人为的仪文是基督徒的完全境界。这岂不是把称义归于善功?把人所想出来的,而非由上帝所吩咐的一种仪文传述给人,教导人说,这样的仪文可使人称义,这在教会不是叫人跌倒的一件小事;因为这是把教会所应特别教导人由信而来的义蒙蔽了,反把人以为荣美的敬拜天使的事,假装贫贱,以及守童身等类之事指示给人。  再是,人若听见只有修道士到了完全境界,上帝的命令与真正的敬拜就被蒙蔽了;因为基督徒的完全在乎诚心敬畏上帝,怀大信心,确信上帝因基督的缘故向我们和好了;照我们所蒙的召在一切事上求告并切望上帝的帮助;在行为上殷勤行善,尽我们的本分。真正的完全,真正的敬拜上帝,就在乎这些事:不在乎守童贞,讨饭,或穿破烂衣裳。但人因对修道生活虚假话
的奖励,就怀着许多有害的思想。他们听见人极其称赞独身,所以凡已经嫁娶的就良心不安。他们听见只有托钵僧是完全的,所以他们持守家业,做买做卖,就良心不安。他们听见不可报仇只是福音的劝勉,所以就为自己私自报仇,肆无忌惮;因为他们听见这只是劝勉,不是命令。还有的以为一切居官与任地方公职的事都不合基督徒的地位。  在书上我们见有抛弃家室,摆脱政事,隐身于修道院的例证。他们称此为脱离尘世,寻求上帝所喜悦的生活:他们不明白服事上帝必须遵照上帝的命令,而非遵照人所想出来的命令。凡为上帝所吩咐的生活就是良善完全的。教导人明白这些事,乃是必须的。  从前格尔森曾指责修道士这种论完全生活的谬误;并见证在他的时代若以修道生活为完全境界,乃是新奇的说法。  这样,依附于誓愿的,有许多邪恶的思想:如誓愿可使人称义;誓愿是基督徒的完全境界;誓愿遵守劝勉与命令;誓愿有多余善功。这一切既都是虚假无益的,便使誓愿无效。  第二十八条论教牧的权柄  关于主教的权柄曾有大争辩;在这些争辩之中有人用不正当的方法,使教牧的权柄与政府的权柄紊乱不明。从这种紊乱之中产生了很大的战争骚扰,而教皇仗着掌管天国钥匙之权,不但新创仪文,并保
留案件自判,用**革人出教以致压制人的良心;而且也图移授了国柄,褫夺了君权。对于这类荒谬的事,教会敬虔有识的人早已啧有烦言;因这缘故我们教会为安慰人良心之故,不得不指使明教牧的权柄与政府权柄两者的区别。我们教会教导人,这两种权都有上帝的命令,所以应当尽心尊敬,重视,看为上帝所赐世人最大的福分。  对于这事,我们教会的意见乃是:按照福音,掌管天国钥匙之权,或主教之权,就是从上帝而来传福音,赦免与保留罪过,并施行圣礼权柄或命令。因为基督差遣使徒,曾把这命令交托他们,说:“父怎样差遣了我,我也照样差遣你们……你们受圣灵。你们赦免谁的罪,谁的罪就赦免了;你们留下谁的罪,谁的罪就留下了”(约20:21-23)。“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可16:15)。  这权柄的施行只在按照众人和个人的身分对他们施教,传道,举行圣礼。因为凭这权柄所赐给人的不是属肉体的事,乃是永远的事,如永远的义,圣灵,永生等事。这些事只能藉道与圣灵的施行而得:如保罗所说:“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罗1:16)。这样,教牧的权柄既是赐人永远之事的,其施行只在传道,那么,这权柄不妨碍政治,正如音乐的艺术不
妨碍政治一样。因为政治与福音各自有其范围。官府所保卫的不是灵魂,乃是使身体及属身体的财物不受明显的侵害;并用刀剑与身体的刑罚约束人民,以维持国家的正义和安宁。  因此教牧的权柄与政府的权柄不容紊乱。教牧的权柄自有领域,就是传福音,施行圣礼。它不得强行干预政治的权柄;不得移授国柄;不得废除官府的法令;不得避免对官府应有的服从;不得妨碍民政上任何关于法令与契约的判断;也不得为官府订立关于团体的法律;如基督所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约18:36)。又说:“谁立我作你们断事的官,给你们分家业呢?”(路12:14)。保罗说,“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腓3:20)。“我们争战的兵器本不是属血气的,乃是在上帝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人的意念”(林后10:4)。  我们教会如此分清这两种权柄的责任,并劝勉人尊敬这两种权柄,承认两者都是上帝的恩赐与福分。  主教如有何政治的权柄,这权柄就不是由于福音吩咐他为主教而来,乃是由于人的法律,经君王或皇帝赐给他们代管其所有而来。但这另是一种职责,非属传福音之事。  因此,论及主教权限的问题,就必须反主教与政府所有的分别清楚。再说,按照福音,或按照他们所称的神权,做主
教的,就是有传道与施行圣礼之责交在他们之手的,并无别种权柄,只能赦免,审查教理,拒绝不合福音的异端,革除明显犯罪的恶人于教会团契之外,但这不可凭人的势力而行,只要凭着道。教会也必须因上帝的命令顺从主教;如基督所说,“听从你们的就是听从我”(路10:16)。但他们若教导或规定什么不合福音的事,教会就有上帝的命令,不可听从他们:“你们要防备假先知”(太7:15)。“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加1:8)。“我们凡事不能抵挡真理,只能扶助真理”(林后13:8)。又说:“这权柄原是为造就人,不是为败坏人”(林后13:10)。教条也是如此吩咐,见(ii,Quest.7,Cap.Sacerdotes,andCap.Oves)。奥古斯丁驳培替里亚书(TreatiseAgainstPetiliansEpistle)的论文上说:“若教会的主教偶然有错,或持着不合正典圣经的意见,我们就不应赞同。”  教牧若有其他审断案件如婚姻,什一捐等的权柄,他们所得的这种权柄也是从人的法律而来。但判案的主教失职时,君王虽不甘愿,也不能不向人民施行公义,以保全安
宁。  另有一件争论的事,就是主教或牧师有没有权柄为教会创立仪文,制定关于食物,节期,教士的品级,等类的条例。那些认主教有此权柄的是引以下的见证做根据:“我还有好些事要告诉你们,但你们现在担当不了,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他要引导你们明白一切的真理”(约16:12-13)。他们又引使徒曾禁戒勒死的牲畜和血为证(徒15:20)。改安息日为主日的事,他们也引为证,而这事仿佛是不合十条诫的;并且他们口中所引为证的没有比这改安息日一事还多的。他们坚认教会的权柄必然极大,因教会竟废弃了十条诫中的一条。  但对于这问题我们教会教导人:主教没有权柄创设违背福音的事,已如以上所说过的。教条也有同样的教训(Distinct.9)。况且吩咐或规定要人遵守遗传,藉以补罪或赚恩与义,乃是违反圣经的。因为我们若想靠遵守遗传称义,就是玷辱基督功劳的荣耀。教会显然因这种思想发生了无数的遗传。同时关乎信与因信而来的义的道理却大受掩蔽了,由是便陆续立了新的节期,定了新的禁食,创设了新的仪式与敬拜的事;因为创立这些事的人,以为靠这类善功可以赚恩。从前关于悔罪教条的数目也是如此增加起来的,关于此我们在补罪条例上还可看出痕迹来。
  更且创立遗传的人违背上帝的命令,以罪是在乎某种食物,某种节期,以及与此相类的事,并用律法的奴役压制教会,以为基督徒若要得称为义,必须有利未人一般的礼仪,说上帝已把规定这种礼仪的事交托了使徒与主教。因为这是他们有些着作上所明说的,教皇也似乎多少为被摩西律法的成例所误引。因这缘故就有那些压制人的事:就是在节期日作劳力的事,虽不侵犯别人,也是犯了能致人死的罪;不遵教条所规定的时间,也是犯了能致人死的罪;某种食物能污秽人的良心;禁食是消除上帝忿怒的功德;凡被保留的罪,除非凭保留者的权柄,不能得赦免;但对于这一条,教条上单是说保留教会的处罚,而不是说保留人的罪。  主教从那里得了权柄把这些遗传强行加于教会,使人的良心陷入网罗呢?彼得禁止“把轭放在门徒的颈项上”(徒15:10)。保罗说,这权柄赐给他原是为造就人,不是为败坏人(林后13:10)。这样,他们为什么用这些遗传增加罪恶呢?  但有种种显着的见证,禁止人设立遗传,以求赚恩或作为得救所必需的事。保罗对歌罗西人说:“所以不拘在饮食上,或节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让人论断你们”(西2:16),又说:“你们若是与基督同死,脱离了世上的小学,为什
么仍像在世俗中活着,服从那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等类的规矩呢?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导的。说到这一切,正用的时候就都败坏了。这些规条使人徒有智慧之名”(西2:20-23)。他也在提多书明明禁止遗传;因为他说:“不听犹太人荒渺的言语,和离弃真道之人的诫命”(多1:14)。  基督论那些劝人遵守遗传的人说:“任凭他们罢,他们是瞎眼领路的”(太15:14)。又拒绝这类仪文说:“凡栽种的物,若不是我天父栽种的,必要拔出来”(十三节)。  主教若真有权柄用无数遗传压制教会,使人的良心陷入网罗,圣经却为什么多次禁止设立或听从遗传呢?为什么称遗传为魔鬼的道理呢?(提前4:1)。圣灵将此警戒我们岂是徒然的么?  这样,设立那以为不可少或以为可靠着赚恩的规矩,既然是违反福音的,主教就不应设立或勉强人遵守这些仪文。因为教会必须保全基督徒的自由,必须不以律法的捆绑为称义的要件;如加拉太书说:“不要再被奴隶的轭挟制”(加5:1)。福音第一要紧的一条,就是我们因信基督白白得恩,不是因遵守遗传,或人所想出来的仪文:这一条必须牢守。  这样,我们对于主日与教会这一类的仪文怎样呢?我们教会回答说,主教或牧师可以设立
规矩,使教会的事得以顺序而行;但不是藉着遵守这些规矩赚恩补罪,或强制人的良心认这些规矩为不可少的礼仪,以为若不遵守,纵不叫人跌倒,也是犯罪。保罗所定聚会时女人要蒙头(林前11:6);教会讲解圣经的人应按次序讲给人听(林前14:27,30)。教会应为仁爱与和平的缘故遵守这些规矩,彼此不叫人跌倒,凡事顺序而行,免得教会发生紊乱(林前14:40,比较腓2:14);但不可压制人的良心,以为这些规矩是得救所不可少的,且以为若不遵守,虽不叫人跌倒,也是犯罪。比方有女人出外时没有蒙头,若没有人因这事跌倒,就必没有上说她是犯罪的。遵守主日,复活节,五旬节,等类的节期与仪文,也是一样。因为凡认改变安息日为主日是出乎教会的权柄,因此就必须遵守的,是大大错了。圣经废除了安息日,因为圣经教导人,凡摩西的礼仪在福音显明之后都能以省去。但因必须规定一天,叫人晓得应在那一天聚会,教会似乎因这缘故定了主日:然而也未尝不是为了以下的缘故:就是使人得一信徒自由的榜样,使人晓得遵守安息日或其他节日都不是必要的。关于对律法,对安息日的改变与新律法的礼仪,有些怪诞的争辩;这些争辩都是因某种错谬意见而来,以为教会应有一种利未式的
礼仪;而基督已将规定这应为得救所不可少的新礼仪的事,交托了众使徒和众主教。这些错误混入教会是当因信而来之义的道理传讲不够明白之时。有些人争辩说,遵守主日虽不是出乎上帝的权柄,但近乎是出乎上帝的权柄;而关于节期假日,他们又规定在这些日子所应作或不应作的工夫。这类的辩论不是陷害人良心的网罗,又是什么呢?因为他们虽求减轻遗传,但当遗传的必要性依然存在时,遗传的正用就无以显明出来;人不知道因信而来的义与基督徒的自由的时候,这种以遗传为必要的意见也是势必要依然存在的。  使徒吩咐了要禁戒血(徒15:20)。如今还有谁遵守呢?不遵守禁血的人并不算犯罪;因为使徒不愿意用这种奴役辖制人的良心;他们一时禁止,原是免得有叫人跌倒的事。因为在无论什么规条上,应当常常体会福音的本意。  无论什么教条少有被人完全遵守了的;有许多是渐渐作废了,就是在拥护遗传最力的人当中也是如此。我们若不照遗传的正意行,使人明白遵守这类礼仪,并不是必要的,也明白遗传若渐渐废除不用,良心也不因此而不安,人的良心也就得不到充分的顾念。  众主教若不催促人遵守这类不能凭良心而行的遗传,他们也可易于保全人对他们应有的顺从。如今他们却吩咐人
守童守;又除非人先起誓不传福音纯洁的道理,便不许人受圣职。教会并不要众主教为求和协而纡尊就卑――良善的牧师固应如是――,而只要众主教解除这些不合理的重担,就是新创的,不合普世基督大公教会规条的。这些规条中有些当初似乎是必要的,但不适用于以后的时代了。也有些显然是由于荒谬的见解而来的。所以现在若减轻这些重担,就是教皇的一件仁德;因为这样的改革并不破坏教会的合一。因为照教条所表明的,历来就有许多属人的遗传已经改变了。但若不将那些非犯罪不能遵守的遗传放宽,我们就必须照使徒的法则而行,顺从上帝过于顺从人(徒5:29)。  彼得禁止监督以首领自居,辖制教会(彼前5:3)。我们无意削减主教的权柄;只是请求一件:他们要容忍传纯洁的福音,将少数如遵守便不能无罪的仪文放宽。但他们若全然不肯更改,就须留意如何向上帝答复他们因固执所酿成的**(这种**是他们所应避免的)。  以上大概是纷争的要端。因为我们虽可以多提出一些弊端,但为免篇幅过长,就只提出这主要的几条,以概其余。关于赎罪票,朝圣,革除教籍等弊,都是人所大大抱怨的。各教区已为卖赎罪票的人扰乱得百般不安。为教区的法规,认罪,丧葬,特种聚会的讲道,以及
数述不尽的事,牧师与修道士互相争论,无有穷尽:这类的事,我们都没有提出,为要使那已经简略呈明的各要款更容易引人注意。我们所陈述,所提出的也不是要加罪于人。凡所提出的,只是似乎必须呈明,使人明白在道理上礼仪上我们所接受的没有不合圣经与普世基督大公教会的地方,因为我们时时小心谨慎,使新奇不敬虔的教理不至混入我们的教会中。  谨遵陛下谕旨,将以上所缮诸条款呈上,其中是我们的信条,也是我们的传道人所传教理的纲要。此信条如须补充,蒙上帝允准,我们愿再本圣经详细陈述。谨呈。  臣:撒克逊公爵,选侯,约翰,(John,DukeofSaxony,Elector)。  布兰登堡侯爵乔治,(George,MargraveofBrandenburg)。  吕涅堡公爵厄尼斯特,(Ernest,DukeofLuneburg)。  黑森伯爵腓力,(Philip,LandgraveofHesse)。  撒克逊公爵费勒得力约翰,(JohnFrederick,DukeofSaxony)。  吕涅堡公爵法兰克,(Francis,DikeofLuneburg)。  安哈特亲王俄夫冈,(Wolfgang,PrinceofAn
halt)。  女仁堡议会及行政官佐,(SenateandMagistracyofNuremberg)。  锐特陵恩议会。(SenateofReutling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