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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克雷的十五条

历代基督教信条 by 尼科斯

巴克雷的十五条
  巴克雷的十五条原是他在一六七五年用拉丁文出版的辩护(Apology)一书中十五章的主文。后来这十五条用英文和其他文字单独印行,广为传播,而成为贵格会的原则和教义最有权威的摘要。巴氏在安静退修地苏格兰的乌利(Ury)将此写成,呈给查理第二。他在导言中排斥学问,可是他为贵格会的信仰所作的辩护,却用了解情况少古典的,教父的,当代的学问。
  这十五条充分表现贵格会是反教会主义,圣礼主义,圣经主义,教阶主义,遗传主义,和唯理主义的;它是对基督教内部危险的形式主义和直解主义的一种极端反动;它的精神是属灵的,神秘的,直觉的,和个人的。
  参考书
  Bettenson,Documents of the Christian Church,pp.352-357.
  Curtis,op.cit.,pp.351-355.
  Schaff,op.cit.,vol.I,pp.870-873;vol.Ⅲ,pp.789-798.
  巴克雷的十五条
  致凡阅读本条文的牧师,特别致大不列颠内安立甘会,长老会,及他会大学及学院中的博士,教授,和神学生。
  巴克雷,是主上帝的一个仆人,又是被人嘲笑为战栗者(Quaker)的一员,愿望你们诚实悔改,服力膺真理。
  朋友们,--下面的教条是向诸位提出的;你们若存敬畏主的心将它们加以阅读考查,就可以知道单纯赤裸的真理怎样被人的聪明弄得神秘莫测了,以至世人被那关于它所学汗牛充栋的册子所累,也被那虚空的争辩和注释所累,其实这些东西比原来的意义更加百倍晦涩错综。这种所谓伟大的学识,即你们那几乎耗尽一生光阴去研究的神学,毫不使人更加亲近上帝,也不使人减少邪恶,或更为公义。所以上帝撇弃这世界的智人,学者,和辩士,而选择少数被人轻视和没有学问的人,正如祂古时选择渔夫一样,去宣扬祂纯洁和赤裸的真理,并廓清教士蒙混真理叫人惊奇信服的迷雾。在被上帝拣选以宣布这些事的几个人中--既然我也多少接受了恩典作传福音的使者--应尽我的责任,向诸位提出以下的教条;它们虽是简短的,但它们是意义深重,含蓄颇多,并且宣布知识的真基础,即宣布那引到永生知识的真基础。我在这里为真理作见证,并将之呈于那在你们良心里的基督之光前。再会。
  巴克雷启
  第一条 论知识的真基础
  一切的快乐既然是在于真知道上帝(“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 督这就是永生。”约17:3),所以真实正确了解这知识的基础,乃是首先最需要知道的,相信的。
  第二条 论直接的启示
  既然“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太11:27),并且子的启示是在圣灵之内和藉着圣灵,所以惟独圣灵的见证才能使人在古在今真认识上帝,祂既藉着自己的灵运行把世界起初的混乱变为那么奇妙的规律,并且造人成为有灵的活人去管理统治世界,祂便也藉着这灵的启示自始至终对人的子孙――族长,先知,和使徒――启示自己;上帝藉圣灵所有的启示,无论是藉外表的声音和现象,梦兆,或内心客观的表现,在古时是圣徒信仰的正式对象,现在仍然如此;因为各时代圣徒信仰的对象是一样的,不过表达各异而已。再者,上帝在我们内心的这些启示,就是我们认为建立真信仰所绝对必须的启示,既不是,也不能违反圣经外表的见证,或正当和健全的理智。但这并不是说,上帝的这些启示是要受圣经外表的见证,或人自然的理智所考验的,好像后者是一种更高贵,或更确实的法则或标准一般;因为上帝的这种启示和内心的启发是不证自明的,用其固有的明证使那怀好意的理解加以赞同,并不可抗拒地受到感动,正如自明的真理通常使心智赞同一般:即如,全体大于其部分;两个相反的说法不能都正确,也不能都错误。这照我们的敌对者的原则说,也是显然的。他们――既假定上帝在内心的启示是可能的――虽然同我们承认圣经和健全的理智都不反对此启示,但他们却不推断说,圣经或健全的理智应受上帝在内心启示的考验。
  第三条 论圣经
  上帝的灵赐给圣徒的这些启示产生了真理的圣经。圣经所包含的:一是各时代上帝子民之行动的真实史记,以及上帝对他们许多卓绝和奇特的照顾。二是先知对若干事的记载,有的已成过去,有的尚未到来。三是基督真道所有主要原则一种完满的记录,发表在各种宝贵的宣告,劝勉,和句子中,由于上帝圣灵的运行,在各种时会,向教会及其牧师讲说或写下了;可是,因为圣经不过是源头的一种宣告,而非源头本身,所以它不能被尊为一切真理和知识的主要根基,也非信仰和行为足用的主要法则。然而,它既为最要的基础作真实的见证,所以可以被尊为次于圣灵的法则,从圣灵而得其优越性和确实性;因为我们既然专靠圣灵在内心作的见证而真知道圣经,所以圣经证明圣灵就是那引导圣徒进入一切真理的导师。因此,照圣经所说,圣灵是首要的领袖(约16:13;罗8:14)。既然我们因圣经出于圣灵而接纳并相信圣经,那么圣灵便更是原来的,主要的法则了,这乃是照学院中所接受的格言:“凡使一事如此的,该事的本身更是如此。”
  第四条 论人在堕落后的情形
  亚当的一切后裔--人类--,无论是犹太人或外邦人,照第一亚当或属地的人说,都堕落了,沉沦了,而且死了,丧失了上帝这内心的见证或种子之感觉,被蛇的权势,性质,和种子所征服,当人居于这种自然和败坏的状态中时,蛇在人心里播种;从此,不但他们的言行,而且他们的意念在上眼中都是无穷邪恶的,都是从这罪大恶极的种子发出来的。因此人在这种状态中不能知道正道;除非他脱离这邪恶的种子,与上帝之光联合,那么他关于上帝的和属灵之事的思想和概念,对己对人皆无益处。因此我们拒绝苏西尼派(Socinian)和伯拉纠派(Pelagian)的错谬,因他们高举一种自然之光;我们也拒绝天主教徒和大半的复原教徒,因他们主张人没有上帝的真恩典还可作福音的真使者。然而,这种子并不归于婴孩,一直到他们亲自因过犯而与之联系;因为他们本是可怒之子,照着那空中的掌权者而行。
  第五第六条 论普世因基督得救赎,并论那照亮万民并施拯救的灵光
  第五条 上帝由于祂无限的爱,不喜悦一个罪人死亡,反愿意人人都活着,并且得救,祂爱世人,甚至赐下祂的独生子为世上的光,叫凡信祂的可以得救;祂照亮凡到世间来的人,显明那可谴责的,教训人要有节制,公义,敬虔。这光一时照亮众人的心,叫凡不抗拒的都可以得救。祂为人人尝了死味,祂的死所买来的及于普世,并不亚于罪恶的种子及于普世;“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照样,在基督里众人都要复活”(林前15:22)。
  第六条 照此原则(或假定)那对基督为万人死所提出来的一切反对,都不难迎刃而解;我们也毋须求助于某些人所谓由上帝利用天使及其他神奇的方法,好将基督受难的教义和历史向那些虽因处于天边地极不能听到福音,却善用了那起初的一般恩典的人显明出来。正如古时有些哲学家可能得了救,现今也有些人--由上帝置于远处,不知基督历史的人--也可以知道上帝的神秘,只要他们接受而不抗拒那“显在个人身上,叫人得益处”的恩典(参林前12:7)。这样,我们既承认施拯救之光和恩在人人心里的教理的确实性,那么上帝的慈爱和怜悯的普遍性,便因祂爱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为人人死,并因在人人心里显明的光,乃得以确立,而不管人提出一切反对了。所以“基督为人人尝了死味”(来2:9),不仅是为所有各种类的人,如有些人所胡说的,而且是为每种类中的每一个人;祂献祭的益处不仅及于清楚知道祂受死受苦的人,如圣经所宣告的,而且及于那些因某种不能避免的意外而无法享受这种知识之益的人;这种知识,我们愿意承认是很有益处和安慰的,但对那些因上帝不叫他们知道人,并不绝对需要;可是,他们可以分享祂受死的神秘--虽然他们不知道其历史――只要他们容许祂的种子发生,祂的光照亮他们的心;他们在这光中可以与父和子相交,这相交足以使恶人变为圣洁,并变为爱好那在内心隐微的感动力,这力足以使他们从邪恶转向良善,并且学会要怎样待人,像他们要人怎样待他们一样;基督自己也肯定一切的人都分享这光。所以,不只那些否认基督为万人死的人是荒谬错误地教导了人,而那些虽主张基督为万人死了,却以为他们对基督必须有外表的知识才能获得其拯救效果的人,也没有充分地讲真理;其中有荷兰的抗议者(Remonstrants)最为不智,还有其他主张普世救赎论者,因为他们没有用基督光照一切世人之光和生命的福音的神圣原则,来指出救恩的普及性,有如创世记六章三节,申命记卅章十四节,约翰福音一章七至九节,罗马人书十章八节,和提多书二章十一节所优美明显地发表了的。
  第七条 论称义
  凡对这光不抗拒反而接受的人便心里有一种圣洁,纯粹,和属灵的诞生,结出圣洁,公义,纯洁,及一切为上帝所悦纳的有福果子;因这圣洁的诞生,即因耶稣基督成形在我们里面而在我们里面作祂的工,我们就成为圣洁,就在上帝面前称义,照使徒的话说:“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藉着我们上帝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林前6:11)。所以这不是由于我们立志行善,也不是由于善行的本身而是由于基督――祂是恩赐,也是赐恩者,又是在我们里面产生果效的原因;祂既当我们还作仇敌的时候,就使我们和好了,祂也用祂的智慧拯救我们,并且照这样式叫我们称义,如那使徒在另一处说:“祂照祂的怜悯,藉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救了我们”(多3:5)。
  第八条 论完全
  在完全经验了这圣洁和清白诞生的人里面,死和罪的身体就被钉在十字架上,并且被移去,他们的心与真理联合,服从真理,而不服从恶者的试探,并且不再犯罪,干犯上帝的律法,从这方面说他们是完全的了。不过这种完全还有生长的余地;并且心思若不极其殷勤儆醒归向主,仍有犯罪的可能(罗6:14;8:13;约壹3:6)。
  第九条 论恒忍,和从恩典坠落的可能性
  虽然上帝这恩赐和内在的恩典足以使人和救,但是在凡抗拒的人身上,它可以并且实在定他们的罪。再者,那些被它部分洁净成圣,以便进到完全地步的人,可以因不顺服而从恩典中坠落,离经叛道,信仰破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于圣灵有分,再离弃道理”(来6:4-6)。但是人在今生可以多知道真理,并在真理上站稳,以致他不能完全背教。
  第十条 论教职
  凡关于属灵之事的真知识,是由这恩赐,即上帝的光,领受并启示的;也由它显明并接受在心中,凡福音的真使者,在教职上都是受它的能力和权柄派立,准备,供给的;每个传道人和牧师,对工作的地方,对象,和时候都要听从其领导,运行,和吸引。再者,凡得了此种权威的,虽然没有人的委任或人的学问,可以传并且应当传福音;反之,凡没有得上帝所赐这种权威的,不拘他们多么有学问或有人和教会的委任,也应被看为是骗子,而非福音的真使者。凡领受了这圣洁没有瑕疵的恩赐之人,“他们白白地得来,要白白地舍去”(太10:8),不支薪不议价,更不可用它为得利的门路。可是若上帝召人离开他们藉以谋生的职业,那么这种人照着他们在主里面所得的自由可以接受养生之物,就是从那些得了灵恩的人接受自由供给之物。
  第十一条 论崇拜
  一切真实蒙悦纳对上帝的崇拜乃是出于祂自己的灵在人内心直接的运行和吸引,而不受空间,时间,或人的限制;因为我们虽然要常常崇拜祂并在崇拜中在祂面前存敬畏的心,但我们在外表上举行祈祷,赞美,或讲道的崇拜,不应照自己的意志所要的地方和时间,而要照祂的灵在我们心里隐密运行所指示的地方和时间。这种崇拜是上帝所听允接纳的,也是祂在我们需要的时候总是感动我们去举行的,祂自己是这种崇拜独一合法的裁决者。其他的崇拜――赞美,祈祷,和讲道――由人随己意规定,从心所欲以定始终――任意行止,无论它们是规定的礼拜仪式,或是心思自然的力量和才干临时构思的祈祷,它们在上帝眼前都不过是迷信,私意崇拜,可憎恶的偶像崇拜,在圣灵兴起的今日是应被否认,拒绝,离弃的。这种崇拜虽是像枯骨一样,然而,因为有些人仍然是单纯正直,又因为上帝那如同葬在重重迷信之下的纯洁种子是仍然在人心里,所以人在蒙昧无知的时候,上帝并不监察,反乐意用祂的气吹在这枯骨上,使之稍有生气,并且祂接受这种崇拜,直到更大放光明的日子来临(结13;太10:20;徒2:4;18:5;约3:6;4:21;犹19;徒17:23)。
  第十二条 论洗礼
  正如有一主一信,也有“一洗;这洗礼现在藉着耶稣基督复活本不在乎除掉肉体的污秽,只求在上帝面前有无亏的良心。”这洗礼是纯粹的,属灵的,即圣灵和火的洗礼,我们藉此与祂一同埋葬,既已洗除罪恶,就可以“有新生的样式;”约翰的洗礼是这种洗礼的表象,是为一时遵行的,而非永远继续的(弗4:5;彼前3:21;罗6:4;加3:27;西2:12;约3:30;林前1:17)。
  至于婴孩洗礼,仅是人的遗传,全部圣经中既无此教训,又无此例证。
  第十三条 论圣餐,即领受基督的身体和血
  领受基督的身体和血是属内心的,属灵的,藉此那在内心有基督居住的人天天得着滋养(林前10:16,17;约6:32,33,35;林前5:8);基督与门徒擘饼就是这些事的表象,这表象甚至由那些领受了实质的人,为着软弱人的缘故,曾一时在教会使用,正如“禁戒勒死的牲畜和血”,彼此洗脚,用油膏病人的头一般(徒15:20;约13:14;雅5:14),而且那吩咐行这一切的权威和严肃是并不亚于前者的;但它们既不过是较好之事的影像,便为凡已获得实质的人所用不着了。
  第十四条 论政府在纯粹属宗教和良心事上的权柄
  既然上帝自己掌管良心,惟有祂能正当地教训它治理它,所以任何人利用此世的政权,强迫别人的良心,乃是非法的;因此若因人运用良心,或因人在崇拜和意见上有差异,而加以杀害,流放,罚款,禁锢,这便是出于杀人的该隐之精神,违反真理的;但人不可假良心之名损伤邻舍的生命财产,或危害社会;在这种情形之下,犯法者要受法律的制裁,并且掌权者当不顾情面,秉公行义(路9:55,56;太7:12,29;多3:10)。
  第十五条 论敬礼和娱乐等
  宗教的主要目的既在救赎人脱离这世界的精神和虚浮的交际,而且引领人在内心与上帝相通――我们若在祂面前常存畏惧的心,便是有福的――,所以凡存这种畏惧心的,要在言行上离弃这一切虚浮的风俗习惯,诸如向人脱帽,鞠躬,和其他敬礼,以及随之而来又愚蠢又迷信的礼节;这一切是人在堕落地位中所发明,以餍足在今世虚荣中的骄傲;也要离弃无益的戏剧,轻佻的娱乐,游戏,和赌博,因为它们是人发明来浪费宝贵的光阴,牵引心思离弃上帝在心内的见证,对上帝活泼的敬畏意识,和那使基督徒清醒,严肃,并敬畏上帝的圣灵;我们若住在这灵里,便在为求扶助外表的人所必须行的事上,觉得有主所赐的福(弗5:11;彼前1:14;约5:44;耶10:3;徒10:26;太15:13;西2:8)。
  第二十六节 莫拉维会复活节早祷文
  莫拉维会又称弟兄会(United Brethren),自初便赞同奥斯堡信条;可是该会本身并没有大家必须共同信守的信条,因为他们所注重的,是个人的虔诚,而非神学的正确,并因他们随时随地准备承认其他宗派的虔诚信徒,且与之相交。他们所有最近乎信条之作要算复活节早祷文。此作原是用德文写成,在一七四九年略加修改,且译成英文。此作现已经过多次修改,虽不免丧失了若干古雅和动人的日耳曼的情调,但仍保留着许多圣经优美的字句,并且更适合于现代的思想和感觉。它表达了莫拉维会所最注重的信仰,即基督赎罪之死,以及个人心灵与基督的联合,不过这是多从崇拜和实际生活方面,而是少从教义方面去表达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并且在他们里面活着,乃是他们的整个宗教,和他们生死中的惟一安慰。
  这美丽的复活节早祷文每年仍为莫拉维会使用。但只是为崇拜用的信条,而非为签署用的信条。下面译文系根据沙夫巨着基督教信经卷三中那由美国莫拉维会主教施外呢慈(Edmund De Schweinitz)所备的德文本和英译本。
  参考书
  Curtis, op. cit., pp. 135-138.
  The Moravian Manual, pp. 84-95.
  Schaff, op. cit., vol. Ⅰ, p. 878; vol. Ⅲ, pp. 799-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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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克雷的十五条  巴克雷的十五条原是他在一六七五年用拉丁文出版的辩护(Apology)一书中十五章的主文。后来这十五条用英文和其他文字单独印行,广为传播,而成为贵格会的原则和教义最有权威的摘要。巴氏在安静退修地苏格兰的乌利(Ury)将此写成,呈给查理第二。他在导言中排斥学问,可是他为贵格会的信仰所作的辩护,却用了解情况少古典的,教父的,当代的学问。  这十五条充分表现贵格会是反教会主义,圣礼主义,圣经主义,教阶主义,遗传主义,和唯理主义的;它是对基督教内部危险的形式主义和直解主义的一种极端反动;它的精神是属灵的,神秘的,直觉的,和个人的。  参考书  Bettenson,Documents of the Christian Church,pp.352-357.  Curtis,op.cit.,pp.351-355.  Schaff,op.cit.,vol.I,pp.870-873;vol.Ⅲ,pp.789-798.  巴克雷的十五条  致凡阅读本条文的牧师,特别致大不列颠内安立甘会,长老会,及他会大学及学院中的博士,教授,和神学生。  巴克雷,是主上帝的一个仆人,又是被人嘲笑为战栗者(
Quaker)的一员,愿望你们诚实悔改,服力膺真理。  朋友们,--下面的教条是向诸位提出的;你们若存敬畏主的心将它们加以阅读考查,就可以知道单纯赤裸的真理怎样被人的聪明弄得神秘莫测了,以至世人被那关于它所学汗牛充栋的册子所累,也被那虚空的争辩和注释所累,其实这些东西比原来的意义更加百倍晦涩错综。这种所谓伟大的学识,即你们那几乎耗尽一生光阴去研究的神学,毫不使人更加亲近上帝,也不使人减少邪恶,或更为公义。所以上帝撇弃这世界的智人,学者,和辩士,而选择少数被人轻视和没有学问的人,正如祂古时选择渔夫一样,去宣扬祂纯洁和赤裸的真理,并廓清教士蒙混真理叫人惊奇信服的迷雾。在被上帝拣选以宣布这些事的几个人中--既然我也多少接受了恩典作传福音的使者--应尽我的责任,向诸位提出以下的教条;它们虽是简短的,但它们是意义深重,含蓄颇多,并且宣布知识的真基础,即宣布那引到永生知识的真基础。我在这里为真理作见证,并将之呈于那在你们良心里的基督之光前。再会。  巴克雷启  第一条 论知识的真基础  一切的快乐既然是在于真知道上帝(“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 督这就是永生。”约17:3),所
以真实正确了解这知识的基础,乃是首先最需要知道的,相信的。  第二条 论直接的启示  既然“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太11:27),并且子的启示是在圣灵之内和藉着圣灵,所以惟独圣灵的见证才能使人在古在今真认识上帝,祂既藉着自己的灵运行把世界起初的混乱变为那么奇妙的规律,并且造人成为有灵的活人去管理统治世界,祂便也藉着这灵的启示自始至终对人的子孙――族长,先知,和使徒――启示自己;上帝藉圣灵所有的启示,无论是藉外表的声音和现象,梦兆,或内心客观的表现,在古时是圣徒信仰的正式对象,现在仍然如此;因为各时代圣徒信仰的对象是一样的,不过表达各异而已。再者,上帝在我们内心的这些启示,就是我们认为建立真信仰所绝对必须的启示,既不是,也不能违反圣经外表的见证,或正当和健全的理智。但这并不是说,上帝的这些启示是要受圣经外表的见证,或人自然的理智所考验的,好像后者是一种更高贵,或更确实的法则或标准一般;因为上帝的这种启示和内心的启发是不证自明的,用其固有的明证使那怀好意的理解加以赞同,并不可抗拒地受到感动,正如自明的真理通常使心智赞同一般:即如,全体大于其部分;两个相反的说法不能都正确,
也不能都错误。这照我们的敌对者的原则说,也是显然的。他们――既假定上帝在内心的启示是可能的――虽然同我们承认圣经和健全的理智都不反对此启示,但他们却不推断说,圣经或健全的理智应受上帝在内心启示的考验。  第三条 论圣经  上帝的灵赐给圣徒的这些启示产生了真理的圣经。圣经所包含的:一是各时代上帝子民之行动的真实史记,以及上帝对他们许多卓绝和奇特的照顾。二是先知对若干事的记载,有的已成过去,有的尚未到来。三是基督真道所有主要原则一种完满的记录,发表在各种宝贵的宣告,劝勉,和句子中,由于上帝圣灵的运行,在各种时会,向教会及其牧师讲说或写下了;可是,因为圣经不过是源头的一种宣告,而非源头本身,所以它不能被尊为一切真理和知识的主要根基,也非信仰和行为足用的主要法则。然而,它既为最要的基础作真实的见证,所以可以被尊为次于圣灵的法则,从圣灵而得其优越性和确实性;因为我们既然专靠圣灵在内心作的见证而真知道圣经,所以圣经证明圣灵就是那引导圣徒进入一切真理的导师。因此,照圣经所说,圣灵是首要的领袖(约16:13;罗8:14)。既然我们因圣经出于圣灵而接纳并相信圣经,那么圣灵便更是原来的,主要的法则了,这乃
是照学院中所接受的格言:“凡使一事如此的,该事的本身更是如此。”  第四条 论人在堕落后的情形  亚当的一切后裔--人类--,无论是犹太人或外邦人,照第一亚当或属地的人说,都堕落了,沉沦了,而且死了,丧失了上帝这内心的见证或种子之感觉,被蛇的权势,性质,和种子所征服,当人居于这种自然和败坏的状态中时,蛇在人心里播种;从此,不但他们的言行,而且他们的意念在上眼中都是无穷邪恶的,都是从这罪大恶极的种子发出来的。因此人在这种状态中不能知道正道;除非他脱离这邪恶的种子,与上帝之光联合,那么他关于上帝的和属灵之事的思想和概念,对己对人皆无益处。因此我们拒绝苏西尼派(Socinian)和伯拉纠派(Pelagian)的错谬,因他们高举一种自然之光;我们也拒绝天主教徒和大半的复原教徒,因他们主张人没有上帝的真恩典还可作福音的真使者。然而,这种子并不归于婴孩,一直到他们亲自因过犯而与之联系;因为他们本是可怒之子,照着那空中的掌权者而行。  第五第六条 论普世因基督得救赎,并论那照亮万民并施拯救的灵光  第五条 上帝由于祂无限的爱,不喜悦一个罪人死亡,反愿意人人都活着,并且得救,祂爱世人,甚至赐下祂
的独生子为世上的光,叫凡信祂的可以得救;祂照亮凡到世间来的人,显明那可谴责的,教训人要有节制,公义,敬虔。这光一时照亮众人的心,叫凡不抗拒的都可以得救。祂为人人尝了死味,祂的死所买来的及于普世,并不亚于罪恶的种子及于普世;“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照样,在基督里众人都要复活”(林前15:22)。  第六条 照此原则(或假定)那对基督为万人死所提出来的一切反对,都不难迎刃而解;我们也毋须求助于某些人所谓由上帝利用天使及其他神奇的方法,好将基督受难的教义和历史向那些虽因处于天边地极不能听到福音,却善用了那起初的一般恩典的人显明出来。正如古时有些哲学家可能得了救,现今也有些人--由上帝置于远处,不知基督历史的人--也可以知道上帝的神秘,只要他们接受而不抗拒那“显在个人身上,叫人得益处”的恩典(参林前12:7)。这样,我们既承认施拯救之光和恩在人人心里的教理的确实性,那么上帝的慈爱和怜悯的普遍性,便因祂爱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为人人死,并因在人人心里显明的光,乃得以确立,而不管人提出一切反对了。所以“基督为人人尝了死味”(来2:9),不仅是为所有各种类的人,如有些人所胡说的,而且是为每种类中的每一个
人;祂献祭的益处不仅及于清楚知道祂受死受苦的人,如圣经所宣告的,而且及于那些因某种不能避免的意外而无法享受这种知识之益的人;这种知识,我们愿意承认是很有益处和安慰的,但对那些因上帝不叫他们知道人,并不绝对需要;可是,他们可以分享祂受死的神秘--虽然他们不知道其历史――只要他们容许祂的种子发生,祂的光照亮他们的心;他们在这光中可以与父和子相交,这相交足以使恶人变为圣洁,并变为爱好那在内心隐微的感动力,这力足以使他们从邪恶转向良善,并且学会要怎样待人,像他们要人怎样待他们一样;基督自己也肯定一切的人都分享这光。所以,不只那些否认基督为万人死的人是荒谬错误地教导了人,而那些虽主张基督为万人死了,却以为他们对基督必须有外表的知识才能获得其拯救效果的人,也没有充分地讲真理;其中有荷兰的抗议者(Remonstrants)最为不智,还有其他主张普世救赎论者,因为他们没有用基督光照一切世人之光和生命的福音的神圣原则,来指出救恩的普及性,有如创世记六章三节,申命记卅章十四节,约翰福音一章七至九节,罗马人书十章八节,和提多书二章十一节所优美明显地发表了的。  第七条 论称义  凡对这光不抗拒反而接受的人便
心里有一种圣洁,纯粹,和属灵的诞生,结出圣洁,公义,纯洁,及一切为上帝所悦纳的有福果子;因这圣洁的诞生,即因耶稣基督成形在我们里面而在我们里面作祂的工,我们就成为圣洁,就在上帝面前称义,照使徒的话说:“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藉着我们上帝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林前6:11)。所以这不是由于我们立志行善,也不是由于善行的本身而是由于基督――祂是恩赐,也是赐恩者,又是在我们里面产生果效的原因;祂既当我们还作仇敌的时候,就使我们和好了,祂也用祂的智慧拯救我们,并且照这样式叫我们称义,如那使徒在另一处说:“祂照祂的怜悯,藉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救了我们”(多3:5)。  第八条 论完全  在完全经验了这圣洁和清白诞生的人里面,死和罪的身体就被钉在十字架上,并且被移去,他们的心与真理联合,服从真理,而不服从恶者的试探,并且不再犯罪,干犯上帝的律法,从这方面说他们是完全的了。不过这种完全还有生长的余地;并且心思若不极其殷勤儆醒归向主,仍有犯罪的可能(罗6:14;8:13;约壹3:6)。  第九条 论恒忍,和从恩典坠落的可能性  虽然上帝这恩赐和内在的恩典足以使人和救,但是在凡抗拒的人身
上,它可以并且实在定他们的罪。再者,那些被它部分洁净成圣,以便进到完全地步的人,可以因不顺服而从恩典中坠落,离经叛道,信仰破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于圣灵有分,再离弃道理”(来6:4-6)。但是人在今生可以多知道真理,并在真理上站稳,以致他不能完全背教。  第十条 论教职  凡关于属灵之事的真知识,是由这恩赐,即上帝的光,领受并启示的;也由它显明并接受在心中,凡福音的真使者,在教职上都是受它的能力和权柄派立,准备,供给的;每个传道人和牧师,对工作的地方,对象,和时候都要听从其领导,运行,和吸引。再者,凡得了此种权威的,虽然没有人的委任或人的学问,可以传并且应当传福音;反之,凡没有得上帝所赐这种权威的,不拘他们多么有学问或有人和教会的委任,也应被看为是骗子,而非福音的真使者。凡领受了这圣洁没有瑕疵的恩赐之人,“他们白白地得来,要白白地舍去”(太10:8),不支薪不议价,更不可用它为得利的门路。可是若上帝召人离开他们藉以谋生的职业,那么这种人照着他们在主里面所得的自由可以接受养生之物,就是从那些得了灵恩的人接受自由供给之物。  第十一条 论崇拜  一切真实蒙悦纳对上帝的崇拜乃是出于祂自己的
灵在人内心直接的运行和吸引,而不受空间,时间,或人的限制;因为我们虽然要常常崇拜祂并在崇拜中在祂面前存敬畏的心,但我们在外表上举行祈祷,赞美,或讲道的崇拜,不应照自己的意志所要的地方和时间,而要照祂的灵在我们心里隐密运行所指示的地方和时间。这种崇拜是上帝所听允接纳的,也是祂在我们需要的时候总是感动我们去举行的,祂自己是这种崇拜独一合法的裁决者。其他的崇拜――赞美,祈祷,和讲道――由人随己意规定,从心所欲以定始终――任意行止,无论它们是规定的礼拜仪式,或是心思自然的力量和才干临时构思的祈祷,它们在上帝眼前都不过是迷信,私意崇拜,可憎恶的偶像崇拜,在圣灵兴起的今日是应被否认,拒绝,离弃的。这种崇拜虽是像枯骨一样,然而,因为有些人仍然是单纯正直,又因为上帝那如同葬在重重迷信之下的纯洁种子是仍然在人心里,所以人在蒙昧无知的时候,上帝并不监察,反乐意用祂的气吹在这枯骨上,使之稍有生气,并且祂接受这种崇拜,直到更大放光明的日子来临(结13;太10:20;徒2:4;18:5;约3:6;4:21;犹19;徒17:23)。  第十二条 论洗礼  正如有一主一信,也有“一洗;这洗礼现在藉着耶稣基督复活本不
在乎除掉肉体的污秽,只求在上帝面前有无亏的良心。”这洗礼是纯粹的,属灵的,即圣灵和火的洗礼,我们藉此与祂一同埋葬,既已洗除罪恶,就可以“有新生的样式;”约翰的洗礼是这种洗礼的表象,是为一时遵行的,而非永远继续的(弗4:5;彼前3:21;罗6:4;加3:27;西2:12;约3:30;林前1:17)。  至于婴孩洗礼,仅是人的遗传,全部圣经中既无此教训,又无此例证。  第十三条 论圣餐,即领受基督的身体和血  领受基督的身体和血是属内心的,属灵的,藉此那在内心有基督居住的人天天得着滋养(林前10:16,17;约6:32,33,35;林前5:8);基督与门徒擘饼就是这些事的表象,这表象甚至由那些领受了实质的人,为着软弱人的缘故,曾一时在教会使用,正如“禁戒勒死的牲畜和血”,彼此洗脚,用油膏病人的头一般(徒15:20;约13:14;雅5:14),而且那吩咐行这一切的权威和严肃是并不亚于前者的;但它们既不过是较好之事的影像,便为凡已获得实质的人所用不着了。  第十四条 论政府在纯粹属宗教和良心事上的权柄  既然上帝自己掌管良心,惟有祂能正当地教训它治理它,所以任何人利用此世的政权,强迫别人的良心
,乃是非法的;因此若因人运用良心,或因人在崇拜和意见上有差异,而加以杀害,流放,罚款,禁锢,这便是出于杀人的该隐之精神,违反真理的;但人不可假良心之名损伤邻舍的生命财产,或危害社会;在这种情形之下,犯法者要受法律的制裁,并且掌权者当不顾情面,秉公行义(路9:55,56;太7:12,29;多3:10)。  第十五条 论敬礼和娱乐等  宗教的主要目的既在救赎人脱离这世界的精神和虚浮的交际,而且引领人在内心与上帝相通――我们若在祂面前常存畏惧的心,便是有福的――,所以凡存这种畏惧心的,要在言行上离弃这一切虚浮的风俗习惯,诸如向人脱帽,鞠躬,和其他敬礼,以及随之而来又愚蠢又迷信的礼节;这一切是人在堕落地位中所发明,以餍足在今世虚荣中的骄傲;也要离弃无益的戏剧,轻佻的娱乐,游戏,和赌博,因为它们是人发明来浪费宝贵的光阴,牵引心思离弃上帝在心内的见证,对上帝活泼的敬畏意识,和那使基督徒清醒,严肃,并敬畏上帝的圣灵;我们若住在这灵里,便在为求扶助外表的人所必须行的事上,觉得有主所赐的福(弗5:11;彼前1:14;约5:44;耶10:3;徒10:26;太15:13;西2:8)。  第二十六节 莫拉维会
复活节早祷文  莫拉维会又称弟兄会(United Brethren),自初便赞同奥斯堡信条;可是该会本身并没有大家必须共同信守的信条,因为他们所注重的,是个人的虔诚,而非神学的正确,并因他们随时随地准备承认其他宗派的虔诚信徒,且与之相交。他们所有最近乎信条之作要算复活节早祷文。此作原是用德文写成,在一七四九年略加修改,且译成英文。此作现已经过多次修改,虽不免丧失了若干古雅和动人的日耳曼的情调,但仍保留着许多圣经优美的字句,并且更适合于现代的思想和感觉。它表达了莫拉维会所最注重的信仰,即基督赎罪之死,以及个人心灵与基督的联合,不过这是多从崇拜和实际生活方面,而是少从教义方面去表达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并且在他们里面活着,乃是他们的整个宗教,和他们生死中的惟一安慰。  这美丽的复活节早祷文每年仍为莫拉维会使用。但只是为崇拜用的信条,而非为签署用的信条。下面译文系根据沙夫巨着基督教信经卷三中那由美国莫拉维会主教施外呢慈(Edmund De Schweinitz)所备的德文本和英译本。  参考书  Curtis, op. cit., pp. 135-138.  The Moravian Ma
nual, pp. 84-95.  Schaff, op. cit., vol. Ⅰ, p. 878; vol. Ⅲ, pp. 799-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