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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罕布什尔浸礼宗信仰宣言

历代基督教信条 by 尼科斯

新罕布什尔浸礼宗信仰宣言
  新罕布什尔浸礼会会议在一八三○年六月二十四日指派一委员会起草一种信仰宣言。翌年委员会报告工作尚未完成。于是波森牧师(Rev. I. Person)受派完成工作,并向会议的董事部报告。他在一八三二年六月二十六日交上信条草稿。董事部将此草稿交给一个由斯度(Baron Stow),布绕恩牧师(Rev. John Newton Brown),哥因(Jonathan Going),同波森牧师本人所组成的委员会,加以审订。后来董事部特派布牧师预备一份完全订正的信仰宣言。布牧师在一八三三年一月十五日将所订正的十六条呈交董事部,由后者吩咐将“条文”字眼一律改为“宣言”,予以议决批准,介绍给教会采纳,并用其权威出版。
  一八五三年当布牧师为美国浸礼会出版部编辑干事时,他自行修改此宣言,增加“论悔改与信仰”和“论成圣”两条,而总成十八条,并入浸礼会手册(The Baptist Church Manual)中,广为流行。
  这信仰宣言为美国浸礼会,尤其为该会北部和西部各州教会普遍接受。它被认为是该会言简意赅的信仰陈述,是与过去信条的教义相符合的。我们从它的内容看,就可知道它表达甚为温和的加尔文派系统。它在美国浸礼会的信仰宣言是最脍炙人口的。美国南浸信会遵奉此宣言较美国浸礼会有过之而无不及。
  参考书
  Curtis, op. cit., pp. 299-307.
  McGlothlin, Baptist Confessions of Faith, pp. 299-307.
  Mead, Handbook of Denominations in the United States, p. 30.
  Schaff, op. cit., Vol. Ⅰ, p. 857; Vol.Ⅲ, pp. 742-748.

  新罕布什尔浸礼宗信仰宣言
  一,论圣经
  我们相信,圣经是由受神灵感的人写的,又是属天教诲的完美宝藏(提后3:16,17;彼后1:21;撒下23:2;徒1:16,3:21;约10:35;路16:29-31;诗119:111;罗3:1,2);它的作者是上帝,它的目的是拯救(提后3:15;彼前1:10-12;徒11:14;罗1:16;可16:16;约5:38,39),而它的内容是不渗杂错谬的真理(箴30:5,6;约17:17;启22:18,19;罗3:4);它启示上帝要用以审判我们的原则(罗2:12;约12:47,48;林前4:3,4;路10:10-16,12:47,48);所以它现在是,并到世界末了仍旧是基督徒联合的真正中心(腓3:16;弗4:3-6;腓2:1,2;林前1:10;彼前4:11),又是审判人的一切行为,信经,和意见的最高标准(约壹4:1;赛8:20;帖前5:21;林后13:5;徒17:11;约壹4:6;犹5;弗6:17;诗119:59-60;腓1:9-11)。
  二,论真神
  我们相信,只有一位真活神,祂是无限的,有智慧之灵,祂的名是耶和华,创造天地的至高主宰(约4:24;诗147:5,83:18;来3:4;罗1:20;耶10:10);祂有不可以言喻和荣耀的圣洁(出15:11;赛6:3;彼前1:15,16;启4:6-8),是当受诸般尊敬,信靠,和爱重的(可12:30;启4:11;太10:37;耶2:12,13);在独一神里有三位,父,子,圣灵(太28:19;约15:26;林前12:4-6;约壹5:7);这三位在神的一切完美上是同等的(约10:30,5:17,14:23,17:5,10;徒5:3,4;林前2:10,11;腓2:5,6),并在救赎人类的大事上各施行个别而和谐的职务(弗2:18;林后13:14;启1:4,5;比较2,7)。
  三,论人类的堕落
  我们相信,人受造原是圣洁,处于创造者律法之下(创1:27,31;传7:29;徒17:26;创2:16);但因自甘悖逆而从圣洁和快乐的情境中堕落了(创3:6-24;罗5:12);所以全人类如今都是罪人(罗5:19;约3:6;诗51:5;罗5:17-19,8:7),这不是由于强迫,而是由于自择(赛53:6;创6:12;罗3:9-18);人的本性完全缺乏上帝的律法所要求的圣洁,绝对趋向邪恶,所以他是该当被定罪,遭永远沉沦(弗2:1-3;罗1:18,32,2:1-16;加3:10;太20:15),而无可辩护,无可原谅的(结18:19,20;罗1:20,3:19;加3:22)。
  四,论救法
  我们相信,罪人得救是全靠恩典(弗2:5;太18:11;约壹4:10;林前3:5-7;徒15:11),藉上帝儿子中保之职(约3:6,1:1-14;来4:14,12:24);祂为父所指派,自愿取了我们的本性,只是没有罪(腓2:6,7;来2:9,14;林后5:21);祂因顺服尊荣了神的律法(赛42:21;腓2:8;加4:4,5;罗3:21),并藉死为我们完全赎了罪(赛53:4,5;太20:28;罗4:25,3:21-26;约壹4:10,2:2;林前15:1-3;来9:13-15);祂既从死里复活,现在便坐在天上的宝座上(来1:8,3,8:1;西3:1-4);祂在祂奇妙的位格里将最深刻的同情与神的完美联合起来,在各方面都配作合宜的,慈悲的,万全的救主(来7:25;西2:9;来2:18,7:26;诗89:19)。
  五,论称义
  我们相信,基督为信祂的人所获得的福音大福(约1:16;弗3:8),就是称义(徒13:39;赛53:11,12;罗8:1);称义包括罪得赦免(罗5:9;亚13:1;太9:6;徒10:43),和按公义的原则而赐的永生应许(罗5:17;多3:5,6;彼前3:7;约壹2:25;罗5:21);这不是因我们所行的义,而只是因信靠救赎主的血(罗4:4,5,5:21,6:23;腓3:7-9);因这信,上帝便将祂完全的义白白归给我们(罗5:19,3:24-26,4:23-25;约壹2:12);称义使我们与上帝和好,蒙祂悦纳,最为有福,并叫我们获得今世和永恒必须的各种福分(罗5:1,2,5:3,11;林前1:30,31;太6:33;提前4:8)。
  六,论白白的救恩
  我们相信,拯救福分是由福音白白赐给人的(赛55:1;启22:17;路14:17);这些福分是人人应即时用热忱,忏悔,和顺服的信仰接纳的(罗16:26;可1:15;罗1:15,17);没有什么能阻拦一个罪魁得救,除非是他自己本来的堕落和对福音自动的弃绝(约5:40;太23:37;罗9:32;箴1:24;徒13:46);这种弃绝使他更是被定罪(约3:19;太11:20;路19:27;帖后1:8)。
  七,论使人重生的恩典
  我们相信,罪人若要得救必须重生(约3:3,6,7;林前1:14;启21:27);重生乃是使人有圣洁的倾向(林后5:17;结36:26;申30:6;罗2:28,29,5:5;约壹4:7);这是超乎我们的理解,由圣灵的能力与神的真理联合作成的(约3:8,1:13;雅1:16-18;林前1:30;腓2:13),使我们自动服从福音(彼前1:22-25;约壹5:1;弗4:20-24;西3:9-11);重生乃是在悔改,信仰,和新生命的善果中表现出来的(弗5:9;罗8:9;加5:16-23;弗3:14-21;太3;8-10,7:20;约壹5:4,18)。
  八,论悔改与信仰
  我们相信,悔改与信仰是人的一种神圣责任,也是一种彼此不可分离的恩赐,是由上帝使人重生之灵在我们心灵里作成的(可1:15;徒11:18;弗2:8;约壹5:1);我们既因是而深觉自己的罪愆,危险,无助,和靠基督得救之法(约16:8;徒2:37,38,16:30,31),便用无伪的痛悔,认罪,和哀求怜悯的心归向上帝(路18:13,15:18-21;雅4:7-10;林后7:11;罗10:12,13;诗51);同时我们一心接纳主耶稣基督作先知,祭司,君王,并惟独依靠祂作独一和万全的救主(罗10:9-11;徒3:22,23;来4:14;诗2:6;来1:8,7,25;提后1:12)。
  九,论上帝恩典的目的
  我们相信,拣选乃是上帝的永恒目的,祂照此仁慈地重生,洁净,并拯救罪人(提后1:8,9;弗1:3-14;彼前1:1,2;罗11:5,6;约15:15;约壹4:19;何12:9);这拣选是与人的自由完全不相矛盾的,且具备着达到其目的的一切工具(帖后2:13,14;徒13:48;约10:16;太20:16;徒15:14);这是上帝至高良善最荣耀的表现,是无限自由,聪明,圣洁和不变的(出33:18,19;太20:15;弗1:11;罗9:23,24;耶31:3;罗11:28,29;雅1:17,18;提后1:9;罗11:32-36);拣选绝对禁止人自夸,而促进人的谦卑,爱心,祈祷,颂赞,对上帝的信托,和对祂白白慈悲自动的效法(林前4:7,1:26-31;罗3:27,4:16;西3:12;林前3:5-7,15:10;彼前5:10;徒1:24;帖前2:13;彼前2:9;路18:7;约15:16;弗1:16;帖前2:12);它鼓励人尽量利用恩典的工具(提后2:10;林前9:22;罗8:28-30;约6:37-40;彼后1:10);它是可以从它在真相信福音的人身上所产生的影响得以证实的(帖前1:4-10);它是使基督徒有稳固基础的(罗8:28-30;赛42:16;罗11:29);我们为求使自己确实知道有它,就必须极其殷勤(彼后1:10,11;腓3:12;来6:11)。
  十,论成圣
  我们相信,成圣是上帝凭祂的旨意使我们分享祂的圣洁的一种过程(帖前4:3,5:23;林后7:1,13:9;弗1:4);它是逐渐进步的(箴4:18;林后3:18;来6:1;彼后1:5-8;腓3:12-16);它发轫于重生(约壹2:29;罗8:5;约3:6;腓1:9-11;弗1:13,14);它是由那位印证者和保惠师圣灵,因在信徒心中的临在和权力,藉着继续使用所指定的工具,――尤其是上帝的道,自省,克苦,儆醒,和祈祷――而作成的(腓2:12,13;弗4:11,12;彼前2:2;彼后3:18;林后13:5;路11:35,9:23;太26:41;弗6:18,4:30)。
  十一,论圣徒恒忍
  我们相信,惟有忍耐到底的才是真信徒(约8:31;约壹2:27,28,3:9,5:18);他们与基督恒常联系乃是他们与虚浮信徒的大分野(约壹2:19;约13:18;太13:20-21;约6:66-69;伯17:9);神特别照顾他们的福分(罗8:28;太6:30-33;耶32:40;诗121:3,91:11,12);他们因着信得蒙上帝的权能保守,以至得救(腓1:6,2:12,13;犹24,25;来1:14;王下6:16;来13:5;约壹4:4)。
  十二,论在律法与福音间的和谐
  我们相信,上帝的律法是祂道德之统治永远和不变的法则(罗3:31;太5:17;路16:17;罗3:20,4:15);这律法是圣洁,公义,良善的(罗7:12,7:7,14,22;加3:21;诗119);圣经说堕落的人不能实践其中的教训,乃是完全由于他们喜爱罪恶(罗8:7,8;书24:19;耶13:23;约6:44,5:44);把人从罪恶当中救出来,并藉着一位中保使他对圣洁律法真重新顺从,乃是福音和那与有形教会的建立相联系的恩典工具,所同有的一个伟大目的(罗8:2,4,10:4;提前1:5;来8:10;犹20,21;来12:14;太16:17,18;林前12:28)。
  十三,论本于福音的教会
  我们相信,一个有形的基督教会乃是一个受洗信徒的会众(林前1:1-13;太18:17;徒5:11,8:1,11:21;林前4:17,14:23;约叁9;提前3:5);他们藉着福音的信仰和团契彼此相联(徒2:41,42;林后8:5;徒2:47;林前5:12,13);遵行基督的典章(林前11:2;帖后3:6;罗16:17-20;林前11:23,太18:15-20;林前5:6;林后2:7;林前4:17),受祂的律法统治(太28:20;约14:15,15:12;约壹4:21;约14:21;帖前4:2;约贰6;加6:2;各书信),并运用祂的道所赐给他们的恩赐和特权(弗4:7;林前14:12;腓1:27;林前12:14);教会合乎圣经的职员仅是主教或牧师,和执事(腓1:1;徒14:23,15:22;提前3;多1),他们的资格,权利,和责任都在提摩太前书,后书,和提多书中阐明了。
  十四,论圣洗圣餐
  我们相信,基督教的洗礼是奉父,子,圣灵的名(太28:19;徒10:47,48;加3:27,28),将信徒浸入水中(徒8:36-39;太3:5,6;约3:22,23,4:1,2;太28:19;可16:16;徒2:38,8:12,16:32-34,18:8),这洗礼是用严肃和美丽的标号来表示我们对被钉死,埋葬,并复活了的救主的信仰,并表示我们因这信仰向罪死,向新生命复活(罗6:4;西2:12;彼前3:20,21;徒22:16);它是人要享受教会特权的先决条件;又是领受圣餐的先决条件(徒2:41,42;太28:19,20;徒及各书信),在圣餐中教友藉着饼酒一同记念基督受死的爱(林前11:26;太26:26-29;可14:22-25;路22:14-20);他们事先都当严格自省(林前11:28,5:1,8,10:3-32,11:17-32;约6:26-71)。
  十五,论基督教的安息日
  我们相信,七日的头一日是主日,或基督教的安息日(徒20:7;创2:3;西2:16,17;可2:27;约20:19;林前16:1,2);这日当守为圣日(出20:8;启1:10;诗118:24),不作世俗之工,不参加有罪的娱乐(赛58:13,14,56:2-8),却要私自(诗119:15)并共同虔诚地奉行诸般恩典工具(来10:24,25;徒11:26,13:44;利19:30;出35:3;路4:16;徒17:2,3;诗26:8,87:3);并准备进入那为上帝的子民所存留的安息(来4:3-11)。
  十六,论政府
  我们相信,政府是神为着人类社会的利益和而派定的(罗13:1-7;申16:18;撒下23:3;出18:23;耶30:21);人应为长官代祷,并应凭着良心尊敬他们,服从他们(太22:21;多3:1;彼前2:13;提前2:1-8);惟一的例外就是在违反主耶稣基督旨意的事上可以不服从(徒5:29;太10:28;但3:15-18,6:7-10;徒4:18-20),因为祂是良心的惟一主宰,是地上万王之王(太23:10;罗14:4;启19:16;诗72:11,2;罗14:9-13)。
  十七,论义人与恶人
  我们相信,义人与恶人有天壤之别(玛3:18;箴12:26;赛5:20;创18:23;耶15:19;徒10:34,35;罗6:16);惟有那些因信靠主耶稣的名而得以称义,又蒙我们上帝的灵成圣的人,在祂眼中才真是义的(罗1:17,7:6;约壹2:29,3:7;罗6:18,22;林前11:32;箴11:31;彼前4:17,18);那些继续不悔改不相信的人在祂眼中乃是恶的,处于咒诅之下(约壹5:19;加3:10;约3:36;赛57:21;诗10:4;赛55:6,7);这种区别在人死时死后还是继续着的(箴14:32;路16:25;约8:21-24;箴10:24;路12:4,5,9:23-26;约12:25,26;传3:17;太7:13,14)。
  十八,论未来的世界
  我们相信,世界的终结近了(彼前4:7;林前7:29-31;来1:10-12;太24:35;约壹2:17;太28:20,13:39,40;彼后3:3-13);末日基督要从天降临(徒1:11;启1:7;来9:28;徒3:21;帖前4:13-18;5:1-11),叫死人从坟墓中复活得赏罚(徒24:15;林前15:12-58;路14:14;但12:2;约5:28,29,6:40,11:25,26;提后1:10;徒10:42);他们要被分开(太13:49,37-43,24:30,31,25:31-33),恶人受永刑,义人得永乐(太25:35-41;启22:11;林前6:9,10;可9:43-48;彼后2:9;犹7;腓3:19;罗6:23;林后5:10,11;约4:36;林后4:18),这一次的审判是照公义的原则永远限定人或永在天堂,或永居地狱(罗3:5,6;帖后1:6-12;来6:1,2;林前4:5;徒17:31;罗2:2-16;启20:11,12;约壹2:28,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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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罕布什尔浸礼宗信仰宣言  新罕布什尔浸礼会会议在一八三○年六月二十四日指派一委员会起草一种信仰宣言。翌年委员会报告工作尚未完成。于是波森牧师(Rev. I. Person)受派完成工作,并向会议的董事部报告。他在一八三二年六月二十六日交上信条草稿。董事部将此草稿交给一个由斯度(Baron Stow),布绕恩牧师(Rev. John Newton Brown),哥因(Jonathan Going),同波森牧师本人所组成的委员会,加以审订。后来董事部特派布牧师预备一份完全订正的信仰宣言。布牧师在一八三三年一月十五日将所订正的十六条呈交董事部,由后者吩咐将“条文”字眼一律改为“宣言”,予以议决批准,介绍给教会采纳,并用其权威出版。  一八五三年当布牧师为美国浸礼会出版部编辑干事时,他自行修改此宣言,增加“论悔改与信仰”和“论成圣”两条,而总成十八条,并入浸礼会手册(The Baptist Church Manual)中,广为流行。  这信仰宣言为美国浸礼会,尤其为该会北部和西部各州教会普遍接受。它被认为是该会言简意赅的信仰陈述,是与过去信条的教义相符合的。我们从它的内容看,就可知道它表达甚
为温和的加尔文派系统。它在美国浸礼会的信仰宣言是最脍炙人口的。美国南浸信会遵奉此宣言较美国浸礼会有过之而无不及。  参考书  Curtis, op. cit., pp. 299-307.  McGlothlin, Baptist Confessions of Faith, pp. 299-307.  Mead, Handbook of Denominations in the United States, p. 30.  Schaff, op. cit., Vol. Ⅰ, p. 857; Vol.Ⅲ, pp. 742-748.  新罕布什尔浸礼宗信仰宣言  一,论圣经  我们相信,圣经是由受神灵感的人写的,又是属天教诲的完美宝藏(提后3:16,17;彼后1:21;撒下23:2;徒1:16,3:21;约10:35;路16:29-31;诗119:111;罗3:1,2);它的作者是上帝,它的目的是拯救(提后3:15;彼前1:10-12;徒11:14;罗1:16;可16:16;约5:38,39),而它的内容是不渗杂错谬的真理(箴30:5,6;约17:17;启22:18,19;罗3:4);它启示
上帝要用以审判我们的原则(罗2:12;约12:47,48;林前4:3,4;路10:10-16,12:47,48);所以它现在是,并到世界末了仍旧是基督徒联合的真正中心(腓3:16;弗4:3-6;腓2:1,2;林前1:10;彼前4:11),又是审判人的一切行为,信经,和意见的最高标准(约壹4:1;赛8:20;帖前5:21;林后13:5;徒17:11;约壹4:6;犹5;弗6:17;诗119:59-60;腓1:9-11)。  二,论真神  我们相信,只有一位真活神,祂是无限的,有智慧之灵,祂的名是耶和华,创造天地的至高主宰(约4:24;诗147:5,83:18;来3:4;罗1:20;耶10:10);祂有不可以言喻和荣耀的圣洁(出15:11;赛6:3;彼前1:15,16;启4:6-8),是当受诸般尊敬,信靠,和爱重的(可12:30;启4:11;太10:37;耶2:12,13);在独一神里有三位,父,子,圣灵(太28:19;约15:26;林前12:4-6;约壹5:7);这三位在神的一切完美上是同等的(约10:30,5:17,14:23,17:5,10;徒5:3,4;林前2:10,11;腓2:5,
6),并在救赎人类的大事上各施行个别而和谐的职务(弗2:18;林后13:14;启1:4,5;比较2,7)。  三,论人类的堕落  我们相信,人受造原是圣洁,处于创造者律法之下(创1:27,31;传7:29;徒17:26;创2:16);但因自甘悖逆而从圣洁和快乐的情境中堕落了(创3:6-24;罗5:12);所以全人类如今都是罪人(罗5:19;约3:6;诗51:5;罗5:17-19,8:7),这不是由于强迫,而是由于自择(赛53:6;创6:12;罗3:9-18);人的本性完全缺乏上帝的律法所要求的圣洁,绝对趋向邪恶,所以他是该当被定罪,遭永远沉沦(弗2:1-3;罗1:18,32,2:1-16;加3:10;太20:15),而无可辩护,无可原谅的(结18:19,20;罗1:20,3:19;加3:22)。  四,论救法  我们相信,罪人得救是全靠恩典(弗2:5;太18:11;约壹4:10;林前3:5-7;徒15:11),藉上帝儿子中保之职(约3:6,1:1-14;来4:14,12:24);祂为父所指派,自愿取了我们的本性,只是没有罪(腓2:6,7;来2:9,14;林后5:21);祂因顺服尊荣了神
的律法(赛42:21;腓2:8;加4:4,5;罗3:21),并藉死为我们完全赎了罪(赛53:4,5;太20:28;罗4:25,3:21-26;约壹4:10,2:2;林前15:1-3;来9:13-15);祂既从死里复活,现在便坐在天上的宝座上(来1:8,3,8:1;西3:1-4);祂在祂奇妙的位格里将最深刻的同情与神的完美联合起来,在各方面都配作合宜的,慈悲的,万全的救主(来7:25;西2:9;来2:18,7:26;诗89:19)。  五,论称义  我们相信,基督为信祂的人所获得的福音大福(约1:16;弗3:8),就是称义(徒13:39;赛53:11,12;罗8:1);称义包括罪得赦免(罗5:9;亚13:1;太9:6;徒10:43),和按公义的原则而赐的永生应许(罗5:17;多3:5,6;彼前3:7;约壹2:25;罗5:21);这不是因我们所行的义,而只是因信靠救赎主的血(罗4:4,5,5:21,6:23;腓3:7-9);因这信,上帝便将祂完全的义白白归给我们(罗5:19,3:24-26,4:23-25;约壹2:12);称义使我们与上帝和好,蒙祂悦纳,最为有福,并叫我们获得今世和永恒必须
的各种福分(罗5:1,2,5:3,11;林前1:30,31;太6:33;提前4:8)。  六,论白白的救恩  我们相信,拯救福分是由福音白白赐给人的(赛55:1;启22:17;路14:17);这些福分是人人应即时用热忱,忏悔,和顺服的信仰接纳的(罗16:26;可1:15;罗1:15,17);没有什么能阻拦一个罪魁得救,除非是他自己本来的堕落和对福音自动的弃绝(约5:40;太23:37;罗9:32;箴1:24;徒13:46);这种弃绝使他更是被定罪(约3:19;太11:20;路19:27;帖后1:8)。  七,论使人重生的恩典  我们相信,罪人若要得救必须重生(约3:3,6,7;林前1:14;启21:27);重生乃是使人有圣洁的倾向(林后5:17;结36:26;申30:6;罗2:28,29,5:5;约壹4:7);这是超乎我们的理解,由圣灵的能力与神的真理联合作成的(约3:8,1:13;雅1:16-18;林前1:30;腓2:13),使我们自动服从福音(彼前1:22-25;约壹5:1;弗4:20-24;西3:9-11);重生乃是在悔改,信仰,和新生命的善果中表现出来的(弗5:9;罗8:9;加
5:16-23;弗3:14-21;太3;8-10,7:20;约壹5:4,18)。  八,论悔改与信仰  我们相信,悔改与信仰是人的一种神圣责任,也是一种彼此不可分离的恩赐,是由上帝使人重生之灵在我们心灵里作成的(可1:15;徒11:18;弗2:8;约壹5:1);我们既因是而深觉自己的罪愆,危险,无助,和靠基督得救之法(约16:8;徒2:37,38,16:30,31),便用无伪的痛悔,认罪,和哀求怜悯的心归向上帝(路18:13,15:18-21;雅4:7-10;林后7:11;罗10:12,13;诗51);同时我们一心接纳主耶稣基督作先知,祭司,君王,并惟独依靠祂作独一和万全的救主(罗10:9-11;徒3:22,23;来4:14;诗2:6;来1:8,7,25;提后1:12)。  九,论上帝恩典的目的  我们相信,拣选乃是上帝的永恒目的,祂照此仁慈地重生,洁净,并拯救罪人(提后1:8,9;弗1:3-14;彼前1:1,2;罗11:5,6;约15:15;约壹4:19;何12:9);这拣选是与人的自由完全不相矛盾的,且具备着达到其目的的一切工具(帖后2:13,14;徒13:48;约10:16;太2
0:16;徒15:14);这是上帝至高良善最荣耀的表现,是无限自由,聪明,圣洁和不变的(出33:18,19;太20:15;弗1:11;罗9:23,24;耶31:3;罗11:28,29;雅1:17,18;提后1:9;罗11:32-36);拣选绝对禁止人自夸,而促进人的谦卑,爱心,祈祷,颂赞,对上帝的信托,和对祂白白慈悲自动的效法(林前4:7,1:26-31;罗3:27,4:16;西3:12;林前3:5-7,15:10;彼前5:10;徒1:24;帖前2:13;彼前2:9;路18:7;约15:16;弗1:16;帖前2:12);它鼓励人尽量利用恩典的工具(提后2:10;林前9:22;罗8:28-30;约6:37-40;彼后1:10);它是可以从它在真相信福音的人身上所产生的影响得以证实的(帖前1:4-10);它是使基督徒有稳固基础的(罗8:28-30;赛42:16;罗11:29);我们为求使自己确实知道有它,就必须极其殷勤(彼后1:10,11;腓3:12;来6:11)。  十,论成圣  我们相信,成圣是上帝凭祂的旨意使我们分享祂的圣洁的一种过程(帖前4:3,5:23;林后7:1,13:9;弗1
:4);它是逐渐进步的(箴4:18;林后3:18;来6:1;彼后1:5-8;腓3:12-16);它发轫于重生(约壹2:29;罗8:5;约3:6;腓1:9-11;弗1:13,14);它是由那位印证者和保惠师圣灵,因在信徒心中的临在和权力,藉着继续使用所指定的工具,――尤其是上帝的道,自省,克苦,儆醒,和祈祷――而作成的(腓2:12,13;弗4:11,12;彼前2:2;彼后3:18;林后13:5;路11:35,9:23;太26:41;弗6:18,4:30)。  十一,论圣徒恒忍  我们相信,惟有忍耐到底的才是真信徒(约8:31;约壹2:27,28,3:9,5:18);他们与基督恒常联系乃是他们与虚浮信徒的大分野(约壹2:19;约13:18;太13:20-21;约6:66-69;伯17:9);神特别照顾他们的福分(罗8:28;太6:30-33;耶32:40;诗121:3,91:11,12);他们因着信得蒙上帝的权能保守,以至得救(腓1:6,2:12,13;犹24,25;来1:14;王下6:16;来13:5;约壹4:4)。  十二,论在律法与福音间的和谐  我们相信,上帝的律法是祂道德之统治永
远和不变的法则(罗3:31;太5:17;路16:17;罗3:20,4:15);这律法是圣洁,公义,良善的(罗7:12,7:7,14,22;加3:21;诗119);圣经说堕落的人不能实践其中的教训,乃是完全由于他们喜爱罪恶(罗8:7,8;书24:19;耶13:23;约6:44,5:44);把人从罪恶当中救出来,并藉着一位中保使他对圣洁律法真重新顺从,乃是福音和那与有形教会的建立相联系的恩典工具,所同有的一个伟大目的(罗8:2,4,10:4;提前1:5;来8:10;犹20,21;来12:14;太16:17,18;林前12:28)。  十三,论本于福音的教会  我们相信,一个有形的基督教会乃是一个受洗信徒的会众(林前1:1-13;太18:17;徒5:11,8:1,11:21;林前4:17,14:23;约叁9;提前3:5);他们藉着福音的信仰和团契彼此相联(徒2:41,42;林后8:5;徒2:47;林前5:12,13);遵行基督的典章(林前11:2;帖后3:6;罗16:17-20;林前11:23,太18:15-20;林前5:6;林后2:7;林前4:17),受祂的律法统治(太28:20;约14:
15,15:12;约壹4:21;约14:21;帖前4:2;约贰6;加6:2;各书信),并运用祂的道所赐给他们的恩赐和特权(弗4:7;林前14:12;腓1:27;林前12:14);教会合乎圣经的职员仅是主教或牧师,和执事(腓1:1;徒14:23,15:22;提前3;多1),他们的资格,权利,和责任都在提摩太前书,后书,和提多书中阐明了。  十四,论圣洗圣餐  我们相信,基督教的洗礼是奉父,子,圣灵的名(太28:19;徒10:47,48;加3:27,28),将信徒浸入水中(徒8:36-39;太3:5,6;约3:22,23,4:1,2;太28:19;可16:16;徒2:38,8:12,16:32-34,18:8),这洗礼是用严肃和美丽的标号来表示我们对被钉死,埋葬,并复活了的救主的信仰,并表示我们因这信仰向罪死,向新生命复活(罗6:4;西2:12;彼前3:20,21;徒22:16);它是人要享受教会特权的先决条件;又是领受圣餐的先决条件(徒2:41,42;太28:19,20;徒及各书信),在圣餐中教友藉着饼酒一同记念基督受死的爱(林前11:26;太26:26-29;可14:22-25;路22
:14-20);他们事先都当严格自省(林前11:28,5:1,8,10:3-32,11:17-32;约6:26-71)。  十五,论基督教的安息日  我们相信,七日的头一日是主日,或基督教的安息日(徒20:7;创2:3;西2:16,17;可2:27;约20:19;林前16:1,2);这日当守为圣日(出20:8;启1:10;诗118:24),不作世俗之工,不参加有罪的娱乐(赛58:13,14,56:2-8),却要私自(诗119:15)并共同虔诚地奉行诸般恩典工具(来10:24,25;徒11:26,13:44;利19:30;出35:3;路4:16;徒17:2,3;诗26:8,87:3);并准备进入那为上帝的子民所存留的安息(来4:3-11)。  十六,论政府  我们相信,政府是神为着人类社会的利益和而派定的(罗13:1-7;申16:18;撒下23:3;出18:23;耶30:21);人应为长官代祷,并应凭着良心尊敬他们,服从他们(太22:21;多3:1;彼前2:13;提前2:1-8);惟一的例外就是在违反主耶稣基督旨意的事上可以不服从(徒5:29;太10:28;但3:15-18,6:7-10
;徒4:18-20),因为祂是良心的惟一主宰,是地上万王之王(太23:10;罗14:4;启19:16;诗72:11,2;罗14:9-13)。  十七,论义人与恶人  我们相信,义人与恶人有天壤之别(玛3:18;箴12:26;赛5:20;创18:23;耶15:19;徒10:34,35;罗6:16);惟有那些因信靠主耶稣的名而得以称义,又蒙我们上帝的灵成圣的人,在祂眼中才真是义的(罗1:17,7:6;约壹2:29,3:7;罗6:18,22;林前11:32;箴11:31;彼前4:17,18);那些继续不悔改不相信的人在祂眼中乃是恶的,处于咒诅之下(约壹5:19;加3:10;约3:36;赛57:21;诗10:4;赛55:6,7);这种区别在人死时死后还是继续着的(箴14:32;路16:25;约8:21-24;箴10:24;路12:4,5,9:23-26;约12:25,26;传3:17;太7:13,14)。  十八,论未来的世界  我们相信,世界的终结近了(彼前4:7;林前7:29-31;来1:10-12;太24:35;约壹2:17;太28:20,13:39,40;彼后3:3-13);末日基督要
从天降临(徒1:11;启1:7;来9:28;徒3:21;帖前4:13-18;5:1-11),叫死人从坟墓中复活得赏罚(徒24:15;林前15:12-58;路14:14;但12:2;约5:28,29,6:40,11:25,26;提后1:10;徒10:42);他们要被分开(太13:49,37-43,24:30,31,25:31-33),恶人受永刑,义人得永乐(太25:35-41;启22:11;林前6:9,10;可9:43-48;彼后2:9;犹7;腓3:19;罗6:23;林后5:10,11;约4:36;林后4:18),这一次的审判是照公义的原则永远限定人或永在天堂,或永居地狱(罗3:5,6;帖后1:6-12;来6:1,2;林前4:5;徒17:31;罗2:2-16;启20:11,12;约壹2:28,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