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揭露基督教里的迷信》一书里曾指出:箴言书常提到的智慧、知识、聪明是人遵行神话语的三个要素;智慧来自于神,透过“瑞玛”赐给人;人要通过知识才能领受到智慧,这知识包括圣经知识,也包括技艺、常识、科学技术等;譬如神要摩西建造会幕时,如果以色列人都是住在山洞里的野蛮人,没一个懂得炼金、铸造的技巧,也没有染布、建房子的知识,神的旨意就成为一句空话,没有人能行出来,也没有所谓的聪明(按着神的话去行便为聪明)了。
我们家庭教会,被拣选的人的确象圣经所说的:“按着肉体有智能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贵的也不多。(林前1/26)” 的确,我们认识神并不是靠知识,热爱主也不是靠知识,与神建立美好的关系,能听到神的旨意(瑞玛)也不是靠知识;但这并不是说就可以否定知识。
智慧和神的旨意都很重要,有了这些以后,知识也变得重要了--没有知识我们就不能理解神的话语--洛高斯和瑞玛。
假如有两个人都很爱主,同神的关系也都很好,但一个有见识,另一个无见识,你说哪一个会被神更大使用呢?
大家有没有注意到,新旧约中都有一个被神大大使用,又写出最多《圣经》篇章的人?那就是摩西和保罗。摩西在王宫中长大,受的是最好的教育,圣经说“摩西学了埃及人一切的学问,说话行事都有才能。(徒7:22)”。保罗是一个以色列族的罗马人,受的是法利赛人严格的圣经训练,而他又生活在罗马人中间,在希腊、罗马的人文环境中长大,从《圣经》中他所引用的诗文,就知道他是一个“学贯东西”的人。那些过去所学的知识对摩西和保罗后来认识和理解圣灵的默示很重要,甚至最后他们成为《圣经》的主要撰写人与此也是密不可分的。
知识如果不在智慧(圣灵)的引导下使用,就会使人骄傲、狂妄,象世界上的人一样。世人的确有很多知识,但却是死的;现在我们不是站在世人的角度来谈论知识,而是在耶稣基督里面谈论知识,这样,知识于我们就是有益的了,它能使我们成为忠心而有见识的管家。
家庭教会过去有一种排斥知识的倾向,这是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了;教会里有这么多纷争,同一个真理生出许多歧见,就是由于解释《圣经》时,知识不足造成的。
现在,我们来探讨一下因知识的差异而产生的诸多歧见。
没错,《圣经》是绝对正确的,但同读一本《圣经》为什么会产生那么多自相矛盾的教义呢?甚至有时会产生许多错误的教义呢?
毋庸质疑《圣经》是需要人来“理解”的,而人的“理解”力各不相同,一但透过人的理解,在知识上就发生各样分歧了;理解需要建立在人的知识、思维上,而知识、思维本身有高有低、有对有错,因而就使理解也变得有深有浅、有对有错了。
现在我们再进一步探讨,“理解”是怎样发生错误的。
我们要看《圣经》,一定需要理解,一个人的理解能力有很大部分是由该人现有的知识所决定的,这是谁也不能否定的。
说具体一点,决定一个人的理解力有四个方面的因素:1 语文知识;2 生活知识(包括科学知识、社会知识、生产知识等);3 世界观;4 逻辑思维。
1. 语文知识的水平局限
《圣经》是某种语言文字,想研讨《圣经》就一定要先有某种语言学或其他语文方面的知识;
语文知识水平的局限,往往妨碍我们对《圣经》的正确认识,我们看懂一个词、一句话、一个段意、一个篇章等都需要懂得词汇、修辞、文法、结构、主题等语文知识,这些都是最基本的知识,但由于中国教会的成员大多是文化层次不高人,所以在这些基本文法上我们常常发生错误。
(1)最常见的是词汇理解错误。比如对“论断”这个词的认识,十多二十年来讲道都说到不要论断的信息,但其实许多人还不知道什么叫论断呢!这就是我们对“论断”这个词的涵义认识不准确,没有把握住它的实际内涵,因此我们是无的放矢,讲了也白讲。
(2)又如对比喻的错误理解:从前有个人,生来瞎了双眼,从没有看见过太阳。他很想知道太阳的模样,便去问明眼人。别人拿来一只铜盆,告诉他:“太阳的形状象脸盆,是圆的。”瞎子接过铜盆,贴在耳边敲了敲,发出当当的声音,他若有所悟地点点头。过了几天,瞎子在街上听见当当的钟声,高兴地说:“我知道,这就是太阳!”旁人听了对他说:“不对。太阳是会发出亮光的,就象点燃的蜡烛一样。”同时又拿出一根蜡烛给他摸了摸。瞎子便牢牢地记在心里。有一天,他摸到一根竹箫,便对别人说:“这肯定是太阳!”(《东坡集·日喻》故事中的瞎子没有注意到这些比喻的重点在于“圆”、“发光”等两物类似的特征上,而只注意到没有关联的实物的特征,以至于说出来就引人发笑。
有人在一次讲道时说:“耶稣就好象蛇一样灵巧……”于是就有反对的声音:“你为什么用蛇来比喻耶稣?难道也象蛇一样阴毒吗?”这个人没有注意到,这个比喻只是关于“灵巧”方面的,但他却错误地强调了没有比喻的“阴毒”方面的持征。
西方有句谚语说:“一切比喻都是跛脚的。”没有两件异物是完全相似的,比喻并不是完全的,所以比喻只能特指某一方面的相似,但不少人却误解了比喻,象那个瞎子一样,把不是比喻特征的方面也扯到一块。
(3)语句修辞上的理解错误:
“要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理,竭力地争辩。(犹3)”看成了“要为真理,竭力地争辩。”这就是语文水平的问题,我们没有很好地理解“真理”(主语)的修饰语(定语)“一次交付圣徒”的限制范围,对“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慨念不求甚解,于是乎便视而不见,把限定词干脆当作没有,从而产生认识的分歧。
“我若必须自夸,就夸那关乎我软弱的事便了。(林后 11:30)”我们看成是“夸我的软弱”,语文水平的局限使我们不能真正理解“夸那关乎我软弱的事”与“夸我的软弱”有什么不同。“关乎我软弱的事”就是与我软弱有关的事,可能是缺点、错误、能力有限等等的弱点;有一个版本的《圣经》是这样译这句话的:“夸耀这些显得自己软弱无能的事(当代圣经)”,再有一个版本是这样译的:“如果必须夸口,我就夸自己的弱点。(新译本)”虽然后面还有一句,“除了我的软弱以外,我并不夸口!(林后12:5)”这句话是从前文而来的,因此要参照前文的意思,这里的“软弱”也是“弱点”的意思。
(4)分析文章的水平有限
由于语文水平的局限,我们很少从《圣经》的结构、段意、主题上去分析经文,而只停留在懂得看句的水平上,这样其实很容易断章取义。现在所谓的联系上下文,以经解经,实际上就是要我们从段意、主题、整体上去看那句话。许多错误的解经就是由于我们把经节孤立起来看发生的。
例如:有人根据“一切都是出于神(林后5/18)”这句话,说明世上所有发生的事都是出于神的,那么世界上杀人放火、奸淫抢掠都是出于神的?如果是出于神的,就让它继续发生好了。那么我们所信的神是一位怎样的神啊!我们再根据上下文来看:“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一切都是出于神,他借着基督使我们与他和好,又将劝人与他和好的职分赐给我们。(林后5/17-18)”其实这里所讲的意思是,一个罪人能够悔改,成为一个新人,不是人力所为,这“一切”完全是在于(出于)神的能力,并且……很明显,这里的“一切都是出于神”并不是指“世上所有的事”,而是指它的上下文的。
如果我们能从“修辞学”、“语言学”的角度上去看,就知道在语文知识上发生的错误多得不可胜数,连作家都不可避免,你就绝对正确吗?
2. 认识观的错误
每一个人对现实世界都有不同的认识观点,这就是“世界观”,又叫“认识观”,认识观有很多种类,如我们常提到的:唯心主义、唯物主义、人本主义、经验主义、神秘主义、教条主义、律法主义、机械论、宿命论、预定论、不可知论、一元论、二元论、多元论、无神论、进化论、有神论、泛神论、形而上学、辩证法……至少有上百种,有的人可能是单一的一种,有的人掺杂着几种观点,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人在认识观点上存在着许多分歧,并且以上观念中只有极少的一部分是正确的。
有人可能会说,我又没有学过这些“主义”、“论”的,怎么会有这些认识观呢?不对,这些不是专门学才有的,而是因为人本身不是有这种的“认为”就是有那种“认为”,就成了他自己的认识观,这些“主义”、“论”只不过总结出人本身已有的各种认识观罢了。所以,无论谁,都有这些方面的认识观,只不过一般人并不知道自己的观点属于什么主义、什么论而已。
唯物主义——认为世界的一切皆由物质所产生和决定的,认识范围只在物质世界,物质以外的东西就无法认识;持这种观点的人是很难承认神和神迹的,这是我们所熟识的。
唯心主义——认为世上所有事物,皆由心的作用而存在。有一次,叔本华与歌德谈到光,叔本华说:“太阳系是我们的表象,如果我没看到光,光就不存在。”歌德却对他说,“不,如果光没有照耀到您,您就不存在。”叔本华所用的就是唯心主义,他还是所谓的着名的哲学家了,但他的认识观在我们看来是多么可笑。
在《韩非子》里有个故事,从前郑县有个人叫卜子,他的裤子又旧又破,便买来一块布头,叫妻子为他做一条新裤。妻子就问:“缝条什么样的裤子?”卜子说:“象我穿的这条就行。”新裤子缝好了,其妻就认认真真地仿照老裤子的模样,这里戳几个洞,那里打几个补丁,然后和泥弄脏、弄皱,搞得破破旧旧。费了不少工夫,终于完成了。卜子回来一看,这条裤子和旧裤一模一样,就十分生气,大声骂她。他妻子却委屈说:“是你亲口说,要和你穿的旧裤子一样的。”
这就是教条主义,她并没有真正理解丈夫的话。现在我们也有不少人照本宣科地去搬《圣经》:“不可挨近死尸(利21/11)”等;如果这种观点是对的,那么如果大哥死了,没有儿子,我是不是应该同大嫂同房呢(申25/5)?这样死板地理解《圣经》,就会象“卜子之妻”一样可笑了。机械的教条主义,只懂得字句,并没有领会到神的话真正的含意,真正要达到的目的。
《艾子杂说》上说到,营丘地方有一个读书人,平日好多事,特别是喜欢跟人争论不休,要把无理变成有理。他跑到艾子那里,向他提出问题:“大车下面和骆驼颈项上,总要挂着铃子,那是为什么?”艾子说:“车子和骆驼的体积都很大,经常夜间走路,怕狭路相逢,一时难以回避,所以挂上铃子,对方一听铃声,就好准备让路了。”营丘人说:“宝塔上也挂着铃子,难道也因为夜间走路要互相回避吗?”艾子说:“你这个人太不懂事理。许多鸟雀喜欢在高处做窠,把鸟粪撤脏了地面,所以塔上挂铃,风吹铃响,就会把鸟雀赶开,为什么要拿它来跟车子和骆驼比呢?”营丘人又问:“鹰和鹞的尾巴上也挂铃子,哪有鸟雀会到鹰鹞的尾巴上去做窠呢?”艾子大笑说:“真奇怪,你这个不通事理的人!鹰鹞出去捉鸟雀,或飞往林中,缚在脚上的绳子容易被树枝绊住;只要它一拍翅膀,铃子就会叮当作响,主人就可以照着铃声寻去。怎么可以说是为了防鸟雀做窠呢?”营丘人还继续问:“我看过大出丧,前面有人手摇着铃子,嘴里唱着歌。从前总不懂这是什么道理,现在才知道是为了怕给树枝绊住脚跟。但不知缚在那人脚上的绳子是皮绳呢?还是麻绳呢?”艾子实在有些不耐烦了,就说:“那是给死人开路的,就因为死人在生前专爱和人家瞎争,所以摇摇铃子也让他开开心咧!”
这两个人的纷争,问题出在哪里?其实要怪营丘人隐藏着一个怪僻的前提:他认为“铃子应该只能有一种用途”,这就是形而上学的观点。
这些种种错误的观点,常常隐藏在人们的分争中,双方不停地争论却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
诸如此类,在释经之前,我们其实也有许多各不同的释经前题和立场:
A1神是公平的,公义的,永恒不变的;
A2神在不同时代有不同的改变,旧约(律法)时代的神很严厉,新约(恩典)时代的神很慈爱,甚至还有一个“国度”时代的神,把所有罪都开禁了,可以奸淫、绑架、说谎、收买等。
B1圣经不可能有错、前后矛盾的;
B2神常有后悔,也可能有错,新旧约有许多不一致的地方,所以有前后矛盾。
C1圣经是神给人类(包括世人)的唯一标准;
C2旧约是给以色列人的标准,新约是给基督徒的标准,世人没有标准。
……数不胜数。
这些观点千差万别,于是就产生各种学说。有史以来,因《圣经》形成的异端、邪说至少有一千多种,就是以这些千奇百怪的认识观为前提产生出来的。并且在基督教内部,说不上是异端的其它种种怪论学说就更多了。
我们争论《圣经》时,为什么总说不到一块去?就是因为我们彼此释经的前提不一样,而这些前提是没有说出来的、隐蔽的,故而彼此都不知道问题发生在什么地方。
因此,我们在释经之前,如果没有搞清楚自己或对方的立场、前提、认识观正确与否,那么我们的释经都可能都会错误的。
如果我们能在哲学、神学的层次上去更深入了解,就知道这认识观里面能产生出变化无穷的错误来,即便思想家、学者也无法避免,你就例外吗?
3. 逻辑思维的错误
人认识任何东西都要通过思维,这是不可否认的。不管你有没有学过逻辑学,思考都必须符合逻辑才能正确地思想和表达思想。没有逻辑知识的人,较容易发生错误和混淆了。逻辑并不在人的认识之外发现的一种新思维,而是对人类正确思维的一种科学总结。
逻辑本身并不可以否认神、否认神迹。正如逻辑不能发明新的定律一样,逻辑也不能发明真理;真理不是思想的产物、也不是逻辑的产物,而是由启示而来的。有许多人用人的逻辑推论出许多新的“真理”,这是错的,是我们要反对的。但是,研究《圣经》又一定需要逻辑,这是不容置疑的;逻辑是科学的研究方法,是工具,逻辑推理这种方法本身是科学的。
逻辑是人们用来认识和论证的工具,通过明确的概念、逻辑性的推理、恰当的判断,使人的认识合符正确的规律、论证严谨,结论有相当的正确性。令人说话、写文章中心明确,条理清楚,结构严谨,有说服力。也同样透过逻辑,才能发现已有的错误,反驳谬误、揭露诡辩。要研究一样事物,一定要在严密的逻辑里面,否则,世上就没有什么对或错的标准了。
美国着名的心理学家、公共关系学专家卡耐基说:“大部分的人类在思想时很少使用思维逻辑的。”这就怪不得为什么人类有这么多怪异的想法和错误了。
中国古代文化里有逻辑的胚胎,却没有发展成逻辑学;逻辑学是近代引进西学时才进入中国的,由此可见,中国人不太重视逻辑,因此中国人的思维容易发生混乱。比如说:“看电视会上瘾,既然会使人被捆绑,所以不能看电视。”“喝酒是会醉酒的,既然喝酒会使人犯罪,所以不能喝酒。”这是我们最经常遇到的解经逻辑。许多人觉得这种逻辑是对的,现在我试运用这种逻辑如此类推下去:“饮饮食食是会导致荒宴的,既然饮食是会使人犯罪,所以我们不能饮食。”“金钱会使人堕落……所以金钱是不好的,我们不要金钱。”“科学制造出原子弹……所以……”“女人会使我们……所以……”如果这种“逻辑”是“真理”,世界就没有一样好东西了,因为所有东西(即使是好东西)的极端都是有负面作用的。
若想验证一个题目是否正确,一定要经过严谨的论证。然而,我们很多人所表达的观点,是没有经过逻辑论证的;某些分争,就是因为争论的双方缺乏逻辑,从一个概念突然跳到另一个概念,从一个观点突然变为另一个观点 ,而不习惯逻辑思维的人,根本不知错在哪里,这怎么不发生歧见、怎么不纷争呢?
(1)概念上的错误
“概念”是思想的基本元素,思维是在“概念”的基础上进行的,如果要使思想正确,那么“概念”本身应该是要正确的,假使“概念”不正确,它的思维结果——思想就不正确。今天基督教里面“概念”非常混乱,对每一种“慨念”都各有各的说法,没有统一的定义,没有权威性的专用辞典,使得各种学说在“百家争鸣”。
比如对“悔改”的定义,有人认为作了决志祷告就是悔改了;有人认为受洗了就是悔改了,又有人认为悔改必须与他的行为相称才算等等。
基督教内慨念的不一致性现象严重,就更谈不上正确的逻辑思维了,一定会出现许多错谬的观点。
《两般秋雨庵随笔》有一段有趣的争论:小酒店的门前晾晒着一些衣被,晾绳拴在一根竹竿上,竹竿插在一只木头碌碡中。午后风紧,时时把木头碌碡连同衣被吹翻在地。某甲见了,啜了口酒说:“要是换上个石头碌碡,就不会动了。”某乙不服气地应道:“谁说石头不会动?我问你,为何染坊里的石头舂子从早动到晚呢?”某甲回答:“那是因为有人用脚踏。”“用脚踏?”某乙鼓鼓眼睛,“城隍山、柴阳山,每日里干万人踏上山去烧香,怎么又不见它们动一分呢?”某甲解释说:“它们都大而实心,所以难以动弹。”“好,依你说大而实心不会动,那么,城河上的石桥都是小而空心的,为何天天踏也不会动呢?”
他们争论的焦点是一个说“石头不会动”,另一说“石头会动”,但谁也没有留意到这“石头”的概念在不住地变换:碌碡——舂子——山——石桥。他们仿佛在争论同一个概念(石头),但实际上暗中却是混淆了概念。
逻辑学上最常见的错谬,就是“偷换概念”,这就是被偷换了概念也不知道的例子。
什么叫婚姻?有一种教会认为婚姻是彼此委身的约,既是约,就有约束力,但约是可以被违反约的行为撕毁的,于是说:谁犯了淫乱,就破坏了婚约,如果屡犯不改,另一方可以根据太19/9请求离婚。
而另一些教会的婚姻概念尽管没有明确,却理解为是一个卖身契似的关系,并根据林前7/39,得出结论是:女人只要到男人手上,就终生被约束,只有男人死了,这个婚姻才结束。因而不管男人怎样犯淫乱,公开娶妾,与妾一同虐待她,她都必须忍受,甚至男方离婚与别人结婚,她都只能守寡,不能再婚,那个男人回来要钱还得给钱,要身还得给身,“因为这是神的话”。
这种争论仿佛是关于同一个问题:婚姻的,但实际上此“婚姻”,同彼“婚姻”不是同一个概念。词相同,内涵不一样,所以不同的概念,就有不同的结论。我们常常会被貌似相同的东西搞混淆了。
异端邪说最喜欢用混淆概念的手法,去使我们分不清对错。又如“东方闪电”说:“圣经不都是神的话,里面有人的话、蛇的话、魔鬼的话、驴的话……”听起来非常正确。但我们不知道他们在混淆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了。“圣经都是神的话(集合概念)”包括“神所默示的(话)”和“神亲自说的话(非集合概念)”;而“神所默示的(话)”还是一个集合概念,它包括先知写的话、历史见证,也包括神亲自说的话和历史中人或其他角色说的话。圣经是从神的默示而来,从整个集合概念来说,圣经是神向人类说的话;但“东方闪电”却在暗中偷换了概念:“只有神亲自说的话才是神的话”,这个概念是没有明说的,而是偷偷地加在是似而非的话语中,使听的人不知不觉就上当了。如果换了一个方式说,你就知道它的荒谬了:“《伊索寓言》其实不是伊索要表达的意思,因为里面有狐狸的意思、有狼的意思、有青蛙的意思、有公鸡的意思……”
当然,“圣经都是神的话”这个命题也是不够严谨的,因此可能给谬误钻空子、被异端邪说利用;如果说“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话)”,这样就严谨了。命题不严谨,也是因为概念不明确做成的,这是我们值得注意的。
(2)推理上的错误
逻辑推理中有一种叫归纳推理,归纳往往带有人的主观性,所以容易发生错误。例如有一种学说,把《圣经》中有关哭、悲哀的经文综合起来,得出一个结论说:我们信耶稣,悲哀哭泣的人更讨神欢喜;很多人听了他们的“生命课”都觉得很对,因为他们引用很多的经文,看起来有理有据。
如果这样的归纳是对的,我也仿照他们,把《圣经》中有关摩西、约书亚、大卫杀外族人的经文归纳起来,也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凡要讨神喜悦的人,都要杀外邦人。听起来是不是也很有道理?
归纳推理作为方法论本身无疑是正确的、科学的,但却很容易被人所误用。有一个思想家说:“归纳是危险的”,因为归纳的过程,可能会客观地分析,也可能会掺杂人的主观思想,这样就会偏离正确的轨道;另外,归纳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入手,即使从同一个角度也归纳出不同数目的“项”;比如同一个问题,有人归纳成5点,有人归纳成7点,这样,结论就不尽相同了,这是人们较难发现错误的原因之一。
以上例子的错误,就在于它的结论与已有的教义冲突。另一些的错误,就是归纳出来的结论没有其他的教义引证,是产生了“新的真理”、“新律法”。例如:
3+46=49; 6+43=49;12+37=49;18+31=49; 24+25=49;32+17=49……;
无数事实证明,所有数的相加都等于49。
这是我们通常见到的逻辑错误。例子如下:
基督徒已经脱离律法了,不用守安息日、不用献祭、不用守节期、不用割礼、不用守食物洁净的条例、不用守妇女生子洁净条例……这些所有的事说明,旧约不是给我们基督徒遵守的,而是给以色列人遵守的。
其实这是我们没有真正看懂旧约,而发生的想当然的错误,如果我们懂得神定规这些律法的属灵精意的话,就知道在神没有一句话是可以废去的。
鲁迅 先生在《论辩的魂灵》中揭露文学界荒谬的奇谈怪论时指出:“你说甲生疮。甲是中国人,你就是说中国人生疮,你是中国人,就是你也生疮……”透过他的分析,暴露出当时文学界某些观点和逻辑是多么的荒诞,这些人都是当时的大学教授、文学家、或博士什么的,他们尚且会犯这样逻辑上的错误,就可想而知我们了 。
以上是犯了“以偏概全”的逻辑上的错误,这种错误在属灵的思维中也是常见的;譬如别人生病,我们就认为他得罪了神,犯罪了;不错,犯罪可能会带来疾病,但并不一定所有的病都是罪的结果。
《圣经》中曾经用“酵”来比喻罪,但如果我们从此认为“酵”就是指罪,那就是犯了“以偏概全”的逻辑错误。我见过一个牧师曾经错解了《圣经》中的一句话:“他又对他们讲个比喻说:天国好象面酵,有妇人拿来,藏在三斗面里,直等全团都发起来。”(太13/33)“ 他解释说这里的”面酵“一词就是指罪云云,其实”酵“在这里是一个比喻,指的是”即使原来很少,却能迅速发展“的类比性,这种特性很多事物都有,坏的(罪)事物有,好的(天国、信心、属灵的)事物也有这种特性。正如我们中国文化中常用的”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比喻一样,都可以用于好事坏事上。
逻辑上容易犯的错误还有许多,例如:违反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分离律,否后律……等等数不胜数。但话又说回来,即使逻辑上没有错误,许多结论也不一定是真理。有些人太过于相信逻辑,把它等同于真理,就会上魔鬼的圈套。
甚至有神学家就是用科学、逻辑的方法来否定神迹,看他们的书,觉得说得有理,但神的意念高过我们的意念,神的作为高过我们的作为,他在本质上是超越科学、超越理性的;真理远远高于科学、高于逻辑。真理不是从人的思想中产生的,而是来自于启示,因此逻辑思维——思想是不能产生真理的。
举一个合乎逻辑却很荒谬的例子:神是公平不偏待人的,是没有性别歧视的,所以,耶稣第一次来是男身,第二次来时应该是女身……听起来很合逻辑,但却是违反《圣经》的。
还有一种错误是逻辑正确,而事实上是错的现象,逻辑学上叫做诡辩。例如:一粒谷子落地时没有响声,两粒谷子落地时也没有响声,三粒谷子落地时……以此类推,一整袋谷子落地时也不会有响声。在逻辑上你找不出它的错,但事实上却是荒谬的。
还有许许多多林林总总的逻辑错误,不胜枚举,从以上列举的例子中我们可以知道,人在逻辑上实在会犯许多的错误。即便是逻辑学家,也会犯同样的错误。记得我在大学学逻辑时,教科书上有一道经典的题目:”如果上帝是全能的,他能创造一块连他自己也举不起的石头吗?“作为不可推翻的逻辑例证,现在才知道原来逻辑学家也很无知,也常犯逻辑学上的错误。这道题本身是自相矛盾的悖论——一种看起来好象肯定对的,实际上却错的(似是而非)的立论。有了不可阻挡的力,就没有不可推动的物;而有了不可推动的物,也就没有不可阻挡的力,这两者是不可并存的。正如什么都可以刺穿的矛和什么都不可以刺穿的盾不可并存一样。悖论是不能作前题的,是不合逻辑的:前题已经错了,结论一定是错的,这只是一种诡辩,成立的只能是诡辩。进化论也是建立在一系列的考古推理上的,这些推理隐藏了许多逻辑方面的错误。既然逻辑学家、科学家也不能避免陷入错误的逻辑里面,那么我们是谁?就绝对正确吗?
其实这里所指出的人类的逻辑错误只是千分之一、万分之一的。如果我们以一千种错误的语文去进入一千种错误的认识观(1000×1000=1000000)再用一千种错误逻辑去思考,将会有多少错误(1000000×1000=1000000000)?你就知道一个事实:真理只有一种,而错误几乎是无穷的。你就知道,错误为什么会层出不穷了。
4. 神学的局限
神学是帮助人认识真理的一种系统学说,它本身并不是真理,而只是一种观察真理的方法和因此而得出的结论。它的每一个学说,每一个系统,都有人工”凿“痕,所以每个系统都不完善,只不过是某个系统比另一个系统更接近真理而已。虽然任何系统都存在着谬误,但不能因此而否定整个系统;每一个系统都有其长处,但也不能因此而独尊一家之言,公允的态度应该是接纳各家的长处,才会更接近真理。
我们看真理,就好象很多画家同时画一个静物,因为角度不同,眼力不同,观察的方法不同、功力不同、表达方式不同等差异,画出来的画就有很大差别。
今日我们各人各派的研经,角度、原则、前提、文化水平、学术水平都不同,对圣经背景、上下文、段意转移等的理解,都因人而异。可以说,今天我们的宗派体系,神学体系,都是经过人的理解的产物,所以就必不可少地有分别、有分歧了。例如世界三大解经家,对启示录的解释各有不同;还有不少观点各异的神学体系等。
有一种已经走向极端的灵意解经,完全摆脱了科学的研究方法,以一种超然的方式,天马行空、漫无边际地任由人运用自己的幻想与猜测,这种毫无约束、毫无理据、毫无逻辑的解经方式,舍弃了人的认知规律,爱怎样解便怎样解,失去了准则、也不受检验,就向人意甚至是邪说敞开了大门。这种极端的灵意解经,是非常危险的解经,许多异端就是从这里发端的。
难道我们都没有犯这些错误吗?即便是神学家都不可避免,你是谁?竟认为自己是不会错?
5. 乱用经文、错用经文、断章取义、取用经文不平衡、不同神学观点下翻译的错误……所致。
有人常喜欢用”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徒5/28)“的经文来抗拒顺服教会的领导,这显然是断章取义或者是别有用心地乱用经文,为什么神又说:”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罗13/1,2)“?难道是《圣经》自相矛盾吗?
如果我们只用前一句经文,就好象我们如果顺从神,就不应当顺从人,可是联系下文并不是这个意思;可见如果我们取用经文不平衡、断章取义,就会使经文变成荒谬的话,甚至严重歪曲真理。如果我们平行来看就能知道,这段经文的上下意思是:当人的意念与神的话语冲突时,我们应该”顺从神,不顺从人“,但如果人的意念并没有与神的话语冲突,就要顺从人的权柄。
许多关于”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争论,或关于”方言“的争论等,其实深究起来,都是乱用经文、错用经文、断章取义、取用经文不平衡等原因造成的(日后会专门单独去论证)。
严谨的解经方法是:每一句经文,不但要联系上下文来解,还应该联系整本《圣经》的精神(精意)去解,简单地说,就是要用整本《圣经》去解释一句经文,就严谨了。
6.中国人的问题
中华民族深受龙文化(中国特色的封建文化)的影响,几千年来,统治阶级一直用”愚民“政策,来统治人民,他们害怕人民一旦懂得事理,就能把他们不合理的制度看透。过去帝皇用”焚书坑儒“、用挑字眼的方式兴起文字狱,去迫害有见识的人;直到”文化大革命“上纲上线、无限上纲,去迫害有异见的人。使得普通的老百姓处于愚昧状态。
我上小学时,一个星期就有好几天在操场上开大会。有一次开大会,有一个同学用《毛主席语录》遮挡太阳,老师就喝斥道∶”周鹏飞同学,你在干什么?“”遮太阳。“”遮太阳?太阳是什么?太阳就是毛泽东思想(注:这是当时的革命口号∶“毛泽东思想是光辉的太阳。”),你敢抵挡毛泽东思想?你见不得太阳证明你很有问题,还用《毛主席语录》来遮挡,今天下午开全班批判会……“ 这是我亲身经历的事,没有夸张就是这么荒唐。这是 从一位 老师、一个知识分子口里说出来的话,可想一般老百姓会愚昧到什么程度,由此可知魔鬼愚弄我们民族到什么程度了。
另一方面,中国人受教育的程度、比例较低。几千年来,以近代尤甚,被统治阶层故意愚弄、愚昧化,中华民族一直处于一种较严重的愚昧状态里。愚昧与魔鬼有没有关系?有,《圣经》中常常把愚昧看成是与神对立的,因为这是魔鬼(龙)的文化。而这种状况对今日教会领袖和同工的素质有很深的影响。
7. 属灵的层次不同、知识水平的参差
人因受教育的程度不同,就形成各种文化层次;一些人的理解力强一些、或差一些,一些人经历真理多一些,或少一些,也形成了许多实际上的差别,就好象一个社会有托婴班、幼儿小班……一年级、三年级……或是初一生……高二生、有大一、大四……研究生……博士、教授、院士……等略计三十多个层次,(即使同一个班,同一个研究所里,仍然有成绩较好或较差之分),在学识上人不知道可以分出多少层,在教会里,同样因为生命、知识的差距也会有这样的层面,不同知识层面的人理解同一件事肯定有很大差别,这是一个小学生都懂得的道理,但分争的人却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于是争吵起来。
如果有一个老师出一道题:2和3的运算最大值是什么数?
一年级的就回答5(2+3);
二年级的就回答6(2×3);
而初中的就回答9(3的2次方);
这时候一年级的学生会认为6和9的答案是错的;四年级的也会认为5和9是错的;只有初中学生不会吵,因为他知道怎么争论他们现在都不会明白的。
有一个女老板要求爱因斯坦用三言两语把相对论解释清楚。
爱因斯坦说:”这样吧,我还是跟你讲个故事好。一天我同一位盲人一起走路,我说想要杯牛奶。他问道:「牛奶是什么东西?」我答道:「一种白色的液体。」「液体我明白,可是什么叫白色?」「天鹅羽毛的颜色就是白色。“”羽毛我知道,天鹅是什么东西?」「是一种脖子弯曲的鸟。」「脖子我懂,可是弯曲是什么东西?」于是我沉不住气,抓住他的手臂将它拉直,说:「这叫直,」然后又把他的胳臂肘弯了一弯,说:「这叫弯曲。」这位盲人朋友说:「噢,现在我知道你说的牛奶是什么意思了。」“爱因斯坦问女人:”你对相对论还有什么要问的吗?“她决定换个话题。
以上两个人是在不同的水平层次上的,所以怎样讨论也不会说得明白的;没有经历过神迹的人,根本难以理解神迹;没有经历与主建立关系的人,他很难理解什么叫”瑞玛“,对于这样的人,争论有什么用呢?就如与没有经历过圣灵充满的人去争论圣灵充满,双方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达成共识的。
人类在各方面的错误,如果不是”罄竹难书“的话,至少也需要好几百本书才能论述得清楚。在这里我并不是要论证谁对谁错,也不是想在这里甩书包,只是想指出要达至正确,要有多少因素的保证,发生错误的可能性有多少,稍有漏洞就可能有差错。使我们了解人正确认识事物的方式、方法尚有许多欠缺,好让我们明白离正确研讨《圣经》还有多远的路要走;如果没有一定程度上和各方面的训练,我们距离真理还是很远的,以此也让我们看到自己的无知和欠缺,为的是使我们今后谦卑些。
既然语言学家、作家、思想家、哲学家、文学家、教授、博士、逻辑学家、科学家、神学家、名人、律法师、文士……都可能有错,请问你我是谁?我们是超人?神人?就绝对没有错吗?
既然知道我们处在万千种错误的包围中,难道你,只有你是最幸运的一个,是不会有错的?真理总是在你手中?如果不是,那你还争什么?
尽管我曾有幸在大学的中文系学习,却不敢说自己不可能犯认识上的错误,这并不是故作谦虚,而是越学习越知道自己无知,即使我们读到博士,是神学家,也不能说自己是绝对正确的。
过去可能我们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错,这是因为无知弄瞎了我们;魔鬼用自义的油弄瞎我们的眼,使我们看不见自己的无知,使我们总觉得自己是对的、是最正确的。
本来这只是人的软弱、局限造成的释经错误,并不是罪,所以不要去定罪。但如果我们以骄傲自义的态度去争论,就是罪,就是魔鬼的作为!
的确,《圣经》是没有错误的,错误都是在研经时发生的。分争是由于一方、或双方的错误引起的,正确的解决办法是围绕这个问题去查经,就是以《圣经》为依据检查双方研经上是否有错漏。
人往往自己很难发现自己的错误。记得读大学时,在交作业之前,我们喜欢互相交换来看,以通过对方发现自己的错漏,后来写作时,我要先把草稿交给朋友去改,然后才投稿,这也是为了让别人帮助我找出错误。出版制度中有专门的编辑、校对人员,并不是这些编辑、校对比作家高明,而是编辑站在局外人的身份上,发现某些错漏比作家本人更容易罢了。
希望我们的教会向世人学习一下,怎样处置学术上的分歧。从此之后,彼此能创造互相交流(通)的机会,在交流(通)中学会平心静气地听取别人的意见,放下自己的看法,在爱的气氛下毫无成见地讨论一些问题。
希望中国教会将来能有一份超越宗派、组织的刊物,能够让不同的领受或观点在上面发表,作为各宗派、各教会、领袖、同工查经、研讨、交流的平台,让各家各派都畅所欲言、百家争鸣,并多层次、多角度地显明真理的广博,这样我们才可能发现自己原来的某些领受是经文用错了,释经不平衡、角度狭窄、理解错误等原因造成的,才能使我们的领受越来越丰富、越来越立体、越来越正确,让错误的人在比较中找出自己的错漏。
默想与祷告:
我对自己有自知之明吗?我的知识、学识如何?凭这些东西可以保证我绝对正确吗?
亲爱的上帝呀,我从来没有象今天那样看到自己的无知和缺乏,按我所知的,其实是一无所知的,过去,自义蒙蔽了我的心,使我不知不觉自以为是,有分争的心态和行动,求祢原谅。我决意不再分争了,因为可能是我错也说不定,求圣灵教导我谦卑,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