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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个自由的基督徒——读马丁路德

雁子文选 by 雁子

10月31日是宗教改革纪念日(1517年10月31日),权借此文以兹纪念伟大的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题记】

——读马丁路德

此地无银300两地说一下,这里的自由指主里的自由,而非世俗的自由。

很多人不愿意接受基督教信仰,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对中世纪天主教的黑暗深恶痛绝。从小说里、电影里、书籍中我们看见的是披着黑色斗篷阴沉着脸的主教,是阻挡人们追求美好爱情的教会,是宗教裁判所,是火型柱,是对“异端”至于死地而后快的残忍……还记得当年看霍桑的小说《红字》,对那两个相爱的男女充满了同情,心想这辈子打死我也不会信教。

可连自我己都想不到,我成了一个基督徒,把这个在过去听起来很滑稽的名词戴到了自己的头上。

在圣灵的感动下我开始写信仰随笔,把我理解的感受一股脑倒了出来。接踵而来的是各种各样的指责和批判:你都是基督徒了还怎样怎样,你是基督徒绝不能怎样怎样,你这样写文章是对圣经怎样怎样……

有一度我很惶惑也很失落,难道必须符合了各种清规戒律才能是基督徒(谁真正符合了)?难道必须完全理解了圣经才能写文章(谁完全理解了)?难道作了基督徒我就不能是我了(那我应该是谁)?难道成了基督徒就什么人都可以想说我就说我了(谁能辨别对错)?这么麻烦,那我就不是基督徒算了。在我信主几个月之后,在网上宣布了一个申明:从今天起,我不称自己为基督徒了(仅指口头上)。荒唐之极。

有一天,我看见了一篇文章,叫《基督徒的自由》,上面说:“基督徒是全然自由的万人之主,不受任何人的管辖。”“我们不单是极其自由的王,也是永远的祭司,这比为王更大更为可贵,因为我们做祭司,配在上帝面前为别人祷告,并将属上帝的事教导别人。”感谢主,原来基督徒是全然自由的,不是一点自由,是完全的自由。

这篇文章不是什么“文化基督徒”写的,不是什么异端派别的**写的,而是宗教改革领袖马丁路德的大作。呵呵,所以“法利赛人”啊,你们闭嘴。

如果有怀疑,再看下面这些话:“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上帝叫祂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凡相信祂的都得着义”“义人必因信得生”。这些话是谁说的呢?是保罗。

感谢主,我不用再忧虑自己是不是配称基督徒的名,是不是真的得救了,因为我知道我确信基督是上帝的独生子,确信基督因拯救我们而死去而复活,确信基督他已更新了我的生命。不再需要别的什么条件,“除此以外没有别事可使人成为基督徒。”(路德语)

在阴森森的中世纪,马丁能写出这样荡气回肠的战斗檄文,不仅是不简单,而且是不怕死。那时候的基督徒有多少清规戒律啊,说几条让人咋舌的吧:信徒不能读圣经,否则叫亵渎神灵;平信徒不能领受饼和杯,原因是他们笨手笨脚会把杯里的酒(耶稣的血)倒在地上;修士和修女终生不能结婚,那叫圣洁;作修士修女要每天半夜就起来祷告,不能吃饭,连续几个小时,那叫虔诚;每周至少两次绝食祷告,把自己饿得皮包骨头,还要上街乞讨,那叫有信心;登上罗马大教堂的阶梯要一步一跪,还要亲吻阶梯,那叫拯救灵魂……马丁就是在亲吻罗马大教堂阶梯的时候突然明白了,这些行为完全无用,这绝不是上帝喜悦的事情。

在所有的基督徒都认为这一切理所当然的时候,路德贴出了《九十五条论纲》,向当时掌握生杀大权的教皇宣战。这可是比天还大的事情啊,是动摇教皇权利的根基啊!难怪他的对手疯狂喊叫:“我们要点了你,阉了你,砍了你的脑壳”。

一场生死存亡的战斗拉开序幕。

路德何其人也,尽敢在太岁头上动土?

马丁·路德(1483~1546):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倡导者,新教路德宗创始人。

介绍他的书太多了,我只拣我认为有趣的说。

路德出生在德意志一个叫爱斯里本的小乡村,当时属于罗马帝国境内。18岁上大学,获得文学学士学位,接着又获得了哲学硕士学位,还系统学习了法学。20岁的时候第一次读到了圣经,他的感觉是“震惊”和“惧怕”。1505年的一个夏天,路德遭遇暴风雨,电闪雷鸣中,他以为死期到了,扑倒在地上说:“圣安妮救我,如果你让我不死,我愿意作修道士。”(圣安妮是玛利亚的母亲,耶稣的外婆。当时的人不敢直呼耶稣或者玛利亚,就把外婆搬出来了)。雷电停了,路德成了修道士。

路德在修道院里干最脏最累的活,上街乞讨,禁食冥想,虔诚操练,凌晨2点就起来祷告,不吃不喝,几尽休克。经过数年的历练,路德得出结论,“无论人多努力,并不能去掉罪性。”他的经历为他之后的宗教改革理论奠定了基础。

当时的天主教认为人的罪可以“补赎”,也就是交一定的费用来赎罪,这成了教会的经济来源,罗马教皇是最大的受益者。

1517年,教皇以修建教堂之名发行了一种据说是威力更大的“赎罪券”(可以大大减少在地狱的时间),而且还雇了一个出色的推销员,他居然想出了一个名留千古的广告词:“钱币叮当落银库,灵魂一跃出炼狱。”真是天才,赎罪券很快风靡欧洲。

“彼得说:你的银子和你一起灭亡吧!因你想神的恩赐是可以用钱买的,你在这道上无份无关,因为在神面前,你的心不正。”(使徒行传8:20)估计众信徒并没有读过圣经上这些话,但是教皇也不明白这个道理吗?

忍了十几年的路德再也忍不下去了,终于火山爆发,把《95条论纲》贴到了教堂门口。《95条论纲》主要攻击罗马教皇3点:一、教会的财务开支;二、教皇对炼狱的权力;三、罪人的福祉问题。可以说是箭箭穿心。如果路德的理论成立,大厦将倾。

有两个书商看见了“95条”的商业价值,利用刚刚发明的活版印刷术,把“95条”迅速推向市场,狠狠赚了一大笔,路德这个年轻的修士也因此一夜成名。据说因为路德的文章,全世界的印刷数量猛增了6倍。可见即便是纯粹精神领域的东西,也是可以和市场牵手的,书商在宗教改革中起到的作用不容忽视。这也给今天的我们一个启示:宣教需要出版商。

《基督徒的自由》等一系列传世文章就是在这时出台的。路德的每一句话都像炮弹一样指向以教皇为首的旧的宗教势力。

“上帝的道不是藉什么行为所能领受,所能爱慕的,乃是单藉着信。”“行为,不论其性质如何,与里面的人没有关系。”

看到这里我也有疑问了,这路德也太大胆了,照这么说“十诫”也可以不遵守了吗?只要信就可以了?作恶事也可以吗?

路德说:“信不是叫我们脱离行为,只是叫我们脱离论行为的假道理。”真正信上帝的人,必然会自觉地遵守“十诫”等律法,必然会以圣经的教导约束自己的行为,必然会去作神喜悦的事情,必然不去作恶。

当然,因为我们都是罪人,罪人难免作罪事,但那应该是在他“不晓得”的情况下,一旦晓得了,就会忏悔,就会改正。

善良的行为不是得救之因,而是信仰之果。

比如成为基督徒的我,突然变得勤快了,每日笔耕不缀,但我并不是因为勤快才成为基督徒的,而是因着信和爱不得不做,不得不写。正如路德所说:“决不是工夫使工人如何,乃是工人怎样,他的工夫也怎样。人的行为正属如此。”

可见,做工是信的结果,而不是信的前提。行为如果不建立在信的基础上,如果仅仅是借着基督的名做自己的事,扬自己的名,这种行为不仅不是基督喜悦的,而且是恶的。

按照路德的解释,上帝对我们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信,至于一切的道德行为等,只不过是信上帝之后产生的自然结果。

信仰的结果使我们放下了罪的负担,解开了罪的捆绑,得到了释放,得到了自由,因而获得了喜乐、平安、信心和盼望。

对于非基督徒来说,这很重要。常常在传福音的时候听到朋友说:“不着急,我觉得自己还不够基督徒的条件,以后再说吧。”这一“再说”,往往就没有日子了。基督徒不需要任何条件,只需要信,作基督徒不会影响你的自由,只会让你更加自由,外加一份幸福。这幸福是白白地得来的,还犹豫什么呢?

有一个理论,说是基督徒只有得到了“真道”才是得救了,没有得到“真道”的人只是自以为自己得救了。搞得不少基督徒都惶惶然:“我究竟得救了没有呢?”

这个说法看起来很正确,其实很可疑,因为什么是真道、谁真正得到了真道往往是由人来说的,而人却思维局限或者居心叵测。

信仰的问题怎么可以听别人的呢?是否得救只有一个标准,那就是看你是不是真“信”,而判断这个标准的只能是神,与任何别人都没有关系,哪怕他是最著名的牧师。信仰说白了就是你和神之间的关系,中间没有也不可能有第三者,一切试图插在神和人之间的势力,包括各种争权夺利的派别都不是出自神的。基督教只有一位元首,那就是基督本人。

这也是路德的生命体验和结论。这一结论让教皇很恐慌,因为长期以来,教皇正是在人神之间充当了第三者的角色。

在罗马教皇眼中,路德就是一大胆蟊贼。1520年,教皇利奥十世主持会议,认定“95条”为异端,教皇亲自写序:“主啊求你起来,为你的缘故施行审判,有一只野猪已经闯入了你的葡萄园。”路德被当成了野猪,而且认定他不仅传异端,还煽动民间暴乱。路德脱下了修士服,解甲归田。但是路德的思想已经如滔滔洪水流向了全欧洲,全世界,再也挡不住了。

面对生死威胁,路得毫不退让:“他们把我当异**,可是耶稣本人不是也曾经被判为诱骗者和异**?”“我坚信教皇是反基督,罗马是撒旦的教廷。”“奉神的名,我决践踏猛狮,蹂躏龙蛇。这个工作在我生时开始,在我死后完成。”他的话得到了应证。

路德应该庆幸,他只是被赶出了教会,而他的许多追随者却被绑在火型柱上活活烧死了。

说到这里不能回避一个话题——顺服。罗马书13章教导我们要顺服一切在上掌权的,路德岂不是违背了圣经?

这个问题困惑我已久。“公平是你宝座的根基”(诗89:14)、“上帝因公义显为圣洁”(赛5:16)。为什么我们要无原则地顺服呢?

反复地学习,反复地思考,尤其是看了许多前辈的见证,我越来越明白,圣经没有说错,是人理解错了。

任何事情都有“律”,孩子要听妈**话,市民要听市长的话,下级要服从上级……没错,这是一般规律,谁也不能反对。但是遇见特殊情况时怎么办?比如妈妈让你去骗人,市长让你欺负老百姓,上级制定了错误的路线,执政者不允许你聚会敬拜上帝,纳粹党发动了战争……你怎么办?这种可能性无疑是存在的。

我理解,在这种时候,就应该“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神的物当归给神”(马太福音22:21),就应该“顺从神,不顺从人”(使徒行传5:29)。“听从你们,不听从神,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们自己酌量吧!我们所看见、所听见的,不能不说。”(使徒行传4:19)

用普遍的法则对待特殊的事物,这种做法很容易被恶人利用。当你不愿意去骗人的时候,你违背了“要听妈**话”的原则,当你面对邪恶势力站出来坚持真理的时候,你违背了圣经“顺服一切掌权者”的原则。说到“不顺服”,基督教最早的“反叛者”应该是耶稣基督。

本是一个简单的逻辑问题,却被许多基督徒拿来对付弟兄姐妹,在“顺服”面前,公义、正直、善良、爱心似乎可以忽略不计了。许多教会对于社会上的不公能够做的仅仅只是祷告,不许说也不许写,否则就是“不顺服”。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学会完整地领会圣经精神,而不是断章取义。

有人对路德说:“难道只有你一人聪明,历世历代的人都搞错了?”正是因为大多数人都这么想,所以能站出来改革的总是极少数人。真理不是依据人多人少决定的,而是依据圣经,只要是不符合神的旨意的,就应该改革。

愿上帝在中国兴起像费朋霍尔、像马丁、路德金、像林肯那样的基督徒,在神州作光作盐。“唯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摩5:24)

被打成异端并赶出教会的路德退出了历史舞台,在改革的激流中他学会了“等待”上帝。在等待中他翻译了第一本德文圣经,他要让每一个人都能够自己读圣经而不是听别人解释。他写了几十首赞美诗歌,出版了一本赞美诗歌集。因为没有了修士的身份,不再有生活来源,他买了一个车床学作木匠以便养家。他真的成为一个完全自由的基督徒了。

1546年路德已到弥留之际,有人问他:你是否还坚持你奋斗了一生并落得如此下场的道呢?他回答:“是的”。这是他在这个世界上说的最后一句话。

他同时改变了信仰和世俗两个世界,他解放了被罪和烦琐教规双重捆绑的基督徒,他和罗马教会针锋相对却拯救了罗马教会;他不重视行为却做出了惊天动地行为。让我们记住他的名字——马丁.路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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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是宗教改革纪念日(1517年10月31日),权借此文以兹纪念伟大的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题记】 ——读马丁路德 此地无银300两地说一下,这里的自由指主里的自由,而非世俗的自由。 很多人不愿意接受基督教信仰,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对中世纪天主教的黑暗深恶痛绝。从小说里、电影里、书籍中我们看见的是披着黑色斗篷阴沉着脸的主教,是阻挡人们追求美好爱情的教会,是宗教裁判所,是火型柱,是对“异端”至于死地而后快的残忍……还记得当年看霍桑的小说《红字》,对那两个相爱的男女充满了同情,心想这辈子打死我也不会信教。 可连自我己都想不到,我成了一个基督徒,把这个在过去听起来很滑稽的名词戴到了自己的头上。 在圣灵的感动下我开始写信仰随笔,把我理解的感受一股脑倒了出来。接踵而来的是各种各样的指责和批判:你都是基督徒了还怎样怎样,你是基督徒绝不能怎样怎样,你这样写文章是对圣经怎样怎样…… 有一度我很惶惑也很失落,难道必须符合了各种清规戒律才能是基督徒(谁真正符合了)?难道必须完全理解了圣经才能写文章(谁完全理解了)?难道作了基督徒我就不能是我了(那我应该是谁)?难道成
了基督徒就什么人都可以想说我就说我了(谁能辨别对错)?这么麻烦,那我就不是基督徒算了。在我信主几个月之后,在网上宣布了一个申明:从今天起,我不称自己为基督徒了(仅指口头上)。荒唐之极。 有一天,我看见了一篇文章,叫《基督徒的自由》,上面说:“基督徒是全然自由的万人之主,不受任何人的管辖。”“我们不单是极其自由的王,也是永远的祭司,这比为王更大更为可贵,因为我们做祭司,配在上帝面前为别人祷告,并将属上帝的事教导别人。”感谢主,原来基督徒是全然自由的,不是一点自由,是完全的自由。 这篇文章不是什么“文化基督徒”写的,不是什么异端派别的**写的,而是宗教改革领袖马丁路德的大作。呵呵,所以“法利赛人”啊,你们闭嘴。 如果有怀疑,再看下面这些话:“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上帝叫祂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凡相信祂的都得着义”“义人必因信得生”。这些话是谁说的呢?是保罗。 感谢主,我不用再忧虑自己是不是配称基督徒的名,是不是真的得救了,因为我知道我确信基督是上帝的独生子,确信基督因拯救我们而死去而复活,确信基督他已更新了我的生命。不再需要别的什么条件,“除此以外没有别事可
使人成为基督徒。”(路德语) 在阴森森的中世纪,马丁能写出这样荡气回肠的战斗檄文,不仅是不简单,而且是不怕死。那时候的基督徒有多少清规戒律啊,说几条让人咋舌的吧:信徒不能读圣经,否则叫亵渎神灵;平信徒不能领受饼和杯,原因是他们笨手笨脚会把杯里的酒(耶稣的血)倒在地上;修士和修女终生不能结婚,那叫圣洁;作修士修女要每天半夜就起来祷告,不能吃饭,连续几个小时,那叫虔诚;每周至少两次绝食祷告,把自己饿得皮包骨头,还要上街乞讨,那叫有信心;登上罗马大教堂的阶梯要一步一跪,还要亲吻阶梯,那叫拯救灵魂……马丁就是在亲吻罗马大教堂阶梯的时候突然明白了,这些行为完全无用,这绝不是上帝喜悦的事情。 在所有的基督徒都认为这一切理所当然的时候,路德贴出了《九十五条论纲》,向当时掌握生杀大权的教皇宣战。这可是比天还大的事情啊,是动摇教皇权利的根基啊!难怪他的对手疯狂喊叫:“我们要点了你,阉了你,砍了你的脑壳”。 一场生死存亡的战斗拉开序幕。 路德何其人也,尽敢在太岁头上动土? 马丁·路德(1483~1546):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倡导者,新教路德宗创始人。 介绍他的书太多了
,我只拣我认为有趣的说。 路德出生在德意志一个叫爱斯里本的小乡村,当时属于罗马帝国境内。18岁上大学,获得文学学士学位,接着又获得了哲学硕士学位,还系统学习了法学。20岁的时候第一次读到了圣经,他的感觉是“震惊”和“惧怕”。1505年的一个夏天,路德遭遇暴风雨,电闪雷鸣中,他以为死期到了,扑倒在地上说:“圣安妮救我,如果你让我不死,我愿意作修道士。”(圣安妮是玛利亚的母亲,耶稣的外婆。当时的人不敢直呼耶稣或者玛利亚,就把外婆搬出来了)。雷电停了,路德成了修道士。 路德在修道院里干最脏最累的活,上街乞讨,禁食冥想,虔诚操练,凌晨2点就起来祷告,不吃不喝,几尽休克。经过数年的历练,路德得出结论,“无论人多努力,并不能去掉罪性。”他的经历为他之后的宗教改革理论奠定了基础。 当时的天主教认为人的罪可以“补赎”,也就是交一定的费用来赎罪,这成了教会的经济来源,罗马教皇是最大的受益者。 1517年,教皇以修建教堂之名发行了一种据说是威力更大的“赎罪券”(可以大大减少在地狱的时间),而且还雇了一个出色的推销员,他居然想出了一个名留千古的广告词:“钱币叮当落银库,灵魂一跃出炼狱
。”真是天才,赎罪券很快风靡欧洲。 “彼得说:你的银子和你一起灭亡吧!因你想神的恩赐是可以用钱买的,你在这道上无份无关,因为在神面前,你的心不正。”(使徒行传8:20)估计众信徒并没有读过圣经上这些话,但是教皇也不明白这个道理吗? 忍了十几年的路德再也忍不下去了,终于火山爆发,把《95条论纲》贴到了教堂门口。《95条论纲》主要攻击罗马教皇3点:一、教会的财务开支;二、教皇对炼狱的权力;三、罪人的福祉问题。可以说是箭箭穿心。如果路德的理论成立,大厦将倾。 有两个书商看见了“95条”的商业价值,利用刚刚发明的活版印刷术,把“95条”迅速推向市场,狠狠赚了一大笔,路德这个年轻的修士也因此一夜成名。据说因为路德的文章,全世界的印刷数量猛增了6倍。可见即便是纯粹精神领域的东西,也是可以和市场牵手的,书商在宗教改革中起到的作用不容忽视。这也给今天的我们一个启示:宣教需要出版商。 《基督徒的自由》等一系列传世文章就是在这时出台的。路德的每一句话都像炮弹一样指向以教皇为首的旧的宗教势力。 “上帝的道不是藉什么行为所能领受,所能爱慕的,乃是单藉着信。”“行为,不论其性质如何
,与里面的人没有关系。” 看到这里我也有疑问了,这路德也太大胆了,照这么说“十诫”也可以不遵守了吗?只要信就可以了?作恶事也可以吗? 路德说:“信不是叫我们脱离行为,只是叫我们脱离论行为的假道理。”真正信上帝的人,必然会自觉地遵守“十诫”等律法,必然会以圣经的教导约束自己的行为,必然会去作神喜悦的事情,必然不去作恶。 当然,因为我们都是罪人,罪人难免作罪事,但那应该是在他“不晓得”的情况下,一旦晓得了,就会忏悔,就会改正。 善良的行为不是得救之因,而是信仰之果。 比如成为基督徒的我,突然变得勤快了,每日笔耕不缀,但我并不是因为勤快才成为基督徒的,而是因着信和爱不得不做,不得不写。正如路德所说:“决不是工夫使工人如何,乃是工人怎样,他的工夫也怎样。人的行为正属如此。” 可见,做工是信的结果,而不是信的前提。行为如果不建立在信的基础上,如果仅仅是借着基督的名做自己的事,扬自己的名,这种行为不仅不是基督喜悦的,而且是恶的。 按照路德的解释,上帝对我们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信,至于一切的道德行为等,只不过是信上帝之后产生的自然结果。 信仰的结果使我
们放下了罪的负担,解开了罪的捆绑,得到了释放,得到了自由,因而获得了喜乐、平安、信心和盼望。 对于非基督徒来说,这很重要。常常在传福音的时候听到朋友说:“不着急,我觉得自己还不够基督徒的条件,以后再说吧。”这一“再说”,往往就没有日子了。基督徒不需要任何条件,只需要信,作基督徒不会影响你的自由,只会让你更加自由,外加一份幸福。这幸福是白白地得来的,还犹豫什么呢? 有一个理论,说是基督徒只有得到了“真道”才是得救了,没有得到“真道”的人只是自以为自己得救了。搞得不少基督徒都惶惶然:“我究竟得救了没有呢?” 这个说法看起来很正确,其实很可疑,因为什么是真道、谁真正得到了真道往往是由人来说的,而人却思维局限或者居心叵测。 信仰的问题怎么可以听别人的呢?是否得救只有一个标准,那就是看你是不是真“信”,而判断这个标准的只能是神,与任何别人都没有关系,哪怕他是最著名的牧师。信仰说白了就是你和神之间的关系,中间没有也不可能有第三者,一切试图插在神和人之间的势力,包括各种争权夺利的派别都不是出自神的。基督教只有一位元首,那就是基督本人。 这也是路德的生命体验和结论。这一结
论让教皇很恐慌,因为长期以来,教皇正是在人神之间充当了第三者的角色。 在罗马教皇眼中,路德就是一大胆蟊贼。1520年,教皇利奥十世主持会议,认定“95条”为异端,教皇亲自写序:“主啊求你起来,为你的缘故施行审判,有一只野猪已经闯入了你的葡萄园。”路德被当成了野猪,而且认定他不仅传异端,还煽动民间暴乱。路德脱下了修士服,解甲归田。但是路德的思想已经如滔滔洪水流向了全欧洲,全世界,再也挡不住了。 面对生死威胁,路得毫不退让:“他们把我当异**,可是耶稣本人不是也曾经被判为诱骗者和异**?”“我坚信教皇是反基督,罗马是撒旦的教廷。”“奉神的名,我决践踏猛狮,蹂躏龙蛇。这个工作在我生时开始,在我死后完成。”他的话得到了应证。 路德应该庆幸,他只是被赶出了教会,而他的许多追随者却被绑在火型柱上活活烧死了。 说到这里不能回避一个话题——顺服。罗马书13章教导我们要顺服一切在上掌权的,路德岂不是违背了圣经? 这个问题困惑我已久。“公平是你宝座的根基”(诗89:14)、“上帝因公义显为圣洁”(赛5:16)。为什么我们要无原则地顺服呢? 反复地学习,反复地思考,尤其是
看了许多前辈的见证,我越来越明白,圣经没有说错,是人理解错了。 任何事情都有“律”,孩子要听妈**话,市民要听市长的话,下级要服从上级……没错,这是一般规律,谁也不能反对。但是遇见特殊情况时怎么办?比如妈妈让你去骗人,市长让你欺负老百姓,上级制定了错误的路线,执政者不允许你聚会敬拜上帝,纳粹党发动了战争……你怎么办?这种可能性无疑是存在的。 我理解,在这种时候,就应该“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神的物当归给神”(马太福音22:21),就应该“顺从神,不顺从人”(使徒行传5:29)。“听从你们,不听从神,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们自己酌量吧!我们所看见、所听见的,不能不说。”(使徒行传4:19) 用普遍的法则对待特殊的事物,这种做法很容易被恶人利用。当你不愿意去骗人的时候,你违背了“要听妈**话”的原则,当你面对邪恶势力站出来坚持真理的时候,你违背了圣经“顺服一切掌权者”的原则。说到“不顺服”,基督教最早的“反叛者”应该是耶稣基督。 本是一个简单的逻辑问题,却被许多基督徒拿来对付弟兄姐妹,在“顺服”面前,公义、正直、善良、爱心似乎可以忽略不计了。许多教会对于社会上的不公
能够做的仅仅只是祷告,不许说也不许写,否则就是“不顺服”。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学会完整地领会圣经精神,而不是断章取义。 有人对路德说:“难道只有你一人聪明,历世历代的人都搞错了?”正是因为大多数人都这么想,所以能站出来改革的总是极少数人。真理不是依据人多人少决定的,而是依据圣经,只要是不符合神的旨意的,就应该改革。 愿上帝在中国兴起像费朋霍尔、像马丁、路德金、像林肯那样的基督徒,在神州作光作盐。“唯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摩5:24) 被打成异端并赶出教会的路德退出了历史舞台,在改革的激流中他学会了“等待”上帝。在等待中他翻译了第一本德文圣经,他要让每一个人都能够自己读圣经而不是听别人解释。他写了几十首赞美诗歌,出版了一本赞美诗歌集。因为没有了修士的身份,不再有生活来源,他买了一个车床学作木匠以便养家。他真的成为一个完全自由的基督徒了。 1546年路德已到弥留之际,有人问他:你是否还坚持你奋斗了一生并落得如此下场的道呢?他回答:“是的”。这是他在这个世界上说的最后一句话。 他同时改变了信仰和世俗两个世界,他解放了被罪和烦琐教规双重捆绑的基督徒,
他和罗马教会针锋相对却拯救了罗马教会;他不重视行为却做出了惊天动地行为。让我们记住他的名字——马丁.路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