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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课 基督徒

一个新名字 by 法兰斯·迪信

(经文:彼得前书四章十二至十九节)

「基督徒」是我们耳熟能详的词语。我们大多数人都有一个基督徒的名字,很多人在广义及名义上都会称自己是基督徒,但在新约圣经的意义上,他们是否基督徒呢?有些人认为:只要他们出生在一个「基督教」的国家,或曾接受了「基督教」教育,或被接纳为某教会的成员,以及采用了基督教原则,他们便是真正的基督徒了。但事实上,纵使我们都满足了上述的条件,但我们仍然可能不是基督徒,因为这些都是外在的条件而已。我们可成为教会成员,有良好、道德及仁慈的品性,但仍然不是基督徒。那么,成为基督徒究竟是什么一回事?在新约圣经,我们可找到对这重要问题的答案,并且我们发现「基督徒」这词汇只用上了三次而已──在使徒行传十一章二十六节,使徒行传二十六章二十八节及彼得前书四章十六节。明显的是,在新约圣经,有六十次基督徒彼称为「圣徒」,有八十次彼称为「信徒」,而被称为「弟兄」的则有二百次,但被称为「基督徒」的只有三次。那么,谁才是基督徒呢?

(1)基督徒是一个属于基督的人(徒十一26)

我们念到「门徒称为基督徒是从安提阿起首……」然而,是谁称呼他们为基督徒呢?是安提阿的百姓当作一种绰号称呼他们为基督徒呢?还是神称呼他们为基督徒呢?明显的是:「称为」这字词在新约圣经里重覆地使用,表明是神称他们为基督徒。姑勿论这是人给他们的称呼或神给他们的称呼,这究竟表明什么意思呢?安提阿的百姓为什么称他们为什督徒呢?或者说,神为什么称他们为基督徒呢?这确实是因为他们明显地与主耶稣基督有爱的联系。他们拥有他,跟随他,爱他及服事他──他们是属于他的。当我们提到中国人、英国人、美国人、俄国人、非洲人的时候,我们知道其中的意思。因此,一个基督徒就是一个「基督的人」、就是一个属于基督的人。故此,我们如何成为一个基督徒?答案是:借着血统或出身。一个基督徒就是一个由神而生的人(彼前一22-23),是一个重生的人(约三5),从而成为一个属于基督的人。如果你翻阅使徒行传十一章十九至二十一节,你便会看到神的仆人来到安提阿,传讲了福音,而主也奇妙地祝福他们的事奉职使,以至于圣灵在他们心中成就了新生的神迹──他们「信而归主」,从而重生得救(约一12-13)。而那就是一个真正的基督徒之首要标志──一个聆听了福音、转离了罪、相信了主耶稣基督、且出生在神的家中的人──一个现已属于主耶稣基督的人。你是否一个基督徒?

(2)基督徒是一个为基督作见证的人(徒二十六28)

保罗在亚基帕王面前为自己作出辩护,请留意他也在为这个人的灵魂作出恳求。他对王见证,述说主耶稣基督的能力如何拯救及满足了他。假设你和我因被逮捕而招杀身之祸,从而有机会作证,我们最关注的,是为自己作出辩护,还是宣讲福音呢?请念第二十七至二十九节,并请留意这不是一个独特奇异的机会,让他充满热情,为拯救人的灵魂而恳求他们信主。他随时随地都是在寻找赢取人灵魂归主的机会。在使徒行传九章二十节,我们看到他在蒙恩得救归信主、公开承认自己的信仰之后,他「立即[新国际英文版本圣经]」开始宣扬主耶稣的福音;而且他的一生也显示,无论在什么情况,他都在传讲神恩典的福音。在宣讲福音的事工上,保罗并非独一无二的例子。那些早期的基督徒也展示出这种独特的热诚,为要赢取灵魂归主。请把使徒行传一章八节与使徒行传八章四节作一对照。那些首批主耶稣的追随者都是勇敢地为主见证的基督徒,而这确是一个真正基督徒的第二标志──一个不单属于基督、更且为他见证的人。为什么我们如此迟缓、勉强,为主见证,以赢取灵魂归主呢?那些早期的基督徒常要面对强烈的逼迫,但他们还是欢天喜地地去传福音(徒五41)。这是否可道出,我们对我们伟大救恩的真实性欠缺着那种深切炽热的信念呢?──但我们若肯真正踏出信心的一步,勇敢为主见证的话,我们便会得到何等令人惊讶、叹为观止的果效!

(3)基督徒是一个与基督一同受苦的人(彼前四16)

第十二至十六节有助于理解这一点。彼得实际上是在说:「现在你已是基督徒,你便得预计要忍受苦难,正正因为你是基督徒。」你看到吗?基督徒是与主耶稣基督认同的,故此必须为他受苦。请参阅及对照马太福音十章二十二至二十五节;约翰福音十六章三十三节及腓立比书一章二十九节。为什么基督徒必须受苦?因为他与非基督徒显着地不同。那些早期的基督徒之所以受苦,就是他们与他们周围的异**截然不同。他们的生命完全转化改变了。他们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我们的毛病是:我们不想与众不同,我们很多只是挂名的基督徒,而那些与我们一同工作和生活的人,难以认出我们与那些不承认主的人之间,有什么分别。这是何等大的挑战!我们必须承认一个事实,那就是若有人真正全部委身于基督,开始过一个分别为圣的生活,他或她就得在生活的每一层面采取主的标准。如果我们定意对基督认同的话,这可能意味着必须忍受世俗的嘲笑和奚落,什至对我们生命的威胁。但请记得:是基督亲自为我们忍受了人们对他的讥笑和辱骂,以及被扔石头砸死和死亡的威胁。

因此,基督徒是属于基督的,他或她必须为基督作见证,也必须与基督一同受苦。你是否一个基督徒?你是一个怎样的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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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彼得前书四章十二至十九节) 「基督徒」是我们耳熟能详的词语。我们大多数人都有一个基督徒的名字,很多人在广义及名义上都会称自己是基督徒,但在新约圣经的意义上,他们是否基督徒呢?有些人认为:只要他们出生在一个「基督教」的国家,或曾接受了「基督教」教育,或被接纳为某教会的成员,以及采用了基督教原则,他们便是真正的基督徒了。但事实上,纵使我们都满足了上述的条件,但我们仍然可能不是基督徒,因为这些都是外在的条件而已。我们可成为教会成员,有良好、道德及仁慈的品性,但仍然不是基督徒。那么,成为基督徒究竟是什么一回事?在新约圣经,我们可找到对这重要问题的答案,并且我们发现「基督徒」这词汇只用上了三次而已──在使徒行传十一章二十六节,使徒行传二十六章二十八节及彼得前书四章十六节。明显的是,在新约圣经,有六十次基督徒彼称为「圣徒」,有八十次彼称为「信徒」,而被称为「弟兄」的则有二百次,但被称为「基督徒」的只有三次。那么,谁才是基督徒呢? (1)基督徒是一个属于基督的人(徒十一26) 我们念到「门徒称为基督徒是从安提阿起首……」然而,是谁称呼他们为基督徒呢?是安提阿的百姓当作一种绰
号称呼他们为基督徒呢?还是神称呼他们为基督徒呢?明显的是:「称为」这字词在新约圣经里重覆地使用,表明是神称他们为基督徒。姑勿论这是人给他们的称呼或神给他们的称呼,这究竟表明什么意思呢?安提阿的百姓为什么称他们为什督徒呢?或者说,神为什么称他们为基督徒呢?这确实是因为他们明显地与主耶稣基督有爱的联系。他们拥有他,跟随他,爱他及服事他──他们是属于他的。当我们提到中国人、英国人、美国人、俄国人、非洲人的时候,我们知道其中的意思。因此,一个基督徒就是一个「基督的人」、就是一个属于基督的人。故此,我们如何成为一个基督徒?答案是:借着血统或出身。一个基督徒就是一个由神而生的人(彼前一22-23),是一个重生的人(约三5),从而成为一个属于基督的人。如果你翻阅使徒行传十一章十九至二十一节,你便会看到神的仆人来到安提阿,传讲了福音,而主也奇妙地祝福他们的事奉职使,以至于圣灵在他们心中成就了新生的神迹──他们「信而归主」,从而重生得救(约一12-13)。而那就是一个真正的基督徒之首要标志──一个聆听了福音、转离了罪、相信了主耶稣基督、且出生在神的家中的人──一个现已属于主耶稣基督的人。你是否一个基督徒
? (2)基督徒是一个为基督作见证的人(徒二十六28) 保罗在亚基帕王面前为自己作出辩护,请留意他也在为这个人的灵魂作出恳求。他对王见证,述说主耶稣基督的能力如何拯救及满足了他。假设你和我因被逮捕而招杀身之祸,从而有机会作证,我们最关注的,是为自己作出辩护,还是宣讲福音呢?请念第二十七至二十九节,并请留意这不是一个独特奇异的机会,让他充满热情,为拯救人的灵魂而恳求他们信主。他随时随地都是在寻找赢取人灵魂归主的机会。在使徒行传九章二十节,我们看到他在蒙恩得救归信主、公开承认自己的信仰之后,他「立即[新国际英文版本圣经]」开始宣扬主耶稣的福音;而且他的一生也显示,无论在什么情况,他都在传讲神恩典的福音。在宣讲福音的事工上,保罗并非独一无二的例子。那些早期的基督徒也展示出这种独特的热诚,为要赢取灵魂归主。请把使徒行传一章八节与使徒行传八章四节作一对照。那些首批主耶稣的追随者都是勇敢地为主见证的基督徒,而这确是一个真正基督徒的第二标志──一个不单属于基督、更且为他见证的人。为什么我们如此迟缓、勉强,为主见证,以赢取灵魂归主呢?那些早期的基督徒常要面对强烈的逼迫,但他们还是欢天喜地地
去传福音(徒五41)。这是否可道出,我们对我们伟大救恩的真实性欠缺着那种深切炽热的信念呢?──但我们若肯真正踏出信心的一步,勇敢为主见证的话,我们便会得到何等令人惊讶、叹为观止的果效! (3)基督徒是一个与基督一同受苦的人(彼前四16) 第十二至十六节有助于理解这一点。彼得实际上是在说:「现在你已是基督徒,你便得预计要忍受苦难,正正因为你是基督徒。」你看到吗?基督徒是与主耶稣基督认同的,故此必须为他受苦。请参阅及对照马太福音十章二十二至二十五节;约翰福音十六章三十三节及腓立比书一章二十九节。为什么基督徒必须受苦?因为他与非基督徒显着地不同。那些早期的基督徒之所以受苦,就是他们与他们周围的异**截然不同。他们的生命完全转化改变了。他们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我们的毛病是:我们不想与众不同,我们很多只是挂名的基督徒,而那些与我们一同工作和生活的人,难以认出我们与那些不承认主的人之间,有什么分别。这是何等大的挑战!我们必须承认一个事实,那就是若有人真正全部委身于基督,开始过一个分别为圣的生活,他或她就得在生活的每一层面采取主的标准。如果我们定意对基督认同的话,这可能意味着必须忍受
世俗的嘲笑和奚落,什至对我们生命的威胁。但请记得:是基督亲自为我们忍受了人们对他的讥笑和辱骂,以及被扔石头砸死和死亡的威胁。 因此,基督徒是属于基督的,他或她必须为基督作见证,也必须与基督一同受苦。你是否一个基督徒?你是一个怎样的基督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