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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的道德要求

丰盛的圣经研读本《圣经》——专题论文集 by 未知

提前3:1-2“‘人若想要得监督的职分,就是羡慕善工。’这话是可信的。作监督的,必须无可指责,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有节制、自守、端正,乐意接待远人,善于教导。”

人若想作“监督”(希腊文episkopos,肩负牧养责任的人,或牧师),他就是在羡慕一个极为重要的职分(提前3:1);然而,这种心愿必须得到神话语的印证(提前3:1-10;4:12)和教会的认同(提前3:10),因为神已经为教会设立了选立监督的明确标准。若有人说神呼召他作牧师,教会的众肢体就当按照提摩太前书3:1-13;4:12;提多书1:5-9中所定的圣经原则试验他(参“事奉的恩赐”一文,页1940)。教会切不可单凭一个人的热心、学识、负担或因为他自称得了异象或呼召就允许他参与事奉的圣工。今日教会无权降低神藉着圣灵所设立的标准。教会为着神的名、神的国和监督职分的崇高威信,必须绝对遵守圣经的要求。

1.对监督的要求主要在于道德和灵性两方面。那些羡慕在教会中作领袖的人当具备久经考验的品格,这比个性、讲道恩赐、管理才能或学术成就都重要得多,而这一切要求的关键就在于他行事为人应当有敬虔的智慧、正确的选择和个人的圣洁等恒久而美好的品行。一个渴慕监督职分的人,他的属灵经历也“要先受试验”(比较提前3:10)。由此可见,圣灵为监督候选人设定了极高的标准,他必须是一位对耶稣基督和他的公义法则忠心耿耿,并且在信心、真理、诚实和清洁上都可作众人典范的信徒。换句话说,他的品格和人生必须是基督在马太福音25:21中所作教训的写照。人若“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神就会派他管理“许多事”。

2.基督徒领袖必须“作信徒的榜样”(提前4:12;比较彼前5:3),也就是说,他们的信仰生活和坚定不移的信心应当值得众人效法,这一点尤为重要。

(1)监督在面临试探时应当持守敬虔、信实和清洁的心,并且应该一直忠于并热爱基督和福音,从而作信徒最佳美的榜样(提前4:12,15)。

(2)神子民不但要从神的话语中,还必须从那些遵守使徒要求的牧者身上学习基督徒的伦理和真正的敬虔。那些实实在在活出信心之道的牧者在神为信徒设立领袖的大计中必不可少。教会应当设立那些敬虔、无可指责、并且众人都乐意效法的人为领袖;若离弃这个原则,就是无视圣经的明确教训。教会牧者必须对基督笃信不疑、配作信徒的表率(比较林前11:1;腓3:17;帖前1:6;帖后3:7,9;提后1:13)。

3.圣灵把信徒在家庭、婚姻和家庭关系中的表率作用视为最重要的事(提前3:2,4-5;多1:6)。监督特别要在对妻子和儿女的忠心方面为神家的人作榜样。他若在这个领域失败,“焉能照管神的教会呢?”(提前3:5)。他必须“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提前3:2)。这节经文有力地维护了一条重要原则,即监督职分的候选人必须在节操上始终忠于自己的妻子。“一个妇人的丈夫”’希腊文(miasgunaikos,属格)直译为“一妇之夫”,意即一个忠于妻子的丈夫;这意味着候选人必须在这个最为重要的方面有忠心的凭据。任何羡慕在教会中作领袖、作榜样的人都必须始终保守自己对妻子和家庭的忠贞。

4.因此,教会中那些犯了大罪或在贞德上有过犯的人就失去了作牧师或当地教会高层领袖的资格(比较提前3:8-12)。这样的人虽然仍能蒙神丰盛的赦免和恩典,但他们却不能再作完全持守信心、爱心、清洁和纯正教训的典范(提前4:11-16;多1:9)。神在旧约圣经中已经清楚地说明,神百姓的领袖必须持守高尚的道德和圣经中的属灵标准;若他们不如此行,神就会兴起别的人取代他们(参创49:4注;利10:2注;21:7,17注;民20:12注;撒上2:23注;耶23:14注;29:23注)。

5.提摩太前书3:2,7又进一步阐明了这一原则,就是监督若离弃他对神和神话语的忠心,不忠于他的妻子和家庭,他的职分就必须被撤去,他也不再是“无可指责”的。论到神子民中犯**的人,神有话说:“他的羞耻不得涂抹”(箴6:33;参箴6:32-33注)。

6.这并不是说神或教会不饶恕那犯罪的人;无论他犯了提摩太前书3:1-13中所列出的哪一条罪,只要他真诚地认罪悔改,神就会真正地赦免他。我们应当明白,这人可以蒙神怜悯和饶恕,恢复他与神、与教会的关系;但是,圣灵所强调的是,有的罪极其严重,以至于罪人即使蒙了赦免,那罪仍会给他留下终生的羞耻和惭愧(指责)(比较撒下12:9-14)。

7.那么大卫王如何呢?尽管他犯了**和杀人的罪,但他仍作以色列王(撒下11:1-21;12:9-15);有人就以此作为一个凭据,认为人即使违反了本文前面所讨论的要求仍可继续作监督。然而,这样的比较从几个方面看都是不正确的。

(1)旧约关系下的以色列君王与新约关系下耶稣基督教会的属灵监督是截然不同的两种职分。神不仅允许大卫,还允许许多非常败坏的人留任以色列的君王,而人若要在耶稣基督的宝血所赎买来的教会中作领袖,就必须符合更高的属灵标准。

(2)根据神的启示和新约圣经的要求,大卫的确没有资格作新约教会的监督。他妻妾众多,对婚姻不忠,完全没有管理好自己的家,又行残暴,杀人流血,实在与监督的标准相距甚远。我们还当注意,因着大卫的罪,他一直在神的惩罚中度过了余生的惨淡光阴(参撒下12:9-12注)。

8.今天的教会切不可离弃神藉着使徒起初的启示为监督设定的公义要求;相反,教会应当以最高的标准来要求他们的领袖,敦促他们要圣洁,恒心遵守神和神的道,并敬虔度日。他们“在言语、行为、爱心、信心、清洁上,都作信徒的榜样”(提前4:12)的同时,教会应当切切地为他们祷告,并且不断地勉励和扶持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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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3:1-2“‘人若想要得监督的职分,就是羡慕善工。’这话是可信的。作监督的,必须无可指责,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有节制、自守、端正,乐意接待远人,善于教导。” 人若想作“监督”(希腊文episkopos,肩负牧养责任的人,或牧师),他就是在羡慕一个极为重要的职分(提前3:1);然而,这种心愿必须得到神话语的印证(提前3:1-10;4:12)和教会的认同(提前3:10),因为神已经为教会设立了选立监督的明确标准。若有人说神呼召他作牧师,教会的众肢体就当按照提摩太前书3:1-13;4:12;提多书1:5-9中所定的圣经原则试验他(参“事奉的恩赐”一文,页1940)。教会切不可单凭一个人的热心、学识、负担或因为他自称得了异象或呼召就允许他参与事奉的圣工。今日教会无权降低神藉着圣灵所设立的标准。教会为着神的名、神的国和监督职分的崇高威信,必须绝对遵守圣经的要求。 1.对监督的要求主要在于道德和灵性两方面。那些羡慕在教会中作领袖的人当具备久经考验的品格,这比个性、讲道恩赐、管理才能或学术成就都重要得多,而这一切要求的关键就在于他行事为人应当有敬虔的智慧、正确的选择和个人的圣洁等恒久
而美好的品行。一个渴慕监督职分的人,他的属灵经历也“要先受试验”(比较提前3:10)。由此可见,圣灵为监督候选人设定了极高的标准,他必须是一位对耶稣基督和他的公义法则忠心耿耿,并且在信心、真理、诚实和清洁上都可作众人典范的信徒。换句话说,他的品格和人生必须是基督在马太福音25:21中所作教训的写照。人若“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神就会派他管理“许多事”。 2.基督徒领袖必须“作信徒的榜样”(提前4:12;比较彼前5:3),也就是说,他们的信仰生活和坚定不移的信心应当值得众人效法,这一点尤为重要。 (1)监督在面临试探时应当持守敬虔、信实和清洁的心,并且应该一直忠于并热爱基督和福音,从而作信徒最佳美的榜样(提前4:12,15)。 (2)神子民不但要从神的话语中,还必须从那些遵守使徒要求的牧者身上学习基督徒的伦理和真正的敬虔。那些实实在在活出信心之道的牧者在神为信徒设立领袖的大计中必不可少。教会应当设立那些敬虔、无可指责、并且众人都乐意效法的人为领袖;若离弃这个原则,就是无视圣经的明确教训。教会牧者必须对基督笃信不疑、配作信徒的表率(比较林前11:1;腓3:17;帖前1:6
;帖后3:7,9;提后1:13)。 3.圣灵把信徒在家庭、婚姻和家庭关系中的表率作用视为最重要的事(提前3:2,4-5;多1:6)。监督特别要在对妻子和儿女的忠心方面为神家的人作榜样。他若在这个领域失败,“焉能照管神的教会呢?”(提前3:5)。他必须“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提前3:2)。这节经文有力地维护了一条重要原则,即监督职分的候选人必须在节操上始终忠于自己的妻子。“一个妇人的丈夫”’希腊文(miasgunaikos,属格)直译为“一妇之夫”,意即一个忠于妻子的丈夫;这意味着候选人必须在这个最为重要的方面有忠心的凭据。任何羡慕在教会中作领袖、作榜样的人都必须始终保守自己对妻子和家庭的忠贞。 4.因此,教会中那些犯了大罪或在贞德上有过犯的人就失去了作牧师或当地教会高层领袖的资格(比较提前3:8-12)。这样的人虽然仍能蒙神丰盛的赦免和恩典,但他们却不能再作完全持守信心、爱心、清洁和纯正教训的典范(提前4:11-16;多1:9)。神在旧约圣经中已经清楚地说明,神百姓的领袖必须持守高尚的道德和圣经中的属灵标准;若他们不如此行,神就会兴起别的人取代他们(参创49:4注;利10:
2注;21:7,17注;民20:12注;撒上2:23注;耶23:14注;29:23注)。 5.提摩太前书3:2,7又进一步阐明了这一原则,就是监督若离弃他对神和神话语的忠心,不忠于他的妻子和家庭,他的职分就必须被撤去,他也不再是“无可指责”的。论到神子民中犯**的人,神有话说:“他的羞耻不得涂抹”(箴6:33;参箴6:32-33注)。 6.这并不是说神或教会不饶恕那犯罪的人;无论他犯了提摩太前书3:1-13中所列出的哪一条罪,只要他真诚地认罪悔改,神就会真正地赦免他。我们应当明白,这人可以蒙神怜悯和饶恕,恢复他与神、与教会的关系;但是,圣灵所强调的是,有的罪极其严重,以至于罪人即使蒙了赦免,那罪仍会给他留下终生的羞耻和惭愧(指责)(比较撒下12:9-14)。 7.那么大卫王如何呢?尽管他犯了**和杀人的罪,但他仍作以色列王(撒下11:1-21;12:9-15);有人就以此作为一个凭据,认为人即使违反了本文前面所讨论的要求仍可继续作监督。然而,这样的比较从几个方面看都是不正确的。 (1)旧约关系下的以色列君王与新约关系下耶稣基督教会的属灵监督是截然不同的两种职分。
神不仅允许大卫,还允许许多非常败坏的人留任以色列的君王,而人若要在耶稣基督的宝血所赎买来的教会中作领袖,就必须符合更高的属灵标准。 (2)根据神的启示和新约圣经的要求,大卫的确没有资格作新约教会的监督。他妻妾众多,对婚姻不忠,完全没有管理好自己的家,又行残暴,杀人流血,实在与监督的标准相距甚远。我们还当注意,因着大卫的罪,他一直在神的惩罚中度过了余生的惨淡光阴(参撒下12:9-12注)。 8.今天的教会切不可离弃神藉着使徒起初的启示为监督设定的公义要求;相反,教会应当以最高的标准来要求他们的领袖,敦促他们要圣洁,恒心遵守神和神的道,并敬虔度日。他们“在言语、行为、爱心、信心、清洁上,都作信徒的榜样”(提前4:12)的同时,教会应当切切地为他们祷告,并且不断地勉励和扶持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