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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一切出于神:基本精神

新约神学浅介 by 陈济民

保罗谈论到基督与救恩的关系时,自然而然地提及神的时间表:耶稣的降生是在时候满足之时,而他征服死亡则是在世界末期。在他看来,神有一套救恩的计划!在这一节,我们要进一步讨论与这种认识有密切关系的主题:神不仅有计划,他也采取主动。

〖一、福音的源头〗

在加一11至12,保罗说了一些相当难以解释的话:「弟兄们,我告诉你们,我素来所传的福音,不是出于人的意思。因为我不是从人领受的,也不是人教导我的,乃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跟着,为了强调他的福音与人无关,他指出信主后「没有与属血气的人商量,也没有上耶路撒冷去,见那些比我先作使徒的。」(加一16至17)在上一节,我们岂不是说保罗承受了旧约的教训、初期教会的信息,甚至一些耶稣的话?这两个现象,是否冲突呢?要了解加一11至12的话,我们必须注意他在加拉太书第一章的要点。根据加一13至16,我们可看到保罗的意思,事实上是指他改变的过程而言:倘若以保罗个人的背景和志向来解释,他传福音是不可思议的事,因他不但逼迫教会,而且热心于他的传统信仰。保罗认为,他的转变,只有一个解释:是神「乐意将他儿子启示在我心里」,而且呼召他做使徒(十六节)。因此,他一再强调他福音的使命和来源不是出于人,也不是藉着人(第一与十二节),而是出于神。从人的角度来解释保罗的改变是行不通的。18

在保罗书信中,「启示」这一个字出现的次数不多,但是与它有关的字和思想,则相当重要。其中之一,是「智慧」在哥林多前书第一、二章中,他特别使用这字来讨论哥林多教会纷争结党的问题:他认为十字架的道理是神的智慧,而与这智慧对立的,是人的智慧。在文脉中,人的智慧最具体的代表,是希腊的哲学家;但事实上,犹太人的文士、世上有权有位的人——包括世上的君王,所依赖的也是这世上的智慧(一20,7至8)。这些人的问题,是「世人凭自己的智慧,……不认识上帝。」在这情形下,救恩的可能是在乎「神乐意用人所当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一21)而神这种智慧,是世上的人所不认识,也不可能认识的,是「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只有神藉着圣灵向我们显明了。」(二9至10)同样,在雅典的讲章中,保罗也说世人蒙味无知之时只能敬拜未识之神,但真正的救恩却是在耶稣基督复活的事上表明了出来(徒十七22至31);在彼西底的安提阿,他也对犹太人说:「耶路撒冷居住的人和他们的官长……不认识基督,也不明白每安息日所读先知的书」(徒十三27),但赦罪之道却是神在耶稣基督身上彰显出来的(徒十30至41)。救恩的根据是神的智慧,救恩的获得也在乎神的启示,它的内容更是由神的智慧所决定。

与智慧有关的字眼,是「奥秘」。根据罗十六25至26,「奥秘」的意思不是「不可理解」,也非「神秘」,而是「启示出来的秘密。」在林前二7,保罗说十字架的信息,「乃是从前隐藏,上帝奥秘的智慧。」基本上,「上帝的奥秘,就是基督,所积蓄的一切智慧知识,都在他里面藏着。」(西二2至3)但是,保罗也从神领受了这个大奥秘里的一些细节,因此,神的奥秘也包括了复活的情形(林前十二51)、犹太人的得救(罗十一25)、外邦人与犹太人的合一(弗三3至6),以及教会与基督的合一(弗五29至32)。以复活的细节为例,我们可看到信徒复活的真理不需特别的启示,保罗可根据已有的启示——耶稣的复活——推论;但是,复活的过程却是需要特别启示才知道的。没有了这些启示,信徒对某些真理便不能透澈地了解。

〖二、神爱的心意〗

谈及神的计划,保罗自然提到神的旨意,其中「成为圣洁,远避淫行」(帖前四3)一类的话,可说是近乎神的命令,是信徒应该遵行的;但是,另一类的话,则是说到整个救恩是神在爱中所定的旨意,这类的话,往往受到人的误解。

在这方面,首先我们应注意到在保罗的教训中,整个救恩实在彰显出神的爱和主动。在罗八29至30,保罗说:「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预先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这两节经文中所提及「救恩的程序」,事实上都是以神为主词」即是说,救恩是神所做的工作。而在这工作中,保罗到的,是神的爱的彰显。一方面神按他的旨意差耶稣为世人舍命是爱的行动(加一4,罗五8);另一方面,在整个救恩中,保罗也看到神的爱,因此,他先后提及「基督的爱」(罗八35),「爱我们的主」(罗八37’)以及「神的爱」(罗八39)。

使徒保罗教训中常令人误解的真理──预定论,也必须从这角度了解。有些人谈论「预定」,喜欢从罗八29所说的「预先知道」着手,把「预先知道」解释为神预知人的信心,进而将预定建立在人的信心之上。但是,近代解经者多数都同意这里所说的「预先知道」,是指神「预先看上」,19与预知人的信无关。当保罗在罗马书第九至土一章继续讨论神的拣选与预定时,他清楚地指出神预定人得救时,包括了人必须因信称义的过程(参罗九30至31),也就是说,神预定人得救,并非说被预定的人不须相信;但是,这「信心」绝不能解释为一种得救的原因,因为信心不是一种行为。在拣选的真理中,保罗强调的是:「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作出来,……要显明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罗九11)而这种拣选的恩典,是表示神的怜悯(罗九16)。因此,在一4至5,使徒保罗说:「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份。」神的拣选与预定是神爱的旨意的一部份。他这行动,好像一个人到孤儿院中认领孤儿为儿子,是出自爱所赋予的自由;在这过程中,其他孤儿没有抗议的权利,而被选中的孤儿也不能因此而自恃。

〖三、神的恩典〗

「恩典」是保罗用以形容福音最重要的名词。在他看来,神救恩的特性,便是恩典。甚么是恩典呢?我们可用保罗自己说过的两句话为它下定义:「作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罗四4)「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罗十一6)换言之,恩典不是报偿,不是功德,而是人不配得的好处。

在林前十二10,保罗说了一句名言:「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在上下文中,保罗由主复活的显现谈到他自己使徒的身份,当他提及自己的工作和身份时,他不禁又再次想到自己的过去;把现在与过去再次对比之下,他发现自己「不配称为使徒,因为我从前逼迫神的教会。」(第九节,在提前一14至16,他也说到类似的话。)我们在这里又看到他大马色路上的经历,成为他了解救恩的一个关键。

然而保罗不但以「恩典」形容他悔改与蒙召的经历,他也同样用「恩典」刻划他自己的工作。在林前十五10,他继续说:「并且他所赐我的恩,不是徒然的;我比众使徒格外劳苦;这原不是我,乃是上帝的恩典与我同在。」在神的恩典下,使徒保罗会感恩图报,格外劳苦,恩典成为他事奉的动力。但是,当他提及这劳苦的生涯时,他又发现这毕竟也是神赐下恩典的结果!难怪他在书信中告诉我们,无论是信心与爱心(提前一14)、工作的能力(林前10;弗三17),以及克服困难的生活力量(林后十二9),都是出于神的恩典。

同样,当使徒保罗谈论一般信徒的生平时,他也是认为信徒的一生都是出于神的恩典。在讨论拣选与预定的问题时,我们已注意到保罗强调拣选不是建立在人的行为上,而是出于怜悯,这种论调事实上也是说拣选是基于神的恩典(罗十一5)。而且,使徒保罗也认为因信称义(罗三24)、在基督里的盼望与安慰(帖后二15至17,林前一4),甚至行善的力量(林后八1),都是神的恩典,甚至信主以后,信徒也是「站在神的恩典」中(罗五2,十二6)。最具代表性的话,莫如他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弗二8)「你们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并要为他受苦。」(腓一29)弗二8最后一句──「这……是上帝所赐」──的意思,并非说信心是神所赐。20而是说信徒能

以得救这件事,是神的恩典。21同样,腓一29也不是说信心是神的恩赐,而是说信徒得以听见福音以致信服基督是出于神的恩,正如他们得以为主受苦同样是一种恩典。22不过,这两句话也清楚地让我们看到,虽然信心在得救的过程中占着它应有的地位,它绝对不是得救的根据;在保罗教训中,人得救是神的恩典,与行为绝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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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罗谈论到基督与救恩的关系时,自然而然地提及神的时间表:耶稣的降生是在时候满足之时,而他征服死亡则是在世界末期。在他看来,神有一套救恩的计划!在这一节,我们要进一步讨论与这种认识有密切关系的主题:神不仅有计划,他也采取主动。 〖一、福音的源头〗 在加一11至12,保罗说了一些相当难以解释的话:「弟兄们,我告诉你们,我素来所传的福音,不是出于人的意思。因为我不是从人领受的,也不是人教导我的,乃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跟着,为了强调他的福音与人无关,他指出信主后「没有与属血气的人商量,也没有上耶路撒冷去,见那些比我先作使徒的。」(加一16至17)在上一节,我们岂不是说保罗承受了旧约的教训、初期教会的信息,甚至一些耶稣的话?这两个现象,是否冲突呢?要了解加一11至12的话,我们必须注意他在加拉太书第一章的要点。根据加一13至16,我们可看到保罗的意思,事实上是指他改变的过程而言:倘若以保罗个人的背景和志向来解释,他传福音是不可思议的事,因他不但逼迫教会,而且热心于他的传统信仰。保罗认为,他的转变,只有一个解释:是神「乐意将他儿子启示在我心里」,而且呼召他做使徒(十六节)。因此,他一再强调
他福音的使命和来源不是出于人,也不是藉着人(第一与十二节),而是出于神。从人的角度来解释保罗的改变是行不通的。18 在保罗书信中,「启示」这一个字出现的次数不多,但是与它有关的字和思想,则相当重要。其中之一,是「智慧」在哥林多前书第一、二章中,他特别使用这字来讨论哥林多教会纷争结党的问题:他认为十字架的道理是神的智慧,而与这智慧对立的,是人的智慧。在文脉中,人的智慧最具体的代表,是希腊的哲学家;但事实上,犹太人的文士、世上有权有位的人——包括世上的君王,所依赖的也是这世上的智慧(一20,7至8)。这些人的问题,是「世人凭自己的智慧,……不认识上帝。」在这情形下,救恩的可能是在乎「神乐意用人所当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一21)而神这种智慧,是世上的人所不认识,也不可能认识的,是「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只有神藉着圣灵向我们显明了。」(二9至10)同样,在雅典的讲章中,保罗也说世人蒙味无知之时只能敬拜未识之神,但真正的救恩却是在耶稣基督复活的事上表明了出来(徒十七22至31);在彼西底的安提阿,他也对犹太人说:「耶路撒冷居住的人和他们的官长……不认识基督,
也不明白每安息日所读先知的书」(徒十三27),但赦罪之道却是神在耶稣基督身上彰显出来的(徒十30至41)。救恩的根据是神的智慧,救恩的获得也在乎神的启示,它的内容更是由神的智慧所决定。 与智慧有关的字眼,是「奥秘」。根据罗十六25至26,「奥秘」的意思不是「不可理解」,也非「神秘」,而是「启示出来的秘密。」在林前二7,保罗说十字架的信息,「乃是从前隐藏,上帝奥秘的智慧。」基本上,「上帝的奥秘,就是基督,所积蓄的一切智慧知识,都在他里面藏着。」(西二2至3)但是,保罗也从神领受了这个大奥秘里的一些细节,因此,神的奥秘也包括了复活的情形(林前十二51)、犹太人的得救(罗十一25)、外邦人与犹太人的合一(弗三3至6),以及教会与基督的合一(弗五29至32)。以复活的细节为例,我们可看到信徒复活的真理不需特别的启示,保罗可根据已有的启示——耶稣的复活——推论;但是,复活的过程却是需要特别启示才知道的。没有了这些启示,信徒对某些真理便不能透澈地了解。 〖二、神爱的心意〗 谈及神的计划,保罗自然提到神的旨意,其中「成为圣洁,远避淫行」(帖前四3)一类的话,可说是近乎神的命令,是信徒应该遵行的
;但是,另一类的话,则是说到整个救恩是神在爱中所定的旨意,这类的话,往往受到人的误解。 在这方面,首先我们应注意到在保罗的教训中,整个救恩实在彰显出神的爱和主动。在罗八29至30,保罗说:「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预先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这两节经文中所提及「救恩的程序」,事实上都是以神为主词」即是说,救恩是神所做的工作。而在这工作中,保罗到的,是神的爱的彰显。一方面神按他的旨意差耶稣为世人舍命是爱的行动(加一4,罗五8);另一方面,在整个救恩中,保罗也看到神的爱,因此,他先后提及「基督的爱」(罗八35),「爱我们的主」(罗八37’)以及「神的爱」(罗八39)。 使徒保罗教训中常令人误解的真理──预定论,也必须从这角度了解。有些人谈论「预定」,喜欢从罗八29所说的「预先知道」着手,把「预先知道」解释为神预知人的信心,进而将预定建立在人的信心之上。但是,近代解经者多数都同意这里所说的「预先知道」,是指神「预先看上」,19与预知人的信无关。当保罗在罗马书第九至土一章继续讨论神的拣选与
预定时,他清楚地指出神预定人得救时,包括了人必须因信称义的过程(参罗九30至31),也就是说,神预定人得救,并非说被预定的人不须相信;但是,这「信心」绝不能解释为一种得救的原因,因为信心不是一种行为。在拣选的真理中,保罗强调的是:「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作出来,……要显明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罗九11)而这种拣选的恩典,是表示神的怜悯(罗九16)。因此,在一4至5,使徒保罗说:「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份。」神的拣选与预定是神爱的旨意的一部份。他这行动,好像一个人到孤儿院中认领孤儿为儿子,是出自爱所赋予的自由;在这过程中,其他孤儿没有抗议的权利,而被选中的孤儿也不能因此而自恃。 〖三、神的恩典〗 「恩典」是保罗用以形容福音最重要的名词。在他看来,神救恩的特性,便是恩典。甚么是恩典呢?我们可用保罗自己说过的两句话为它下定义:「作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罗四4)「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罗十一6)换言之,恩典不是报偿
,不是功德,而是人不配得的好处。 在林前十二10,保罗说了一句名言:「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在上下文中,保罗由主复活的显现谈到他自己使徒的身份,当他提及自己的工作和身份时,他不禁又再次想到自己的过去;把现在与过去再次对比之下,他发现自己「不配称为使徒,因为我从前逼迫神的教会。」(第九节,在提前一14至16,他也说到类似的话。)我们在这里又看到他大马色路上的经历,成为他了解救恩的一个关键。 然而保罗不但以「恩典」形容他悔改与蒙召的经历,他也同样用「恩典」刻划他自己的工作。在林前十五10,他继续说:「并且他所赐我的恩,不是徒然的;我比众使徒格外劳苦;这原不是我,乃是上帝的恩典与我同在。」在神的恩典下,使徒保罗会感恩图报,格外劳苦,恩典成为他事奉的动力。但是,当他提及这劳苦的生涯时,他又发现这毕竟也是神赐下恩典的结果!难怪他在书信中告诉我们,无论是信心与爱心(提前一14)、工作的能力(林前10;弗三17),以及克服困难的生活力量(林后十二9),都是出于神的恩典。 同样,当使徒保罗谈论一般信徒的生平时,他也是认为信徒的一生都是出于神的恩典。在讨论拣选与预定的问题时,我们已
注意到保罗强调拣选不是建立在人的行为上,而是出于怜悯,这种论调事实上也是说拣选是基于神的恩典(罗十一5)。而且,使徒保罗也认为因信称义(罗三24)、在基督里的盼望与安慰(帖后二15至17,林前一4),甚至行善的力量(林后八1),都是神的恩典,甚至信主以后,信徒也是「站在神的恩典」中(罗五2,十二6)。最具代表性的话,莫如他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弗二8)「你们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并要为他受苦。」(腓一29)弗二8最后一句──「这……是上帝所赐」──的意思,并非说信心是神所赐。20而是说信徒能 以得救这件事,是神的恩典。21同样,腓一29也不是说信心是神的恩赐,而是说信徒得以听见福音以致信服基督是出于神的恩,正如他们得以为主受苦同样是一种恩典。22不过,这两句话也清楚地让我们看到,虽然信心在得救的过程中占着它应有的地位,它绝对不是得救的根据;在保罗教训中,人得救是神的恩典,与行为绝对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