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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比较与综合

新约神学浅介 by 陈济民

在导言中,我们曾经指出几个研究新约神学时所要面对的问题。现在,我们要尝试根据研究的结果,提出解答这些问题的线索。

由于我们研究的路线是从纵切面历史发展的角度探讨神在不同时代藉着不同人启示他自己的真理,也许读者们最容易察觉到的便是新约神学中的差异:作者们写作时代与文笔风格固然不一样,他们所面对的时代问题也使他们信息的重心不一样。耶稣基督针对着外邦人统治下的犹太人传讲「神」国的福音,而早期教会则传讲「主耶稣基督」的福音;在这分别之下,我们还发现保罗关心的是因信称义与基督徒生活的问题,而约翰则讨论生命与信仰的关系。这些差异,不过是最明显的例子而已,读者们只要比较每一章的标题,便可找到其他不同的重心。

另一种差异,是当我们详细比较时,我们会发现不同的人可能使用不同的名词来讲论同一件事,也可以使用相同的名词而给予不同的定义与重点。前者我们可用耶稣基督的名称为例:在耶稣口中,我们看到他自称为「人子」;在保罗书信中,耶稣是「主」,是「神的儿子」;而约翰虽然也说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他却也可称他为「道」──一个独有的名词。后者我们可用「信心」为例:保罗心目中的信心,必定是有「降服」的表现;雅各对信心的定义则近乎「认知」、「同意」;而希伯来书作者则强调「恒忍」。

这些差异不免令人要问一个问题:到底在新约神学的研究中,我们是否发现不同作者之间出现矛盾?

首先,让我们思想一下「信心」的问题。倘若我们进一步的观察,我们不难发现保罗虽然强调信心中降服的因素,他事实上也没有否认信心与知识和盼望有关,不过,当他强调因信称义时,他是假定了知识必须与行为配合。而雅各与保罗的基本分别,是他采取不同的角度看信心的问题,由于他面对「知行」分割与不配合的背景,他指出信心若仅是口头与内心的事,这信心便不足以使人称义;然而,当他强调「行为称义」时,他事实上是在说明信心必定包括「降服」。同样,希伯来书作者强调恒忍,也没有与保罗的「信心」冲突。因此,在这一类的差异中,我们不但发现表面的冲突不是真正的矛盾,而且可以帮助我们从不同的角度得到更充实的观念。

耶稣基督名称的差异,则使我们看到另一个现象,那便是新约的信息可以基于对象、文化与环境的差异而以不同的形式表达。「人子」的称呼表达出耶稣不是当代犹太人心目中政治性的人物,也暗示他是君王而又是超自然的人物;「主」同样是表达耶稣基督的权威与神性,但却是一个外邦人也能了解的名称;而「道」字,则是约翰用以代替「基督、神的儿子」的另一个名词。名词不一样,并不表示信息基本的差异,却能让不同背景的读者了解基本的信息。

至于耶稣基督的信息与早期教会信息的差异,我们所面对的是另一种现象:神在历史的过程中,愈来愈充实地启示出救恩的真理。一方面,我们可以看到这差异不是真正的冲突,因为在宣讲「神」国的时候,耶稣也同时要求跟从他的门徒对他绝对的真诚,好像对神一样;而在宣讲耶稣为主的信息中,早期教会也没有否认神国的来临,而仅是强调神国与耶稣有不可分割的关系。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不否认另一个事实:耶稣基督根据旧约传讲神国的信息,但早期教会的信息则是建立在旧约和耶稣基督的身上;在新约中,系统神学中三位一体教义中的第二位──圣子──较为突出。这是神在新约时代更明显的启示,门徒在耶稣基督复活之后清楚明白的真理。

类似的现象,也在旧约与新约的差异中表现出来。虽然在本书中我们研究的不是旧约神学,读者们还是会发现新约的信息是建立在旧约之上,作者们许多时候假定了旧约的信息与教训,而且新约神学的主题也经常是取自旧约。例如,耶稣基督所宣讲的神国事实上是神在旧约应许的实现,而他虽然少用「弥赛亚」这名称,「人子」的自称却是但以理书中用以表达同样观念的方法。但是,在新约与旧约的差异中,我们又进一步地看到新约的启示不但比旧约的应许更完满,而且它的实现也废弃了旧约的规条。因此,在新约中,我们看到耶稣、保罗、约翰和希伯来书的作者,虽清楚地说新约成全了旧约的精神,也同时表明新约废弃了旧约的规条。

在这一切的差异与一致之中,我们是否可以发现新约神学共同的课题呢?首先,我们必须承认,神没有把所有的真理在单独一本书卷中启示出来,而且新约中有些书卷,例如犹大书,非常简短,因此某些课题仅被提及而没有讨论,另一些课题甚至不出现。这现象最好的例子,便是千禧年的问题,在名词上至少我们可说它是约翰独特的贡献。但是,倘若我们将它与其他较详尽的信息比较,便不难发现启示录一书中的基木课题,也在其他信息中出现,成为新约中共同的课题:

(一)世人不仅是生活在一个物质的世界中,他们是处于一个有神、有天使、也有魔鬼工作的「末世」之中。

(二)这信息的中心是耶稣基督。他不仅一度生活在世上,也要再来审判宇宙。

(三)世人能逃避审判是在乎神在耶稣基督里的恩典;但这恩典并不否定人的责任。

(四)真正敬畏神的生活是在乎纯正的信仰与这信仰本身所假定的敬虔行为。

(五)信徒应生活在爱的团契与圣灵引导之中。

然则,除了这些课题,我们能否找到一个贯穿新约神学的主题呢?依笔者个人的见解,倘若我们承认早期教会的信息是建立在耶稣基督的教训与旧约的应许之上,那么,「神的国」似乎可算为新约的主题。当然,我们不否认这名词在某些时候──例如保罗的信息中──出现的次数不多,但是,我们却可说这主题事实上是成了保罗等人的基本假定,而且他们所谈论的实际上也是「神国」的内容,教导世人如何在神的统治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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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导言中,我们曾经指出几个研究新约神学时所要面对的问题。现在,我们要尝试根据研究的结果,提出解答这些问题的线索。 由于我们研究的路线是从纵切面历史发展的角度探讨神在不同时代藉着不同人启示他自己的真理,也许读者们最容易察觉到的便是新约神学中的差异:作者们写作时代与文笔风格固然不一样,他们所面对的时代问题也使他们信息的重心不一样。耶稣基督针对着外邦人统治下的犹太人传讲「神」国的福音,而早期教会则传讲「主耶稣基督」的福音;在这分别之下,我们还发现保罗关心的是因信称义与基督徒生活的问题,而约翰则讨论生命与信仰的关系。这些差异,不过是最明显的例子而已,读者们只要比较每一章的标题,便可找到其他不同的重心。 另一种差异,是当我们详细比较时,我们会发现不同的人可能使用不同的名词来讲论同一件事,也可以使用相同的名词而给予不同的定义与重点。前者我们可用耶稣基督的名称为例:在耶稣口中,我们看到他自称为「人子」;在保罗书信中,耶稣是「主」,是「神的儿子」;而约翰虽然也说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他却也可称他为「道」──一个独有的名词。后者我们可用「信心」为例:保罗心目中的信心,必定是有「降服」的表现
;雅各对信心的定义则近乎「认知」、「同意」;而希伯来书作者则强调「恒忍」。 这些差异不免令人要问一个问题:到底在新约神学的研究中,我们是否发现不同作者之间出现矛盾? 首先,让我们思想一下「信心」的问题。倘若我们进一步的观察,我们不难发现保罗虽然强调信心中降服的因素,他事实上也没有否认信心与知识和盼望有关,不过,当他强调因信称义时,他是假定了知识必须与行为配合。而雅各与保罗的基本分别,是他采取不同的角度看信心的问题,由于他面对「知行」分割与不配合的背景,他指出信心若仅是口头与内心的事,这信心便不足以使人称义;然而,当他强调「行为称义」时,他事实上是在说明信心必定包括「降服」。同样,希伯来书作者强调恒忍,也没有与保罗的「信心」冲突。因此,在这一类的差异中,我们不但发现表面的冲突不是真正的矛盾,而且可以帮助我们从不同的角度得到更充实的观念。 耶稣基督名称的差异,则使我们看到另一个现象,那便是新约的信息可以基于对象、文化与环境的差异而以不同的形式表达。「人子」的称呼表达出耶稣不是当代犹太人心目中政治性的人物,也暗示他是君王而又是超自然的人物;「主」同样是表达耶稣基督的权威与神性,但却是一
个外邦人也能了解的名称;而「道」字,则是约翰用以代替「基督、神的儿子」的另一个名词。名词不一样,并不表示信息基本的差异,却能让不同背景的读者了解基本的信息。 至于耶稣基督的信息与早期教会信息的差异,我们所面对的是另一种现象:神在历史的过程中,愈来愈充实地启示出救恩的真理。一方面,我们可以看到这差异不是真正的冲突,因为在宣讲「神」国的时候,耶稣也同时要求跟从他的门徒对他绝对的真诚,好像对神一样;而在宣讲耶稣为主的信息中,早期教会也没有否认神国的来临,而仅是强调神国与耶稣有不可分割的关系。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不否认另一个事实:耶稣基督根据旧约传讲神国的信息,但早期教会的信息则是建立在旧约和耶稣基督的身上;在新约中,系统神学中三位一体教义中的第二位──圣子──较为突出。这是神在新约时代更明显的启示,门徒在耶稣基督复活之后清楚明白的真理。 类似的现象,也在旧约与新约的差异中表现出来。虽然在本书中我们研究的不是旧约神学,读者们还是会发现新约的信息是建立在旧约之上,作者们许多时候假定了旧约的信息与教训,而且新约神学的主题也经常是取自旧约。例如,耶稣基督所宣讲的神国事实上是神在旧约应许的实现,
而他虽然少用「弥赛亚」这名称,「人子」的自称却是但以理书中用以表达同样观念的方法。但是,在新约与旧约的差异中,我们又进一步地看到新约的启示不但比旧约的应许更完满,而且它的实现也废弃了旧约的规条。因此,在新约中,我们看到耶稣、保罗、约翰和希伯来书的作者,虽清楚地说新约成全了旧约的精神,也同时表明新约废弃了旧约的规条。 在这一切的差异与一致之中,我们是否可以发现新约神学共同的课题呢?首先,我们必须承认,神没有把所有的真理在单独一本书卷中启示出来,而且新约中有些书卷,例如犹大书,非常简短,因此某些课题仅被提及而没有讨论,另一些课题甚至不出现。这现象最好的例子,便是千禧年的问题,在名词上至少我们可说它是约翰独特的贡献。但是,倘若我们将它与其他较详尽的信息比较,便不难发现启示录一书中的基木课题,也在其他信息中出现,成为新约中共同的课题: (一)世人不仅是生活在一个物质的世界中,他们是处于一个有神、有天使、也有魔鬼工作的「末世」之中。 (二)这信息的中心是耶稣基督。他不仅一度生活在世上,也要再来审判宇宙。 (三)世人能逃避审判是在乎神在耶稣基督里的恩典;但这恩典并不否定人的责任。 (四)
真正敬畏神的生活是在乎纯正的信仰与这信仰本身所假定的敬虔行为。 (五)信徒应生活在爱的团契与圣灵引导之中。 然则,除了这些课题,我们能否找到一个贯穿新约神学的主题呢?依笔者个人的见解,倘若我们承认早期教会的信息是建立在耶稣基督的教训与旧约的应许之上,那么,「神的国」似乎可算为新约的主题。当然,我们不否认这名词在某些时候──例如保罗的信息中──出现的次数不多,但是,我们却可说这主题事实上是成了保罗等人的基本假定,而且他们所谈论的实际上也是「神国」的内容,教导世人如何在神的统治下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