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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课 神迹/李振群

21世纪基督徒装备100课 by 黄子嘉等

神迹有可能出现吗?圣经中所记载的神迹确有其事吗?一些不愿意接受基督教信仰的人,往往会发出这类问题。即使是基督徒,往往也会面对类似的问题,皆因圣经的神迹,看来颇为不可思议。加上现代人深受科技文化的影响,认为一些事物只能够依循某些科学定律运行。这些人既然认定科学掌管一切,当然就认为所有违反科学规律的事情都是天方夜谭、无中生有。只是圣经记载中,神迹的数量确是不少,所涉及的范围也十分广泛。尤其在耶稣生平中,神迹出现的次数相当频密,包括了:童女生子、以水变酒、平静风浪、五饼二鱼喂饱五千人、水上行走、使人复活等。倘若这些神迹都不可信,则基督教肯定会成为天大的笑话。因此,我们必须正视神迹这问题,也必须知道当如何回应这些质疑。

不错,世界事物的运作,确实按照一些科学所发现的定律在运行。然而这些定律仅能够在自然界的层面运作而已。来到超自然的层面,自然界的定律当然就束手无策了。我们也要知道,这些定律不是出于科学家,而是出于全能者的手,是神所制订的。科学家只是找出这些定律而已。神既然是这些定律的主宰,他就绝对可以介入这些自然界定律的运作,施行神迹。就是这个原因,历世历代的基督徒都坚定地接纳神迹的可能性,未曾予以排斥。所谓神迹,不过是事物未按一般的自然规律运作而已。神迹并不是违反这些定律,而是按照超乎这些定律的法则运行。当神的手介入,以「超乎自然律」的方式行事,就有了所谓的神迹。因此神迹必定能够出现,因为神是不受自然律限制的。神既然是真实存在的,人岂能限定他不可按照超乎这些定律的方式行事呢?

话虽如此,许多人仍透过种种基于自然律的解释,企图将神迹抹杀掉。比方说,有人认为「神迹」只不过是一些自然原因造成的,并没有什么超自然的因素在内,只是当事人误以为出现了神迹而已。福音书记载耶稣平静风浪就是一例。风浪在自然因素的配合下,刚好平静下来;门徒却认为那时耶稣的超自然能力使然。又如《使徒行传》中保罗与西拉在监牢中,因为遇上了地震而得解脱,但信徒又认为那是神迹。至于一些所谓得医治的个案,这些人则认为可以用心理现象来加以解释,不必诉诸超自然因素。许多生病的人,在充分休息之下,不就是不药而愈的吗?

这些说法听来合理,但却流于片面。不错,许多神迹的发生,确实涉及了一些自然因素。但是这些自然因素出现的片刻、出现的处境却仍然是神迹性的。风浪在自然因素下固然会平静,但为什么是在耶稣斥责的时候平静下来了?地震确是自然现象,但为何在保罗与西拉祷告之后出现?况且,那场地震让他们身上的锁链脱落,却丝毫无损他们的性命,岂不怪哉?!以心理因素来解释疾病得医治,固然有一定的道理。然而,并非所有疾病都能如此解释掉的。麻疯病人瞬间痊愈,就不是心理因素所能够解释的。因此,将所有神迹都诉诸于自然因素,显然是不周全的。因此,我们不得不指出,这些事情的发生,都是因为「神的手」介入了当时的处境中。他透过某些自然或超自然的因素,成就了他的目的,这就是神迹。

另一些人则将神迹归咎于当日人的无知。这些人认为古代的科学不发达,对某些自然现象无知,因而将这些现象理解为神迹。比方说,一个从来没有见过飞机的人,看到金属物体(飞机)在空中飞动,很容易就会认定那是神迹,因为他们不明白流体动力学的道理,无法想象这么重的物体,如何能浮在空中。然而,这个解释神迹的方式,忘记了一个主要事实:许多圣经中的神迹,所涉及的都是日常生活中的事物,而不是从未见过的特异东西。例如:大家看到那个明明生来瞎眼的人,因耶稣的医治就重见光明;那个管理筵席的人,当然知道上好的酒和日常饮用的水之间的分别,而就在他的眼前,水变成了酒;在加利利海上打鱼的人,肯定知道那里的风浪是多么的可怕,但耶稣的斥责却使风浪平静。这些人所经历到的,不是「无知」因素中的科技产品,而是他们每日现实生活中的事物。过去的人虽然不像今天的人拥有那么多的科学知识;但是面对神迹出现的时刻,不见得就比今天的人无知!

一些抱持怀疑态度的人,往往也质疑:神迹为何只在圣经的时代出现,而今天却没有。比方说,福音书中记载了大量的神迹,而这类事情却鲜少出现在今日。这个质疑忽略了一件事:福音书记载的可是神的儿子亲身来到世间的时代。神既然亲自进入了人类社会,住在我们中间,神迹性的事件伴随着神的临在,就不足为奇了。我们需要明白,神迹的出现在乎神自己,不在乎人的意愿。神既然选择在耶稣身上大量出现神迹,而这又无可厚非,我们为什么就不能接受呢?

况且,这也涉及了神迹出现之目的。神迹不是为满足人类好奇心而有的。《约翰福音》在记述了耶稣的生平之后,于结束前提醒我们:「但记这些事(即耶稣神迹性的一生),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约二十31)因此神迹之目的,在于帮助世人认识耶稣基督的身分,以至世人可以来到他的跟前,领受神所要赐予的新生命。神迹既有这个特定意义,耶稣就从来没有为了行神迹而行神迹,从不藉着神迹来炫耀其能力。曾经有个瘫子来到耶稣跟前,获得耶稣的赦免。但是周边的人却批评耶稣,认为耶稣因为无法医治其残疾,故而空谈赦免。耶稣乃行了一个神迹,叫这瘫子起来行走。当时他说:「但要叫你们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权柄……」(详参太九1-8)耶稣之所以行神迹,为的是让那些人明白,他确实拥有赦罪的权柄。可见神迹的出现,基本上那是为见证基督而作出的。事实上,当人仅仅为要看神迹而请求耶稣时,他甚至拒绝这么作,《马太福音》第六章一至四节就是典型的例子。可见神迹不是随意施行的,只在有需要的时候,耶稣才行神迹。

到了现今的世代,经过了两千年,广泛流传的圣经书卷、历代基督徒为神所作的见证,比比皆是。运用神迹的需要,当然与过往的时日不同。而且,今天想要见到神迹也不难。按着神迹的意思来说,今天罪人悔改归信耶稣基督,其实已是莫大的神迹。因为,按照自然规律,人总是自我中心、追求自主的。可是人在悔改的当儿,竟然俯伏在基督的跟前,恳求他的赦免,甘愿放弃自主的人生,一辈子快快乐乐地跟随、服侍耶稣基督,完全转离原先的生活取向。这岂不是神的手介入人类生活的现实例子?事实上,许多信徒归主的经历本身就是神迹!

除此之外,圣经的神迹本身也拥有两项特质,显示出这些神迹确是可信的。至为关键的是,这些神迹全在公开场合出现。许多流传的神迹,往往都是在秘密的情况下发生,难以查证。然而,圣经却将这些事迹的来龙去脉记述得一清二楚,甚至当时任何人都能加以检核。就以耶稣将水变为酒为例子。圣经的作者将这事件的日期、地点、人物等资料都记载了下来(参约二1-11)。同样的,耶稣把死去一段时间的拉撒路从坟墓中呼叫出来,也是如此;而且,这个神迹更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施行的(参约十一1-45)。最为典型的例子,正是使徒保罗记录有关主复活的见证。耶稣复活这件事,是真是假,至关重要;其实这个神迹早在第一世纪即面对一些人质疑了。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十五章却指出:有许多人曾经见过复活的主;而且有一回他曾经向五百多人显现,当中大多数人那时仍然健在,可以为这件事作证!

圣经中的神迹,不仅出现在信从耶稣之人的面前,也经常出现在敌对他的人眼前,让他们无言以对;其实这反倒大大提升了神迹的可信性。因为不仅是支持者可以为神迹作证,连反对者也无法否定这些事迹。就以前面所提的例子来说,耶稣医治瘫子的时候,正是面对那些不信任他的犹太律法师的时刻。再以耶稣使拉撒路复活的事件为例,部分反对耶稣的人将此事禀报犹太官府的人,这些「祭司长和法利赛人聚集公会,说:『这人行好些神迹,我们怎么办呢?』」(约十一47)尽管官府的人反对耶稣,但却不得不承认,耶稣确实行了许多神迹!他们无法否定耶稣的神迹,只是不喜欢行神迹的这个人!

其实,圣经的神迹,涵盖的范围相当广泛。历史中一些自称能够行神迹的人,往往只能集中在某些类别的神迹上,这就不免让人产生疑问。因为神迹所显示的能力,既然是超出自然规律的大能,就不应只限制在某些类别的事情上。圣经的神迹,就很不一样。耶稣所行的神迹,尤其明显;他显出超越大自然的能力,风和浪都听从他的吩咐(参太八23-27)。他也显出胜过人身朽坏的大能,医治了麻疯(参太八2、3)、瞎眼(参约九1-25)、瘸腿(参太十五30)等病人;他甚至不止一次地让死去的人再活过来(除拉撒路外,另参可五22-42)。他也显出了超然的知识,能够讲出第一次见面的撒马利亚妇人的过去,使她认识到耶稣乃是弥赛亚(参约四1-30)。他也作出一些极其震撼性的事情,例如以五饼二鱼喂饱五千人(参路九11-17)。无一不显出这位行神迹的耶稣,不仅只是在某些方面具备特别的能力。他所流露出来的乃是一种广泛性的、包罗性的能力。正因如此,圣经告诉我们:「他儿子我主耶稣基督……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罗一3、4)

其实有关神迹的问题,其症结在于我们是否相信宇宙之中确有一位全能者。如果没有神,神迹反成了无稽之谈。当全能的神果真存在,那么就没有什么事情是他不能成就的了,自然也包括神迹在内。

一、作为基督徒,我们为什么不应回避神迹这个课题?这会带来什么严重的后果?

二、在阅读过相关的课文与资料之后,你能总结出圣经中的神迹与众不同之处是什么吗?

三、在你接触的人当中,他们不相信神迹的具体原因是什么?人认为该如何回应他们的怀疑呢?

一、李德尔夫妇著,詹正义译:第八章:「神迹有可能发生吗?」《你为何要信》,增订版,香港:福音证主协会,一九九0年。

二、路益师著,钱锟等译:《神迹》,台北:雅歌出版社,一九九九年。

三、白高伦著,鲁曼华译:《神迹信心古今谈》,香港:天道书楼,一九九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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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迹有可能出现吗?圣经中所记载的神迹确有其事吗?一些不愿意接受基督教信仰的人,往往会发出这类问题。即使是基督徒,往往也会面对类似的问题,皆因圣经的神迹,看来颇为不可思议。加上现代人深受科技文化的影响,认为一些事物只能够依循某些科学定律运行。这些人既然认定科学掌管一切,当然就认为所有违反科学规律的事情都是天方夜谭、无中生有。只是圣经记载中,神迹的数量确是不少,所涉及的范围也十分广泛。尤其在耶稣生平中,神迹出现的次数相当频密,包括了:童女生子、以水变酒、平静风浪、五饼二鱼喂饱五千人、水上行走、使人复活等。倘若这些神迹都不可信,则基督教肯定会成为天大的笑话。因此,我们必须正视神迹这问题,也必须知道当如何回应这些质疑。 不错,世界事物的运作,确实按照一些科学所发现的定律在运行。然而这些定律仅能够在自然界的层面运作而已。来到超自然的层面,自然界的定律当然就束手无策了。我们也要知道,这些定律不是出于科学家,而是出于全能者的手,是神所制订的。科学家只是找出这些定律而已。神既然是这些定律的主宰,他就绝对可以介入这些自然界定律的运作,施行神迹。就是这个原因,历世历代的基督徒都坚定地接纳神迹的可能性
,未曾予以排斥。所谓神迹,不过是事物未按一般的自然规律运作而已。神迹并不是违反这些定律,而是按照超乎这些定律的法则运行。当神的手介入,以「超乎自然律」的方式行事,就有了所谓的神迹。因此神迹必定能够出现,因为神是不受自然律限制的。神既然是真实存在的,人岂能限定他不可按照超乎这些定律的方式行事呢? 话虽如此,许多人仍透过种种基于自然律的解释,企图将神迹抹杀掉。比方说,有人认为「神迹」只不过是一些自然原因造成的,并没有什么超自然的因素在内,只是当事人误以为出现了神迹而已。福音书记载耶稣平静风浪就是一例。风浪在自然因素的配合下,刚好平静下来;门徒却认为那时耶稣的超自然能力使然。又如《使徒行传》中保罗与西拉在监牢中,因为遇上了地震而得解脱,但信徒又认为那是神迹。至于一些所谓得医治的个案,这些人则认为可以用心理现象来加以解释,不必诉诸超自然因素。许多生病的人,在充分休息之下,不就是不药而愈的吗? 这些说法听来合理,但却流于片面。不错,许多神迹的发生,确实涉及了一些自然因素。但是这些自然因素出现的片刻、出现的处境却仍然是神迹性的。风浪在自然因素下固然会平静,但为什么是在耶稣斥责的
时候平静下来了?地震确是自然现象,但为何在保罗与西拉祷告之后出现?况且,那场地震让他们身上的锁链脱落,却丝毫无损他们的性命,岂不怪哉?!以心理因素来解释疾病得医治,固然有一定的道理。然而,并非所有疾病都能如此解释掉的。麻疯病人瞬间痊愈,就不是心理因素所能够解释的。因此,将所有神迹都诉诸于自然因素,显然是不周全的。因此,我们不得不指出,这些事情的发生,都是因为「神的手」介入了当时的处境中。他透过某些自然或超自然的因素,成就了他的目的,这就是神迹。 另一些人则将神迹归咎于当日人的无知。这些人认为古代的科学不发达,对某些自然现象无知,因而将这些现象理解为神迹。比方说,一个从来没有见过飞机的人,看到金属物体(飞机)在空中飞动,很容易就会认定那是神迹,因为他们不明白流体动力学的道理,无法想象这么重的物体,如何能浮在空中。然而,这个解释神迹的方式,忘记了一个主要事实:许多圣经中的神迹,所涉及的都是日常生活中的事物,而不是从未见过的特异东西。例如:大家看到那个明明生来瞎眼的人,因耶稣的医治就重见光明;那个管理筵席的人,当然知道上好的酒和日常饮用的水之间的分别,而就在他的眼前,水变成了酒;在加利
利海上打鱼的人,肯定知道那里的风浪是多么的可怕,但耶稣的斥责却使风浪平静。这些人所经历到的,不是「无知」因素中的科技产品,而是他们每日现实生活中的事物。过去的人虽然不像今天的人拥有那么多的科学知识;但是面对神迹出现的时刻,不见得就比今天的人无知! 一些抱持怀疑态度的人,往往也质疑:神迹为何只在圣经的时代出现,而今天却没有。比方说,福音书中记载了大量的神迹,而这类事情却鲜少出现在今日。这个质疑忽略了一件事:福音书记载的可是神的儿子亲身来到世间的时代。神既然亲自进入了人类社会,住在我们中间,神迹性的事件伴随着神的临在,就不足为奇了。我们需要明白,神迹的出现在乎神自己,不在乎人的意愿。神既然选择在耶稣身上大量出现神迹,而这又无可厚非,我们为什么就不能接受呢? 况且,这也涉及了神迹出现之目的。神迹不是为满足人类好奇心而有的。《约翰福音》在记述了耶稣的生平之后,于结束前提醒我们:「但记这些事(即耶稣神迹性的一生),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约二十31)因此神迹之目的,在于帮助世人认识耶稣基督的身分,以至世人可以来到他的跟前,领受神所
要赐予的新生命。神迹既有这个特定意义,耶稣就从来没有为了行神迹而行神迹,从不藉着神迹来炫耀其能力。曾经有个瘫子来到耶稣跟前,获得耶稣的赦免。但是周边的人却批评耶稣,认为耶稣因为无法医治其残疾,故而空谈赦免。耶稣乃行了一个神迹,叫这瘫子起来行走。当时他说:「但要叫你们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权柄……」(详参太九1-8)耶稣之所以行神迹,为的是让那些人明白,他确实拥有赦罪的权柄。可见神迹的出现,基本上那是为见证基督而作出的。事实上,当人仅仅为要看神迹而请求耶稣时,他甚至拒绝这么作,《马太福音》第六章一至四节就是典型的例子。可见神迹不是随意施行的,只在有需要的时候,耶稣才行神迹。 到了现今的世代,经过了两千年,广泛流传的圣经书卷、历代基督徒为神所作的见证,比比皆是。运用神迹的需要,当然与过往的时日不同。而且,今天想要见到神迹也不难。按着神迹的意思来说,今天罪人悔改归信耶稣基督,其实已是莫大的神迹。因为,按照自然规律,人总是自我中心、追求自主的。可是人在悔改的当儿,竟然俯伏在基督的跟前,恳求他的赦免,甘愿放弃自主的人生,一辈子快快乐乐地跟随、服侍耶稣基督,完全转离原先的生活取向。这岂不是
神的手介入人类生活的现实例子?事实上,许多信徒归主的经历本身就是神迹! 除此之外,圣经的神迹本身也拥有两项特质,显示出这些神迹确是可信的。至为关键的是,这些神迹全在公开场合出现。许多流传的神迹,往往都是在秘密的情况下发生,难以查证。然而,圣经却将这些事迹的来龙去脉记述得一清二楚,甚至当时任何人都能加以检核。就以耶稣将水变为酒为例子。圣经的作者将这事件的日期、地点、人物等资料都记载了下来(参约二1-11)。同样的,耶稣把死去一段时间的拉撒路从坟墓中呼叫出来,也是如此;而且,这个神迹更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施行的(参约十一1-45)。最为典型的例子,正是使徒保罗记录有关主复活的见证。耶稣复活这件事,是真是假,至关重要;其实这个神迹早在第一世纪即面对一些人质疑了。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十五章却指出:有许多人曾经见过复活的主;而且有一回他曾经向五百多人显现,当中大多数人那时仍然健在,可以为这件事作证! 圣经中的神迹,不仅出现在信从耶稣之人的面前,也经常出现在敌对他的人眼前,让他们无言以对;其实这反倒大大提升了神迹的可信性。因为不仅是支持者可以为神迹作证,连反对者也无法否定这些
事迹。就以前面所提的例子来说,耶稣医治瘫子的时候,正是面对那些不信任他的犹太律法师的时刻。再以耶稣使拉撒路复活的事件为例,部分反对耶稣的人将此事禀报犹太官府的人,这些「祭司长和法利赛人聚集公会,说:『这人行好些神迹,我们怎么办呢?』」(约十一47)尽管官府的人反对耶稣,但却不得不承认,耶稣确实行了许多神迹!他们无法否定耶稣的神迹,只是不喜欢行神迹的这个人! 其实,圣经的神迹,涵盖的范围相当广泛。历史中一些自称能够行神迹的人,往往只能集中在某些类别的神迹上,这就不免让人产生疑问。因为神迹所显示的能力,既然是超出自然规律的大能,就不应只限制在某些类别的事情上。圣经的神迹,就很不一样。耶稣所行的神迹,尤其明显;他显出超越大自然的能力,风和浪都听从他的吩咐(参太八23-27)。他也显出胜过人身朽坏的大能,医治了麻疯(参太八2、3)、瞎眼(参约九1-25)、瘸腿(参太十五30)等病人;他甚至不止一次地让死去的人再活过来(除拉撒路外,另参可五22-42)。他也显出了超然的知识,能够讲出第一次见面的撒马利亚妇人的过去,使她认识到耶稣乃是弥赛亚(参约四1-30)。他也作出一些极其震撼性的
事情,例如以五饼二鱼喂饱五千人(参路九11-17)。无一不显出这位行神迹的耶稣,不仅只是在某些方面具备特别的能力。他所流露出来的乃是一种广泛性的、包罗性的能力。正因如此,圣经告诉我们:「他儿子我主耶稣基督……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罗一3、4) 其实有关神迹的问题,其症结在于我们是否相信宇宙之中确有一位全能者。如果没有神,神迹反成了无稽之谈。当全能的神果真存在,那么就没有什么事情是他不能成就的了,自然也包括神迹在内。 一、作为基督徒,我们为什么不应回避神迹这个课题?这会带来什么严重的后果? 二、在阅读过相关的课文与资料之后,你能总结出圣经中的神迹与众不同之处是什么吗? 三、在你接触的人当中,他们不相信神迹的具体原因是什么?人认为该如何回应他们的怀疑呢? 一、李德尔夫妇著,詹正义译:第八章:「神迹有可能发生吗?」《你为何要信》,增订版,香港:福音证主协会,一九九0年。 二、路益师著,钱锟等译:《神迹》,台北:雅歌出版社,一九九九年。 三、白高伦著,鲁曼华译:《神迹信心古今谈》,香港:天道书楼,一九九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