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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课 苦难与神/梁燕城

21世纪基督徒装备100课 by 黄子嘉等

谈「真心在缠」

法国(France)哲坛大师里科(Ricoeur)曾说过,人是在一种「真心在缠」(Incarnation,本常译作「道成肉身」,但里氏之意与圣经中神「道成肉身」之义不同,反与佛教「真心在缠」或「如来藏」之义较近,故不译作「道成肉身」)的状况,他指出人本有绝对自由的要求,但却陷落在不自由的具体世界中,形成种种困扰。这是描述人的本体是追求绝对自由,但在实存层次却不能实现。通过这哲学架构,正好描述了神学上所讲原罪带来的状态。神创造人本有原善,那是指人在灵性上有神形象,一方面可与神沟通,一方面在本体层次含藏无穷美善的潜质,但却必须在实然具体的层次中实现这美善。

原罪是指人用自由选择了与神关系的破裂,于是人的本体和永恒的神断开了联系,进入与神隔绝的状况。于是人本体的无限美善潜能即失去了永恒完美为其目的,进入一个「在缠状态」。即人的善扭曲在具体实然界中。善性被扭曲为罪的属性。这原罪状态形成罪性。因着罪性,人类完美的心往往就在实现过程中歪曲自己,选择了世界上有限的善,无穷地追逐,创造了偶像的世界,这偶像世界反过来操纵了人的思想,构成群体共同的罪,所谓共犯结构,人在所造的偶像世界迷失,因而与神、与自己、与他人及与大自然都隔绝了。阻碍了每一人的自我实现,罪恶就在此产生,由亚当一人与神决裂,罪就入了世界,世界亦开始失去其原初的和谐,被人歪曲其美善成为偶像。

对每一个体来说,原罪状况产生对自造的偶像世界越陷越深,在实然具体的层次,人与自己所造的偶像「世界」并生,「世界」是人赋予所见事物之意义,成为人存在的结构,人自始就创造了自己的偶像世界,形形色色的偶像,或各种被歪曲及扩大了的善,自始就与人心灵同在,影响着人生的路向,当人心灵的无限性仍在蒙昧的原始状况中时,世界的偶像就已创造了他的目标和方向,于是真心(神的形象)就被缠于实然的世界,而陷堕和亏损了其原初的完美性,改去追逐世界,而不去全盘实现自己与神的终极关系了,这就可称为「完美的亏损」,为罪性的状态。

当人追逐世界时,世界蒙蔽了心灵,使自我迷失在其中,但自我心灵也会自省,发出呼唤,向世界挑战,拒绝世界的束缚而去发掘真我。可是当人克胜世界时,又可能陷于自我中心,自以为清高,结果又隔绝于世界,不理人间疾苦。这是世界又反过来挑战自我,要人开放心灵,投向世界,然而人又会再陷堕在世界中。这过程使人或追逐世界,或追逐自我,不能调适两者关系,陷溺愈来愈深,以至罪网永不能破。

类似的辨证关系,亦发生在群体的共犯结构中。人类全体追求及创造文化上的善,但这群体的善又会被化成偶像,反过来控制人的心灵方向,束缚人性。于是人希望改善这束缚人的善,去创造新的美善原则,但结果又很快化成偶像,反过来困锁人。如此下来,共业的罪恶也是越创造越强大。

这种个人和群体罪恶形成人类的困局,没有一人能逃掉,而全体性的痛苦亦由此生起。

基于以上对罪的分析,我们即可处理一个常问的问题∶「为何世上有那么多的苦难?」

今可分两方面去描述,从个人来说,痛苦来自「偶像的破灭」,从全体来说,苦难是「人类互为影响的困局」。

所谓「偶像的破灭」,先是指出人无穷地追逐有限事物的同时,也无穷地执实事物,可称为「偶像化的历程」,偶像化使人生命陷溺于世界,自我静态化、腐败化,不再实现完美,也停止了生生不息创进过程,紧抱偶像当作神。

可是世界变幻无常(呈现在人心灵之前的世界现象,川流不息),一切人所追逐的有限事物都不能持久保有,会随着幻变之流而消失,这时人就失去了原先所坚持的偶像,若失所寄托,遂生痛苦。举实际的例子,如人视金钱、权力、爱情、歌星、影星,甚至道德宗教为偶像时,整个生命人格都寄放在那里,但金钱、权力和爱情都不能在世界有永恒的保障,歌星、影星也会死亡如李小龙、梅艳芳等或沉寂,世上事物均会随变迁大流而消失无踪。

而执持道德宗教者,较低境界的会自视高人一等,较高的则求兼善天下,推广其认定的真理,然世界也从不保证道德宗教的升进浮沉,外在的善原则一方面会自我腐化,变为虚伪的律法教条,如法利赛人,或吃人礼教,如中国的腐儒。至于真正行善的,会为世俗所嘲笑,当其成功时,又会转化为教条,更会为罪恶所击倒,而执持道德宗教的人在世上也会失其所寄托,产生痛苦。

这里可解答∶「苦难是否为神所创造」的问题,从上分析,苦难并不是一个具体存在的实物,故不是神创造出来的东西,反而是人类面对世界幻变时的一种「心灵感受」。当人与神关系破灭以后,其原始的追求无限完美的灵性偏离了自我实现的目标,遂不能正确地观察世界的有限事物,当他执实诸偶像时,世间的变化就会击破其偶像。这时所谓痛苦的感觉,来自人不适应变化的世界,故痛苦乃是人「心灵的不调适表现」,不是一被神所造出来的东西。

不同年纪有不同的偶像,遂也有不同偶像破灭的痛苦。年轻时视爱情与学业为偶像,年长时视名利权位和家庭为偶像,年老时视子女的态度、个人成就及他人的尊重认同为偶像,结果人生每一阶段都有痛苦。

人之所以视战争和自然灾害为大苦难,因为这两者都带来突然的「全盘变局」,转瞬间取消了人所依附和执实的东西,如房屋、家庭、亲人等,家散人亡、妻离子散,是为大苦。其实自然灾害本来只是天地依自然法则的转变,是中性的东西,如沙漠无人地带发生大地震,并不算是灾害,惟有人涉入这突变局面中,顿时失去所执持的事物,才成苦难事件,可见苦难纯是人心灵不能面对变局而来。

人要克服苦难,就必须有智慧,重新调整其对世界的看法,对基督信仰来说,《箴言》说明∶「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箴九10)惟有将生命从执实的偶像中撤离,使一切有限的善复归原位,然后照自己的尊严和无限性,回首天外望,原来所追寻无限完美亲情与价值,就在灯火阑珊处,即在具体历史上出现的基督。他本是无限完美的神,在具体世界与具无限性的人相遇,从基督的受苦揭示生命后面的价值,人生命于此若与神相交,一切人间幻变,成败得失,皆不足畏。因为万有在他里面,靠他而立,都归于他,成毁生灭的事物,皆依太初之道为本体,在基督里都化为一瞬的永恒,何等美丽亲切。

于是在世间因失去而来的哀伤,因道不得行的悲凉,尽都因基督里的盼望而转化为喜乐,天地可以废去,基督的话语与慈爱永不废去,所以保罗在遭逢人生种种艰苦后,能说∶「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难道是患难吗?是困苦吗?是逼迫吗?是饥饿吗?是赤身露体吗?是危险吗?是刀剑吗?……然而靠着爱我们的主,在这一切的事上,已经得胜有余了。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

至于人类全体的苦难,是由人类共创的困局而来,当人执取不同的偶像,视为惟一价值,就会有不同价值观的冲突,或当人争夺相同的偶像,聚会毁灭对方以求自己独占。结果大家或要毁他人的偶像以高举自己的价值,或要毁他们本身以求独得偶像,于是我就为他人传造了痛苦的局面,他人也以同样心态取创造了我的痛苦局面,更可怕的是,这些困局很多时候是出于善意,人好作他人之师,迫他人走自己认为善的路,结果也会陷他人于苦中而不自觉,如父母迫子女选某些增加父母名望的科系,政治迫人接受某种意识形态、某种主义,均会成为控制人的思想。

进而可解答∶「人间何以如此不公平?」的问题。

第一种的不公平感,来自所处的处境,有人富裕,有人贫穷,有人在丰富的国家,有人在困苦战乱的国家。这是人制度造成的不公平,其根源在人的罪性,由于人的自私和欲望,故此人会抢夺资源,而侵夺及**其他人或整个族裔,当一些人得到权力和资源利益,会用制度和暴力保持自己的既得利益。这种人为的苦难,明显来自人的自私丑恶。逻辑上推不出是来自神的安排。但作为全善全能的神,圣经就描述神知道受**及贫穷人的苦,并呼吁他的仆人执行救赎和批评的行动。如摩西使作为奴隶的以色列人得释放,先知批判社会的不公平,神会刑罚不义的政权,包括神选民的罪恶也被刑罚。而新约的耶稣基督,更以十字架的苦难受不公平的对待,进入绝望的深渊,将绝望改变为希望,将苦罪转化为新生命。有新生命的人要以公义和慈爱去帮助改变人间的不公平。而本质上,在神面前人人平等,接受救赎的自由和权力,人人平等,不会因其社会处境而有分别。

故此,基督徒看到人间的不公平,不会先追问抽象的问题∶「神,为什么容许这困难?」却先问∶「神,你要我干什么事?可以解除他人的不公平,安慰他人的苦难?」这是「行公义,好怜悯,与上主同行」(弥六8)的原则。

第二种不公平感,来自人无辜受害的经验,人类因执取不同偶像而相互隔绝,或善意或恶意(甚或无意)地陷他人于苦中,每一个受苦的人都觉得不公平,因为他的痛苦不是自己招来的的报应,却是无辜地被他人陷于苦。但他不知道,自己也常在无意中陷他人于苦而不自觉。例如甲(女性)对乙的一个不屑表情,可能令乙(女性)整天耿耿于怀,发脾气而影响了她与丙(男性)的感情。以至丙觉失恋,落落寡欢,引起其家人的不安,其家人心情不好,斥责工作中的下属,原来这下属正是甲。结果甲受苦,但她觉得不公平,因上司无故斥责自己,其实她不知很早时自己一个不自觉的不屑表情也陷人于苦,辗转影响而回到自己身上。在这循环的影响下,每一个人都觉得不公平,被他人陷于苦中,但其实每一个人也都曾陷他人于苦中而不自觉。

以上一例是短线的循环影响,但在事实上人类复杂的相互关系中,就很难说明其间关系,此中涉及更大的社会、政治、文化、意识形态对人类全体做成的困局。在人类这全体的困局中,每一个人都曾令他人受苦,也被他人引致痛苦,其苦不纯是自招的,却是在困局中互相牵连而来,故义人会受苦〔事实上在全体苦困罪局中,也没有真义人,如圣经所言∶「没有,连一个也没」(罗三10)〕。一般人在面对苦难时,或怨上天,或责怪他人,觉得不公平不合理。以为自己不用为苦难负责,殊不知全体的苦,也要由全体负责。单就自己所受的某件事,可能不直接由自己所做成的,但在全体的牵连来说,每一个人都参与及创造这困局,每一个人都曾善意或恶意或不自觉地陷他人于苦,而反过来全体的罪又陷每一个体于苦。

第三种不公平感,是来自个人比较自己的处境不及他人的幸福,如经历家庭破碎,则问为何他人家庭很好,自己却婚姻破灭。也有认为其他地区的人有战乱和贫穷,与富裕地区不平等。其实苦难有不同形态,有失恋之苦、失业之苦、贫穷之苦、富有之苦、战争流离之苦、和平淫欲之苦,有些是明显的肉身之苦,有些是隐藏的心灵创伤,我们不能比较哪一形态的苦较为大,如一个非洲饥民的苦与一个美国失恋年轻人的苦不能比较,我们不能说越南人的心灵伤痛一定比失恋者大,我们只能说,人类全体都有不同形态的苦难,都互相牵连地创造了苦,大家都有苦难,这是公平的,但救赎也是公平地对全人类,人人都可因体会神的恩情而转化苦难,发而为对他人的公义慈爱行动,改造带来痛苦的处境。

基督信仰在此一面强调人的信心与盼望,以超越偶像,转化苦难。另一方面强调神对人全体困局的参与、介入、承担与突破,略分数点言之∶

一、批评世间的神

从旧约到新约,神是一位批判的神。当以色列人停滞于偶像的执着、腐败苟且,又或因偶像与教条容让社会不义。更或执实圣殿与道德教条(律法主义),神都藉士师与先知等,带着悲情地批判以色列人。

《创世纪》中神叫亚伯拉罕献儿子为祭,看似不合人情,却原来是藉这过程,去击碎偶像,因当日献子为祭是一种被执实了的文化风俗,神通过这过程的苦痛去显示这种风俗的非理性,进一步在看似矛盾的要求下(如神既恩赐此儿子,但又要求杀于祭坛上,这是一矛盾),叫人藉这矛盾而在执实的道德原则或顽固心境中释放出来,得到自由,最后更以羔羊代替其儿子为祭,更预表了一种出路,就是完全与世俗不同的献祭,或完全新的敬拜是可能的。未来新约时代,三位一体的神儿子自己甘愿来到人间,成为被宰的羔羊,以被杀来担负苦罪,更非人所能思议的。这整个过程,就是神对人的批评。叫人主体心灵能冲破诸偶像所形成的共业网罗。

二、受苦的神

从旧约到新约,神也是一位悲悯流泪的主,如《耶利米书》的主题,根本就在描述一位流泪的主。他要责罚以色列人犯罪,但又不忍,他说∶「以法莲是我的爱子吗?是可喜悦的孩子吗?我每逢责备他,仍深顾念他,所以我的心肠恋慕他,我必要怜悯他。」神的公义与批评,连着他的悲情与慈爱,他因世人的苦难而感受苦,显示他与世人有同体之情。他进一步既是进入世间与人类一起受苦,新约的基督道成肉身,在具体历史中出现,经历人间的悲欢离合,并在这受苦过程中揭示了完美的生命。一面是在十字架上流血洁净和宽恕世人由罪恶共业而来的种种错误,在受苦的苦难中与人同经人生之大苦,一面则藉复活克胜死亡的苦罪。这叫人眼光由分别善恶的境况中转出来,不再追逐世间偶像,生起信心,重见完美的神,以之为目标,以至世间一切价值复位,此时举首低头皆基督之道,一切苦难共业即得转化。

三、天国与教会

历史的基督经历大生大死,不但叫每一主题有机会复其位,重遇神,更且开出一天国的群体就是教会,创立一全新局面,以超破原罪的共犯结构,个人得救虽然必须,但得救后最多是个人成德,不能破共犯结构的罪,所以保罗不单讲「因信称义」,也强调相信主的人是「在基督里」,这是一个称义的群体,教会(属灵义的,不是组织义的教会)是基督的身体,代表世上一个全新的局面,是一群有新生命的人共同对抗偶像世界,一个基督徒必须在基督的国度里,不是纯个人得救的事。真正代表基督的教会,必须是一个公义慈爱的国度,一个批评不义的群体,一班永远生息的子民,永不向偶像投降,也永不自化为偶像,直至基督再来,如此,原罪的网就能突破而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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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真心在缠」 法国(France)哲坛大师里科(Ricoeur)曾说过,人是在一种「真心在缠」(Incarnation,本常译作「道成肉身」,但里氏之意与圣经中神「道成肉身」之义不同,反与佛教「真心在缠」或「如来藏」之义较近,故不译作「道成肉身」)的状况,他指出人本有绝对自由的要求,但却陷落在不自由的具体世界中,形成种种困扰。这是描述人的本体是追求绝对自由,但在实存层次却不能实现。通过这哲学架构,正好描述了神学上所讲原罪带来的状态。神创造人本有原善,那是指人在灵性上有神形象,一方面可与神沟通,一方面在本体层次含藏无穷美善的潜质,但却必须在实然具体的层次中实现这美善。 原罪是指人用自由选择了与神关系的破裂,于是人的本体和永恒的神断开了联系,进入与神隔绝的状况。于是人本体的无限美善潜能即失去了永恒完美为其目的,进入一个「在缠状态」。即人的善扭曲在具体实然界中。善性被扭曲为罪的属性。这原罪状态形成罪性。因着罪性,人类完美的心往往就在实现过程中歪曲自己,选择了世界上有限的善,无穷地追逐,创造了偶像的世界,这偶像世界反过来操纵了人的思想,构成群体共同的罪,所谓共犯结构,人在所造的偶
像世界迷失,因而与神、与自己、与他人及与大自然都隔绝了。阻碍了每一人的自我实现,罪恶就在此产生,由亚当一人与神决裂,罪就入了世界,世界亦开始失去其原初的和谐,被人歪曲其美善成为偶像。 对每一个体来说,原罪状况产生对自造的偶像世界越陷越深,在实然具体的层次,人与自己所造的偶像「世界」并生,「世界」是人赋予所见事物之意义,成为人存在的结构,人自始就创造了自己的偶像世界,形形色色的偶像,或各种被歪曲及扩大了的善,自始就与人心灵同在,影响着人生的路向,当人心灵的无限性仍在蒙昧的原始状况中时,世界的偶像就已创造了他的目标和方向,于是真心(神的形象)就被缠于实然的世界,而陷堕和亏损了其原初的完美性,改去追逐世界,而不去全盘实现自己与神的终极关系了,这就可称为「完美的亏损」,为罪性的状态。 当人追逐世界时,世界蒙蔽了心灵,使自我迷失在其中,但自我心灵也会自省,发出呼唤,向世界挑战,拒绝世界的束缚而去发掘真我。可是当人克胜世界时,又可能陷于自我中心,自以为清高,结果又隔绝于世界,不理人间疾苦。这是世界又反过来挑战自我,要人开放心灵,投向世界,然而人又会再陷堕在世界中。这过程使人或追
逐世界,或追逐自我,不能调适两者关系,陷溺愈来愈深,以至罪网永不能破。 类似的辨证关系,亦发生在群体的共犯结构中。人类全体追求及创造文化上的善,但这群体的善又会被化成偶像,反过来控制人的心灵方向,束缚人性。于是人希望改善这束缚人的善,去创造新的美善原则,但结果又很快化成偶像,反过来困锁人。如此下来,共业的罪恶也是越创造越强大。 这种个人和群体罪恶形成人类的困局,没有一人能逃掉,而全体性的痛苦亦由此生起。 基于以上对罪的分析,我们即可处理一个常问的问题∶「为何世上有那么多的苦难?」 今可分两方面去描述,从个人来说,痛苦来自「偶像的破灭」,从全体来说,苦难是「人类互为影响的困局」。 所谓「偶像的破灭」,先是指出人无穷地追逐有限事物的同时,也无穷地执实事物,可称为「偶像化的历程」,偶像化使人生命陷溺于世界,自我静态化、腐败化,不再实现完美,也停止了生生不息创进过程,紧抱偶像当作神。 可是世界变幻无常(呈现在人心灵之前的世界现象,川流不息),一切人所追逐的有限事物都不能持久保有,会随着幻变之流而消失,这时人就失去了原先所坚持的偶像,若失所寄托,遂生痛
苦。举实际的例子,如人视金钱、权力、爱情、歌星、影星,甚至道德宗教为偶像时,整个生命人格都寄放在那里,但金钱、权力和爱情都不能在世界有永恒的保障,歌星、影星也会死亡如李小龙、梅艳芳等或沉寂,世上事物均会随变迁大流而消失无踪。 而执持道德宗教者,较低境界的会自视高人一等,较高的则求兼善天下,推广其认定的真理,然世界也从不保证道德宗教的升进浮沉,外在的善原则一方面会自我腐化,变为虚伪的律法教条,如法利赛人,或吃人礼教,如中国的腐儒。至于真正行善的,会为世俗所嘲笑,当其成功时,又会转化为教条,更会为罪恶所击倒,而执持道德宗教的人在世上也会失其所寄托,产生痛苦。 这里可解答∶「苦难是否为神所创造」的问题,从上分析,苦难并不是一个具体存在的实物,故不是神创造出来的东西,反而是人类面对世界幻变时的一种「心灵感受」。当人与神关系破灭以后,其原始的追求无限完美的灵性偏离了自我实现的目标,遂不能正确地观察世界的有限事物,当他执实诸偶像时,世间的变化就会击破其偶像。这时所谓痛苦的感觉,来自人不适应变化的世界,故痛苦乃是人「心灵的不调适表现」,不是一被神所造出来的东西。 不同年纪有
不同的偶像,遂也有不同偶像破灭的痛苦。年轻时视爱情与学业为偶像,年长时视名利权位和家庭为偶像,年老时视子女的态度、个人成就及他人的尊重认同为偶像,结果人生每一阶段都有痛苦。 人之所以视战争和自然灾害为大苦难,因为这两者都带来突然的「全盘变局」,转瞬间取消了人所依附和执实的东西,如房屋、家庭、亲人等,家散人亡、妻离子散,是为大苦。其实自然灾害本来只是天地依自然法则的转变,是中性的东西,如沙漠无人地带发生大地震,并不算是灾害,惟有人涉入这突变局面中,顿时失去所执持的事物,才成苦难事件,可见苦难纯是人心灵不能面对变局而来。 人要克服苦难,就必须有智慧,重新调整其对世界的看法,对基督信仰来说,《箴言》说明∶「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箴九10)惟有将生命从执实的偶像中撤离,使一切有限的善复归原位,然后照自己的尊严和无限性,回首天外望,原来所追寻无限完美亲情与价值,就在灯火阑珊处,即在具体历史上出现的基督。他本是无限完美的神,在具体世界与具无限性的人相遇,从基督的受苦揭示生命后面的价值,人生命于此若与神相交,一切人间幻变,成败得失,皆不足畏。因为万有在他里面,靠他
而立,都归于他,成毁生灭的事物,皆依太初之道为本体,在基督里都化为一瞬的永恒,何等美丽亲切。 于是在世间因失去而来的哀伤,因道不得行的悲凉,尽都因基督里的盼望而转化为喜乐,天地可以废去,基督的话语与慈爱永不废去,所以保罗在遭逢人生种种艰苦后,能说∶「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难道是患难吗?是困苦吗?是逼迫吗?是饥饿吗?是赤身露体吗?是危险吗?是刀剑吗?……然而靠着爱我们的主,在这一切的事上,已经得胜有余了。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 至于人类全体的苦难,是由人类共创的困局而来,当人执取不同的偶像,视为惟一价值,就会有不同价值观的冲突,或当人争夺相同的偶像,聚会毁灭对方以求自己独占。结果大家或要毁他人的偶像以高举自己的价值,或要毁他们本身以求独得偶像,于是我就为他人传造了痛苦的局面,他人也以同样心态取创造了我的痛苦局面,更可怕的是,这些困局很多时候是出于善意,人好作他人之师,迫他人走自己认为善的路,结果也会陷他人于苦中而
不自觉,如父母迫子女选某些增加父母名望的科系,政治迫人接受某种意识形态、某种主义,均会成为控制人的思想。 进而可解答∶「人间何以如此不公平?」的问题。 第一种的不公平感,来自所处的处境,有人富裕,有人贫穷,有人在丰富的国家,有人在困苦战乱的国家。这是人制度造成的不公平,其根源在人的罪性,由于人的自私和欲望,故此人会抢夺资源,而侵夺及**其他人或整个族裔,当一些人得到权力和资源利益,会用制度和暴力保持自己的既得利益。这种人为的苦难,明显来自人的自私丑恶。逻辑上推不出是来自神的安排。但作为全善全能的神,圣经就描述神知道受**及贫穷人的苦,并呼吁他的仆人执行救赎和批评的行动。如摩西使作为奴隶的以色列人得释放,先知批判社会的不公平,神会刑罚不义的政权,包括神选民的罪恶也被刑罚。而新约的耶稣基督,更以十字架的苦难受不公平的对待,进入绝望的深渊,将绝望改变为希望,将苦罪转化为新生命。有新生命的人要以公义和慈爱去帮助改变人间的不公平。而本质上,在神面前人人平等,接受救赎的自由和权力,人人平等,不会因其社会处境而有分别。 故此,基督徒看到人间的不公平,不会先追问抽象的问题∶「
神,为什么容许这困难?」却先问∶「神,你要我干什么事?可以解除他人的不公平,安慰他人的苦难?」这是「行公义,好怜悯,与上主同行」(弥六8)的原则。 第二种不公平感,来自人无辜受害的经验,人类因执取不同偶像而相互隔绝,或善意或恶意(甚或无意)地陷他人于苦中,每一个受苦的人都觉得不公平,因为他的痛苦不是自己招来的的报应,却是无辜地被他人陷于苦。但他不知道,自己也常在无意中陷他人于苦而不自觉。例如甲(女性)对乙的一个不屑表情,可能令乙(女性)整天耿耿于怀,发脾气而影响了她与丙(男性)的感情。以至丙觉失恋,落落寡欢,引起其家人的不安,其家人心情不好,斥责工作中的下属,原来这下属正是甲。结果甲受苦,但她觉得不公平,因上司无故斥责自己,其实她不知很早时自己一个不自觉的不屑表情也陷人于苦,辗转影响而回到自己身上。在这循环的影响下,每一个人都觉得不公平,被他人陷于苦中,但其实每一个人也都曾陷他人于苦中而不自觉。 以上一例是短线的循环影响,但在事实上人类复杂的相互关系中,就很难说明其间关系,此中涉及更大的社会、政治、文化、意识形态对人类全体做成的困局。在人类这全体的困局中,每一个人都曾令他人
受苦,也被他人引致痛苦,其苦不纯是自招的,却是在困局中互相牵连而来,故义人会受苦〔事实上在全体苦困罪局中,也没有真义人,如圣经所言∶「没有,连一个也没」(罗三10)〕。一般人在面对苦难时,或怨上天,或责怪他人,觉得不公平不合理。以为自己不用为苦难负责,殊不知全体的苦,也要由全体负责。单就自己所受的某件事,可能不直接由自己所做成的,但在全体的牵连来说,每一个人都参与及创造这困局,每一个人都曾善意或恶意或不自觉地陷他人于苦,而反过来全体的罪又陷每一个体于苦。 第三种不公平感,是来自个人比较自己的处境不及他人的幸福,如经历家庭破碎,则问为何他人家庭很好,自己却婚姻破灭。也有认为其他地区的人有战乱和贫穷,与富裕地区不平等。其实苦难有不同形态,有失恋之苦、失业之苦、贫穷之苦、富有之苦、战争流离之苦、和平淫欲之苦,有些是明显的肉身之苦,有些是隐藏的心灵创伤,我们不能比较哪一形态的苦较为大,如一个非洲饥民的苦与一个美国失恋年轻人的苦不能比较,我们不能说越南人的心灵伤痛一定比失恋者大,我们只能说,人类全体都有不同形态的苦难,都互相牵连地创造了苦,大家都有苦难,这是公平的,但救赎也是公平地对全人类
,人人都可因体会神的恩情而转化苦难,发而为对他人的公义慈爱行动,改造带来痛苦的处境。 基督信仰在此一面强调人的信心与盼望,以超越偶像,转化苦难。另一方面强调神对人全体困局的参与、介入、承担与突破,略分数点言之∶ 一、批评世间的神 从旧约到新约,神是一位批判的神。当以色列人停滞于偶像的执着、腐败苟且,又或因偶像与教条容让社会不义。更或执实圣殿与道德教条(律法主义),神都藉士师与先知等,带着悲情地批判以色列人。 《创世纪》中神叫亚伯拉罕献儿子为祭,看似不合人情,却原来是藉这过程,去击碎偶像,因当日献子为祭是一种被执实了的文化风俗,神通过这过程的苦痛去显示这种风俗的非理性,进一步在看似矛盾的要求下(如神既恩赐此儿子,但又要求杀于祭坛上,这是一矛盾),叫人藉这矛盾而在执实的道德原则或顽固心境中释放出来,得到自由,最后更以羔羊代替其儿子为祭,更预表了一种出路,就是完全与世俗不同的献祭,或完全新的敬拜是可能的。未来新约时代,三位一体的神儿子自己甘愿来到人间,成为被宰的羔羊,以被杀来担负苦罪,更非人所能思议的。这整个过程,就是神对人的批评。叫人主体心灵能冲破诸偶像所形
成的共业网罗。 二、受苦的神 从旧约到新约,神也是一位悲悯流泪的主,如《耶利米书》的主题,根本就在描述一位流泪的主。他要责罚以色列人犯罪,但又不忍,他说∶「以法莲是我的爱子吗?是可喜悦的孩子吗?我每逢责备他,仍深顾念他,所以我的心肠恋慕他,我必要怜悯他。」神的公义与批评,连着他的悲情与慈爱,他因世人的苦难而感受苦,显示他与世人有同体之情。他进一步既是进入世间与人类一起受苦,新约的基督道成肉身,在具体历史中出现,经历人间的悲欢离合,并在这受苦过程中揭示了完美的生命。一面是在十字架上流血洁净和宽恕世人由罪恶共业而来的种种错误,在受苦的苦难中与人同经人生之大苦,一面则藉复活克胜死亡的苦罪。这叫人眼光由分别善恶的境况中转出来,不再追逐世间偶像,生起信心,重见完美的神,以之为目标,以至世间一切价值复位,此时举首低头皆基督之道,一切苦难共业即得转化。 三、天国与教会 历史的基督经历大生大死,不但叫每一主题有机会复其位,重遇神,更且开出一天国的群体就是教会,创立一全新局面,以超破原罪的共犯结构,个人得救虽然必须,但得救后最多是个人成德,不能破共犯结构的罪,所以保罗不单讲「因信
称义」,也强调相信主的人是「在基督里」,这是一个称义的群体,教会(属灵义的,不是组织义的教会)是基督的身体,代表世上一个全新的局面,是一群有新生命的人共同对抗偶像世界,一个基督徒必须在基督的国度里,不是纯个人得救的事。真正代表基督的教会,必须是一个公义慈爱的国度,一个批评不义的群体,一班永远生息的子民,永不向偶像投降,也永不自化为偶像,直至基督再来,如此,原罪的网就能突破而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