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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课 从锁国到开门

21世纪基督徒装备100课 by 黄子嘉等

踏入十九世纪,欧洲基督教国家的信徒,开始积极思想怎样到东方诸国去履行宣教的使命。正如前文所述,这些国家的海事实力逐步提升,且与东方的接触也因贸易而大幅度增加。这些发展与接触,为宣教事工提供了充分的条件。尤其是日益强大的英国(UnitedKingdom),其信徒更积极地思想踏入中国宣教的门路。但由于中国奉行传教禁令,加上闭关自守的国策,外国人根本无法进入。中、西惟一的接触就只有在广东进行的贸易而已。只是统筹英国与中国通商的机构东印度公司,从商贸稳定角度着眼,也尽量阻止宣教士到中国去,以免影响贸易的进行。向中国宣教的计划几乎无从着手。就在大家一筹莫展之时,上主兴起了一位福音勇士,开拓了中国的福音事工,而他就是英国伦敦教会的宣教士罗伯特·马礼逊(RobertMorrison)

这位定意要将福音带给中国人的宣教士历经艰辛,克服重重难关,终于在一八○七年顺利抵达了广州,只是无法以宣教士的身分留在中国。不得已之下,他只好加入东印度公司,充当翻译员,以此身分开始中国的宣教事工。马礼逊在中国一面修习汉文,一面翻译和印刷圣经,同时也把握机会,向身边的中国人传扬福音的信息。马礼逊所面对的环境,其实相当困难。一方面,他要躲避中国官方的检查,以免暴露其宣教士的身分;同时,他也得面对东印度公司方面的压力,才能够继续留在中国,进行他真正想要从事的任务。马礼逊竭尽所能地排除各样障碍,努力开展福音事工的空间。到了一八一四年,他成功地带领了第一位中国人归信基督。这位名为蔡高的信徒,是协助他印度圣经的一名助手。伦敦会接下来继续差派宣教士米怜(WilliamMilne)到中国,协助马礼逊拓展福音事工。米怜后来将其事工的重心转移到海外,在南洋华人聚居的马六甲(Malacca)开展事工,并且带领了第二位华人梁发信主。这位梁法后来成为了第一位基督教的华人牧师。

受到马礼逊等人的感召,英国、欧陆、美国(U.S.A)等地的宣教士开始陆续前往中国宣教。他们在各种限制下之,竭力地展开福音事工。惟碍于环境所限,福音事工的成效,在数量上并不怎样突出。然而,这些先锋人物却为福音事工打下了美好的基础。他们主要从事文字工作,诸如:编写福音单张、小册子、翻译圣经等;同时也把握各种机会,向华人介绍十字架的福音。既然居留在中国的限制很大,这些宣教士只好在马六甲等地,建立福音的据点,透过教育及医疗事工向侨居外地的中国人传福音。宣教士期盼这些海外华人,在回归祖国之时,能够将福音的种子带进中国。这段期间的中国福音事工,可谓举步维艰,困难重重,然而这些可敬可佩的宣教拓荒者却从未气馁。大家都坚心地等待中国福音大门的开启,也深信上主的作为必成就这事。

马礼逊抵达中国三十五年之后,一个颇具争议性的机会终于在一八四二年出现。当时英国与中国因为鸦片买卖而产生贸易纠纷,闹得沸沸扬扬,最后竟开打闻名中外的“鸦片战争”。中国在战争中失败,事后不得不签下丧权辱国的《南京条约》,开放沿海的五个港口作为通商口岸。一些英国教会的人士,看准了满清政府将会接受宣教士在各海口的活动,因而趁机在条约中加上所谓的“传教条款”,要求中国准许宣教士在这些通商口岸自由传教。满清政府无奈之余,只得接受。中国福音的门,从此大开!

事实上,自《南京条约》之后,西方各国列强无不争相效尤,在和中国签订的各个不平等条约中,皆加附此等传教条款。条款内容包括准许外国人在通商口岸居留,并建造房屋、学校、医院、教堂等。而且自一八四五年开始,中国正式取消了天主教传教的禁令(基督教因而连带受惠)。西方教会终于透过本国的船坚炮利,将那些由康熙颁布,并经雍正与乾隆来执行的禁教政策彻底摧毁。从此,宣教士可以名正言顺地进入沿海的口岸,在不受限制的环境下宣扬福音;传扬事工因而自由并大规模地在中国一展宏图。

此番局面确实为福音事工带来不少方便。从前必须偷偷摸摸进行的事工,如今可以公开进行;以前无法顺利进行的计划,如今在充分资源配合之下得以有效推展。然而,在看似顺利的表面迹象之下,却暗藏着难以想象的逆流。当初要求在条约中加入传教条款的人,万万没有想到以这种方式进入中国的“福音”,到头来对宣教事工的损伤更远远大过所得的益处。虽然传福音的外表环境得到了改善,但从此耶稣基督的福音却和“帝国主义”的“侵略”结下不解之“缘”。这对福音事工无疑雪上加霜。不少人甚至武断地认定:宣教事工根本就是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行动之一!这种观点的负面后果,实在难以言喻。

事实上,由于文化上的差异,基督教在传教过程中,经常与中国传统文化磨出火花。康熙禁教的前因后果就是最佳的例子。当时因着文化的差异,引致了礼仪上的争执,至终导致禁教的后果。让人看出部分强烈维护传统文化的人,一直将基督教视为“蛮夷之道”,并大加排斥。而今,“传道条款”更为这些人提供了“口实”,令基督徒百词莫辩。除此之外,《南京条约》的签定,也让中国知识分子之民族优越感饱受打击。基督教岂可仗列强战胜的机会,将传教条款强加于中国人民?!我们不难想象,中国人的“仇外情绪”势必转嫁到宣教士及信徒的身上。另有中国士大夫、知识分子、地方官绅等人,既是一致排斥基督教,自然对福音信息丝毫不感兴趣,甚至还会运用各人的影响力,尽量阻碍、抗拒福音的传播。结果宣教士的福音事工每每事倍功半!藉传教条款打开福音大门,到底是祸是福,答案其实相当清楚。看来昔日决策者未经深思熟虑所酿成的问题,着实令人扼腕!

随着中国与西方列强的交往日渐频密,满清政府的无能也显露无遗。除不平等条约有增无减之外,所允许的传教范围也随之扩大。及至一八六○年《北京条约》的签订,西方宣教士的活动范围已从沿海口岸,延伸到内陆各个省份,而且教会也可以按着条约“在各省租买田地,建造自便”;从这年开始,中国的宣教事工在多方面大肆开展,且全面性地受到条约的保护。基督教宣教士开始大举进入中国,事工范围也逐步扩展到日常生活的各个领域中。到了十九世纪末年,中国成了全世界最大的宣教工场,不论宣教士人数或所投注的宣教资源,中国都占了第一位。

当时的宣教事工,大致上依循四个方向开展,即布道、教育、医疗和慈善救济。即使官绅一直抗拒,宣教事工在投入大量的人力与物资之下,倒是略有成效。中国教会的雏形慢慢被建立起来,受洗的人数也缓步增加。为了配合教育与医疗等事工,宣教士也从事文字出版的工作,努力促进中国的现代化。一八七四年开始发行的《万国公报》(报章)及一八八七年成立的广学会(出版社)就是典型的例子。教会开办的学府,如北京的燕京大学与上海的圣约翰大学等,亦先后获得相当的认可与地位。基督徒人数之增长虽不很理想,但宣教士在促进中外交流和中国迈向现代化等方面,所作的贡献是不容抹杀的!

宣教事工的力度越大,招致的反弹也越大。加上传教条款在执行上仍存在许多漏洞,摩擦就无从避免了。一方面,宣教士努力拓展传福音的空间,但官绅阶层的人则要压制这些活动。在如此对峙的关系中,又有西方外交人员的因素,将各样纠纷弄得更为复杂。西方列强的外交使节,一方面要尽其职责保障其本国宣教士的安全,同时又企图在纠纷当中谋取外交上的利益。结果,这三方面的互动与矛盾,引发了许多大大小小的冲突。这些称之为“教案”的事件,往往导致西方以“武力”来威胁中国,而中国却只能百般无奈地退让、赔偿了事。其中一类典型的案子,涉及的就是有关归还教会产业的传教条款。

天主教在康熙时代,曾经拥有大量的教产。禁教之后,这些产业多被政府充公改作其他用途。及至清朝末年,许多这类的产业甚至已成为某些官绅世代相传的祖业。而今一时之间,祖业竟变成教产,而且还得归还教会,其中涉及的利益纠纷实在不易厘清。然而,无能的满清政府却不得不屈从西方外交人员的索求,把官绅人士激得怨气沸腾,于是就投射到教会人士的身上。一再出现的教案,更进一步让官绅人士对教会有所不满,也严重打击了教会的形象。福音事工的进展因此变得更加困难。

不但如此,即使在归信基督的人士当中,教会事工的成效不过差强人意。正如之前所述,福音信息原本就与中国当地文化互不调和,加上官绅、士大夫阶层的人从一开始便抗拒这个信仰,故信徒的数目虽然有所增加,却颇为缓慢。由于知识分子多数持抗拒态度,也一直显出信徒的知识水平严重偏低。加上教会往往以福利、慈惠事工作为接触点,许多人仅仅只是为了物质的好处而加入教会。基督教圈子中因而出现大批单为图利而入教的人士(当时这种行为被称为“吃教”),教会素质低落自然不在话下。如何改正这种现象,不仅是当时宣教士热烈讨论的课题,也因而引发了宣教路线的争议。

一些宣教士坚持以直接布道的方式来建立教会,并认为信徒素质低劣的原因是因为入教者动机不纯,而非福音的能力不足。若假以时日,在真理教育的薰陶和培养下,高素质信徒的比例定能提升。这个阵营的宣教士因而注重个人布道、灵性栽培等事工。另一方面,其他宣教士则认为中国的国情特殊,应当采取间接布道的方式。他们指出:中国人的世俗思想浓厚,对福音背景有关的事情一无所知,以致影响福音信息的传达。因此,这些宣教士致力于改变中国人的思维意识,透过引进世界新知和普及教育等不同途径,企图使福音信息拥有一处能够发芽生长的环境。这两条路线,其实各有千秋;虽然方向不一,终点倒是一致的。这两派的人士,虽然各走各路,到头来却是相辅相成,使中国教会仍然可以缓步向前。这基础其实非常重要。因为到了第二十世纪,中国教会在前人所奠定的此一根基,经历了突破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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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入十九世纪,欧洲基督教国家的信徒,开始积极思想怎样到东方诸国去履行宣教的使命。正如前文所述,这些国家的海事实力逐步提升,且与东方的接触也因贸易而大幅度增加。这些发展与接触,为宣教事工提供了充分的条件。尤其是日益强大的英国(UnitedKingdom),其信徒更积极地思想踏入中国宣教的门路。但由于中国奉行传教禁令,加上闭关自守的国策,外国人根本无法进入。中、西惟一的接触就只有在广东进行的贸易而已。只是统筹英国与中国通商的机构东印度公司,从商贸稳定角度着眼,也尽量阻止宣教士到中国去,以免影响贸易的进行。向中国宣教的计划几乎无从着手。就在大家一筹莫展之时,上主兴起了一位福音勇士,开拓了中国的福音事工,而他就是英国伦敦教会的宣教士罗伯特·马礼逊(RobertMorrison) 这位定意要将福音带给中国人的宣教士历经艰辛,克服重重难关,终于在一八○七年顺利抵达了广州,只是无法以宣教士的身分留在中国。不得已之下,他只好加入东印度公司,充当翻译员,以此身分开始中国的宣教事工。马礼逊在中国一面修习汉文,一面翻译和印刷圣经,同时也把握机会,向身边的中国人传扬福音的信息。马礼逊所面对的环境
,其实相当困难。一方面,他要躲避中国官方的检查,以免暴露其宣教士的身分;同时,他也得面对东印度公司方面的压力,才能够继续留在中国,进行他真正想要从事的任务。马礼逊竭尽所能地排除各样障碍,努力开展福音事工的空间。到了一八一四年,他成功地带领了第一位中国人归信基督。这位名为蔡高的信徒,是协助他印度圣经的一名助手。伦敦会接下来继续差派宣教士米怜(WilliamMilne)到中国,协助马礼逊拓展福音事工。米怜后来将其事工的重心转移到海外,在南洋华人聚居的马六甲(Malacca)开展事工,并且带领了第二位华人梁发信主。这位梁法后来成为了第一位基督教的华人牧师。 受到马礼逊等人的感召,英国、欧陆、美国(U.S.A)等地的宣教士开始陆续前往中国宣教。他们在各种限制下之,竭力地展开福音事工。惟碍于环境所限,福音事工的成效,在数量上并不怎样突出。然而,这些先锋人物却为福音事工打下了美好的基础。他们主要从事文字工作,诸如:编写福音单张、小册子、翻译圣经等;同时也把握各种机会,向华人介绍十字架的福音。既然居留在中国的限制很大,这些宣教士只好在马六甲等地,建立福音的据点,透过教育及医疗事工向侨居外地的中
国人传福音。宣教士期盼这些海外华人,在回归祖国之时,能够将福音的种子带进中国。这段期间的中国福音事工,可谓举步维艰,困难重重,然而这些可敬可佩的宣教拓荒者却从未气馁。大家都坚心地等待中国福音大门的开启,也深信上主的作为必成就这事。 马礼逊抵达中国三十五年之后,一个颇具争议性的机会终于在一八四二年出现。当时英国与中国因为鸦片买卖而产生贸易纠纷,闹得沸沸扬扬,最后竟开打闻名中外的“鸦片战争”。中国在战争中失败,事后不得不签下丧权辱国的《南京条约》,开放沿海的五个港口作为通商口岸。一些英国教会的人士,看准了满清政府将会接受宣教士在各海口的活动,因而趁机在条约中加上所谓的“传教条款”,要求中国准许宣教士在这些通商口岸自由传教。满清政府无奈之余,只得接受。中国福音的门,从此大开! 事实上,自《南京条约》之后,西方各国列强无不争相效尤,在和中国签订的各个不平等条约中,皆加附此等传教条款。条款内容包括准许外国人在通商口岸居留,并建造房屋、学校、医院、教堂等。而且自一八四五年开始,中国正式取消了天主教传教的禁令(基督教因而连带受惠)。西方教会终于透过本国的船坚炮利,将那些由康熙颁布
,并经雍正与乾隆来执行的禁教政策彻底摧毁。从此,宣教士可以名正言顺地进入沿海的口岸,在不受限制的环境下宣扬福音;传扬事工因而自由并大规模地在中国一展宏图。 此番局面确实为福音事工带来不少方便。从前必须偷偷摸摸进行的事工,如今可以公开进行;以前无法顺利进行的计划,如今在充分资源配合之下得以有效推展。然而,在看似顺利的表面迹象之下,却暗藏着难以想象的逆流。当初要求在条约中加入传教条款的人,万万没有想到以这种方式进入中国的“福音”,到头来对宣教事工的损伤更远远大过所得的益处。虽然传福音的外表环境得到了改善,但从此耶稣基督的福音却和“帝国主义”的“侵略”结下不解之“缘”。这对福音事工无疑雪上加霜。不少人甚至武断地认定:宣教事工根本就是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行动之一!这种观点的负面后果,实在难以言喻。 事实上,由于文化上的差异,基督教在传教过程中,经常与中国传统文化磨出火花。康熙禁教的前因后果就是最佳的例子。当时因着文化的差异,引致了礼仪上的争执,至终导致禁教的后果。让人看出部分强烈维护传统文化的人,一直将基督教视为“蛮夷之道”,并大加排斥。而今,“传道条款”更为这些人提供了“口实”,令
基督徒百词莫辩。除此之外,《南京条约》的签定,也让中国知识分子之民族优越感饱受打击。基督教岂可仗列强战胜的机会,将传教条款强加于中国人民?!我们不难想象,中国人的“仇外情绪”势必转嫁到宣教士及信徒的身上。另有中国士大夫、知识分子、地方官绅等人,既是一致排斥基督教,自然对福音信息丝毫不感兴趣,甚至还会运用各人的影响力,尽量阻碍、抗拒福音的传播。结果宣教士的福音事工每每事倍功半!藉传教条款打开福音大门,到底是祸是福,答案其实相当清楚。看来昔日决策者未经深思熟虑所酿成的问题,着实令人扼腕! 随着中国与西方列强的交往日渐频密,满清政府的无能也显露无遗。除不平等条约有增无减之外,所允许的传教范围也随之扩大。及至一八六○年《北京条约》的签订,西方宣教士的活动范围已从沿海口岸,延伸到内陆各个省份,而且教会也可以按着条约“在各省租买田地,建造自便”;从这年开始,中国的宣教事工在多方面大肆开展,且全面性地受到条约的保护。基督教宣教士开始大举进入中国,事工范围也逐步扩展到日常生活的各个领域中。到了十九世纪末年,中国成了全世界最大的宣教工场,不论宣教士人数或所投注的宣教资源,中国都占了第一位。
当时的宣教事工,大致上依循四个方向开展,即布道、教育、医疗和慈善救济。即使官绅一直抗拒,宣教事工在投入大量的人力与物资之下,倒是略有成效。中国教会的雏形慢慢被建立起来,受洗的人数也缓步增加。为了配合教育与医疗等事工,宣教士也从事文字出版的工作,努力促进中国的现代化。一八七四年开始发行的《万国公报》(报章)及一八八七年成立的广学会(出版社)就是典型的例子。教会开办的学府,如北京的燕京大学与上海的圣约翰大学等,亦先后获得相当的认可与地位。基督徒人数之增长虽不很理想,但宣教士在促进中外交流和中国迈向现代化等方面,所作的贡献是不容抹杀的! 宣教事工的力度越大,招致的反弹也越大。加上传教条款在执行上仍存在许多漏洞,摩擦就无从避免了。一方面,宣教士努力拓展传福音的空间,但官绅阶层的人则要压制这些活动。在如此对峙的关系中,又有西方外交人员的因素,将各样纠纷弄得更为复杂。西方列强的外交使节,一方面要尽其职责保障其本国宣教士的安全,同时又企图在纠纷当中谋取外交上的利益。结果,这三方面的互动与矛盾,引发了许多大大小小的冲突。这些称之为“教案”的事件,往往导致西方以“武力”来威胁中国,而中国却
只能百般无奈地退让、赔偿了事。其中一类典型的案子,涉及的就是有关归还教会产业的传教条款。 天主教在康熙时代,曾经拥有大量的教产。禁教之后,这些产业多被政府充公改作其他用途。及至清朝末年,许多这类的产业甚至已成为某些官绅世代相传的祖业。而今一时之间,祖业竟变成教产,而且还得归还教会,其中涉及的利益纠纷实在不易厘清。然而,无能的满清政府却不得不屈从西方外交人员的索求,把官绅人士激得怨气沸腾,于是就投射到教会人士的身上。一再出现的教案,更进一步让官绅人士对教会有所不满,也严重打击了教会的形象。福音事工的进展因此变得更加困难。 不但如此,即使在归信基督的人士当中,教会事工的成效不过差强人意。正如之前所述,福音信息原本就与中国当地文化互不调和,加上官绅、士大夫阶层的人从一开始便抗拒这个信仰,故信徒的数目虽然有所增加,却颇为缓慢。由于知识分子多数持抗拒态度,也一直显出信徒的知识水平严重偏低。加上教会往往以福利、慈惠事工作为接触点,许多人仅仅只是为了物质的好处而加入教会。基督教圈子中因而出现大批单为图利而入教的人士(当时这种行为被称为“吃教”),教会素质低落自然不在话下。如何改正这种现象
,不仅是当时宣教士热烈讨论的课题,也因而引发了宣教路线的争议。 一些宣教士坚持以直接布道的方式来建立教会,并认为信徒素质低劣的原因是因为入教者动机不纯,而非福音的能力不足。若假以时日,在真理教育的薰陶和培养下,高素质信徒的比例定能提升。这个阵营的宣教士因而注重个人布道、灵性栽培等事工。另一方面,其他宣教士则认为中国的国情特殊,应当采取间接布道的方式。他们指出:中国人的世俗思想浓厚,对福音背景有关的事情一无所知,以致影响福音信息的传达。因此,这些宣教士致力于改变中国人的思维意识,透过引进世界新知和普及教育等不同途径,企图使福音信息拥有一处能够发芽生长的环境。这两条路线,其实各有千秋;虽然方向不一,终点倒是一致的。这两派的人士,虽然各走各路,到头来却是相辅相成,使中国教会仍然可以缓步向前。这基础其实非常重要。因为到了第二十世纪,中国教会在前人所奠定的此一根基,经历了突破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