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耶稣钉十字架

夫圣经全部,以十字架为大题。神人之交通,以十字架为天梯。上帝之至爱,借十字架以表显。信徒之生命,由十字架而发源。万能之撒但,因十字架而败北。荣耀之天国,以十字架为基础。使徒保罗宣道惟知基督,并基督之十字架者,良非无故也。

一、十字架之预言

十字架之预言,实书不胜书。仅即耶稣于十架上显然应验者而述之。经言其为友所卖(诗四十一9太二十六5)。卖以三十金(亚十一13太二十七3-10)。被拘时门徒皆星散(亚十三7太二十六31)。人唾其面(赛五十6太二十六67)。以伪证定其罪(诗三十五11太二十六59)。犹太异邦同谋害之(诗二1,2徒四25-27)。列之于犯人中(赛五十三12可十五28)。阄其衣(诗二十二18太二十七35)。如羊闭口无声(赛五十三7太二十六62)。为吾侪被笞(赛五十6太二十七26)。手足被刺(诗二十二15-16)。大声呼喊曰:我神,我神。何故离我(诗二十二1太二十七46)。人以醋饮之(诗六十九21约十九28-30)。旁观者非笑之(诗二十二7-8太二十七39)。肠被枪剌(亚十二10约十九34),骨皆未折(出十二46约十九36)。灵交上帝(诗三十一5路二十三46)。与富人同葬(赛五十三9太二十七57)等事。皆历历言之,亦一一验之。可知耶稣十字架之成功,非偶然也。

二、十字架之痛苦

时当逾越节,耶路撒冷约增百万之众。遽见全城人士,拥挤喧哗,至加略山观看十字架之死刑。左边架上所钉乃凶横之强盗,无可议论之价值。右边架上所钉,虽亦违法之犯人,然而于灯残油尽,仅有一缕生命之顷,犹且向主覿面求救。因蒙主予以同赴乐园之恩许,是亦苦中之乐,不幸之幸矣。而中间架上所钉,即道成人身之耶稣基督。其于被卖之前,曾三次明言其死难,讵料今果成为事实。其亦尽量饮此苦杯,使无点滴之余。盖其自甘愿为万人之罪而牺牲也。然而此十架之惨刑,痛苦万状,诚非言语笔墨所能形容者。

(一)疼痛之苦 吾人观耶稣之生平,固无非十字架。迨仰见其于各各他,偏体被鞭扑,首戴荆棘冕,赤身伸手悬于木架,时而哀哭时而呼喊,当无人体会其痛苦如何深重矣。时有人以苦胆之酒,与耶稣饮,所以借以止痛也。耶稣尝而不饮,是其甘为世人受痛楚,而不肯苟免也。

(二)负罪之苦 至圣之主,竟然「为女子所生,服于律法下」。此中之苦辱,已不能言喻。况担负万人之罪,而为罪囚,以拂其本性,致令其心灵之苦痛,较肉体上之惨刑,尤万分难当矣。

(三)试炼之苦 耶路撒冷,圣地也。以色列人,圣民也。此次来耶路撒冷,为拜神之圣事也。不意此圣民至圣地,来行拜神之圣事,竟将圣洁之主,悬于木架。耶稣目击心伤,其况味为如何也?举目架下,罗马兵如何凶横,法利赛辈如何诋谤,敌人如何喧哗,妇人如何痛哭,门徒如何星散,慈母如可悲痛,撒但如何以尖利之声,以讥嘲之曰:「何不自十架而下耶」?旁观者亦乘机非笑之曰:「其救他人,不能自救乎」?诸如此类之试炼,皆耶稣于十字架上莫能当之苦痛也。

(四)被弃之苦 耶稣于十架上最大之苦,即为神所弃。盖以耶稣既于十架,成为万古之罪人,圣洁之上帝,决不克与偕也。此令耶稣焦苦万分,遂大声疾呼曰:「我神,我神,何故而离我」。此乃耶稣苦中之苦,心灵中之苦,亦吾人不能悟会之苦也。

三、十字架之七言

观耶稣于十字架所宣之七言,可以窥见其心灵之堂奥,而益知弥赛亚之所以为弥赛亚矣。

(一)为敌人求赦宥 见路加二十三章三十四节曰:「求父赦彼等之罪,以彼等不自知其所为也」。耶稣已终夜受惨痛之苦,今罗马人适以巨钉贯其手足,竟不自念其苦痛,而反念及敌人之罪恶,为之求恩。盖若辈不自知其所为,而基督深知之。其爱情之流露,不能不恻然悯之,而为之祈祷。是代敌祈祷之言,耶稣身先行之矣(太五44)。

(二)许悔改之犯人,同升乐园 见路加二十三章四十三节。耶稣语右边悔改之犯人曰:「今语汝,将偕余同在乐园矣」。受伤之苇不折,燃余之炷不灭(太十二20)。观耶稣对于右边犯人之事实,益信此言之不诬。盖此强盗见耶稣于架上之态度,辨认耶稣不凡之处,众人虽侮慢之,彼独能信之为主基督。且为之作证,向之祈祷,耶稣则不念其已往之罪恶,慨然允之云云。

(三)以母为念。使不致失所 基督又谓其母曰:「妇人,试观尔之子」。谓约翰曰:「试观尔之母」(约十九26-27)。耶稣之幼年,之壮年,皆为人立有事亲之模范。今当身悬木架,犹以慈母为念,使得慰心之处。此中之厚意深情,亦莫可言喻矣。

(四)因孤苦零丁,吁呼天父 见马太二十七章四十六节。耶稣当愁云弥漫,天地改色之际,大呼而特呼曰:「我神,我神,何故而弃我」。当是时也,孽海之狂浪已冲流主身,罪恶之云霾已遮蔽义日,是不特天地昏暗,即基督之心灵,亦惨淡无光。遂觉不胜其苦,而哀呼上帝云。

(五)以不胜焦苦,便叹息曰:我渴。 见约翰十九章二十八节。当时耶稣不食不饮,已逾十八、九小时。其被悬于木架,亦逾六小时。则其口渴也固宜。且不第口渴已也,其心中之渴,殆有甚焉者。更有以基督于十架,乃为万人之代表。其口渴之言,亦所以替代万世万民灵性中之焦渴也。

(六)以大获胜捷,曰:成矣。 见约翰十九章三十节。当耶稣将逝世之顷,以毕生事功,业已告竣。天父之使命,无不实行。救赎之功已完成,新生命之路已开通。因而苦去甜来,不胜欣喜曰:成矣。人当谢世之时,每遗未竟之业于无穷,其能不抱愧以终者盖寡。吾侪覩此,可以猛省矣。

(七)魂交上帝,曰:父,我托灵魂于尔手。 见路加二十三章四十六节。耶稣原出自天父,今则复归天父。人于逝世时,果能坦然将灵魂托于上帝,则必视死如归,安然瞑目矣。

四、十字架之奇迹

当耶稣钉十字架也,亦显有种种之奇表。即百夫长及同守耶稣之兵士,见所历之事,亦矍(左右惊看)然而惧曰:此诚神之子也。

(一)天地晦暝 自日中至未终,徧地晦暝。盖公义之主,被不义之罪人,悬于十架之际,即世界黑暗,达于极点之时。亦上帝荣光之面,向此世界掩遮之时。即耶稣之心中,因为上帝所弃,并为罪恶所蔽,亦若阴云密布,不见天日矣。以故徧地晦暝,以表显当时之真像云。

(二)殿幔中裂 当耶稣钉架时,殿中之幔,自上而下,中分为二。表示神人中间之隔膜已消,墙垣已去。「开一经幔之永生新路」。凡人皆可坦然而至神前焉。

(三)古墓自启 古墓之自启,表耶稣已胜死权,万人得有复生之希望。第其中圣徒,非当时遂出墓中,乃于主复生之后,始出墓而进京(太二十七52)。盖主乃由死复生之初果(林前十五23),而该时由死复苏之圣徒,即所谓「初熟之麦捆」。而为耶稣再来时信徒复苏代表者也。

(四)兵剌其胁,水血俱出 有兵以戈刺主胁下,因而水血俱出。约翰证此为甚奇之事(约十九35又约壹五6),盖人于死时,血液即凝。而主血之未凝,可为不腐之明证(诗十六10)。且以水血俱出借表耶稣于世之功,尽在于是也(约一29,33)。圣殿中非但有祭坛,亦且有铜盆。行洁净礼,亦先涂血,后涂油(利十四14-15)。以色列人乃自海中与云中受洗,始归摩西也(林前十2)。(水、油、与云、皆借表圣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