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耶稣召徒(或使徒从主)
(约一35至51注意43太四19约二十一19)
耶稣出世时,其传道工夫,强半在于造就使徒。俾承传道之任,而为教会之基础。其造就之手续,亦非一端,如选之召之,立之遣之,特别训教之,任用之。兹仅言其召徒一节,以为吾人之彝(常)训。盖其尝再三谓门徒曰:「跟从我来」。即此一语,足以令吾人感悟从主之步趋矣。
一、初次召之曰从我 (初次之跟从) (约一35至51)
当耶稣于荒野,大获胜捷之后,以得天使之服伺,其憔悴之身心,遽尔复原,即重赴施洗约翰处。约翰一廓然大度人也,一见耶稣至,遂乘机以己之弟子,送归耶稣之门。耶稣亦及时召之曰:「来观」。曰「跟从我来」。据约翰一章三十二至五十一节所载,耶稣遂收六人为门徒焉。盖闻约翰之言,而从主者有二人:其一为安得烈,其二当为约翰(约翰著书,每不书己名)。二人复各自往觅其兄。如言安得烈,「先」遇其兄是也(言外之意,或约翰亦继遇其兄也)。次日,复归加利利,于途次,召腓力为徒,腓力亦寻其友拿但业同归耶稣之门下。按此使徒蒙召归主一端,亦饶有兴味,堪供吾人研究之事也。
(一)其归主之向导。
1 由约翰之见证(传道士之工)。 如安得烈与约翰之归主,乃由施洗约翰之见证也。
2 由耶稣之选召(主耶稣之工)。 腓力之归主,乃由基督亲召也。
3 由亲友之介绍(基督徒之工)。此六人中有三人乃由亲友之介绍归主也。
综而言之,世人之所以趋就基督,或以传道士之见证,或以教徒之指引,亦或由耶稣对于个人之召命,要不出此三者之外也。且以教徒之工为至重且要,盖六人中得有三人,系教徒介绍之力也。
(二)其归主之步趋。 兹以六动字表示之。
1 看字。(约一36) 亲见耶稣之圣面也。
2 听字。(37) 明闻耶稣为上帝之羔也。
3 从字。(38) 即追随耶稣之后也。
4 住字。(39) 即与主偕而同处也。
5 寻字。(41) 果与主偕,自必为主之善证,代主寻觅亡羊矣。
6 领字。(43) 盖救人之唯一妙法,即引之诣主前也。
二、再次召之曰从我(进步之跟从) (太四18至22)
彼得等既已从主矣,于约翰系狱之后,耶稣复于加利利海滨,再次召之曰从我。果何故也,盖以其往日之从主,乃时而跟从,时而远离,时或与主同工,时或作旧生涯,乃寻常教徒之态度,究未有进步之跟从也。故耶稣特再召之曰从我。
(一)此乃为主舍所有之跟从也(太四20、22 十九29)。自兹以往,唯以主为福杯矣。
(二)此乃为主改行业之跟从也(太四19)。 盖自是而后,则为渔人之渔夫焉。
(三)此乃为主割爱之跟从也(太四22参太十九29可十29)。以爱父母子女愈于爱主者,不配为主徒也(太十37)。
(四)此乃与主永偕之跟从也。 即无地不从之,无时不从之,亦无事不从之也。
(五)此乃蒙主特选之跟从也。 之数人者,非特蒙主自世人中选召之,亦且蒙主自教会中甄别之,堪为主之密友、之亲兵、之爱徒焉。
三、末次召之曰从我(同步之跟从) (约二十一19)
夫初次召之曰从我,乃对普通教徒之言也。再次召之曰从我,乃语进步门徒之言也。三次召之曰从我,乃与会内绝无仅有,堪称教会之基址,徒中之佼佼,大使徒彼得之言也。夫彼得既已从主有年矣,亦且蒙主立为使徒矣,并于主复生后,特受主之任令,以羔羊委托之矣。其明闻主召之曰从我,亦非一次矣。胡为乎竟犹有最后之召命曰从我。果何故耶?乃欲彼得「生即基督」。无言一行一时一事之不像基督也。考约翰二十一章十九节之上下文,便可晓然于此一跟从之要义矣。
(一)专以荣神为宗旨之跟从也(19)。 有如耶稣平生之事工,莫非以荣神为宗旨也。当其将逝之际,尝举目仰天奏告于父曰:「我于世已荣尔矣」(约十七4)。 与主同步之基督徒,其毕世所为,亦不外乎此也。
(二)唯以救人为专工之跟从也(15至17)。 神子诞降,即以救世为专工也。与主同步之信徒,其平生事工,可不唯以耶稣是则是效乎?
(三)乃以克己负十架之跟从也(18至19)。 夫荣神救世之工,高矣美矣。彼自顾自爱,避难畏劳,不甘为主牺牲之辈,决不克成此荣耀之事工也。果能步武耶稣之行踪,甘负苦架,乐饮苦杯,唯以荣神为宗旨,专以救人为目的,无时不偕主,无事不荣主,无愧与保罗所言之「生即基督」,始不负耶稣而再而三号召之曰「从我」。「从我」。之明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