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三等答词
(太八18至32路九57至62)
耶稣洵(诚然)为历代传道士之懿型矣。一日有三人求为主徒,耶稣则各就其心中之弱点,以答复之,救正之。盖以三人之性情不同,其欲归主之目的亦有别。而千古有名之宣道家,则切中各人之心病。宜进者进之,宜退者退之,宜勉者勉之。庶各即所需,而训勉得当也。
一、第一人之答词 (宜退者退之)(太八19至20路九57至58)
第一人之求归基督也,心有所贪求,耶稣固深悉之。遂明以告之曰:「狐狸有洞,飞鸟有巢,惟人子无安身之所」。以却之。盖以无心归主者,却之于未从主之先,较胜于黜(摈去)之于既归主之后也。
(一)耶稣此言之有关于自身。 (1)此尘世确无耶稣之枕首地。「盖以彼原富,因尔致贫。使尔以其贫而致富也」。(2)此罪世确无耶稣之安心处。以此罪世所充盈者,莫非黑暗阴翳罪欲痛楚。讵有耶稣之安心处耶。(3)非灵界无耶稣之真乐境,道中有至乐,何须于此苦世寻乐境也?
(二)耶稣此言之有关某士子。(1)主非名利客,有心名利者,自不配为主徒也。(2)主所予非今世之名利。有世界思想者,自不得为主徒也。(3)求今生者,每有误于来生。则不能为主徒也。某士子既不能超轶尘寰,虽有心从主,亦空此一番奢望矣。惜哉!
(三)耶稣此言之有关于众徒。(1)当有欢迎耶稣之心。昔耶稣在世无安身之地,而今于教会中亦犹是。盖古今不乏老底嘉之教会也。举凡心满天爱者,即为耶稣备适宜居所矣。未悉吾人心中果有空处为耶稣否。(2)当多有自足之心。盖吾人皆较耶稣富有也。(3)当有轻蔑世物之心。世人初次犯罪,即贪慕世物(创三)。耶稣之首次胜战,即轻视世物(太四)。(4)当时存羁旅之心,耶稣固无业无家。举凡历来教中之热诚份子,亦无不共有此心也。如亚伯拉罕之终身寓帐幕,彼得之称信徒为逆旅是也。(5)当有为爱人牺牲世物之心。耶稣之无枕首地,乃为爱人故也。摩西之轻弃埃及王位,保罗之视万物如粪土等,何莫非为同胞而牺牲世物哉。(6)欲救世必有出世之心。去世愈远,与神愈近。非为入世而出世之人,欲深具救世之能力,亦难矣哉!
二、第二人之答词 (宜进者进之)(太八21至22路九59至60)
又有一徒谓主日:「主容我归葬我父」。耶稣曰:「从我,任夫死人葬其死人」可也。此事乃表示人有心从主,第立志未坚,耶稣则挽留之。盖以荏弱之辈,挽留之于未离主之先,较胜于劝警之于既离主之后也。
(一)耶稣不容其归葬乃父之故。(1)或因其人虽有诚心,第从主之志未定,特以葬父为托辞也。(2)或以其父尚未死,盖犹太人甚重视父母,以养亲为要务,所谓归葬其父者,乃俟其父百年之后也。(3)或以耶稣知其去后,将为俗务所累,而易其前志,故挽留之,免致去而不返也。
(二)耶稣言任死人葬其死人之意。(1)人在罪中,虽生犹死也。耶稣所言之「任死人」一语,即言死于罪中之死人也。(2)生为尔父,死则为伊等之死人也。故言任死人葬「其死人」云。(3)归葬死人,既为死人能为之事,自无须活人代劳也。盖此俗务,可留于死人为之,汝宜往传神国之道焉。
(三)耶稣此言之要训。(1)勿俟父母辞世,始立志从主。盖以爱父母胜于爱主者,则不配为主徒也。(2)不得以父母之故,有碍于传道之工。保罗尝言:「主召我传福音于异邦,我遂下谋于血肉也」(加一16)。甚遭父母之葬,若有天国大事,亦勿诿辞。盖以尽忠难于尽孝。应以灵父之工,要于家父之事也。
三、第三人之答词 (宜勉者勉之)(路九61至62)
又一人曰:「主。我从尔,但容我先别家人」。耶稣曰:「手执耒耜,而后顾者,则不克当于神国」。耶稣此言,乃表示对于犹疑不定者,宜勉其决志,令其自定从违为要也。
(一)耶稣不许其与家人告别之由。 昔以利沙之从以利亚也,尝准其先与家人作别,然后启行,从事以利亚(王上十九20至21)。耶稣所以不许此人告别家人之故,果何在哉?(1)不能先尽人情,而后听神命。(2)不必得家人之赞同,而后始从主。(3)不得以室家之累,有误于神工。
(二)手犁后顾者不克当于神国之故。 人无坚志,而作主徒,犹如手犁而后顾,其耕也必不能专工,难免贻笑于人也。(1)以左顾右盼者必分心。则不能忠于主之事工也。(2)无牺牲性质,不难于离主而难于离家者,则不堪为主徒也。(3)惟不顾其后,勇往直前者,始克趋及主之标杆。否则难免如罗得妻之遭逢,以为万世戒也。
观此三人之从主,耶稣皆切中其心病而答复之。诫可为今日从主者之要训,亦今日傅道士宜具有机智,善于应用之懿型。我传道士可不于此三致意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