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罪人之友

(太九9至13,十一19,二十六28,可二15至17,路四18至19,五27至33 )

昔大卫王之遁于亚杜兰洞也,凡困迫者,逋负者,不快于心者,咸就之(撒上二十二1至2)。此正堪代表耶稣为罪人之友。当耶稣周游各城镇布道之顷,羣相归赴者,大都税吏罪人。亦尝席坐税吏之家,诸税吏及罪人至,偕耶稣及门徒同坐焉。敌人见而异之,语门徒曰:「何尔师与税吏罪人同食乎」?盖以人子至,非召义人,乃召罪人也。试略举福音书所载之数语,以表显此言之要义。

一、贪穷者得聆福音(路四18、太十一55)

耶稣自幼已洞悉寒苦之景状,而饱尝贫人之况昧,此境遇亦正与其日后之事工适然。盖耶稣为救人而来,世之殷殷待救者,率为寒苦之人,非特以世人中之寒苦者,居大多数,且以贫人之生涯,多困厄忧郁,性纯朴而不自满;以谦抑而易受教。多苦多虑,惨淡经营,正急需天来之佳音,以慰藉之也。故耶稣于拿撒勒会堂一启口,即引征先知以赛亚之所述,「任我以传福音于贫人」之言(路四18)。其传道之主旨,已于兹披露矣。盖其乃困苦者之牧人(亚十一11),贫厄者之君王也(诗七十二2,四12至13)。当日闻言而归就者,亦多为加利利之渔夫,奔走衣食之寒士庸民而已。夫耶稣传道时之情况固然,即历世历代教会之显像,亦莫不如是。以穷民终日奔波苦劳,闲此有福之佳音,每欣喜莫名,亟欲欢迎之也。第所言之贫人,非但出身微贱,家况萧条之谓。其义乃言虚怀若谷,不自高,不自满,不自以为是,不自以为义,即圣经所言之「心贫」者是也。果能虚心矣,天国即其国也(太五3)。

二、负病者始需医(太九11)

(1)罪乃灵性之病,罪人即灵性之负病者。其病源始于元祖,其病状则千奇百怪。举凡人世之痛楚,忧患疾苦丧亡,何莫非罪病之现像也。(2)耶稣即罪病之医士。盖耶稣以神人之资格,属灵之慧眼,日与罪人相往还,对此滔滔浊流之世界,淫佚诡恶之罪人,其丑态怪状,早已烛照洞悉。每目击而心忧,急思有以济助而救正之也。(3)人之罪病,非耶稣之救法,万无医愈之望。吾人之罪病,既不能自愈,复无人能医。非就此属灵之医士,终难免为负灵病之罪人。何幸耶稣至,「非召义人,乃召罪人」。而为罪人之救主。盖「康强者不需医。负病者始需之」也。

三、特觅丧失者而救之《太十八11)

茫茫大陆,无在而非歧途也。冗冗众生,无人而非亡羊也。人子降世之目的,无他,特觅丧失者而救之是已。试言丧失之义:(1)神失人。夫人原为神之友,神之子,而与神有秘密之交通者也。惜自原祖方(逆)命,绳绳子孙,一一皆相继而亡,亦云痛矣。(2)人失神。人之受造也,原肖乎上帝;人之生活也,由于上帝。盖上帝即人之本源、之生命、之福乐,而为人所靠、所爱、所归,决然不可须臾离者也。讵料芸芸众生,竟堕于罪中,几无一人不为离家之荡子焉(路十五)。(3)人失己。异哉,世人之失己也,人有鸡犬放,则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甚有失己而不知求者焉。盖人已不知我之为我,我之真我。日日征逐世俗之乐利,以奉事此形骸之我。所谓属灵属天永远存在之我,久矣迷亡而不知求矣。耶稣对此惨象,目睹而心慨之。遂奋不顾身,以寻觅亡羊,为一己之专工,而与之共生死,同命运,虽牺牲十架而不辞。否则将见此熙熙攮攮,迷亡于幽谷歧途之羣众,永无归来之一日矣。

四、劳苦负重者就我得安(太十一28至30)

劳苦负重之罪人乎,岂未闻尔至奇之友,以慈爱温柔之声,号召一般忧心伤痛之人曰:「从我]。「可就我而得安乎」。此一语也,其感力之深,吸力之大,实莫可言喻。古今来有几多海罪之热泪,皆为此一语而拭之。有几多痛罪之忧心,皆为此一语而慰之。盖以此乃天来之佳音,足令罪人闻之破涕为笑也。

(一)平安为何。(1)由赦罪而得之平安。以罪担既卸主足下,自可释然而安矣。(2)由万事信托而得之平安。以所有之忧思俗虑,如能一并交托于主,自可脱然无累矣。(3)由尽天职而得之平安。果于主前尽所应尽之分,自可不愧不怍(惭),怡然而安矣。

(二)主如何以平安与人。(1)由主所赐。赦罪之平安,乃由主之特恩所赐也。(2)信托之平安,乃由主所教。人非受主特别之训教,而为灵性高尚信仰坚深之人,此信托之平安,亦不易得也。((3)尽分之平安,乃由主所共。主之轭易而担轻,皆以主与吾人共同担负也。

(三)此平安有何来源。(1)安于耶稣赎罪之功。赦罪之平安,端赖耶稣赎罪之功也。(2)安于耶稣顺受神命之模范。以万事皆与爱神者有益,何须忧虑,何须计较。如能顺天知命,自可随遇而安矣。(3)安于耶稣以荣神救世为己任。夫耶稣之轭,耶稣之担,为何?一言以蔽之,即荣神救世是也。吾人果能步耶稣之后尘,共耶稣之担负,其心灵之至乐,自不期然而然矣。

(四)人如何可获此平安。(1)由信而得。赦罪之平安,祇须一信字。如果信纳耶稣赎罪之功,自可不费而得之。(2)由学而得。将万事交托主手,依顺信赖,一无忧虑之平安,必「学耶稣之式样」,始克成功也。(3)由担负而得。如对于主轭主担,不负责,不尽职,其有能心无愧怍,泰然自安者,未之有也。

五、人子至,非以役人,乃役于人 (太二十28)

异哉,天地之主,竟虚己诞降,以仆自处也。

(一)耶稣之诞降,以服役为主旨。 夫耶稣之心,爱而已。耶稣之平生,莫非由爱所表显服役于人之事功而已。而且耶稣所服役者,罪人也,税吏也,贫寒病痛劳苦负重之人也。观其传道之顷,如何慈心,仆仆风尘,时而医人疾苦,时而恤人忧患,伤心者慰之,被掳者释之,瞽者使明,疮痍者使自由,甚至解衣束巾,亲濯门徒之足,耶稣固无愧为罪人之友矣。

(二)耶稣之服役,以牺牲为极端(太二十28)。 耶稣之役于人也,非特为人而生,亦且为人而死也。盖耶稣之光阴、精力、才干、与生命,一并贡献于人。而为人诞降,为人捐躯,为人复生,活于帝右,永为罪人効力也。

总言之:[耶稣基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洵无愧为罪人之友,亦最急需之友,最知己之友,最通情之友,最深爱之友。永不变之友,且为无时或离之友。得之则生,弗得则死之之友。乐矣哉,耶稣竟为罪人之友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