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基督之先导

平和岁月,荏苒易逝,拿撒勒村之静中生涯,曾几何时,已阅三十寒暑矣。当是时也,对于基督之诞生,惴惴焉不安于心之会众,或死或亡。即或不然,其对于基督之前事,已多遗忘殆尽。于此寂然无声之际,忽于犹太之荒野中,喧哗异常,盖有大先知崛起,报告天来之佳音也。自先知马拉基以还,已历数百年于兹,未见先知之诞生。今闻「旷野之人声」,皆不约而同,来自四方,急欲一见此伟大之人物,以为快事。第其所见者,果为谁氏?乃衣驼毛,束皮带,食则蝗虫野蜜,喜居旷野,出言爽直,与大先知以利亚前后媲美之施洗约翰其人也。按施洗约翰之职事,乃特为基督除道,以备基督之出世。即基督耶稣于约翰未系狱之先,所作诸工,与约翰之所为,亦初无二致。盖于此期间内。基督与约翰双方之作为。莫非预备之工,以为天国之肇基也。

一、约翰之身位 (最大而最小)

品评约翰之身位,可即耶稣之一言以为定论。

(一)较妇人所生之最大者尤大。 (超越于众先知)施洗约翰之为人也,尝亲见基督之面,亲为基督作证,指明上帝之圣羔。宣报天国之佳音,纯朴刚直,热忱忠勇,非同华服之公子,非同随风之芦苇,乃超轶凡流,迥异侪辈,兀然而立,孑然特出,盖自有生民以来,未有大于施洗约翰者也。

(二)较天国中之至小者尤小。(较逊于小信徒) 约翰乃过渡时代人物。旧约之诸伟人,固无人能出其右者。然而天国之最小者,犹且大于彼也。盖以约翰乃神仆也。信徒乃神子也。约翰尚不免为死权拘囿,而信徒莫不受有耶稣活泼之生命也。约翰对于基督之救恩,终未能深澈底里,何如信徒乃亲受而身享也?是信徒之所以大于约翰,非就个人之身位而言,乃在于基督内之「新生命」而言也。

二、约翰之事工 (承先启后)

夫约翰之事工,乃为旧约成厥终,为新约开其始。将旧约诸先知所预言之基督,介绍与新约之教会。其所膺受之天职,可谓尊而荣,重且大矣。

(一)报告佳音。(天国迩(近)矣) 犹太会众,殷望天国之临格也,待之已久。忽于荒野沙漠中,「有人声呼曰:天国迩矣」。此天来之佳音,所以深慰久侯主国者之渴怀矣。

(二)唱心革命。(盍悔改乎) 悔改乃进天国之门。非有实行忏悔,显有心灵之改革,决然不克迎迓基督,而作天国之新民焉。此亦所以为主除道,以备基督之惠临也(路一17)

(三)见证基督。(视哉神之羔也)(约一29-36)。 约翰为基督所作之证,其最要者有二端:

1 背负世人之罪。(称义之工)(约一29)。

2 以灵与火施洗。(成圣之工)(太三11 可一8 约一33)此约翰事工之大较也。果详此中要义,可谓深谙进入天国之门径与步趋矣。

三、约翰之特行(他必兴我必衰)

语云:未有先君而爱身,亦未有爱身而先君。事君如此,事主亦何独不然。故约翰欲求主之兴,不惜己之衰。闻多人就主,即欣忭莫名,大声疾呼曰:「他必兴我必衰」。此一语也,实约翰毕生为人之回向,亦历代传道人之良好模型也。

(一)原因。 天下事有损于此,始能有益于彼。有失于甲,始能有得于乙,此势所必然也。约翰固深明大义,惟恐此「我」之一字,防碍羣众之趋就基督,欲达其荣主兴主之目的,非屈己抑己,直至于「无己」不为功也。

1 我愈衰,主愈因我而兴。 我若高举自己,必将耶稣掩遮,欲尊荣耶稣,必将自己隐没。则耶稣与自己,固成一反比例也。吾基督徒欲尊主荣主,非对于一已有消极主义不可得也。盖以吾人愈衰愈弱,则愈觉一己之幻空虚无,而生谦抑顺服之心,若然,则基督在吾衷,可得自由行动,完全作主,其荣其力,可藉以丕显彰大矣。

2 我益衰,主益因而兴我。 我既愿衰,使主得兴,主必不自兴,而任我衰也。主云:「如先求神国神义,则诸凡必加诸尔」(太六33)。是先主之兴,而我之兴亦从之。妙哉!

3 我益衰,主益于我内而兴。 我之一字,如不死绝,基督于我之心灵内,决不得完全生活。其惟将我字共基督同钉十架之信徒,活于其心灵内者,始为基督,非为旧我也(加二20)。

(二)躬行 顾(问)或者曰,若果倡无我主义,势难免人人陷于不负责任之地。如人人对于国家社会宗教,不负责任,将何以望国家社会宗教之发达进行也。但所言之我,非私己之我,斯我也者,乃将旧有之我,衰极消极,惟于基督内而活之我,亦为世界人羣而活之我,即一无我之我,一愿基督兴而己衰之我也。试论约翰如何实践此无我之道。

1 独处时无我。 书曰:「君子必慎其独」。然慎独颇非易事。譬有人焉,独处斗室览镜自照,所见者惟有一我。此景此情,有我之心,不觉跃跃长大,非特普通人为然。即号为传道人者,亦正坐斯病。当约翰寂居原野,举目皆蠢蠢禽兽,草木山川。于约但河滨,临水自照,静言思之,初未尝无我字辗转胸襟。而约翰卒能惟主是向,竟言「他必兴,我必衰」。其克己之心,殊令人倾拜矣。

2 于广众中无我。 尝见人稍有优长者,于人众中,未有不将我字推戴至无上地步。约翰固自有生民以来最大者也,当四民咸就时,尽可于人羣广众中,自为鼓吹曰:「我约翰,我约翰」。然约翰对于耶路撒冷而来之祭司利未人,仅以「旷野之声自凝」(约一23)。其以我为念之传道人,观约翰可以自反矣。

3 讲道时无我。 约翰一雄辩人也,齿颊流芬,可歌可泣,观其在旷野之言论,其流利痛快为何如也。言所欲言,揭微指隐,直而不讳。使犹太人闻之,上而法利赛人,下而税吏武夫,莫不自伤自痛,然而始终未以我字自居。惟曰:彼必兴,我必衰也。

4 施洗时无我 观约翰之于约但河滨,当众望同归,万夫咸集之时,一则曰:「我非应来者」。再则曰:「我仅以水施洗,彼将以灵与火与尔施洗」。终则曰:「他必兴,我必衰」。约翰之对于施洗,何其抑己尊主若是也。以视今日传道人之徇私施洗,为我施洗,其悬殊为何如耶?

召徒时无我。 召徒与施洗,其事同而异。施洗普通事耳,召徒特别事也。从受洗人中,擢数人,额其称曰「徒」。朝斯夕斯,同来同往,此召徒之本旨也。约翰之召徒,非为己,乃为主。如某日见耶稣至,则指引二徒趋就上帝之羔(约一29)。迨其徒多数皈主时,不第(但)绝无愠色,反以「他必兴,我必衰」。以自慰自喜。足征其召徒,决无为我心矣。

(三)究竟。 人事之推移,理势之相因,每变化而莫测。约翰之尊主抑己,其究竟果如何耶?

1 耶稣之兴,即我之兴。 昔约翰之徒,闻耶稣收徒颇多,欲与相抗,争为长雄,殊不知约翰之为主作证,正欲达此目的也。盖主之兴,究亦我之兴。主与我,我与主,原关切秘密,相连相属,一而二,二而一者也。然则主之兴,非我之兴乎?

2 我之衰,亦我之兴。 基督真仆,莫大之荣幸,即为基督而衰微,而屈辱,而牺牲。此在人世一方面视之,似为我之不幸。殊不知此中之荣幸,非金钱所能买,非权力所能致,亦非人人所可侥幸而得者。实为我幸中之最幸,亦衰而不衰,不兴而兴也。

3 真我之兴,亦耶稣之兴。 夫世人所谓之我,仅转瞬数十年暂时之我耳。当其生存时,要莫不以我之为我自许。曾几何时,而我之为我,又安在哉!不知我也者,乃一不得已之代名词耳。而我之真我,乃以神像而造,而复新,可与耶稣同生同永,不可消磨,不可泯灭,以迄于永世靡暨者也。不惜其旧我之衰者,始可望其真我之兴。此真我之兴,亦即耶稣基督之兴矣。如基督徒之真我不兴,基督必永不得有兴之一日。以所谓基督之兴,即基督于我之心灵内,而与我之真我相连相合而兴也。果如此焉,则基督之兴,即真我之兴;真我之兴,亦基督之兴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