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应之道
第一节澄清问题
台湾天主教于民国六○年春节开始祭祖,这带来『天主教信徒既可以祭祖,同是基督教的更正教信徒为什么不能祭祖』的质问。敏感的基督徒也会提出反问:倘若可以祭祖,基督教不就是堕落于宗教混合主义的陷阱吗?这二个质疑正显示出现代人对于『祖先崇拜』的用语或了解是各有不同的层次。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祖先崇拜这问题,曾发现这问题的复杂性不在这问题的本身,乃在对这问题的解释。
殷商时代,将祖先神格化与鬼神并列。儒家则将祖先崇拜伦理化,用意在表达报本追远的孝思和实践报功修养的教化。重视祭祀之礼,乃因『祭祀之礼,主人自尽焉尔。岂知神之所飨?亦以主人有斋敬之心也』(礼记檀弓下)。这句话一方面接受了传统祭典仪式,又在理论上付予一种新的根据,由为祭祀而祭祀变成一种为感情而祭祀。若不如此,感情无法发泄,若不如此,就觉得对不起先人。这种主观情感化的『庶或飨之』的表达方式,自然也有所『失真』了。民间则混合二者又外加佛、道影响,将祖先崇拜宗教化。设有神主牌为亡灵所凭依,供奉牲品、烧纸钱为使亡灵享福长寿,不成为饿鬼孤魂作祟,烧香点烛以祈福避灾。
至于天主教则将祖先崇拜神学化。于斌枢机主教表明祭祖是对祖先的『追念』。天主教可以放胆去祭祖,是有其教会传统背景及神学上的理由。天主教的教会传统崇尚祭司性仪式,所以可按中国古礼摆设香烛牲馔及改良神主牌。其神学主流是『多马主义』(Thomism),承认上帝的自然启示,认同异教中也有上帝的知识,可以引人达到得救境地。因此在『二次大公会议』天主教曾要求信徒不可轻视异教中的真理与圣善。台湾天主教本于这种神学的体认,认为数千年来,中国人也藉敬天与祭祖,默默地传扬基督的圣善。加上传统天主教崇拜对象有天主、马利亚、圣徒,所以天主教可把祖先仅列于『圣徒』地位而不把祖先当作『神』。在这些背景下,把弥撒的祭转移为祭祖的仪式,是很自然的。
到底什么是祖先崇拜的意义和思想理念呢?显然是没有一个标准公设的说法。但不可否认,祖先崇拜演变至今,俨然已经是一种『宗教』了。然而现代的台湾与传统的中国是相当不一样了,基督教在台湾的地位与在西方国家的地位亦不相同,所以在探讨如何面对处理祖先崇拜问题之先,对台湾目前景况及基督教在台湾的处境要有一正确的认识。
从第二章的探讨显示出无论在城市或乡村,祖先崇拜都已从大传统的地位衰退下来了。文献会对全省四十多乡镇作调查,有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民众认为目前的婚丧礼俗必须修改,只有礼仪社和葬仪社的承办人员不希望改进。都市里更因知识水准提高及公寓住宅所限,对家庭祭祖已没像从前那么执着。但另一方面,快速的经济成长使许多能掌握时机的人在短短一、二十年,甚至几年内成为巨富,在这种『市场』与『功利』的趋势下使人倾向急功和投机,反而增强了民间信仰的活动力。所以社会和民众在寻求改进时,只是在原本的思维理念下,寻求适应当今实际生活的方式。所以我们不可太过于乐观,以为再过几年,祖先崇拜将不复存在了。尽管民智渐开,祭祖沦为弱势文化,但毕竟这根深蒂固的思想已深入民间。只要传统宗教某些仪式对部份人而言仍有宗教意义,那人们对宗教价值的观念就极可能复苏。宗教仪式有很强的持续力是我们不能忽略的。但也不必太过悲观,因习俗的改变是不可能抑止的。
学者专家们的态度是对失却意义的习俗的消失不必惋惜,要注意的是保留下来的或添附上去的是否符合原始意义。他们所强调的显然不是复古而是正确的更新。在对话中又肯定基督来是要成全中国优良的传统,所以我们就有积极的盼望和心志,要在这全国各阶层都寻求更新时居领导地位。唯要注意的是基督教在台湾现今社会的地位如何。不可否认,在台湾的基督教是与佛、道、一贯道、民间宗教共存的,甚至是生存在他们的压力之下,所以我们在引导更新改变时,说话绝不可能像那些只有基督教的国家一样大声采高姿势的。这是很现实的问题,也是我们必须勇于承认和面对的。在这种情况下,来探讨我们如何扮演好领导居先的角色,藉此作福音的桥梁,才有意义且实际的。
讨论至此,我们发现在这重视交流的时代,且祖先崇拜的意义不明,甚至是自由心证的时代,教会继续采取绝对对立的态度,就不是明智之举,也不是新约的基本精神了。在这时代我们应该清楚自己的信仰立场,对祖先崇拜的看法,让非基督徒明白我们赞成的是什么,反对的又是什么。同时也应以现代创新的方式领导国人以新的方式,表达中国文化传统中合乎圣经的精神。让世人着到基督徒也同样是敬祖和念祖。
基督信仰对现今社会上一般的祖先崇拜是分作二个层面来处理,一个是伦理上的意义:对祖先的追思与尊敬。另一个则是宗教上的亡灵崇拜。中国基督徒既是基督徒,就无法接受第二种宗教性亡灵崇拜的行为和亡灵观。但我们也是中国人,圣经也如此教导,对伦理层面的精神是必然接受的。所以基督信仰所反对的是祖先崇拜中将祖先当作『神明』来『祭拜』的亡灵观和反应民间来世思想的祭祖仪式。以下略作说明:
1.
烧香 -- 自古各地敬神皆烧香,质料及形状虽有不同,但意义则一。香烟缭绕,代表我们对神的崇敬、祈祷、奉献……。烧香亦实是一种祭祀,表示我们承认上帝是至尊无上的真神,而我们自觉渺小虚无,一切所有皆上帝所赐。所以祭祀烧香只可用于耶和华,不可用于祖先。因祖先不是神,其灵魂也不可能和阳世有来往,所以基督徒反对在追念祖先时烧香。
2.
点烛 -- 点烛最早的用意乃在照明,『明灯以照馔陈者,谓祭日之旦。馔陈于堂东,未明,须烛照之』。因古代祭祀,大都在天尚未明亮之时。到了南宋,白日设祭亦必用烛。元朝更设了剪烛刀和剪烛官。至今即使不祭祀也点蜡烛灯。使祭祀用烛的意义全改变了,还带上宗教色彩。故周联华牧师曾言:『败坏了蜡烛意义的是他们自己』。今日既有更进步的照明设备,且蜡烛在使用上已含有宗教意义,所以基督徒不采用这仪式。
3.
冥纸 -- 民间习俗相信纸钱是阴间货币,焚烧了,到阴间就会变成金银财宝。据说携带愈多的纸钱去酬谢阎罗王,则投胎转世返回阳间的机会就愈大。而且在焚烧时要小心,不可碰掉银箔,因为掉了银箔的纸钱在阴间是不能使用的。显然烧纸钱有贿赂和供祖先鬼神使用之意。基督教反对,不仅其不合真理,又浪费,又会造成空气污染所以基督徒在敬祖时不烧纸钱。
4.
牲礼 -- 纵使其生、熟可象征人和祭拜对象的亲疏关系和感情,及一份思念之情。但儒家这种『庶或响之』的方式实在是失真又不美,且在民间百姓的理念里却是如此行可使祖先享受而不降灾子孙的宗教意义。另一方面是不合卫生且浪费。所以不仅基督徒不如此行,连政府都大势宣导改用鲜花水果了。
5.
神主牌 -- 代表祖灵临在的意义,作为祭拜的对象。这与基督教的亡灵观不合。此观念乃来自道教『三魂七魄』的说法。
当然在祖先崇拜中伦理层面的精神是我们所赞成的。至于其含有教化功用的仪式,在唐朝,韩愈都感叹难行于当时了,何况今世呢?所以留传至今的,实际上都是宗教上的仪式而已。所以基督徒的立场是接受这伦理精神的精粹,再注入圣经真理,使之更真、更美、更善。基督徒对祖先是心存尊敬感恩,而以诚敬的追思来表达这份敬佩感谢之情。至于心中那份敬畏、祈求的宗教情操,则投射于独一真神耶和华。而且若将报本返始的感恩推至至极,那配得我们感谢的也是创造宇宙的主宰,真神耶和华。所以基督徒是敬祖思祖的,但绝不会将敬拜耶和华与敬祖二者混乱的。
既然基督徒是敬祖又追远,但又反对一切既有的仪式,那基督徒如何来表达这份感情呢?有人认为只要有这精神就可以,不必藉助仪式来表达。陈运栋先生认为这是错误的看法,若仪式本身不存在,基本精神是无从挂钩的。就符号与意义的观点来着,任何思想意念的传达都需要经由符号作媒介来传达。我们都肯定基督信仰对祖先尊敬思念的理念和圣经的亡灵观是普世性的,必可成全中国传统文化的不足,且纠正民间错误的观念。但这些信仰理念必待其落实于生活中,形成一套可资了解、观察或遵行的符号系统,即某一种生活方式,才有实质的意义。信仰理念是普世的,符号系统、生活方式却有其文化社会历史背景的。所以当我们把祖先崇拜的意义从除去仪式外衣还原出来后,还必须加以重整,使其原有的精义和基督信仰的理念可以借着一套更新的基督教仪式表达出来。孔子对子贡说:『汝爱其羊,我爱其礼』的意义,在我们取舍要不要有基督教仪式时是值得深思的。
就目前实际情况而言,中国人的宗教是中国社会结构的投射,不能与中国社会结构调合的宗教就不易为中国人所接受,而且基督教在台湾现今社会还是一个少数人的宗教,在这种环境下,人们最基本的问题并不是我们若成为基督徒应该怎样做,而是在这样的环境中,我们究竟为什么要成为基督徒。所以单单强调基督教精神的本质是不会受到注意的,若要得到接纳,便一定要显示出基督信仰对社会所能提供的具体及有效的改革方案。而今日正是时候到了。如前所述,高阶层人士、一般民众、穷人都盼望改善目前的婚丧礼俗,但谁去改?尤其是丧葬礼,谁也不敢犯忌带头改进,而且在推行上困难也不少,在这情况下最能带出作用的就是宗教团体。李亦园教授在研讨会上就提到『我们可以请宗教人士提出他们的一套仪式,加以取舍』,省立博物馆研究员阮昌锐先生则说:『谈到范例,天主教已有自己的一套仪式,佛化婚礼已准备印书,道教目前未整理出来,正在进行中』。林衡道教授在另一研讨会中则提出应该鼓励没有浪费弊害的高级宗教(即梁启超所说的佛、回、耶三教)的礼仪。先总统蒋公亦指示原则:保存优良传统,扬弃不良陋习,仪式须庄严、肃穆,革除繁缛,着重简明,适应现代生活需要,参酌西洋礼俗予以融合俾资通用。可见基督教在婚丧礼仪上的努力已被肯定,但劲敌也不少。所以现在正是显明信仰对我们所处的环境有什么积极的意义,今日上帝的作为在何处的时候了。也是使中国教会脱离西洋化而为中国化,同时发扬传统优美文化,使基督教得免于洋教丑号的时刻了。
另一很实际敏感的问题就是仪式之所以被着为重要,乃因邻居亲友之故。也就是说仪式有点像一台戏,在每个重要的仪式里,都提供邻居亲友们一个集会,大家一同来看,我为了我的家族和祖先把我的个人主义丢掉了。这是戏所注重的部分。所以我们若要改善或改变,就必须给他另一个戏台来表达这部份,不然所产生的问题比原来的问题更大,这也就是李亦园教授所强调的:
社会科学家们或行政人员经常忽略了一点,那就是处理一个问题与处理该问题有关的人之间是颇有差别的。换而言之,我们在取缔禁绝那些迷信之前应该考虑到有没有更『合理』的方法可以代棒转移之,有没有更合理的辨法来作为他们心理需要上的凭借,有没有更合理的办法可以作为他们整合群体的象征,在这些更合理的方法不能肯定之前而要禁绝传统的宗教迷信活动,其间所引起的社会问题恐要比其本身的问题更为严重。
所以在目前台湾的情况应记取基督教在台湾的处境和基督教与中国文化冲突面少在理念层面,多在生活实践层面的历史教训,不论是消极或积极,被动或主动,我们都应该有一套基督徒对祖先情感表达的思亲礼拜仪式。
中国人毕竟就是中国人,台湾信徒的心态意向还是离不开台湾社会场合。在一些岁时礼俗中,时下台湾信徒也都随俗过得十分自然,只是没拜拜而已。像除夕夜拜天公,基督徒就『称谢礼拜』,以赞美感谢为祭献上。例如台湾浸信会神学院第二期扩建工程在开工当日早晨(民国七十七年十一月廿二日)有开工感恩礼拜,献上感谢与祈求,似乎是代替民间开工的祭拜仪式,但这都没什么不好。基督徒持守传统习俗的精神实在除了可增加生活情趣外,同时也可以藉此来经历上帝平安恩惠之广被。这实在是件美事,也是中国人传统的生活艺术。每逢佳节倍思亲,在许多岁时礼俗中都有祭祖。我们若有一套属于基督徒对祖先思念表达之生活方式,则不仅在讲求『要面子、看戏』的中国人面前是一种见证,也是一种教育。孔子借着祭祀来教化孝道。犹太人家庭的宗教教育主要也是依附节期来进行,把对神认知的抽象观念,因过节而转为具体的了解。李亦园教授也认为只有经由合理的教育方法才能逐步根除不合理的迷信行为。所以我们也应在中国节期中来教导子女对上帝的认识及对中国传统文化有一正确的认识并表达对祖先的思念。使第二代的基督徒能成为一个『健康』的『本土』『基督徒』,不仅有属灵的知识,也有文化传统的欣赏力和洞察力,而没有呆板固执的『傲慢与偏见』。如此才能在华人福音事工上作更有果效的延续。
在这祖先崇拜意义不明、自由心证的时代,是我们表明基督信仰对祖先崇拜的立场为何的时候了。信仰和仪式不但满足个人认知与感情的要求,并有社会功能,尤其在礼仪之邦的中国社会下生存的教会,是该采取行动的时候了!固然有人认为这只不过是『功能代替品』(functional
substitutes),只能解决表面问题。笔者认为这虽是第一步,但却是在台湾社会目前情况下,要解决核心问题之『充分必要』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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