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研究方式的问题
许多人批判这一新研究学派的价值,简述如下:
1.模式的误用。用现代理论来研判历史情境时,常没有先问:这些现代模式是否适用于古代的资料。从前的「耶稣生平」学派将他重塑成当时流行的自由派教师模样。许多社会学研究者,对以色列或教会也采用同样的方法。例如,迦葛经常忽略早期教会不合乎他千禧年模式的层面。在学术圈子里,这种问题很常见,而倡导这方法的人也不例外。学者常想好一种模式,要套用在资料上,而只挑选合乎这个模式的团体,然后再从以色列或教会中摘取一些合乎这理论的层面。他们刻意删除外在模式和圣经资料之中不相符的部分。毕斯德称之为「个人偏见的问题」,他呼吁「想要采用」其他模式来展现圣经理论的人,要「全盘检讨其资料」(1983:189)。
许多时候,社会学是证明一种学说的理论性工具,而不是用来研究一个运动的工具。对哥特瓦尔德(1979)最常见的批判,是他将解放理论强加于资料之上。他的理论为,以色列对迦南人的「社会-经济革命」,主要是为争取平等,而不是一神信仰的问题。雅巍是革命的标记,而不是原因。所以,迦南的征服,核心乃是社会与经济,并非宗教。隆恩(B.O.Long)指出:「现代分析的模式,将他说成一个古代的革命社会,而宗教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圣经神学似乎成了一种解放社会神学」(1982:255)。山内的评析更负面:「哥特瓦尔德虽然学识渊博,却将他的理念偏见读入了旧约,因他将圣经和考古学的资料丢在一边,只凭想像来重塑。」(1984:183)
2.修正主义。批判学者时常会有一种先存的观念,就是圣经所记载的历史是错的,需要修正。这并不是社会学方法的问题,因为这类方法的本质,倾向于认真看待圣经资料,好过先前的学派。然而,其中不少人是采用历史批判法的结果,并假定这些结论是有效的。哥特瓦尔德便是如此。提依森谈到社会学研究中历史的问题(1982:175-79)。历史学家「完全倚赖那些幸存的资源」(p175),但这些文件没有一样被视为社会图解声明的支柱。太多时候,神学主张被视为社会声明。以假说为可靠,这类问题层出不穷。建立在模糊证据上的学说,还能怎样测试呢?我的回答是:要认真看待圣经的经文,视他为详实的历史资料。
3.一般化的倾向。「架构-功能模式」的问题为:他以社会横截面为中心,而个人的贡献则毫无地位可言。提依森将耶稣和使徒放在一起,称他们为「流动的领袖人物」,却几乎不谈他们之间有何差异(1978)。耶稣和保罗的创意天分,被社会力量所取代,认为这才是让他们能有贡献的原因。这一点也不合理,因为真正的天才(伽利略、莎士比亚、牛顿、爱因斯坦)都超越他们所置身的社会。由于未能将个人的贡献列入考虑,又夸大社会压力的地位,所得的结果往往是扭曲的。毕斯德谴责「社会学理论将资料一般化,以迎合解释理论的倾向」,因为在教会中「其实社会结构差异非常大」(1983:192)。我们不应将合一性强加在差异性上。
4.资料的贫乏。现代社会学常没有长时间广泛收集资料,就骤下结论。比较起来,圣经的资料已经相当缺乏,而我们所有的,也不是社会学的术语。把神学声明解读成社会学证据是错的,若想这样做,要非常谨慎。例如,伊利奥特必须辩称,「客旅」和「寄居者」(彼前一1、17,二11)是术语,指散居各地的犹太人,而不是神学的隐喻,指基督徒是世上的「寄居者」(1981:24-48)。我不认为他在解经上是正确的,而该书既是以这一点为关键,其社会学的深度也就值得怀疑。
马里拿回应道,现代研究的任务是预测性的,因此需要很广的资料库(1982:238)。既然将社会学用在圣经上,「是以有效的绿由(重塑过去的情形)为取向」,所需要的证据并不那么多。然而,这种说法有争议性,因为现代社会学不单具预测性,也具描述性。斯克罗格斯(Scroggs)说,「研究者必须非常小心、严谨,注意防备过度热情」(1983:340)。
5.改变体系范畴的倾向。社会学家声称,这是一门客观或价值中立的学科,但这只是表象而已。山内指出,布格(Peter Berger)特别强调这一方面(1984:181,189-90)。可是像社会学这样一种经验系统,天生就会将宗教现象放在人类范畴中的尾端。以色列和教会的属灵经验,被解读为内在因素(如社会)的产品,而非出于外在(如超自然)的影响。布格本人曾说(The Sacred Canopy, P.l80):「社会学理论,就其自身的哲学而言,必须视宗教为人类的投射。」
6.简化主义。将所有层面都根据社会因素来解释,就是简化主义的作法。当然,许多人辩称,现代方法已经胜过了这种障碍。马里拿(1982:237)声明,用模式来解释资料,并不是简化主义,可是他并没有讲清楚,以色列和教会的层面如此广阔,如何才能顾及资料是否真正符合的问题,避免用概括性的模式来涵盖。比较复杂的模式,的确更可以避免这类错误。然而,在这一点上很容易犯错。例如,艾德华滋(O.C.Edwards,1983:444)批评伊利奥特(1981),因为他假定所有小亚西亚的居民都可以算为有居留权的外国人,或小亚西亚主要是乡村地带。伊利奥特过分简化证据,而夸大了自己的说法。彼得前书背后的情形相当复杂,若从一般性的观察而言,伊利奥特提供的资料相当有用;然而,从广面来看,他却无法证明自己的假说。提依森在研究哥林多时(1982)尽量避免简化主义,但在研究门徒时(1978)却仍落入了这个陷阱。提依森提升了「流动领袖」宣教士阶级的地位,而使教会中固定的领袖(如腓利、提摩太、提多)成为次要,居于附属地位;这完全是人为的区分。李其特说:「提依森只是将相关资料排列在一起,没有再进一步分析。他并未提出任何模式,来对资料作出令人满意的解释」(1984:80)。
7.理论的混乱。社会学的理论多如牛毛,其中有些比较有效,但是使用者常未看出,在将他们应用到圣经资料上时会产生困难。山内指出,整个社会学界都有这种现象(1984:179-80)。他引用锺斯(Gareth Steadman Jones,取自British Journal of Sociology 27[1976]:300)的话:
它的对象特性模糊而善变,它的定义不稳定,它的知识大半都无法累积,它倾向于轻易接纳理论潮流,它的一些「定
律」相当平庸。由此可见,他的理论基础尚有争议,并不稳定。
这种资料与理论或模式之间缺乏关联的问题,正是处理圣经资料时会出现的问题。处理者会犯抽象谬误,就是尝试将古代活泼的情景,放进现代抽象的观念中,使得原初状况的生命与气息都被抽离。斯克罗格斯建议用两种方法来克服这种倾向:(1)彻底了解这些方法,清楚知道可以应用在资料上的程度;(2)在解析古代状况时,要对先存的理论保持警觉(1983:339)。我还要加上第三点:让资料作主导,若有必要,则改变模式。
8.决定主义。社会科学是研究人的行为,所以就定义而言,神的作为之可能性几乎已经排除在外。当然,把社会学用于圣经的人很清楚这种倾向,也尽量小心,不但注意现象界,也为本体界留下空间。然而,因为这学科的任务就是找出经文背后的社会因素,神的成分局常遭忽略。例如,从领袖的角度来研究保罗时,社会现象受到重视,而圣经所强调的神的任命,则常似乎被社会团体的需要所取代(参Holmberg)。再者,社会成为所有人类行为的绝对控制,因为每一项事件都是由社会因素来解释。这种过分强调社会影响的作法,是决定主义;因为圣经将一些事归于神,但他们却以社会来取代。
9.分化理论的倾向。为要支持某个理论,作者常从「两者皆然」的状况中,硬说「非此即彼」。主张初期教会以低阶层为主(Gager,Theissen),或以高阶层为主(Judge,Malherbe)的争论便是如此。迦葛亲自指出,两阶层中都有人信主,可是他认为,教会的焦点是受欺压的人(1982:262)。但是司密特(R.H.Smith)将马太福音和他的受众作了一番很有意思的分析,指出他们是中产阶级(1983:441-57)。米克斯(W.A.Meeks)的研究是我所见最详尽的,他证明,福音所接触的社会阶层很混杂、不明确,从该撒家里的人(腓四22)、方伯士求保罗(徒十三 7)到奴隶和被褫夺公权的人都有(1983:5l-73)。米克斯的结论为,保罗的受众代表「城市社会的横切面」(P.73)。不过,我怀疑米克斯将城市与乡村社会分离的看法。虽然伊利奥特的理论稍嫌过分,但他显示,彼得前书的受信地点,与保罗第一次宣教旅程的各地,都是相当乡下的地带。
下一题:
评估与方法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