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喻的目的
福音书比喻最难的部分之一,就是清楚陈明比喻之「目的」的那一段:马可福音四章10-12节(太十三10-15;路八9-10);那句话看来相当负面:「若是对外人讲,凡事就用比喻,叫他们『看是看见,却不晓得;听是听见,却不明白,恐怕他们回转过来,就得赦免』」(可四11-12)。这句话暗示耶稣使用比喻是要隐藏神国的真理,让不信者无法明白,因此令现代诠释者感到非常困惑。所以,林尼曼主张,这一定是后来教会加上的话,因为他们与犹太教的反对者起了很大的冲突(1966)。另外有人认为,马可发明了这个故事,作为他「弥赛亚奥秘」的一部分,他的观点为:耶稣要隐藏自己真实的身分。这种见解很容易讲,却无法折服人。柯莫德(F.Kermode)辩称,这乃是耶稣奥妙难明信息的中心,这类信息既具启示性、又具隐藏性(1979:25-47)。这种奥妙,是因福音的「奥秘」而来。
首先,若想从连接词来解决这个问题,必定会无功而返。哲伟克指出,我们不应该过度强调马可的hina(in order that)和马太的hoti(that)之间的区别,因为两者可能原来都是从亚兰文的di而来,不需要视为互相对立(1963:146)。可是,我们也不能抹杀所有的差异,都当作同义词来看。答案乃是在这两端之间。还有,我们不能说,马可福音四章12节的hina是指结果,而非目的。虽然有这种可能性,但是从「跟随的人/外人」的区分来看,上下文审判的含义很强,所以不太可能是讲结果。以赛亚书六章9-10节的引句是很重的话,不太可能指结果。以赛亚书那段经文的重点,是神的弃绝与审判,而耶稣的意思也应该相同。最后,mepote虽然可以解为「除非」,而不解为「恐怕」,但是从这段经文的审判性上下文看来,却不太相称。这里不太可能是赦免的应许,因为经文中将跟随耶稣的人(显然只有这些人才得赦免)和外人一分为二。所以,马可的焦点为耶稣的目的(「好叫」),而马太的焦点则为这种审判的原因(「因为」);这乃是一块铜板的两面。
简言之,马可福音四章10-12节清楚暗示,耶稣特意用比喻的方式,象征神审判反对他的人。耶稣经常用比喻,但他的心意不是要传达真理,而是将真理向不愿回应的听众隐藏。比喻可以肯定不信者对他的拒绝。然而,我们还要进一步问:这就是比喻的目的,抑或仅是比喻的目的之一?要区分圣经的说法和武断的讲法,秘诀之一,就是拒绝用「证明经文」(即,由一句话来制定一种教义,而没有从整本圣经来看)。有两个因素让我们不得不去找其他的依据:这段引言是在马可福音第四章和马太福音第十三章的冲突与拒绝的比喻中出现,因此其上下文的范围很有限;而比喻乃是要教导门徒,向他们发出挑战(如路七40-43,借钱之人的比喻;太二十四32-二十五46,橄榄山讲论的比喻;约十四 2-3、6,十五 l-8,十六21一22,告别讲论中的比喻),也是要向群众、甚至向法利赛人发出挑战,要他们回应(如路十五,寻找失丧者的比喻;路十,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
耶稣使用比喻,似乎的确有更大的目的。比喻乃是「接触技巧」,其功用视对象而定。在与以色列的领导阶级和不信的人辩论时,比喻的目的就是将真理向他们隐藏。神用这个方法审判顽梗的以色列人,好像当日对法老的审判,以及以赛亚时代对那背道之国的审判。由于他们拒绝耶稣的信息,神就用比喻,使他们的心更加刚硬。可是这种负面的用法,只是比喻更大目的之一部分,这目的之根基,是旧约智慧文学中比喻的用法,亦即:向百姓发出挑战,使他们作出回应(如撒下十二章,拿单对大卫的比喻)。其实,新释经学所留意到的「表演式」用语,在此相当适用(Funk 1966:193-96)。因着比喻,群众不得不作出决定,要支持耶稣或反对他,而他的门徒也因此受到教诲和挑战。比喻对每一种人(领袖、群众、门徒)的作用都不相同。
比喻将耶稣的全新世界异象,就是神的国,带到听众/读者面前,作出解释,并发出邀请。这些乃是「演说事件」,不容许人保持中立;它们抓住我们的注意力,让我们对在耶稣里面的国度不得不产生互动,或是积极投入(可四 10-12「跟随」耶稣的人),或是消极拒绝(「外人」)。学者逐渐同意,马太福音十六章19节,以及约翰福音二十章23节(「你们赦免谁的罪,谁的罪就赦免了;你们留下谁的罪,谁的罪就留下了」)主要是指神真理的宣扬;听众必须有所回应,而回应会导致他们的得救或审判。这方面对比喻正合适。因为凡拒绝神在耶稣里同在的人(犹太人的领袖),比喻便成为神审判的记号,使他们的心更加刚硬;凡态度开放的人(群众),比喻便向他们发出挑战,要他们作出决定;而凡相信的人(门徒),比喻就进一步教导他们神国度的真理。
下一题;
比喻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