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修的经历
一九八五年,我们结束在德国的安息年,回程时到冰岛去了一趟,在那岩浆覆盖的田野和布满温泉的美丽岛屿上旅游。经过一片荒无的野地时,导游指向一堆堆石标,是上个世纪立的,用来引导旅客,让他们在这片软土上,能踏在较坚实的小道中。她说:「我们称这些石堆为『祭司』,因为它们指出路来,但自己却从不上路。」这句话描述的常是实情,因为传道人常不「行他们所传的」,似乎只是在宣扬一个与己无关、毫无作用的福音。神的话却首先要我们向它效忠,顺服它,然后才要我们去服事别人。
传道人必须将圣经首先应用在自己身上,原因有三。第一,神的话本身要求,在我们从事传道工作之前,自己的生命先要有所改变。圣经中经常斥责「假冒为善」的人(外表敬虔,但里面却没有合乎神要求的改变),就可证明这一点(太六2、5、16)。真正的爱心与智慧绝不可虚假(罗十二9;雅三17),而我们的生命必须先被自己所传的福音征服,才可能作到这一点。我们所分享的真理,是来自神「我与你」的呼召。它先向我们发出,再向会众发出。所以,讲章的预备必须先是灵修的操练(第一手的相遇经历),然后才是宣讲的事件(第二手的相遇经历)。若是一段经文没有深深触动我们的心,我们就不应该传讲。
个人灵修的经验所以必要,第二个原因为:我们不能要求别人去作自己不愿意作的事。如果一个会众听见传道人抨击发脾气,却知道他自己经常动肝火、使性子,就不会尊重他,也不会尊重他所传的信息。这逻辑很简单,我们在教会中若要拥有领导权,首先便要赢得人的佩服。不单在一般的事上,就连我们所传的每一篇信息都是如此。正如导论中所言,我们从经文的意义讲到它对我们自己生活的重要性,然后才能讲,它对神要我们照顾的会众有何重要性。
灵修经历所以重要,最后一个原因很实际:我们的生命若先被自己的信息触动,传讲起来时,必然充满兴奋与迫切之情;否则便不可能有感染力。最佳的推销员必须完全相信,所推销之物正是大家的需要。不祷告的人,传讲祷告的信息,绝不会让人感到有兴趣。尽管所讲的信息可能在学术上很正确,但却缺乏能力。若我们要推动别人去作一件事,自己必须先肯定它的重要性。正如前面所提司布真的话,不诚实的心便不能经历到圣灵的能力。但是,假如一个人是从祷告室走上讲台,那个星期中他所研读的经文令他的灵魂悸动,那篇信息必会彰显出圣灵的同在与能力,是别无其他途径可得的。
米寇森讲到个人研经的五个目标(1963:345-66):(1)信徒要与神相交,聆听神在经文中要说什么;(2)每天要作的决定,从神得到指引;承认神的话语对基督徒日常生活大小问题的重要性,随时体会神的同在,愿意遵行他的旨意;(3)针对现今状况查究神的命令为何,因圣徒应当服从圣经的教训;(4)在与人谈话时,需要得着神的智慧;因为信徒要与别人分享信仰;(5)要得着从神而来的信息,向会众宣讲;因为牧师或圣经教师要以影响自己生命的圣经真理来教导人。最重要的一点为:圣经并不是静态的,只传授知识,让人讲论与辩论,而是动态的,所赐下的是改变生命的原则,需要在日常生活中去经历。传道人若忽略神话语对自己的作用,就必定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