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经文的实际作法

在应用一段经文的时候,最重要的是要既敏锐又机智。如果我们要攻击某个人「眷恋不舍的罪」(长久以来总是找理由解释),就必须求神赐下从他而来的智慧,使那人明白,我们是以爱心和了解来说话。我们不要将应用过分个人化,而受到讲章责备的人,要能感受到我们的同情之心。诚如鲍曼(J.D.Bauman)所说(1972:245-46),我们必须高举「共同的价值」,讲会众都感兴趣的事(正面),而不要谈造成会众分裂的不同见解,例如,将「属灵的」和「属肉体的」区别出来(负面式讲道)。后者会在罪人或听众身上产生防卫反应。最重要的是,传道人要将自己分享给人,诚实告诉他们,自己怎样处理类似的试探。会众对讲台背后之人的「真面目」更能认同。我发现,个人的例子比「可爱的」小故事更加有力。这并不是说,我们要在讲章中「晾出我们的脏衣物」;我们不只是分享自己的问题,而是分享,当出现类似经文所提到的问题时,我们所找到的办法。这会避免使会众以为我们是在「攻击」他们,同时能显示我们如何对所传的经文作「灵修式」研读。

应用的方式有三种(参Broadus),我们可以用这些方式作为掌控表,以在讲章中善用各种技巧。

1.焦点放在真理的传扬。现代听众不会自动应用圣经真理,因为圣经的教导是针对古代的文化,所谈的问题与我们的文化有隔阂。此外,今天的人也和古时的人一样,不会轻易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常用理性把小错解释过去;每个人(包括传道人在内)都要被劝服,才会改变。勃罗达斯(J.A.Broadus)认为,一般而言,应用要根直接;但鲍曼则警告说,讲得太白可能等于对听众无礼。我们应当采中间立场,要诀是在直接与勉强中取得平衡。必须在真有需要时,才将经文作一针见血的应用,不要传讲学术味过重、拐弯抹角的信息,以致应当学习的教训却不见了;同时,也不要费力解释听众早已明白的事,或在小题上作太多道德性的发挥,而打断整个思路。

倘若用得合宜,直接的应用是很有效的工具。有几种形式可用:(l)阐释是直接的讲评,简明扼要地指出听众应当怎样行;这个方法尤其适用于传福音或道德性劝勉的讲章。(2)推论的应用,是讲一段经文之基本解释对今日的重要性。勃罗达斯(1944:212-13)坚称,这种应用必须出自经文,非常实际,绝非抽象(如批判性问题或哲学/神学的辩论)。(3)教训是较长的讨论时,当将应用详细的列出。这种方法事先必须分析听众的需要,只在有某种特别重大的需要时才适用。(4)夸张法是很有力的工具,能让人深思(如耶稣在登山宝训中的用法),但是要小心使用,不要让听众误以为是字面的应用(如,以为他们应当有像「祷告的海德」(Praying Hyde)那样的祈祷生活,或像慕勒(George Mueller)一样的信心,灵里才算成熟)。(5)询问法可以在直接与间接应用之间架桥,因为修辞式的问题要人回答(直接),可是却不定出应用怎样的形式回答(间接)。传道人一方面要看经文的信息为何,一方面要注意会众的需要为何,然后再看,以上的那些方式,在某一点上作处境化最合适。

2.建议方法与途径。这是勃罗达斯的标题(1944:213)。这作法的本质实为间接应用,在帮助听众参与应用过程时,十分有价值。直接的应用不包括思想,只给会众一项任务去完成。间接的应用乃是要听者去决定,如何在自己的情形中将信息处境化。有些心理研究显明,最佳的行为改变,是听者有机会在过程中参与,而进行自我的改变。鲍曼对这一点的重要性强调得过分了一些,但是,的确许多时候听众都喜欢间接法(1972:249-50)。

一般传道人或教师都活在思想世界,只考虑「内容」、「原因」为何;面向听众,他们也常单谈一段经文背后的神学原则。可是,一般的会众或学员完全活在另一个世界中,要满足需要,并带来改变,必须克服许多障碍。每个人所需要的,不单是「应该如何」,而是「怎样去作」!所以,传道人必须建议实际的方法,让每个人都能明白,在日常生活中怎样具体地将原则应用出来。

强调直接应用,有一个危险,就是「伟大的幻觉」之谬误:传道人或教师似乎以为,他自己精通每一行,可以准确分析出会众在各样环境之下当有的表现。例如,传道人常提到政治或经济,彷佛他们知道政治家应当如何去作。这并不意味传道人应当置身度外;他们的确有先知的责任,要传讲基督徒对社会的关怀(这是路加福音的主题之一)。但是,在这样作的时候,牧师或教师需要保持谦卑,知道自己并非拥有一切的答案。有时候他们要说:「我们必须动员这方面的专家。」教会应当支持重要的对话,并参与社会行动,可是在投身之前,务必寻求专家的意见,不要鲁莽行事。在讲章中,牧师可以点明问题,并建议一些可采取的行动,但是不要下达肤浅的要求。这种时候,对话式的讲章很有帮助;听众可以参与,并提供可能的解决法。间接应用共有四种类型(参Bauman l972:250-51):

a.举例说明可以作为一种应用,只要举得恰当。英文illustrate一 字的字面意思便是「光照」一个题目;所以,这类应用应当说明经文背后的原则。良好的例子是最佳的方法之一,因为它能引人注意,挑动情绪,或藉少许幽默与有趣的事,使一篇紧凑、严肃的讲章稍微放松一下。此外,例证可以使听众更能记住要点。斯托得已证明,例证在传道史上始终扮演首要的角色(1982:237-39)。从圣经对隐喻的使用,到耶稣的比喻,圣经中充满了这种作法。中世纪的道明会修士甚至发展出「例证大全」(exempla),就像现代的「讲章例证宝库」一般。中世纪的问题(今天有时仍会出现)乃是:「例证大全」本身成了目的,而且被用来作为「证明」错误的神学。所以,改教者完全摒弃不用,强调要按照圣经来传讲。清教徒又回头来用各种意象[如本仁约翰(John Bunyan)的《天路历程》(PilgrimsProgress)];从那时起,例证便一直成为讲章重要的一部分。

从正面来说,例证应当配合经文的要点。倘若例证选得好,听众便会受感动而接受整个论证。罗宾森说:「当然,按逻辑来说,例证不能成为证明,可是,在心理上,它们会与论证同工,让人接受。……类比所赢得的赞同,和推理一样多」(1980:149-50)。由于例证是经验,与生活接近,所以在谈现实的问题时,便能告诉会众,真理可以怎样实际的运用。如果例证是取自生活中,关系就更密切了。因此,举例时愈靠近听众的日常生活愈好。

巴粹克(D.G.Buttrick)列出判断例证的三个标准:它必须和讲章(经文)的要点有类同之处;例证的外观应当与内容的结构相配;例证应当与讲章的内容「相符」(1987:133-36)。另外,一个要点不应举一个以上的例证。过多的例证会削弱要点的力量,因为会让人的注意力放在那些例证上,而不放在信息上。例证的选择很重要,因为要点与现代的关系,就靠它来显明。最后,例证要简明扼要。冗长的轶事会让人注意到故事的本身,使圣经的要点反而失色。

例证的来源有几种。最普遍的,当然就是牧师所收集的日常故事,如从报章杂志、读者文摘等。我虽然也用读者文摘,可是更爱用另外两种引人入胜的资料。第一,我喜欢从自己的经验里举例。每当我分享自己的挣扎,听众便能与我认同,知道我也和他们一样,面对同样的困难。在这方面要注意两点:不可以只谈自己的问题,必须显明神如何引导我找到答案。如果会众只看见我的挣扎,就会丧失对我权威的敬重。另一方面,要避免另外一个极端,就是将自己描绘成接近圣人一样,每次都作英雄。这两方面--问题与解决--若能平衡,例子就很有能力,因为我能用自己的生活来证实那项要点。

另外一个与此相仿的,就是从日常生活举的例子。你周围的世界乃是隐喻、例证、图示的宝库。例证的目的是要激发听众的感官,使他们能以新鲜而富启发的方式,感受到经文要点的力量。你要在他们的思想中用语言建立一幅图画,将他们的感官变成一块画布,将圣经的真理在其上描绘出来。所以,你在讲例证时必须有创意、发自内心、且多彩多姿。例如,若传讲雅巍是「得胜的战士」,又「爱」他的子民(番三17;参本书第155-157页),你不妨假想一位战争中的英雄,他凯旋而归,迎娶自己的新娘。你用喜乐、美丽、壮观来挥洒婚礼的一幕(并指出以色列和教会就是新娘),会众必定听得津津有味!

第二种来源出自对经文意义的历史研究。一个字或一段经文的背景,不但可以开启其意义,也可以作为饶富兴味的例证。我一向很怕教导希伯来书第八至十章,因为其中讲到很多犹太人的宗教礼仪。可是我发现,讲解希伯来书的旧约背景,能让听众感到非常有意思,对经文的兴趣大增。解释的本身便是处境化的第一步,因为听众可以看见,作者当时是如何向古代的情境说话,而他们可以找出现代生活中类似的情形来。此外,单字研究也可提供很有意思的背景资料。我记得,有一次在讲道中,我解释以弗所书四章12节「装备」一词背后的军事意义,我描述牧师-教师(11节)为「教官」,听众马上兴趣盎然。几个星期之后,还有人提到这一点。一段经文或一个词的背景,常能显示它丰富的含义,本身便是最好的例证。

同时,在举例证的时候要注意几点,以避免误用。首先是以上讨论的自然推论:例证必须切合经文的要点。很可惜,我们常见一些讲员,在十篇不同的讲章里都用同一个家喻户晓的故事。如果一个故事不是正配合该段经文的要点,反而会分散经文的力量,让会众觉得不知所云。其次,例证必须作信息的指标,它本身并不是目的。如果例证太复杂、太冗长,听众就会忘记信息的要点,去注意故事的剧情或其中好笑的事,结果就变成他们的娱乐,而不是警戒。桑斯特(W.E.Sangster)说,例证不要像「会客室里精致的灯,引人注目」,而要像「街灯,很少人注意,但却照亮整个街道」(Stott 1982:241)。故事或类比必须让人注意经文的要点,不是它本身。

例证也必须清楚,容易明白。我们不必详细解析例证。如果一则故事不能简明地传达要点,就不适用;最适合的,是既简单又有趣的故事。我们不要再去增加细节,或放进不必要的人物。罗宾森呼吁,要作到戏剧化的简明:「熟练的说故事者会删除多馀的细节,就是不会使故事显得更有力的部分。……故事的讲述应当尽量戏剧化,让听众进入剧情,不单明白,而且感受到其中的要点。」

此外,传道人在用例证的时候,必须诚实。许多人讲虚构的事,彷佛是真事一样,这就无异于说谎。当人们发现牧师讲的事根本没有发生过,他的名声就会受损。这样的情形屡见不鲜,实在很可惜;因为如果牧师明说,这是虚构的故事,会众依然可以发现其中的要点与他们相关。与这有连带关系的是,牧师不应当在讲自己的例子时,将家人或朋友也讲进去,除非先得到他们的同意。无论是否提出名字,都必须作这一步;有不少人突然发现讲台上提到他们的经历或问题,来作要点的说明,而大感受伤。

 b.多重选择可以帮助会众明白一个要点可能的应用。不妨列出可能性,让会众从中选择最佳的办法。作法有两种,一为:所有都是正面的,只有一项是负面的,或逗趣的,用来指向正面的选择;另一为:所有都是可行的,鼓励听众选择最适合他们的去应用。这种应用的方式,优点在于视会众为成熟的人,可以看出经文与生活的关系,而自己作出决定。困难则为,除非传道人技巧纯熟,否则所列之点或许不够清楚,使人愈发摸不着头绪。倘若多重选择用得合宜,听众无形中也学到如何去找合适自己的资料。间接指引常比直接下令更高明。不过,若用得不合适,这个方法会让人迷糊。我有一位教授,他总是列出可能性,从来不给予答案。结果产生了两类学生:一类成为学者,知道怎样自己去找答案,而另一类则成了不可知论者,永远没有把握会有答案!传道人或教师必须指引听众找到答案,不要让他们缺乏工具,以致找不到答案。

 C.讲故事,这方法在传记式的讲章中最常用,不过当一篇信息内用到较长的例子时也适用。以上对例证所有的说明,都适用于这方法,只有一点例外,就是简明扼要。传道人或是要重述一则圣经故事,或是要讲某个人(或某个历史事件)的遭遇。故事的讲述务求戏剧化,背景资料要丰富。例如,比喻或圣经故事可以扩大,按它们原初的意义来解释。讲圣经故事时,这样作非常有价值,能使会众沉浸在经文原来的情况中,使他们不但明白,而且彷佛身历其境。这能使他们很容易就从自己的生活中找到类似的状况。

个人轶事或现代故事要加以扩张,就比较困难。正如前面对例证的讨论,冗长的故事会降低圣经信息的能力,且娱乐性比推动性更强。不过,有时候某些难解之点,用一个较长的故事来说明或许有帮助。例如,如果这一点的挑战性或争议性很强,较长的故事可以帮助听众了解,而接受整个论证。不过,如果较长的例证要保持劝服力,就必须少说加油添醋的话,只强调要听众作出回应的部分。

3.劝服与推动。世俗的诠释学以传授意义与重要性为终点,但是圣经的释经学却不停在这里,要到听众能被劝服,明白信息的真确性和与他们的关系,并且被推动,愿意照着去做,才算大功告成。事实上,在经文的意义之上,还有三个不同的步骤。听众听见当如何将信息应用在他们的生活中,心服于它的重要性,并得到动力,要改变自己的生活--就是将信息的要点实践出来。许多传道人假定,只要将真理放在会众面前,他们就会心悦诚服。但是,这乃是轻看了人会用理性将真理打发掉的本性。

要使人心服,不能作得太快,或太直接。这件事无法一蹴即成,传道人普遍犯的一种错误,就是期待人立刻顺从他们的论证。要改变人的生活方向,需要时间和耐心。最重要的是,传道人或教师不可用自己的力量来尝试使人信服;他们必须明白,惟有圣灵才能改变生命。所以,劝服与推动都有消极和积极两方面。在消极方面,基督徒领袖要倚赖圣灵,多花时间祷告,寻求神的引导,以及传讲信息的能力。在积极方面,他们要用智慧来选择合宜的技巧,成为圣灵工作的管道。

要诀为:必须透过经文本身的动力来劝服。牧师应当慢慢引导会众,让他们逐步认同,并且对许多人在改变生活习惯上的困难,表示感同身受。至于重大的问题,诸如教义的错误或道德/伦理问题,传道人应当容许一段改变的时间,或许透过一系列的信息来进行。我喜欢「对话式的讲章」(dialogue sermon),带会众读一段经文,和他们一起讨论其意义和含义,特别是在处理物质主义或堕胎等问题时。当他们认识真理之后,自己便会找到答案。藉这方法,牧师能让会众看出信息的价值,并帮助他们看出真理,不单单只是让会众与某个要点硬碰硬。这是一种积极的方法,毫不消极。

推动包括向意志或情感发出诉求,显示真理如何能满足听众的基本需要或渴望。在这方面,我一开始必须提出一项重要的警告:按照圣经的伦理,牧师必须十分谨慎,因为曾有不道德的传道人,用这些方法诈骗许多人的钱财,或带领他们走错路。推动力的研究显示,向基本渴望发出强烈的诉求,会使人不得不依令行事。电视界是最佳的例子,透过广告挑动人基本的欲望,什么东西都可以卖得出去。当牧师用(具危险性的)推动技巧时,必须根据经文真正的意义,并且要保持平衡。

针对情绪的诉求要非常谨慎;许多人较喜欢逻辑的论证,因为有些圈内的人误用了情绪方面的诉求。但是我们必须记住,主耶稣和保罗常会有情绪式的论证(参Sunukjian 1982:292-97)。要诀乃是在运用情绪性、精挑细选的言辞,激动群众作出反应。最重要的是,这样的诉求要和真理的内容紧紧相连,切勿逾越。在推动听众作出反应之前,我们必须先将经文作合适的处境化处理。讲到这类行动会产生的结果,不妨用积极、快活的话语,但是千万要有把握「一这些结果乃是有圣经根据的,是真实的,来自经文,而非来自某些主观的经验

(因为经验可能对,也可能错)。在推动听众时,最常见的错误就是使用夸张法,因为论证愈强,结果才会愈好,而若以情绪取代内容,就等于看重暂时的结果,以致损失了永恒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