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中的诗
新约中的赞美诗与诗体的经文虽然不那么多,但亦清楚可见,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嘉柏霖(Gaebelein)注意到五种诗体经文(1975:13-14):(1)引用古诗(徒十七28,取自伊皮麦尼德[译注:Epimenides,西元前六世纪克里特岛的先知和诗人]在马尔斯山的演讲;林前十五33,为雅典的门安德[译注:Menander,约西元前342-292,希腊新喜剧之巨子]的格言);(2)赞美诗的片断(提前三16;腓二6-11);(3)采希伯来诗形式的经文(路一-二的赞美诗);(4)不含韵律,但含诗的高昂表达之经文(太五3-12的八福,或约翰福音的前言,一l-18);(5)启示的意象中赞美诗的部分(启四8、11,五9-10、 12-13)。对我们而言,最重要的是路加福音第-、二章中的赞美诗,以及书信中的信条与赞美诗。
新约赞美诗显然与旧约的模式密切相关。以上大部分的特性都可以在新约中找到例子。单以尊主颂为例,其中就有:
(l)同义平行句
我心尊主为大
我灵以神我的救主为乐(路一46-47)
(2)综合平行句
他用膀臂施展大能
他赶散那些内心骄傲的狂妄之辈(路一51)
(3)反义平行句
他叫有权柄的失位
叫卑贱的升高(路一52)
在新约,尤其是书信中,赞美诗是神学最高层次的表达法。信条与赞美诗运用诗的形式,将新约的主要教导呈现出来,尤其是基督论的真理,常以基督的降卑与高升为中心(腓二 6-11;提前三16;彼前三18、22;亦参弗二14-18,五14;林前十三l-13;来一3-4;或约一l-18)。这些赞美诗提供了极佳的证据,证明在圣经时代,诗歌的形式和最高层次的神学信息可以混合在一起。
下一题:
诗篇中的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