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的范围
1.地理。明白人群的动向和一个地方的地理,使我们能对经文有许多新的亮光。正如贝敕尔所说:「从许多方面而言,历史本身与地理的限制紧紧相关,也臣服于他。地理是一个巨大的力量,开创了政治历史,也限制了他的性质与程度,甚至我们可以用『地理政治』一语」(1985:2)。贝敕尔提到两个圣经的例子(P102,170)。
第一,分析迦南的征服,可以看出所征服的全是在高地的城市,而平原和山谷,就是迦南人的战车可以取胜的地方,就不在以色列人的掌握之下。有意思的是,在一九六七年六日战争中,以色列人重新征服之地,几乎是同样的区域(参该书103页的地图,那里将1967年现代的胜利,和古代约书亚征服之地并列在一起)。经过几千年,科技已有极大的改变,但是地理仍旧是军事胜利的主导因素。第二,耶稣选择迦百农作为加利利的总部,很可能有一部分是基于地理因素。这座城位于连接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的「大干道」(或主要商业道路)上。迦百农四通八达的特性和国际化的倾向,使他自然成为耶稣工作的中心,能向加利利和约但河以东扩展,并且为普世的使命作预备。
2.政治。在研究历史记录(如以色列史或耶稣生平)时,对于事件背后的政治发展若有了解,会大有帮助。例如,先知是在政治大环境下写作,他们所说的许多事,只有透过这些发展来解释,才能让人明白。以色列成为亚述、巴比伦和波斯的缓冲国,造成许多宗教和社会问题。例如,亚哈追随所罗门的作风,接纳外国宗教,在政治上结盟,结果在他统治下,外邦的习俗纷纷进入以色列。政治的架构日渐趋于半封建制,到了亚哈之时,君主制已经为绝对的独裁所取代。在这样的制度下,上流阶级大大欺压穷人,而以「妥拉」(Torah)维系的社会公义,和以色列早年的状况,都已经消失。
3.经济。每个文化多少可以根据其社会经济状况来加以定义。不过,若要查究某个时期的经济背景,会遇到几项困难。我们必须研究相当长的时期,再将其一般化,而其中每个时段的特殊作风又可能稍有不同。例如,我们很容易会将在玛里或乌加列的作风,应用到以色列或迦南上。再者,因为我们对材料或成品的流动情形,没有特别的质素资料可考;因此,对于所罗门或基督时期的商业情形,就很难作质素的分析。因为这类证据(木材、纺织品、染料、香料)都不会保留下来,而记录又奇缺(山内估计,圣殿记录大约用过二千四百万米的蒲草卷,但是留下的只有二十五米),所以很难追踪。不过,我们所拥有的证据,带来了很多亮光。
列祖为半游牧的经济,以色列立国之初则为农业经济,所罗门时期为商业经济,希腊-罗马时期已经国际化,这些情形让我们了解经文中的一些细节。例如,贝敕尔提出一项理论:以色列征服迦南高地时,埃及没有干涉,因为她通过迦南平原的商业道路并未受到威胁(1985:102)。再举一个例子,伊利奥特(J.H.Elliott)认为,彼得前书的收信者乃是有居留权的「外国人」(一17,二11),他们无权拥有土地,只能耕作或在当地作生意(1981:677-73)。罗马的都市化计画,在小亚西亚未能成功,这个省分主要是郊野。在经济上,这个地区相当萧条,而经济的因素或许使圣徒受到逼迫(该卷书的焦点)。基督徒在信主之后,与从前亲近的人又产生裂痕,因此处境加倍困难。至于paroikos(「外国人」)和parepidemos(「寄居者」,一1)究竟是描写社会经济状况,还是指灵性状况的隐喻(因为这些人在灵性上与社会隔离),我有所保留;不过,伊利奥特的资料仍然能增进我们对彼得前书的了解。
4.军事与战争。战争一词,单在旧约就出现了三百余次,而神拯救的意象(神是我们的「避难所」、「力量」或「现在的帮助」),很大部分是取自军事隐喻。巴勒斯坦是欧州与非洲的惟一「地桥」,是贸易的必经之路,军事的策略性更不在话下,因此强国无一不想握为己有。全世界没有任何一个地方战事如此频繁。
从军事的角度来追溯以色列史,相当有意思。例如,亚伯拉罕只用三百一十八人就击败四个王(创十四),从军事的立场上看,似乎不可能。然而,亚伯拉罕选择靠近大马色的黑门山(创十四14的「但」,可能是撒下二十四6的但雅安,位于北方庇利亚境内),在狭隘的峡谷中,一小群受过精良训练、机动性强的兵力,占很大的优势。另一项有趣的事实为,以色列直到所罗门时代,才可称得上有军事实力。大卫打败叙利亚人的一千战车后(撒下十17-21),并没有留下战车,或许他觉得,这些东西对他的兵力没有什么益处。其实,战车成为主要的军事武器已有几百年之久,从这点看来,他的举止相当费解。不过,到了所罗门时代,战车在以色列已经很平常了(王上十26)。以色列人仍旧是主控高地而非平原,这对他们的策略有很大的影响。他们赢得战争,常是靠战术超人一等,而最主要的,则是神的干预。
5.文化习俗
a.家庭习俗,如结婚仪式或教育方法,都很重要。例如,以色列施行「本族通婚」,不可与和非以色列人联姻。甚至在列祖时期便是如此(创二十四4,二十八1-2)。家谱非常重要,他成为家族纯正的保证。古代教育的宗旨在保存文士和统治阶级,强调记忆和模仿。不过,对希伯来人而言,教育却是每个人的宗教义务,而一个家庭的日常生活也成为宗教教育的管道。父母要给予子女宗教、道德,和职业的训练;家庭是焦点。直到被掳归回时期,会堂才具有教育功能。西元前第一世纪开始有小学教育,五到七岁的孩童(儿子)要入学。
b.物质习俗(住屋、穿着)也可提供有价值的资料。例如,在整个旧约时期,以色列村庄的建筑与手艺都很简陋。所罗门、暗利或亚哈的宏伟建筑,都是腓尼基人盖造的。其他的建筑多半都是乡村式。住屋多为简单的一层,小小的矩形或方形建筑,地上是土,墙是泥砖,涂上胶泥和石灰。大小限于约十尺见方,因为他们还没有学会造「拱形屋顶」(以斜的角度堆积石头);迦南人可以这样盖造,民数记十三章28节记载,那些探子因而丧胆。他们的灯很少,因为油很贵,每个家庭平均用一盏灯,通常都放在墙的凹处,或放在一个容器(bushel)中,或是将量谷子的器具倒过来,当作桌子,放在上面(参太五15)。屋顶是由梁木搭建,上面覆以树枝或芦苇,然后再盖上土。上面常会长草(诗一二九6;赛三十七27)。有钱的人家会有希腊式的瓦片屋顶(路五19),因为房顶是平的,家人常会在那里休息,或招待朋友。
C.曰常生活习俗对圣经许多经文有影响,超过我们的想像。甚至卫生习惯都属宗教习俗,不单只是个人的习惯而已。马可福音七章3-4节记载,犹太人如果待在家里,就只需要洗手;可是如果是从市场回来,就要彻底洗浴(因他们或许会和外邦人接触)。罗马人刮胡子,但犹太人却蓄胡,可是要修剪。年轻人喜欢留卷曲的长发,又以浓密为荣(歌五11;撒下十四25-26)。甚至有人向以利沙喊说:「秃头的,上去吧」(王下二23),这可能不单是嘲笑,更是咒诅,因为秃头就有麻疯病的嫌疑。
d.运动和娱乐是所有民族在休闲时的重要活动,圣经时代也不例外。古代运动健将常与军事相连。以色列「大能的勇士」以速度(代上十二8)和力量(参孙)出名。旧约虽然没有提到游戏,考古学却发现了一些;例如,有一种用木栓和板子玩的游戏,有点类似纸牌[米吉多(Megiddo)找到一个上面有五十八个洞的板]。苏默人(Sumer)玩的骰子游戏,有人重新制造,并用这名字在商店贩卖。保罗是最擅用意象的人。在哥林多前书九章24-27节,他将两件事并列,以赛跑强调目标与奖赏(24一26节上),以拳击强调防守,避免挨揍(26节下-27节上)。保罗要求极其严格的训练,以赢得桂冠(25节),避免失败(27节下)。
e.音乐与艺术是人类的杰作,表达出灵魂深处的感受。崇拜中为何音乐占很重的分量,理由很明显。不过,这方面要追踪却很难,因为乐谱并没有流传下来(事实上,音乐都是用口授的,并没有所谓的「乐谱」),所以我们只能从浮雕和抒情诗来推测原来是用怎样的旋律。维纳(E.Werner)提到,古代的音乐可分四类:民间欢宴歌曲(创三十一27)、军乐(士七 18-20)、魔术咒语(异教)和敬拜音乐(1962:457-58)。我要加上第五种--工作或收割之歌(民二十一17;赛十六10)。笛子和角,早在半游牧时期就有了,而在越过红海之后,米利暗之歌是以铃鼓伴奏(出十五20)。撒母耳记上十章5节,先知乐队中有瑟、鼓、笛、琴。在大卫的影响之下,一支庞大的乐队与诗班建立起来(撒下六5、10),在以色列历史中一直扮演重要的地位。
许多人称以色列是「没有艺术的国家」,因为出埃及记二十章4节(申五8)有一道禁令:「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不可作什么形像,彷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过,这是禁止偶像式的艺术,而真正的艺术发展,是以会幕和圣殿为中心。当然,圣殿的工作中,大半是外国的艺术家作成的(王上七13-14),但是其传统属以色列所有。雕刻的木板上包着金子;石榴、葡萄、葫芦、百合花和棕榈树绣在帘幕上(注意,其中没有动物);至圣所内所雕的基路伯,展示出他们对宗教艺术之爱,足以与四围列国相匹。在新约时期,希律王以爱好艺术和建筑成就出名;他不但修建圣殿,还盖了许多希腊式的建筑和雕像--体育场、戏院、竞技场,和整个该撒利亚腓立比。希列学派(Hillel school)显然容许这类建筑和艺术,只要不作宗教用途就可以。迦玛列本人带一个戒指,上面刻着人头,象征这种容忍的态度。
6.宗教习俗。这部分控制着人们日常生活的每一方面。每一种活动都有宗教意味,现代人将宗教与俗世分开,古时却完全不是这一回事。丹尼罗普斯(Daniel-Rops)说:「从有文明开始,执政者就与宗教权威相连,世俗律法只是神律法的应用」(1962:341)。人民的衣着、休闲时间的安排、彼此的关系,甚至住屋的类型,都有属灵的一面。许多经文要和当时的宗教状况相连,才能了解。例如,追溯吕家谷(Lycus Valley)的犹太教和异教混合的情形,对研读歌罗西书中的异端很有帮助。而我们需要明白口头传统与法利赛人的教训,才能了解新约中耶稣和保罗为什么会与他们冲突。
检视祷告的习俗,便能看出这一点的价值。第一世纪中,犹太人一天祷告三次,早晚都复述示玛(Shema,认信祷告,申六4、5-9,十一13-21;民十五37-41)。犹太人通常是站着祷告,只在最严肃的场合才跪下或全身仆倒。常见的景象为举手大声祷告(提前二8;直到第五世纪才出现合掌的方式)、双眼望下(路十八13)。一般人都披戴祷告围巾(tallith),或头戴经匣、护身符(tefillin)。祷告(tefillah)包括一系列的仪式性祝福,第一世纪末编篡成「十八种祝祷」(“Eighteen Benedictions”)。在仪式性祷文之后,个人便将自己的祈求带到神面前。耶稣也这样作(可一35早祷;可六46晚祷),但比一般人犹胜一筹,他经常「天未亮的时候」(可一35)就开始祷告,有时还整夜祷告(路六12)。路加特别强调耶稣的祷告生活(见路五16,六12,九18、28)。耶稣以「阿爸」神学提升了从前对祈祷的教导,使人和神进入一种新的亲密关系(参Jeremias l967对Barr的反驳)。
7.总结。米寇森追随尼达(Message and Mission)的看法,注意到文化差异对沟通的影响(1963:170-72)。当某个「资源」提供「信息」给「受者」时,就会产生沟通。神是终极的资源,他透过圣经的作者(中介资源),在他们当日的文化中说话。接受该信息的人,会从自己文化的角度来加以解释。因此,在现代文化结构中的受者,任务就是要重新建立圣经作者传话时的整个架构,并将该信息转换到今日来。经文中所假定的文化层面,能使诠释者发掘字句背后的信息,就是当日的读者能够明了、但现代读者却看不出的。在将经文应用到目前的状况之前,这是必须先进行的序曲(参图5.2)
图5.2 从原来的经文到现在的应用
文化背景不单加深了我们对原来经文的了解,也成为一座桥梁,通往经文对现今状况的重要性(参本书第十五章)。经文会假定(或提到)一些风俗的存在,一经说明,能让我们将背后的原则(原来经文所运用的教义)和表层命令区分出来(分辨深层原则的处境化和当时的状况)。然后,我们便可辨识出今日有哪些类似的状况,而让这些深层原则重新向我们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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