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书7:25-40

 

  

  前面我们已看见,使徒开始论到他们信上提出的问题。他们第一个提到的是婚姻的问题。保罗首先概括地讨论这主题,然后论及已婚基督徒的立场。如今他转到另一个有关的题目,也是他们信上提出的,就是基督徒父母的末出嫁女儿之问题。面对著哥林多城内普遍的淫乱现象,他们不禁发出疑问:留下女儿不出嫁是不是更好呢?显然他们写信时心中存著这问题,如今使徒要回答。

  这里有两个词须留意。「处女」在希腊文里是「parthenos」,意思是少女,通常指末结婚的女子。本段一开头说,「论到童身的人,我没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怜恤,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见告诉你们。」保罗谨慎地指出,他没有主的命令,但他提出自己的意见。另外请留意他用「意见」的含义。那表示保罗清楚知道主的命令。读了这一段有关婚姻、主权的经文,或许有人会开始怀疑,今日许多人认为哥林多书信是在福音书之前写成的说法是否正确。对此问题,我所知不多。但是如果当时福音书确实尚未写就,那么保罗也已经靠著耳听、口传,「传道人从起初亲眼看见」的见证,知道了主确切的命令。

  保罗开始讨论未出嫁女子的问题时,先声明他没有主的命令。我们遍察福音书,会发现确是如此。福音书所记载的主的教训,充满了对人性的关怀,但主未讨论到这一个特别的题目。保罗一开始即作此宣告,关於末出嫁的少女,我没有主的命令,但我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告诉你们。他小心地表明,他的意见不单单是他个人的想法,也是他蒙怜恤的结果,他的意见都受到这事实影响。此处「怜恤」是指主的慈爱,以及他对忠信之人的慈爱。使徒根据他所蒙的怜恤,将他领会的告诉他们。

  本章结尾,他在第40节说,「然而按我的意见,若常守节更有福气。」他再度用同样的词,按我的「意见」,「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灵感动了。」这是饶富趣味的,也是仅见的一处经文,他似乎想区别他根据某些基础形成的意见,和主的教训之间的差异。

  他的答覆包括:

  1.叙述一般的原则(26-35节),

  2.以及原则的应用(36-40节)。

  一般的原则(26-35)

  关於一般的原则,请留意他的话,「据我看来。」又是一次重复。不要忘记他的想法之根据。「因现今的艰难,据我看来,人不如守素安常较好。」他从目前的光景,看到永恒的事物。「现今的艰难」,表示他的想法是起因於跟前的景况。或许解经家们能解释他所指的是甚么。我无法下定论,但我认为他是指当地的光景。有些人主张保罗所谓「现今的艰难」是指主再临之前整个教会历史的阶段。或许在某种意义上是如此;然而我个人不这么想。我认为他是指当时教会所在的哥林多之环境造成的压力。「现今的艰难。」他看到他们生活中的难处。当然那是艰难的。今日是否和缓些?今日仍有许多不同的势力环绕著,我们发现如今也有同样的原因压迫著基督徒。我们也可以描述现今的事件为「现今的艰难」,现今的世代有各种束缚,-样事物都在束缚之下,邪恶的势力正猖獗张狂。我想保罗说这话时主要是想到哥林多的光景。

  保罗的第一个意见是甚么?「据我看来,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他尚未提到末出嫁的女子。哥林多人在信上问保罗关於末出嫁女儿的事。应用在女子身上的原则和男人一样,因此他首先论到男子。他说,「你有妻子缠著呢,就不要求脱离;你没有妻子缠著呢,就不要求妻子。你若娶妻,并不是犯罪。」然后他才论到女子。「处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这等人肉身必受苦难,我却愿意你们免受这苦难。」解释这段经文最重要的就是正确地找出它强调的重点。一个人若能从其中读出信息来,实在是莫大的恩赐。

  它说些甚么?第一,结婚是完全正确的,守童身也是完全正确的。我们绝对不可因为神国的缘故解除已有的婚姻关系。然而依据当前的艰难,如果一个男人或女人尚未进入婚姻关系中,那么他们最好仍守独身。这是保罗衡诸当时景况所得到的结论。

  接下去的一小段照明了他前面已说过的话。「弟兄们,我对你们说,时候减少了。」他已告诉他们他对这些事的看法,此处他进一步阐明原因。「时候减少了;从此以后,那有妻子的,要像没有妻子;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乐的,要像不快乐;置买的,要像无有所得;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为这世界的样子将要过去了。」这一连串的事多么醒目,都是由一个句子作开头:「时候减少了。」意思是,我们所生存的世代中,一切事都是短暂的。我们这世代的特色就是压力,紧急,快速。

  然后他列举五件事,-一样都是人类经历中必须的,不可避免的,普遍的──婚姻、哀哭、快乐、买卖、世物。保罗说现今的艰难使这世代减少了。现今的艰难便-一时刻都珍贵无比,因此我们最好将这一切正当的事看作次要的。它们都是暂时的。不要只如此看待婚姻,连哀哭,快乐,买卖,世物都是短暂、次要的。所有立志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人,都应从「时候减少」的观点来看待这些事。保罗接著告诉他们,他愿他们无所罣虑,好叫他们专心顾虑更高层次的事。那是甚么?「主的事。」这一切固然重要,无人能否认。保罗不是说,嫁娶是不合宜的。他也不是说,我们要忽略哀痛的存在,变得心硬无情。他更不是说,我们要止息、抑制快乐,把欢唱从生活中铲除。他也不是说,我们不可作买卖,或用世物。不!他绝无此意。他的意思是,我们必须根据我们与主的关系来决定我们对这些必要事物的态度。简单的说,如果婚姻关系将妨碍我们与主的关系,我们就应该视婚姻为无有的。如果哀痛威胁到我们应尽的责任,就当将它踩在足下。如果我们的买卖拦阻了与主的关系,我们即使置买了,也像无有所得一样。最后是整个世界,就是我们所生存的物质领域,如果世界成了主人,我们没有使用它,反而被它奴役,那么我们就是在滥用世物,这是保罗所禁止的。

  面对当时的艰难,他认为守童身有它的好处。显然这件事在他心中有很重的分量,他迫切希望他们能不受拦阻地去单单顾念更高的事。这是我们面临的试验。婚姻可能成为一种拦阻;哀哭,快乐,置买,世界都可能成为拦阻。这时我们就当放下这一切。保罗已将这主题提升到最高的境地。他没有主的命令,他只是述说他个人的意见。

  原则的应用(36-40)

  关於应用的部分,他清楚宣告处女是否应当出嫁,他也将男人包括在内,因为婚姻牵涉到男女两方面。保罗认为,嫁娶是个人的事,应由个人根据环境而自己决定。保罗当时的看法是比较赞成独身。那是他看到「现今的艰难」而产生的看法。

  但愿神的儿女在这教导的亮光中,能将婚姻的问题置於他们与主的关系之限制下,不论采取甚么行动,都考虑这是否有助於实现神的旨意?我暂时将这话题留在此处,它还值得我们更多深思。一个女子若嫁给不顺服主管理的男子,她的境遇将何等可悲!反过来说,男子若娶不信的人为妻亦然。许多人身败名裂(甚至其中有的是传道人),都是因为他们迷恋的女子未能忠於基督。保罗在其它地方说过,「信与不信的不能同负一轭。」盼望-一个基督徒青年都能铭记於心。我们作决定时,要以天国的利益为优先。

  因此我们看见,人类生命中这一件最神圣、最美丽的事,应该纳入主的管理中。若脱离他的管理,我们的婚姻就可能为我们带来无穷的哀伤和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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