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4:43-54

 

  

  主在撒玛利亚住了两天之後,就继续前往加利利的旅程。约翰告诉我们,「过了那两天,耶稣离了那地方,往加利利去,因为耶稣自己作过见证说,先知在本地是没有人尊敬的。」这些话就把本段经文和第4章开头的事联在一起了。「主知道法利赛人听见衪收门徒施浸比约翰还多,衪就离了犹太,又往加利利去。」其间就插进了撒玛利亚的故事。现在作者又接续原先的话,「过了那两天,耶稣离了那地方,往加利利去。」换句话说,他完成了他的旅程,到达了他原先从犹太出发要去的地方。

  约翰在此所加的括弧是很引人注意的,「因为耶稣自己作过见证说,先知在本地是没有人尊敬的。」我们承认,那句话是有点令人难解。约翰在此所说的「本地」是甚么意思呢?对此有不同的见解。有些人说那是指加利利,因为他在此长大。加利利的迦百农是他工作的根据地。但是若我们注意底下紧跟著的话,就会知道那是不大合理的见解。「因为耶稣自己作过见证说,先知在本地是没有人尊敬的。到了加利利,加利利人……就接待衪。」因此我不认为那是指加利利说的。我想俄利根所说,它是指犹太的说法是对的。犹太是他出生及报名上册的地方(路2:4-5)。他按肉身说是属於犹太支派的。犹太地的人多半是犹大与便雅悯两支派的人所构成。当以色列人被掳归回时,各支派的人都归回,是一个大混合。但是便雅悯和犹大是主要的支派,而我们的主在这种意义上是属於犹大的。「衪自己的地方」确是指犹太说的。

  耶稣服事工作的次序,是很清楚的。他已经在首都,即大君之京城耶路撒冷待过,在此有话告诉我们说,「有许多人看见衪所行的兆头,就信了衪的名。」但是他并不相信他们。他知道他们那种自以为接受他的态度是肤浅的,那纯粹是因看见外面神奇的事而产生的。他不能信任他们。他不能把自己交托给他们。因此他必须离开耶路撒冷,进入犹太地,在那里进行某种工作。在4:3有这样的话,「衪就离了犹太,又往加利利去。」我们看过,在此所用「离了」这字是极强的字眼,意指他与犹太人决裂。这并不是说他从此不再回来。他回来过,但他除了表面上被接待以外,未曾在城里或乡下真正被接待过。这时他已经有了一群门徒,他尚未拣选使徒,这是後来才作的,後来他从他们中间选出头一批人。他的使徒中没有一位是出自犹太,这确是深具意义的一件事。他们都是来自犹太人轻看的地区。後来扫罗被主得著了,也被列为使徒,他也不是出自犹太,他生在大数。犹太地拒绝他,他在撒玛利亚住了两天之後,又继续他的行程,後来到达了加利利,因为先知在本地是不被尊敬的。

  约翰强调犹太与在加利利两地的人在态度上的不同,「到了加利利,加利利人……就接待衪。」为甚么呢?因为「既然看见衪在耶路撒冷过节所行的一切事。」请注意下一句话的力量,「因为他们也是上去过节。」约翰的意思是,如果说这些加利利人不是犹太人的话,他们也不是以色列宗教的门外汉,「他们也是上去过节。」这些加利利人曾经看见他在那里所行的,现在已经回来。在主到达之先,他们已经把他们所看见之事的消息传开了,因此他们欢迎他。後来他又和加利利决裂。实际上是犹太地先拒绝他的,所以他才转离其群众以及其官长们的无知与仇恨,而转向加利利。开头他们欢迎他。

  他在加利利行了第三个兆头。约翰说,「这是耶稣在加利利行的第二件兆头,是衪从犹太回去以後行的。」在他所选的事迹中这是第三件,但在加利利是第二件。

  这故事在某些意义来说,并不像变水为酒,或洁净圣殿那般奇特或引人注目,可是在其它方面而言,是最美好中的一个。

  这兆头之缘起是一个作父亲的向他恳求。这个人在英译本里说他是一个「贵族」,其希腊原文的意思是「王的人」。这字的意思只是君王朝廷中的一个官。这个人是在分封的王希律宫中工作的一官员,我们并不知道他是谁。曾经有人作过很有趣的猜测。有人猜测他是希律的家宰苦撒(路8:3),又有人猜测他是与希律同养的马念(徒13:1)。当这人听见耶稣从犹太到了加利利,「就来见衪,求衪下去医治他的儿子,因为他儿子快要死了。」这是一个作父亲的在痛苦中的恳求,他的儿子快要死了,他来见耶稣,求他下去医治他。

  这故事到这里,使我们看见一件希奇的事,「耶稣对他说,若不看见兆头奇事,你们总是不信。」我们难免会奇怪,何以耶稣对於一个从心中发出如此呼求的人,会作这样的回答?这是很有启示性的事。这个人在痛苦中来见耶稣并恳求他──请注意其语气──「求衪下去医治他的儿子,因为他儿子快要死了。」耶稣说,「若不看见兆头奇事,你们总是不信。」

  请先注意我们的主以复数的「你们」向他说话,他并不是说,「若不……你总是不信。」他说的是「你们」。他把他当作一群人中的一个。他把他当作平常而又普通人中的一个,是他在犹太或在加利利的工作中所面对的人。在犹太人中,他如何在心中确信他不能把自己交托给他们,在加利利人中也是完全一样。容我事先说明,我们的主的意思是要答应这个从痛苦中发出的呼求。因为他是救主,他无法拒绝这样的呼求。但是他的目的不只是要解除他的愁苦,虽然他的愁苦如此大。他是按著人个别极深的需要而帮助他。他好像是说,你因痛苦就来见我,但你只不过是众人之一而已,这句话犹如一个外科医生手术时用的尖刀,「若不看见兆头奇事,你们总走不信。」在这件事上你和别人没有甚么两样。这就是你所寻求的。你是为著你的儿子来见我,你为甚么来见我呢?因为你听见我能行兆头奇事,而你也希望有这样的事发生在你身上。这样的话是很重的,但他对付的是全人。他拆穿了他的底子,而把他归类成群众之一。痛苦驱使他到他面前。他不久会对付这问题,他要医治这孩子,但他先要对付这个人本身。

  其次如何呢?「那大臣说,先生,求你趁著我的孩子还没有死,就下去。」我们无法知道耶稣的责备他领会了多少,他到底了解了多少;但是他的回答是相当不错的,因为他并不否认耶稣指责他是寻求兆头和奇事。实际上他承认这一点,因为他说,「我是否要看见兆头和奇事,这并不是最重要的事,我只要我的儿子得医治,但是你得在那里才行。」那就等於也默认耶稣所说的事是对的。但是他紧紧的捉住耶稣的能力,虽然他并不明白他如何作事。

  於是耶稣再说话了,「回去罢,你的儿子活了。」就是这么简单。请注意它所含的意思。他没有给他兆头,他也没有照他所要求他的去作。如果他那样也许会满足他的感觉,认为这件事需要有他随往才行。这人的意思是说,「请下去。」耶稣的意思乃是,「我不下去,我不想照著你所认为需要的去作。但是我仍把你所寻求的帮助赐给你。回去罢,你的儿子活了。」他并没有给他兆头,但他为他创造出一个机会,使他能在缺乏兆头的情况下运用信心。基督似乎这样说,「我不给你一个兆头,我只给你话语。只要你运用信心,你会得著你要的兆头。」

  底下圣经写著,「那人信耶稣所说的话,就回去了。」是甚么使他相信?或许我无法武断的回答你,不过我认为,那是他的语气,他的眼神,他表情的庄重和美丽,使得这人说,「虽然我不晓得事情要怎样,但我相信他,他说我的儿子活了。」他相信,就回家去了。

  我们要在此稍停,并回头温习一下。他们在耶路撒冷能相信,因为他们看见兆头,但他不能把自己交托给他们。在撒玛利亚最後他们对那妇人说:现在我们信,不是因为你作的见证,乃因我们听见他了,我们听见了他的话,并且已经信了。而在这故事中,这个人「信耶稣所说的话」。

  这兆头本身是那个男孩子得了医治。耶稣说这男孩子得医治的时候还是在很远的地方。在迦百农和迦拿两地之间,隔开至少有二十三哩之远。正当耶稣的话说完的时候,那男孩子就得了医治。

  当这个父亲到家时,他的仆人们遇见他,他们告诉他说他儿子活了。那正是耶稣所说你的儿子活了的时候。他离开耶稣的时候,除了他的话以外,没有任何的证据;当他到达时,他的仆人遇见他,实际上就等於把耶稣的话再说一遍。他用权柄说了这一句话,这人虽然不明白,却相信他的话。而仆人们说,「你的儿子活了。」就等於是宣告这件事的成就。

  这人是非常诚实的。他要探讨,要追究。虽然事情发生了,他还是要追究一下。「他就问甚么时候见好的。」从这句话可以看出,他的理解力还是太弱。他不能想像,他离开时正在死亡边缘的孩子,怎么会立刻好了呢?他问他们,他甚么时候开始好转的呢?他们告诉他,他一点也不是好转过来的,他是立刻好的。「昨天未时(即第七小时)热就退了。」在突然间这男孩子就好了。甚么时候好的呢?未时。这人立刻看见耶稣的话和二十哩外在他家里的事是同时发生的。「你的儿子活了。」这是耶稣在未时说的话,在二十哩外,热离开了那男孩子,发高烧的徵状一消失,他就好了。

  那父亲便知道,「这正是耶稣对他说,你儿子活了的时候,他自己和全家就都信了。」因此这人被神得著,且达到信仰的最高境界。首先,正当别人对他儿子束手无策之时,他有一个感觉,这感觉接著成为他的信心,就是这位离了犹太地,进入加利利的大先知,也许能为他的儿子作点甚么事。接著基督非常严厉的搜寻他,揭露他最里面的光景,然後又为他创造了一种在没有兆头之下运用信心的机会。那时这人从他的表情中,从他的声调中,体会到某种东西,使他能信耶稣的话。然後他就回家去了,当他到达时,他的仆人来迎见他。有甚么兆头发生呢?他是甚么时候开始有好转呢?他所得到的回答是,根本没有甚么过程,而是即刻发生的。热度是在未时退的。於是整件事的意义向他揭晓了,他全人就转向耶稣,且不只是他一个人,而是他的全家。

  约翰所记载的头一个兆头,是成就在创造和喜乐的境界中,就是他在婚筵中变水为酒。第二个兆头成就在敬拜的境界中,他进入并洁净圣殿。现在这第三个兆头叫我们看见,神的能力运行在疾病和愁苦的境界中。

  这兆头首先叫我们看见神绝对的能力。我们常用「超自然」一词来形容这一类事,若是这个词很正确的被领会的话,我就不反对使用它。但是实际上我们所谓的「超自然」,只是「超理解力」而已。这整件事对像耶稣这样的人而言是非常自然的,他活在与神不间断的交通中,使神能经过他而作事,却不能藉著别人作事。所有我们称为神迹的,都是基督能力的展现,而不是他神性的展现。有关他神性的展现,只可以在他的话中找到。正如彼得在五旬节那一天所说的,「神藉著拿撒勒人耶稣,在你们中间施行异能、奇事、兆头,将衪证明出来。」神藉著他而工作。只要我们承认「能力都属乎神」,相信神迹就没有一点困难。这兆头启示出神绝对的能力,在远处没有任何接触,人一下子就得了医治。你信不信,今天我们不用面对面接触,就能听到地球另一边的人讲的话?今天我们讲这样的事,大概没有人会说这是「超自然」的事,或说我们异想天开。既然这样,神怎么不能在远距离之外,进行他的医治工作?这事怎么会令人难以置信呢?

  但是在这兆头成就的过程中,显示出一个困难,是神的困难。「若不看见兆头奇事,你们总是不信。」把信心建立在某些希奇的事物上,这是错误的。在离世前数小时,耶稣看著门徒说,「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即或不信,也当因我所作的事信我。」工作是次要的证据,他自己才是首要的证据。

  这个兆头也充分显示出他的无限爱怜和无限忍耐!若是有人要兆头,如果他求的话,基督也会给他。他要用一句话使这件事有实现的可能,使人在还没有看见兆头之先,就可以运用信心。

  这个故事也启示出神的方法。「回去吧,你的儿子活了。」这是一句命令的话,没有证据;但是当人顺服这命令时,他孩子的得医治就是证据。

  因此当我们站远一点来看这个兆头时,所得著的印象乃是:

  1.我们的主对人类心中的某些软弱,态度很严厉;

  2.我们主的权柄可以对人软弱的心灵发生功用,同时他也给了人一个机会;

  3.我们主的得胜,他说话那人就顺服;最後,这人和他的全家都被主得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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