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近年来,遗传数据已经被提供给公众作为明确的新证据,证明人类与猩猩等动物共享一个共同的祖先。弗朗西斯·柯林斯一直积极的推广这种论调, 尤其是在信仰团体。据柯林斯所言, 是不再有任何意见分歧的空间: “基因组研究无情地导致我们人类与其他生物共享一个共同祖先的结论。”(注49)。事实上, 人/猿具有共同祖先的想法不单是不容置疑,更是“一个人类和小鼠的共同的祖先的结论几乎是不可避免。”(注50)

然而,尽管所有的柯林斯的用语,是“无情”和“不可避免的”, 但事实上,他所提出基于遗传学的证据根本没有显示像他所声称的那样。

在最好的情况之下,本章中所讨论的证据,重申了一些我们已经知道的事实:人类和黑猩猩有着类似功能的DNA序列。但是,这可以通过共​​同的设计或共同祖先的假设, 一样可以说明。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其他证据呢?不多!

正如我们前面所讨论的,柯林斯所引用的“垃圾DNA”数据, 通过新的研究, 正在逐渐被瓦解, 因为它们揭示了非编码DNA万千个特别的功能(注51),生物学家发现丰富的数据,证实非编码DNA像古代的重复元素甚至是假基因的功能---这些DNA就是弗朗西斯·柯林斯等人, 用作支持人/猿共同的祖先理论所声称为无用的“遗传上漂流的废物”。

柯林斯基于染色体融合的说法也未能成立。即使染色体融合事件确实发生过,它并不告诉我们人类的血统是否源自一个与猿分享的共同祖先。当然,我们也不能完全确定染色体融合已发生了。间质性端粒DNA并不一定表明染色体融合事件,在人类第2号染色体间隙端粒序列的“高度分化”是超越了我们对最近染色体融合事件的期望。

我支持关于自然的许多方面最好的解释, 都是智慧设计, 而不是机遇过程,但是我想指出,智慧设计与人类与其他物种共享祖先的原则不相抵触。在它的核心,智慧设计并非挑战共同的祖先的理念,而是声称生命的复杂性,通过类似随机突变和自然选择的非引导过程中出现了的立场。所以按照被指导的形式而来的人类与物种的共同祖先的理论与智慧设计兼容。

然而,智慧设计论者与达尔文进化论的支持者不同的地方,是他们没有义务接受人/猿共同的祖先作为一个大前题。他们可以跟随证据的导引来作中肯的衡量。而且这些证据并不支持弗朗西斯·柯林斯所鼓吹的结论。正如我们前面所讨论的,对于人/猿共同的祖先的遗传辩论更多是基于达尔文的假设和过时的数据, 而不是从仔细分析证据而来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