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神的;惟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上的一切话。(申2929
 
9.0 序言
隐秘的事是属于我们的神。圣经中真正不清楚的经文必有神的旨意。
摩西在离世前警告选民,在未来的岁月里,难免有信心软弱、受神刑罚的时候,但他们可以忠心地跟随主耶和华,因为神已经启示了祂的话语来带领他们。神的事情和选民的前途将来仍会有不清楚的地方,但这是属于神的范围,百姓不须担心;然而对于神清楚的启示,神的子民就要谨守遵行。
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神的;惟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上的一切话。(申2929明显galah)也可以解释为启示(英文圣经一般释为reveal)。承认隐秘的事是属于神的,就是承认我们所知的有限,这是我们操练对神信心的必要功课;而明显的事就是神清楚的启示,目的是要光照我们的道路,好叫我们遵从祂的教训。
我们在讨论渐启明的释经学原则时,曾例举一些看来意义不很明显的早期经文,由于受到后来的经文澄清,而使人得以明白,我们将这类经文仍视为清楚的经文,因为圣经本身已有清楚的解释。本章将讨论的要清释经学原则,是特别要帮助学习解经的人,对于不清楚的各种情况有基本的认识,从而避免在经文根据不足时标新立异,创造出不合圣经原意的教训来,因此本章的篇幅会以这方面的讨论为重。
 
9.1 “要清的原则
定义:要清的原则是指我们解经所引申出来的一切属灵的教训,都要以清楚的经文为根据;并且愿意承认,不清楚的经文之存在是有神的旨意。
要清这个释经学原则和前两章提过的渐启明一贯的释经学原则,同样是和圣经之神圣性有关的原则。因为我们相信全能神是圣经最终的作者,所以不单承认圣经的启示是渐进的,内容是一贯而无矛盾,而且承认不清楚的经文是属于神奥秘的范围。
神没有要求祂的子民,以圣经中一些不清楚的经文来作生活的指导。根据清楚的经文来建立属灵的教训,是历来爱神的属灵领袖们所关怀的事。一些重要的属灵教训,例如每个人都是按着神的形像被造的,每个人都是需要救恩的罪人,信主的人会得着新生命,信主的人在基督里彼此互为肢体等等,都有清楚的圣经根据。
 
9.2 认识不清楚的经文类别
按理论来说,不清楚的经文是指在努力透过前面五个已经讨论过的释经学原则来解释后,仍无法清楚明白的经文。
经文内容不清楚的原因,大致上可分为五类:圣经之原文意思难定,圣经作者的简化,属于渐启明过程中较早期的经文,属于与已清楚的经文有冲突的经文,属于神蓄意保留的奥秘。以下让我们分别来讨论。
(一)圣经之原文意思难定
有些经文不清楚,是因为现存原文抄本的问题,或因圣经学者不能确定原文的意思。这两种情况都是较为专门性的,但还好所牵涉的数量不多,对一般读经的人不会有真正的影响。近代有些圣经读本,注释本圣经或圣经释义书籍,都会对原文不清楚的地方作注,给读者足够的提醒。所以当我们看到圣经有不清楚的地方,可能跟这个原因有关。下面让我们先看一些简单的例子。
 
9.1“约瑟的彩衣字的原意不清
创世记373节说雅各爱约瑟过于其他的儿子,于是给约瑟作了一件彩衣。经文内的字原文意思并不明确,《和合本圣经》这样翻译可能是根据经文的大意而决定的。《新国际版研读本圣经》对此字的原文译注说:“‘字之希伯来文意义不明确;372332亦同(注1)我们虽然不能完全确定约瑟的衣服是怎样的衣服,但差不多可以确定这是一件贵重的衣服,因为他的哥哥们为此而嫉妒他。
 
9.2 利示记11章之鸟类的原意不清楚
利示记1119节列出许多不洁净的鸟类,其中包括鹳、鹭鸶与其类,戴鵀与蝙蝠,《新国际版研读本圣经》因原文不清的缘故而在1146节处的原文译注说:本章所提的鸟类、昆虫和动物,有些难以确定(注1
 
9.3 使徒行传23章之长枪手的原意不清
使徒行传2323节记载千夫长为要护送保罗到巡抚腓力斯那里,便吩咐手下预备步兵二百,马兵七千,长枪手二百,而经文内译为长枪手的字,希腊原文的意思不明确。《新国际版研读本圣经》中也说明了这一点。(注1
 
9.4 启示录21章之宝石的原意不清
启示录2119-20节所列的名称:碧玉……蓝宝石……绿玛瑙……绿宝石……红玛瑙……红宝石……黄璧玺……水苍玉……红璧玺……翡翠……紫玛瑙……紫晶,虽然知道是属于宝石之类,但原文的意思却不能绝对确定,《新国际版研读本圣经》的原文译注亦作了同样的说明。(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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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国际版研读本圣经》(更新传道会,1996年),第7920121092420页。
 
下面我们来看一个比较复杂的例子,是在创世记中。
 
9.5 人在坠落后更像神吗?
在人类犯罪坠落以后,神说:那人已经与我们相似,能知道善恶。(创322)难道人在坠落后更像神吗?创世记126-27节不是说过神是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的吗?狡猾的蛇却说神不让人吃分别善恶树的果子,是因为神不想人像祂一样能知道善恶(创35),难道神承认蛇的话是对的?
创世记322节的话,是一句历来叫解经家觉得迷惑的经文,其中一个原因是在原文中含有模糊的字词。一般的《亚兰文意译本》(Targum,或称《他尔根译本》)按希伯来文而将上述经文译为那人已经独立自主,要籍着它(树)能知道善恶。原来在这句经文里与我们相似k^hd-mmnw)的希伯来文,亦可译为独立自主,要藉着它……”
既然这是个不清楚的情况,就不足以作为根据来证明人在犯罪坠落后更像神。(注2
 
(二)圣经作者的简化
有些经文的意思不清楚,是因为那一段或那一句经文,在圣经作者的信息或思路中,只担任次要、甚至不重要的配搭角色,所以作者只简略地在经文里提一提。试看下面两个例子。
 
9.6 麦基洗德的生平不清楚
有人问说,既然麦基洗德在新旧约里都有重要的地位,为什么圣经没有清楚地介绍这位历史人物的生平?他在创世记第14章中短短的出现,只被简单地介绍为撒冷王……是至高神的祭司(创1418),并为亚伯拉罕祝福。我们对这位身兼君王与祭司的人物,所知不多。
其实摩西写创世记的目的,是要提醒以色列民,他们具有分别为圣的身分,不该仍然维持奴隶心态,向往过去埃及的东西。神应许赐福亚伯拉罕,并要藉着他和他的后裔以色列民来赐福万国。第14章的目的是继续这个赐福的教训(包括麦基洗德给亚伯拉罕的祝福),因此难免简化对麦基洗德的其他细节的描述。
 
9.7 天使的性别情况不清楚
有人根据耶稣在马太福音2230节的话,推论天使的性别既非男也非女,而是中性的:当复活的时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样。(另见可1225;路20章)
当时撒都该人不信有复活的事,他们想出一个近于荒唐的故事,要证明复活一事的无稽,来难为主耶稣。故事是这样的:七个兄弟接连一个一个地死去,但当他们活着的时候,都曾按当时的习惯,把死去之兄弟的寡妇娶过来,结果七个兄弟都娶过同一个妇人。他们的问题是,将来复活的时候,这妇人算是哪一个人的妻子?
基督的回答的内容,主要是指出他们的不信,不晓得神的大能。祂指出当复活的时候,人与人之间在天上的关系,不再是以生前的关系来推演,即不应该把地上的问题看为天上的问题,这是对神的大能的无知。基督的回答并不是要解释天使的性别。
天使不嫁娶并不是说是无性别或中性的;天使的性别问题,不能从经文得到结论,我们能知道的,只是他们也不娶,也不嫁。天使在旧约中常以男人的样子出现,但并不证明他们是男性。至少旧约有一次记载,天使是以妇女的形像显现(亚59)。不过,主耶稣说天上没有娶嫁的事,像天使不娶嫁,也并非说将来在天上的生活里,从前作夫妻的不会再记得在地上恩爱的生活,或说地上的夫妻关系不重要。
 
要知道自己读经时是否进入了不清的范围,我们可以留意自己向经文所发的问题,是否是该经文本来所要针对的问题。例如在上述的例子里,经文主要回答的问题是:在复活时男女的关系怎样?而不是天使的性别如何?
 
(三)属于渐启明过程中较早的经文
这一点在第7章有关渐启明的释经学原则中已讨论过,早期的经文就像还未发芽的种子,会有某种程度的不清楚,例如创世记第3章关乎女人后裔的经文。如果能明白后期担任澄清角色的经文,不清楚的程度便会减少。
 
(四)属于与已清楚的经文有冲突的经文
若要知道哪些是属于不清楚的经文,理论上我们要对已清楚的经文有所认识,而这就免不了要对圣经作全面性的研读,因这一点跟圣经的一贯性有关。
很多时候当我们怀疑某经文可能属于不清楚的范围,是因为它与其它一直以来都很清楚的经文有冲突。不过,有些经文运用一贯的释经学原则便能得以明白,但有些经文,即在要清原则下所处理的经文,无论如何努力也难以得到满意和清楚的答案。
 
9.8 不信的人能否死后由亲戚代替受洗而得救?
有人用保罗论复活的一处经文,来证明人死后仍有得救的可能:不然,那些为死人受洗的将来怎样呢?若死人总不复活,因何为他们受洗呢?(林前1529)美国有一个异端就是抱持着这句话,说保罗同意不信的人死后仍可得救,只要有人后来代替他们接受洗礼仪式便可。但如果这是真的,这经文便成了在圣经里惟一这样教导的经文。
其实正如一些福音派学者所指出的,保罗是借用在哥林多那里有人代替死人受洗的事情,来反驳那些不相信复活的论调。虽然没有学者证明这事是当地的习俗,但经文至少暗示是发生过有些人替死人受洗这样的事,不然保罗的话对当时的读者就没有意义了。
由于保罗的话很简短,没有留下足够细节帮助我们了解,但有一点却是清楚的,即保罗反驳的话是用反问式,而不是用直述式。若把一个教训建立在单单一句话上,而这句话又与保罗和圣经一贯的教导有正面的冲突,本来就已经是很危险的事,更不用说是建立在一句问话上了。
 
(五)属于神蓄意保留的奥秘
圣经从开始到末了,在不同的地方都有经文提醒我们,神的启示会有隐秘的地方。本章开始时也提过,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的神的(申2929);箴言252节也说:将事隐秘,乃神的荣耀。其中一个明显的例子是在人得救的事上,神的主权与人的责任如何相容的问题。
 
9.9“神的主权人的责任的相容是个奥秘
有人根据一些强调神的主权的经文,主张神早已预定谁得救谁不得救,其逻辑不免使人觉得好像得救与否跟人的信与不信无关。另又有人根据一些强调人的责任的经文,认为人的得救完全要看人自己信与不信的决定,其逻辑又不免使人觉得好像神原来没有定下什么计划,而是听从等待人的决定,任人来摆布。到底哪一方面才是对的?
在信奉圣经具有绝对权威的人中,上面的问题历来都未能有完满的答覆,原因是圣经里同时充满了强调这两方面的经文,亦即这两方面都是事实。神的主权与人的责任如何相容,至终是神保留的一个奥秘,是一个信心的功课。
这类属于不清楚的问题,常是因后人对圣经的一些教训过度系统化,在遵循逻辑而作推论时所引起的问题,不一定是圣经本身认为有问题的问题。
 
9.10 基督再来的日子是个奥秘
另一个属于神保留的奥秘,是主耶稣再来的日子。当时门徒很想知道,但基督却对他们明说:那日子、那时辰没有人知道,连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独父知道。(太2436
可惜的是,在都会的历史里,自古到今都有不少人为了标新立异,或是为了图利,要说服那些对圣经只有片面认识的信徒,去相信他们能够透过圣经和世界的局势,计算出基督再来的日期。似乎他们比基督还更知道那日子、那时辰。但当日期过了,不见基督来临,他们也总是有方法另作解释。
 
9.11 末世的细节是个奥秘
福音派历来对末世论中一些细节持不同的看法:前千禧年派、后千禧年派,无千禧年派;而单单前千禧年派本身又分成灾前派(信徒在大灾难前被提)、灾中派与灾后派。有人难免会问,同样都是尊重圣经权威的福音派,同样都是爱主的基督徒,为什么不能在末世论上有一致的看法?这其实是因为关乎末世论的经文,只能让我们清楚了解到某一个地步,是神要我们学习信靠祂的旨意。当解经的人想再进一步(或是几步)地把末世论系统化,就不免会发展成不同派别。(注3
不错,末世论之派别的形成,也牵涉到释经学的运用,但最终仍是系统化的问题。至于释经方面的问题,一个显明的例子,是持前千禧年派(并灾前派)的时代论者重于字面的解释,而持无千禧年派的改革宗学者却重于体裁的解释。不同的末世论派别,也对今日的以色列的角色有不同看法。无论如何,我们不能不承认,末世论会有某种程度上的不清楚,是因为神对末世的一些事情保留为奥秘,祂要我们在对世界之未来的事上,学习信靠祂的功课。
虽然西方福音派的学者对末世论有派别之分,他们的教会或神学机构也都有自己派别的立场,甚至因此影响到自己机构聘请同工的决定,但他们之间却能彼此尊重,彼此合作,其原因不单是为了一同面对自由派的势力,更是因为知道末世论的不少细节是属于不清的范围。可惜受西方末世论影响的华人教会,不少人对这个不清的事实无知,而把建基于不清范围所得的理论奉为绝对真理,又排挤别人,因此阻碍了福音事工的合作和推广。
 
读经的人在什么情况下应该怀疑所读的经文是属于不清的范围呢?下述两点提醒对这方面可以有起码的帮助:
1)在比较各种有分量的圣经读本时,发觉各读本的意思彼此相差很大;
2)福音派学者们的意见甚为不一致。
若遇有以上两种情形之一,就是有不清的情况存在,而其原因可能跟上面所列的几个原因有关。然而,除了我们因好奇而造成的问题,圣经本身真正不清楚的经文为数并不多,而且都不是与圣经的重要教训有关。
或许有人会问,我们有时候认为的不清,会不会是懒惰不愿意深入明白圣经的藉口?这问题暗示,有时候我们认为的不清,不一定是圣经的不清。但这一点至终是读经的人要在神面前负责的问题,别人不应该随便论断。当然,认为某些经文不清的人,若能够说明其原因会更好一些。
著名的布道家葛培理在他早期传道的日子里,因碰到圣经里令他不解的问题,就对神的话的可靠性与权威性起了怀疑,影响了他当时的事奉。在一个有月光的晚上,他知道自己必须面对这个问题,于是他跪下来流着泪对神说,虽然他对这些不清楚的经文感到困惑,但他愿意接受神的主权,绝对信靠圣经。从那一天开始,葛培理的生活与事奉都得到非常的力量。(注4
假如我们对经文的不清楚是因少读圣经而引起的,后来必会因愿意更多读圣经而清楚明白。但这种因缺乏追求而造成的不清楚,还不如那些把不清楚的经文坚持为清楚的教训,来得问题严重。对自己不太清楚的经文,应该坦白地说自己不清楚,这样教会中的异端或分门结党的现象就可以减少。不清楚的经文的存在,必有神的旨意,我们也得学习以信心接受。真清为真清,不清为不清,是清也!
 
9.3 纵观六个释经学原则
我们从第4章开始所讨论的六项释经原则,在实践时最好能彼此配合应用。前三个原则帮助我们在解释某段经文时有起码的方向,后三个原则则提醒我们在解经过程上一些重要的情况。
以前面提过的一句经文为例: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1348)由上下文的原则,我们知道听到保罗和巴拿巴讲道而信的人是指外邦人;由体裁的原则,我们知道要以历史叙述的体裁来解释;由背景的原则,我们知道当时犹太人的散布与他们对福音的反对。然而,如果我们仅照字面来看这句话,似乎就会碰上圣经一贯性的问题,于是我们就得更进一步去查究这节经文(参例8.6)。
下一部分开始我们要更详细地讨论如何将这些原则应用在实际的解经上。上下文体裁背景,渐启明一贯要清!愿这两句不成诗的诗,继续作我们解经的提醒。让我们靠着圣灵的帮助,忠心的学习解经,透过神的话而对神有更深的认识。
 
本章摘要
1.“要清的原则是指我们解经所引申出来的一切属灵教训,都要以清楚的经文为根据;并且愿意承认,不清楚的经文之存在是有神的旨意。
2.经文内容不清楚的原因,大致上可分为五类:圣经之原文意思难定,圣经作者的简化,属于渐启明过程中较早期的经文,属于与已清楚的经文有冲突的经文,属于神蓄意保留的奥秘。
3.对原文意思不能确定的经文数量不多,而许多的圣经译本,注释本圣经或圣经释义书籍,都会对原文不清楚的地方作注。
4.有些经文在圣经作者的信息或思路中,只担任次要、甚至不重要的配搭角色,我们可以留意自己向经文所发的问题,是否是作者本来所要针对的问题。
5.如果我们能明白后期担任澄清角色的经文,对于早期经文不清楚的程度便会减少。
6.我们要对圣经作全面性的研读,才能区别哪些是清楚的经文,哪些是属于不清的。
7.对于神蓄意保留的奥秘,我们要学习信靠。
 
温习问题(请选出正确的答案)
1要清的释经学原则是指:
a)圣经部分不清楚之经文的存在,至少有几个我们已清楚知道的原因。
b)我们所主张的一切圣经教训,都当以清楚的经文为根据。
c)以上两项都对。
2)造成不清楚之经文的原因是:
a)圣经学者对原文意思不能确定。
b)圣经作者因为着重信息中心而对某些细节简化。
c)以上两项都对。
 
实习问题:
1)有人用彼得前书319节来证明炼狱的教训,即人死后仍有机会听道悔改得救。你的看法如何?
2)保罗在使徒行传2216节似乎教训说洗礼可洗去罪:“……受洗,洗去你的罪。你的看法如何?这个问题牵涉到一贯的原则,读者也请留意受洗的上文。
3)旧约的一些属灵人物如亚伯拉罕、雅各、大卫都是多妻的,这是否证明神认为多妻不是个问题?试简短地讨论一下。(请注意圣经叙述和圣经教训的分别,留意渐启明一贯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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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习问题答案:(1)c  (2)c
实习问题解答:
( 1) 在这节经文中,他的灵是什么时候「去传道」的,那些「在监狱里的灵」到底是指什么,都甚不清楚。此外,他对那些灵所作的,是否就与他对所有死了的人要作的一样,则更加不清楚。
(2) 圣经没有一处说受洗本身可以赦罪。其实这处经文也暗示心的悔改是最基要的:保罗劝他的听众不要继续硬着心拒绝他的信息,而当「起来求告他的名」受洗。
(3) 神最早设立的原则应作为婚姻教训的基础,即「二人成为一体」的教训(2:24)。这个教训也被圣经用来描写基督和教会的关系(5:31-32)。箴言510-20节教训说,丈夫当专心恋爱自己年轻时所娶的妻。此外,圣经常在叙述多妻的婚姻时,暗示其生活不快乐。